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粮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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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粮食局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

为了切实做好粮食安全工作,确保粮食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全年无重大粮食储存事故发生。

2、保障粮食运输安全,杜绝因运输环节导致的粮食损失和质量下降。

3、加强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

4、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工作重点(一)粮食储存安全1、加强粮仓设施建设和维护定期对粮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粮仓的结构安全、防潮防雨、通风良好。

对老旧粮仓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其储存能力和安全性。

2、完善粮食储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入库、出库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粮食质量符合标准。

规范粮食堆放、熏蒸、通风等操作流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粮食损失和质量问题。

3、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对库存粮食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粮食。

加强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二)粮食运输安全1、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对运输粮食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和登记,确保车辆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和良好的技术状况。

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2、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建立粮食运输跟踪制度,对粮食运输的起点、终点、运输路线等进行全程监控。

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防止粮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3、提高运输人员安全意识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要求运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输操作规程,确保粮食运输安全。

(三)粮食加工安全1、加强加工企业监管对粮食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加工设备安全运行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部件。

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正确操作设备,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粮食局
•【公布日期】2010.09.29
•【字号】皖粮监函[2010]116号
•【施行日期】2010.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
风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皖粮监函〔2010〕116号)
各市粮食局:
根据《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评办法》规定,结合今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省局制定了《2010年度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说明:1.特定考核项目(分项)未列入本细则的,按《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和扣分;2.组织考核评分重证据实,自查得分项目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以此表内容为基础,制作《自查测评表》(电子版),届时请各市粮食局在安徽粮食政务网《廉政之窗》(工作动态)栏目中下载。

自查单位:市粮食局(盖章)局长签字:填报日期:2010年12月日。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皖粮组[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粮组〔2011〕10号)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3月17日省粮食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根据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和国家粮食局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现对2011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保证粮食安全,顺利实施我省粮食行业“十二五”规划和“6332”行动计划,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粮食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稳市场、保安全、强产业、惠民生”的工作目标。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07.09.28•【字号】皖粮仓[2007]157号•【施行日期】200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粮仓[2007]157号)各市粮食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检〔2007〕1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检〔2007〕195号)精神,省局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追溯跟踪、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

三、重点内容(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

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核。

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执行质价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以市为单位,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整顿市场秩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提高粮食购销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必须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本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深入剖析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秩序公正、粮食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业内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虚报收购量等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利益链条、腐败案件数量和案值等数据。

2. 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权力,完善监察手段和监管流程。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大打击力度组织警察、检察院和法院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对于涉及案值较大的腐败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维护粮食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们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认识和反腐意识,提高群众对腐败行为的警惕性。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和自律能力,增强他们抵御腐败诱惑的能力。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

加强情报交流和合作机制建设,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粮食购销领域的良好秩序。

三、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进度和验收要求。

2. 健全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立法机关的合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供法制保障。

3. 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粮食购销领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共享和处理能力,有效监测和管控粮食购销过程。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践行“三严三实” 进一步推进“三反三正”活动 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践行“三严三实” 进一步推进“三反三正”活动 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践行“三严三实” ?进一步推进“三反三正”活动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15.07.08•【字号】皖粮监〔2015〕63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推进“三反三正”活动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皖粮监〔2015〕63号各市粮食局,宿松、广德县粮食局:近年来,省粮食局倡导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三反三正”(反造假、反违规、反腐败,正党风、正政风、正行风)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新形势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弄虚作假,坚持按规矩办事,深入反腐倡廉,赋予“三反三正”内容新的要求,提出新的任务。

为了深化“三严三实”教育,进一步推进“三反三正”活动,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经省粮食局党组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实际,提高认识推进“三反三正”活动,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对于进一步巩固拓展我省粮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推进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粮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现状,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正视:“四风”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未能根本破解,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全省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推动力还不够强劲;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责任担当还不够,“压级压价”、“卖粮难”、“打白条”等现象仍有发生;抓作风、强效能、重细节,跟进不够,存在“慵浮懒散”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弱化,个别人员以权谋私,触犯党纪国法,等等。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加快全省粮食流通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守纪律的自律意识和行动,防范造假、违规、违纪行为。

要坚持从严治党,弘扬优良作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反对弄虚作假,严惩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省粮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根本好转。

安徽省粮食规章制度

安徽省粮食规章制度

安徽省粮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生产、管理和保障粮食安全,在充分发挥粮食资源效益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和《全国粮食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消费等领域。

第三条安徽省政府设立粮食局,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安徽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粮食生产和储备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第二章粮食生产第五条粮食生产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粮食生产政策和技术标准,科学种植、施肥、灌溉、防治病虫害等,确保粮食产量和品质。

第六条粮食生产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布局,坚持以土地流转为主,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

第七条粮食生产主体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定期进行土壤检测、病虫害监测等,确保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粮食生产主体的扶持力度,引导他们采用科技种植,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第三章粮食储备第九条安徽省政府将设立粮食储备库,保障粮食的储备和调度。

第十条粮食储备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粮食的收购、储存和管理工作,确保粮食储备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一条粮食储备库应当按照政府的要求,配合做好粮食的采购、发放和销售等工作,确保粮食的供需平衡。

第十二条粮食储备库应当对储备的粮食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四章粮食流通第十三条粮食流通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粮食流通主体应当加强对粮食的检验和监测,确保粮食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粮食流通主体应当按照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实施粮食价格调控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六条粮食流通主体应当加强与生产主体和储备库的沟通合作,共同做好粮食供应保障工作。

第五章粮食消费第十七条安徽省政府将建立粮食消费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分析粮食消费的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粮食购销专项活动纪委抓总的职责职能

粮食购销专项活动纪委抓总的职责职能

粮食购销专项活动纪委抓总的职责职能
【原创版】
目录
1.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2.纪委监委的职责和职能
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
4.纪委监委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的工作成果
5.下一步工作计划
正文
近年来,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农民权益。

为了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督和管理,纪委监委肩负起了抓总的职责和职能。

纪委监委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的职责和职能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与相关负责人交谈等方式,对粮食购销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是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纪委监委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深入剖析案件,查找根源,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

三是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抓出实效。

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纪委监委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果。

例如,桑珠孜区纪委监委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 8 个,提出工作建议 5 条。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监
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抓出实效。

总之,纪委监委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徽粮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安徽粮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安徽粮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一、总体目标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区之一,安徽省的粮食生产和保障工作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粮食生产、库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为了提高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率,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了安徽省粮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二、粮食生产整治1. 鼓励科技创新,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培育高产、抗逆、优质、高效的新品种,推广优质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2. 加强土壤保护和改良。

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土壤检测和修复工作,提高土壤肥力和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农田耕作质量和效果。

3. 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田水利、农田道路、农田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4. 加强农业生产流通监管。

完善农业生产者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加工环节的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 推广绿色种植技术和理念。

推广绿色种植和有机种植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改善农产品质量。

6. 加强农民培训和服务。

加大对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的力度,提高农民的生产素养和技术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

三、粮食库存整治1. 完善农业生产资金支持政策。

加大对农业生产资金的支持,完善农业生产和贮藏设施建设政策,提高农田设施建设的补贴标准。

2. 加强粮食产后加工和保鲜技术研究。

加强对粮食加工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粮食加工质量和效率,减少粮食损耗和浪费。

3. 完善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加强对粮食仓储设施的监督检查,改善粮食储存环境和条件,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提高粮食库存保障水平。

4. 创新粮食市场流通体系。

推进粮食市场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粮食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安全。

5. 加强库存粮食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监督管理,提高库存粮食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粮食是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粮食购销环节的稳定和安全对农民增收、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都至关重要。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利益驱动和腐败问题的存在,导致粮食购销领域出现种种问题,需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旨在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的规范运行机制,加强粮食购销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实现粮食购销领域的改革发展。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粮食购销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实行工作全程监督。

2.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分享,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制度建设1.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力度,明确责任和权力范围。

2.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环节的追溯制度,确保粮食来源可追溯,追究责任。

3.完善粮食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订立和履约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4.加强对粮食交易市场的监管,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打击非法交易行为。

5.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粮食质量检测和标志标签管理,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大查处力度1.加强对涉嫌腐败的人员和单位的调查和审查,依法追究责任,形成震慑。

2.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3.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的黑名单制度,纳入失信企业和个人,限制其参与粮食购销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粮食购销政策法规,提高公众意识。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五)加强监督机制1.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粮食市场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完善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市民及时举报粮食购销领域的违法行为。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粮食购销领域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务院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要求,现制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查处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促进粮食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1.从“黑收购”、“黑储存”、“黑加工”着手,重点查处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各类腐败行为。

2.加强对粮食市场监管部门的巡视巡查,认真处理涉嫌腐败问题的线索,做好反腐败信访举报工作。

3.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反腐能力和意识,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4.深入推进粮食市场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管要求,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反腐工作机制。

成立专门的反腐败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订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反腐败工作。

2.加强反腐败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媒体、培训等多种方式,普及反腐知识,提高员工反腐意识。

3.深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全面监管,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做好规范化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4.严格执法办案。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涉嫌腐败问题的案件,打击黑恶势力,保障社会稳定。

5.加强政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廉政建设。

建立政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反腐败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反腐能力。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的充足,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工作协调。

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的工作优势。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务院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9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9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9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31日合肥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各地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6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15〕18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第三条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次年2月底前,对各县(市)上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四条市政府建立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

市联席会议由市粮食局负责召集,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参加,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皖粮法[2011]10号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皖粮法[2011]10号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皖粮法〔2011〕10号)省局机关各处室,军供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一步做好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皖府法领〔2011〕4号)的要求,省局对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各处室(军供办)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省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各处室(军供办)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请于2011年12月底前报送省局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安徽省粮食局二○一一年七月七日附件: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考核指标考核主要内容责任处室配合处室一、加强组织领导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2.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人事处政策法规处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

财务处5.认真组织开展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自查活动,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机构做好相关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工作。

合肥市粮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责任

合肥市粮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责任
序号
分解内容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强化对 粮食行 政权力 运行的 监督 制约
(二)
加强对财务管理的 监督
26
修订和完善财务经费管理办法,清查“私存私放公款”行为,认 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完善内部牵制和内审制度
罗勇
财务审计处
监察室
2010年前
27
强化财务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实行分层次的责任考核。坚持事 前预算、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强化对 粮食行 政权力 运行的 监督 制约
(一)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 导干部特别是主要 负责人的监督
19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直属党委 组织人事处
每年
20
完善和落实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加强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
施平
办公室
监察室
2009年前
34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企务公开、财务公开和粮食事业单位办事 公开制度,部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等公布和查阅
李大全
监察室
办公室 财务审计处
2010年前
35
制度政务网站应当建立便于群众发表意见的信箱、论坛。认真做 好信访举报工作
施平 李大全
办公室 监察室
2009年前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 督
36
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罗勇 翟如民
31

合肥市粮食局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

合肥市粮食局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

合肥市粮食局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合肥市粮食局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年,全市粮食系统纠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粮食局、市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服务“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全市粮食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治理纠风治乱宣传教育,努力促进行业风气根本好转。

要在全市粮食系统,认真组织好纠风治乱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立和完善纠风治乱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经常性、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开展经常化工作,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维护国家粮食政策的权威性,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企业不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限收拒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二要会同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质量及卫生标准的原粮、油料、成品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三要查处军粮、救灾等政策性用粮中的违规行为,确保粮食供应质量。

四要查处违反规定倒买倒卖陈化粮的行为。

五要查处在粮食企业重组改制中严重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等。

六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查处扰乱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纪案件,净化粮食流通市场。

三、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大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

对涉及粮食系统。

合肥市粮食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定

合肥市粮食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定

合肥市粮食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市粮食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根据市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事项列为市粮食局重大决策事项:(一)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二)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三)研究制定粮食流通管理制度、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粮食流通改革措施;(四)研究制定局机关廉政勤政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五)研究并决定局机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六)研究并决定局属单位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等重要措施;(七)研究并决定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奖励标准;(八)研究并决定局机关和全系统有关奖惩事项;(九)研究并作出重大粮食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决定;(十)其他重大决策。

第三条下列事项列为市粮食局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一)研究并决定科级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的人选;(二)研究并决定局属单位有关领导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三)研究并决定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

第四条下列事项列为市粮食局重大项目安排范围:(一)市粮食局机关5万元以上基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大宗物品采购以及其他支出项目;(二)直属单位50万元以上投资或者融资项目;(三)市粮食局申报的粮食流通产业政府投资项目。

第五条除已核准的年度内部预算外,临时追加20000元以上的支出,列为市粮食局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凡属上述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市粮食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第七条重大决策实行决策酝酿、集体决策、执行决策三个程序。

决策酝酿时,应当进行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公示;集体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执行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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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
75
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合肥粮食、粮食政务网等载体,加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全市粮食系统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违反制度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监督检查处
2009年前
18
实行违法违纪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理不妥的案件进行纠正和处理
强化对粮食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制约
(一)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9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0年前
35
粮食政务网站应当建立便于群众发表意见的信箱、论坛。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施 平
李大全
办公室
监察室
——
2009年前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36
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罗 勇
翟如民
直属党委
纪检组
每年
37
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直属党委
组织人事处
每年
20
完善和落实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21
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检查、监察对象尤其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
22
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听取同级纪检组(纪委)意见的制度
罗 勇
财务审计处
办公室
仓储处
监察室
2010年前
53
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推行仓储器材、熏蒸药品、基建物资、车辆维修、财产保险等项目集中采购制度,在其他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实行大宗物品询价采购与事前审核制度
推进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54
在粮食行业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试行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监察室
2010年前
工作任务
主要项目
序号
分解内容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同上
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
65
认真执行《全市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评办法》,促进粮食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李大全
监察室
组织人事处
调控处
每年
66
建立纠风工作投诉举报制度,在粮食收购站库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罗 勇
财务审计处
监察室
2010年前
27
强化财务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实行分层次的责任考核。坚持事前预算、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28
建立和完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活动。
29
建立职工民主理财小组,对企事业单位敏感性费用开支实行民主监督
李大全
监察室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财务审计处
2010年前
70
认真执行《合肥市粮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暂行规定》,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构建全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健全案件查处协调协查机制。
71
在各地建立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牵头单位,中储粮监管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粮食购销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的案件协调工作小组
李大全
张世军
仓储处
监察室
2009年前
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61
做好对军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推进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
张世军
监督检查处
军粮办
调控处
仓储处
2009年前
62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15
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实行年度工作目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考核”制度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直属党委
组织人事处
2009年前
16
各级粮食部门建立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建立市直涉粮部门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17
敦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3
强化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敦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国有粮食企业的良好形象
张世军
调控处
监督检查处
监察室
2010年前
64
发挥粮食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联系企业会员单位对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和保证粮油产品质量实行社会承诺制度
施 平
行业管理处
罗 勇
翟如民
组织人事处
财务审计处
——
2012年
6月底前
46
试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由集体研究决定
罗 勇
财务审计处
监察室
2010年前
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47
实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绩考核、管理者薪酬、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
罗 勇
翟如民
组织人事处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切实加强粮食流通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二)
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执法监察制度
13
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监督检查事项登记、审批、报告、监督、评审制度
张世军
监督检查处
监察室
政策法规处
组织人事处
2011年前
14
实行监督检查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管理对象对监督检查人员定期评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透明量化、违纪行为处理等制度
罗 勇
翟如民
组织人事处
——
2011年前
40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推进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1
在各级粮食部门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妥善解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粮食行业协会分开问题
罗 勇
翟如民
组织人事处
——
2012年
6月底前
42
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管理。
51
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制定和执行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重大决策和企业负责人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李大全
监察室
组织人事处
财务审计处
2010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机制制度
改革
(二)
建立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
52
各级粮食行政机关和预算内事业单位应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和物品,按规定进入政府采购系统招标采购
5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罗勇
李大全
纪检组
直属党委
每年
6
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有效监督机制
罗勇
翟如民
机关党委
组织人事处
纪检组
监察室
2009年前
7
改进和加强粮食行政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李大全
监察室
——
财务审计处
监察室
2011年前
48
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产权进场交易制度
49
粮食交易价格应当由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大宗粮食交易应当在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张世军
调控处
——
2009年前
50
粮食局长不得自行决定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价格。大宗粮食交易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合同标的价格应当与入账发票价格一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3
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廉政文化“四进”、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知识竞赛、优秀论文评选、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表彰等活动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直属党委
每年
4
办好网上《廉政建设》专栏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办公室
2010年前
切实加强粮食流通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
在粮食部门落实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制度
坚决纠正粮食行业不正之风
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58
强化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严明粮食收购工作纪律。强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完善粮食收购服务承诺制
李大全
纪检组
监察室
调控处
人事处
监督检查处
行业管理处
2009年前
59
加强对粮食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60
加强对粮食库存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罗 勇
组织人事处
纪检组
每年
38
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
李大全
纪检组
直属党委
每年
工作任务
主要项目
序号
分解内容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机制制度
改革
(一)
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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