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合集下载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三一文库()〔党务公开制度〕*篇一: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汇编党务公开审批制度1、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时,实行预公开制度,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10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时公开。

2、镇党委党务公开,一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公开的初步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公开。

3、各村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党组织研究后实施,并由表及里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开。

4、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5、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落实。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一、意见收集: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单位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

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登记册》,全面记载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上墙版面制度

党务公开上墙版面制度

党务公开上墙版面制度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

有关职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

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秘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

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事项登记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

登记内容是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应与实际公开的事项在时间、范围、形式、时限、内容等方面完全一致。

第二条党务公开会议记录应准确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真实记录会议记录和有关动态。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单位:机电队目录1、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2、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3、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4、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5、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6、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7、党支部议事制度8、机电队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一、意见收集: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机电队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

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党务公开小组组长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臵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制定《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登记册》,全面记载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一、机电队党组织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机电队全体人员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机电队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机电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向党员、群众宣传机电队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四、机电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五、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

明确社区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话过程进行督查。

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公开。

三、预公开制度。

社区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进生必要的调整后再公开。

四、党务公开评议制度。

社区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下定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督促社区党组织在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和完善。

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意见收集。

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联络监督员、公开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组织报告。

二、意见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相关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局党组和上级机关党委报告。

对于能马上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在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局主要领导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及反馈制度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及反馈制度

党务预公开制度一、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二、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网站信息发布、民意访谈、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意见箱、发征求意见稿和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三、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7天;四、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五、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及反馈制度一、意见收集: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多方面的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上报领导小组组长;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局机关党支部应及时公开答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1、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采取考核和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力度;2、考核评价进行不定期督查,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3、考核评价;主要看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性、实效性,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及时到位,意见建议反馈是否及时,公开的领导体系是否健全,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公开的宣传是否到位,公开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效果群众是否满意;4、考核评价纳入党建综合考核体系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个人;第三条第三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追究、强化教育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改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促进、过错责任与惩治处罚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第四条党组织和个人违反党务公开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第五条一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第六条二未按职责要求落实党务公开职责的;第七条三应公开而未公开,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致使党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的;第八条四不按规定的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的;第九条五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或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解释说明的;第十条六其它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第十一条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纪检部门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第十二条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第十三条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十四条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第十五条四对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或建议打击报复的;第十六条五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一、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好党务公开工作,按时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二、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是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取得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和符合实际;收到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三、三、党务公开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建议,对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对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及时督查,对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要随时督查;四、四、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有关责任人通报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意见进行督办;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聘请,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单位职工、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退离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议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三、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四、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督员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五、局党务公开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调查和落实;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二、二、局党组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共同部署;三、三、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对上季度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事宜;四、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罗庄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进行公开,同时按照“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群众关心什么公开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五、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决策过程的公开,对预公开过程中群众反响大,意见不集中的决策方案,应及时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汇报,并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直至满意为止;六、对党员群众个人提出的符合公开内容的事宜,应当予以满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七、党务公开的形式应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办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办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三条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

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党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

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六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办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详细记载,建立档案。

第七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首先要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对明确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按照分发范围和发布层次,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加以公开。

党内事务首先要在党内实行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2。

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4。

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工作情况;5。

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党员纳新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7。

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采取两种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职工大会、院报、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四、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

有关重要决议、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时,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存在重大分歧时,要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定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和结果也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行公开。

二、对拟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工作责任人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报分管领导把关。

三、分管领导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主要负责人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村党务公开制度

村党务公开制度

村党务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作好党支部的工作,使党员管理达到《党章》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和促进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师镇党委的中心工作目标,结合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不断提高党支部人员的工作水平,为村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4、党费收缴情况;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村党支部改选情况;村党支部组成人员情况;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村党支部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四、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员意见建议受理反馈制度

党员意见建议受理反馈制度

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一、意见收集。

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联络监督员、公开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组织报告。

二、意见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相关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局党组和上级机关党委报告。

对于能马上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在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局主要领导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一、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负责人反馈。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或问题,监督检查人可以当面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书面检查意见、整改意见等方式,限定整改时间,提出整改要求,达到公开效果。

三、监督检查人应作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执行整改不力者,提出严肃批评教育、严节特别严重者提交纪检部门进行党纪处分。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党员向党组织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党员履行权利的一种形式,为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和认真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要高度重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注意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XXXXX常委会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以党务公开为龙头,以扩大党内民主为主线,以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干部清正、政治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全面统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形成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聚集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第三条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

把党务公开融入到XXXXX 的各项工作中去,紧紧围绕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不同观点自由争鸣的环境,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

通过及时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群众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更好地了解、支持党内活动的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修改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关于印发《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为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XX乡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九项配套制度,即:《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XX 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XX、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XX乡依申请公开制度》、《XX 乡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XX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XX乡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XX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乡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现将这九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乡委员会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社会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意见。

第二条针对具体情况和预公开内容,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三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印发征求意见表、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召开会议、企信通、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第四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第五条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2 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由本单位负责实行公开并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党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党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党员意见、建议征集反馈制度
征集党员意见、建议是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保障党员参政议政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征集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中共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二、征集内容
对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行政事务、社会事业发展、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涉及平安建设、投资环境、窗口服务以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征集途径
党员在活动中列出专题研究课题,由党支部围绕课题进行研究;党支部根据实际,选择自己认为对社区发展关系重大的课题进行调研;党员意见、建议由党支部成员收集汇总后提交党支部;个别意义重大,时效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也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提交。

四、征集程序
征集程序主要分为提出、审议、交办、答复四个过程。

五、意见反馈
党支部对于党员的意见、建议指定专人或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办理,采取三个途径反馈:
1、以书面形式向党员个人进行反馈,并抄告全体党员。

2、在社区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3、在下次党支部会议上向党员集中报告办理落实情况。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

关于印发《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为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XX 乡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九项配套制度,即:《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XX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XX乡依申请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XX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XX乡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XX 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乡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现将这九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乡委员会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社会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意见。

第二条针对具体情况和预公开内容,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三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印发征求意见表、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召开会议、企信通、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第四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

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第五条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由本单位负责实行公开并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党务公开五项制度

党务公开五项制度

齐齐哈尔市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

主要内容包括:(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党务公开网站、党务公开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党务五公开制度

党务五公开制度

蓝山县能源办党务“五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1、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2、成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3、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各成员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相关工作。

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牵头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收集处理群众的建议、意见。

5、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党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和落实处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监督工作。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为充分发挥党内外民主,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高党务公开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监督制度:1、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成党- 务公开监督小组。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本单位聘请,主要以普通党员、群众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

对本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参与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3、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5、在党务公开办公室设立意见箱,定期收集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形成人人关心公开、人人监督公开的氛围。

三、党务公开考核制度为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制定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本单位有无依照自身职责及工作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履行监督职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街道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街道党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街道党务公开意见的收集、整理、反馈事务,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收集主要通过设立党员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联络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街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

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
街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办结、落实情况,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特别对署名建议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并再次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在公开栏公布。

第七条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置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第八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