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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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有效防控传染病,确保校园内的师生健康,我校特制定以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 日常监测:班主任须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原因追踪,并将情况每日上报至学校管理部门。

同时,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及实施防控措施。

2. 症状应对:如发现学生有发热或其他疑似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送至学校医务室进行初步检查。

若怀疑为传染病,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对该学生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通知家长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

3. 病例通报:一旦确诊学生患有传染病,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沟通,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校医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病情,并做好记录。

4. 接触者管理:对于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依照法定要求实施医学观察。

同时,学校需加强对该班级环境的清洁消毒,预防交叉感染。

5. 复课流程:患病学生在痊愈并完成规定的隔离期后,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校医需对复课证明进行审核,并确认学生已恢复健康,方允许其重返课堂。

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由校医务室存档保存,便于日后核查。

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中学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教职工和学生患以下疾病后,需要提供复工复课医学证明:1.甲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精神类疾病。

5.需要手术治疗的疾病。

6.其他类似疾病。

二、教职工和学生复工复课医学证明材料:1.健康码。

2.出院证明。

3.隔离期满后街道或社区的证明。

4.其它医学证明。

三、查验方法1.教职工复工前联系保健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健室核验可以复工后报告校长,经校长同意方可复工。

保健室收集好复工证明材料。

2.学生复学前联系班主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和保健室核验可以复学后,经政教处统一方可复学。

保健室保健室收集好复学证明材料。

*******中学2020年4月10日。

2020年最新幼儿园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最新幼儿园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最新幼儿园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加强幼儿园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传播,保证病愈幼儿复课后的身体健康,针对新冠疫情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了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一、组织机构:在园党委和园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教育处审核幼儿病愈复课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报送园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1.所有病愈后复课的幼儿必须按照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幼儿的复课申请必须由园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幼儿能否复课,幼儿园有存疑时,需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幼儿康复后,幼儿需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幼儿1.康复后,幼儿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出具的非传染性疾病诊断证明和病愈证明,并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传染性疾病的幼儿1.患病幼儿痊愈后,需提前一天向幼儿园申请复课。

2.幼儿园同意后,告知幼儿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幼儿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和病愈证明,并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园长室批准。

5.园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幼儿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疾病的幼儿1.患病幼儿痊愈后,需提前两天向幼儿园申请复课。

2.幼儿园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XXX同意后,告知幼儿家长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幼儿家长需持有XX市新冠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并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园长室批准。

7.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7.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春季复园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保健医应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园特制定此制度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由保健医查验患病幼儿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证明或报告,并将登记记录长期保存。

二、坚持晨午检制度,保健医及各班教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保健室。

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疫情责任报告人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保健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保健医要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家长。

2020年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做好金塔镇中心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现就进一步规范开展传染病患者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安排如下:一、建立健全复课(复工)证明查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和复课(复工)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校内传染病患的隔离管理和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

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和其他人员中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立即要求其进行隔离,劝其就医,并按医嘱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同时做好停课停工管理和信息沟通以及疾病诊断的随访记录,并告知隔离期满后需开具复课(复工)证明的要求和流程,对因病缺课或缺勤的人员,应做好随访记录,询问主要症状和有关诊断,判断是否与传染病有关联。

如确定为相关联的患者,则要求进行隔离和复课复课查验。

在传染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发生时,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按卫生部门建议的措施进行。

对未患病而因疫情采取居家或住院医学观察措施而停课停工的人员,在期满即可复课(复工)。

对医学观察期间发病的人员,按照传染病患者管理要求进行隔离和复课(复工)查验。

二、规范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1.复刻复工证明开具复课(复工)证明可由患者病愈后去区级以上医院复诊并开具。

结核病患者的复课(复工)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复课(复工)证明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由患者递交学校指定部门留存,一份由开具单位留存。

2.复课(复工)证明查验持有返校复课(复工)证明的病愈返校患者到学校指定部门查验,由卫生保健老师相莉霞查验复课(复工)证明,确认临床症状消失后,开具相关证明,准予复课(复工)。

若卫生保健老师复课(复工)结论与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复工)证明不一致,以卫生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班主任做好发病日期和返校时间记录,及时上交卫生保健室保管好证明。

三、落实复课(复工)管理相关工作1.复课(复工)证明所列项目中发病日期、诊断病种、开具日期和医生签名等项目必须齐全清晰。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1、严格执行患传染病教师复工、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教师、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3、班主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班主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综合研判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复工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教师、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7、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
2020年4月28日。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附流程图)
为保障全校(园)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园)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校(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园)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二、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园)疫情报告人。

三、学校(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四、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园)疫情报告人。

五、学校(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六、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
1。

4.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4.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仙桃二中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2020 年3 月)为贯彻落实《仙桃市学校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各学部要成立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办公室、医务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各学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复课复工的请示接受、证件资料审核、联系沟通、通知到岗进班等事宜。

师生员工病愈复课复工,须出具《XX学校(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证明》(附件),以下简称《查验证明》,校长签字审核,由办公室做好师生复课复工具体时间的台帐工作。

二、明确要求,严格审核所有病愈后复课复工的师生员工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经校长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复课复工。

学校对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存疑的,报请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批。

三、分类查验,明确流程1.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查验。

学生康复后,学生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学校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按流程进行上报申请复课复工。

2.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查验。

学生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的病愈证明,到学校办公室申请复课。

学校办公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让校医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经查验合格后填写《查验证明》,交由校长签字后准予复课复工。

3.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员工查验。

第一步,患者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复课复工;第二步,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师生员工提交复课复工申请的具体时间;第三步,持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复课复工手续;第四步,师生员工凭签字的《查验证明》复课复工。

4.新冠肺炎疾病者的查验。

第一步,患者痊愈出院后,必须居家隔离至少14 天,隔离期满后,患者复核继续无疫情症状且经过核酸检测呈阴性,居家等候学校复课复工通知;第二步,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告知师生员工到校具体时间;第三步,师生员工持仙桃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学校办公室办理复课复工手续;第四步,师生员工凭签字的《查验证明》复课复工。

学校复学(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学(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学(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尤其是新冠状病毒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实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复工)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1.师生病情治愈后,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病情痊愈,准许复课证明方可复课(复工)。

2. 返校复课流程:
(1)学生复课前通过电话先与班主任汇报治疗情况,并申请复课;教师复工向处室主任汇报。

(2)班主任将复课申请及证明提交教务主任审核。

(3)经领导组进行复查合格签字后,方可进班复课(复工)。

(4)由教工、学生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复课(复工)证明、诊断书、住院证明、防护口罩等到学校,按入校流程执行。

3. 病愈学生复课后一周内,班主任应对对该生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和体温每日二检测,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年级处和分管校领导。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复课,避免疫情扩散,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查验复课证明,确保学生符合返校条件,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健康。

二、查验对象与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

2.查验范围包括学生、教职工及临时进出学校的相关人员。

三、查验依据和标准1.根据国家、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查验。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的复课证明标准。

四、查验流程与操作规程1.制定《复课证明查验流程图》和《复课证明查验操作规程》,确保查验工作有序进行。

2.师生员工需在返校前向所在院系报备个人情况,提供近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复课证明。

3.学校设立专门的复课证明查验点,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进行查验。

4.查验时,应仔细核对复课证明的有效性,并测量体温。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5.建立《复课证明查验登记表》,记录查验人员的信息、时间、体温等数据。

五、工作人员职责和培训要求1.设立专门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2.定期对查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疫情防控政策、掌握查验流程和操作规程。

3.加强对查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

六、家长配合与沟通措施1.向家长宣传本制度,让其了解复课证明查验的重要性和流程。

2.建立与家长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3.鼓励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健康安全。

七、复课证明管理及存档要求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复课证明管理制度,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查验合格的复课证明进行存档,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以便日后查阅。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校传染病复课证明制度。

一、本校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的,根据不同疾病按不同要求复课复工。

二、复课证明由师生家庭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开具。

三、师生本人+医院就诊病例(或痊愈证明)+满隔离期+无症状,可以开具复课证明。

四、只认复课证明的病种(含书面注明的疑似病例):
手足口病(丙类)、流行性腮腺炎(丙类)、猩红热(乙类)、链球菌感染、水痘(非法定)或其他特定传染性疾病。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予(不需要)开具复课证明的病种:
1、流感:退烧后隔离2天,校医(保健老师)检查复课,无需证明。

2、诺如病毒感染(其他感染性腹泻):隔离3天+症状消失,校医(保健老师)检查复课,无需证明。

3、疱症性咽峡炎:参照手足口隔离10天,凭病例+满隔离期+校医(保健老师)检查复课。

4、其他传染病:凭病历(痊愈证明)复课。

易县高陌初级中学
2020年3月5日。

复课复工凭证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凭证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凭证查验制度
1. 背景介绍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各行各业逐渐恢复正常运作。

为了确保复课、复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控,制定复课复工凭证查验制度成为必要措施。

2.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验证个人和机构在复课复工时具备符合要求的凭证。

适用范围包括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机构。

3. 凭证要求
- 个人凭证要求:个人在复课复工前,必须获得经过有效机构核发的健康证明或防疫通行证。

- 机构凭证要求:机构负责人必须确保机构内员工具备健康证明或防疫通行证,并且定期向相关机构报送员工健康状况。

4. 查验程序
- 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通过扫码或查验凭证上的信息,核对凭证的真实性。

- 查验人员应根据凭证上的信息对个人或机构的复课复工资格
进行判断。

5. 处理措施
- 若个人或机构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将被要求延迟复课复工,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 对于伪造凭证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督与反馈
- 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复课复工凭证查验工作进
行检查。

- 个人和机构可提供对查验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的渠道。

7. 生效日期和修订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如有需要修订,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

以上制度是针对复课复工凭证的查验制度,旨在保障复课复工
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所有相关机构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
以确保整个社会能够顺利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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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pdf

2020年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pdf

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新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校制定传染病病隔离满14天返校复课记录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一、组织机构在县教育局分片领导、中心校包校领导带领下,校长负责,各班班主任审核学生隔离14天记录表。

二、基本要求1、所有复课学生需要按照本要求提供完整的记录表格,班主任检查无误,测量学生体温无异样方可复学。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表须有校长以及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学。

3、对于学生是否复课学校有疑问,上报县教育局、县建委、县防控空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发放统一样式记录表格电子表,班主任通知家长依照表格内容,在家给孩子做14天详细检测记录,复学时在班主任的监测下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管主任批准。

(二)经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病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新宁县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三)复课查验制度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2020年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做好金塔镇中心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有效掌握传染病疫情,现就进一步法律规范开展传染病患者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支配如下:一、建立健全复课(复工)证明查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和复课(复工)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校内传染病患的隔离管理和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

在校同学、教职员工和其他人员中发觉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马上要求其进行隔离,劝其就医,并按医嘱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同时做好停课停工管理和信息沟通以及疾病诊断的随访纪录,并告知隔离期满后需开具复课(复工)证明的要求和流程,对因病缺课或缺勤的人员,应做好随访纪录,询问主要症状和有关诊断,推断是否与传染病有关联。

如确定为相关联的患者,则要求进行隔离和复课复课查验。

在传染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发生时,对传染病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按卫生部门建议的措施进行。

对未患病而因疫情实行居家或住院医学观看措施而停课停工的人员,在期满即可复课(复工)。

对医学观看期间发病的人员,依据传染病患者管理要求进行隔离和复课(复工)查验。

二、法律规范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1 .复刻复工证明开具复课(复工)证明可由患者病愈后去区级以上医院复诊并开具。

结核病患者的复课(复工)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复课(复工)证明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由患者递交学校指定部门留存,一份由开具单位留存。

2 .复课(复工)证明查验持有返校复课(复工)证明的病愈返校患者到学校指定部门查验,由卫生保健老师相莉霞查验复课(复工)证明,确认临床症状消逝后,开具相关证明,准予复课(复工)。

若卫生保健老师复课(复工)结论与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复工)证明不全都,以卫生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班主任做好发病日期和返校时间纪录,准时上交卫生保健室保管好证明。

三、落实复课(复工)管理相关工作1 .复课(复工)证明所列项目中发病日期、诊断病种、开具日期和医生签名等项目必需齐全清楚。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附流程图)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附流程图)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附流程图)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做到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各班班主任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德育处审查后方可进班复课。

德育处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交给医务室归档,以备查验。

三、各班老师要坚持晨午检制度。

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德育处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

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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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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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1、所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1、康复后,必须持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在家隔离14天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

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传染病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报告员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传染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症状及预防控制知识。

三、各班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班级晨检工作,调查了解本班学生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并如实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四、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疑似传染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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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复课查验制度
1、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
3、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4、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准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吴兴小学
2019年9月
负责人孙翠明
操作流程
1、班主任督促需要复课学生到校卫生室检查
2、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回教室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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