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oc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检隐患;(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1 总则1.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安全管理人Fire safety supervisor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0.2 动火作业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5) 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 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7)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 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1 总则1.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安全管理人Fire safety supervisor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0.2 动火作业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摘录1总则1.0.1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1.0.41.0.51.0.61.0.7定。
2术语2.0.12.0.22.0.333.13.1.13.1.2(简—1—3.1.3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1.4深入现场,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3.1.5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3.1.6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3.2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3.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2.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2.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2.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2.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3.2.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3.2.8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3.2.9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23年)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1000字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是为保障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
规程,全文包括序言、范围、规定、引用文件和附录等部分,共计
43页。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其主要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动、静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
维护等环节,并规定了电力设备的消防措施及组织管理。
规程的范围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电机、电线、电缆等
设备。
其中,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报警
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
规程还规定了电力设备的防火措施,包括设备制造过程的防火措施、设备安装后的防火措施、设备运行时的防火措施和设备维护时的防
火措施。
例如,在设备运行时,应保证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无易
燃材料;对于设备内部,应定期清理灰尘和杂物等,以避免起火事
故的发生。
规程还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了具体的要求。
对于发生火灾时应采取
的措施、火灾报告的要求以及灭火效果的评估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保证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此外,规程还要求电力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关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置能力。
在附录部分,规程对电力设备的防火药剂、自动灭火装置、除尘灭
火装置等进行了说明和介绍,使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相关消防设施
的使用方法和安装要求。
总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对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具
体的要求,对于保障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起
到了重要的作用。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总则1.0.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安全工作。
1.0.4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照其工作职责,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知识每年考试一次。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1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1 组织安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简称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简称安监部门),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3.1.3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1.4 深入现场,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3.1.5 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3.1.6 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与批评或处罚。
3.2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3.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2.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2.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2.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2.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oc
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一、填空题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适用于除核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单位的相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门,并结合消防知识每年考试 1 次。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岗位防火职责,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在出入口位置悬挂防火警示标识牌。
5、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和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与主题设备或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
8、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造成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所或设备应为一级动火区。
9、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禁止动火。
10、带电设备未停电前禁止动火。
11、在一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二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12、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1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4、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提前8小时办理。
1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准签发动火工作票。
16、公司消防监护人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17、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天,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5天。
18、一级动火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测动火现场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19、高处动火应采取防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
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然后进行灭火。
21、灭火人员在空气流通不畅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灭火时,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2、A类火灾是指:固体火灾。
23、目前公司配备的ABC类干粉灭火器可以扑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一、引言
电力设备是现代社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和执行消防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制定与执行,以期提供一个具体可行的指导框架。
二、规程制定与修订
(一)背景与目的
(二)责任与义务
(三)审查与批准
三、消防组织与管理
(一)消防组织架构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三)消防装备及器材管理
四、火警报警与联动控制
(一)火灾报警系统
(二)联动控制系统
五、火灾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
(一)火灾风险评估
(二)隐患排查与整改
六、消防培训与演练
(一)员工消防培训
(二)灭火器材使用演练
(三)应急疏散演练
七、火灾应急预案与处置
(一)火灾应急预案编制
(二)火灾事故处置流程
八、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设备日常巡检
(二)设备定期维护
九、事故记录与分析
(一)事故记录
(二)事故分析
十、总结与展望
本文以电力设备消防规程为主题,探讨了规程制定与修订、消防组织与管理、火警报警与联动控制、火灾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消防培
训与演练、火灾应急预案与处置、日常检查与维护、事故记录与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合理的规程制定与执行,我们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电力设备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消防规程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修订与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与需求。
期望本文能够对电力设备行业的消防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word完整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1 总则1。
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
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
0。
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
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
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
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0。
1 消防安全管理人 Fire safety supervisor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2.0。
2 动火作业 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
0.3 安全生产委员会 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
1。
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
1。
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一、消防安全管理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消防设备设施1.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定期对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3.建立消防设备和设施台账,记录使用和维护情况。
三、火灾预防措施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等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按照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量储存。
四、应急救援程序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3.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同时向上级报告。
五、消防演习与培训1.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能力。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3.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消防培训,提高其消防意识和技能水平。
六、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方面。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3.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
七、火灾事故处理与调查1.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2.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完整word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摘要)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0.4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防火表任制2.0.1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7)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概要
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一、填空题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适用于除核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单位的相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门,并结合消防知识每年考试_1_次。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岗位防火职责,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在出入口位置悬挂防火警示标识牌。
5、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和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与主题设备或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
8、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造成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所或设备应为一级 ___ 火区。
9、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禁止动火。
10、带电设备未停电前禁止动火。
11、在一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二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12、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1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4、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提前8小时办理。
1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准签发动火工作票。
16、公司消防监护人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17、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天,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5天。
18、一级动火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测动火现场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19、高处动火应采取防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 _____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然后进行灭火。
21、灭火人员在空气流通不畅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灭火时,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2、A类火灾是指:固体火灾。
23、目前公司配备的ABC类干粉灭火器可以扑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1 总则1.0。
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
0。
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1。
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
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
0。
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
0。
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0。
1 消防安全管理人Fire safety supervisor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
0。
2 动火作业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
0。
3 安全生产委员会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
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 总那么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与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那么,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局部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检隐患;(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视、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展业务指导。
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1 总则1.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安全管理人Fire safety supervisor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0.2 动火作业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检隐患;(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一、填空题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适用于除核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单位的相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门,并结合消防知识每年考试 1 次。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岗位防火职责,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在出入口位置悬挂防火警示标识牌。
5、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和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与主题设备或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
8、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造成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所或设备应为一级动火区。
9、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禁止动火。
10、带电设备未停电前禁止动火。
11、在一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二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12、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1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4、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提前8小时办理。
1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准签发动火工作票。
16、公司消防监护人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17、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天,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5天。
18、一级动火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测动火现场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19、高处动火应采取防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
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然后进行灭火。
21、灭火人员在空气流通不畅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灭火时,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2、A类火灾是指:固体火灾。
23、目前公司配备的ABC类干粉灭火器可以扑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
24、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扑救油类火灾,不适用于扑救电气类火灾。
25、脱硫系统动火作业只能单点作业,禁止多个动火点同时开工。
26、防腐施工和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电源,所有电气设备应选用防爆型,检修人员使用防爆灯不超过12V,灯具距离内部防腐层及除雾器1米以上。
27、脱硝系统中,尿素储存仓内有尿素时,不得在仓内、外壁上动火作业。
28、尿素输送管道动火检修时,必须做好防止管道内残余氨气爆炸的措施。
29、输煤系统、原煤仓消火栓应使用雾状喷头。
30、旋转电机火灾时,严禁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直接灭火。
31、进入油区必须进行登记,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衣服。
31、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停电处理,油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32、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机动车进入油区应加装防火罩。
33、氢系统泄漏检查,禁止使用明火。
34、氢气设备生产系统各部位必须使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
35、乙炔气瓶应距明火10米以上。
36、消防通道严禁堵塞。
37、一级动火区作业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量人应到动火作业现场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38、重点防火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
39、氢气管道动火检修前,应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动火。
40、乙炔气瓶瓶头阀、软管着火,应及时切断气源,停止供气。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得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保持正压状态,处于完全燃烧状态,防止回火发生。
41、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
42、蓄电池室火灾时,应立即停电,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
二、选择题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电力企业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应少职工总数的(A)。
A、10%B、20%C、30%2、应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制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C)。
A、防火重部位或场所的名称B、防火责任人C、防火重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3、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A)签发。
A、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B、负责人C、技术负责人4、一级动火工作票由(A)审核。
A、安监部门负责人、保卫(消防)部门负责人B、厂级安监人员、保卫(消防)人员C、部门安全员、义务消防员5、二级动火工作票由(B)签发。
A、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B、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人员C、申请动火部门安全员6、二级动火工作票由(B)审核。
A、安监部门负责人、保卫(消防)部门负责人B、厂级安监人员、保卫(消防)人员C、部门安全员、义务消防员7、风力(B)的露天作业,严禁动火。
A、达到4级以上B、达到5级以上C、达到6级以上8、动火工作票(A)代替设备停复役或检修工作票。
A、不得B、可以C、在紧急情况下,可以9、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应由(B),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A、外单位负责该项工作人员B、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C、责任班组班长或技术人员10、消防铲、斧把上应涂(A)。
A、红色B、黄色C、绿色11、油管道严禁使用(C)。
A、塑料垫B、橡胶垫C、A和B12、油管道应尽量不布置在高温蒸汽管道(B)。
A、下方B、上方C、上方或下方13、生产现场(A)存放易燃易爆品。
A、严禁B、可以C、经领导批准,可以14、在高温设备、管道附近宜搭设(C)。
A、竹脚手架B、木脚手架C、金属脚手架15、运行设备火灾时,在消防队未到火灾现场之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A)担任。
A、当值值(班)长B、安监部门负责人C、保卫(消防)部门负责人16、旋转电机火灾时,禁止使用(C)直接灭火。
A、干粉灭火器B、干砂C、A和B17、消防水泵应采用(A)供电。
A、双电源或双回路B、单电源或单回路C、A或B18、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最高处,水枪充实水柱不得小于(C)米。
A、5B、8C、1019、制氢站应采用木制门窗,门(B)。
A、向里开B、向外开C、向里开向外开都可以。
20、容易自燃的煤堆内温度超过(B),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A、50℃B、60℃C、70℃三、多项选择题1、凡从事电力工业的(ABCD)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年考试一次。
A、设计、制造B、施工、安装C、调试D、生产2、发电厂每年对义务消防队进行(ABC)。
A、整顿B、调整C、补充D、调整、补充3、一级动火工作票由(AD)签发。
A、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B、申请动火部门安全员C、申请动火班组班长D、申请动火部门技术负责人4、一级动火工作票由(CD)审核。
A、厂安监人员B、厂保卫人员C、厂安监部门负责人D、厂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5、一级动火工作票由(BD)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A、厂长或总经理B、分管生产的领导C、厂安监部门负责人D、总工程师6、在动火工作过程中,运行许可人应审查(ABC)。
A、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B、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C、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作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7、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负责(ABCD)。
A、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B、检修应作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C、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8、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动火执行人的职责是(ABCD)。
A、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B、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C、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9、工作过程中,各级人员在发现(ABCD)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A、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B、防火安全措施不正确C、有危险D、违反有关规定10、(ABCD)应涂上红色A、消防砂箱B、消防桶C、消防铲把D、消防斧把11、在接到火灾报警后,(ABCD)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或厂的保卫工作。
A、发电厂的领导B、防火责任人C、保卫部门负责人D、安监部门负责人12、消防水泵应采用(BD)供电。
A、单电源B、双电源C、单回路D、双回路13、对长期停用的(ABCD)的积煤、积粉应清理干净。
A、原煤仓B、煤斗C、落煤管D、除尘用的通风管14、储煤场的地下,禁止敷设(ABCD)。
A、电缆B、蒸汽管道C、易燃、可燃液体管道D、可燃气体管道15、油沟污油着火,应用(AC)首先将沟的两端堵住。
A、砂子B、金属挡板C、土D、泡沫16、油泵电动机着火,应切断电源,用(BC)灭火。
A、消防水B、二氧化碳C、1211D、干砂17、油泵房发生爆炸起火应采取(ABCD)灭火。
A、水喷雾B、泡沫C、二氧化碳D、干粉18、运行中的电动机着火,禁止使用(AB)灭火。
A、泡沫灭火器B、干砂C、二氧化碳灭火器D、121119、氢气管道应避免穿过(ABCD)等,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
A、地沟B、下水道C、铁路D、汽车道20、氢气管道不得穿过(ABCD)。
A、生活间B、办公室C、配电间D、控制室四、判断题1、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2、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悬挂牌子的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4、一级动火工作票经厂安监人员、保卫(消防)人员审核,厂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5、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考试合格,经厂长批准并书面公布。
(×)6、各级人员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上报上级防火责任人。
(√)7、清煤仓时,应使用铁铲。
(×)8、清煤仓时,可以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煤粉仓发生着火,可以使用直流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10、各级人员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规定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上报上级防火责任人。
(√)11、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但是可以代替检修工作票。
(×)12、因工作需要,现场消防设施需要移动、拆除或损坏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和事先通知安监部门,并得到上级防火责任人的批准。
(×)13、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14、在高温附近的油管道法兰盘或接头处,应安装金属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