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绿地养护、保洁管理日常考核办法
考核单位:(甲方单位)考核主体:(承包单位)公园绿地养护、保洁管理日常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深入有效地实施规范化操作,强化日常监管和考核力度,现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考核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与细则实施考核。
二、考核方式1、考核采取日考核、周小结、月度督查通报的方式,做到全面、细致、合理,考核结果应公示。
2、考核采用百分制。
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1、养护绿地、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完成情况2、绿地养护标准、环境保洁标准、秩序维护、市政设施维护执行情况3、绿地、保洁、秩序、市政设施日常管理情况4、文明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和指令性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5、布置的工作和承诺养护工作的实施情况6、绿化、水面、设施保洁和秩序情况。
四、考核办法1、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下发月养护计划执行,专项工作下发书面通知。
2、书面通知及整改通知书到达规定日期必须反馈落实情况。
简报、通报(每周现场调度会)具有书面通知作用。
3、建立项目负责人信用制度,每季度按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承诺任务完成的情况评比信用度,评比结果分高、中、低三档,并加减分值,给予奖罚。
4、与分局相关部门配合不定期组织随机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记入承包人当月累计扣分中。
5、针对突发情况,紧急联系,但联系不上的,或联系后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处给予扣5分,并直接参与或指定他人处理,所用费用按市场价从承包方当月养护费扣除。
6、按季度评选最佳、最差道路和景观带,奖优罚劣,年终分数最低者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7、承包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公司下月养护管理方案,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派工、养护方案,植物长势,工人考核情况,分局安排工作完成情况,每日突发情况等工作台账,对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一天扣1分。
8、每年二月份对绿地(主要指道路)乔灌木、色块进行数量核查,十月份复查,对缺损苗木责令补植或直接从养护经费中扣除应有费用,费款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核算执行。
镇江市城市绿地养护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镇江市城市绿地养护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区绿化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江市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市绿地招标投标行为,从事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单位、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和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主管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
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受市园林局委托负责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起草年度养护招标计划和园林绿化养护招标项目的登记;(三)指导、检查、监督有关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四)负责制定养护考核标准及办法,定期实施检查考核。
第四条下列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一)市财政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10000平方米以上或年养护经费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绿地项目(不包括专类公园、苗圃);(二)已向社会进行招标养护且合同养护期限已满的项目。
第五条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实行招标单位负责制,招标单位为园林绿化设施的产权人或管理人。
第六条招标人需要进行园林绿化养护招标的,应当向市园林局申请办理项目登记。
招标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方予以登记:(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确定接收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保活期满一年(或根据施工合同养护期已满)且整改验收已合格;(二)该项目所需各项技术资料及图纸已具备;(三)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四)养护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第七条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其中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需事先征得市园林局同意,并报市财政局批准。
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相关媒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组织发布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信息,告知养护项目规模、相应条件、资质要求情况和获取招标相关资料方式等内容。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绿化养护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绿化养护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本文旨在规范绿化养护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考核目标1. 提升绿化养护质量:通过考核,促使绿化养护单位提高养护技术水平,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景观效果的持久性。
2.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促使养护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养护行为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3. 加强沟通与合作:通过考核过程,促进绿化养护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共同提升绿化养护水平的目标。
三、考核内容1. 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植物养护养护人员应熟悉不同植物的生长特点和养护需求,合理安排浇水、施肥、修剪等工作,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3.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单位应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植物的病虫害问题,保护植物的健康。
4. 绿化验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绿化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绿化质量符合要求。
五、考核标准1. 养护管理标准(1)人员管理: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的养护人员,人员数量与项目规模相匹配;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2)物资管理:养护单位应有完善的物资管理机制,确保养护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植物保护用品的配备充足。
(3)设备管理:养护单位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及时维护,确保养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2. 植物养护标准(1)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需求和天气情况,合理控制浇水的频率和用水量,避免水分过多或不足的情况。
(2)施肥:根据不同植物的营养需求,合理施用有机肥或化肥,提供植物所需的养分。
(3)修剪: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采取合适的修剪方式,保持植株的整洁和良好的枝叶结构。
3. 病虫害防治标准(1)防治措施:养护单位应对植物常见的病虫害进行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为促进×××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绿地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所有区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负责日常全面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三、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分7项,即卫生保洁、除草、绿地排水、病虫防治、绿化长势、整枝修剪、市政设施。
四、考核办法1、月度检查考核。
月度检查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①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综合执法大队、公园管理所督查人员会同养护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工作、重点地块必查,日常工作、一般地段抽查。
发现问题,现场打分、即时记录;②不定期检查,由公园管理所督查人员巡查,问题严重的及时通知管护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不定期检查打分依据。
2、直接扣款考核。
检查中,发现下列现象,直接在月度养护费中扣款。
①固定养护人数的考核。
督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养护人员人数少于固定人数,则每缺少一人,扣款500元/天.人,以此类推。
②养护问题直接扣款的考核。
如修剪树木、清理杂草不及时和树木虫害等问题,按规定扣分扣款。
3、每个季度由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考核,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年度考核排名列前五名的,下一年度招标时可优先考虑或指定地段养护。
五、考核评分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卫生保洁10分、除草15分、绿地排水5分、病虫防治8分、绿化长势32分、整枝修剪20分、市政设施10分。
2、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考核组成。
3、绿地分公园绿地(区内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最新版】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一、考核对象本评分表考核对象为:A类: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管委会);B类: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综合考核内容由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台帐资料及其它方面组成,共计七块考核内容,分值分配见下表。
考核内容分值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执法管理10台帐资料5其它方面15合计100三、评分办法(一)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道路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道路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1。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二)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河道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河道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2。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三)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公园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公园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3。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4分;(四)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市绿管站每季度组织一次季度考评,根据实际评出季度得分(百分制),评分标准详见表4。
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五)执法管理质量评分办法1、对辖区内所发生的违章占绿或毁绿现象该管未管,发现一处扣1分。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10
每一项不及时或末按计划实施扣2分
5
病虫防治
10
严重为害树木每株扣0.5分;严重为害花灌木、色
块、地被、草坪每1平方米扣0.5分
现未及时 整改的加 倍扣分
6
绿地保护
10
损坏未及时修复,每1平方米扣0.5分
7
卫生保洁
10
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每1平方米 不合格扣0.5分
绿化养护台帐
5
资料记录不全,数据缺失,一项扣1分
合计
100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1
乔木、花灌木养护
25
不合格树、死树每1株扣2分,花灌木死1株扣0.5分
2
色块、地被、草坪养护
20
不合格或集中死苗地每1平方米扣0.5分
3
除草
10
严重草荒地每平方米扣0.5分;布置限期任务末完
成扣10分
上次须整 改项目本 次考核发
4
修剪、松土、浇水、施
镇江新区城市绿地管养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受检道路名称实得分
镇江新区城市绿地管养考核标准及评分表1、乔木、灌木:(1)每次抽查20株,未按树种要求修剪、剥芽;修剪强度不当,一处扣0.25分。
截口不平,截口直径K)Cm 以上树木未涂防腐剂,一处扣0.25分; (2)发现树皮拉伤现象,有一处扣0.25分。
(3)枯枝败叶必须及时清除而未清除的,发现一处扣0.1分。
(G 因工作懈怠,拖而不决,未及时处理树线、屋矛盾,一次扣0.5分。
2、绿篱:(1)每次抽查50米,发现修剪线条缺断或不一致,合格率在90%至95%之间扣0.25分:合格率低于90%扣0.5分;(2)发现修后枝叶残存,单枝(芽)超出5cm 未剪现象一处扣0.25分; 3、球类:⑴每次抽查20株,未按要求进行留养修剪,造成球面空洞,发现•株扣0.25分。
(2)发现修后枝叶残存,单枝(芽)超出5cm 未剪现象一处扣0.25分。
4、攀援植物;⑴修剪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0∙25分。
⑵残花枯藤未清理干净,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5、地被、草坪⑴每次抽查100平方米,若发现草坪修剪高度不一致,草高>8cm 有死角,或草屑及时清除,发现一处扣0∙5分。
(2)发现草坪中的树坑、花坛遮缘切边不平的,一处扣0.25分。
园林 植物 管理 修剪剥芽1、行道树、乔木修剪剥芽:⑴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及时修剪定形,截口平整, 不拉伤树皮。
截口涂抹防腐剂。
(2)枝条分布均匀,无枯枝危膀,生长季节无异常黄叶。
(3)妥善处理树线、树屋矛盾,消除事故隐患。
(4)同条道路行道树同树种树形留养一致。
(5)根据树种确定剥芽次数及剥芽部位。
剥芽需及时,芽长不超过10cm 。
剥芽时不允许拉伤树皮。
2、灌木修剪、剥芽:(1)根据花灌木品种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剥芽(含脚 芽)o(2)无枯枝败叶,无修后枝叶残存或散落不清。
3、绿篱修剪:⑴修剪面整齐划一,目测一条线或光滑曲面。
(2)日常修剪及时到位,不脱脚,不得出现单枝(芽) 超出5cm 未剪现象。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1.提高绿化养护工作质量,保持城市绿化的良好形象;2.促进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3.掌握绿化养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4.借助考核结果,对养护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二、考核内容1.绿化养护巡查: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园林绿化、街头绿化等的定期巡查,评估巡查的频率和养护工作的完成情况。
2.绿化养护情况:对绿地内植物和地面设施的养护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植物的健康状况、发展状况以及设施的完好程度。
3.污染及卫生处理:评估绿地附近的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对垃圾的清理、污水及异味的处理等。
4.反应及处理速度:评估养护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的速度和解决问题的效果。
三、考核方式1.考核周期:根据绿化养护工作的特点,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四次。
2.考核标准: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指标,设定分值和权重,评估各项考核内容的绩效比例。
3.考核对象:对负责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养护人员、园林管理员等。
4.考核方式:采用定期巡查、综合评估和群众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示。
四、奖惩措施1.奖励:对养护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2.处罚:对养护工作不合格、效果不佳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甚至停职处分。
五、考核运行机制1.集中统一:由园林绿化部门设立考核组织,统一协调绿化养护工作的考核事项,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突出重点: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地类型的不同,设定相应的重点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覆盖。
3.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问题整改:根据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位和整改,制定长期改进计划,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之,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保障城市绿化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可以提高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形象的提升、城市居民身心健康的促进都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城市绿化的养护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保证绿化质量的同时,也需要对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以推动绿化养护工作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因此,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一、绿化养护考核办法的基本内容1、考核内容绿化养护考核应对绿化养护工作的品质、质量和服务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绿化养护工作的服务态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同时也应当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价。
2、考核方式绿化养护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养护人员的考核进行一次,不定期巡查绿化养护现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同时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为养护人员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3、考核标准绿化养护考核标准应当明确,根据工作内容,划分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绿化养护工作服务品质等多项进行量化考核。
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考核标准,以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绿化养护考核实施细则1、定期巡查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绿化养护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比如浇水、修修剪枝等问题的及时处理。
并将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为养护人员的改进提供重要依据。
2、文明服务绿化养护单位应重视文明服务,提高绿化服务的服务品质。
比如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时应该注意礼仪,尊重居民、商家和过路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要求和建议,并且能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等。
3、技术水平绿化养护人员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比如,不断学习先进的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和技能,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等。
4、安全意识绿化养护人员要注重安全意识,遵守相关的工作安全规定,确保养护工作的安全和不受伤害。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镇政办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4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镇江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确保完成全市分解下达的2009年度绿化造林任务。
二○○九年二月九日镇江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关于2009年度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08〕224号),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迅速掀起绿化造林热潮,确保完成分解下达的2009年度绿化造林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2009年度绿化造林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如下:一、考核目标2009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5.6万亩。
其中:丹阳市7.23万亩,句容市3.4万亩,扬中市0.97万亩,丹徒区2万亩,京口区0.55万亩,润州区0.55万亩,镇江新区0.9万亩。
二、考核方式在各辖市区自查统计上报面积的基础上,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绿化造林核查验收办法,由市农林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专门人员,适时对各辖市区进行造林核查验收,确定最终结果。
三、奖励标准完成市政府下达造林任务的地区,经考核后由市政府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按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总量,实施分层次奖励。
1.完成下达造林计划任务5万亩以上的地区,给予奖励120万元;2.完成下达造林计划任务2-5万亩的地区,给予奖励100万元;3.完成下达造林计划任务2万亩以下的地区,给予奖励80万元。
上述造林计划任务,含农田林网、四旁植树折算面积,不含更新造林面积。
行道树、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备注行 Nhomakorabea道
树
(1)枯死树、枯死枝处理:每株枯死树扣0.5分;每一株树木有枯死枝和枯黄枝条(松针),扣0.3分。
(2)树木倒伏:每株倒伏树木(超过15°),扣0.3分。
(3)树木补植:树木补植不及时,每发现一株扣0.3分。
(4)保护架:每株胸径5cm以上新植树未设保护架或保护架不牢固,扣0.3分。
(7)积雪清理;大雪后针叶树上的积雪未及时清理,造成树木折枝,每100株扣0.1分;公园和绿地园路及广场上的积雪在24小时内未清除的,每1000㎡扣0.1分。
行道树、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8)树木卫生:树木上有塑料袋等垃圾,每10株扣0.5分。
(9)积雪清理:大雪后针叶树上的积雪未及时清理,造成树木折枝,每100株扣0.2分。
绿
地
(1)树木:每株枯死树木,扣5分;每一株枯死枝和枯黄枝条(松针),扣0.3;每株倒伏树木(超过15°),扣0.3分;每株胸径5cm以上新植树木未设保护架或保护架不牢固,扣0.3分;冬季或早春不进行树木修剪,每10株扣0.3分;整形树木和绿篱不及时修剪,每10株或延长米扣0.3分。
(5)树木修剪:冬季或旱春不进行树木修剪,每发现10株扣0.5分。
(6)树池清理:树池内杂草丛
生,不及时修剪,每发现10株扣0.3分,树池内没有集水空间(种植土过多),每发现10株扣0.1分
(7)病虫害:树木病虫害危害株率超过5%扣0.5分;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单株虫口密度超过5头,每10株扣0.3分;刺吸式害虫每cm²2头,每10株扣0.3分。
(2)花卉:花坛内花卉不及时栽摆,每100㎡扣0.3分;花坛内死亡花卉不及时要更换,每10㎡扣0.3分;花坛内杂草不及时投出,每100㎡扣0.3分。
绿化养护考核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细则一、考核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绿化工作对于城市的美观、环保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城市绿化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绿化养护考核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考核内容1.养护任务完成情况:(1)完成养护任务的时间节点是否按要求完成;(2)是否及时处理绿化养护中的突发问题;(3)保持绿化景观的完好无损。
2.养护资金使用情况:(1)是否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支出;(2)是否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分配资金;(3)资金使用效果是否符合预期。
3.绿化养护人员管理情况:(1)绿化养护人员的数量和比例是否满足实际需要;(2)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3)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
4.绿化养护设施及工具管理情况:(1)设施和工具的使用是否正常;(2)设施和工具的保养维修是否及时有效;(3)设施和工具的更新换代是否符合需要。
5.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2)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三、考核标准1.养护任务完成情况:(1)完成养护任务的时间节点未延误且按时完成;(2)突发问题处理及时有效;(3)绿化景观无毁坏现象。
2.养护资金使用情况:(1)资金使用计划按时进行支出;(2)资金分配合理,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3)资金使用效果符合预期,提升绿化效果。
3.绿化养护人员管理情况:(1)绿化养护人员数量和比例满足实际需要;(2)绿化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积极;(3)绿化养护人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达到要求。
4.绿化养护设施及工具管理情况:(1)设施和工具使用正常,能满足养护工作需要;(2)设施和工具保养维修及时有效,延长使用寿命;(3)设施和工具更新换代按照需要进行。
5.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完善;(2)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到位。
四、考核方法1.定期组织考核人员对绿化构成现场进行考察,评估上述考核内容;2.针对每一项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和得分规则;3.考核结果以得分形式呈现,总分满分为100分。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考核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绿化养护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显得尤为必要。
二、考核目标绿化养护考核的目标是确保城市绿化景观质量,提升绿化养护工作水平,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态居住环境。
三、考核内容1.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情况考核(1) 定期检查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
(2) 检查绿化养护工作的组织架构是否合理,工作内容是否明确,养护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3) 查看绿化养护工作的档案记录,包括绿化设计方案、植物选用、养护记录等,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2. 绿化景观维护考核(1) 考核绿化景观的整体效果,包括植物健康状况、绿化面积覆盖率、景观设计与实际效果是否一致等。
(2) 检查植物养护工作,包括修剪、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等,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3) 考核绿化景观的环境和气候适应性,根据当地气候和环境条件,评估植物的适应能力,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
3. 绿化养护人员考核(1) 根据养护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技术熟练程度、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2) 评估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植物识别、疾病防治、草坪修护等方面。
(3) 考核养护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1. 实地考察法考核人员对被考核的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景观效果、养护工艺、养护人员技能等情况,并记录相关数据和问题。
2. 资料核查法考核人员通过查阅养护记录、工作计划、培训档案等资料,了解绿化养护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
3. 用户评价法针对绿化景观的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评价,以获得真实的用户反馈,进一步评估绿化养护的质量。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分值扣分标准一日常管理80分1修剪乔木:要及时剪除乔木的萌蘖枝、下垂枝、断枝、枯死枝杈。
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基本均匀和数量适宜。
灌木和造型植物:灌木、造型植物修剪规范美观;绿篱修剪必须保持3面(色块2-3面)平整饱满,直线处正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球冠植物要圆滑,无5cm以上徒长枝。
花灌木修剪及时,按时开花结果。
草坪:草坪高度控制在:(冷季型)应保持10cm以下,(暖季性)应保持6-8cm。
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及时扫尽运出。
15分不达标的,乔木扣0.2分/株,大灌木扣0.1分/株,绿篱(色块)每5平方米扣0.1分,草坪每10平方米扣0.2分。
草坪修剪面不平顺,边角有遗留,有明显草屑,每10平方米扣0.2分。
2 松土除草树木每年春夏之间松土1次,绿地内无高大杂草,阔叶杂草率低于10%。
树穴整修,草坪内树穴与绿篱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应有分隔沟。
花坛、花镜内无明显杂草10分未松土扣5分,松土未到位酌情扣1-4分。
除杂草不达标的,阔叶杂草率每高1%扣1分,高大杂草扣0.2分/处。
杂草清除后未及时清运的,扣1分/次。
树穴、绿篱等不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等无明显分隔沟的,扣0.5分/处。
花坛、花镜内有明显杂草,扣0.5分/处。
3 施肥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及时施肥,每年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2次追肥,规范操作。
施肥方法适当,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
肥料费用自行负责,肥料品种由甲方指定。
10分未施肥全扣,未按规定施肥、漏施、少施等扣1-5分。
不按规范操作,如发现肥害,扣1分/处,致使植株死亡,加倍扣分。
管养单位施肥应通知监管人员到场监督,否则扣1分/次。
4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危害率在5%以下。
发现病虫害应主动汇报,积极防治,效果明显。
农药严格按指导要求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
冬季清除树下枯枝落叶杂草,冬季树木涂白、修剪,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及有关病原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江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强化绿化养护考核工作,提高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绿化管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承担市管绿地的中标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景观维护、除草松土、修剪剥芽、浇水排涝、草花种植、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和制度管理等八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一)月度考核
按照《镇江市市管绿地绿化养护百分考核评分表》(附表一),采购人管理人员每月对养护标段进行全覆盖巡查2次以上,对各标段养护工作的实施情况和现场养护成果进行考核,记录扣分点、内容、数量,并由标段现场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原则上每月28日前完成。
(二)年度考核
每个标段全年养护月度考核总分除以养护月数得平均分。
四、考核兑现
(一)直接扣款事项及标准
1.人员管理
⑴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负责人不在养护现场或未履行请假手
续离开镇江,每人每次扣1000元。
⑵养护单位工作人员,未经上报绿化站批准,不能按要求参加绿化站组织的会议、活动,每人每次扣1000元。
⑶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无故关闭通讯设备,突发事件联系不上,次扣1000元。
⑷长期固定养护工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足额配齐,每人每次扣1000元。
⑸在巡查、考核过程中,若发现养护工人未统一着装上岗(有反光条绿色马甲:背后印有“绿化养护”,胸前印有“公司名称”),每人每次扣500元。
2.设备管理
抽查企业驻镇场所时,大型机械设备(如巡视车、水车、工程车)未按合同要求配备齐全或巡视车、水车、工程车不属于中标单位或企业法人所有,每台每次扣10000元。
3.文明养护
⑴养护工人不文明施工,导致严重后果,次扣5000元以上。
⑵绿化垃圾当天未清理干净,保洁工具随地乱放,每处每次扣1000元。
4.应对检查
⑴养护过程中,因养护不当造成养护事故,如不适时修剪、过度修剪、施肥灼伤、喷药过度、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未经上报批准擅自整改路段绿化等其他造成大面积苗木受损的,次扣2000元以上。
⑵路段出现失管现象,或近期重点管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问题,扣2000元以上。
⑶巡查过程中,水面发现明显漂浮物5处,次扣1000元。
⑷采购人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养护单位不能根据要求按时完成,次扣2000元以上。
⑸对毁绿、占绿(包括审批移植超范围施工)的行为,未在第一时间(当日17:00之前发生的需当日处置,当日17:00以后发生的需在次日12:00之前处置)内发现并制止、上报采购人及相关执法单位,次扣5000元以上。
只上报未作实质性处置的视为未有效制止毁绿、占绿行为。
⑹绿地被侵占、破坏的,未及时按要求恢复的,每次扣5000元以上。
⑺被上级领导批评、被媒体曝光及发生其他有损采购人形象的事件,经查属养护公司责任的,次扣5000元以上,养护服务期内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加倍扣款,以此类推。
⑻啄木鸟、大城管、12345等派发的整改工单,未及时按要求处理到位,次扣5000元以上,养护服务期内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加倍扣款,以此类推。
(二)每月考核得分即为本标段的月度综合得分,并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
考核分数100分,不扣养护经费;97(含)~100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0.2%;95(含)~97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0.6%;92(含)~95,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0.8%;90(含)~92,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20%;85(含)~90,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5%;85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
以某标段每个月25万养护经费举例说明,假设当月养护考核综合得分为86分,当月该标段所得养护经费为250000*(1-(3*0.2%+2*0.6%+3*0.8%+2*1.2%+4*1.5%)=218500(元),所扣经费为31500元。
(三)奖励
在合同期内,绿化养护企业在绿化养护工作中主动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且效果明显,在本市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或对绿化管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养护单位,可酌情予以加分,并颁发荣誉证书,对现场负责人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罚则
1. 养护单位连续3个月或一个合同年内累计有4个月考核分低于标准分85分的,年底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如养护单位退出管护,应及时与下一接管单位办理绿地交接手续,绿地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后交付,逾期整改不到位由接管方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原养护单位支付。
同时在合同终止日起,不得参加近两轮市管绿地绿化管护招投标。
2.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三次养护事故的,终止该标段养护合同,同时在合同终止日起,不得参加近两轮市管绿地绿化管护招标。
五、其他
(一)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养护单位因管养失当造成经济损失,经评估后进行赔偿。
(二)养护单位中标一年后方可申请更换现场负责人,申请应当提前30天提交采购人,且应当同时提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新任现场负责人人选。
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且新任现场负责人通过1个月试用期,方可更换。
试用期内,原现场负责人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离岗。
(三)对违纪或无法胜任岗位的现场负责人,采购人有权予以清退。
养护单位接到清退通知后,应当于30天内委派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人员到岗,并与原现场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
六、考核要求
(一)检查考核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深入路段现场认真巡查,巡查、检查考核记录要准确、详实,发现的问题要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存档。
(二)对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跟踪问题的整改结果。
(三)检查考核人员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与检查考核对象和管护人员有任何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