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办法(XXXX12)定稿
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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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学生辅导员是学校重要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岗位,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评估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履行情况,制定了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本文将从办法的制定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时间等方面展开,以期全面解析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办法的制定目的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促进学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能力和素质,为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学生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内容学生辅导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操守、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学术能力和自我发展等方面。
1. 职业操守:考核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遵守岗位职责、是否恪守学校纪律等。
2. 工作业绩:考核辅导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如辅导学生、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推动学风建设和学生发展等。
3. 团队合作:考核辅导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如能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协作能力和互动沟通等。
4. 学术能力:考核辅导员是否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是否能够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辅导。
5. 自我发展:考核辅导员是否注重自我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等。
三、考核方法学生辅导员的考核方法应该灵活多样,并兼顾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的结合。
1. 定量评价: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生和家长对辅导员工作的满意度等数据,定量评估辅导员的工作。
2. 定性评价:可以组织辅导员的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汇报和观摩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进行定性评价。
3. 反馈评价:可以邀请学生和家长对辅导员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形成评价反馈。
四、考核时间学生辅导员的考核时间应根据学年制进行。
一般来说,可以每学期末对学生辅导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展开全面的考核。
五、考核结果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结果进行奖惩。
对于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提升机会。
辅导员考核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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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方案(范文)第一篇:辅导员考核方案(范文)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初稿)一、目的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学校薪资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注重工作绩效。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三、使用范围所有在编的民族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四、考核内容对辅导员岗位的考核内容主要从“学生思想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班风学风建设、附加分”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1。
五、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
辅导员按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考核阶段的班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辅导员自我评价。
2、学生科考核。
由学生科根据日常辅导员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再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讨论通过。
3、公示。
将考核分数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上报校学工处。
六、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1、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
各等级原则上分别占考核总人数的5%、15%、60%、15%和5%,考核等级依据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照各等级所占比例确定。
2、辅导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发放办法以校相应文件为准。
3、年度考核分数计算方法为每月分数相加/月份数,相应级别按分数排名计算。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2014年10月28日第二篇:2013年辅导员招聘考核方案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辅导员招聘考核方案为做好2013年我院辅导员招聘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由人事处牵头,分管领导、学生处等参与考核,负责组织辅导员招聘的报名、面试和确定拟聘人员等工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辅导员9名,其中3名在编,6名人事代理(具体见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批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5月1日。
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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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背景和目的学校学生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学生辅导员工作质量,确保学生辅导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学校制定了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和内容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
具体内容有:1. 职业道德:辅导员应具备端正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坚守教育规范,忠诚履行职责,对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教育技能:辅导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和教育方法,能够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提升其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
3. 工作作风:辅导员应具备开放包容的工作态度,乐于与学生交流,关心学生成长。
同时,辅导员还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高效的工作执行能力。
三、考核方式和流程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学校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员的工作考核。
具体流程如下:1. 自评:辅导员需要按照学校提供的评估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对自己的认识和改进方向。
2. 学生评价:学校会组织学生对辅导员进行匿名评价,从学生角度评估辅导员在思想教育、生活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 领导评价:学校相关领导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分析辅导员是否具备较高的教育素养和能力。
4. 同行评价:学校会邀请其他辅导员对被考核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以相互交流和借鉴,提升工作质量。
四、考核结果与反馈学校对辅导员考核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和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同时,学校会将辅导员考核结果提供给辅导员,给予肯定和奖励,并就差距较大的地方给予指导和改进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学校将根据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职称评定,确保辅导员的工作与能力相匹配。
对于部分考核结果较差的辅导员,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考核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学校将每学年进行一次辅导员的工作考核,以周期性的方式跟踪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成长。
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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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全面地考核辅导员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教务科科组织实施。
二、具体考核内容和操作方法
先由各年级根据辅导员在班级管理、学生服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学院教务科科申报,学院教务科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奖励通知》及奖励事迹材料报学院分管领导,由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即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缺失教师职业道德,传播不良思想和言论的;
3、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学生评奖、学生党员发展等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
四、奖惩措施
1、辅导员考核成绩将作为辅导员聘任和学院年度考核的参考依
据。
2、学院每学年依据考核成绩组织“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3、考核成绩与辅导员工资定级、奖金津贴挂钩。
4、考核优秀者,可积极创造条件让其参加出外学习考察活动。
5、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教务科负责人对其谈话,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教务科将向学院提出建议将其调离辅导员岗位或解聘。
五、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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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考核辅导员绩效,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能力、实绩和业务水平,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实施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能力、状况和实绩。
其中,实绩主要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考核分为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两部分:
一)每月考核
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上报。
学
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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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辅导员工作,根据_____大学《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规范学生政治辅导员管理和考核体系,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成为维护校园稳定的骨干力量,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的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与学生工作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4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
四、考核机构(一)为保证考核机制的充分实施,加强考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学院专门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五、考核程序每年度进行一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时间定于当年3月中旬。
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个人本年度工作,并自评打分,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学生评议: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_____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并通知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派员参与。
学生评议结果由学生工作部汇总统计。
(三)学生工作部考核:学生工作部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和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进行集中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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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辅导员工作是实践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节点,起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的班级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辅导员工作予以公正评价,特提出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全面,公平,公正,公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
二、考核具体内容:实践基地辅导员工作时间以周为单位,每周根据培训学生人数由培训部安排3—4个班级,每班确定一名辅导员。
辅导员工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考核满分100分,其具体内容与分值如下:【班级工作40分】由安保部负责考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学生考勤工作(17分):每天进行四次,具体时间为早操、上午第一节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晚上娱乐活动前。
其他课堂考勤由科任老师负责。
上操时,辅导员应跟在班级队伍中,维持好班级纪律。
考勤要查清班级人数,对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要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辅导员不能及时考勤的,每次扣1分。
2、安全纪律教育(5分):安全纪律教育时间星期一在开班典礼后进行,其他时间为每天早操后进行。
主要对学生前一天的纪律、安全、卫生打扫方面进行总结,并提出要求,对违反纪律的事件要批评指正。
对晨会开展不认真或没有进行晨会的,一次扣1分。
(建议可在星期四下午培训结束时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加深培训印象,增强师生交流,促进基地发展)3、学生考核、档案填写、网络注册(8分):每周星期五培训任务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档案(学生考勤表、学生评价表等)填写工作,并及时交到安保部进行检查(5分)。
每周网络注册不少于五名学生,并于周五将名单交到安保部,并在学生中积极宣传学校网站。
(3分)。
4、学生受奖励或批评情况(10分):学生做好人好事,每次加分1—3分,对学校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加1—3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每次扣1—5分。
【卫生打扫(25分)】由后勤部负责检查考核,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辅导员检查督促是否及时(10)分:每天早8:40,午14:00,对校园卫生进行检查,辅导员提前安排学生打扫并检查,未及时督促的每次扣1分。
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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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辅导员工作考核以日常工作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
(一)德1、政治觉悟: 是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2、政策理论水平: 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3、工作作风: 是否爱岗敬业, 把工作放在首位;是否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以学生为中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4、师德状况: 是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作落实:是否重视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抓好落实。
(二)能1、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2、创新能力:能否积极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科研能力: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并撰写相关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4、表达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勤1、计划执行情况:学期、学年是否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并进行总结;2、开展主题班会情况:能否按要求组织主题班会,安排布置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就业指导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3、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是否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4、能否经常进教室、宿舍了解情况;5、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能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助学贷款等工作,并充分发挥导向作用;6、指导班级建设情况:能否认真建立班级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7、指导党团工作情况:能否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工作;能否协助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8、能否按时参加学校、院(系)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9、能否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和院(系)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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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方法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判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全院本学年在岗的辅导员(分团委书记)。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一)德:具有坚决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二)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及组织治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熟悉学生心理,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觉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具备学生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能积存和总结一定的工作体会;具有创新意识,能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关怀、爱护、关心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学工处及学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范畴内显现的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
(四)绩:完成岗位目标和各项任务情形;所管班级党、团组织的进展情形、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受到各类表彰奖励人次;所带班级学生的违纪率、到课率及安全治理情形;贫困生的帮扶情形;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成效;创建文明宿舍情形;发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及工作创新情形。
四、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布、客观、公平”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五、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尹少华副组长:何建新刘卫强组员:舒宏应张照芳王农跃宋伟张淇唐军国六、考核方式分团委书记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七、考核程序(一)分团委书记的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分团委书记依据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提交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指标相关的材料。
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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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班主任工作学期(年度)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好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正确评价我校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班主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在岗班主任。
二、学期考核内容班主任学期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下列四部分组成(具体分值比例在下述范围内由各学院视情确定)。
1.月考核:一学期月考核平均分占学期考核总分40% ;2.学期民主评议:占学期考核总分10% ;3.学期末考核:占学期考核总分20% ;4.班级学期考核:占学期考核总分30%。
三、年度考核评定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以二个学期的考核平均分为依据。
1.评定等级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按考核总分高低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次。
(1)优秀:名次位于学院参加考评总人数前25%名。
(2)合格:名次位于学院参加考评总人数的26% - 95%名。
(3 )基本合格:考核得分60以上且达到合格等级的。
(4 )不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
2.对优秀、不合格分别作如下优先或限制:(1)在考评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a.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中,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b.在维护学生稳定、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c.所带班级进步明显的(按照排名)。
(2)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a.无故不参加校、院召开的班主任会议三次以上的;b.任职期内(一年中)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累计达30天以上的;c.考核当年任职期未满二个学期的。
(3)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a.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b.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三次以上的;c.班级学生中有因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而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安善处理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罢课、罢考、罢食、群殴等恶性事件的。
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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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近日,我们学校出台了一份全新的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旨在规范和完善辅导员的工作、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下是本文详细介绍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背景辅导员作为大学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其职责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逐渐增多的辅导员队伍和不同层次的人员,导致了辅导员工作质量的差异。
为此,学校着手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力求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评估标准辅导员考核办法新增了诸多考核标准,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学术与专业成果:主要考察辅导员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业绩;2.学生工作业绩:主要考察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工作;3.管理与组织工作能力:主要考察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自身职业素养;4.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考察辅导员在辅导员团队、教师团队中的建设和协作能力。
以上标准旨在全面衡量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其更好的发展和完善。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考核办法主要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既保证考核实效性,又保证了公正性和公开性。
以下是考核方式的主要内容:1.综合督导方式:学校将派出专门的考核组,对各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并通过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公示等方式,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考核。
2.学生满意度方式:学校将向学生发放辅导员工作问卷,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将其作为辅导员的考核依据之一。
3.业绩报表方式:学校将要求每位辅导员在每学年结束后,递交工作业绩报表,由考核组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分析,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方式全面、公正,能够真实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考核结果对于通过考核的辅导员,学校将予以奖励并公示其成绩;对未通过考核的辅导员,学校将要求其整改并再次接受考核。
对于长期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辅导员,学校将采取换岗、调整等措施,以保证学校的管理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结语辅导员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整体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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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准确、全面评价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原则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二、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情况及效果,发表论文情况;三、指导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四、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的情况及效果;五、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奖惩、评定奖学金、安全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六、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七、学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八、毕业生就业率、升学率情况。
第三章考核办法一、由学生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表,增强可操作性。
二、学校每学年对各学部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
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分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部门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30分,二级学院考核占3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各部门考核占10分,满分l00分。
三、个人小结。
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所在学部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四、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由学部组织进行,学部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4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五、二级学院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辅导员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自二级学院辅导员的综合测评情况,填写《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评议表》,进行评定打分。
六、学生处考核。
学生处按照《辅导员考核加减分细则》根据辅导员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出勤、活动及表现情况,以及参加学院会议、例会等加减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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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评办法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对辅导员的管理,激励和促进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根据《河南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2.平时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3.以学生评价为核心,学生评价、院(系)考核与学校考评相结合;4.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5.教育、管理、服务并重,德、能、勤、绩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评内容辅导员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学生满意程度等六个方面。
三、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部)、就业服务中心、校团委负责人和各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为成员的辅导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考评工作。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部)处(部)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分团委、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按照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查阅实证材料、随机抽取学生座谈和组织学生填写调查表等形式对本院(系)辅导员进行考核。
四、考评方式1.辅导员考核采取个人自查、院(系)考核、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处(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辅导员考核结果以量化积分的形式体现。
学生评价分值(A)占60%,院(系)考核分值(B)占30%,学生工作处(部)考评分值(C)占10%。
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总分=A+B+C 计算出每个辅导员的综合分数,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
五、考核结果1.按照考核综合分数,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专职辅导员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兼职辅导员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无故缺席学校、院(系)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者;《辅导员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者;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30天以上者;学生总体评价低于90分者;学生违纪率、不及格率高于全校平均数者;学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低于全校平均数者。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d8285d310661ed9ac51f397.png)
辅导员考核办法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辅导员工作,根据_____大学《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规范学生政治辅导员管理和考核体系,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成为维护校园稳定的骨干力量,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的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与学生工作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4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
四、考核机构(一)为保证考核机制的充分实施,加强考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学院专门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五、考核程序每年度进行一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时间定于当年3月中旬。
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个人本年度工作,并自评打分,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学生评议: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_____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并通知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派员参与。
学生评议结果由学生工作部汇总统计。
(三)学生工作部考核:学生工作部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和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进行集中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985550eff9aef8951e0600.png)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为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作用,认真落实辅导员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制定信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以及奖惩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学院成立由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院长、副院长、院办老师、各辅导员任组员。
二、考核内容(一)思想表现(10分)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学生对辅导员的满意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能够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
(三)班级建设(5分)班团组织建设齐全,学生对班委会、团支部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四)思想政治教育(15分)能够比较熟悉地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心理等状况,组织学生参加主题教育;(10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发展状况良好。
(5分)(五)日常管理工作(15分)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校风、学风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所负责班级没有恶性事件发生;(5分)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重要活动;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出勤率达到90%以上,并且秩序良好。
(5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习或会议一次扣1分;学校布置的重要活动中,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每次扣1分;学院集体活动学生出勤率低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所带学生宿舍中没有违章电器。
(5分,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六)学风建设(10分)学生学习成绩较好,所带学生学业警告率低于全院水平。
(5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能够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每学期至少随堂听1次课。
(2分)做好所负责本班级的年度学风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分)(七)校园文化(10分)所负责的学生社团和班级要按规定乱贴宣传物品,并按规定及时清理。
(5分,每出现一次事故扣1分)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学生在科技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中表现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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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2010年度辅导员年终考核
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全院本学年在岗的辅导员(分团委书记)。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一)德: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二)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及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熟悉学生心理,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具备学生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能积累和总结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学工处及学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
(四)绩:完成岗位目标和各项任务情况;所管班级党、团组织的发展情况、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受到各类表彰奖励人次;所带班级学生的违纪率、到课率及安全管理情况;贫困生的帮扶情况;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效果;创建文明宿舍情况;发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及工作创新情况。
四、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五、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尹少华
副组长:何建新刘卫强
组员:舒宏应张照芳王农跃宋伟张淇唐军国六、考核方式
分团委书记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七、考核程序
(一)分团委书记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分团委书记依据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提交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指标相关的材料。
(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
(2)学生评议:由各学部组织,从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以上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附表1《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3)辅导员评议:由党总支书记组织本部门辅导员对分团委书记的工作采取无记名方式测评,填写附表2《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同行互评表》。
(4)学部考评:由各学部根据分团委书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见附表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部评议表》。
(5)工作交流(述职)评议:由学工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部副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分团委书记的述职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评议,见附表4《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述职交流考核表》。
(6)学工处考评:由各学部根据分团委书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见附表5《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学工处考评表》。
(二)辅导员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提交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指标相关的材料等。
(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生评议:由学部考核小组从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以上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附表1《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3)辅导员评议:各学部副主任召开全体辅导员大会进行考核,被考核辅导员须陈述个人工作总结,接受同行测评。
测评的同行根据该辅导员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附表2《中国地质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同行互评表》。
(4)学部考评:各学部根据辅导员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填写附表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部评议表》。
若参加测评人数在10人以上,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
考评结束后,各学部将测评结果进行排序,连同自评相关材料、学生评议、同行测评、学部考核原始表报学工处审核。
(5)学工处考评:学工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如参加会议、周末签到、学工系统值班、学生违纪、资助管理、学生投诉等)对各学部报上来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按月度考核优秀次数进行加分。
见附表5《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学工处考评表》。
汇总、整理数据后,将结果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汇总、确定。
人事处汇总辅导员(分团委书记)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及学工处(团委)考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八、考核等级及相关要求
(一)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相关要求
1.凡本年度/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一个学期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在开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所管理学生在学风、行为规范、毕业生离校等方面出现比较严重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5)辅导员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认定为“不称职”:
(1)个人在学生管理中因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如学生重大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导致火灾或类似安全事件的;
(2)所带学生有严重违纪现象,如打群架或类似群体恶性事件、或出现学校定性为重大事故的;
(3)个人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九、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奖惩、职务晋升及年终奖发放的依据。
3.若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即调离辅导员岗位,若调岗后考核仍不称职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
1.《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2.《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同行互评表》
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部评议表》
4.《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述职交流考核表》
5.《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学工处考评表》
6.《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工处审核表》
7.《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考核学工处(团委)审核表》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附表1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辅导员姓名:参加测评学生专业:参加测评学生班级:
请在你认为合适的选项打分,并进行评价:
备注:由分团委书记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班级人数的20%填写,不得指定学生填写。
填表需知:非常满意分值为90-100,较满意为80-90,一般为70-80,
不满意为60-70,很不满意为50-60
综合得分:(各学部负责计分)
附表2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同行互评表
备注:此表用于各学部辅导员之间互评、辅导员对分团委书记评议。
学部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部评议表被考核人姓名: 学部:所负责班级数:
备注:此表用于学部副主任、分团委书记给辅导员评议、打分,学工处负责审核加减分。
分团委书记(签字):学部负责人签字:
学工处长签字:年月日
附表4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述职交流考核表
备注:此表用于学工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部副主任给分团委书记评议打分。
考核人签名:考核时间:年月日
附件5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学工处考评表被考核人姓名: 考核时间:
团委书记(签字):
学工处处长(签字):
附表6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工处审核表
学部(院):学工处(章):
备注:此表各学部填写,学工处审核。
附表7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考核学工处(团委)审核表学部:
备注:此表各学部填写,学工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