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服务管理站
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简报(第二期)(总第二期)上虞市新居民事务局2010年2月2日强化基础优化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2月1日,我市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泉标作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居民事务局局长阮建明主持会议,公安局副局长、新居民事务局常务副局长徐军作工作报告,市委办副主任裘建勇、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王金尧出席会议。
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八个“一站式”服务大厅所在乡镇(街道、新区)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陈泉标指出,2009年是我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转型之年、改革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乡镇(街道、新区)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的成绩较为理想,得到了省、绍兴市的充分肯定。
对此,他向在座的部门和乡镇(街道、新区)分管领导表示感谢。
陈泉标同时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工作配合还不够紧密,乡镇(街道、新区)新居民事务所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到位,专管员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升,乡镇(街道、新区)对村(居委、社区)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尚未全面实施,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他要求,要把狠抓基层基础作为新年度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着力推动体制机制的顺畅运行。
陈泉标最后强调,新居民服务管理各级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
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真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行例会制度。
新居民事务局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如何更好地指导乡镇(街道、新区)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梳理相关政策,归类整理分散的政策条文,研究制订出台一些操作性、指导性较强的待遇政策。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为民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站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为民服务站是由政府部门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其设置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为民服务站设立在人口较集中、交通便利、服务对象较多的地方,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
3.为民服务站设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民服务站、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
三、服务内容3.基层治理:开展社区治安巡逻、文明引导、环境整治等基层治理工作。
4.窗口单位驻点:安排相关窗口单位驻点,提供更多服务。
四、人员配置1.综合服务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政务服务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的办事指导和问题解答。
4.保安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5.其他必要岗位人员:如清洁人员、维修人员等。
6.窗口单位驻点人员:相关窗口单位安排驻点人员提供更多服务。
五、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2.员工培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
3.服务标准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服务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确保服务质量。
4.工作记录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制度,记录办事情况、问题和意见等,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5.安全保卫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服务站的安全稳定。
六、监督管理1.监督部门:为民服务站的监督管理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相应的监督部门。
2.监测评估:为民服务站应接受定期的监测评估,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3.投诉处理: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市、区县人民政府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对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可以更好地提高服务站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促进社区基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为民服务站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居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居民服务中心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居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居民服务中心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4. 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第六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服务中心主任:(1)主持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2)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服务中心的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
(4)负责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 服务中心副主任:(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 服务中心办公室:(1)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服务中心的文件收发、归档、保密等工作。
(3)负责服务中心的宣传教育工作。
4. 各业务部门:(1)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居民需求,为服务中心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居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1. 居民基本事务服务: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2. 社会保障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新居民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新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居民,是指在本地居住、工作、学习超过一定期限,未取得本地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正公开;(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四)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社区服务站承担。
第五条社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新居民的登记、核查、信息更新等工作;(二)负责新居民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三)负责新居民的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工作;(四)负责新居民的权益保障、矛盾调解、纠纷处理等工作;(五)负责新居民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六)负责新居民的文明创建、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社区服务站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与信息管理第七条新居民入住社区后,应当向社区服务站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二)居住证明;(三)就业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社区服务站对登记的新居民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社区服务站建立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新居民信息,并定期进行核查。
第十条新居民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一条社区服务站为新居民提供以下服务:(一)政策咨询:解答新居民关于户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问题;(二)业务办理:协助新居民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等手续;(三)法律援助: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四)心理辅导:为有需要的新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五)就业创业:协助新居民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创业指导;(六)社会保障:协助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七)文明创建:组织开展新居民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新居民文明素质;(八)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新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进社区凝聚力。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模版(二篇)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模版社区便民服务站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服务机构之一,其职责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居民的需求,并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职责,包括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居民关系、解决居民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
一、提供公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站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公告发布等。
在咨询服务方面,服务站应设有专业人员,以解答居民的疑问、提供指导和帮助。
在公共设施维护方面,服务站应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及时修复故障。
另外,服务站还应承担社区公告的发布任务,传达社区重要信息、政策、活动等,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协调居民关系社区便民服务站还应承担协调居民关系的重要职责。
此项职责的核心在于解决因居民之间的矛盾和不和而引发的冲突。
服务站可以设立一个问题解决专区,居民可以将问题向该专区反映,并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协助解决问题。
在协助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服务站应尽可能地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问题的公正解决,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与互信。
三、解决居民问题社区便民服务站还需要承担解决居民问题的重要职责。
居民问题的种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服务站应派遣专业人员对居民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服务站应将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居民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四、推动社区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承担推动社区发展的职责,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服务来促进社区的发展。
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社区环境的改善、社区资源的整合等方面。
服务站可以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如社区康体活动、文艺演出、知识讲座等,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此外,服务站还应积极参与社区环境的改善工作,如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处理生活垃圾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新居民管理制度
新居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居民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居民是指从外地迁入本地,或者从异地户口迁入本地的人员。
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失独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等。
第三条新居民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序、便民原则,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新居民与居民的和谐共处。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新居民管理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完善新居民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新居民管理工作应当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结合,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增强新居民的参与感和融合感。
第二章新居民服务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为新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
第七条新居民应当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权利,地方政府应当保障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提供必要的资助和支持。
第八条新居民应当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医疗保健权利,地方政府应当为新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其基本的医疗需求。
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新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第三章新居民管理第十条新居民在迁入本地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
第十一条新居民在本地居住期间,应当遵守本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新居民应当主动遵守当地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新居民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居民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新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新居民,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拒不遵守新居民管理制度的人员,地方政府可采取限制其社会活动、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
2024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2篇)
2024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____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社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提供便民服务、改善社区居住环境、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等职责。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____年的社区便民服务站将进一步完善职责,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下是____年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总结约____字。
一、提供便民服务1. 信息咨询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政府政策、办事流程、社会福利等信息咨询服务,并及时更新信息资源,提供电子化查询服务,方便居民随时了解社区动态和政府政策。
2. 公共设施维护: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绿化、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修缮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确保社区环境整洁、有序。
3. 快递代收代发:提供快递代收、代发服务,方便居民在工作时间不便接收快递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收取快递并且代发快递,为居民提供便利。
4. 物业管理支持: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小区的安全巡逻、环境整治、车辆管理等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5. 生活服务支持:提供家政服务、洗衣服务、修鞋服务等日常生活服务,方便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和需求。
6.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文化节庆、志愿者活动、健身活动等,增进社区居民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二、改善社区居住环境1. 环境绿化:负责社区绿化工作,包括栽植花草树木、整理绿化带、维护绿化景观等,提升社区的生态环境和居住质量。
2. 垃圾分类与处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指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提供相关垃圾分类设施,同时负责社区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社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3. 治安巡逻:加强对社区治安的巡逻和管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社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4.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组织培训社区居民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建立应急预案,协助社区居民进行灾害预防和灾后恢复工作。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VilIage/communityPubIicServiceStation设在村(社区)所辖空间范围内为企业群众提供集中受理并代办帮办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综合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站”。
3.2申办人AppIicant到“服务站”办理有关事项的个人或单位代理人员。
3.3代办员Agent为申办人代办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
4基本要求4.1应按照“自愿、无偿、规范、便捷、贴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服务,满足村(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4.2应依托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类别齐全、规范化的便民服务。
4.3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金融、产业”等创新服务。
4.4应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5服务事项5.1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a)困难救助;b)抚恤优待;c)婚育服务;d)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f)规划建设;g)证明服务。
5.2动态管理应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
5.3服务指南5.3.1应制定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指南,明确服务(代办)项目、服务(代办)形式、服务(代办)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
5.3.2应符合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中事项服务指南基本要求。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亮点工作总结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亮点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区新居民服务中心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内容,取得了一系列亮点工作成果。
以下是对这些亮点工作的总结:一、开展多元化的服务活动新居民服务中心积极举办各种多元化的活动,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其中,文化交流活动成为重要的亮点之一。
通过组织文化艺术展览、演出、座谈会等,吸引了大量新移民参与,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社区,增进彼此的了解与交流。
此外,中心还定期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教育、就业咨询等服务,为新居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效率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新居民服务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中心与相关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加强了信息共享与互通,提高了工作协同效率。
其次,中心采用了在线咨询系统和预约服务制度,方便居民随时了解服务信息和预约时间,减少了等候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
此外,中心还建立了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居民对服务的评价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提供参考。
三、产品创新,满足多样化需求新居民服务中心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满足了不同群体多样化的需求。
首先是提供多语种服务的翻译工作,将服务范围扩大到更多新居民,打破了语言障碍。
其次,中心还扩大了服务内容,增设了法律咨询、医疗保健、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服务项目,帮助新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此外,中心还推出了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针对特定需求的新移民提供定制化的帮助,增加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的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新居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
首先,中心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规范了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中心注重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提供专业知识,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
此外,中心还建立了居民意见反馈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增强了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总结:新居民服务中心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中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便民服务站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服务服务。
该制度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足问题。
村居便民服务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农村地区的公交车站、出租车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
3. 医疗卫生服务: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服务。
4. 教育服务:设立农村学习中心,提供农民培训、农村教育和文化活动等服务。
5. 政务服务:提供村民信息登记、户籍管理、村民证件办理等政府服务。
6. 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
7. 综合咨询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就业咨询、农业技术咨询等服务。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的实施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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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亭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义亭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主要任务(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1、建立义亭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成立义亭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所长由镇党委委员(分管领导)兼任,义亭派出所一名副所长任专职副所长,镇政法、计生、劳动负责人兼职副所长,抽调镇政法、计生、劳动、卫生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新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
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办事大厅,开设10个服务窗口,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重点村企建立服务管理站。
在外来人口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外来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居)视情建立新居民服务管理站,并全部安装暂住人口远程申报系统,协助落实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及出租房屋房东的政策宣传,提供房屋租赁、就业信息。
3、建好协管员队伍。
改变目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
(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卫生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本(三篇)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农村发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便利村民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村居便民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村居便民服务站是指由村委会或农村合作社等组织设立和管理的服务机构,旨在提供便民、服务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四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任务是为村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邮政寄递、缴费、证件办理、物品购买等,以及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
第五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并配备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第六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电话、设置指导员等方式,方便村民随时随地享受到服务。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第七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设立应当基于村民的实际需求和人口分布,合理确定设立地点和服务范围。
第八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设立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会决议,并报批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可以是村委会、农村合作社等组织,也可以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管理。
第十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十一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提供邮政寄递、缴费、证件办理、物品购买等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逐步扩大和调整服务范围。
第十三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及时更新和公布相关信息,提供给村民实用和有效的咨询。
第十四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积极配合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五条村居便民服务站应当保护村民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严禁泄露或滥用任何个人信息。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七条村居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村民的满意度、服务质量、运营成本等指标对服务站进行评估和考核。
2024年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文便民服务大厅首问责任制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服务对象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指明服务对象到责任窗口或按一次性告知要求,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同时向服务对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把事情办结;如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如该部门未进大厅的,要告知该部门的具____置,如该部门进大厅的,要负责指明承办部门窗口。
五、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对按规定确实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给予答复,做好备案工作。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____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不让群众多跑一趟,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来大厅咨询或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北辛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简介
北辛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简介北辛街道位于城区北部,辖7个社区服务中心,60个居委,总人口14万,地处滕州市政治、文化中心,交通枢纽要道。
近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辖区新居民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不断加深。
为促进新居民与城市同步发展、协调共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街道更新工作观念,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模式。
建立组织,配强人员,完善网络促管理。
街道成立了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综治、司法、计生、劳动保障、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服务格局;投入50余万元建立了新居民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8名业务骨干作为专职管理人员,并在辖区各企业、社区、居委建立了150人的协管队伍,在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成立了新居民党支部和团支部,建立新居民党团员工作责任区,由同籍贯的党团员分别联系各自老乡,发挥他们在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独特作用,共同参与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新居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强化宣传,正面引导,推进融合育新风。
坚持教育引导为先,抓住新居民流入、定居、生活、就业等环节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社情、明法纪、增觉悟,联合组织科、宣传科、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民政科等部门开展居规民约、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帮助新居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视挖掘新居民中的好人好事,积极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引导作用,有效促进了新老居民的融合。
以房促管,综合服务,动态管理保有序。
定期组织专管员、居委干部、协管员、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对出租房屋、新居民人口进行核实、登记,并发放《致出租房屋房东的公开信》和《致新居民朋友的一封信》,重点做好出租房动态管理,对房屋及房主情况详细备案,落实房主责任,督促签订租房协议,及时上报租客变更等动态情况,做到以房定人、户不漏人,通过以房促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新居民管理服务中心对每次排摸出来的新居民,实行建档立卡,统一归档管理。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是指在乡村地区建立便民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目的是方便村民的生活,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下面是一些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设立规划:根据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便民服务站点的规划,确定站点的数量、位置和服务范围。
2. 建设设施:便民服务站点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如服务大厅、办公室、咨询台、候车区、厕所等,以满足村民的各类需求。
3. 人员配备:为便民服务站点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包括前台接待人员、工程师、维修人员等,保证站点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4. 服务范围:便民服务站点应提供村民所需的各类服务,包括户籍管理、社保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法律咨询、文化娱乐等。
5. 服务时间:便民服务站点应设立合理的服务时间,确保村民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内享受到便民服务。
6. 服务项目:便民服务站点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村民的需求。
可以包括政务办理、证件办理、公共设施维护、咨询服务、社区活动等。
7. 培训和监管:便民服务站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素质。
同时,对便民服务站点进行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通过建立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可以方便村民办理各类事务,减少因交通不便等原因造成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居委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方案
居委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在城市化进程中,社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居委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可以有效提供居民的生活保障和便捷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本方案旨在通过居委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提供全面的便民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建立一个便利、高效、服务覆盖全面的居委便民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任务:-搭建社区居民互动平台,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供全面的社区服务。
三、建设方案2.建设内容:-社区服务设施:设立社区服务站,提供社区居民的各类服务需求,包括婚姻登记、户口迁移、社保查询等。
-影音设施:建立多媒体设备,提供信息展示、宣传教育等功能,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培训。
-举办社区活动:组织社区节日庆典、培训班、志愿者活动等,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3.配套设施:-为服务中心提供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提供服务中心所需的办公设备和器材。
-组织开展对服务中心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区居民对服务中心的了解和参与度。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共同提供社区特色服务,形成合力。
四、预期效果1.提高居民满意度:通过提供全面的便民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生活幸福感。
2.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居委便民服务中心将成为社区内居民互动和交流的平台,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3.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供全面的服务,建立良好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五、实施计划1.筹备期:-确定项目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内容。
-确定项目的建设时间和地点。
-成立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的具体操作。
2.建设期:-进行项目选址和场地准备。
-购置办公设备和器材。
-招聘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场地改造和设施安装。
-进行宣传推广,吸引居民的参与和关注。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冀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民〔2021〕6号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镇)、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公共服务机构,物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便民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在小区显要位置统一公示,方便入住居民查阅、办理相关事项。
(四)合理划分社区管辖区域。
新设置社区按照1500—3000户居民确定,原则上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可覆盖多个居民住宅小区。
特大型新建住宅小区,可设立若干个社区。
社区管辖区域一般以道路为边界,做到四界清晰,图形简单完整,管辖区域相对规整,原则上不得由有两处及以上不接壤的跨区域设立社区。
确有需要的,可由所在地街道(乡镇)委托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为代管。
街道(乡镇)管辖区域内不得出现无社区(村)管辖的盲区或交叉重叠管辖等情形,确保居民服务管理全覆盖。
(五)适时进行社区设置调整。
对规模较小或暂时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可成立居民小组,由所在地街道(乡镇)委托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对规模较大、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群众生活、便于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原则,由所在地街道(乡镇)统筹推进社区设置或调整。
设置、调整过程中,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特别是社会保障、户口登记、入托上学等,须及时向居民公开办事地点和办理流程,为居民办事提供便利。
四、健全新建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六)建立社区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街道(乡镇)党组织在做好新建社区党员信息采集的基础上,结合党员数量分布情况,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要求,及时建立或调整社区党组织。
社区新居民服务活动方案
社区新居民服务活动方案社区新居民服务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社区新居民服务活动旨在为社区的新居民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区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活动内容:1. 欢迎服务:由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团队,在新居民搬入社区时亲自前往欢迎并引导他们熟悉社区环境,介绍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他们解答问题。
2. 信息宣传:社区为新居民提供一份详细的社区生活指南,包括社区公共设施的使用说明、社区活动的介绍、交通路线、周边医院、学校等信息,以便新居民快速了解和适应社区。
3. 社区导航:设立信息牌,明确标注社区各个区域和设施的位置,方便新居民快速找到目的地。
4. 交流活动:定期组织社区新居民交流活动,包括茶话会、社区文化展示、游园等,通过活动加强新居民之间的交流,促进相互了解和融入。
5. 社区讲座:开展常见问题解答讲座,邀请社区相关专家,就新居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并提供实用的生活技巧和建议。
6. 社区义工培训:定期开展社区义工培训,让新居民有机会参与社区服务,提升自身技能和社交能力。
7. 家政服务信息推荐:为新居民提供家政服务信息推荐,包括保洁、管道疏通、修理等,提供可靠的服务供选择。
8. 社区安全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新居民宣传社区安全知识,提醒他们加强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9. 心理疏导:设立社区心理咨询服务,为新居民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适应新环境中可能遇到的困惑和焦虑。
10. 文化活动: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如书法、绘画、舞蹈等培训班,为新居民提供展示自己才艺的机会,增强社区文化交流。
三、活动实施:1. 确定活动组织小组:由社区工作人员牵头,组织志愿者团队负责具体的服务活动。
2. 制定详细计划: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新居民需求,制定每个月的活动计划,并公布在社区公告栏和社交平台上,提前通知新居民。
3. 寻求支持:邀请社区居民和商家提供支持,如赞助活动经费、提供培训场地等,增加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五篇)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和工作职责村委会建立为民服务站,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报送,真正方便村民办事,为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服务站简介村服务站由村总支书记担任站长,主要职能是开展政策咨询、法律解答、证明出具、代写代办及办事手续告知、办事指导,负责指导包组代办员驻村民小组开展工作。
服务站做到工作职责公开、工作人员公开、联系电话公开,方便群众出村办事。
挂村领导负责指导帮助服务站开展为民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村“两委”加强自身建设,督促村“两委”依法履行好职责;督促并帮助村党组织加强村、组两级各种组织建设,尤其是加强村民小组班子建设;帮助支持村“两委”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帮助村、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服务站工作职责1、政策、法律、法规宣传;2、深入群众,做好社会矛盾调处;3、安全防范,灾情调查处理;4、扶贫帮困,生活救济;5、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6、农用物资购销咨询,科技宣传教育;7、实用技术推广,致富信息咨询;8、户籍、婚姻证明转办;9、宅基地审核;10、计划生育服务;11、邮件传递;12、其它服务事项。
三、上报工作(一)报送事项下列事项中,凡是村民需要办理而村一级难以办好的,由村干部负责,直接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代理服务窗口:1、惠民政策服务类。
主要包括。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开具户口迁出迁入证明;(4)完善各种证明、申请等。
2、咨询服务类。
主要包括。
(1)法律咨询;(2)政策咨询;(3)农技知识咨询等。
3、公益事业类。
主要包括。
(1)婚育证明;(2)计生服务;(3)扶贫帮困服务;(4)协调各种民事纠纷等。
24、致富发展类。
主要包括。
(1)种养结构调整;(2)优良品种引进;(3)技术指导等。
5、其他服务类。
主要指在不违反法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村民要求办理的其他各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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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新居民,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新居民办“延伸管理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要求,东郭镇积极探索“企业建站”、“社区建站”、“工地建站”。
截至目前,已建立中村社区站、辛绪站、辛化公司站3所新居民服务管理站,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为新居民服务管理站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及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并配备了新居民信息采集工具。
各站点为新居民员工提供居住证办理、计生服务、劳动保障、法律维权服务、教育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帮助新居民妥善解决劳动纠纷、办理证照、居住生活、子女生活、治安维护等方面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