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自主创业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5号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5号颁布时间:2010-11-2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精神,现将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审核程序(一)人员认定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税〔2010〕84号文件的规定,重点核查以下情况:一是创业人员及所创业领域是否属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创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三是创业人员是否领取过《再就业优惠证》并申请享受过税收扶持政策。
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引言自主创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创业群体中的一种重要创业方式。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作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
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活动,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推出了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其中之一便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发放。
本文将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进行详细探讨。
一.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背景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就业压力逐渐增大。
传统的就业渠道已经难以满足大批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自主创业成为他们的一种重要就业出路。
然而,创业本身带来了风险和挑战,许多高校毕业生缺乏经验和资源,无法成功开展创业活动。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自主创业,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相继推出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二.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意义1. 提高创业成功率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为毕业生提供了一种获得创业支持和资源的途径。
通过申领自主创业证,毕业生可以获得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创业资金、培训、导师指导等各种扶持。
这些扶持措施大大提高了创业成功的概率,为毕业生的创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增加创业动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发放,无疑增加了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和动力。
通过证书的认可和政府的支持,毕业生感到自己在创业道路上不再孤单,不再面临太多的阻碍和困难。
这种认可和支持极大地激发了毕业生的创新理念和创业潜力,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业事业中。
3. 促进创业资源整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作为一种身份认证和资质标识,有助于促进高校、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创业资源整合。
通过自主创业证,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创业群体,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高校和企业方面也能够通过自主创业证识别创业团队,为其提供合适的合作机会和资源对接。
三.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条件和程序1. 申领条件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基本条件包括: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具备高等教育学历(本科及以上)、正式毕业、具备自主创业意愿等。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及审核系统用户手册(省市用户版)(12月22日)
学籍验证通过 需要修改信息,重新提交
是可以正常毕业的应届生,上报 有问题,审核不通过,退回
学生提交申请
学籍验证失败
学校审核
无法正常毕业等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发
拒绝申请
证书公共查询
教育部查询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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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及审核系统
表 1:系统基本功能描述表 用户类型 功能模块名称 功能说明 根据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验证学籍; 创业证注册申请 验证通过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创业项目信 息提交申请;上传照片后,申请完成。 学生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查询创业证审核 进度查询 进度。 通过姓名、身份证号和创业证号,可验证创业 证件验证 证是否属实。 登录 高校凭借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 的管理用户账户可登陆本系统。 高校用户可查询 6 种状态下的申请,包括:待 处理、已审核、需重审、已核发、被退回、被 拒绝, 并对不同状态的学生申请进行相应操作。 可设置用户对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的管理权 限;可邀请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 统中本高校其它用户。 可根据需要,导出不同状态下的学生数据;可 导出创业证书的 PDF 格式打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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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及审核系统
三、 其它功能模块
1、 数据管理
在系统中,可根据需要,导出不同状态下的学生数据。导出的数据为 Excel 格式文件。
图 3.1 创业证系统管理页面(数据统管理页面
可根据学历类型、姓名、身份证号及学号,搜索本校系统内学生申请。
已退回
被省市用户【退回重审】的学生申请,将显示在“已退回”状态下。高校用户 可对已退回的学生申请进行一项操作,为:取消退回。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办理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办理流程在当今社会,大学生自主创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为了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国家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有此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那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在办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之前,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条件。
一般来说,办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的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即毕业所在自然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高校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同时,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如已经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创业计划等。
二、准备相关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毕业证书,可以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计划书。
这份计划书要详细阐述创业项目的背景、目标、市场分析、运营模式、财务预算等方面的内容。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网上申请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进入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系统。
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创业项目信息等,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填写申请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特别是创业项目的描述,要清晰明了,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
四、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提交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窗口。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五、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创业项目的可行性、材料的真实性等。
审核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审核通过后,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就可以进入下一步流程。
六、领取证书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大学生自主创业证。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流程大学生自立创业(致富)证可以免缴3年税,是对大学生自立创业(致富)的一种鼓舞办法。
大学生自立创业(致富)证怎么办?若何申请?接下来就来说说大学生自立创业(致富)证申请流程。
1、申领《自立创业(致富)证》须供给以下材料:申请书、卒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报到证。
2、申领《自立创业(致富)证》发放法度模范:(1)申请自立创业(致富)的卒业生要持有关材料,向生源地卒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导厅统一印制的《一般高校卒业生自立创业(致富)证申请审批表》。
(2)师范类卒业生到各市教导局申请解决,非师范类卒业生到各市人事局解决。
(3)各市卒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挂号,并依据黉舍供给的档案进行核实。
对相符前提的申请自立创业(致富)的卒业生免费发放《自立创业(致富)证》。
(4)各市所辖的县、区卒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法度模范向市卒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立创业(致富)证》。
3、《自立创业(致富)证》的应用和治理(1)《自立创业(致富)证》的有效时限:卒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2)《自立创业(致富)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应用,不得转借、让渡、涂改、撕页。
(3)高校卒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立创业(致富)证》由本人保管。
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存,报市卒业生就业指导办事中间立案。
(4)各有关政策履行部门,在为卒业生解决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立创业(致富)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并加盖履行部门和经办人印章。
(5)各市(含县、区)卒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取《自立创业(致富)证》的卒业生基本情况挂号册,实行微机治理。
(6)省教导厅对各市《自立创业(致富)证》发放情况实行监督治理、检查指导,并建立微机治理收集体系,随时懂得掌握《自立创业(致富)证》发放情况。
每月要向省教导厅上报《自立创业(致富)证》发放情况。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通知
昆理工大就业字〔2011〕1号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央有关部门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31号),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办理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流程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和监督管理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同时申请进度可在创业服务网上查询。
大学生创业政策文件
大学生创业政策文件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政策是各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因此各地政策有所差异。
现在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政策文件?今天店铺整理了大学生创业政策相关文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大学生创业政策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关于做好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系(中心):为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加强泰安创业大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决定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项目1 .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 .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
3 .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4 .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二、申请对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两年内),原则上优先考虑在校大学生。
三、工作流程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一),经系(中心)推荐(盖公章)后递交创业大学。
同时附以下材料:创业计划书(内容要求见附件二)、其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2、创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确定最终入驻项目。
3、创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向入驻项目开具在校大学生创业证明和场地使用证明,项目负责人凭借证明及其它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其它手续。
4、注册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和创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协议书》,创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校检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后,正式入驻创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管理和服务1 .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采取创业大学和各系实验实训基地相结合的方式,以各系部建设和管理为主,创业大学统筹管理。
2 .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大学生创业得到培育孵化,每个项目入驻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3 .入驻项目按《泰安创业大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按照国家大学生创业政策履行缴纳房租、水电费和网络使用费等费用手续后减免。
4 .入驻项目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创业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
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复习题库及答案(共200题)
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复习题库及答案(共200题)1.(多选):根据国家规定,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个体经营项目的,有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下列哪些是属于微利项目?A.小卖部B.家庭清洁卫生服务C.旅店服务D.餐饮服务正确答案:ABCD2.(多选):目前入驻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主要分为以下哪几类?A.科技研发B.现代服务业C.文化创意产业D.新能源产业正确答案:ABC3.(多选):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选择的去向是:A.暂时保管在学校B.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C.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托管D.自己保管正确答案:ABC4.(多选):《公司法》中“公司”指下列哪些公司:A.无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BC5.(多选):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哪几项?A.创新训练项目B.创业训练项目C.创业实践项目D.创业教育项目正确答案:ABC6.(多选):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A.营业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教育费附加D.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BCD7.(多选):“三支一扶”计划具体包含哪几个项目?A.支教B.支医C.支农D.扶贫正确答案:ABCD8.(多选):下列哪些是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A.浏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B.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C.订制“12580求职通”服务D.熟人推荐正确答案:ABCD9.(多选):下列哪些是通常认为的“服务外包”的分类?A.信息技术外包服务B.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C.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D.人事外包正确答案:ABC10.(多选):符合减免税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可持下列哪些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A.减免税申请B.就业失业登记证C.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正确答案:ABCD1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职位名称?A.招聘专员B.平面设计师C.软件工程师D.市场营销正确答案:D相关知识:招聘专员、平面设计师和软件工程师都是职位名称,而市场营销不是。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鄂教学函[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函〔2011〕2号)各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和《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务院税务总局2010年第25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31号),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发放的对象、流程和相关要求。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创业证》发放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证》审核、发放等工作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公布联系电话,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及时申领到凭证。
二、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校创业教育和大学自主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国家、省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每位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三、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证》省级审核、培训等日常工作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请各高校于1月2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就业办公平台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傅凯电话:************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须知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须知2014-01-03北京化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发证对象和期限《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基本流程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下发到高校,毕业生到所在学校进行领取。
三、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享受政策程序 1、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2、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使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能享受的优惠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五、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学生上传照片要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学生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照片规格:尺寸2.5*87.5px,像素 413*295; 2. 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3. 照片为白、蓝或红色纯色背景;4. 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5. 图片规格:文件大小200k以内;6. 图片格式:JPG/JPEG/GIF/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或者既可由国家税务局、也可由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但不包括只由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
二、税务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同时,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有关税务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税务机关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
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四、国家税务总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信访处,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板块下的意见征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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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通知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31号),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报工作
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是对大学生享受这些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做好创业证申报工作,关系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此项工作首次覆盖到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学生,对我校创业教育工作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各系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把好事办好。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流程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和监督管理
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我办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3.省教育厅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毕业生的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复核并予以确认。
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4.工作流程。
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我办在3-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审核;省教育厅在接到我办提交的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我办打印并发放。
原则上在毕业生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5.规范管理。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由国家教育行政门部统一样式并印制(带防伪标志),采用实名制,限本人使用;若遗失或损毁,高等学校依申请及时补发、换发。
附件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正面样式
附件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流程
附件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