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矿井机房硐室干部上岗活动的补充规定
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5篇)
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要求机电干部巡岗、查岗,做好监督工作。
1、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科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干部上岗检查记录薄上。
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标准和要求、完成时间等。
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亲自负责解决。
4、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
若存在问题大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并记录领导的指示。
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
5、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公布____次,对空岗、漏岗者由上一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的,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6、干部上岗不低于下列规定:机电副矿长每月一次,机电副总工程师及机电科长每旬一次,机电队长每周一次。
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2)是指对煤矿干部进行岗位上岗前的审核和审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干部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资格要求:制定明确的煤矿干部岗位资格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条件。
2. 岗前审核:在煤矿干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申请材料审核、面试、考试等环节,确保干部在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达到要求。
3. 岗位培训:对上岗的煤矿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在岗位上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4. 定期复审:对煤矿干部进行定期的复审,确保其在岗位上的继续合格,是否需要进一步培训或调整岗位。
机房硐室检查标准
郑州宏源郑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机房硐室管理及检查标准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目录 (I)主通风机房管理标准 (1)地面变电所管理标准 (4)井下变电硐室管理标准 (7)副井绞车房管理标准 (10)立井井筒装备管理标准 (14)主排水泵房管理标准 (16)空压机房管理标准 (19)充灯房管理标准 (22)锅炉房管理标准 (24)架空乘人装置管理标准 (26)胶带运输机管理标准 (29)主通风机房管理标准一设备与指标1.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台台完好,有设备铭牌有标志牌。
2.合理使用、性能良好,运行效率不低于额定频率的90%。
3.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主、备用通风机10min内能开动起来。
4..机壳、风门不漏风、防腐良好。
5..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至少五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叶柄,主轴关键部件按周期进行探伤并有技术分析和处理意见。
6..有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和叶柄、主轴探伤报告。
二安全保护1.有反风装置,机构灵活,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实验。
2.应安装防爆门,并定期检修,防爆门面积不得小于出风口的断面积并正对出风口的风流方向。
3.外露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
4.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温度计等仪表齐全,灵敏可靠,并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5.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可靠,整定合格,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主通风机应有可靠双电源。
三规章制度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张挂)。
2、岗位责任制(张挂)。
3、交接班制度(张挂)。
4、操作规程(张挂)。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四图纸记录,技术资料1、应具备的图纸(1)巡回检查图(张挂)。
(2)反风操作系统图(张挂)。
(3)供电系统图(张挂)。
2、记录(1)干部上岗登记簿。
(2)运转日志及巡回检查记录簿。
(3)事故记录簿。
(4)维修保养记录簿。
(5)主扇风机停风停电记录。
(6)主扇工况调整记录。
2023年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入井人员的岗位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煤矿生产的所有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入井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持有效的上岗证件方可进入井下工作。
第二章上岗证件的申领第四条获得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件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与拥有相应工种相应职务不相符的疾病。
第五条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件的申领程序: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通过煤矿企业进行审批,并由煤矿企业报经所在地煤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件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领。
第七条申请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等。
第三章管理责任与权利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入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具备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入井人员的岗前、在岗和离岗检查,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入井人员存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煤矿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或吊销上岗证件等。
第十二条煤矿入井人员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煤矿企业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煤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入井人员涉嫌犯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规定进行培训,并加强与煤矿入井人员之间的沟通。
第十六条具体的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由所在地煤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
第十七条对于不履行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职责的煤矿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以上是关于2023年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____字的陈述。
机房硐室检查标准
机房硐室检查标准一、标准化主排水泵房标准:规章制度: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张挂)2、岗位责任制度(张挂)和包机制3、交接班制度(张挂)4、操作规程(张佳)5、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图纸、记录和技术资料:1、矿井排水系统图(张挂)2、供电系统图(张挂)3、巡回检查图表(张挂)4、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5、技术资料和测定资料(水泵大修及更新记录);二、标准化井下变电硐室标准:1、供配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配置相符,并有过流整定计算2、硐室内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淋水不得淋到设备上3、有维修记录及检漏运行试验测试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有停电作业牌,入口有明显“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有维护负责人4、室内温度不超过30℃5、室内应有照明灯,灯的间距为3~6米6、要害场所管理制和干部上岗查岗制7、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8、安全操作规程和包机制度9、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和电气试验制10、有巡回检查检修制度三、标准化主通风机房标准规章制度:1、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2、岗位责任制(张挂)3、交接班制(张挂)4、操作规程(张挂)5、设备维修制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图纸记录、技术资料:1、应具备的图纸(1)巡回检查图表(张挂)(2)反风操作系统图(张挂)(3)供电系统图(张挂)(4)技术特征卡片2、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簿和干部上岗登记簿(2)运行日志及巡回检查记录簿(3)事故记录簿(4)维修记录3、技术资料(1)安装总图,技术特征卡片(2)技术测定资料(3)检修技术资料(4)仪表校验,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资料四、标准化瓦斯泵房标准:规章制度: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张挂)2、岗位责任制度(张挂)交接班制度(张挂)3、操作规程(张挂)4、设备维修制度5、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图纸及技术资料:巡回检查图(张挂)管路系统图(张挂)技术特征表(张挂)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薄2、干部上岗记录3、运转记录4、巡回检查记录5、事故记录6、检修记录五、标准化矿井地面变电所标准: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张挂)2、交接班制(张挂)3、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张挂)(包括操作票、工作票)4、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5、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6、事故处理规定(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7、设备缺陷管理制8、设备运行规程9、供电技术规程、图纸:1、供电系统图和模拟图(张挂)2、变电所平面图(张挂)3、继电保护方式及定值图4、巡回检查图表(张挂)5、紧急拉闸顺序表(张挂);记录和技术资料:1、变电所运行日志2、交接班记录簿3、设备缺陷记录簿(包括故障异常)4、设备检修记录簿5、继电保护整定记录簿6、事故记录簿7、要害志气记录簿8、干部上岗登记簿9、安全活动记录簿资料:1、变电所的供用电设计资料2、35KV、6KV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资料3、电气试验资料(有效期1年)4、各种继电保护的整定资料5、历年重大事故的记录、分析、处理资料六、标准化矿井机车充电硐室标准:1、规章制度建全:(1)充电工岗位责任制度(张挂)(2)充电工操作规程(张挂)(3)充电工交接班制度(张挂)(4)蓄电池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张挂)2、供电及充电系统图(张挂);3、记录齐全:(1)有充电记录(2)有蓄电池组工作及充电循环记录(3)有检查维修记录;4、充电工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煤矿无人值守自动化机房站管理制度
煤矿无人值守自动化机房站(所)硐室管理制度目录煤矿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管理制度 (1)一、总则 (3)二、运行管理模式 (4)三、无人值守管理机构 (4)四、工作职责 (5)五、岗位职责 (10)六、安全管理 (12)七、调度室集控中心管理 (17)八、运行管理 (21)九、设备管理 (30)十、无人值守站/所停送电管理 (36)十一、技术资料管理 (39)十二、培训管理 (40)十三文明生产管理 (41)一、总则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府谷县煤矿调度时、机电队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管理。
2 、本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3、本制度制定了调度室集控中心和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运行管理模式、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培训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等10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规范煤矿无人值守调度室集控中心、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管理。
4、调度室对各机房、站(所)、硐室上传数据管理和调度室集控中心各设备运行记录参数(电流电压、压力、流量、振动、温度等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运行参数变化较大的,立即汇报机电、运输主要领导,现场由机电队立即组织排查原因,监控由调度室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做好记录。
5、调度室、机电队管理人员成员应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6、本制度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部和区队有关人员统一审核并报有关矿领导批准后方下文生效执行。
每年根据无人值守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7、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国家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规程》、《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煤矿要害场所各工种规章制度
煤矿要害场所各工种规章制度六、矿灯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机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系统领导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交接班制度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工区;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1)交清当班矿灯发放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工区汇报。
7、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和性能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二、操作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规定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处便函焦机便字(2014)5号焦煤公司机电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规定焦煤公司所属各矿井:为深入贯彻落实“改革创新,进中求优”的工作总基调,以“强基础、保安全、转方式、促发展"为重点,以“系统抓"为切入点,专业“抓系统"促提升为主线,深入规范机电运输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转变专业管理方式,切实打牢基层管理人员素质,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全面提高煤矿井下机械运人装备水平,深入推进采掘机械化、矿井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矿井转型升级和减人提效,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确保焦煤公司煤炭产业安全高效发展,圆满完成机电运输专业各项工作目标,对焦煤公司机电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规定如下:一、对焦煤公司机电处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要求1、大型固定设备管理人员和供电管理人员,每四个月对各生产矿井分管专业主要机房硐室(主提升机房、主通风机房、地面压风机房、主排水泵房、固定瓦斯抽采站、瓦斯发电站、蒸汽锅炉房、中央变电所、地面主变电站)至少走动检查一次。
2、运输管理人员,每四个月对各矿井分管专业主要机房硐室(地面矸山车房、井下主斜巷绞车房、主煤流系统)至少走动检查一次。
3、机械化管理人员,每四个月对各矿井主要采掘头面至少走动检查一次.4、每个月至少到各生产矿井现场检查一次。
5、每季度对各矿井副井提升系统、电气防爆和电气保护、运输系统等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系统检查评价一次。
二、对矿井机电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规定如下(一)各矿井应制定机电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实施标准或办法,明确实施的人员范围、巡检路线、地点及内容、检查标准、巡检次数、考核办法及奖惩标准等。
(二)走动式管理所指的机电管理人员包括:1、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2、机电科室管理人员:科长、副科长、特聘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术主管、技术员等。
3、机电运输区队(机电队、运输队、皮带队等)管理干部: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等。
矿井主扇风机房管理制度
矿井主扇风机房管理制度一、各机房设备应明确贯彻设备维修和平常保养等包机负责人员并挂有责任牌。
二、包机责任:(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旳操作并停机,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巡回检查制,精心维修设备,保证主设备台台完好,馈电控制等设备完好率到达90%及以上;(3)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和交接班,持证上岗,岗位无“三违”;(4)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保证矿井正常通风,不发生影响矿井正常生产事故。
岗位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5)若发生设备安全隐患和设备发生故障时,负责人员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修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保证班班做到机房设备清洁卫生,多种记录填写清晰,工具齐全并摆放整洁。
三、矿机电主管部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旳组织人员进行一至二次旳全面检查和抽查,并按矿有关文献对包机负责人员进行包机奖罚。
主扇风机定期维修保养制一、主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有关部门同意。
二、主扇风机旳检修周期分为:日检、周检、月检;小修(三个月一次);中修(一年一次);大修(三年一次),检修计划由矿机运科编制,机电队实行。
1、日检、周检和月检。
日检:重要由值班人员负责进行,检查仪表上旳数据,设备外观旳初略检查等,作好记录;周检和月检:应由值入人员和负责维修人员一起检查,检查接线状况,螺丝与否松动,以及也许出现旳问题。
2、小修内容:是指对机器设备进行旳局部修理,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与。
3、中修内容:是对机器设备旳某些重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对修完旳设备必须按部颁原则或出厂精度检查原则进行全面检查。
4、大修内容:是指对机器设备进行旳所有修理,需要把机器设备所有解体,进行彻底修理。
对修完旳设备必须按部颁原则或出厂精度检查原则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修必须按计划进行,并填写检修工作票,按审批手续履行。
2024年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2024年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入井人员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单位的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第三条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所有煤矿入井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上岗证书的发放第五条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书由煤矿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发放。
第六条申请办理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书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三)具备相应的学历或技能;(四)通过培训和考试。
第七条申请办理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书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效身份证件;(二)健康证明;(三)学历或职业技能证书;(四)培训和考试合格证明。
第八条申请办理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书的人员,应缴纳相应的费用,并按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九条煤矿入井人员上岗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第三章培训和考试第十条煤矿入井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急救等方面。
第十一条煤矿入井人员培训应按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二条煤矿入井人员培训结束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上岗证书。
第十三条煤矿入井人员培训和考试费用由煤矿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统一收取。
第四章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第十四条煤矿入井人员应全程佩戴有效的上岗证书,不得无证上岗。
第十五条煤矿入井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煤矿安全生产制度。
第十六条煤矿入井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煤矿作业相关的职业病。
第十七条煤矿入井人员应定期接受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和健康检查,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能力。
机电运输要害场所(机房硐室)管理规定∨
机电运输要害场所(机房硐室)管理规定第一条要害场所(机房硐室)管理是整个机电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为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强化执行机房硐室设备完好,抓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搞好机房硐室的“标准化”工作,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各要害场所由值班司机负责管理;要害场所的值班司机应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强的人员承担。
上岗前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三条管理范围:原则上以建筑物为界;要害场所(机房硐室)有:地面变电站(所)、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矿灯充电房、锅炉房、水处理站、瓦斯发电车间、洗煤车间、机修车间、设备库房、井下中央变电硐室、采区变电所、主绞车硐室、主排水硐室等等。
第四条要害场所(机房硐室)管理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机电线”“运输线”机房硐室的相关标准。
第五条要害场所(机房硐室)实行每月考核,其考核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机房硐室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机房、硐室实行“安全翻牌制”即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千日安全活动”;“安全翻牌”设在各机房、硐室内。
1.“百日安全活动”内容:无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无重伤事故、井下硐室防爆电气无失爆,每次的安全检查扣分不得起过10分;2.“千日安全活动”是在“百日安全活动”的基础上累计天数;3.在“百日安全活动”中只要发生机电责任事故、重伤事故、电气失爆、扣分超过10分等,即倒牌为零。
每月由机电部和安全部检查、考核、评定。
第七条要害场所(机房硐室)实行“标准化命名”制,即《标准化机房》、《标准化硐室》;达到标准化机房硐室的条件是:1.当月无机电事故、无重伤、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2.机房硐室内各种制度建全,图纸资料完善,相关记录齐全、基础设施完备等;3.机房、硐室值班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人员(有证没带证或无证安排上岗)按相关规定处罚;4.每个月对机房、硐室检查,只要达到以上各项条件时,当月即可以评为《标准化机房》或《标准化硐室》,并在机房或硐室内悬挂《标准化》的命名牌。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最新(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惠阳煤业有限公司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各科队: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行、检查、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依据晋市煤销字【2018】300号文件内容,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主要针对我矿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通风机、空压机、主水泵)和当前我矿用于生产的特种设备(锅炉、空压机储气罐、压风管道、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一、一般规定1、矿井使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属于防爆电器的还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
特种设备必须是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
2、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装设齐全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以及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的保护及其它安全设施,且灵敏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
3、设备零部件应完整齐全,设备完好,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及电缆标志牌,配电设备有编号,有用途说明。
4、必须由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定期对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测检验和探伤,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煤矿要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整改并留有记录存档。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6、各种仪表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鉴定部门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各仪表量程范围必须符合现场使用要求。
7、严禁擅自改变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及其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市公司机电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长山子煤矿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及时快速协调矿井各生产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一线,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调度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有序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方,处罚有据,按章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值班制度1、各部室、区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到调度室签到。
区队、部室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前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如发现迟签到或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若调度员打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0元,并罚单位负责人50元,由调度员负责落实。
二、班前会和井下跟班干部三汇报制度1、值班干部早班4:00、中班11:30、夜班19:30在调度室领取当班作业单,并根据作业单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同跟班干部和当班班长三人共同召开班前会,认真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会后由值班干部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当班任务,一次不汇报或无原因超过汇报时间罚值班干部50元,矿规定参加班前会的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罚款100元。
2、跟班干部必须同工人同上同下,接班后2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班中汇报工作面的生产进展情况,班后汇报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和下一班工作安排,一次不汇报罚跟班干部50元,出现迟下井,早出井者按“三违”处罚。
3、辅助队跟班干部每到一处,必须用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所在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一个班内至少向调度室汇报3次(不在同一地点),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选运队队干部必须在接班后向调度汇报清楚暗斜井强力皮带运行情况及各车场供车情况。
4、重点工程部室人员跟班,按时三汇报,出井后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汇报,违反一次罚50元。
5、井下出现生产影响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跟班干部20__元,罚值班队长100元,队长和书记各50元。
煤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煤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定期对员工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待值班人员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安排处理,并签署处理意见。
二、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每月上岗不少于一次。
三、机电科(队)长、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三次。
四、检查值班人员对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查看设备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设备不出事故。
六、检查各类绝缘用具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对于不齐全的应立即更换。
六、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
七、检查场所内卫生情况,机房应窗明几净,设备无积尘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整齐,无杂物。
八、检查重要备用件是否齐全,若发现丢失或不全,责令补齐或给于处罚。
九、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必要时安排检修。
十、干部上岗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处理果断认真严肃,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 1 -。
煤矿机房硐室标准
3 2 6 0.6 0.6 0.6 0.6 0.3 0.3 0.3
矿井功率因数低于o.9 不得分 认真执行措施得2分,无 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不 得分
3 操 作票、工作票) 4 5 6 7 8 9 10 11
现场检查,缺一项制度 扣0.3,一种制度执行得 0.3 不好扣0.2,一 种应挂 而不挂扣0.3 0.3 0.3 0.3 0.6 0.3 0.3 0.3 20 5 1 1 l 1 1 录 10 1 1 1 1 1 l 各种记录齐全、无漏记 得lO分,缺一种记录扣1 分,一处记录不符要求 扣 O.2分 记录用 钢笔和 圆珠笔 按要求 认真填 写,字 迹清楚. 图纸、图表符合要求且 张挂得5分,缺一种扣1 分,有一种应挂而不挂 扣 O.5分
台台完好,有完好牌、责任牌、警示 牌,电缆标志牌齐全 性能良好,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 0.5KW.h按规定对水泵进行周期性测试 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阀门等防腐良 好 各阀门正常使用,操作灵活不漏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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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保护检测装臵完善,动作灵敏可靠 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 度表齐全,指示准确,定期校验(1年有 效期) 有可靠的引水装臵和备用引水装臵,并 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启动柜有过流、短路和失压保护,动作 可靠,整定合格;室内接地系统完整,电 阻符合规定 转动部分有护罩 裸露的电器设备要设栅栏,固定牢固, 并挂警示牌 雨季前要做水联合试运转 电源不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停止供电 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应有密闭门、配水闸门、安全通道畅通 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臵 采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方式,但必须有 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 有直通调度室的专用电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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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材齐全、 放臵整齐、数量充 足 (至少有4只灭火器和 O.2m3以上的 灭火砂, 并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和上级变电所,电力调度总机、矿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四篇)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根据中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入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的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证件要求:1. 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通过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3. 凭有效的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资格证书。
二、证书管理:1. 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发证;2. 证书有效期为5年;3. 证书磁条应定期更换,防止伪造或过期证件上岗。
三、上岗管理:1. 煤矿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并持证上岗的人员;2. 公示各岗位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3. 按照证书种类,合理编制上岗人员岗位安排;4.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四、证书培训:1. 入井人员应接受煤矿安全生产岗位培训;2. 入职后90天内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并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 必要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人员将被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吊销或暂扣证件,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1.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档案,配备专职培训师资力量。
以上是对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煤矿安全管理的情况有所差异,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二)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炭资源的开采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对进入煤矿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该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煤矿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严格控制煤矿作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从而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首先,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要求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三基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抓基层”考核细则
第一页
“抓基层”考核细则
第二页
附件2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一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二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三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四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五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六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七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八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九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十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十一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十二页
“强基础”考核细则
第十三页
附件3
“狠练基本功”考核细则
第一页
“狠练基本功”考核细则
第二页。
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配电房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配电房的管理,包括配电设备使用、检修、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承担管理职责,保障生产安全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配电设备安装和检修管理第四条配电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严禁超负荷运行及乱接乱动电缆。
第五条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检修过程中需切断电源,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禁止擅自操作。
第六条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工作。
第七条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第八条配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养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配电房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第一位。
第十条配电房应保持整洁,消防设备齐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配电设备应安装过压、过流、漏电等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电气安全。
第四章作业规定第十三条配电房内禁止吸烟、攀爬设备、乱扔杂物等危险行为,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配电房内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禁止穿拖鞋、长发松散等不安全行为。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切勿擅自操作,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七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建立配电房档案,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皮带队干部上岗制度
煤矿皮带队干部上岗制度
煤矿皮带队干部上岗制度
队干部根据自己的职责,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并留有记录。
干部上岗内容检查如下:
岗位人员上岗情况;
岗位人员有无三违现象;
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岗位人员精神状态;
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情况;
安全设备、设施保护系统是否可靠;
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重大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文明卫生状况。
干部上岗制是区队干部、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共同管理好安全设备、设施的重要举措,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上岗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对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设施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监督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状况,抓好现场管理薄弱环节,检查岗
位人员出勤状况、劳动记录、环境卫生等。
对于违反规程或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8、队长、技术员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认真填写记录,作为上岗考核的依据。
9、凡参加队值班者,必须熟知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情况,队长、技术员每月对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上岗检查,并认真作记录,作为上岗的依据。
煤矿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各矿、科、队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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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矿井机房硐室干部上岗活动的补充规定
矿井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矿井机电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机电设备现场管理,煤矿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及时发现、解决设备存在隐患和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结合我矿实际,现对矿井机电管理人员到机房、硐室上岗活动提出如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矿井机电干部上岗人员范围
机电干部上岗人员主要指: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机电科副科长、机电科分管业务工程师、相关区队队长、副队长。
二.机电干部上岗活动内容
1.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操作人员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提问。
3.检查试验安全保护装置使用情况,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5.检查设备及机房硐室卫生状况。
6.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
三.机电干部上岗次数
机电矿长每月一次,机电副总每月一次,机电科长、区队队长每月两次,机电科分管科长、区队分管队长每月四次。
四.机电干部上岗活动要求
1.各级机电管理人员要按照干部上岗周期规定,开展上岗活动。
2.上岗时,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记录。
3.上岗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按“五定”原则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向检查人反馈处理结果。
4.机电干部上岗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
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要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对于机电干部上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的进行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人要按照有关制度处理。
五、日常考核管理
1、所属岗位区队每周日要对一周内需要在本岗位上岗的管理人员上岗次数进行统计,凡没有达到上岗要求的要及时向机电科反映,机电科进行预警,通知需要上岗的人员进
行上岗。
所属区队如果没有进行统计的每次对所属区队队长罚款50元,通知后仍没有上岗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机电科每半月对各岗位的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上岗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
机电科
2015年7月26日
机电科副科长包保岗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