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导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应用
和躯体化 疾病 , 致社会 适应能力 、 导 生活或 / 和工作 能 力 降低 , 由此严重 影 响患者 的生活 质量 l 。而 8
动剂 , 以 同时激 活 和阻断 阿片受体 。拮 抗剂则 是 可 阻断其他 药物分 子 和受体 的结合 , 阻断其 他药物 的 阿片样作用 , 纳洛酮和纳曲酮。喷他佐辛 、 如 布托啡
诺和纳布啡则是混合激动 一 拮抗 剂 , 对不 同阿片受体 有不 同作用 。常见的剂型包 括透皮 贴剂 、 缓释片剂 、
痛治疗的费用 已经超过8 0 6 亿美元 l 6 】 。
慢性 非癌性 疼痛 主要 包括 脊柱 源性疼 痛、 骨关 节炎 、 缺血性疼痛 、 内脏痛 、 神经病理 性疼痛和头痛 等。有关 慢性 疼痛 定义较 多 , 目前 主要 的解 释是无 明确持续存在 的病理学变化而迁 延超过急性疾病 正
些 问题在癌痛 和姑息 治疗 中则很容易被医患双方所
中国 疼痛 医学 杂 志 C ie eJ u n 1 fP i Me iie 0 21 . 2 h n s o r a o an dcn 1 . f 2 8
理解 和解决 , 是对 于慢 性非癌 性疼 痛则成 为突 出 但 的伦理 和社会 问题 l ] 】 。另外 , 治疗急 性疼 痛 的 ' 和 目的仅 仅是 控制疼 痛相 比, 慢性非 癌性 疼痛 的治疗 则 复杂得多 , 这要涉及患者 的心理情 绪 、 疼痛 的性质 类型、 医生 的知识结 构和 临床能力 等 。尽管 争议不 断 , 阿片类药 物由于其 良好 的镇痛 效果 , 但 在慢性非 癌 性疼 痛 的治 疗 中越来越 被重视 , 甚至 呈现爆 发式 增 长 。据报 道 , 过9 % 的慢性 疼痛 患者 接受 过 阿 超 0 片类药 物 的治疗 ” 。在我 国, 国家 药监 局和卫 生部 也先后 发布 《 阿片类 药物治疗慢性 非癌痛使用指 强
医院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涉及的内容及与法规有矛盾的地方,以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总务科负责本实施制度相关条款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处方权第四条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负责院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由麻、精一药品管理小组对麻、精一药品各存放点进行检查、指导,并在《专项检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六条定期对我院执业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药剂科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查对,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律不得调配。
第三章毒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与基数设置第八条药库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
专库(专柜)设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
安装专用防盗门;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
第九条根据临床需要在门诊、住院药房、手术室设置麻醉、精一药品周转柜和值班柜,在病区设置值班柜;周转柜和值班柜均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管理;周转柜双人双锁管理,值班柜单人单锁管理;放置专柜的房间须有防盗措施。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规范化应用(最全版)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规范化应用(最全版)目前有关慢性疼痛的定义较多,其中国际疼痛研究协会(IASP)将慢性疼痛定义为超过正常组织愈合时间(一般为3个月)的疼痛。
常见的慢性疼痛包括三叉神经痛、腰背痛、骨关节炎性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心因性疼痛(疼痛不源于既往伤病,也未见任何神经系统或其他部位损害)和癌性疼痛。
其中慢性非癌性疼痛(chronic noncancerpain, CNCP)和慢性癌性疼痛在许多方面都有显著的不同。
对于多数癌症患者而言,其预期生存时间有限,通常较少考虑药物依赖性和可能引起的长期毒性;而CNCP 患者的治疗目标不仅要缓解或消除患者的疼痛,而且要求尽可能改善其功能活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006年有学者研究发现,在欧洲40%-50%的人群主诉有慢性疼痛症状,其中40%的慢性疼痛患者主诉他们的疼痛未得到有效治疗,64%服用处方药的患者主诉他们的疼痛有时候控制不佳;在美国慢性疼痛发病率约为11%-55%,其中CNCP患者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
而慢性疼痛在亚太地区的患病率约为12%-45%。
此外, CNCP在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中也有较高发病率。
换言之,CNCP在国内外都有较高发病率。
大多数CNCP的成因是多因素的,涉及外周和(或)中枢敏化机制,因此需要多模式治疗。
CNCP的治疗方法较多,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康复和心理治疗、介入治疗等。
其中,药物治疗是疼痛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
目前用于疼痛治疗的药物很多,而阿片类药物在镇痛治疗中被广泛应用。
有调查研究表明在丹麦CNCP的发病率约为19%,其中有12%患者使用阿片类药物。
随着阿片类药物的新剂型和新品种的不断面世,临床医师药物选择的范围也更加宽裕。
近年来,阿片类药物在CNCP治疗过程中的使用量逐渐增加,但是关于其安全性和疗效的临床证据有限。
临床指南是规范临床实践的有效途径,以其权威性得到临床医师的广泛认可,因此体现循证医学精髓的临床管理指南已成为现代医学临床实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以循证医学为基础的个体化阿片类药物治疗方案也被逐渐推广。
阿片类药物的合理使用-超大剂量PPT
心血管系统抑制
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心率减慢、 血压下降,严重时可能引发休 克。
尿潴留
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膀胱括约 肌痉挛,引发尿潴留。
不良反应的处理措施
呼吸抑制处理
立即停药,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必要时 给予吸氧或机械通气支持。
PART 04
超大剂量阿片类药物的合 理使用建议
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
超大剂量阿片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重度疼痛,如癌症疼痛、术后疼痛等。在使用 前需充分评估患者的疼痛程度和病情,确保药物使用符合适应症范围。
禁忌症
对于存在严重呼吸功能不全、颅内压升高、急性肝衰竭等禁忌症的患者,应禁止 使用超大剂量阿片类药物,以免加重病情或导致严重并发症。
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和超大剂量 用药。
个体化用药
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 药物敏感性等因素调整用药剂
量和方案。
加强用药监测
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 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提高用药依从性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阿 片类药物的正确认识和用药依
从性。
PART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阿片类药物超大剂量使用的风险
PART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缓解疼痛
阿片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中度至 重度疼痛,超大剂量使用可能更 有效地缓解某些慢性或急性疼痛。
争议与风险
然而,超大剂量使用阿片类药物也 带来了诸多争议,如成瘾性、呼吸 抑制等严重副作用,甚至可能导致 死亡。
合理使用的探讨
因此,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 理使用超大剂量阿片类药物,成为 医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参考答案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试题参考答案1.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何时发布?答:《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发布时间为2007年1月25日。
2.该《指导原则》包括治疗哪几种疼痛时应遵循的原则?答:该指导原则包括治疗急性疼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临床麻醉的用药原则。
3.规范化疼痛治疗原则为?答:规范化疼痛治疗原则为:有效消除疼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把疼痛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至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4.疼痛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答: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选择给药途径;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调整药物剂量;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辅助用药。
5.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答: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二)按阶梯给药;(三)按时用药;(四)个体化给药;(五)注意具体细节。
6.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答:(一)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患者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和治疗方案的调整。
(二)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医疗关系。
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之前,患者与医师必须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三)开始阿片类药物治疗后,患者应至少每周就诊1次,以便调整处方。
当治疗情况稳定后,可减少就诊次数。
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患者,每次随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镇痛改善情况,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四)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五)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次数上应放宽。
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由于吗啡的耐受性特点,因此,晚期癌症长期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如吗啡),无极量限制,即应根据个体对吗啡等阿片类镇痛药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但应严密注意监控不良反应。
【2019年整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考试答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考试单位:姓名:得分:一.填空题:(28×1分=28分)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生理依赖性和精神成瘾性,能导致瘾癖的药物。
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其它剂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 日用量。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的注射剂不得超过一次常用量,片剂,糖浆剂,酊剂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7 天。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处方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名确认,处方必须保存3年。
5、常用疼痛的评估方法有数字分级法、主诉疼痛强度分级法和目测模拟法三种。
6、三阶梯止痛必须遵守口服给药、按阶梯给药、按时给药、剂量个体化和注意具体细节五个基本原则。
7、阿片类药的种类可分为:阿片片、阿片酊和复方制剂三种。
8、晚期癌症治疗的主要目的:早期、持续、有效地消除疼痛;限制药物的不良反应;对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质量。
9、目前中国公布的口服吗啡片剂的最大剂量是每日100mg。
10、当患者口服吗啡疼痛无缓解时,则按照30%~50%剂量递增,直到疼痛完全缓解,若经化疗后疼痛缓解,则按照30%~50%剂量递减,逐渐停药。
二、判断题(6×2分=12分,在正确的后面打“√”,错误的打“×”)1、只有在患者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
(×)2、癌症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容易成瘾。
(√)3、癌痛治疗使用度冷丁是最后的选择。
(×)4、医师在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5、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镇痛药合理应用
镇痛药合理应用
第7页
关于成瘾性
WHO已经不再使用“成瘾性”这一术语,取而代之 是“药品依赖性”,即“在生理以及行为上不一样 程度地将使用精神活性药品(麻醉药品)作为日常 首要之需要,其特点是渴求取得及使用这些药品, 并有长久寻求这些药品行为”。躯体依赖性和耐受 性是阿片类镇痛药品治疗中正常生理反应,不一样 于“药品依赖性”。美国相关法规要求:“在没有 其它有效治疗办法时,医生能够给疼痛患者使用麻 醉性药品”。
镇痛药合理应用
第21页
2.平滑肌 能中度提升胃肠道平滑肌及括约肌张力,
降低推进性蠕动,但因作用时间短,故不引发便秘, 也无止泻作用。能引发胆道括约肌痉挛,提升胆道 内压力,但比吗啡弱。治疗量对支气管平滑肌无影 响,大剂量则引发收缩。对妊娠末期子宫,不反抗 催产素兴奋子宫作用,故不延缓产程。
镇痛药合理应用
WHO已经联合IASP和国际麻醉剂控制委员会一起呼 吁降低阿片成本,改进对医用阿片类药品过分控制现实状 况。
IASP发起一个年度性“世界镇痛日”活动,目标是使 “免去疼痛”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加深对 “免去疼痛是 基本人权” 认识。
不过实现全球疼痛治疗有赖于各种办法结合,教育、观念、 统一标准、立法、放松国家对阿片药品管制、国际合作。
镇痛药合理应用
第37页
(二)生物学症状(躯体症状)
1、早醒、为该症主要特征; 2、昼重夜轻; 3、食欲减退及体重减退; 4、性欲缺乏; 5、躯体症状,胃肠症状多见,慢性疼痛:胃痛、头 痛、肢体痛、麻木、心悸、肠闷、出汗等植物神经 症状。
镇痛药合理应用
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的进展
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的进展——第二届亚太地区疼痛控制研讨会信息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黄宇光第二届亚太地区疼痛控制学术研讨会于2001年1月26日至28日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
来自23个国家的专家学者17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期间,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中国等国家的25位学者分别就当今疼痛研究、疼痛治疗规范和用药合理性等进行了专题报告。
会议内容包括癌痛治疗和慢性非癌痛新概念的探讨,欧美国家应用镇痛药物尤其是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治疗慢性非癌性疼痛的最新经验,以及疼痛诊断治疗指南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
此次大会呼吁进一步重视和加大疼痛治疗和药物使用的力度,提高疼痛治疗的水平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并且提出:消除疼痛是基本的人权(Pain relief is a basic human right)!一、慢性中度至严重疼痛的治疗:阿片类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评价目前,阿片类镇痛药临床应用不普及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包括对疼痛治疗重视不够,缺乏疼痛治疗知识,药物控制法律过严以及对“成瘾性”的恐惧等。
但是,一些慢性疼痛病人对传统疗法(理疗,非阿片类药物)反应较差,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应加强这方面的镇痛治疗。
慢性疼痛治疗可以采用口服镇痛药,包括阿片类镇痛药如可待因、吗啡、羟考酮和盐酸二氢吗啡酮等。
必要时,在一定适应证的病人,得到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可采用阿片类镇痛药物,同时加强监测,并及时防治药物不良反应。
对疼痛病人和瘾君子而言,镇痛治疗的差异何在?来自美国的Heit医生本人是曾因车祸意外而遭受痛苦数载,坐轮椅,最终站立起来(至今仍配带支具)的医务人员,他结合自身体会和在镇痛用药方面的经验,对此专题进行了生动、可信的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1)背角痛觉“上扬”(wind-up)现象及其机制,许多痛觉敏化尚未得到充分的镇痛治疗;(2)成瘾与躯体依赖,耐药以及慢性成瘾的概念和区别:对于中度至重度疼痛病人应采用长期阿片类药物治疗,因为这对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十分关键。
高警示与特殊药品的管理、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6、医生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 建立相应的病历,并留存患者身份证的复印件;门诊 患者病历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随处方、《知情同意 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取药时留存药房,作为患者下 次复诊时到药房取病历后给医生诊治开药用。麻醉药 品注射剂型仅限于本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 患者家中使用;医生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 和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 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 注射剂型、一类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 药房配药。本院购买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 本院内临床使用。
11、一、各药房、临床科室、急诊科的麻醉、一类精 神药品的基数,由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使用领导管理小 组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制定,医务部下文后执行。 二、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 人负责调配。 三、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务部下文确 定取得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开具麻醉、一 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 大限量按照《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的 规定执行。医生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 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 为自己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 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如:吗啡、哌替啶麻醉和手术前给药:使病人 安静并进入嗜睡状态。 芬太尼一般不单独用于镇痛,主要用于麻醉辅 助用药和全麻复合。
13、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 原则: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痛治疗,如 疼痛已经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强阿 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高警示与特殊药品的管理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应用
* 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对治疗结果的影响,但证据的力度受入选研究数量、质量、样本量、 或研究结果一致性因素影响;可以推广到日常实践;或者成为治疗结果的间接证据
Pain Physician 2012; 15:S1-S66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appropriat use of opioids for persistent
2009年APS/AAPM慢性非癌性疼痛临床治疗指南
• 对于中至重度慢性非癌性疼痛患者,当疼痛严重影响患者 的功能和生活质量,且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或可能大于潜 在风险时,可以尝试选择使用阿片类药物(强烈推荐,低 质量证据级别)
2012年ASIPP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性疼 痛临床治疗指南
• 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性疼痛的短期疗效的证据水平中等*,长期疗 效(>3个月)由于缺乏高质量临床研究而证据不足
分的治疗2
1.Pain Physician 2012; 15:S1-S66 2.黄宇光,罗爱伦.新型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中的应用与思考.中华麻醉学杂志.2001,21(12):755-756 3. Eriksen J, Jensen MK, Sjogren P, et al. Epidemiology of chronic non-malignant pain in Denmark. Pain 2003;106:221-8.
• 西班牙:一项调查结果表明: 目前对慢性腰背疼痛的治疗仍 然不够充分, 524例患者中有29% 未能得到治疗, 18 % 被迫 休息, 仅有46%接受了药物治疗2
疼痛的规范化管理
疼痛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疼痛处理 (good pain management , GPM) 是近年来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惟有强调规范化才能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一、疼痛的规范化处理原则( 一 ) 明确治疗目的缓解疼痛、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其中包括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家庭、社会关系等的维护和改善。
( 二 ) 疼痛的诊断及评估1. 掌握正确的评估方法疼痛 = 第五生命体征,将疼痛视为第五生命体征体现了对疼痛治疗的高度重视。
临床上对疾病的评价和记录要求客观、准确、直观。
便捷。
对患者的初始评价内容包括:(1) 疼痛病史及疼痛对社会、职业、生理和心理功能的影响。
(2) 既往接受的诊断评估方法、其他来源的咨询结果和结论以及手术和药物治疗史。
(3) 药物、精神疾病和物质滥用史,评估合并疾病或其他悄况。
(4) 有目的地进行体格检查。
(5) 疼痛程度评估。
由于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在进行疼痛强度的评价时应始终强调患者本人才是叙述自身疼痛的专家。
任何人,包括经治医师和护理人员都不能主观臆断,越俎代庖。
应该尊重患者评价和表达自身疼痛强度的权利。
2. 定期再评价关于再评价的时间间隔,不同诊断、不同疼痛强度、以及不同治疗计划都有不同要求,但一般来讲,对慢性疼痛患者应该每个月至少进行 1 次评价,内容包括治疗的疗效与安全性 ( 如主观疼痛评价、功能变化、生活质量、不良反应、情绪的改善 ) ,患者的依从性。
如果患者接受强阿片类药物治疗,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一些异常行为,例如囤积药物、多处方等,以防止药物的不良应用。
必要时可请专家协助鉴别。
而严格实施阿片类药物治疗与管理原则往往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 三 ) 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规范化疼痛处理的原则包括:有效消除疼痛,最大程度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把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到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
疼痛的规范化管理
疼痛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疼痛处理(good pain management,GPM)是近年来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惟有强调规范化才能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一、疼痛的规范化处理原则(一 )明确治疗目的缓解疼痛、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其中包括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家庭、社会关系等的维护和改善。
(二 )疼痛的诊断及评估1.掌握正确的评估方法疼痛 = 第五生命体征,将疼痛视为第五生命体征体现了对疼痛治疗的高度重视。
临床上对疾病的评价和记录要求客观、准确、直观。
便捷。
对患者的初始评价内容包括:(1)疼痛病史及疼痛对社会、职业、生理和心理功能的影响。
(2)既往接受的诊断评估方法、其他来源的咨询结果和结论以及手术和药物治疗史。
(3)药物、精神疾病和物质滥用史,评估合并疾病或其他悄况。
(4)有目的地进行体格检查。
(5)疼痛程度评估。
由于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在进行疼痛强度的评价时应始终强调患者本人才是叙述自身疼痛的专家。
任何人,包括经治医师和护理人员都不能主观臆断,越俎代庖。
应该尊重患者评价和表达自身疼痛强度的权利。
2.定期再评价关于再评价的时间间隔,不同诊断、不同疼痛强度、以及不同治疗计划都有不同要求,但一般来讲,对慢性疼痛患者应该每个月至少进行1次评价,内容包括治疗的疗效与安全性 (如主观疼痛评价、功能变化、生活质量、不良反应、情绪的改善),患者的依从性。
如果患者接受强阿片类药物治疗,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一些异常行为,例如囤积药物、多处方等,以防止药物的不良应用。
必要时可请专家协助鉴别。
而严格实施阿片类药物治疗与管理原则往往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 )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规范化疼痛处理的原则包括:有效消除疼痛,最大程度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把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到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
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3 或达到 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3次;24小时内需要解救药的次数<3次。
阿片类药物用药指导
合英理国剂 CO➢量X试1抑用口制2-剂服3周导吗后致结消啡果化不道、理出羟想血:每考考年虑2酮0疼00和痛人科氢转诊吗/疼啡痛专酮科医的师镇会诊痛或求效助果于麻无醉师明/神显经外差科异医师,均可推荐作为首选第 合二理阶考 梯虑药阿物片转三类换阶药为物三梯的阶综梯阿合药片治物疗镇药痛主物要用是由于于镇中痛重不足度而非癌药痛物的的副作治用疗
有关NSAID的决定
❖ 如果连续使用两种NSAID或者糖皮质激素都无效,换用其他类镇痛药物 ❖ 如果NSAID有效,但疗效受限于毒性反应,且这种毒性反应又不非常严重,考虑使用另外一种NSAID ❖ COX-2抑制剂胃肠道副作用发生率低,且低血小板凝集,但是尚未证明其是否降低肾脏毒性 ❖ 抗癌药物的毒性可能增加传统的抗炎药物治疗的风险 ❖ 在选择NSAID或对乙酰氨基酚前,应该评估患者用药风险。对于有肾脏、消化道(上消化道手术、放
对乙酰氨基酚可以导致肝损害慎用于癌症患者
癌症患者的肝功能损害情况
• 常因化疗、放疗造成药物性或放射性肝损伤
癌、肺癌
、乳腺癌等)转移灶的寄居地,尤应警惕虽无影像学证 据但肝脏可能存在隐形癌细胞微小转移灶
肝癌患者50%~80%在癌变前即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病 史,多数患者长期肝功能不正常
➢ NSAID类药物联合第二阶梯药物(可待因、曲马多):不增加副作用 的基础上提高镇痛效果
➢ 低剂量第三阶梯药物(如吗啡或羟考酮)也可作为第二阶梯的替代药 物
强阿片类药物前移
目前的欧洲共识
WHO-2阶梯阿片类药物*用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中度癌痛患者
特点和建议
可待因
仅为2阶梯阿片类药物:单独或与对乙酰氨基酚联合使用;不推荐日 剂量≥360mg
癌痛药物治疗规范二——阿片类药物初始剂量滴定和维持用药
癌痛药物治疗规范二——阿片类药物初始剂量滴定和维持用药阿片类药物是中、重度疼痛治疗的首选药物。
目前,临床上常用于癌痛治疗的短效阿片类药物为吗啡即释片,长效阿片类药物为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等。
对于慢性癌痛治疗,推荐选择阿片受体激动剂类药物。
长期用药阿片类止痛药时,首选口服给药途径,有明确指征时可选用透皮吸收途径给药,也可临时皮下注射用药,必要时可自控镇痛给药。
①初始剂量滴定。
阿片类止痛药的疗效及安全性存在较大个体差异,需要逐渐调整剂量,以获得最佳用药剂量,称为剂量滴定。
对于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止痛的患者,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滴定:使用吗啡即释片进行治疗;根据疼痛程度,拟定初始固定剂量5-15mg,Q4h;用药后疼痛不缓解或缓解不满意,应于1小时后根据疼痛程度给予滴定剂量(见表1),密切观察疼痛程度及不良反应。
第一天治疗结束后,计算第二天药物剂量:次日总固定量=前24小时总固定量+前日总滴定量。
第二天治疗时,将计算所得次日总固定量分6次口服,次日滴定量为前24小时总固定量的10%-20%。
依法逐日调整剂量,直到疼痛评分稳定在0-3分。
如果出现不可控制的不良反应,疼痛强度﹤4,应该考虑将滴定剂量下调25%,并重新评价病情。
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中、重度癌痛患者,推荐初始用药选择短效制剂,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当用药剂量调整到理想止痛及安全的剂量水平时,可考虑换用等效剂量的长效阿片类止痛药。
对于已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疼痛的患者,根据患者疼痛强度,按照表1要求进行滴定。
对疼痛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阿片类药物控释剂作为背景给药,在此基础上备用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治疗爆发性疼痛。
②维持用药。
我国常用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包括: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等。
在应用长效阿片类药物期间,应当备用短效阿片类止痛药。
当患者因病情变化,长效止痛药物剂量不足时,或发生爆发性疼痛时,立即给予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解救治疗及剂量滴定。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和管理指导原则
(五)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 使用镇痛药。 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有吞咽困难和
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对经
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 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 部阻滞疗法。
结合,10%脱甲基为去甲基吗啡,20%为游离型。主要经肾脏排泄, 少量经胆汁和乳汁排泄。普通片剂清除半衰期为1.7~3小时,缓释
片和控释片其达峰效应的时间较长,2~3小时,峰浓度较低,达稳
态时血药浓度波动较小,清除半衰期为3.5~5小时。
一、镇痛:短期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剧痛,如手术、 创伤、烧伤的剧烈疼痛;晚期癌症病人的三阶梯止痛。 二、心肌梗死:用于血压正常的心肌梗死患者,有镇静和减 轻心脏负荷的作用,缓解恐惧情绪。
关于再评价的时间,根据诊断、疼痛程度、治疗计划,有不
同要求;对慢性疼痛患者应每月至少评价1次,内容包括治疗效 果与安全性(如主观疼痛评价、功能变化、生活质量、不良反应、 情绪变化)及患者的依从性。凡接受强阿片类药物治疗者,还应 观察患者有无异常行为,如多处方、囤积药物等,以防药物不良 应用和非法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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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了规范临床用药,充分发挥强效阿片类药物在医疗临床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此类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在参考国外相关资料和国内临床多中心研究初步结果的基础上,由国内疼痛治疗专家和药物滥用研究及药物控制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特制定出以多瑞吉为代表的《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
必须指出:临床医师必须规范此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并对所有病例进行随访。
《指南》也将随着临床实践和经验的不断积累,进行必要的完善。
《指南》由罗爱伦、蔡志基、李树人、许建国、黄宇光等10余位专家起草并核定。
一、慢性疼痛的定义:既往将慢性疼痛定义为:病人无明确组织损伤,但出现持续6个月以上的疼痛。
目前医学界将慢性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导致病人抑郁和焦虑,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并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
慢性非癌性疼痛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需要医治。
慢性非癌痛病人治疗是为了缓解疼痛和抑郁。
临床上更加注重病人的功能恢复,应将“病人能否重返工作岗位,能否恢复正常生活"作为判定疼痛治疗是否有效的客观指标。
二、慢性非癌痛处理的原则和方法1.基本原则:慢性非癌痛治疗的目的:缓解疼痛和改善功能状态。
功能状态包括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和家庭社会关系等。
有效的疼痛治疗包含多种形式的综合治疗,其中药物治疗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2.药物治疗: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用于癌痛治疗的三阶梯镇痛原则同样适用于慢性非癌痛镇痛治疗。
WHO强调:慢性非癌痛治疗应采取药物和非药物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法。
3.非药物性治疗:慢性非癌痛的非药物治疗包括:理疗、针灸和心理治疗等。
三、强效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国外大量临床资料表明:不论慢性非癌痛的病因如何,中、重度疼痛都可以使用强效阿片类药物治疗。
强阿片类药物治疗伤害性疼痛疗效确切,相当一部分神经源疼痛病人使用强阿片类药物症状可得到明显缓解。
因此,在其他常用治疗方法无效时,应考虑强阿片类药物治疗。
四、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原则1.在其他常用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就可考虑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2.病人年龄大于40岁,疼痛病史超过4周(艾滋病人、截瘫病人疼痛治疗不受此项年龄及疼痛病史的限制);3.中度到重度的慢性疼痛(VAS评分≥5分);4.慢性非癌痛诊断明确的病人(暂限定于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骨、关节疼痛;腰背痛;神经、血管性疼痛;神经源性疼痛);5.病人没有阿片类药物滥用史;6.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病人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滴定和治疗方案的调整;7.必须仅由一位被授权的执业医师负责开处方。
该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病人建立长期的治疗关系;8.在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之前,病人和医师必须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
9.病人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10.按照三阶梯止痛疗法中按时给药的原则,镇痛药物应连续给予,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11.开始治疗后,病人应至少每周就诊一次,以便调整处方。
当治疗状况稳定后,可以减少就医次数。
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病人,开始时应较频繁(如每周一次),以后可以每月一次。
每次随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功能改善情况、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12.每次就医时应注意评估的指标包括:(1)镇痛效果(VAS评分);(2)功能状态(身体和精神);(3)与强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副作用;13.当疼痛加剧,加大用药剂量不能缓解时,可考虑住院治疗,以便密切观察加大药物剂量后的反应,并进行剂量调整。
14.如果较小剂量强阿片类药物未能达到充分缓解疼痛,同时病人不能耐受,则应考虑停止使用强阿片类药物;15.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痛治疗,如疼痛已经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16.疼痛治疗旨在缓解病人躯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必要时,应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17.应建立医院保管的病历,记录治疗过程中不同时期的镇痛效果、功能状态、副作用及异常行为。
18.若发现病人同时找两位以上医师开药、用药量剧增或有其他异常行为,应停药。
五、多瑞吉(芬太尼透皮贴剂)治疗慢性非癌性疼痛使用指南1.多瑞吉的药理学及药效动力学(1).药效动力学芬太尼是与μ阿片受体有高亲和力和选择性的纯激动剂。
其镇痛强度约为吗啡的75-100倍,盐酸哌替啶的1000倍。
在术后病人,血清中最低有效镇痛浓度为0.2-1.54ng/ml。
与其它强效μ阿片受体激动药一样,芬太尼镇痛浓度与血浆浓度密切相关,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镇痛作用有耐受性,但无封顶效应。
已证实,多瑞吉对控制中到重度癌痛和慢性疼痛,其效果与其它阿片镇痛药同样有效。
芬太尼可引起心率减慢,血压轻度下降,但发生率远低于吗啡,多瑞吉引起的心率减慢极少见且程度轻微,没有临床意义。
在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芬太尼血药浓度超过2ng/ml可能引起呼吸抑制,表现为CO2通气反应减低和呼吸减慢。
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老年人,甚至较低的血药浓度也会导致呼吸抑制。
但在使用多瑞吉的患者,呼吸参数通常无改变,呼吸抑制仅偶尔发生。
多瑞吉使用后可发生恶心、呕吐、便秘,但发生率低于口服吗啡制剂。
多瑞吉的其它药理作用与所有阿片类药物相同的作用:镇静、嗜睡、缩瞳、瘙痒、尿储溜。
其中镇静作用与血药浓度相关,芬太尼血清浓度大于3ng/ml时,镇静、嗜睡发生率增高。
长期使用阿片类药可发生药物耐受和躯体依赖。
病情进展导致镇痛剂加量的病例远高于药物耐受需要增加药量的病例;躯体依赖者停药后应采用逐步减量法。
在疼痛的病人,精神依赖极其罕见。
(2).药代动力学芬太尼为低分子量(334.6),高脂溶性(辛酸/水=814)又具水溶性的药物。
多瑞吉为芬太尼经皮控释吸收系统。
经过皮肤药物不断被吸收入血液循环,72小时绝对生物利用度为92%。
在血液中,芬太尼的血浆蛋白(白蛋白、糖蛋白、脂蛋白)结合率高(84%),表观分布容积很大(200L),在首次使用贴剂后6—12小时,逐步开始出现镇痛作用,一般24小时达峰浓度,且在整个72小时期间保持稳定。
测定的用药后24h皮肤存药量为吸收量的36%,指示组织、血浆和皮肤共同构成了稳定血药浓度的储池。
同样在去除贴片后仍有皮肤吸收。
研究表明,贴剂的表面积决定了传递速度和血药浓度,不同贴剂的平均血药峰浓度约为0.5ng/ml(25μg/h),1.1ng/ml(50μg/h),1.6ng/ml(75μg/h)和2.1ng/ml(100μg/h),半衰期为12小时。
(3).特殊人群老年人药代动力学参数与年轻人无显著差异,但清除率可能会减少,血浓度有增高趋势,应仔细滴定剂量或酌情减量。
芬太尼主要经肝代谢,10%以上原药自肾排泄。
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在严重肝肾疾病患者,药代动力学参数仅稍有改变,但仍需减低用量或仔细滴定剂量。
芬太尼可透过胎盘,但无致畸的报告。
妊娠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药。
2.多瑞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多瑞吉在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时应遵照《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各项:(1).多瑞吉是经皮芬太尼控释给药系统,是强效阿片类药物;(2).多瑞吉对于在慢性疼痛病人可获得稳定的全身镇痛效果,极少发生精神依赖,副作用较轻,但仍可能发生强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副作用,尤其在首次使用贴剂的病人,应仔细观察其疗效和副作用;(3).一贴作用持续72小时,依剂量不同有四种规格贴剂:25μg/h,50μg/h,75μg/h,100μg/h;起始剂量为25μg/h;(4).贴剂用于干燥、无破损、无炎症、体毛少的躯干和四肢内侧皮肤。
(5).多瑞吉起效一般需要6-12小时,在此期间,医师可以采用其他即释镇痛药物治疗;(6).72小时后更换贴片时应更换贴剂部位;(7).贴剂使用方法不当,例如不平、翘起,或皮肤过敏可导致效果不佳;(8).出现严重副反应的病人,在除去多瑞吉后,还应严密观察24小时以上,因为芬太尼的血药浓度是逐渐下降的,在17小时(范围13-22小时)后下降约50%;(9).多瑞吉应放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地方;(10).在多瑞吉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或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11).下列为不宜使用多瑞吉镇痛的病例:①已知对芬太尼等阿片类药物过敏的病人;②皮肤疾患影响多瑞吉吸收者;③神志不清或病人及其家属拒绝使用者;④病人处于妊娠或哺乳期;⑤疾病已经时刻危及病人生命者。
3.特殊人群的使用问题:(1).慢性肺疾患的病人:在慢性阻塞性或其它肺疾患的病人,阿片类药物均可能引起呼吸抑制。
因此,使用多瑞吉时,应严密观察。
(2).颅内高压的病人:对有颅内高压、意识障碍的病人,使用多瑞吉应特别谨慎。
(3).心脏病的病人:芬太尼偶可引起心率减慢,因此给缓慢型心律失常的病人使用多瑞吉要注意观察。
(4).肝胆疾患的病人:芬太尼主要在肝脏代谢,胆道排泄,因此肝胆疾患病人会使它清除减慢,应适当减少剂量。
(5).肾病的病人:不足10%的芬太尼以原型从肾排出;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使用多瑞吉时要适当减少剂量。
(6).发热的病人:发热的病人,药物的吸收将加快,因此,对发热病人要注意多瑞吉的副反应,必要时要调整剂量。
(7).老年病人:老年病人芬太尼的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因此比年轻人对药物更敏感。
老年病人使用多瑞吉时,要仔细观察是否出现芬太尼副反应的征象,必要时要减少剂量。
(8).用其它药物的病人:强阿片类药物与其它中枢抑制剂(包括镇静剂、安眠药、全身麻醉药、吩噻嗪类药、安定药、肌肉松弛剂、抗5-羟色胺药和酒精)有镇静协同作用,甚至发生低通气、低血压和深度镇静或昏迷。
因此,联合应用任何以上药物,都应慎重并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
(9).驾驶和操作机器的病人:强阿片类药物可能会影响病人的生理功能,给一些有危险隐患的工作,如驾驶,带来危险。
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此类操作。
4.多瑞吉镇痛效果的评价和不良反应的防治(1)、多瑞吉的理想镇痛效果是:①使病人疼痛VAS评分在3分以下;②改善生理功能和生活质量;③减少疼痛引起的功能障碍;④使病人保持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减少病人的无助感或对无法控制疼痛的恐惧;⑤改善病人心情抑郁状况以及与社会隔离的恶性循环;(2)、多瑞吉的不良反应及其防治多瑞吉的不良反应是典型的强阿片受体激动剂的反应(便秘、镇静、恶心和呕吐等,呼吸抑制罕见,发生率不足1%)。
大多数的不良反应都是轻度到中度,通常都能通过减量和加用合适的辅助药解决。
使用多瑞吉后,出现精神依赖极为罕见。
临床需要停用多瑞吉时,需注意避免发生强阿片类药物的戒断症状。
5、病人的知情同意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知情同意:在给慢性非癌性疼痛病人使用多瑞吉以前,应让病人充分了解这种治疗可能带来的后果并使其了解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