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实施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

合集下载

2016年12月HACCP审核知识考试真题

2016年12月HACCP审核知识考试真题

2016年12月CCAA全国统一考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HACCP 体系认证的()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A、程序B、方案C、办法D、步骤2、HACCP体系认证初次认证审核应分另个阶段实施,关于一阶段描述正确的是()。

A)经文件评审认为组织的文件合理完整,且申请认证范围的产品工艺简单,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B)如果认证机构已经对同一家组织实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C)如果认证机构已经对同一家组织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对组织情况较熟悉,一阶段认证审核可以不到现场D)无论何种情况,一阶段都应在组织的现场进行3、GB14881-2013标准所说的污染()A)包括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过敏原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B)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物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C)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D)不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物理的污染因素传入过程4、GB14881-2013对分离和分隔的定义区别()A)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B)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并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C)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时间,并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D)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分离。

5、当组织发现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应当()。

A)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B)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C)立即停止生产D)以上都是6、关键限值偏离时,当评价产品超出可接受指标时,可()A)废弃 B)做其他用途 C)返工 D)以上都是7、关键限值的确定应()A)数字化 B)直观 C)简单化 D)现代化8、若用SOP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应对SOP确定的()进行评估。

haccp体系认证所需资料

haccp体系认证所需资料

haccp体系认证所需资料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是一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的方法来预防、减少和消除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

获得HACCP认证可以证明你的食品安全体系符合国际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并确保产品安全性和质量。

获得HACCP认证需要一系列的步骤和文件,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你关于HACCP体系认证所需资料的问题。

第一步:准备HACCP团队在开始制定HACCP计划之前,你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HACCP团队。

这个团队应该由各个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生产、质量控制、工程、供应链等。

他们应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经验,能够全面了解食品生产过程和相关危害。

第二步:确定食品安全流程和危害分析食品安全流程是指整个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到产品出厂等。

你的HACCP团队需要详细了解每个环节,并对可能的危害进行分析,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危害。

第三步:制定监控和控制措施根据危害分析结果,你的HACCP团队需要制定监控和控制措施来预防、减少和消除食品危害。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温度控制、杀菌处理、清洁和消毒程序、员工培训等,并且需要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

第四步:建立记录和文件HACCP体系的建立需要记录和文件来证明你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这些文件通常包括原材料的检验记录、生产监控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紧急事件处理记录等。

你的团队需要制定标准化的记录格式和文件结构,并确保每个步骤都得到充分记录。

第五步:进行内部审核和修改在HACCP体系实施的过程中,你的团队需要进行内部审核来评估实施情况和效果,并及时进行修改和改进。

内部审核应该由经验丰富的内部审核员进行,他们需要独立、客观地评估你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效果。

第六步:进行外部认证在完成内部审核之后,你可以选择找一家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外部认证。

这些认证机构通常由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机构认可,并根据国际标准进行审核。

国家认监委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19•【文号】•【施行日期】2012.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工作,保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8:2011)》(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的顺利实施,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认证机构根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应当尽快完成本机构相关文件的修订,并做好认证实施规则和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宣贯工作。

二、自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认证机构不得受理《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详见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认证范围)之外的组织的认证申请。

三、关于证书转换的要求。

认证实施规则发布日期之前已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且在第一批认证范围之内的获证组织,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的情况,认证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过渡期的要求。

在认证实施规则发布日期之前,且在认证范围之外,已颁发认证证书或已受理认证申请签订了认证合同的,认证机构应按机构自身规定,实施认证活动,认证证书在下次监督审核时自动失效。

HACCP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HACCP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实施HACCP安全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总则1.1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以上认可规范中所指的质量体系在此均应视为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

1.2CNAB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开展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能力和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定本文件。

1.3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

2 定义及缩写评审:与认证某一组织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文件审查、审核、审核报告的编制与审查,以及其它有关的必要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确定该组织是否满足并有效实施了批准认证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的相关条款的全部要求,并为作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

食品安全:根据其预期的使用, 食品在备制和/或食用时不会造成对消费者的伤害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指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GMP:良好操作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CCP:关键控制点。

3 认可要求3.1 组织3.1.1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须有能力审议确认开展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活动及其认证业务范围。

3.1.2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j)款要求的管理人员须具有食品安全及相应的申请认可业务范围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3.1.3认证机构须对由于认可机构撤销认证机构获得的认可资格而给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供方所带来的影响负责,并在实施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前做出安排。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CNCA 2002年第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以下简称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验证以及HACCP的认证工作,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扩大食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鼓励从事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管理体系。

列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需要评审HACCP管理体系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HACCP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HACCP管理体系的验证工作,并根据国外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出具HACCP验证证书。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HACCP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证工作,负责调整和公布《目录》。

第二章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基础上,建立HACCP管理体系。

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达到以下卫生要求:㈠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㈡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㈢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㈣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㈤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㈥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㈦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㈧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HACCP认证补充要求1.0

HACCP认证补充要求1.0

关注|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更新2018年第1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公告为持续改进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认证)制度,保持和提升HACCP认证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增加为HACCP认证依据,现将更新后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依据》予以发布。

本公告相关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新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要求实施审核;对于已获得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应及时告知有关信息,结合监督审核或到期换证实施补充审核,不增加企业负担。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8年5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注: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具体内容见后。

2.认证机构应在上述认证依据基础上,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1.致敏物质的管理1.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针对所有食品加工过程及设施的致敏物质管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

1.2企业应对原辅料、中间品、成品、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接触材料及任何新产品开发引入的新成分进行致敏物质评估,以确定致敏物质存在的可能性,并形成文件化信息。

1.3企业应识别致敏物质的污染途径,并对整个加工流程可能的致敏物质污染进行风险评估,避免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发生。

认证机构实施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a)符合本文3.1.1和3.1.2要求的认证机构;
b)按照CNAB认可规范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并实施了2次完整的认证。
c)具有至少3名满足本指南3.3条的审核员(其中每个专业2名专业审核员);
4.1.2填写CNAB认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4.1.3按照本指南附录1中的业务范围分类(申请业务范围到类型)提交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
3.1.2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j)款要求的管理人员须具有食品安全及相应的申请认可业务范围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3.1.3认证机构须对由于认可机构撤销认证机构获得的认可资格而给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供方所带来的影响负责,并在实施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前做出安排。
1.2CNAB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开展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能力和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定本文件。
1.3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指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GMP:良好操作规范
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CCP:关键控制点。
3认可要求
3.1组织
3.1.1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须有能力审议确认开展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活动及其认证业务范围。
②.非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相应食品专业生产、加工企业10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或
b相应食品专业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10年技术、检验经验。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编号:2011 -12-31 发布 附件:1 CNCA-N-008:201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12-05-01 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目的、范围与责任2. 认证机构要求3. 认证人员要求4. 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5. 认证程序6. 认证证书7. 信息报告8. 认证收费附表:HACCP 体系认证现场最少审核时间表1 .目的、范围与责任1.1 为规范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 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 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 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 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 本规则适用于无专项HACCP 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HACCP 体系认证。

有专项规则的HACCP 体系认证应按照相应认证实施规则实施。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HACCP 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 从事HACCP 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HACCP 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 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HACCP 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GB/T 27021 《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 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2.3 认证机构应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9•【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2号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体系和推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认监委组织将乳制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与食品企业HACCP体系认证两项认证制度两项认证制度整合成HACCP体系认证一项认证制度,将《乳制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认监委2009年第16号公告)、《食品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5年第25号公告)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公告》(认监委2018年第17号公告)(以下称旧版《乳制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与《食品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整合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称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认证机构可按照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或旧版《乳制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与《食品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 范围1.1从事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称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

1.2本文件适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HACCP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HACCP认证工作的管理。

2引用文件以下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构成本文件的条款。

引用文件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02,IDT)CNAB-AC11: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2002年第3号公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19080-2002《食品与饮料行业GB/T 19001-2000应用指南》(ISO15161:2001,IDT)3术语和定义CNAB-AC11、CNAB-AC12、 GB/T19000-2000 标准、GB/T19080-2002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食品安全:对食品在按照预期用途被加工和(或)食用时不会伤害消费者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HACCP原理:适用于食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危害分析与预防措施、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关键控制点监控、纠偏行动、记录保持和验证程序七项原则。

HACCP计划:根据HACCP原理制定的,确保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中对显著危害进行控制的文件。

HACCP体系:通过关键控制点控制相应食品安全危害的体系。

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HACCP管理体系:识别、评估以及控制危害的体系,包括三个主要部分:管理、HACCP体系和SSM方案。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 N 008:201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 N 008:2011)》

附件:1 编号:CNCA-N-008:201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11-12-31发布2012-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目的、范围与责任2.认证机构要求3.认证人员要求4.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5.认证程序6.认证证书7.信息报告8.认证收费附表:HACCP体系认证现场最少审核时间表1.目的、范围与责任1.1为规范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 本规则适用于无专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

有专项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应按照相应认证实施规则实施。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HACCP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2.3认证机构应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3.认证人员要求3.1认证机构中参加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认证所需相关专业及认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认可基本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认可基本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以下简称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验证以及HACCP的认证工作,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扩大食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鼓励从事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 管理体系。

列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需要评审HACCP管理体系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HACCP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HACCP管理体系的验证工作,并根据国外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出具HACCP验证证书。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HACCP 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证工作,负责调整和公布《目录》。

第二章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基础上,建立HACCP管理体系。

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达到以下卫生要求:(一)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二)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三)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四)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五)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六)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七)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八)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第六条建立HACCP管理体系应当符合HACCP原理的基本要求:(一)进行危害分析,提出预防措施;(二)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三)确定关键限值;(四)建立监控程序;(五)建立纠偏行动计划;(六)建立记录保持程序;(七)建立验证程序。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3月20日,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3号公告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以下简称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验证以及HACCP的认证工作,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扩大食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鼓励从事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管理体系。

列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需要评审HACCP管理体系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HACCP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HACCP管理体系的验证工作,并根据国外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出具HACCP验证证书。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HACCP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证工作,负责调整和公布《目录》。

第二章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基础上,建立HACCP管理体系。

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达到以下卫生要求:(一)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二)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三)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四)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五)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六)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七)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八)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3号为了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的管理水平,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工作,扩大食品出口,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批准,现将《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予以发布,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二○○二年三月二十日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以下简称HACCP)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验证以及HACCP的认证工作,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扩大食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鼓励从事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 管理体系。

列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需要评审HACCP管理体系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HACCP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HACCP管理体系的验证工作,并根据国外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出具HACCP验证证书。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HACCP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证工作,负责调整和公布《目录》。

第二章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基础上,建立HACCP管理体系。

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达到以下卫生要求:(一)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二)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三)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四)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五)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六)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七)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八)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2023年1月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员真题及答案

2023年1月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员真题及答案

2023年1月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员真题及答案[单选题]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开展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HACCP认证活动的基本()。

A(江南博哥).方案B.要求C.办法D.步骤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单选题]2.依据GB/T27341标准要求,不属于HACCP体系文件的是()。

A.CIP程序B.食品安全方针C.销售合同D.HACCP手册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CIP系统是CleanInPlace的缩写,原位清洗(在线清洗、就地清洗)。

[单选题]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单的出口商品,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报关出口B.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C.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D.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

[单选题]4.HACCP认证申请人应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了HACCP体系,且体系有效运行()以上;()内未发生违反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事故。

A.3个月,一年B.6个月,三年C.2个月,二年D.6个月,一年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参考GB17341《HACCP认证申请人应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5.1.1申请人应具备条件内容原文:(4)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HACCP体系,且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5)一年内未发生违反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单选题]5.依据《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速冻机的温度要求是()。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附件:1 编号:CNCA-N-008:201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11-12-31发布 2012-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目的、范围与责任2.认证机构要求3.认证人员要求4.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5.认证程序6.认证证书7.信息报告8.认证收费附表:HACCP体系认证现场最少审核时间表1.目的、范围与责任1.1为规范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 本规则适用于无专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

有专项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应按照相应认证实施规则实施。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HACCP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2.3认证机构应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haccp体系认证要求

haccp体系认证要求

haccp体系认证要求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是一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旨在预防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害,确保食品安全。

HACCP体系认证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和指南,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国际食品安全要求。

下面是HACCP体系认证的一些主要要求:1. 危害分析:食品企业需要进行严格的危害分析,确定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性危害,并评估其对食品安全的潜在影响。

2. 关键控制点:在危害分析基础上,确定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s,CCPs)。

这些是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控制的环节,对防止或消除食品危害具有关键作用。

3. 监测控制措施:确定适用于每个关键控制点的监测控制措施,以确保该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和维持。

4. 紧急情况计划:建立紧急情况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包括灾难、污染等。

5. 记录管理:建立详细的记录管理系统,记录完成的工作和监测结果,以便审核和追溯。

6. 培训和沟通:确保企业内部员工接受适当的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和操作规程,并促进内部与外部的有效沟通。

7. 内部审核:食品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评估和改进其HACCP体系的有效性。

8. 外部认证:最终目标是经过认证机构的评估和审查,取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

这将进一步证明企业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国际标准和指南的要求。

总之,HACCP体系认证要求食品企业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可操作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危害的发生概率,并提升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信任。

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

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

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一、认证目的与范围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食品从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至销售的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本方案旨在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体系,并开展认证工作。

本方案适用于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的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二、认证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2. GB/T 27341-2009《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3. GB/T 27342-2009《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4. 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5. 企业制定的HACCP计划及相关文件。

三、认证流程1. 企业提交认证申请;2. 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认企业符合认证要求;3. 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评估企业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实施情况;4. 认证机构根据审核结果,作出认证决定;5. 认证机构向企业颁发HACCP认证证书;6. 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审核,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四、认证要求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HACCP食品安全体系,包括:a.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与控制;b. 加工过程控制;c. 储存、运输及销售控制;d. 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e. 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f. 应急管理与召回制度;g. 记录与文件管理。

2. 企业应按照HACCP计划,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记录,并采取纠正措施;3. 企业应定期对HACCP食品安全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4. 企业应积极参与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及时整改不符合项。

五、认证证书及标志1. 获证企业将获得HACCP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 获证企业可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适当位置使用HACCP认证标志;3. 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转让或借与他人使用。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本附件可作为认证机构开展HACCP体系认证的依据,规定了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为基础,建立、实施、保持、改进HACCP体系的要求。

本文件也适用于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其建立的HACCP体系的内部审核与自我评价。

1 HACCP体系1.1 总要求企业应按本文件策划、建立HACCP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保持、更新和持续改进,并确保其有效性。

企业应:a)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HACCP体系的过程,并提供所需的资源;b)确定HACCP体系范围。

对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链相关过程进行识别并确定其相互影响;注:食品链相关过程包括从初级生产直至消费的各环节相关过程,涉及食品及其辅料的生产、加工、分销、贮存、处理以及饲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生产服务提供等过程。

c)建立、实施和保持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所有过程和操作,包括外包过程的控制程序,以确保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家(地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HACCP体系中加以识别和验证。

在验证时,应重点关注产品安全与相关法规、标准的符合性;d)确保HACCP体系得到有效实施,使食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当食品安全发生系统性偏差时,应对HACCP计划进行重新确认,持续改进HACCP体系。

1.2 文件要求1.2.1 HACCP体系文件应包括:a)形成文件的食品安全方针;b)HACCP手册;c)本文件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d)企业为确保HACCP体系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e)本文件所要求的记录。

1.2.2 HACCP手册企业应编制和保持HACCP手册,内容至少包括:a)HACCP体系的范围,包括所覆盖产品或产品类别、操作步骤和场所;b)HACCP体系程序文件或对其的引用;c)HACCP体系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表述。

1.2.3 文件控制HACCP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认证机构实施HACC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实施HACC安全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1总则1. 1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 CNAB-AC12 CNAB1可规则及本文件的规定,以上认可规范中所指的质量体系在此均应视为以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

1. 2 CNA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开展以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能力和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定本文件。

1.3本文件适用于CNAB寸申请从事以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

2定义及缩写评审:与认证某一组织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文件审查、审核、审核报告的编制与审查,以及其它有关的必要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确定该组织是否满足并有效实施了批准认证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的相关条款的全部要求,并为作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

食品安全:根据其预期的使用,食品在备制和/或食用时不会造成对消费者的伤害的保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指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

GMP良好操作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CCP关键控制点。

3认可要求3.1组织3. 1. 1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的2.1.2 e)款要求的委员会须有能力审议确认开展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活动及其认证业务范围。

3. 1. 2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的2.1.2 j )款要求的管理人员须具有食品安全及相应的申请认可业务范围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3. 1. 3认证机构须对由于认可机构撤销认证机构获得的认可资格而给以 HACCP 为基 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供方所带来的影响负责, 并在实施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 系认证前做出安排。

3. 1. 4认证机构聘用的兼职审核员及其所在机构在两年之内不应参与认证机构所认 证组织的以HACCP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咨询及对认证的公正性构成影响的相关 活动。

2. 1 CNAB 选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作为 HACCP 体系认证范围的分 类,详见附 1 2. 2 CNAB 1过对认证机构认证实施能力的评审而确定认证机构的HACC 业务范围。

3. 1认证机构应建立参与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人员的资格准则和3. 3.2认证机构参与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审核员的身体状况应满足相应食品卫生法规要求。

b.通过以下培训:— GMP , SSOP HACC 相关知识培训;相关专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培训; —审核技巧、方法培训;案例分析。

上述内容培训的总时间不应低于 40个学时。

C.大学以上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食品生产、加工、检验方面的 工作经历。

或大专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食品生产、加工、检验方面 的工作经历。

3 .3. 3参与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专业审核员除满足3.3.2的要求外,还必须具有在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背景。

具体要求为:3. 2业务范围3. 录 3.3. 3人员3.聘用与后续监视程序,并保持最新记①.食品及相关专业(如微生物、生物、兽医、畜牧、植保、化学等专业)毕业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 相应食品专业(见附录1,管理到类型,下同)生产、加工企业3年技术、检验 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 相应食品专业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 3年技术、检验经验;或c 完成5次完整的相应食品专业的以 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审核的经 历(初评/复评)。

②.非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 相应食品专业生产、加工企业10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 相应食品专业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 10年技术、检验经验。

3. 3.4.认证决定人员应满足3.33 ①.和332条款要求。

4认可程序 4. 1 认可申请4. 1. 1满足以下条件的认证机构可以向 CNABI 出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 证机构的认可申请。

)符合本文3.1.1和3.1.2要求的认证机构;)按照CNAB 认可规范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并实施 了 2次完整的认证。

)具有至少3名满足本指南3.3条的审核员(其中每个专业2名专业审核员);4. 2认可评审CNABR 遣评审组对申请认可的以 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 包括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

评审的程序与要求按4. 3见证评审CNAB 在初评和复评中对认证机构的以 HACCP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实施能力 进行2次见证评审。

4. 1. 2 填写CNAE 认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4. 1. 3 的业务范围。

按照本指南附录 1中的业务范围分类(申请业务范围到类型)提交申请认可按照CNAE 认可规范, 系认证机构实施认可评审,CNAB-AR0文件相关规定进行。

4. 4认可决定4. 4. 1在CNAB 评审组确认认证机构已对认可评审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并经验证有效后,CNAB 各审议评审组提交的全部评审材料并做出认可决定。

4. 4. 2 在CNABI 成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做出认可决定之前, 认证机构不能颁发 带有CNAB 标志的认证证书。

4. 5监督与复评 4.5. 1 CNAB 在连续十二个月之内对认证机构至少实施一次监督评审。

监督评审可以 是对质量体系中部分要素的重新检查,但在证书的四年有效期内须完成对质量体系全部 要素的评审。

CNAB 在监督时对认证机构的认证能力可实施见证评审。

4. 5. 2 CNAB 至少每四年对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全部质量体系进 行一次复评,包括文件审查、机构评审和见证评审。

4.6对拥有分支机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 CNAB 各在初评、监督和复评时对认证机构的总部和所有实施以 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分支机构实施认可评审,包括文件审查、机构评审和见证评审。

其中, 初评时,当在任一分支机构所发现的不符合项未关闭之前, 将不能对总部做出认可决定; 监督时,在任一分支机构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均对总部认可资格的保持构成影响。

CNAB 将在认可证书上注明实施以 HACCR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 址。

HACC 助基础的食 4.7扩大业务范围 认证机构应向CNA 提交认可申请,CNA 将结合监督评审进行扩大业务范围的评审 5认证要求 5. 1认证信息 a ) 认证机构须在其公开文件中说明经 CNA0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

b ) 认证机构须在其公开文件中明确其认证依据标准、法规。

C ) 认证机构应鼓励认证组织采用ISO15161标准建立体系。

5. 2认证受理 认证机构应规定受理的基本条件(包括认证组织建立文件化的以 HACC 为基础的食 品安全体系并有效运行足够的时间)。

5. 3认证评审3. 1认证机构按所选用的审核依据标准进行审核,包括两个阶段。

a. 第一阶段应进行文件审查(适用时可包括 SSOF 计划、GM 计划、员工培训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计划、HACC 时划等)。

这一阶段的审核一般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以 便于审核组收集到更多的必要信息,与受审核方达成对 CCP 判定的一致;给申请方 提供一个有关信息进行反馈的机会;与申请方就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达成一致。

如 果审核组对组织的产品加工过程熟悉,对组织的情况了解,第一阶段也可不到现场, 但认证机构对此应有明确的规定。

b. 第二阶段审核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审核应评价申请方的以品安全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包括 CCP 点的监控、纠偏(纠正措施)、验证、新的危 害产生时体系能自觉地进行危害分析并有效控制等以及食品产品的安全质量状况 的审核。

审核组必须按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对申请方的 HACC 体系进行审核。

改进的机会或观察项。

审核组的成员应满足本文件3.3.2的要求,同时至少有一名成员满足333的要求。

审核员时间应依据企业规模、认证产品的品种、加工工艺、及其认证风险来确定, 同时,也应考虑CCP 点的分布情况。

认证机构应根据 CNAB-AC1中规定的审核员时间, 结合食品安全的特点确定审核员时间并形成文件。

5. 4认证决定5. 4. 1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决定必须是由认证机构中符合CNAB1可规范要求的人员、小组或委员会作出。

5. 4. 2认证机构负责作出以HACC 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决定的人员中必须至 少有一名满足认证决定人员的条件,并具有否决权。

5. 5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上应注明组织名称、生产场所的地址(如为多场所应注明每一场所的地址) 体系覆盖产品、审核依据的标准、发证日期等。

5. HACCP 为基础的食5. 3. 2认证审核结果的判定仅限于以下三种形式:a ) 严重不符合;b ) 一般不符合;5. 3. 3审核组5. 3. 4审核员时间5.6认证的监督与复评5. 6. 1如果相关的法规主管部门没有规定,认证机构可确定对获证组织的以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监督审核,通常为半年一次(季节性生产在生产季节至少每季度一次),如果获证组织对其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更改,或者发生了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应增加监督频次,监督审核大纲通常应包括:a.认证标志的使用;b.顾客的投诉;C.文件化体系的更改;d.更改涉及的区域;e.认证标准中选定的要素;f.需要时其他选定的区域。

监督审核时,认证机构应注意以下方面:a.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在实现组织目标方面的有效性b.与负责的管理者谈话;C.向管理者报告处理违规的程序的执行情况d.体系的任何更改;g.确定危害和关键控制点的程序的运行;f.持续改进体系的计划的实施情况;g.跟踪内部审核的结论;h.对上次审核期间确定的不合格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5. 6. 2认证机构须每年对组织全部质量体系进行一次复评,复评应对HACC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在过去的认证有效期内的运行进行评审。

复评应考虑上述评审结果,并且至少应包括一次文件审查和一次现场审核。

复评至少应确保:a.体系中所有要素间有效的相互影响;b.运作变化时体系的整体有效性;C.证实保持体系有效性的承诺;d.证实的满足法规要求的承诺。

5. 6. 3当认证标准要求内部审核和/或管理评审是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的一部分时,认证机构应审核组织的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审核的有效性。

6认证责任与处理6.1认证机构对其颁发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负责,获得认证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证书覆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根据认证合同认证机构负有相应的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