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日安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晋建质字[2012]286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8.16【实施日期】2012.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2〕286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省外入晋施工企业:为进一步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10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8月16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10号)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全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停工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强监管;对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范围及重点内容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运营、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及村镇房屋等。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438号)要求,配合抓好《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21号)精神,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重点检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较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质量安全情况较差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一)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招标投标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情况。
(二)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情况。
(三)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包括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无借用、出借资质问题,注册执业人员有无出借、出租执业资格问题等。
三、组织领导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专项检查清理工作。
组长:郭五代副组长:陈光瑜朱旗小组成员:李辉周建平吴志勇邓宏旭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的专项检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专项清理方案请于2012年8月10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建发[2011]21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12.31【实施日期】2011.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建发[2011]2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管局(处),省建管局,厅属有关单位:现将《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着力实施城乡统筹、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产业转型、文明和谐“六大工程”,保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计划指标:①住房保障:完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0.51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实物建设29.51万套,竣工11.8万套;归集住房公积金450亿元。
②村镇建设: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450亿元;整村建设改造农房5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
③城市建设:城市和县城完成城建投资1025亿元,增长8%,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
④房地产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50亿元,增长1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⑤建筑业: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600亿元,增长15.4%。
⑥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7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165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年产量350亿标块,占总量的88%。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黑建安[2013]1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01.06【实施日期】2013.0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建安[2013]1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以下实际,围绕2013 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细化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2012年,全省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厅重点工作为核心,以“三优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载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据初步统计,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9人,同比下降17.39%(2011年发生事故23起,死亡23人),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好转态势。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质量和广度进一步提高,市级创建率100%,县级创建率90%以上,“三优”文明城市县(镇)文明工地达标率平均达到92%。
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周密安排部署,强化保障措施。
按照年初《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制定的“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努力促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要严监管、保安全”工作目标和省政府主管领导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厅对2011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对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不利因素和困难,更充分地看到诸多有利条件,坚定了必胜信心,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为方向,以厅中心工作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强化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创建行业安全文化氛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继续保持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青建工[2012]134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工〔2012〕134号)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现将《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青海省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1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工程。
三、整治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建立并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三项制度方面的情况。
(二)建筑施工“打非治违”行动落实情况各地开展建筑市场、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情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豫建[2012]37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2.24【实施日期】2012.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2012〕3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我厅制定的《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今年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一、建设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一)城市(含县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村镇规模以上工程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二)各省辖市和县(市)全部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控制较大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10%以上。
(四)全面开展安全河南创建活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 2020年)》要求,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工作重点(一)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1.全省建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青建工[2012]135号【发布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3.27【实施日期】2012.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建工〔2012〕135号)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城乡规划局、房产局:为贯彻中央和我省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思路是: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融资项目为重点,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主线,突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规范工程建设监管程序(一)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融资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情况进行检查。
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发放有关证照,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
(二)继续做好建设领域房地产项目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健全规划编制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各地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督查各地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城镇规划,避免因政府换届等因素随意更改规划的情况发生;重点检查项目土地出让前是否出具了详细的规划条件、明确了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实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规划指标,认真查处随意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容积率等违法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冀建城[2012]135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3.05【实施日期】2012.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城〔2012〕13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附件: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体要求,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强力开展城市环境面貌专项整治工作;以突出“人性化”为核心,改进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能力;以实施“标准化”为抓手,完善城建行业标准体系;以实现“精细化”为宗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水平。
2012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一、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从2012年起强力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
一是抓工作方案出台。
以确保城市环境容貌干净整齐为目标,以城市综合管理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立足于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出台《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抓工作标准完善。
配合专项整治方案,出台《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标准》、《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示范街道标准》、《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好整治工作。
三是抓工作督导落实。
实行“四个一”工作方式,督导落实“脏乱”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工作报告和督察制度,深入开展“鲶鱼行动”,每月出一期工作简报;建立整治工作调度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现场调度(观摩)会;建立整治工作曝光制度,省市分别在媒体设立一处曝光台,定期曝光环境容貌“脏乱”点;建立整治工作评估制度,每年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河北省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创建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青建工[2012]55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建工〔2012〕55号)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年度内的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服务企业、服务行业,强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线,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和社会投资工程的质量安全为核心,着力做好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70亿元以上;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新建工程发生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事故。
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确定的考核指标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省内外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证书及相关信用状况的核验工作。
严格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和招投标主要环节的备案审查,实行全过程监督。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性文件的实施。
严格执行《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和建设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建建[2012]46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5.28【实施日期】2012.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和建设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黑建建[2012]46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现将《2012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和建设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备查工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2012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和建设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查处和取缔建设领域无证照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建市[2011]86号)、《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2]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黑政办[2010]6号)文件精神,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深入开展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二、督查(检查)时间拟于2012年6月、8月,分两次对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和建设监理工作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督查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检查)范围和内容(一)督查(检查)范围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12年以来立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和检查。
住建部 建安办函〔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安办函…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鲁建监字[2012]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5.02【实施日期】2012.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建监字〔2012〕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局)、各行业主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建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做好重点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和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稽查执法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树立“严格执法、阳光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的理念,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大力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竣工总量。
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和分配方面的监督,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行为。
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时间安排在四季度。
(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
以落实节能强制性建设标准为重点,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鄂建办[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7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自4月份起,在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
主要包括各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等。
(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主要包括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重点是脚手架、起重设备、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达标情况等。
(四)施工现场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
重点是施工现场消防监管制度与动火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质函[2012]34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5.14【实施日期】2012.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48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的发生,现将《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含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土石方施工等,下同)、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下同)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的发生,我厅制定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心,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相关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冀建市[2012]545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2〕54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管理部门: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438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清理和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做为履行监管职责、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严密组织,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的准备。
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失信受罚的市场氛围,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全面开展清理和检查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不得遗漏。
三、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清出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有关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狠抓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四、按时上报清理和检查情况。
请各市、县(市)于2012年9月15日前,分别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和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报送内容是:(一)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情况,以及《汇总统计表》(建办市【2012】21号文件附件);(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基本情况(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阶段性工作)、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等,以及《2012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鄂建文[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2]9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42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高层建筑施工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19号)的要求,2012年11月13日至22日,省厅组织专家对全省17个市、州及所辖的21个区、县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督查主要内容是在建高层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部分市、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行动开展情况,并抽查2012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整改情况。
(一)各地自查情况各地按照省厅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隐患排查、百日整治活动,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措施狠抓落实。
在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检查上,各地均制定了检查方案,实施了严格检查,共检查50m以上高层建筑792项(其中武汉市100m以上高层建筑135项),建筑面积1532.9万平米。
共查处各类问题648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27份,整改停工通知2份,执法5份。
(二)省级督查情况共查高层建筑项目54项,其中公共建筑7项,保障性安居工程20项,商住楼27项,受检工程建筑面积178.4万平方米。
检查施工单位51家,其中特级7家,一级36家,二级8家;监理单位40家,设计单位43家(其中省外设计单位17家)。
检查质量行为与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1551项,其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873项,合格及基本合格829项,不合格44项,不合格项占检查总项数的5%。
专项整治台帐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4号附件: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二月二日附件: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2012专项整治检查用表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深入开展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地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全省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新的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范围和重点(一)范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
(二)重点: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建安办函[2012]8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04.26
【实施日期】2012.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我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鄂建办[2012]275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鄂建办[2012]27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厅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关于补充下达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地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2012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关于补充下达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省厅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四)省厅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详见《2012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二、考核对象与省厅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考核分四组进行:第一组张玉峰、张伟光、彭勇考核地区:咸宁、黄石、黄冈、鄂州第二组杨碧华、徐姜、彭朝仁考核地区:恩施、神农架、宜昌、荆州第三组张弘、胡丹、刘用韬考核地区:十堰、襄樊、荆门、随州第四组刘中强、高建江、肖秋生考核地区:仙桃、潜江、天门、孝感考核从12月24日开始,考核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发文字号】鲁建建字[2013]11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03.28【实施日期】2013.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建建字【2013】1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201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求真务实、齐抓共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施工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的11个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30家单位,张广华等60名同志;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30家单位,王俊胜等60名同志,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争创一流,持续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3月28日附件: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突出贡献奖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市城乡建设局二、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先进集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监督站青岛市崂山区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荣成市建筑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莱芜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临沂市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德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住建工程质量监督站滨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菏泽市城乡建设局济南军区质量监督站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胜利石油管理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