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规划1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退线退距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篇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照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内容及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
本规定是《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的配套文件,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实施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篇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第一章城市用地的适建与相容范围2.1.1 青岛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1.2 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对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建设适建性,并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一)的规定;未列入《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2.1.3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1.4 建设用地的相容性一般分为相容性和可相容性两种情况;相容性为用地性质用途可直接由规划编制与审批部门确定;可相容性是与原用地性质用途的相容,须经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的。
2.1.5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2.2.1 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一般按表的规定执行。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表注: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设基地计算,混合用地按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2.2.2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规定的指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设用地。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
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其中,全域统筹结合功能区的设置,把全域的海陆资源、城市发展资源统筹在一个大的城市群框架下、突破各区市行政界线,在全域统筹各种资源配置,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乡协调,构建以新型功能区为特征的全域发展新格局。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度: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东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规划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适用的范围,是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城市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优化提升;(二)注重规划功能和空间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保障公共利益,在尊重居民合法权益和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落实城市规划的公共性、基础性、先导性、长远性、统筹性;(四)加强规划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节职责和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总责,承担以下职责:(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本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制度,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履行好城市规划的管理职责。
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的同时,要承担好对本辖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设立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城市设计等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四)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五)负责城市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解读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好的发挥道路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思路,积极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市规划局迅速展开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修编工作。
目前,《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编制完成。
《规划》分为12个章节、两万余字,涵盖了远期交通规模预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对外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物流货运系统规划、停放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等城市交通的各个方面,为我们清晰地描绘出未来青岛的立体交通框架。
该《规划》由青岛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编制,由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和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接编制。
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服务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部分兼顾市域,面积10654平方公里。
据了解,规划专家通过建立青岛市交通预测模型,采用“四阶段”法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得到以下预测结果:2020年,居民一日出行总量由现在776万人次/日增加到1276万人次/日;机动车发展规模由现在52.3万辆增加到120万辆左右,千人拥有率由149辆增加到220-280辆;公交出行比重由现在21.5%提高到35%左右,其他机动化出行由现在31%提高到41%左右;公交车辆由现在5030标台增加到12000-13000标台;前湾港疏港交通由现在约4万标准货车/日增加到10-12万标准货车/日。
规划提出了未来交通体系发展总目标:营造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发展模式上,将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小汽车适度发展、非机动化交通得到提倡、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发展模式。
规划提出了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体系的目标。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退线 退距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篇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照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青岛市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内容及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
1.3 本规定是《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的配套文件,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实施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篇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第一章城市用地的适建与相容范围2.1.1 青岛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1.2 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对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建设适建性,并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一)的规定;未列入《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2.1.3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1.4 建设用地的相容性一般分为相容性和可相容性两种情况;相容性为用地性质用途可直接由规划编制与审批部门确定;可相容性是与原用地性质用途的相容,须经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的。
2.1.5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2.2.1 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一般按表2.2-1 的规定执行。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表2.2-1注: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设基地计算,混合用地按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传承和延续城市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坚持“环湾布局、生态间隔”的规划理念,形成“三城联动”的空间组成架构。
依托以胶州湾为核心的生态安全格局,固化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城市转型,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东岸城区做优做美、北岸城区做高做新、西岸城区做大做强,构建功能复合、生态宜居、内生活力的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区。
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心城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心、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
详细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组团发展”的海湾型中心城区。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平方米。
【城市主中心】:东岸浮山湾中心区、西岸唐岛湾中心区、北岸红岛湾中心区 浮山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行政服务、金融商务、商业旅游服务中心。
范围为延安三路、敦化路、燕儿岛路及浮山湾围合的区域,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唐岛湾中心区:是西海岸新区的行政服务、商务商贸、金融信息、港航服务、文化旅游中心。
范围为太行山路、香江路、衡山路及唐岛湾围合的区域,以及朝阳山周边区域,面积约4.24平方公里。
红岛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科技研发、旅游服务中心,由红岛的国际会议、文化旅游中心,智力岛的科技研发中心,河套的商务会展、体育医疗中心共同组成,面积约6.25平方公里。
【城市副中心】:李沧、崂山、城阳、青岛湾老城区和辛安五个城市副中心 李沧副中心:是胶州湾东岸中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完善青岛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
《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第一章总则1、规划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优化、完善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控规对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用地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指导道路设施建设,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和年限(1)规划范围: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中心城区道路网与即墨、胶州、临空经济区等外围组团的路网及干线公路紧密衔接,故研究范围扩大至这些区域。
(2)规划年限:至2020年,考虑远景需求。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1、规划目标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道路网络连通性,贯通骨干网络,加密次支路网,构建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均衡、内外衔接的一体化道路网络。
2、规划策略(1)落新政策、行新理念;(2)组团通连、新老融合;(3)结构完整、快慢有序;(4)功能协调、容量匹配;(5)尺度适宜、绿色优先;(6)规划统筹、管控高效。
第三章道路网络系统规划1、中心城区路网整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5716km,密度为7.6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39%。
其中规划高快速路总长423km,密度为0.57km/km2,规划形成“区域一体、高快衔接、六横九纵、环湾放射”的高快速路网络。
(1)六横轴:胶州湾西路—嘉陵江路—胶州湾隧道—胶宁高架—银川路;疏港高速—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杭鞍高架-辽阳路;青兰高速—胶州湾大桥—大桥接线;胶州湾高速(湾底段)—仙山路;扬州路—正阳路;中心城区北部快速路。
(2)九纵轴:滨海公路快速路;青银高速—青新高速;山东路—重庆路—龙青高速;环湾大道—双元路;胶州湾大桥红岛接线—华中路;青威快速路;机场高速;机场西快速路—胶州湾高速(西岸段)—江山路、昆仑山路;沈海高速。
东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2237km,密度为8.84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27%。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个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指导青岛市城市设计与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导则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区划、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建筑设计等内容。
通过这些规划,青岛市力求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强调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包括城市的发展方向、布局结构、交通系统等内容。
青岛市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指导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划分了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划建议。
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青岛市将城市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区等不同的功能区,以满足城市居民不同的需求。
导则还强调了各个功能区之间的协调和联通,以确保城市各项功能的良性运转。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居民休闲、交流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城市文化和特色的窗口。
青岛市在导则中提出了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要求,包括环境美化、景观布置、交通便利等方面。
通过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青岛市将打造一个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还关注建筑设计的品质和风格。
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的设计风格和品质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和文化。
青岛市在导则中提出了对建筑设计的要求,注重建筑的功能性、美观性和节能性,鼓励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打造具有环保意识的建筑。
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份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文件,将对青岛市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遵循导则的规划要求,青岛市将建设成为一座现代化、宜居、宜业的城市,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和发展机会。
希望青岛市未来的城市建设能够在导则的指导下取得更大的成就。
第二篇示例:青岛市城市设计导则青岛市是中国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国际知名的滨海城市。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规划和设计变得愈发重要。
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1.08•【文号】国函〔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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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1——2020)》。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
心城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
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
心、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
详细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
部地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提高建设标准,综合考虑有效
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各类公共设施,构建形成“三主、五副、多
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实现公共设施空间均衡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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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业用地布局
以构建集约紧凑的生产空间为目标,按照产业集聚化、工业园区化的原
则,进一步整合、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促进中心城区产
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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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引导东岸、北岸及西岸城区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
标,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
广场等公共空间,提升居住环境质量。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居
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
的现代服务业集聚与发展中心;加强崂山西麓风景资源与水源地
保护,协调好城市建设、旅游发展与景区保护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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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城区】:
西海岸新区的核心区
西海岸新区的核心区:服务于国家海洋强国
战略的实施,支撑国际海洋经济合作,辐射带动
半岛蓝色经济区。按照“海陆统筹、创新引领、
集约紧凑、提升品质”的要求,建设国际集装箱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1•【字号】青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6年1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是“十三五”期间我市谋篇开局的科学依据,是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定蓝图。
为贯彻《批复》要求,依法科学实施《总体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围绕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以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提升、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增强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优化配置各类空间资源,构筑“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源,传承历史文脉与风貌特色;增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防灾体系;适应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推进陆海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将青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全解
加大对乡村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村水资源加强管理,增强农民 饮水安全性;提倡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 居环境。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 村的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实现城乡 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国东部沿海的区域经济中心、现代化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国家海洋科研 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 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城市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 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建立完善城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现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 设,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 众就医条件。
积极构筑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调整完善竞技体 育项目布局,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建立事业 单位全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 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会福利和救助事 业发展。
治理和重要区段景观营造,加强企业搬迁后污染土壤清理修复,全面优化人 居环境。
加强资源要素保护,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保护和控制农业生态 地区,加强海域、岸线、湿地、山体、河流等自然生态地区保护,突出胶州 湾滨海湿地保护,高度重视老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老工业历史遗产 保护。
五、城乡协调发展
依托济青高速、胶济铁路,形成中心城区-胶州-平度-济南发展轴。重点 发展胶州市、平度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潍坊、淄博、济南市相协调。
青岛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附件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主要内容摘选总则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拓展提升,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全域统筹、海陆统筹、城乡一体、集约紧凑发展的要求,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市域: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和平度市,陆域面积1128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24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指市区的环胶州湾沿岸地区,包括胶州湾东岸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胶州湾北岸的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胶州湾西岸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心城区面积为1408平方公里,其中胶州湾东岸面积为581平方公里,胶州湾北岸面积为553平方公里,胶州湾西岸面积为27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6143平方公里,包括陆域面积436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面积1783平方公里。
陆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面积为3230平方公里;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田横镇、金口镇,面积为510平方公里;胶州市毗邻胶州湾的九龙街道办事处相应区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胶东街道办事处、李哥庄镇(青岛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面积为150平方公里;大沽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面积为420平方公里。
近岸海域包括:胶州湾,面积365平方公里;自海岸线向海15米水深线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城市发展目标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围绕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年)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年)第一部分 交通发展历程一、 主要成就1、交通建设投资逐年增长。
近五年来,交通建设投资数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2年的11.2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33.2亿元,年均增长24.1%,超过了同期GDP年均20%的增长速度。
2、对外交通设施规模扩大,功能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港口、铁路、公路、航空并举的对外交通网络体系。
公路:目前已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骨干,二级、三级、四级等公路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公路网络体系。
2007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326公里,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实现了晴雨通车,通公路的行政村达到100%。
铁路:基本形成以胶济、蓝烟、胶黄、胶新铁路为骨架的铁路网络体系。
其中,胶济铁路是青岛港通往腹地的主干道,复线工程和电气化改造工程已完工;胶新铁路是我国东部沿海铁路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港口:基本形成了以青岛港(包括前湾港港区、老港区、黄岛港区)为核心,胶南大湾港、鳌山港等一般性小型港口为补充、结构较为合理、配套较为齐全的港口体系。
其中,青岛港是我国能源运输的枢纽和大宗散货的集散中心、全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枢纽港之一。
2007年港口总吞吐量达到2.65亿吨,外贸吞吐量 1.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946.59万标准箱。
航空:青岛流亭机场是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
自1982年开航以来,机场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开通航线条数、年旅客吞吐能力、年货邮吞吐量等统计指标分别由1995年的35条、80万人次、1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94条、787万人次、11.6万吨。
3、城市道路设施供应规模不断扩大。
近五年来,青岛市区人均道路面积由10.74平方米/人增长到19.6平方米/人。
其中市内四区的道路长度由705公里增长到99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由9.76平方米/人增长到9.16平方米/人。
4、公共交通得到长足发展。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省政府转报国务院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主要内容摘选:规划指导思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构想,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1.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统筹区域发展,实施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城乡发展战略,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
2.坚持海陆统筹,实现蓝色跨越。
大力发展蓝色经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示范区。
3.坚持区域协作,实现共赢发展。
立足山东半岛、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亚,不断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4.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生态基底保护,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5.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化布局,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逐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域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6.坚持科学布局,实现集约发展。
转变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镇化管理、生态安全管制、城市安全防护,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妥善处理好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关系,构建紧凑高效、特色鲜明的组团式、城市群空间布局结构。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与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国际性的港口与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1.国际职能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
2.国家职能国家蓝色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国家海洋科技城、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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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布局 严格保护海湾、山体、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区,有效保护和控制农业生 态地区及各类重大市政、交通走廊,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规模,严禁城镇空间 的随意扩张和无序蔓延。 依托综合交通走廊,着重强化城镇的集聚化、紧凑型发展,积极完善城镇规 模等级结构、职能结构,全面推进青岛市各规模等级城镇的组团式布局、网 络化发展。 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和胶南、胶州、即墨城区以及外围的平度城区、莱西城区, 科学规划建设滨海沿线的琅琊组团、鳌山组团、田横组团,合理引导城镇组 团的有序发展,积极发展重点镇。 轴向辐射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沿三条区域城镇发展轴向外辐射拉动,实现区域协调发 展,形成由中心城区向外轴向辐射、点轴分布的网络状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依托济青高速、胶济铁路,形成中心城区-胶州-平度-济南发展轴。重点 发展胶州市、平度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潍坊、淄博、济南市相协调。 依托蓝烟铁路、青威高速、烟青一级公路,形成中心城区-即墨-莱西-烟 威发展轴。重点发展即墨市、莱西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烟台、威海市相协 调。 依托同三高速、204国道,形成中心城区-胶南-日照发展轴。重点发展胶南 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日照市相协调。 七、规划区范围
青岛市城市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概 内容概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要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 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城乡。优化人口、城镇、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产业发展 等方面的集聚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 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集约发展。合理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置,调整、提升 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努力构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空间格 局。 5、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山东半岛、沿黄流域乃至黄海西岸与东北亚等更广阔区 域,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增强集聚辐射效应,实现共赢发展。 二、城市性质 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滨海旅游度假城 市。 三、城市职能
中国东部沿海的区域经济中心、现代化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国家海洋科研 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 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城市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 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度高、 信息通畅、服务便捷、辐射力强、城市功能完善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主 要经济指标和城市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列,成为全国最有活力、最 有吸引力、最有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以富民和谐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文化强市”战略,优化公共 资源配置,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 高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建设滨海宜居城市。 以培育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为重点,加 快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特色化, 加快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 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
以胶州湾为生态保护核心,以崂山风景名胜区、小珠山风景名胜区为生态重 点,依托白沙河、墨水河、大沽河、洋河四条主要的河流构筑生态控制带, 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 青岛,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主体 功能为青岛市的行政、文化、金融与商业中心。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加快现代服务业建设。缩小南北差距,结合青岛 北站改造,逐步改造北部传统工业,加快实施传统工业搬迁及产业结构的调 整升级,完善北部配套设施,提升北部整体环境。 黄岛,指黄岛区,主体功能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贸易集散中心、旅 游度假地,现代制造业基地,西海岸地区的中心城区。 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加快发展海港物流,合理控制石化产业发展规模,完善 相关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形成六个功能区,即唐岛湾中心区、国际物流贸易 枢纽港区、修造船基地、风凰岛旅游度假区、临港产业区、重石化基地。 红岛,指城阳区,主体功能为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青岛市的高新技术 产业核心区、现代化综合服务中心、出口加工基地。 规划形成东部的城阳中心区、空港经济区和西部的棘洪滩片区、高新技术产 业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南部红岛片区。其中,东部地区主要结合空港,重 点发展航空服务、货运代理、商务会展等现代综合服务业,西部地区主要打 造为青岛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区的集聚区,红岛片区预留为未来的行政和文化 中心、旅游度假中心、会展中心,通过引进世界级项目的开发,使其成为整
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 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以提升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完善设施配套、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标,全面引导旧城旧村的更新改造,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与旧城旧村更新 改造之间的联系,积极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寻找空间,为旧城旧村更新改造寻 找主题,重塑城市新形象。 拥湾发展 全面贯彻“环湾保护”的理念,以胶州湾为生态保护核心,以崂山风景名胜 区、小珠山风景名胜区为生态重点,依托白沙河、墨水河、大沽河、洋河四 条主要河流构筑生态控制带,积极加强陆域河流的治理和保护,科学规划利 用并有效保护好胶州湾的生态岸线与港口岸线,合理有序的引导工业岸线转 换为城市经济与生活岸线,确保环胶州湾地区的生态安全。 科学引导城市空间拓展,重点强化胶州湾沿岸团岛-老港区、四方李沧西部 地区、临空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胶州沿海地区、红石崖地区、石 化产业区、前湾港地区、海西湾地区等中心组团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发展,切 实增强胶州湾沿岸地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对外辐射能力。 依托环胶州湾地区,积极辐射和带动外围地区,构建以环胶州湾地区为核心 圈层,以即墨、胶州、胶南为内圈层,以莱西、平度及临近的海阳、莱阳、 高密、诸城为外圈层的多圈层拥湾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各圈层的合理分工与 有机协作。
治理和重要区段景观营造,加强企业搬迁后污染土壤清理修复,全面优化人 居环境。 。 加强资源要素保护,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保护和控制农业生态 地区,加强海域、岸线、湿地、山体、河流等自然生态地区保护,突出胶州 湾滨海湿地保护,高度重视老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老工业历史遗产 保护。 五、城乡协调发展 指导思想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郊区产业向规 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 体系,遵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原则,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城乡协调发展策略 1、创建和谐城乡社区 做好城乡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在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的同时,制定政策使 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集中,创建和谐的城乡社区,发挥公共配套设施的整体 效能。 2、集中布局村镇企业 引导企业靠近城镇布置并向园区集中,发挥产业聚集效益,增强产品与原料 的共享与工艺协作;减少三废排放,集中处理污染物,保护城乡环境。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市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 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以及胶州市的营海等沿胶州湾地区组成,总面 积约2870平方公里。 八、 空间分区管制 划分生态资源管制区、生态保护利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 护区、重大基础设施管制区和城乡建设区6类管制区。 生态资源管制区 生态资源管制区是构成市域整体生态结构的重要空间要素,是城市整体生态 环境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可分为山地资源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水源及湿地区、胶州湾及其两翼生态区3类,按相关法规进行严 格保护。 该区主要保障市域整体的生态安全,区内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 活动和其他人为活动;恢复已破坏的生态环境,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自 然保护区,并建立保护区名录制度。 生态保护利用区 该区指市域范围内生态资源管制区向城镇建设区过渡的区域,可分为低山绿 地区、自然水系区、生态敏感区3类。 以保护生态安全为前提,在合理引导下可进行适度开发,但必须维持其生态 功能,修复已破坏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产业。 基本农田保护区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制定乡村文教卫体及其他社会福利设施的配套标准,建立完善的城镇乡村公 共服务设施体系,提高乡村文化教育水平,丰富文化娱乐活动,提高人口整 体素质。 4、配套各项基础设施 加大对乡村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村水资源加强管理,增强农民 饮水安全性;提倡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 居环境。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 村的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实现城乡 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确定“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空间发展战略。 依托主城 主城,即青岛市的中心城区,是青岛市行政中心,是青岛市文化教育、科技 研发、金融商贸、商务会展、旅游度假、产业综合服务等城市功能的聚集区, 是青岛市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托,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 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 规划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
该区指市域范围内经国土部门划定,需严格保护的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基本 农田免受城市建设及其他生产活动 的侵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区指市域范围内能集中体现青岛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 文物保护单位与近现代优秀建筑。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近现代优秀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 定的保护范围实施保护与管理。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管理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 重大基础设施管制区 包括重大交通枢纽地区、重大交通走廊和重大市政设施管制区。 重大交通枢纽地区包括机场、港口、火车站。必须处理好核心交通功能、辅 助交通运输与物流功能和其他发展的矛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重大交通走廊包括铁路线及站场、主要的国省道、滨海公路等。 重大市政设施管制区包括电厂、500KV变电站及高压受电网、天然气码头、 门站及高压环网。 城乡建设区 指按城乡规划划定的建设区域。城乡建设区内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 九、中心城区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