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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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买卖业务管理,保障公司、客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业务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房地产买卖业务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买卖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2. 诚信经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 高效运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业务洽谈1. 员工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买卖咨询。

2. 洽谈过程中,员工应详细记录客户信息、需求及意向,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信息查询与核实1. 员工应及时查询房屋产权、交易记录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2. 对于存在异议的信息,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给客户。

第六条房屋评估1. 员工应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参考市场行情,为客户提供房屋价值评估。

2.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房屋的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使用年限等因素。

第七条签订合同1. 员工应协助客户签订买卖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

2. 合同签订前,应向客户告知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客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交易过户1. 员工应协助客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

2. 过户过程中,应关注相关税费缴纳、产权转移等问题。

第九条付款与收款1. 员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客户办理付款与收款手续。

2. 收款过程中,应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发生纠纷。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员工选拔与培训1. 公司应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从事买卖业务。

2. 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与奖惩1.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讲义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讲义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一节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1.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和原则◆■概念: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形式(三种)◇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销售是转让的一种) ◇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原则自愿公平诚实信用2。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三大交易基本制度)2.1 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为何要申报:关系到国家的税费■何种情况需要申报◇转让申报成交价格时◇房地产抵押权人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时◇房地产经纪人在代办有关交易手续时■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成交价格的处理◇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并不要求交易双方更改合同价格,但交易双方应按不低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缴纳有关税费后,方为其办理交易手续■如交易双方对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处理◇一般由交易双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2.2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依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2。

3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具有执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受骋于某家评估公司,通过注册取得3。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厅◇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监督交易秩序——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对房地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办理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等手续(4)协助征收税款——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款(5)提供信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6)发布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管理【本节主要内容】1.房地产转让概述■2.房地产转让条件■3。

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房屋交易管理制度一、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1. 目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市场的良性发展。

2. 原则:制度的制定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有序、规范的原则,保证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房屋市场产生严重失序现象。

3. 内容:制度应包括房屋交易的各个环节,如房屋信息的发布、交易流程的规范、权益的保障等内容。

二、房屋信息发布管理1. 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制度应规定房屋交易平台发布的房屋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宣传或隐瞒信息的情况。

2. 房屋信息的及时更新:房屋交易平台应建立信息更新制度,确保所发布的房屋信息及时更新,避免信息过时造成误导。

3. 房屋信息的保密:房屋交易平台应建立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房屋信息的隐私,避免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造成损失。

三、房屋交易流程管理1. 房屋交易合同的规范签订:制度应规定房屋交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资金交易的安全保障:房屋交易平台应建立资金专款专用制度,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流转,避免出现资金卷款跑路的情况。

3. 房屋权益的保护:制度应规定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对房屋的产权进行严格核实,确保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以防止产权纠纷发生。

四、房屋交易监管管理1. 行业监管机构的建立:制度应规定建立房屋交易监管机构,加强对房屋交易市场的监管,确保房屋交易的公平公正。

2. 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应规定对于违规房屋交易行为,监管机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护房屋市场的秩序。

3. 投诉处理机制:制度应规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有关房屋交易纠纷的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五、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1. 机制的建立: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机制的建立:制度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制,对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教学课件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教学课件

代理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促成 交易达成。
估价
对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为交易双方 提供参考依据。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规范与监管
规范
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约束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监管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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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教学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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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概述 • 房地产政策法规 • 房地产市场监管 • 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 •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01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概述
房地产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总结词
明确房地产管理的定义和目标是理解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的基础。
详细描述
房地产管理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房 地产市场和行业的管理行为,旨在维 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 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等,是对房地产权利状态进行记录和 公示的重要手段。
产权调查
通过调查核实房地产的权属关系、位 置、面积、用途等,为产权登记提供 基础数据。
产权纠纷处理
对产权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维护产 权人的合法权益。
产权档案管理
对产权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 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定义与目标
定义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交 易提供咨询、估价、经纪代理等 服务的活动。
目标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 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房 地产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主要内容
咨询
经纪代理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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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转让合同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1、受让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义务范围与转让人 原有的权利义务范围一致 2、可以在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间多次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不变 3、受让人改变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 议或重新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
二、基本制度 1、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2、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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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管理
一、概述 1、概念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 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合法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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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商品房买卖合同 1、内容 2、计价方式 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 3、误差的处理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据实结算房价款 2-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提出退房日期30日内将买 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由买受人 补足,超出部分由房地产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由房地产 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 买受人。

房地产交易管理

房地产交易管理

登记管理
处理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不改变原有土地的划拨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金。
不办出让手续情况
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国家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国家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 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按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租赁
概 述
二、房地产交易中的基本制度
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概 述
建设部
建设厅
1
2
3
6
5
4
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 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房地产管理局
受让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义务范围应当与转让人所原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范围相一致。 可以在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间多次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不变。 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50年,原土地使用者使用10年后转让,受让人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
转让后,受让人改变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 经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同意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出让金
房屋租赁
12.4 房屋租赁管理
3、房屋租赁的条件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章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的买卖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

第二条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房地产买卖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各类不动产的买卖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房地产公司买卖管理应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公司的买卖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熟悉业务的买卖管理人员,确保买卖活动的高效运作。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买卖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审议和批准买卖业务活动的,应当实行凭票报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第二章买卖准备工作第八条公司在进行房地产买卖活动前,应编制详细的购买方案,包括购买计划、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资金来源、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在准备买卖活动时,应对买卖对象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其具有合法性并符合公司的经营规定。

第十条公司应妥善保管买卖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买卖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买卖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应提前与买卖双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和期望,确保买卖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买卖活动完成后,公司应对买卖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查阅。

第三章买方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买方有权选择合适的房地产进行购买,并要求卖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和相关权属证明。

第十五条买方有权对购买的房地产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调解或退货。

第十六条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并提供相关资金证明。

第十七条买方应妥善保管购买的房地产证和相关文件,确保不会遗失或被盗用。

第十八条买方在购买房地产时,应合法合规,不得进行违法行为,如虚假宣传、违法转让等。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讲义: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讲义: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述和原则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1988年原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城镇房地产交易,包括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其他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均属房地产交易活动管理的范围,其交易活动应通过交易所进行。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对房地产交易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立法解释: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

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二、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三项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即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一)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成交价格不仅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权益,而且也关系着国家的税费收益。

因此,加强房地产交易价格管理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障国家的税费收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

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05章房地产交易管理PPT资料72页

第05章房地产交易管理PPT资料72页
(3) 房地产交易时权属的流通不是瞬时完成的。
不能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以抵押贷款方式购房。
(4) 交易手续复杂,需要诸多中介服务。 即需要各种交易媒体、融资媒体和咨询、估价等媒体。
这些机构在房地产交易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平等 自由 公平 诚信 依法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相互独立&平等 强制?从属? 强迫?
房地分管&房地统管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 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 确定并公布。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
价员
►房地产估价师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若申报价格<成交价格
阴阳合同
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申报人进行价格评估!
若评估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申报价格 若评估价格>申报价格
评估费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承担 评估费用由申报人承担
评估价格不影响成交价格!
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 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 有权证书。

房产交易日常管理制度

房产交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房产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买卖双方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房产交易日常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交易过程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房产交易信息管理第四条房产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第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健全房产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对房产交易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房产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房产的基本情况,如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等;(二)房产交易的价格、税费、付款方式等;(三)房产交易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四)房产交易的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房产交易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房产交易合同管理第八条房产交易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法签订,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合同内容应当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歧义;(二)合同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合同应当经过公证或鉴证。

第九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房产交易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房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备案,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房产交易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房产交易资金应当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

第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设立交易资金专户,对交易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第十三条房产交易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提前或延迟支付。

第十四条房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式应当安全、便捷,如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第五章房产交易审批与备案第十五条房产交易需依法进行审批和备案。

房屋交易管理规章制度

房屋交易管理规章制度

房屋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房屋交易行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房屋交易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购房、出售、租赁、过户等环节。

第三条房屋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公开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购房规定第四条购房者应具备合法居住、购房资格,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第五条购房者应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产,不得从事恶意炒作、操纵市场行为。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屋销售广告需真实有效,不得夸大宣传,误导购房者。

第七条购房者应当依法签订购房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房产的合法交易和权益转移。

第八条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房款,不得拖欠或逃避支付。

第九条购房者在购房交易过程中,有权要求房屋产权证书、交房验收报告、房屋主体结构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出售规定第十条房产所有者在出售房屋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产权证书和相关资料,不得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情况。

第十一条房产所有者应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房产,不得哄抬房价或变相涨价。

第十二条房产所有者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出售程序合法完备。

第十三条房产所有者在出售房产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产,并配合买方进行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房产所有者在出售房产时,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收取款项,不得擅自变更或要求提前支付。

第十五条房产所有者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障产权的合法转移。

第四章租赁规定第十六条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租期、租赁条件等内容。

第十七条房东不得随意提高租金或要求违法收取押金、中介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房东应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及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时维修维护房屋设施。

第十九条房客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根据约定保持房屋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法学】第六章 城市房地产交易及管理制度模版课件

法学】第六章 城市房地产交易及管理制度模版课件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特征。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 4.房屋的单价及总价。 5.付款方式和期限。 6.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筑材料及其品牌、
规格。
7.房屋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8.开工及完工期限。 9.建筑设计变更的处理。
10.房屋的交付。 11.房屋产权登记。 12.保修期限和范围。 13.物业管理。 14.税费的负担。 15.违约责任。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及合同的登记备
问:(一)该房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是多少?为 什么?
(二)陈某是否有权退房?为什么?
(三)若陈某决定不退房,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 案。”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一种,性 质属于预告登记,或称预登记。预售合同一经预 告登记,预购人便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出 卖人如果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由于受让人的 预告登记在先,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取得所有 权;出卖人若将该房屋设立抵押,由于受让人的 预告登记在先,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受让人。
案。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例分析
、陈某于2008年4月与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 了一份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双方约定:陈某预购 光明公司开发的某小区A座一套面积为100平方住 宅,单价为6000元/平方,共60万元,2008年11 月前交房。之后陈某即支付了预售款10万元。 2008年10月25日交房时,光明公司声称该房面积 实际为110平方(已经质监部门测定),要求陈某 补交6万元差价款。陈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 遂诉至法院。
五.商品房预售各方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是指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规模庞大,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原则、政策调控、注册登记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原则是均衡稳定发展。

均衡稳定发展是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供需的平衡,国家通过政策手段调控商品房的供给和购买力。

例如,限制企业和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费等措施,旨在遏制投机炒作,维护市场的稳定。

其次,政策调控是房地产交易管理的关键。

政策调控通过宏观经济的调节和市场运作的约束,促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

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政策,例如限购政策、限贷政策、限价政策等,以控制房价上涨的速度和幅度。

此外,政府还通过调整供地、补贴政策、税收优惠等方式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引导。

再次,建立健全的房地产注册登记制度是房地产交易管理的重要举措。

房地产注册登记制度是指国家对房地产交易各个环节进行登记和备案管理,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中国,购房和转让房屋都需要进行房产证登记,而且在房地产开发商开始预售前必须获得预售许可证,这些都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乱象和欺诈行为。

此外,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还有助于对房地产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最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中,还应加强市场监管,防范风险。

加强市场监管是提高房地产交易管理水平的关键。

要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队伍,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各类市场扭曲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还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发商、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的监管,避免金融风险和市场混乱的发生。

房屋销售的管理制度

房屋销售的管理制度

房屋销售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屋销售的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房屋销售管理机构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资质要求1.房屋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房屋销售公司需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合法合规经营。

3.房屋销售公司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不得有欺诈行为或虚假宣传。

四、销售流程1.客户需求分析: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适合的房屋选择。

2.房屋查找:根据客户需求,找到合适的房屋。

3.谈判协商:就房屋价格、交易条款等进行谈判协商。

4.签订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5.付款过户: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6.售后服务: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解决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销售管理1.定期培训: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2.信息公开:对销售信息进行公开透明,确保客户享有信息平等的权利。

3.价格合理:确保房屋价格公正合理,不得存在恶意涨价行为。

4.售后服务:对客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并做好客户反馈管理。

5.违规处罚:对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维护行业正常秩序。

六、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房屋销售公司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客户权益。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法违规的房屋销售公司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处罚等。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调整或修改,将提前公布并执行。

以上为房屋销售的管理制度,希望通过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监督检查,能够确保房屋销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愿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行业中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房地产行业中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房地产行业中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近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房屋交易规模日益扩大,然而,伴随着市场火爆的增长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不法行为。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相继建立了一系列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合同制度、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三个方面探讨房地产行业中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

一、合同制度作为房屋交易的重要依据和法律规范,合同制度在房地产行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交易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的面积、交付时间、价格等要素,同时还应载明双方的权益保障措施和争议解决方式。

通过规范的合同制度,可有效防范交易纠纷和违约行为,并提升市场信心。

二、登记制度房屋交易登记是房地产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房屋权属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我国依法设立了房屋交易登记制度,要求买卖双方在完成交易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登记过程中,要对交易的房屋及其权属进行审核核验,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房屋交易中的过户纠纷和权属风险,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监管制度监管制度是房地产行业中的必备环节,它对房屋交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市场的良好秩序。

我国建立了多层次、多部门的监管体系,包括国家、省、市三级监管机构,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监管。

监管机构通过设置相关规定、开展监测评估和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加强对房屋交易的监管和引导,以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结:房地产行业中的房屋交易管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制度、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是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和公正性,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未来,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交易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改进,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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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一节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1.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和原则▴■概念: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形式(三种)▵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销售是转让的一种)▵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原则自愿公平诚实信用2.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三大交易基本制度)2.1 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为何要申报:关系到国家的税费■何种情况需要申报▵转让申报成交价格时▵房地产抵押权人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时▵房地产经纪人在代办有关交易手续时■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成交价格的处理▵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并不要求交易双方更改合同价格,但交易双方应按不低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缴纳有关税费后,方为其办理交易手续■如交易双方对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处理▵一般由交易双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2.2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依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2.3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具有执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受骋于某家评估公司,通过注册取得3.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厅▵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监督交易秩序——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对房地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办理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等手续(4)协助征收税款——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款(5)提供信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6)发布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管理【本节主要内容】1.房地产转让概述■2.房地产转让条件■3.房地产转让的程序■4.房地产转让合同▴5.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6.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7.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1.房地产转让概述■■概念: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合法的转让方式(只要权属发生变更,即视为转让)▵买卖▵赠与▵房地产作价入股▵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以房地产抵债的▵其它■实质▵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房屋所有权和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地产转让的分类▵根据转让的对象△地面上有建筑物的房地产转让△地面上无建筑物的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根据转让的方式△有偿转让——买卖、作价入股等△无偿转让——房地产赠与、继承等【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房地产有偿转让的是( D )。

A.房地产抵债B.房地产作价入股C.房地产买卖D.房地产继承【2008年真题】▴房地产转让属于双务行为,转让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错)『答案解析』赠予即是一种单务的转让行为。

2.房地产转让条件■■转让的一般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得转让的情形▵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3.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六步曲)■程序▵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当事人在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成交价格▵管理部门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权属证书■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先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有交税的环节)▵再办理房地产的变更登记(变更房屋所有权证书)▵再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管部门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4.房地产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5.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原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转让而转移给新的受让人■可多次转让,但出让合同约定的总的使用年限不变,新的受让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权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转让之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国土部门)和市、县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6.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两种处理方式▵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用地为出让用地,受让方缴纳出让金▵不改变原有土地的划拨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情况▵转让后的土地仍然符合划拨用地条件△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其它▵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出售公有住宅的▵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它条件的▵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县级以上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收益金的上缴▵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土地收益金上缴国家▵转让后的房地产再转让,需要办理出让手续的,补交出让金时应当扣除已缴纳的土地收益7.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但这两类房屋的用地大部分是划拨的■国家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第三节商品房销售管理【本节主要内容】1.商品房预售的概念▴2.商品房预售的条件■3.商品房预售许可■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5.商品房现售■6.商品房销售代理▴7.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8.商品房买卖合同■1.商品房预售的概念▴■概念: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管理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细化规定2.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四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许可▵由开发企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预售许可证提交的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资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开发商应当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到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房再转让【2009年真题】综合分析题▴下列关于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BD )。

A.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经备案,合同无效B.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可以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C.李某可以将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再转让D.商品房预售后,甲公司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答案解析』A要求备案,但备案不是生效的条件。

C是严格禁止的。

【2008年真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应由( A )办理。

A.房地产开发商B.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C.商品房预购人D.房地产开发商和商品房预购人共同『答案解析』应由预售人即开发商去备案。

【2006年真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由商品房预售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5.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开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与预售的最重要区别)■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等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6.商品房销售代理▴■概念▵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房地产拥有者将物业销售业务委托专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为销售的一种经营方式■特点▵必须签订委托合同▵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收取佣金,但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它费用▵中介机构的销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009年真题】11.房地产中介机构受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对)7.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买卖合同前,将已售商品房再次销售给他人(一楼多卖)■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企业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商品住宅必须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8.商品房买卖合同■8.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装修标准承诺■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办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8.2 商品房合同的计价方式■计价方式▵按套(单元)计价(如别墅按栋卖)▵按套内建筑面积或按建筑面积计价■产权登记方式▵按建筑面积进行登记【重点】商品房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8.3 误差的处理方式■衡量误差的指标——面积误差比■误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原则处理【重点难点】误差的处理原则■面积误差比小于等于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面积误差比大于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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