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11268716_我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研究现状
我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研究现状赵美荣1,王玉红2*1.山西省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西 030013;2.山西省医疗评价部Research on urban cancer early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ject in ChinaZHAO Meirong, WANG YuhongShanxi Province Cancer Hospital/Shanxi Hospital Affiliated to Cancer Hospital, 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Cancer Hospital Affiliated to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 Shanxi 030013 ChinaCorresponding Author WANGYuhong,E⁃mail:****************Keywords cancer; screening; early diagnosis; early treatment; nursing; review摘要对国内外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开展情况、我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优势、不足及其优化策略进行综述,提出我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发展前景与展望,以期为我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的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癌症;筛查;早诊;早治;护理;综述doi:10.12102/j.issn.1009-6493.2023.10.014癌症是威胁全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全球癌症报告2014》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癌症病人死亡病例不断增加,新增癌症病例有近1/2出现在亚洲,而中国新增癌症病例(307万人)高居第1位[1]。
《2013 年全球癌症负担》表明,癌症已成为中国人群的第2位死因,是仅次于心血管疾病的第二大疾病负担[2]。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目标(一)在全国9个省份的城市人群中开展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和肝癌高危人群的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每省份共完成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5万人,对1万高危人群进行癌症筛查,对每个癌种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
(二)研究和评估城市中五大高发癌症高危人群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建立并完善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努力降低城市中癌症发病率、复发率、致残率和死亡率;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找到适合城市实际情况的、投入产出比高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和方案,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二、项目范围和时间(一)项目范围。
根据卫生部和财政部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确定。
2012年项目地区包括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甘肃省等9省份,各项目省份选择1-2个中型及以上城市(城市常住人口超过50万)具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时间。
项目启动当年10月底前上报工作完成情况,次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
三、项目内容(一)项目市(区)与筛查对象选取原则。
1.确定项目市(区)。
选择工作基础好、条件和设备齐全的城市(区)作为项目点。
优先选取肿瘤登记点所在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所在地、承担过医改重大专项慢性病防控项目的市(区)或开展过相关项目或研究的市(区)。
2.确定筛查数量。
每省份每个癌种每年度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不少于1万人,筛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
如本省份有2个以上城市(区)参加该项目,应按任务量进行分配,而不按癌种进行分配。
3.确定筛查对象。
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的条件是: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年龄40-69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对评估确定为高危人群的人群开展癌症筛查。
要以社区为单位选取筛查对象,不能是单一职业人群。
(二)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1.确定省、市级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制定省、市级项目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癌症早诊早治相关组织
郸城县卫生局
关于成立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有关组织的
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0年,我县被国家确定为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县,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领导组、肝癌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公室,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肝癌诊断专家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一、2010年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长:刘振民
副组长:张焕廉
成员:张吉志于健王存龙
职责:统一领导全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制定全县癌症早诊早治工作方案,召集全县项目工作会议。
二、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任:张焕廉
副主任:王存龙
成员:杨卫华杨光杰高娟王朝敬何桂霞
职责:协调各项目单位开展工作,做好经费分配、后勤供应,任务落实,并加强经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张吉志
副组长:杨卫华
成员:高娟王朝敬付金现杨海娟赵健
职责: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宣传动员、标本运送、肿瘤登记、数据汇总、录入、整理及工作总结。
四、郸城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肝癌诊断专家组
组长:高飞
副组长:丁永昌
成员:郭全良屈民何桂霞刘涛
职责:高危人群的筛查,肝癌的诊断,并提出随诊或治疗方案。
2010年11月6日。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作者:张宏伟来源:《科学导报》2023年第93期乳腺癌是严重影响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之一,我国女性乳腺癌发病率在逐年上升,尤其是城市女性,目前已经从五年前的17/10万增至2017年的54/10万,上升幅度超过了3倍。
2017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落地阳泉,由本单位承担,本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其中乳腺癌筛查的X线检查,本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为筛查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及乳腺报告审核、发放。
1.年龄为45~74周岁;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愿意签署知情同意書,愿意提供生物样本;4.无恶性肿瘤病史;5.近5年来未参加过城市乳腺癌筛查。
1.对高风险人群及致密型乳腺一般风险人群,首选彩超联合乳腺X线摄影进行筛查;2.高风险人群建议以40岁开始每年进行一次乳腺检查;3.乳腺一般风险人群(除乳腺癌高风险人群)所有适龄45~74岁女性,应1~2年进行一次乳腺检查;4.乳腺X线摄影检查,乳腺技师首先对每一位筛查者进行乳房触诊,发现可疑肿块等,按照左右、钟点、深度、象限及触诊形态大小认真标注于申请单上;5.乳腺X线摄影采取头尾位和斜位投照,一个乳房两个位置,如果有靠近腋窝或者胸壁的肿物,必要时加侧位或者尾头位投照;6.诊断报告于当日结束筛查后,技师医师共同参与阅片,医师签发报告,上级副主任医师审核报告,当日发出;7.技师负责信息核对、乳腺X线摄影报告记录表核对、数据的录入,并于当日将所有检查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上传于国家城市癌症筛查网。
1.乳腺X线检查3107例,BI-RADS分级4级以上17例,手术11例,病检均为癌症,其中早癌5例,随访6例。
2.良性病变264例;3.钙化612例,恶性钙化7例,良性钙化602例;4.非典型增生2例。
此次筛查的3107例适龄人群。
其中未见异常2212例,良性瘤样变83例,左侧46例,右侧37例。
我国慢病防控模式
我国慢病防控模式一、政策层面我国的卫生政策越来越重视慢病防治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免费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病管理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之一;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新医改中将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及慢病管理列为重点实施任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元增加到30元,增加的5元将部分用于建立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其中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七项与慢病预防控制直接相关;2012年,卫生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它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慢病防治历史上的里程碑,对慢性病防治做出了综合指导,随后卫生部相继出台了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防治规划1;发布了高血压、脑血管病、2型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等防治指南及一系列技术指导手册,为慢病防控做了具体层面的指导。
二、组织层面我国慢病预防与控制主要涉及五个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对慢病进行检测与调查,项目包括死因检测、慢性病危险因素检测、肿瘤登记报告、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对慢性的干预和主要是危险因素控制、高危人群的早期发现与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重点癌症的早期防治和信息化管理工作3。
三、管理层面我国慢病管理主要以三级预防为主,慢病患者由医院诊疗、社区管理和自我健康促进协同管理,二级预防主要是开展慢性病的早期筛查;一级预防主要开展居民健康教育,控制慢性病的致病因素,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一级预防:健康教育与促进一级预防主要通过改变教育和宣传活动改变居民的健康行为方式,《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09),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新医改方案中提出要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倡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民众的健康意识,主要途径是控制慢性病的共同行为危险因素,烟草、饮食和身体活动。
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评价指标
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评价指标
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评价指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早期发现率:评估项目在筛查和早期检测阶段的效果,即早期发现的癌症患者占总体癌症患者的比例。
较高的早期发现率表明项目对于发现癌症的能力较强。
2. 覆盖率:评估项目在人口范围内的覆盖程度,即参与项目的人群占总体人口的比例。
较高的覆盖率表明项目能够较好地普及和推广。
3. 诊断准确率:评估项目在癌症诊断阶段的准确性,即被诊断为癌症的患者中,确实为癌症的比例。
较高的诊断准确率表明项目在确定患者是否有癌症时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4. 处置及时率:评估项目在癌症治疗阶段的效果,即治疗开始的时间与初次确诊的时间之间的差异。
较高的处置及时率表明项目能够确保患者在癌症确诊后能够及时接受治疗。
5. 生存率:评估项目对患者生存率的提高效果,即治疗后存活一定时期的患者占总体患者的比例。
较高的生存率表明项目能够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6. 经济效益:评估项目的成本效益比,即项目实施所需的投入与获得的效益之间的关系。
评估经济效益可以帮助决策者判断项目是否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扩大。
通过对以上评价指标的综合考量,可以全面评估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效果和质量,以便对项目进行改进和优化。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问题总结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问题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癌症已成为威胁城市居民健康的重要疾病之一。
密集的人口和环境污染等因素使得癌症的发病率逐年增加,因此早期的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当前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医疗资源不足1. 医疗设备不足:一些城市地区的医疗设备落后,癌症早诊的医疗影像学检查设备不够完善,导致早期癌症难以被及时发现。
2. 医疗人员短缺:一些医院缺乏专业的癌症早期诊断医生,导致早期癌症无法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健康意识不强1. 缺乏癌症早期筛查意识:部分居民对癌症早期筛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自发进行癌症常规筛查的意识。
2. 医患交流不畅:一些就诊患者对癌症的误解较多,缺乏对医生的信任,导致癌症早期症状被忽视。
三、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建设不完善1. 规划设计不合理:一些城市的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建设存在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2. 管理运营不到位:一些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管理运营不到位,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较为封闭的服务运营模式。
我认为解决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提高健康意识和完善项目建设。
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加大医疗设备和人才投入,提高医疗资源供给能力。
2. 加强对居民的健康教育,提高癌症早期筛查意识和自觉性。
3. 调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规划设计,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 完善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管理运营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的实施,相信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所面临的问题也变得愈发显著。
针对前文提出的医疗资源不足、健康意识不强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现今需进一步深挖问题的本质,予以合理解决。
知情同意书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及高危人群评估知情同意书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牵头,国家癌症中心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负责实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以发现早期癌症和癌前病变,实施干预措施,达到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延长患者生存期和提高生产力、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近些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污染等危险因素的逐渐加重,城市老百姓的癌症发病率不断上升,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癌症已经成为第一位导致死亡的原因。
通过体检、筛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癌症是战胜癌症的最根本手段之一。
参加本项目后,首先要填写危险因素调查表,然后通过高危人群评估模型对您患常见的五种癌症〈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和肝癌) 的风险进行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提示您为某种癌症的高风险人群,我们将邀请您参加这种癌症的相应筛查。
每一例筛查者除留取两管血液样本做相应检测试验外,筛查的主要方法如下: 肺癌:低剂量螺旋 C T乳腺癌:40- 44岁者,乳腺超声检查。
45岁以上者,乳腺超声加钼靶大肠癌:肠镜+指示性活检病理检查食管癌、胃癌:胃镜+指示性活检病理检查肝癌:甲胎蛋白(A F)P检测加腹部超声参加本项目的好处:我们将免费对您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条件的人员我们将免费为您进行相关检查。
通过检查,您有可能被发现患有某些疾病,包括癌症或癌前病变,这样就可以得到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机会。
由于经费有限,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后,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费用我们将不再负担。
参加本项目的风险:1.任何临床检查手段,尤其是影像学检查,都不是百分之百准确的。
如果影像学检查显示有异常情况发生,需要进一步的确诊。
2. 低剂量螺旋C T乳腺铝靶检查对身体有一定的辐射,但剂量较低,对一般人群是安全的。
3. 癌症的发病原因是复杂的,包括饮食、环境、免疫、内分泌、遗传等因素,目前对于癌症的研究尚不能确定每个人患癌的真正病因,对某一个体患某种癌的风险评估是基于流行病学为基础的以常见危险因素作为评判标准进行的。
早诊早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我院积极响应国家癌症防治政策,紧紧围绕“早诊早治”这一核心,积极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
经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目标及任务上半年,我院早诊早治工作的目标是:提高癌症早诊率,降低癌症死亡率,提升患者生存质量。
主要任务包括:开展癌症高危人群筛查、组织癌症早诊早治知识宣传活动、加强癌症防治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1. 癌症高危人群筛查:上半年,我院共完成癌症高危人群筛查1000人次,其中发现癌前病变10例,癌症或疑似癌症2例。
针对筛查出的病例,我们及时进行了治疗,有效降低了癌症的死亡率。
2. 癌症早诊早治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癌症早诊早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癌症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上半年,共举办讲座20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义诊活动5次。
3. 癌症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癌症防治人才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认识和技术水平。
上半年,共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医务人员5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筛查覆盖面不足:部分群众对癌症早诊早治的认识不足,导致筛查覆盖面有限。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2. 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医务人员对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认识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我们将继续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3. 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力度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癌症早诊早治的认识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癌症早诊早治的认识。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1. 继续加大癌症高危人群筛查力度,提高筛查覆盖面。
2. 深入开展癌症早诊早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3. 加强癌症防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4. 推进癌症防治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2023年上半年我院早诊早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一、项目背景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同步而来的是城市环境污染、生活压力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
其中,癌症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
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新发癌症患者约为400万人,死亡率高达30%以上。
因此,开展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已成为当前健康领域的重要任务。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建立一套城市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通过对城市居民进行癌症筛查和早期诊断,提高癌症治愈率和生存率。
三、项目内容1. 建立城市癌症筛查网络通过建立城市癌症筛查网络,对居民进行定期体检和问卷调查,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检测。
2. 建立城市癌症早期诊断中心在城市中心地带建立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专业的癌症诊断科室和专家团队,开展癌症早期诊断服务。
3. 开展城市癌症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癌症的认知和预防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筛查和早期诊断。
4. 建立城市癌症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城市癌症数据管理系统,对筛查结果、早期诊断结果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更科学的预防和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同时进行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确定最适合本地情况的技术方案。
2. 实施阶段(1)建立城市癌症筛查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场所设立筛查站点,并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体检和问卷调查。
通过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人群进行进一步检测。
(2)建立城市癌症早期诊断中心:在城市中心地带建立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专业的癌症诊断科室和专家团队,开展癌症早期诊断服务。
(3)开展城市癌症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癌症的认知和预防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筛查和早期诊断。
(4)建立城市癌症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城市癌症数据管理系统,对筛查结果、早期诊断结果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更科学的预防和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3•【文号】卫办疾控发[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2号)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新疆等省(区、市)卫生厅(局):为加强我国癌症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落实《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的工作目标,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部组织制定了《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鼻咽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和《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供在组织实施该项目中参考。
附件: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鼻咽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3.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4.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5.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的通知》的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将对子宫颈癌、食管癌、肝癌、大肠癌及鼻咽癌(以下简称癌症)的防治工作给予支持,将在部分地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一)原则认真执行以上五种癌症的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1.提高癌症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2.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3.提高技术队伍水平;4.完善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
早诊早治实施方案
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早诊早治是指在疾病初期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早诊早治对于许多疾病来说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一些慢性疾病和恶性肿瘤来说,早期发现和治疗可以大大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
因此,制定并实施早诊早治实施方案对于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医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早诊早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早期筛查机制。
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定期随访等方式,对可能患有慢性疾病或恶性肿瘤的人群进行筛查,及时发现潜在疾病。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高风险人群的重点监测和筛查工作,提高早期发现疾病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早诊早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完善的诊断标准和技术规范。
通过制定统一的诊断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早期疾病的诊断准确性和一致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确保他们能够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早期疾病。
另外,早诊早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疗体系和服务网络。
通过建立多级诊疗服务网络,提高早期疾病的诊治覆盖率和便捷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早期疾病治疗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早期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最后,早诊早治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患者的宣教和健康管理。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早诊早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患者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的健康管理和指导,提高患者对早诊早治的配合度和依从性。
总之,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是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早期筛查机制、完善的诊断标准和技术规范、健全的治疗体系和服务网络,以及加强对患者的宣教和健康管理,才能真正实现早诊早治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希望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早诊早治工作,积极推动早诊早治实施方案的落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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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2〕972号
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湖南、广东、重庆、甘肃省(市)卫生厅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64号)的要求,为确保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6日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项目目标
(一)在全国9个省份的城市人群中开展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和肝癌高危人群的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每省份共完成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5万人,对1万高危人群进行癌症筛查,对每个癌种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
(二)研究和评估城市中五大高发癌症高危人群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建立并完善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努力降低城市中癌症发病率、复发率、致残率和死亡率;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找到适合城市实际情况的、投入产出比高的癌症筛查和早诊
早治技术和方案,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二、项目范围和时间
(一)项目范围。
根据卫生部和财政部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确定。
2012年项目地区包括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甘肃省等9省份,各项目省份选择1-2个中型及以上城市(城市常住人口超过50万)具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时间。
项目启动当年10月底前上报工作完成情况,次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市(区)与筛查对象选取原则。
1.确定项目市(区)。
选择工作基础好、条件和设备齐全的城市(区)作为项目点。
优先选取肿瘤登记点所在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所在地、承担过医改重大专项慢性病防控项目的市(区)或开展过相关项目或研究的市(区)。
2.确定筛查数量。
每省份每个癌种每年度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不少于1万人,筛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
如本省份有2个以上城市(区)参加该项目,应按任务量进行分配,而不按癌种进行分配。
3.确定筛查对象。
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的条件是: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年龄40-69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对评估确定为高危人群的人群开展癌症筛查。
要以社区为单位选取筛查对象,不能是单一职业人群。
(二)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1.确定省、市级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制定省、市级项目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项目实施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实施项目工作。
2.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技术执行机构协调组织街道或社区,开展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确定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名单和基本信息,项目实施前通知到人,力争人群参与率达到70%以上。
3.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
采用流行病学问卷调查方式,由调查对象在专人指导下自行填写,质控后由工作人员录入数据库,应用已开发的高危人群评估模型及其后台软件(由国家癌症中心提供),初筛出需进行筛查的高危人群,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4.筛选出的高危人群接受癌症筛查。
五类高发癌症(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的筛查方案参照卫生部疾控局《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11年版),具体技术流程按照国家癌症中心《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执行。
由具有专业化诊断和治疗能力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或具有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承担癌症筛查任务。
筛查信息整理后报国家癌症中心项目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收集的所有生物学标本按要求妥善保存,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国家癌症中心项目办公室,按照肿瘤生物样本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对筛查出的疑似癌症或癌前病变患者,建议其到具有癌症诊断和治疗水平的三级医院进行规范化诊治,指导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并开展定期随访和规范化干预管理。
6.由国内具有卫生经济学评估背景的科研专业机构指导和实施卫生经济学评估。
按照国家癌症中心印发的《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卫生经济学评价工作方案》开展五类高发癌症筛查诊治的成本核算、费用信息收集及患者和人群的生活质量评价,根据现场所获数据进行初步的成本效益分析和癌症经济负担分析。
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流行病学效果和成本效果评价及预算影响分析。
7.加强数据管理和使用,项目信息资料实行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癌症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并定期将有关结果报卫生部疾控局。
四、组织实施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卫生部疾控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医政司等相关司局检查评估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包括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参与的项目领导
组和专家组,确定项目市(区),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及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在项目正式启动前报卫生部疾控局和国家癌症中心项目办公室。
3.项目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各相关处室和单位组成的项目领导组和专家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项任务具体承担机构。
组织协调现场工作,确保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二)技术执行机构。
1.国家癌症中心是项目的国家级技术指导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组织专家制定全国技术方案和工作手册,提供技术指导,负责信息汇总和数据分析,指导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价,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项目督导评估,控制项目质量,督促执行进度。
2.各省级肿瘤防办和肿瘤医院负责制定本省份项目技术方案和现场工作手册,开展质量控制,选定筛查目标人群,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数据。
3.各市(区)级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包括组织发动、问卷调查、高危人群评估、癌症筛查以及卫生经济学评估等。
负责收集项目数据信息和生物学标本,经省级技术机构审核后报国家癌症中心。
五、经费管理
(一)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照医改重大专项要求,争取落实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中央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应按照实际高危人群评估人数、癌症筛查例数以及完成的卫生经济学评估任务,落实到每个筛查个体和承担单位。
各级项目承担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支出。
(三)各级项目承担单位要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工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处理。
(四)项目完成后,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财务等情况进行审计,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时发现的不
合理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已报账费用,要予以扣回。
六、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各环节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和工作经验。
(二)设立质控员,保证工作完成的质量。
问卷完成后需经质控员确认完整无误后方可录入数据库,筛查完成后需经质控员确认所有筛查信息完整无误后方可结束筛查,卫生经济学信息收集后需经质控员确认后方可录入数据库。
(三)项目信息需经省、市级技术执行机构逐级审核后方可报国家癌症中心项目办公室。
项目所有生物学标本需严格按技术方案处理、保存和运输,以保证其生物学质量。
(四)国家癌症中心定期派出专家工作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
项目省、市级专家组对现场工作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监督与评估
(一)卫生部疾控局会同医政司等有关司局和国家癌症中心组织专家,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各级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监督和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核心考核指标为任务完成率、高危人群检出率、筛查阳性率和早诊率。
(二)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项目督导考核方法和要求,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实施过程、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
(三)项目年度结束后,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形成总结报告报卫生部疾控局和国家癌症中心。
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市(区),国家癌症中心将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项目点资格。
附件:工作流程图(略)
附件
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