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我们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现场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参加签证。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制度,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功能扩展、材料更换、施工方法调整等原因所做的相关调整及审批的程序。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应当依法进行,注重风险预防,切实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工程签证的审批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结果的合法、合理、及时。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内容和程序
第六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工程设计变更的调整及审批;
2. 工程功能扩展的调整及审批;
3. 工程材料更换的调整及审批;
4. 工程施工方法调整的调整及审批。
第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工程施工单位向工程签证审批机构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工程签证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察;
3. 工程签证审批机构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评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4. 工程签证审批机构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工程施工单位。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工程签证的管理责任由下列各方负责:
1. 工程签证审批机构负责对工程签证申请的受理、审查、评审及决策;
2. 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对工程签证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核;
3. 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签证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交相关验收文件。
第九条工程签证审批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审批结果的合法和及时。
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办理要求
1、严格执行管理权限,各责任人需行使公司规定的权利,不得推诿,也不得越权行使签字权利;
2、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事后补办;
3、一份签证,必须对应一份变更单或联系单,必须办理一份结算单,并做到一月一清,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跟踪审计单位进行确认;
4、签证工程量完工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五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签字确认;
5、项目部按统一的表单格式上报工程签证;
6、确认注意事项: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对工作联系函内容应逐条回复并明确回复意见;杜绝概况回复“情况属实”等字样;
7、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8、所有经济签证必须附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后方生效;
9、所有经济签证每月汇总报集团公司法规审计部和公司运营中心备案;
三、审批权限
1、核算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发、实施;
2、核算金额大于5万元的,经审计部审核后,如属于项目正常变更,且核价合理无争议分歧的,由项目部经理签发、实施;如存在争议的,由审计部组织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
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
(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
(一)准确无误原则:
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
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
(三)公平原则:
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
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3.当施工单位所报预算价款不合理时,预算合约部单方出具审定书,计算产值按照预算合约部审定金额为准。 如果施工单位无条件拒不接受此金额可以冻结此笔签证,不再审核,在结算时审核或者由施工单位申请时再次审核 !针对此情况预算合约部每月20日统计并备档(含不合理原因、双方核价过程及金额)抄送项目部、工程采购部、 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此类签证不作为签证办理不及时考核。
2.2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办理现场签证时的签署要求为: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 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单位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 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
3办理现场签证的审批流程
3.1.现场签证一般由项目部提起申请。
1)项目部在实施前必须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将此笔签证发生的原因(需有具体的可执行图纸、方案、会议纪 要
7)金额小于等于50万(住宅类),小于等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 程表(包括。A审批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 )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金 额大于50万(住宅类),大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A审批 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我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建立了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的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工程项目签证的分类及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签证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图变更、工程范围变更等,根据变更内容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甲类签证和乙类签证。
第五条甲类签证,指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结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等重要方面进行变更的签证。
第六条乙类签证,指对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工程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等进行变更的签证。
第七条项目签证应当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对于材料补充和指定代用材料等工程项目签证,必须通过严格的技术论证及工程质量检测,确保不会影响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签证应当及时报送业主单位批准,并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将签证内容及结论报工程造价,时刻掌握工程造价变化情况。
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签证制度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对工程项目签证的重视程度。
第三章工程项目签证的流程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签证的流程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批、签证备案和签证披露。
第十二条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填写《工程项目签证申请表》,提交至项目负责人。
第十三条签证审批:项目负责人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要对签证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核,审批合格后签字盖章并报送给业主单位批准。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和提高签证申请程序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
2. 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签证申请。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前往现场签证办理地点领取签证申请表格。
2.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提供所需的材料。
3. 递交材料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 如审核通过,完成现场签证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材料清单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照片
3. 签证申请表格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保持排队秩序,礼貌待人。
2. 请勿擅自更改或涂改申请资料。
3. 若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期办理,请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
七、签证办理时间
1. 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办公。
八、费用标准
1. 根据不同签证类型收取费用,具体请咨询工作人员。
九、其他
1.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签证办理现场工作人员具体规定为准。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前往办理地点咨询工作人员或官方网站获取更多信息。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模板正式风格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各方共同参与。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 签证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申请应由项目相关方提出,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 现场签证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签证申请书、设计变更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第九条 现场签证申请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符合要求后报经工程监理、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现场签证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下发签证通知书,并将签证内容告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方。
第三章 签证执行与监督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签证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签证内容。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组织实施签证工作,确保按照设计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确保签证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签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7号
第1条为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保证工程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数字准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签证的办理应遵循内部两审两定: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审算部复核、工程总监核定、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外部两签:监理公司工程
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一般情况先签后审、特别情况先审后签的
原则,具体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根据现场管理情况掌握;
第3条工程签证的适用范围: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室外总体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
量等;
第4条工程签证的签发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指令、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22、经确认的会议纪要;工程指令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
程审算部经理“双签”发出,工程设计变通知单GCGL-表22由设计单
位签章发出,确认的会议纪要须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相关
人员、工程审算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第5条工程指令:是因甲方原因下达给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之外的工作任务;
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工程指令表GCGL-表27,明确施工单位的工作任务,
注明下达工程指令的原因;工程管理部在签发工程指令表GCGL-表27前
应先填写工程指令审批表GCGL-表28按规定流程审批;施工单位可根据
工程指令表GCGL-表27申请工程签证;
第6条工程签证内容的确认: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提前通知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签证内容应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提高工程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际情况变动,需要对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作调整的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合理调整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到权责一致、限时办结和有法可依。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签证的内容、原因和影响;
(二)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三)签证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签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签证申请人,并告知有关申诉的途径。
第三章审批与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签证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证的执行方案,明确需要修改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以及需要调整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签证的定义和种类
第二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变更、变动,经批准对原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管理措施。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分为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工艺签证、施工方案签证三种。
第四条设计变更签证是指在施工前,经建设单位批准,为适应工程设计变更的需要,调整原设计文件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五条施工工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施工工艺调整或优化的需要,对施工工艺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方案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施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三章签证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工程变更、变动需通过签证进行管理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时,应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受理签证申请,并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进行审查。
第十条建设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工程变更对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影响,确保签证后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审查通过的签证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将签证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审查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告知施工单位可以修改申请后重新提交。
第四章签证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三条签证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签证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在工程建设中,作为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工程签证的签订工作,从而确保自己的施工成本、效益得到满足,进而确保整个工程建
设顺利、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现在,我就整理出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
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
合同缺陷
在工程开工前,业主都要与承包商签署一份合同文件,包括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
者须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一系列文件组成,规定业主与承
包商之间的责任和权力及风险匹配。然而由于受到时间和费用的
限制,要做到很完备,毫无缺陷是不可能的,合同文件的缺陷主
要包括:疏忽、模糊、矛盾、不一致以及错误等。
发包方违约
发包方违约经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未及时确认承包人的报告等也被视
为发包人违约。
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不可抗力又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如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碰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如在埋地管道开挖过程中碰到地下污油,所引起的窝工,以及增加的清理油污费用和安全投入。
当前建设单位在工程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签证办理不及时,造成承包单位不满,甚至造成局部停工影响工程进度,带来其他连带经济损失。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制定变更或其他管理原因造成工程签证,承包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建设单位一方面不能及时推断是否应该给予签证,或者一方面双方在签证费用方面协商不成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建设单位内部对看法不一不能及时答复,从而造成签证拖延,甚至导致局部停工。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责
公司预算成本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原则
第四条及时性原则
对工程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充分把握办理时机,尽量在实施项目前或项目完成前办理好。对未办理签证而实施的项目,严禁将此成本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事求是合理合法证据充分原则
一、要真实反映出项目实施的原因及内容,即因为何种原因,采用了何种方法(工序)或措施来完成签证项目。
二、尽量采用文字与图示相结合的方式。文字叙述简洁、条理清晰,能够说明问题;图示力求直观,标注具体尺寸,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三、隐蔽部位签证尽量以图片佐证,工程实施中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图片或音像资料。
四、尽量化整为零,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回避大单,回避一些尖锐问题或双方关注焦点。
五、尽可能的把签证索赔直接签认为金额,分别约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六、不能直接反映为金额的,要依据定额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签证量,对难以(或无法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的项目,以签证人工形式反映,但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七、签证必须结合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办理,工程量的单位应与定额单位相一致,严禁出现虽办理了签证但最终结算时却无法计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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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东城院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一、现场经济签证的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含技术签证与材料价格签证
(一)技术签证:是指因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采取施工措施等因素产生的增加工程内容和费用未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中、或按图纸变更计算不清工程量,需由合同双方在现场计量并按规定签署的结算补充文件。
(二)材料价格签证:是指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量清单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
二、经济签证的流程
施工单位上报经济签证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造价咨询单位、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或医院领导审核签字返回监理单位返回施工单位
三、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经济签证的签字权限范围
(一)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100000.00元)以下(含100000.00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造价公司代表签审意见后由医院现场价格管理人员、医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三人签字同意后工程方可组织实施。
(二)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至伍拾万元之间(100000.00元-500000.00元,含伍拾万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
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院发展处处长审核确认,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伍拾万元以上(500000.00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院监察室、医院发展处,监理公司、造价公司、施工单位专题会议审核,会议审核通过,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经济签证的规定及格式
(一)各种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认可,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直接进入结算。凡涉及到增加费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必须有医院价格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参与一起审议方案。同意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此文件作为办理经济签证及结算的依据。
(三)经济签证的工程量必须有计算式,复杂项目必须附图说明,费用计算必须说明计费依据及单价(项目复杂时附预算书),否则无效。
(四)计算式用阿拉伯数字,最后得出的费用总数,必须有中国数字的大写,否则无效。
(五)经济签证必须有明确的签字日期,否则无效。
(六)经济签证人员及程序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第三条的权限范围执行,经济签证要有所需的审批手续作为附件方为有效,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七)办理经济签证的时间限制
经济签证(技术签证)必须及时办理,不允许搞回忆录。经济签证(技术签证)的事件组织实施完后,承包人必须在28天内提出申请,超过28天后业主不再受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医院必须在28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签证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资料及证据。当经济签证(技术签证)的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及医院发出申请,在实施后28天内向监理及医院送交最终经济签证的有关资料。
材料价格签证,施工单位提前14天提供材料清单及价格并上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业主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在2周时间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进行认价确认工作;
价格签证必须在施工方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四、经济签证的管理
(一)经济签证签完之后,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医院项目部四方各保留一份。
(二)工程结算以四方一致的经济签证为准。
(三)原则上,签证中的工程量审核由监理公司及业主现场管理
人员负责,费用审核及合规性由造价咨询公司及业主现场造价负责人负责。凡有违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有关定额规定以及本规定的失误签证或错算签证,审计单位审核时可以拒绝,不进入工程结算。
附件:1.现场经济签证表
2.现场经济签证审批表
现场经济签证表
申请单位:编号:年月日
附:材料清单(格式自拟)或变更内容及申请
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
报告单位:报告日期:
附:材料清单(格式自拟)或变更内容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