07-08-1学期期末教学部门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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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1】根据校历安排,20xx年1月21日开始放寒假.为做好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由各教学部门安排.15周及之前结束的课程由各学院、部安排考试时间,在17周之前完成;16周以后结束的课程安排在18—20周,即在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18日(共13天)进行考试.20xx级、20xx级的《大学英语》的考试分别安排在1月7日、8日上午进行, 20xx级的《高等数学》或《微积分》的考试安排在1月11日上午进行,20xx 级《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按在1月3日上午进行,20xx级《概率统计》的考试安排在1月4日下午进行,20xx级《毛邓论》的考试安排在1月2日上午进行,20xx级《思想品德》的考试安排在1月4日上午进行,20xx级《计算机基础》的考试安排在1月2、3日进行,20xx级《大学物理》的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下午进行.各班级原则上须有一门课安排在1月17、18日进行.二、考试组织考试由各教学部门组织,各学院应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组织与管理规定》等文件,将本单位安排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人员(每试室2人)等有关考试安排表(附件1)于12月10日前交考试科,考生座位隔列排列、同一考场不同课程交叉排列.考试科将收齐汇成总表,组织安排考试的巡视和督查工作,学校将加强期末考试的巡视和督查工作.15周之前结束的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根据本部门的课室情况自行安排(考场安排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16周以后结束的笔试课程考试地点由考试科统一分配试室,全部设在南区1号教学楼、南区2号教学楼、北区1号教学楼、南区科技楼.三、命题和评分任课教师出难易相同A、B两份试题(版面设置为16k),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后,指定一套用作期末考试,由专人于考试前一星期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另一套用作缓考和补考(《大学英语》出A、B卷考试,C卷补考)、每门课程的A、B试题及参考答案均交一份到考试科备案.期末试卷的装订由各教学部门负责.公共课和同一门课多个教师授课的课程阅卷原则上采取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的方式.试卷评定完毕后,学院必须组织复查,试卷经复查后才能登记成绩和装订.考试科目的试卷,教务处将提前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抽查、预测、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将责令重出.请各学院加强对任课教师有关试卷组卷、改卷等方面的管理,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四、成绩汇总和统计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成绩评定、汇总、统计工作,在1月23日之前将学生成绩输入系统.各学院办公室于1月23日之前寄出《韶关学院学生学习情况报告书》.五、考试质量分析表任课教师在评定完学生成绩后,须认真填写《韶关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其中两份留学院办公室,另外一份于3月11日前交考试科.六、补考和缓考凡是已办理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手续的学生和本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假期须做好复习,准备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二周的缓考和补考.七、试卷回收各学院、部必须将期末考试试卷(包括论文、作业)集中回收,按课程分班,将试卷和考试质量分析表、标准答案、学生成绩一起装订,机试考试的试卷备份到光盘上,由学院统一保管备查.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样表)附件2:专业课考试课室分配表教务处20xx年11月21日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2】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安排考查课于6月27日前安排完毕;考试课于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1日进行.体育课、各考查课于6月27日之前随堂考试完毕.二、在校生完成本学期的各门课程考试后由学院安排好假期工作后即可放假离校.三、考务要求(一)学院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对考试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二)严格学生的请假手续,凡因病、因事等原因请假缓考的,须于考试前填写《考试缓考申请表》,考试过程中不予办理,否则按旷考处理,无故旷考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三)凡泄漏试题者,一经查出,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四)考试科目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表》(在教务系统内导出),“试卷分析”要包括下列内容:1.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对出题的知识覆盖面、难度、区分度及题目分量总体评价,做出是否符合大纲重点、难点和覆盖面要求的结论.2.对教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总体评价及原因分析.3.问题、建议及今后需注意的问题.(五)成绩的登录1.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山东英才学院阅卷规范》,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均按百分制填写,平时成绩统一按20%计入总成绩,并附详细的平时成绩记录材料,随纸质成绩单一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2.试卷的存档将按班级放入档案袋,包括:学生试卷、空白试卷、学生平时成绩、评分标准、成绩单与试卷分析、监考记录、考生登记表等,不按要求装袋的,视为阅卷不合格.3.录入成绩时,请严格按照教务处将要发放的《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须知》上的录入方法、录入时间等要求录入.录入中出现录入异常,及时与学籍科联系.四、监考与巡考(一)考试实行“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教务处负责监督协调”的原则.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院考试过程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巡视,做好试卷分发和保密等工作.二级学院要组建考务组、巡视组到各考场进行巡视.(二)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监考教师应自觉遵守《山东英才学院监考老师守则》,要提前15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违者将通报批评并按教学事故论处.(三)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场记录填写不全、书写潦草无法辨认、上交不及时将不予计核监考费.(四)教务处统一安排巡视人员到各考点巡视考场情况.五、相关事宜(一)学生考试期间教职员工须正常上班,参加监考或考试保障工作,请假须到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备案登记,以免耽误考务工作.(二)20xx年6月14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20xx年6月28-29日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三)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补考.工程学院20xx年6月5日。

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总则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凡属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为了坚持课程考核的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工作的领导第一条教务处是学校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

原则上全校通识课、跨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的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程和不跨学院的学科基础课,在考试周之前安排考核的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考试周安排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并对本单位教师确定的课程考核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审核。

第三条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有关考核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明确考试目的、要求和纪律,引导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二章考核的类型与方式第四条根据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安排,课程考核的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五条课程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束性考核,平时考核可采用课堂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实验操作情况、平时测验、参与课堂互动及演讲情况等多种形式来评定平时成绩。

结束性考核(以下统称为考试)的方式一般为笔试,根据课程性质也可采用笔试、口试、大型作业、撰写论文(报告)、实践操作、设计等几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

笔试可采用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主任同意,院(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考试命题与印制第六条课程考试的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

各课程考试命题时要充分体现考试目的,试题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考察“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大学高校考试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高校考试工作管理制度

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的宗旨与依据考试是检验教师工作成效和学生学习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科学、规范、严格的考试管理,对促进良好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加强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凡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门课程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下统称为课程)都应当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按学期进行考试。

本规定所指的考试,包括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而进行的各种考试、考查、考核。

第三条考试管理的体制全系的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制订有关考试的具体规定及管理办法并全面实施。

系的考试工作由系主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形式考试一般应当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结合、答辩、操作表演等形式。

教学计划规定的考查课程或某些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习、操作、社会调查等)也可根据平时测验或期中考试、课内外作业、实践报告等评定学习成绩。

第五条考试形式的采用一门课程具体的考试形式,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规定执行。

课程负责人应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考虑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恰当的考试形式。

教学大纲未规定考试形式的,由课程负责人对考试形式予以明确,并经由所在系报教务处备案。

需要变更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形式的,按修订教学大纲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考试计分方式凡适合采用百分制评定学生成绩的课程,在考试评分中均应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不宜采用百分制的课程,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计分。

第七条命题的组织与领导考试命题工作在开课系(部)负责人领导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进行。

命题人一般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邀请的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命题人名单应由课程负责人审定,并报系(部)领导批准。

教务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该课程的校外同行命题,也可以要求开课单位采用指定试题库的抽题。

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期末考试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分为考试周校排考课程安排和学院排考课程安排。

校排考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座位表由监考单位从教务员专区统一打印;学院排考课程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作考生座位表并完成考试安排和监考工作。

二、考试周课程考试时间本学期校排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8日(周一)—1月12日(周五),1月15日(周一)—1月17日(周三),共计8天。

本次排考的时段分为两场:①第一场: 9:00-11:00②第二场: 14:00-16:00三、试卷组织与管理试卷的命题、审批、印刷、装订、保管等各环节工作,请严格依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本次考试工作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试卷命题:各教学单位应在第19周周四(2007年1月4日)前完成试卷的审批和送印工作。

2.考前管理:印装完毕的试卷在开考前管理如下:①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核的试卷,由监考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取卷。

监考单位应于开考前(不得早于1小时)将试卷交监考教师带到考场;②采用非教考分离模式考核的试卷,由课程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取卷、封闭暂存。

课程所在单位于开考前将试卷交主考教师带到考场。

各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试卷保密问题,相关教师、工作人员在试卷命题、印装、保管等各环节中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四、监考1.各教学单位务必保证监考教师在履行监考职责时佩戴监考证(须学院自行制作);2.监考教师须严格以考场座位表中的学生名单为准,安排考生隔列就座;3.在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出示有效证件(考试证、学生证、身份证三种证件之一),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且将《天津理工大学监考明示》(下文均简称为监考明示)书写在教室的黑板上并向学生声明;考试过程中逐一检查考生证件并监督学生履行签字手续;4.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提示考生在试卷上注明选课学号、姓名、教学班号;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履行签字手续后的考场座位表及试卷交给主考教师,监考记录表经主考教师签字确认后由监考教师交到监考单位留存。

四川外国语大学挂科规定

四川外国语大学挂科规定

四川外国语大学挂科规定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强化我校本科课程考核的各项管理工作,规范考核各环节,确保校内课程考核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属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生应修读的课程均属课程考核的范围。

每学期考核范围为课表所列学期全部课程。

考核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凡一门课程一学期讲授完,并需进行考核的课程按一门计算;凡一门课程分几学期讲授,而每学期均要进行考核的,则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

2.军事训练、社会实践、课程论文、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及按培养方案规定单独进行考核的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二条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原则上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为考试课程,任选课为考查课程。

每学期应进行的考试或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在考核前一个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打印考试安排表下发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方式:考试采用笔试(开卷、闭卷)和口试等方式。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全面考查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选用恰当的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试之外的考试形式,要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批准,并在考试安排表的备注栏内注明,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时应将获准的考试形式、时间提前2周向学生公布。

考查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采取笔试(开卷、闭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随堂进行。

第四条课程考核可分别于平时、期中和期末进行。

期中考核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期中考核在每学期第十周左右进行;期末考试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进行,毕业学期期末考试应比平常期末考试再提前两周进行;期末考查的课程必须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

小学期末考试规章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规章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规章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规章制度》
一、考试时间
1. 期末考试安排在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

2. 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考试科目
1. 所有学科均需参加期末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

2. 年级较小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安排适当减少考试科目。

三、考试地点
1. 考试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教室内进行。

2. 考试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走动,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四、考试规则
1. 考试前需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确保不会错过任何一门考试。

2. 考试期间禁止交头接耳,禁止抄袭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

3. 考试结束后,学生需将试卷整齐地放在桌子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卷。

五、考试纪律
1. 考试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得交谈或者发出响亮的声音。

2. 禁止在试卷上乱涂乱画,影响试卷的正常评阅。

3. 考试过程中,所有手机、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禁止使用。

六、考试后的处理
1. 考试结束后,学生可以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提前离开考场,但不得影响其他考生。

2. 考试结束后,学生需等待学校统一通知领取试卷及考试成绩,不得私自翻阅。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考试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分、警告甚至记过处理。

以上是关于小学期末考试的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学生能够严格遵守,保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祝所有学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北京师范大学校历

北京师范大学校历

北京师范大学校历
北京师范大学校历一般分为教学日历、考试日历和放假安排三部分:
一、教学日历
1. 一学期从每年9月中旬开始,结束于每年1月下旬;
2. 每学期设置17周的教学周,其中第1周为寒假,期中考试占4周,期末考试占3周;
3. 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两大节,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4. 周六上午为补课时间,可根据需要开设部分课程;
5. 每学期期末设置5天的清明假期,在第17周的周六至周三。

二、考试日历
1. 期中考试安排一般在第7周开始,结束于第10周;
2. 期末考试安排一般在第14周开始,结束于第16周;
3. 期中考试一般由各学院安排,考试方式主要为笔试或机考;
4.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安排,考试方式主要为笔试或机考,每学期由一门课程设置期末考试;
5. 寒暑假期间不安排考试,但可能会安排期中或期末考试,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放假安排
1. 寒假一般在每年1月下旬结束,结束前一周为寒假,放假时间一般为5天;
2. 暑假一般在每年7月底开始,放假时间一般为6周;
3. 春节、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具体放假时间每年都会有所变化,由学校公布。

2024年小学期末考试考务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期末考试考务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期末考试考务实施方案____年小学期末考试考务实施方案1. 考试时间和安排1.1 考试时间:根据学校行事历确定考试时间,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

1.2 考试科目和安排:根据学科教学计划,确定本学期的考试科目和顺序安排。

1.3 考试地点:将不同年级分配到相应的考试教室,确保考场的安静和环境的整洁。

1.4 考试时间限制: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在45分钟至60分钟之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答题。

1.5 考试时间间隔:在不同科目考试之间设置适当的休息时间,供学生恢复和准备下一科目考试。

2. 考试安全与监考2.1 考试安全:在考试前检查考场设施和安全隐患,确保考试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2.2 考试监考:根据学校要求和规定,安排专门的监考教师,保证考试的公平和严肃性。

2.3 考场管理:教师监考时需在现场提供学生信息核对、试卷发放、严禁作弊和传递答案等,确保考试的秩序和公正。

3. 试卷印制与分发3.1 试卷印制:根据各科教师提供的试题,统一印制试卷,并确保试卷的保密性。

3.2 试卷分发:在考前统一分发试卷,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在考试开始前收到试卷。

4. 考试前的准备工作4.1 前置工作:提前3天准备考试所需的考试材料和设备,如考试用的笔、橡皮擦、尺子等。

4.2 试卷核对:教师在试卷分发前,核对试卷是否正确,确保学生收到的试卷内容完整无误。

4.3 考场布置:提前一天将考试教室布置整洁,桌椅摆放整齐,保证学生可以安静地进行考试。

5. 考试过程管理5.1 考试提示:在考试开始前,通知学生注意事项,如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等。

5.2 考生座位:将学生座位按照考试座次进行合理安排,以防止抄袭和作弊。

5.3 答题规则:考试时,学生需按要求填写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并按时完成答题卡或试卷答题。

5.4 考试监管:监考教师应巡视考场,禁止学生交头接耳、传递答案等作弊行为,并及时制止。

5.5 突发事件处理:如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和学生家长,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纪,养成优良的考风和学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考试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凡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包括实践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

2.凡本校在读的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组织与领导1.考试工作在宏观上由教务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和协调。

考试期间学校和各学院(部)都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制订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课程期末考试通常安排在考试周进行;结束较早的课程也可提前到课程结束时进行。

3.考试的具体安排分下列几种情况执行:(1)跨学院(部)的课程(如公共课教学部和弹性教研室承教的课程)的统考(包括在期末考试周进行和提前进行的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2)非跨学院(部)课程的考试原则上由考生所在的学院(部)具体安排。

(3)全院任选课程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弹性教研室、中心、部门)具体安排,但涉及面广,且考生多的考试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4)跨学院(部)的补考和缓考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协调安排。

(5)重修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中心、教研室)具体安排,跨学院(部)课程的重修考试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6)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协调安排。

(7)实践课程考试通常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中心)具体安排。

凡由相关学院(部)具体安排的考试,在考试前必须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结束后须尽快将成绩报教务处入档。

4.各学院(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考试领导小组办公会。

研究考试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2)召开由相关的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监考人员会议。

课程考试实施细则.doc

课程考试实施细则.doc

课程考试实施细则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学生学习,提高其积极性的重要方法。

对于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考试工作的各种环节,使考试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1、考试类型分为平时考试、期屮考试、期末考试以及补考。

(1)平时考试:平时考试包括单元检测、月考、阶段考等多种形式,由任课教师自己组织,随堂进行。

任课教师把平时提问,批改作业的成绩也可作为一种平时成绩。

一门课平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不及格,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2)期屮考试:主干课程每学期应组织一次期屮考试(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生的最后一学期不进行期中考试)。

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自行确定。

期中考试由教研组组织,并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

期中考试成绩计入平时成绩。

(3)期末考试: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类进行。

期末考试的科目由教务处确定,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查课在教研组主持下进行,并要求在全校期末考试开始前结朿。

考查形式由任课教师确定并报教务处批准。

考查课与考试课应同样严格要求。

(4)补考:因期末考试不及格或由学校批准缓考者都要参加补考。

补考i般在下个学期考学后每二周内进行。

补考试题采用考试吋已命出的A卷或B卷题,不得考前另行出题,不得随意改动或降低评分标准。

补考试场设置、监考人员配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试卷由各组负责,试卷一律送教务处留存备查。

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按旷考论处。

补考不及格时,毕业前再给一次补考机会。

结业生的补考工作在毕业后一年内进行。

上述两类补考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与评卷。

2、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答辩、讲演、操作等多种形式, 笔试可采用开卷、闭卷或半开卷等方式,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与教研组根据课程和高低年纪特点确定,但由全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

期末考试安排流程图

期末考试安排流程图

期末考试安排流程
责任科室:学籍考试科 组织全校通识教育课考试,提前一个月将考试排考和考试安排下发至系部 各系部提供系部的考试安排 各系部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科提交《专业课程考试及考查安排表》 各系部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科提交试卷样卷、试卷印制单、无纸化课程考试方案 各系部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科
提交《各专业班级考试(查)课程一览表

根据教学计划,教务处印发“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按教务处安排提供监考老师名单,教务处安排考务及监考 按时组织考试、密封试卷、各系部试卷领
取并阅卷
各系部登录成绩,归档试卷,提交成绩单和成绩分析单 各系部组织相应科目考试 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的考试安排表组织巡考
办公电话:。

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2020-08-09一、期末课程教学安排:全校授课止于xxxx年1月6日;下学期学生将于2月19日报到,2月20日上课。

二、期末考务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1、第18周(1月2日―6日),公共选修课程及所有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在这周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随堂进行考试,最后一次课上考核完毕。

2、第19周(1月9日―13日),全校统一组织进行期末考试。

(二)考试时间要求: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原则上采用闭卷方式,如需改变考试模式或变动考试时间等,请于12月14日前任课教师提出申请,二级院系教学负责人签字,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逾期不得变动。

期末考试日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试卷要求:1、各任课教师应按本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要求和考试时间进行命题,试卷结构要合理,难易适当,深度与广度兼顾,符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反映教学实际水平。

请各院系把好试卷质量关,确保试卷符合要求。

2、所有课程要求出A、B两套份量相当的试卷,并做好标准答案。

对于同教材、同进度、同计划的课程必须由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试卷。

所有试卷均采用学院统一试卷命题纸拟卷,二级院系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印刷。

1)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试卷命题教师务必于12月21日前将A/B卷交给院系教学秘书(请注明用卷班级、份数),同时各责任人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各院系教学秘书根据试卷使用班级做好课程和数量统计工作,试卷于12月23日前交教务处统一到印刷厂印刷。

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注:试卷袋中应装有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表2张)。

2)各院系收齐本学期班级所有课程试卷样卷(电子文档),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本部门留存。

(四)成绩评定及登统:请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督促与评价,平时成绩应结合学生学习态度、课堂问答、课内外作业、实验、实训、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

学生成绩记录表上须提供5次以上的平时成绩。

考试课总评成绩按百分计,平时(含期中)占40-60%,期末占60-40%;《就业与创业指导》、《形势政策》等课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平时(含期中)占50%,期末占50%。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1】根据校历安排,20XX年1月21日开始放寒假。

为做好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由各教学部门安排。

15周及之前结束的课程由各学院、部安排考试时间,在17周之前完成;16周以后结束的课程安排在18—20周,即在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18日(共13天)进行考试。

20XX级、20XX级的《大学英语》的考试分别安排在1月7日、8日上午进行, 20XX级的《高等数学》或《微积分》的考试安排在1月11日上午进行,20XX级《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按在1月3日上午进行,20XX级《概率统计》的考试安排在1月4日下午进行,20XX级《毛邓论》的考试安排在1月2日上午进行,20XX级《思想品德》的考试安排在1月4日上午进行,20XX级《计算机基础》的考试安排在1月2、3日进行,20XX级《大学物理》的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下午进行。

各班级原则上须有一门课安排在1月17、18日进行。

二、考试组织15周之前结束的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根据本部门的课室情况自行安排(考场安排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16周以后结束的笔试课程考试地点由考试科统一分配试室,全部设在南区1号教学楼、南区2号教学楼、北区1号教学楼、南区科技楼。

三、命题和评分任课教师出难易相同A、B两份试题(版面设置为16k),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后,指定一套用作期末考试,由专人于考试前一星期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另一套用作缓考和补考(《大学英语》出A、B卷考试,C卷补考)、每门课程的A、B试题及参考答案均交一份到考试科备案。

期末试卷的装订由各教学部门负责。

公共课和同一门课多个教师授课的课程阅卷原则上采取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的方式。

试卷评定完毕后,学院必须组织复查,试卷经复查后才能登记成绩和装订。

考试科目的试卷,教务处将提前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抽查、预测、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将责令重出。

期末考试通告

期末考试通告

期末考试通告为了认真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认真做好期末质量评价工作,学校会发布考试通告。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期末考试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一、考试安排1、期末考试定于7月4日进行。

上午:00-9:30 语文;10:00-11:30 数学;下午:00-3:30 英语。

二、备注1、7月4日学生营养餐时间为7:307:50,相关老师做好营养餐的准备。

、三年级班主任负责从学前大班教室搬3张课桌到本班教室,五年级(2)班班主任负责从电子白板教室搬4张课桌到本班教室,考试完后搬回原处。

各班主任负责安排本班学生到指定考场。

、各考场监考老师要严格依据考试时间,7:50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准时进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交教导处。

、考试时间以哨声为准。

、高彦玉老师负责试卷的分发工作,冯建设老师负责哨声,张佩和校长巡视考场。

、阅卷时间为7月5日早上8点开始,阅卷地点在白板教室。

阅卷分两个组进行,语文和数学,具体人员安排如下:语文组组长:冯艳萍组员:张劭范文艳石菊香李义王海燕刘善君丁燕燕王敏力数学组组长:冯康熙组员:高彦玉高学霞魏萍冯康利李京李增福另外,语文组阅三、四年级的英语试卷,数学组阅五(1)、五(2)的英语试卷,组长做好试卷的分配工作,各组阅完试卷后,将成绩分年级登在成绩册上,登分人员签名。

、7月6日领取通知单(8:00前学生搞好教室及区域卫生,8:008:20学生营养餐,8:309:00各班进行班级假期安全教育,9:00开始集合站队,给优秀学生颁奖)9:30全体老师开总结会。

暑期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24日,8月25日报到,26日开始上课。

榆中县李家庄学校2012年7月2日013-2014学年(上)期末考试安排为了认真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认真做好期末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本学期全镇小学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考试形式根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实行在本校组织考试(单人单桌),教师异校监考,学区中心校集中统一阅卷,集中分析反思。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一、考试日期:根据校历表本学期上课时间到2008年1月11日结束,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考试课程安排在2008年1月14日至1月22日。

二、考试组织: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

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及监考老师安排;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并将安排表报教务处。

三、试题要求:1. 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 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 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填写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印。

所有试卷均交各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

4. 公共课试卷样卷于2007....年.12..月.14..日(周五).....前由各学院收齐统一送交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408室张力军)。

四、公共课程考试领卷与回卷:三个校区设置3个校考务室,北校区行政楼113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行政楼学院路108室。

领卷:各学院在考试前提早1小时到校考务室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

回卷:开课学院指派教师在校考务室等候收卷。

考试完毕,监考老师清点试卷后马上交到学院考务室,由学院收齐及时交到校考务室,交开课学院老师收回。

五、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1. 成绩送交:登分完毕后,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考试成绩材料汇总整理,报教务处一份(详见教务处成绩录入通知)。

2. 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30%。

教务处对考试的管理制度

教务处对考试的管理制度

教务处对考试的管理制度一、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不得与其他教学活动时间冲突,确保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和备考。

2. 考试安排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统一的考试安排。

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必须提前发布给学生和教师,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形式等必须清晰明确。

3. 考试试卷教务处委托相关学科教师编写考试试卷,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考试试卷必须在考试当天由保密人员送到考场,保证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二、考试监督1. 监考人员教务处负责指定监考人员,确保每个考场都有足够的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必须熟悉考试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2. 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宣读考试纪律,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不得作弊、抄袭、交流答案等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的考生,监考人员必须及时制止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考试监控教务处设立考试监控中心,监控全校考试情况。

监控中心配备专业人员,通过监控摄像头监视考场情况,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和公平。

三、考试后处理1. 试卷批阅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对考试试卷进行批阅,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客观。

2. 成绩录入考试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学校教务系统,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查询成绩。

3. 学生申诉对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学生,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成绩审核,对有疑义的成绩及时进行调整。

四、考试安全1. 考试场所教务处负责对考试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场的安全和整洁。

2. 考试设备教务处负责对考试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考试安保考试当天,教务处必须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确保考试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五、考试日程调整1. 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考试日程的情况,教务处负责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做好考试的调整工作。

2. 考试延期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考试延期情况,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安排考试时间,确保学生的权益。

小学期末考试安排

小学期末考试安排

小学期末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月日和月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月日:语文、数学、英语期末考试;月日:综合科目期末考试(包括科学、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1、语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阅读理解、作文等。

2、数学: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应用题等。

3、英语: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阅读理解、作文等。

4、综合科目(科学、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等):采用面试和笔试形式,具体要求和考试内容根据各科目而定。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1、语文:以教材为本,考察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阅读理解能力、作文水平等。

要求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拼音、字词、语法等基础知识,能够阅读并理解文章内容,能够写作一定主题的作文。

2、数学:以教材为本,考察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应用题解决能力等。

要求考生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运算方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等。

3、英语:以教材为本,考察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阅读理解能力、作文水平等。

要求考生能够掌握一定数量的单词和语法知识,能够阅读并理解简单的英文文章,能够写作一定主题的英文作文。

4、综合科目:根据各科目特点进行面试和笔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

要求考生能够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四、注意事项1、请各位同学认真复习各科目的基础知识,做好考试准备。

2、请各位同学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复习计划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精神状态。

3、考试期间请遵守考场规则和监考老师的安排,不得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

小学期末考试日程安排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小学期末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四个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1、语文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周一上午8:00-10:00,考试时长为2小时。

学校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文

学校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文

学校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文一、教学作息时间调整(一)上课作息时间1.教学周调整每学年上下学期均为20周,下学期增加的2周顺延为理论教学时间。

2.上课作息时间调整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每节课上课时间恢复为45分钟。

小课间休息10分钟,大课间休息30分钟。

每学期上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8:20,下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具体上课作息时间见附件1)。

(二)期末考试时间1.学校期末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在第20周,各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期末考查科目等要求在考试周前全部完成。

其中考查科目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

2.凡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即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亦同样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

3.凡期末考试科目,命题工作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在16周前完成并按规定提交A、B、C三套试卷;考试结束后要求三天内必须提交成绩。

4.每学期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均要求严格按不同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不得因期末考试时间调整随意更改。

允许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计划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与全校统一开设的公共课(公共必修及选修)发生冲突,以避免影响学生应修公共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

二、行政作息时间调整行政人员上班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20~12:20下午14:00~18:00三、交通车调整安排交通车线路增加为4条,每条线路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详见附件2,附件3四、执行时间(一)调整后作息时间自20某某年2月13日(20某某~20某某下学期)开始执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本调整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另行通知。

幼儿园家长:您好!为幼儿创设快乐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全体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

下列事项,请您配合:1、自20某某年4月5日(周三)起,执行春季作息时间,并实行错锋放学。

期末考试管理办法

期末考试管理办法

期末考试管理办法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1. 期末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时间将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所有学生。

考试时间通常在学期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

2. 期末考试地点期末考试地点将在考试前公布,并根据不同年级和专业划定为相应的教室或考场。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1. 考试内容期末考试内容将涵盖学期内所学的全部知识点,其中包括课堂笔记、教材内容以及相关课外阅读等。

2. 考试形式期末考试形式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而确定,可能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论文等。

具体的考试形式将在考前由任课教师公布。

三、考试安全和纪律1. 考试准备考试前,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复习备考,不得在考试前作弊、泄露试题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如通信工具、大字典、纸条等。

如需使用计算器,在考前需向主监考教师申请并经批准携带。

3. 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相互交流或干扰他人。

如遇到问题,可举手请监考教师协助解答。

一旦发现有作弊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成绩和评定1. 考试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请学生在一周后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2. 考试评定考试成绩评定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参考成绩、平时表现、课堂表现等综合因素。

3. 申诉和复查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复查。

五、补考及重修未通过期末考试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补考。

具体补考资格和时间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确定。

2. 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将代替原成绩计入学生的绩点和学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补考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评定。

3. 重修如学生未通过补考,必须重修该门课程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重修规定将根据学校的教务规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1. 迟到和早退学生在考试中迟到或早退,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扣分或取消考试资格。

2. 临时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缺考,学生必须提前向辅导员或教务处请假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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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8:
07-08-1学期期末教学部门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
开课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上课时间 阮秀娟 阮秀娟 王敏华 王敏华 王春岩 王春岩 申琳 申琳 陈坚 陈坚 金杯 颜薇 李国华 邵严毅 金灵杰 王志明 黄春 金逸峰 李国华 金灵杰 王志明 季宇绮 凤羽 顾苏 颜薇 颜薇 凤羽 1-1,2(双周) 1-3,4(双周) 1-5,6(双周) 1-7,8(双周) 3-1,2(双周) 3-3,4(双周) 3-5,6(双周) 3-7,8(双周) 2-5,6(双周) 4-5,6(双周) 1-5,6(全周) 1-5,6(全周) 1-5,6(全周) 1-5,6(全周) 1-5,6(全周) 1-5,6(全周) 1-7,8(全周) 1-7,8(全周) 1-7,8(全周) 1-7,8(全周) 1-7,8(全周) 1-7,8(全周) 2-1,2(全周) 2-1,2(全周) 2-1,2(全周) 2-3,4(全周) 2-3,4(全周) 上课地点 限选单位 SD207 SD207 SD207 SD207 SD209 SD209 SD207 SD207 SD207 SD207 SC107 SC108 SC207 SC110 SB205 SB405 SC104 SC105 SC207 SB205 SB405 SC107 SC202 SC204 SC203 SC203 SC202 107.006.101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2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3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4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5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6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7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8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09 综合英语(说)(I) 107.006.110 综合英语(说)(I) 107.007.201 英语口语(I) 107.007.202 英语口语(I) 107.007.203 英语口语(I) 107.007.204 英语口语(I) 107.007.205 英语口语(I) 107.007.206 英语口语(I) 107.007.207 英语口语(I) 107.007.208 英语口语(I) 107.007.209 英语口语(I) 107.007.210 英语口语(I) 107.007.211 英语口语(I) 107.007.212 英语口语(I) 107.007.213 英语口语(I) 107.007.214 英语口语(I) 107.007.215 英语口语(I) 107.007.216 英语口语(I) 107.007.217 英语口语(I) 限选年 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2007年级英语(翻 2007级 译)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年级英语(国 际商务英语方向, 专科,中英合作) 2007年级英语(国 际商务英语方向, 专科,中英合作)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7级 2007级 总人数 排考要求 30 提前随堂 28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29 提前随堂 29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28 提前随堂 29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28 提前随堂 29 提前随堂 29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3 提前随堂 30 提前随堂 31 提前随堂 34 提前随堂 34 提前随堂 31 提前随堂 31 提前随堂
祝国芳 顾苏 张秀春 朱龙妹 顾苏 张秀春 朱龙妹 金杯 颜薇 李国华 邵严毅 苗杰 王志明 黄春 金逸峰 李国华 苗杰 季宇绮
2-3,4(全周) 2-5,6(全周) 2-5,6(全周) 2-5,6(全周) 2-7,8(全周) 2-7,8(全周) 2-7,8(全周) 3-5,6(全周) 3-5,6(全周) 3-5,6(全周) 3-5,6(全周) 3-5,6(全周) 3-5,6(全周) 3-7,8(全周) 3-7,8(全周) 3-7,8(全周) 3-7,8(全周) 3-7,8(全周)
107.007.218 英语口语(I) 107.007.219 英语口语(I) 107.007.220 英语口语(I) 107.007.221 英语口语(I) 107.007.222 英语口语(I) 107.007.223 英语口语(I) 107.007.224 英语口语(I) 107.007.225 英语口语(I) 107.007.226 英语口语(I) 107.007.227 英语口语(I) 107.007.228 英语口语(I) 107.007.229 英语口语(I) 107.007.230 英语口语(I) 107.007.231 英语口语(I) 107.007.232 英语口语(I) 107.007.233 英语口语(I) 107.007.234 英语口语(I) 107.007.235 英语口语(I)
SC204 SC204 SC205 SC203 SC204 SC205 SC203 S405 SD103 SC207 SC201 SD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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