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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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桥隧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7桥隧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并结合我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辖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隧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实行桥隧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度,具体配置要求按《江西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工程师管理制度》执行。

桥隧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隧技术状况,保障桥隧安全运行。

第四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省高速集团主管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路段桥隧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安排专项经费对所辖桥隧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保证桥隧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第一条中心所辖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为鄱阳养护所,监管单位为XX中心。

第二条中心职责:(一)审核桥隧的技术状况的评定和桥隧的处治措施。

(二)审查桥隧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项目和经费。

(三)监督桥隧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审定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桥梁应急预案,批准或撤销各级响应。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目标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制度,提高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水平,确保道路交通的通行安全和顺畅,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责任1. 政府负责制定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的发展策略和规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3. 公路运营企业负责具体的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4.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安全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各方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施工、维修和改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安全技术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5.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7.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进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五、安全运营监管1.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的日常巡查和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交通流量和疲劳程度的监控,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

3. 定期进行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结构和功能安全稳定。

4.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5.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加强对公路长大桥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

2024年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石泉公路管理段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管养长大桥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原则开展长大桥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措施高效运转。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五条对及时发现长大桥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六条在依附长大桥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石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在审批时应当征得市局路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督促管线产权单位应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大桥改建、扩建、维修时,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七条车辆通过长大桥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不得在长大桥上(内)停车或低速行驶。

第八条路政大队应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完好、齐全、醒目。

第九条装载、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长大桥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行安全。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长大桥运营安全情形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驶上(入)长大桥。

第十条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上(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路面);(二)架设压力超过规定的燃气管道、____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三)利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拦、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排险、养护维修除外);(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五)其他损害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妨碍运营安全的行为。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新版)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长大桥梁、隧道(以下简称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上具有重要意义或特殊结构的特大桥、大桥,以及特长隧道、长隧道的养护和运行管理,长大桥隧目录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确定,并及时更新。

其他公路桥隧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长大桥隧养护和运行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障长大桥隧监测、检测、养护、应急和安全运行资金。

第五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设施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养护、管理、运行工作,保证长大桥隧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运行安全。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相关规定、安全和应急避险救助常识,提高桥隧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4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4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公路大桥隧道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交通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下面我们就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公路大桥隧道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确保交通运输的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安全管理责任1. 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门负责大桥隧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风险评估与管控1. 运营单位应当对大桥隧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和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环境治理、交通组织等,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设施设备管理1.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大桥隧道的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设备维修和更新升级,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可用性。

五、人员培训和管理1. 运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严禁违规操作和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3. 运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休息保障,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六、安全监督与管理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其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遂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遂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遂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的安全运营,有效管理大桥设施,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大桥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及日常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的安全运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交通流量,保障行车畅通。

第四条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 法律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3. 综合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进行全面管理。

4. 先进技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和维护水平。

5. 预防为主:注重事前预防,及时消除隐患。

6. 注重有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构建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五条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经专业机构审查和监督。

设计方案应包括桥梁结构、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内容。

第六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设立专人负责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第三章监理与验收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监理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第九条验收阶段,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桥梁结构的稳定性、荷载承载能力等方面的验收。

第四章运营与维护第十条 2023年高速公路长大桥的运营管理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具体运营管理措施包括:1. 设立大桥管理机构,负责大桥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定期进行巡查,确保大桥各部件的正常运行。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1. 强化养护管理公路长大桥隧是道路运输重要的组成部分,养护管理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其运行安全和经济效益。

因此,加强养护管理是确保公路长大桥隧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

1.1 统一管理对于公路长大桥隧的养护管理,需由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以确保管理的统一和标准化。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1.2 定期检修公路长大桥隧的养护管理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修。

具体时间以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定为准。

1.3 在养护管理中应考虑自然灾害因素养护管理应加强对自然灾害因素的防范,以确保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养护管理过程中,需对自然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可能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对方案。

2. 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公路长大桥隧是道路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安全生产则是其永久的主题。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规定是确保公路长大桥隧安全稳定运营的重要保障。

2.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各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做到全面落实,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考核制度,以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3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任何问题都应该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

管理机构应明确相关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 安全运行方面的规定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行是保障旅客出行的重要条件。

因此,在公路长大桥隧的运营过程中,需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行。

3.1 对超载车辆进行限制超载车辆是造成公路长大桥隧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确保安全,管理机构应对超载车辆进行限制,并对非法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

3.2 定期检查设备公路长大桥隧的设备是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之一。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大桥特大桥长隧道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大桥特大桥长隧道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长大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长大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XX高速公路长大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合高速公路的特大桥、大桥的安全运营管理,其他重要桥梁参照执行。

1.3 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梁的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1.4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养护科(工程部)负责指导高速公路长大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工作,各养护工区具体实施。

2 职责2.1 长大桥梁运营安全组织机构组长:主管处长(主管经理)(特大桥行政领导)副组长:养护科科长(工程部经理)(大桥行政领导)、工区主任成员:管理处或运营公司和养护工区桥梁工程师。

2.2 管理处或运营公司桥梁工程师主要职责:2.2.1 监督检查养护工区桥梁工程师桥梁日常检查及经常性检查工程,组织桥梁定期检查以及其他特殊桥梁检查与评定工作。

2.2.2 负责长大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长大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2.2.3 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检查监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情况。

2.3 养护工区桥梁工程师主要职责:2.3.1 养护工区桥梁工程师负责完成桥梁日常检查和经常性检查,配合管理处做好桥梁定期检查工作。

2.3.2 负责长大桥梁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

‐ 67 ‐2.3.3 负责所管辖长大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及时更新桥梁管理系统数据,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2.3.4 积极配合相关执法机构严厉打击长大桥梁内的违法行为。

2.3.5 桥梁工程师严格执行桥梁报告制度,遇有长大桥梁突发事件,及时收集信息立即上报管理处或运营公司桥梁工程师和主管处长(主管经理),管理处或运营公司桥梁工程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长大桥梁、隧道(以下简称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上具有重要意义或特殊结构的特大桥、大桥,以及特长隧道、长隧道的养护和运行管理,长大桥隧目录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确定,并及时更新。

其他公路桥隧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长大桥隧养护和运行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障长大桥隧监测、检测、养护、应急和安全运行资金。

第五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设施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养护、第 2 页共 2 页管理、运行工作,保证长大桥隧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运行安全。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相关规定、安全和应急避险救助常识,提高桥隧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桥隧管理信息系统,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第八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长大桥隧运行秩序,除依法开展的活动外,不得侵占长大桥隧建筑控制区,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采石、取土、爆破等危及桥隧设施安全的活动。

车辆通过长大桥隧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得在长大桥隧上(内)停车。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提高公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应符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2. 高效运营原则,提高公路运输的效率;3. 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第四条公路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管理和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公路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

第六条公路长大桥隧的用户应按规定使用公路,并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第七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维护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经过审核才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九条公路管理部门是公路长大桥隧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制度;2. 审核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维护方案;3. 监督公路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4. 管理公路上的交通流量和安全设施;5. 协调处理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事故;6. 定期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公路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运营单位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4. 积极配合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5. 及时报告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情况。

第十三条公路长大桥隧的用户有责任遵守公路交通法规,正确使用公路,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单位的职责包括:1. 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经过审核后开展施工;2.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3. 完成工程验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投入使用。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详细版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106(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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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长大桥梁、隧道(以下简称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上具有重要意义或特殊结构的特大桥、大桥,以及特长隧道、长隧道的养护和运行管理,长大桥隧目录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确定,并及时更新。

其他公路桥隧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长大桥隧养护和运行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障长大桥隧监测、检测、养护、应急和安全运行资金。

第五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设施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养护、管理、运行工作,保证长大桥隧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运行安全。

5.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5.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5.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长大桥隧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西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省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的特大桥和大桥,以及特长隧道和长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其余高速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总体思路] 应当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保证长大桥隧安全运行。

第五条[总体要求]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对所管辖的长大桥隧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六条[职责划分]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省高速集团主管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路段长大桥隧养护工作。

第七条[管养职责] 公路长大桥隧的具体运营管理单位是安全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公路桥隧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桥隧进行养护和管理,努力确保桥隧安全畅通;(二)建立健全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三)建立健全符合所管养桥隧特点的技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专业机构参与长大桥隧的技术安全评价、监测和处置工作。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

道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为了确保道路长大桥隧的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保障道路交通的顺利进行,提高行车安全性,本单位订立以下规定,以规范养护管理工作,并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

一、管理标准1. 养护机构与职责1.1 养护机构的组织架构应合理,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本领,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进行岗位认证。

1.2 养护机构应随时掌握养护对象的状态,保证对养护质量的及时监测和掌控。

2. 养护计划与实施2.1 养护计划应依据实际情况订立,充分考虑养护对象的年龄、使用频率、环境等因素。

2.2 养护计划应具备认真的工作内容、工期、人力、料子与设备等资源,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2.3 养护工作应按计划进行,确保定时完成和实现预期效果,同时应合理布置作业时间,以免对交通造成不必需的影响。

3. 养护质量与安全措施3.1 养护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工艺、养护料子选择及使用等。

3.2 养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

3.3 养护作业中应注意与交通运行的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的流畅与安全。

4. 养护记录与数据管理4.1 养护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次养护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

4.2 养护记录应包含养护工作内容、工期、资源使用情况、质量检验等细节,以备后续参考和复查。

4.3 养护机构应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数据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养护管理决策供应数据支持。

二、考核标准1. 养护质量考核1.1 养护质量考核重要依据养护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包含养护对象的使用寿命、安全性、外观等方面评估。

1.2 养护质量考核应结合定期检测和抽查检测,通过定量评价和定级评定的方式进行。

1.3 考核结果应实在反映出养护工作的强项和孱弱环节,并提出改进看法和建议。

2. 安全管理考核2.1 安全管理考核重要针对养护工作中的安全操作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用安全设备的情况等。

2023年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2023年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2023年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长大桥隧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管理机构、相关人员以及使用公路长大桥隧的车辆和行人。

第三条公路长大桥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安全、运营稳定、维护有效,保障交通安全。

第四条公路长大桥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公路长大桥隧的运营安全。

第五条公路长大桥隧管理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及维护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公路长大桥隧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保证设计合理、施工安全,并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验收。

第七条公路长大桥隧设计前应当进行专业的勘测和风险评估,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做到科学选址、稳定布局。

第八条公路长大桥隧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当保证结构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采取防震措施,确保在地震和灾害事件中的稳定性。

第九条公路长大桥隧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指导,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人员配备、安全教育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公路长大桥隧施工结束后,应当进行验收和备案,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合格,消防、照明、通风等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运营与维护第十一条公路长大桥隧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实力和专业能力,依法取得相应的运营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提供运营服务。

第十二条公路长大桥隧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运营与维护管理手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运营维护机制。

第十三条公路长大桥隧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巡查计划和巡查制度,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记录和事故统计制度,及时记录和报送安全运营情况,保障信息的真实可靠。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是指对公路长大桥隧道进行安全运营管理的一套法规和制度。

目的是确保公路长大桥隧道的正常运营和用户的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公路长大桥隧道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标准,确保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安全设施和设备:规定公路长大桥隧道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数量、类型和规格,包括照明、通风、消防、监控等设备,确保公路长大桥隧道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日常巡检与维护:规定公路长大桥隧道的巡检频次和巡检内容,明确维护人员和责任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公路长大桥隧道的安全。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公路长大桥隧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技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公路长大桥隧道的信息化建设,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6.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建立公路长大桥隧道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路长大桥隧道的安全和秩序。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确保公路长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和用户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1.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规范高速公路养护行为,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根据《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所属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省内其它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改革创新;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反应快捷、保障畅通”的基本方针,坚持“业主负责、市场运作、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全面开展以路面和桥梁养护为中心的养护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美观”。

第四条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基本要求:高速公路养护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养护,其基本要求是:1. 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2. 路基边坡稳定,排水设施完善、畅通。

3. 路面平整无明显跳车,病害处置及时、有效。

4. 桥梁、涵洞及通道等构造物保持完好状态。

5.隧道衬砌完整,标志标线清晰,排水良好,照明、通风、监控和消防等设施保持完好状态。

6.绿化物长势良好,无虫害、无枯死苗木。

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功能完好、设施完整、维修及时。

8.防汛抢险、除雪防滑预案完善,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9. 恶劣天气、路况、养护施工维修等交通信息及时发布。

10. 养护作业规范,安全措施齐全,现场管理有序。

11. 尽可能采用机械化作业,提高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

12. 应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养护管理档案和科学的评价、决策系统。

13. 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全寿命周期理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周期性养护和维修改造增强高速公路抗灾能力。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长大桥梁、隧道(以下简称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上具有重要意义或特殊结构的特大桥、大桥,以及特长隧道、长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

其他公路桥隧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安全第一、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障长大桥隧监测、检测、养护、应急和安全运行资金。

第五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设施安全运营的责任主体。

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长大桥隧安全运营。

二、安全管理第六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长大桥隧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应当包括桥梁结构、隧道结构、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等方面。

第八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监控系统,对长大桥隧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长大桥隧运行状况。

第九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长大桥隧的维护保养,确保长大桥隧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维护保养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三、运行管理第十一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交通组织方案,确保长大桥隧交通秩序良好,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第十二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长大桥隧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长大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长大桥隧的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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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江西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长大桥隧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西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省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的特大桥和大桥,以及特长隧道和长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其余高速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总体思路] 应当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保证长大桥隧安全运行。

第五条[总体要求]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对所管辖的长大桥隧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六条[职责划分]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省高速集团主管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路段长大桥隧养护工作。

第七条[管养职责] 公路长大桥隧的具体运营管理单位是安全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公路桥隧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桥隧进行养护和管理,努力确保桥隧安全畅通;(二)建立健全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三)建立健全符合所管养桥隧特点的技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专业机构参与长大桥隧的技术安全评价、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桥隧勘测、设计、维护、运营、安全监测和其它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资料或数据,建立、维护桥隧安全技术档案和运营管理数据库;(五)负责开展桥隧巡查、结构检查和日常维护、安全状况监测等安全管理工作;(六)建立以反恐和应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及时更新相关应急救援报告、救援联系方式,定期请求相关部门支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定期对桥隧安全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标定,保证监测仪器和设备可靠运行;(八)组织实施桥隧的维护加固、更新改造和安全隐患治理;(九)遇有紧急事件,及时收集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救助受困车辆和人员,为相关专业救助队伍施救创造有力条件;(十)定期组织桥隧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十一)积极配合相关执法机构,严厉打击长大桥隧上(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应急协作] 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要根据长大桥隧安全管理需要,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当地驻军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演练顺利进行,应急措施高效运转。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九条[奖励] 对及时发现并排除长大桥隧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高速集团将给予奖励。

第二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十条[开通条件] 长大桥隧开通运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并向有关管理机构和管养单位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消防、通风、照明、救援等安全附属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通航)标志齐全、鲜明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大桥隧管养单位职责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包括专职的桥隧养护工程师)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运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专业培训。

长大桥梁管养单位所配置的水上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按规定接受特殊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 长大桥隧的管养单位应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长大桥隧设施上(内),合理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管线依附] 依附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应当征得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书面同意后,再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管线产权单位应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大桥隧改建、扩建、维修时,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上(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路面);(二)架设压力超过规定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三)利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拦、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排险、养护维修除外);(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五)其他损害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妨碍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 车辆通过长大桥隧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不得在长大桥隧上(内)停车或低速行驶;进入隧道,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尾灯,严禁在隧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 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完好、齐全、醒目。

同时,要在长大桥隧入口前设立“动态禁入”标志,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车辆不再进入桥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利用另一车道掉头安全驶离事故现场展开自救。

第十七条[危险品] 装载、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长大桥隧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行安全。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长大桥隧运营安全情形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驶上(入)长大桥隧。

第十八条[特种车辆通行]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或其它可能会危及桥隧设施安全的车辆不得擅自驶上(入)长大桥隧。

确需通行时,必须经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交警、路政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指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和时速通过。

影响交通安全的。

前款规定的特种车辆经批准通行长大桥梁时,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技术审核、通行引导,以及车辆通行前和通行期间桥梁结构状况的检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安全区划定] 长大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边缘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规在充分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大桥的规模、结构、桥址环境等状况合理划定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大桥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设置标识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界桩、界标。

第二十条[安全区规定]长大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从事采砂、取土、挖掘、爆破等危及长大桥梁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三)捕鱼、系缆、泊船;(四)其他危及长大桥梁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安全设施要求] 按规定设置并完善桥梁防撞设施、监控设施、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效能完好。

第二十二条[通航设施要求] 跨越通航水域的长大桥梁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舶通航管理工作。

遇有航道变化、助航标志或设施受损的情况,运营管理单位或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船舶通行]船舶通过长大桥梁所在水域时,应当按照航标设置、航道标准和船舶通行规范要求通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船舶监控系统(VTS)覆盖区内,船舶应遵守VTS的有关规定,向VTS中心报告本船的船位及动态,接受并服从VTS中心的监控和管理;(二)船舶进入长大桥梁所在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三)应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尽早与相关管理机构及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确保安全通行;(四)通过长大桥梁所属水域的船舶,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禁止追越或并列行驶;(五)应根据长大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留足安全系数。

船队通过长大桥梁的最大高度限值,由航道管理部门以航行通告的形式发布。

出现能见度不良、风力超过六级、大桥水域航道或航标不正常、本船船位不正等情况时,禁止船舶通行。

装载爆炸品的船舶禁止夜间通过长大桥梁所属水域。

第二十四条[基本要求]长大桥隧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尽快排除。

(一)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加强长大桥隧沿线、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查处各种侵占、损害长大桥隧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二)采取移动或固定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通行安全。

第三章设施安全检查与维护第二十五条[总体要求]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当加强对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养护、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六条[养护系统建立]长大桥隧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全面记录长大桥隧检查与维护信息,定期跟踪了解结构状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设计、科研单位反馈。

第二十七条[检查分类]长大桥隧结构检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第二十八条[日常巡查]长大桥隧日常巡查以可清晰目视范围内的桥面系(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人行道栏杆、照明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伸缩缝、桥面排水系统等)、隧道土建结构(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吊顶、内装等)和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救援、监控等)为主。

日常巡查由具有桥隧检查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可采用乘车巡查或步行巡查方式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简单量测设备以及记录工具,一般每日1次。

日常巡查时应认真观察并记录桥隧结构及设施有无异常情况或损坏等。

第二十九条[经常性检查]长大桥隧经常性检查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梁体、索塔、斜拉(吊)索系统、系杆、墩台基础、桥面系、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等。

经常性检查由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桥隧专业工程师负责,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简单量测设备以及记录工具等。

长大桥隧应根据不同检查部件确定检查频率。

(一)对新建长大桥梁,梁体、索塔、桥面系等一般3月/次;斜拉(吊)索系统、系杆等一般2月/次;支座、阻尼器、墩台及基础等一般6月/次。

(二)对已建成长大桥梁,应根据各部件技术状况适当增加或延缓检查频率。

第三十条[定期检查] 长大桥隧定期检查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梁体、索塔、斜拉(吊)索系统、系杆、墩台基础、桥面系、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等。

定期检查由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桥隧专业工程师负责,需配合专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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