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 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对职工的薪酬进行管理和调控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它是国有企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旨在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分配。
下面将从薪酬管理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薪酬管理的目标1.公平公正: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
要根据职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责任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薪酬报酬。
2.激励职工: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要能够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给予合理的薪酬激励,使职工产生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
3.稳定团队: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要能够稳定团队,避免员工流失,提高团队的士气和凝聚力,增强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二、薪酬管理的原则1.绩效导向:薪酬的分配应该与职工的绩效表现相关联,根据职工的工作贡献和绩效水平给予不同的奖励和报酬。
2.竞争激励:薪酬管理要与市场上相似岗位的薪酬水平相接轨,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3.公开透明:薪酬管理要公开透明,职工对薪酬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有所了解,提高职工对薪酬分配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合理合法:薪酬管理要依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三、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1.岗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的性质、技能要求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底薪水平。
2.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职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价,根据绩效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3.福利待遇管理:国有企业应提供相应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及节日福利、带薪休假等,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
4.职业发展和培训:国有企业应关注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通过提高职工的技能和能力,提高薪酬水平。
5.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薪酬的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出现不合理和不稳定的薪酬变动。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导语:国有企业的薪酬都是很高的,所有有很多的人都会想要在国有企业任职,然而很多的人都不知道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
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
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
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薪酬总额的确定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完成目标、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四)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月或季度支付。
(五)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按年或项目支付。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四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岗位价值、员工贡献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津贴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七条员工薪酬按月支付,每月底前发放。
第八条员工薪酬发放时,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调整、支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程序。
第十条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
第十一条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制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殊情况第十四条对于因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劳动条件艰苦的岗位,可适当提高其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第十五条对于因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可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旨在为国企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管理制度的概述1.1 薪酬管理制度的定义薪酬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为了合理地组织、管理、维护和调动员工队伍所设计的一种制度。
它是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旨在定义员工的薪资及相关补贴、福利、奖励、惩罚等制度。
1.2 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稳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员工的薪资待遇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管理水平,也是维护良好人才队伍的关键之一。
1.3 薪酬管理制度的作用(1)激励管理通过薪酬管理制度,可以设定员工的薪资制度、提高员工的薪酬水平和增加奖励制度等措施,以激励员工创新、提高生产效益、为企业创造价值。
(2)满足员工需求薪酬管理制度不仅仅提供了稳定的工资收入,还包括了各种补贴、福利、奖励、惩罚等制度,能够满足员工生活、学习、发展等多方面的需求。
(3)稳定企业管理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薪资制度的设定、人力资源的管理等措施引导员工逐渐适应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1.4 薪酬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员工的需求,维护公司的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要考虑行业的特殊性,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 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2.1 薪资薪资是企业为员工支付的报酬,通常采用薪资带薪资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两种形式。
(1)薪资带薪资制度薪资带薪资制度通常指定一定的基本工资,再加上一些津贴等。
该制度适用于大多数员工,但不能很好地激励高绩效员工。
(2)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基于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奖励,通常通过设置技术等级、经验等级等标准,来确定不同等级员工的薪酬标准。
2.2 补贴补贴包括了餐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不同的需求或工作地点制定不同的补贴政策,以减轻员工负担。
2.3 福利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非货币形式的报酬,如健康保险、休假、补充医疗、养老金等,可以提高薪酬的吸引力和员工的幸福指数,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一、薪酬管理目标1.合理制定薪酬体系,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2.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绩效;3.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机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薪酬体系设计1.薪酬总体结构薪酬总体结构应根据企业特点、业务模式和员工需求而制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基本工资制度基本工资制度应按岗位等级划分,根据员工的职责、能力和经验等因素确定工资水平。
3.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应考核员工在工作任务、质量和效率方面的表现,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4.奖金制度奖金制度应设立多种奖金形式,包括年度奖、季度奖、项目奖等,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
5.津贴和补贴制度津贴和补贴制度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特殊贡献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以补充员工的实际收入。
三、薪酬分配程序1.资金预算企业应制定年度薪酬预算,包括总预算和部门预算,确保薪酬支出与企业财务状况和业绩相匹配。
2.绩效评估企业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工作目标,定期评估员工的绩效,确定绩效得分和相应的薪酬调整。
3.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可以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通胀率、市场行情和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确定。
涉及到涨薪和晋升的岗位,还需要考虑工作经验、能力提升和学历等因素。
4.审批程序薪酬调整应经过层层审批,包括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上级领导等。
四、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和歧视任何人。
2.价值导向原则薪酬管理应根据员工的价值贡献而确定,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3.差异化原则薪酬管理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岗位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给予不同的薪酬待遇。
4.激励机制原则薪酬管理应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薪酬管理措施1.员工薪酬公示企业应公示员工的薪酬构成和薪酬调整原则,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开透明。
2.奖惩机制企业应设立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对员工薪资进行科学、公平、合理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政策。
一、薪酬管理目标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而提升企业整体效益和员工素质。
二、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薪酬管理要公平合理,不能有不合理的差距。
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薪酬标准和核定薪酬水平。
2.激励原则:薪酬管理要通过设计激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3.灵活原则:薪酬管理要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组织发展需要。
4.能力原则:薪酬管理要根据员工的能力、贡献和岗位要求进行差异化管理,激励优秀员工,提供发展空间。
三、薪酬管理机制1.薪酬体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来确定薪酬水平。
要注重技能和学历等因素,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
2.薪酬调整: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和员工绩效表现,进行薪酬调整。
要进行公正公开的绩效考核,将员工薪酬与绩效直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
3.绩效激励:通过绩效考核,实行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金或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薪酬福利:除了基本薪资,还要提供一些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假等,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幸福感。
5.培训发展: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发展机会,通过提升员工的技能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其薪酬水平。
四、薪酬管理的实施1.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机制,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和操作程序,确保薪酬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制定薪酬标准: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薪酬水平标准,保证岗位间和层级间的合理薪酬差距。
3.进行薪酬调查: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内的薪酬水平,为制定薪酬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4.实施薪酬管理:通过科学的薪酬调整,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绩效和企业整体效益。
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
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制定了《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资委直属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应当公平公正,依据员工的工作职责、绩效贡献、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2. 激励激励原则:薪酬应当与员工的绩效挂钩,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3. 稳定长期原则:薪酬应当考虑企业经济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保持稳定性和长期性。
4. 透明公开原则:薪酬政策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清楚自己的薪酬来源和构成。
四、薪酬管理程序1. 薪酬构成: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组成,根据员工职级、工作性质和绩效表现等因素确定。
2. 薪酬调整:国资委将根据企业业绩、市场情况和国家政策等因素,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3. 绩效考核:国资委将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4. 薪酬激励:国资委将设立多种激励机制,包括年度奖金、优秀员工奖励、晋升加薪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薪酬管理监督国资委将建立薪酬管理监督机制,监督企业薪酬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解决纠纷,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六、其他规定1. 国资委将不定期对企业薪酬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指导企业合理设置薪酬水平。
2. 国资委将组织开展薪酬管理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其他与国资委薪酬政策相关的事项,由国资委负责解释和决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的国资委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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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范薪酬分配,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薪酬分配。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水平,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公开。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薪酬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合理和透明可控。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薪酬分配效率。
第二章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成正比,根据岗位和职责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二)公平公正原则。
薪酬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歧视性薪酬待遇,要充分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和贡献。
(三)绩效考核原则。
薪酬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激励奖惩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奉献和业绩挂钩,积极引导员工向优秀方向发展,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
(五)合理结构原则。
薪酬结构应当科学合理,兼顾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适合自己的薪酬管理原则,并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方式第十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程序与方式。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实施薪酬管理工作,明确薪酬管理的分工和责任。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一般员工层级.第六条薪酬模式公司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第三章薪酬结构和水平第七条薪酬结构一我公司班子成员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三个薪酬单元组成.基薪是高管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金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的绩效薪金倍数乘以基薪.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负责管理.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助层级由我公司参考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我公司中层员工中层员工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岗位标准年薪.年薪制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三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实施岗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岗位标准工资,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第八条薪酬结构项目一总薪酬员工薪酬在广义上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间接薪酬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了员工在公司获得的总薪酬.其中:固定薪酬是指公司每个月按照固定标准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副食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浮动薪酬是指根据员工业绩完成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按照月、季、年考核发放的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间接薪酬是指公司可用货币化进行衡量的福利,公积金、商业补充保险等.第九条薪酬水平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按月发放的基本收入,是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岗位价值的体现,基本工资按照岗位职级设定,岗位越高,基本工资越高.基本工资按月度考勤结果发放,员工满勤时的基本工资为员工标准基本工资.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差异体现了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差异,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员工考核结果为时的绩效工资为员工标准绩效工资.我公司本部各职级员工的绩效考核办法另行下文.员工的年度基本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构成了员工的年度标准薪酬.三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金额及比例根据员工绩效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力,岗位职级越高影响越大,浮动工资比例越高的原则,确定不同层级员工月基本工资金额及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具体见下表根据我公司薪酬管理和激励政策的需要,对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可做适当调整.四薪酬标准1、员工年度标准薪酬按有竞争力的薪酬策略,按同规模、同行业、同岗位劳动力市场价位中位数,确定本部薪酬标准中位值.其中:我公司高管层级员工由集团确定薪酬标准;其他层级员工按宽带薪酬理念,每个职级员工的薪酬为一个区间,区间内设置若干档,职级越低档差越小,级别越高档差越大;相邻职级之间的薪酬标准有一定的重合.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固定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具体见下表:工龄工资以查档的方式确定,从参加工作起开始计算包括部队服役;每年的一月份为工龄工资调整时间,按自然年度调整.3、福利津贴福利津贴构成员工的间接薪酬,是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国家法定性津贴、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和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有关补助.国家法定性津贴按国家的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补助,按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技术职称津贴当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代表其达到了对应职称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能力,当员工所从事的岗位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要求与职称一致时,对于处长以下不包含处在员工给予技术职称津贴含注册专业证书.技术职称津贴暂不执行,待我公司职称制度等有关文件下发后,确定执行时间.5、年终效益奖励我公司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利润总额,可以发年终效益奖励.处长及以下级别员工发放0-3个月的月度标准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作为年终效益奖具体发放月数,由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中层年终效益奖励政策视情况另行制定.第四章薪酬运作管理第十条入职员工薪酬水平的确定1.岗位级别的确定人力资源部综合新入职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个人能力、市场价位及岗位匹配程度确定其岗位职级.2.岗位工资水平的确定以确定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区间的某一档为起薪点,依据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胜利力模型要求,结合员工的综合资历、行业稀缺性、内部同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在综合平衡后确定员工入职之后的工资水平.第十一条现有员工薪酬套档按目前的薪酬水平,在考评的基础上,各层级员工原则上就高套档,对于目前薪酬水平与个人能力、经验、知识水平以及内外部薪酬差距相差比较大的员工,在经部门分及分管领导的提议下,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审批后向更高档级调整.第十二条特殊人员薪酬特殊人员指的是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借调人员、交流人员、外派人员、劳务人员等员工.一试用期薪酬新招聘入职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约定试用期.为吸引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进入我公司,创造有竞争力的吸引人才的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薪酬按以下办法执行: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薪酬按100%发放根据管理需要可进行调整;处级及以下人员试用期薪酬按80%发放.试用期人员福利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实习生为培养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司工作,公司选择一些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生在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后,每月给予800元/月的实习津贴和餐补.(三)借调人员借调指临时抽调到我公司本部工作的下属企业人员,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按借调前标准保持不变在原单位发放,福利津贴由我公司本级发放,原单位停止发放.(四)交流人员以人才培养、锻炼、熟悉企业情况为目的或短期支援企业某项工作任务的本部工作人员,交流到下属企业的,人事关系在我公司本部,薪酬、福利在本部保持不变.(五)外派人员由我公司本部外派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为我公司外派员工,人事关系保留在我公司本部.派遣人员,薪酬、福利津贴按外派公司的标准执行,在本部发生的保险公积金由下属公司承担,年末统一结算.因个人或工作需要,已与我公司本部解除劳动关系并与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属于我公司外派人员.(六)劳务人员我公司本部的专职司机、清洁工及安保人员等后勤服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的,薪酬标准按协议执行.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薪酬一新录用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计发薪酬;我公司内部岗位异动的员工,15日前正式宣布或文件下发的,从月初调整,15日后宣布的,从月末调整薪酬.离职员工从离职审批之日起停发薪酬,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按服务月数,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年薪.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二事假工资员工休事假,每月事假超过一天的,需计扣工资,事假扣款=月薪酬/月计薪天数/8事假时数.月薪酬指全部货币化薪酬请事假累计一个月,年终效益奖金按应发金额减发20%,两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三病假工资1、短期病休,按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15以内不扣.病假扣款=月绩效标准工资/月计薪天数病假扣款天数50%2、长期病休,指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两个月以上,医疗期内给予员工病休待遇,支付病假工资及“医疗救济费”.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及医的,按北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包含由个人承担的保险、公积金等.在医疗期内病休两个月,年终效益奖励减发20%,四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年度病休超出医疗期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四带薪休假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哺乳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看护假、丧假等为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按正常出勤发放薪酬与福利;五离岗培训员工员工公派进修、脱产培训连续离岗超过三个月,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培训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无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按实际在岗的时间进行调整.其它事项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办法及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员工自费脱产培训学习期间,自批准之日起停发薪酬,法定社会保险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公司统一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六离职人员1、正常离职的人员,一般员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后按正常的发放周期发放;部门副主任以上年薪人员,绩效年薪在年底考核后发放.正常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和其他薪酬待遇.2、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或表现不佳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负面影响,被劝退或辞退人员,只发放在岗期间的固定工资,取消自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之日起的所有剩余绩效工资、奖金.七员工因公负伤,其工资待遇按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员工被有关部门拘留、收容、审查,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1个月之内,按事假处理;超过1个月的,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生活费.九工资中扣除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其它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扣款项目.第十四条薪酬调整一整体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进行整体调薪,其标准最终由董事会确定:1、公司经营效益发生重大变化;2、社会物价水平显着提高或降低;3、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与工资行情发生重大变化;二岗位变动调薪岗位变动后,按变动后的岗位调整薪酬标准.1、员工在本职系内职务晋升或平调,岗位工资依据就近就高原则进行调整;员工在本职系内降职,岗位工资依据就近就低原则调整.2、员工在职系之间的岗位变动,按新岗位的任职资格确定其在新职系中的职级,并在新职系中晋升.3、员工身兼多个岗位的工作时,薪酬按主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另外给予相应的兼职津贴.兼职津贴体现在员工年终效益奖励中,或通过适当提高主岗位的考核系数体现,主岗位考核系数提高幅度参考对兼职岗位的业绩考核结果执行;4、副职主持工作时,薪酬标准在本级内上调一档执行;不再主持工作时,薪酬标准调整回原标准.三绩效考核调整员工按年终综合考核评级结果,每年有一次绩效调薪.绩效考核结果,需要强制分布并控制各考核结果的比例,具体控制比例如下表可根据薪酬策略调整比例:连续两年年度绩效综合考核为C基本称职或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称职,可以调整其岗位及降低其薪酬,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为A 优秀,在同职级内上调一个档级;年度考核结果为S卓越,在同职级内上调两个档级.本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另行下文.四个别审批调整1、有特殊功劳表现;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第十五条薪酬支付一支付时间1、公司最迟在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基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2、实行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参考国资委有关规定,在每年年末在绩效考核后,一次性预发年绩效考核工资的80%,余下年绩效考核工资的20%部分,在次年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一次性发放.二支付形式所有正式员工的薪酬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第十六条薪酬保密员工个人薪酬信息是公司机密,公司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实施后,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自行废止.第十八条员工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18年 1 月1日起试行。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属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国资发〔2016〕88号)文件、《××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一年期(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特聘人员,以及其他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执行市场化薪酬。
已达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的员工,除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继续留用者外,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退出企业,享受养老金,不再适用本制度。
在职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退出企业,不再适用本制度(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体系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三条薪资结构。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由区委、区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委派和任命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其薪酬待遇按照《××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员工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保险福利、年终奖金组成。
薪酬福利构成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固定浮动工龄工资固定保险福利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固定固定奖励部分年终奖金浮动(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以岗位为基础,根据岗位职责、岗位性质结合员工个人能力水平而设定的基本报酬,同时也是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应得的基本报酬。
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分为五级,基本工资标准(税前实发)在职务级别的根蒂根基上肯定:1、企业员工薪级共分五级,基本工资明细如下:一级8100二级5670三级四级9-4535五级2903-3628注:(1)一级为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由人社部门审批;(2)一、二级级间比例为0.7,特殊及专业人才原则上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超过二级标准;(3)二、三、四、五级级间比例为0.8-0.9之间。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薪酬结构,提高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性,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国有企业员工,包括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推动企业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薪酬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对薪酬管理制度的认识,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薪酬水平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薪酬总额。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岗位的重要性、难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水平调查制度,定期对内外部同行业企业薪酬水平进行比较,合理调整薪酬水平。
第九条国有企业薪酬水平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并及时向员工公示。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晋升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与薪酬晋升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津贴等。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的基本薪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与薪酬挂钩。
具体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当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并及时公示。
第十五条津贴的发放应当具有明确的依据和资格条件,并及时公示。
第四章薪酬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参与和监督薪酬管理。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薪酬纠纷。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向员工提供薪酬相关的信息,包括薪酬水平、薪酬结构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二条薪酬构成1.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
2. 基本工资:员工按照其岗位级别和工作职责确定基本工资。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4.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特殊津贴等。
5. 奖金:设立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奖励制度。
6. 福利:提供员工各类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薪酬调整1. 薪酬调整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经济状况等因素,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2. 调薪程序:薪酬调整应当经过综合评估,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四条绩效考核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周期:设定绩效考核周期,进行定期考核。
第五条绩效奖励1.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励,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
2. 对绩效突出的员工可采取个别奖励措施。
第四章管理与执行第六条薪酬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执行和监督。
2. 相关部门配合,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七条薪酬调查1. 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薪酬调整。
2. 薪酬调查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 本制度的修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日期。
国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国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活中,⼤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国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国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适⽤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
第⼆条薪酬⽀付要素 公司薪酬⽀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绩效、员⼯能⼒素质、同地区同⾏业市场薪酬⽔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层员⼯: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公司各部门⼀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操作⼯、见习⼯等。
公司的各级员⼯分为⼆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政⼈事部、财务部、物流中⼼、采购部的员⼯。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
第⼆章薪酬元素 第⼀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资。
(⼆)绩效薪酬:包括⽉度奖⾦、年终奖⾦、效益奖⾦。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岗多薪的⽅式体现职位和个⼈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外部市场薪资⽔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度奖⾦ ⽉度奖⾦是根据对⾮经营部门员⼯⽉度绩效的评定,以⽉度绩效⼯资的⽅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 年终奖是员⼯通过努⼒⽽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可以⽉为周期,也可以项⽬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素质突出的员⼯,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培训学习的员⼯,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补助; 第⼋条特殊奖⾦ 特殊奖⾦的⽬的在于对员⼯个⼈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觉地关⼼公司的发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合理分配薪酬福利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标是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益。
首先,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
这意味着薪酬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能力和表现来进行评估和分配,避免任人唯亲和任意性。
同时,该制度应该定期进行薪酬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员工能力的提升。
其次,薪酬管理制度应该注重激励机制的设计。
国有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不同的激励政策,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可以包括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多种形式,旨在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付出得到公正回报,从而增强他们的工作动力。
此外,薪酬管理制度还应该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
国有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使他们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提升机会。
同时,该制度还应该设立晋升和加薪的标准和条件,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激发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动力。
在实施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时,还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业绩指标,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同时,应该通过定期
的绩效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为薪酬分配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在对于员工进行薪酬管理方面跟私有企业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有哪些原则呢?以下是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xxx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所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所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
(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构成和确定办法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国企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
2. 激励原则:薪酬体系能够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可行原则:薪酬制度应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相适应。
4.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生活水平确定,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量和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 津贴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贡献度确定。
2. 奖金按年度或项目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生活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
2. 定期调整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1. 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
2. 特殊调整可随时进行。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十三条薪酬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及时、准确。
第十四条薪酬支付时间:1.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按月支付。
2. 绩效工资、奖金按月或项目支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企业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2023年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三篇)
2023年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三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受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妙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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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方法篇一a.试用员工工资待遇(三个月)1.底薪1800元/月,当月任务:必需当月销售飞马仕节油器6个;2.当月完成销售数量在2个的,工资待遇为:1000元;3,当月本人业绩量超过6个,超额部分金额×5%作为嘉奖4、当月无业绩的,公司给付基本生活费450元(含交通费5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5,试用员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费岗前培训课程,合格者正式上岗。
b.正式员工工资待遇(取消底薪制)1,当月个人零售额×15% = 当月工资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奖金3000元。
3,当月享有交通费10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4,享受公司三天的(职业主管成长和初级讲师)培训班d.业务主任津贴1,享有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2,增加提成:当月本人直辖团队累计业绩(包括本人业绩)×3%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150元,交通费补贴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经理人成长和中级讲师)培训班e,业务经理津贴1.享有正式员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2.在晋升主任后的1-3个月内,直接或间接育成二个以上营业组,当月各小组累计业绩×2%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200元,交通费补贴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高级经理人成长和高级讲师)培训班f. 奖金安排是指公司业务部当月销售额×2%的基金,公司以当月各级业务人员排名前3名分别赐予(奖金)或奖品,详细安排作如下规定:第一名:奖基金总额的50%,其次名:奖基金总额的30%,第三名:奖基金总额的20%,g,半年度旅游奖金:是指公司营销部当月销售额×1%的基金,经过半年的业绩累计,员工在公司工作6 个月以上的,个人业绩排名公司前三名的员工,第一名:50%,其次名:30%,第三名:20%赐予奖金二.各级员工的定级1.业务员是指:年满2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持有高中以上的学历,经公司正式录用和接受公司三天的新人岗前培训,详细要求是:填写个人求职表一份,二张二寸无冠照片和一张五寸生活照片,并供应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试用期内个人业绩当月不得低于1360元(二个节油器)。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对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的管理和分配进行规范的制度。
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性质和社会责任,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职工权益、提高企业效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薪酬制定、薪酬结构、薪酬分配和薪酬激励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在制定薪酬政策时,要依据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行业平均水平以及职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同时,要充分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选举、公开透明的方式确保薪酬政策的公众化和公正性。
其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应根据国有企业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类,不同岗位之间的薪酬差异要与职责和贡献成果相符合。
同时,要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职工生活费用、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第三,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薪酬提升、职务晋升或股权激励等,以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同时,要加强培训和发展机会的提供,帮助职工提升自身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要加强监督和调查。
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对薪酬分配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薪酬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性。
同时,要加强对薪酬分配情况的监督和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定、平衡合理的薪酬结构、公正合理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同时,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调查,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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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一般员工层级。
第六条薪酬模式公司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
第三章薪酬结构和水平第七条薪酬结构(一)我公司班子成员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三个薪酬单元组成。
基薪是高管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金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的绩效薪金倍数乘以基薪。
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负责管理。
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助层级由我公司参考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我公司中层员工中层员工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岗位标准年薪。
年薪制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
(三)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实施岗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岗位标准工资,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
第八条薪酬结构项目(一)总薪酬员工薪酬在广义上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间接薪酬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了员工在公司获得的总薪酬。
其中:固定薪酬是指公司每个月按照固定标准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副食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浮动薪酬是指根据员工业绩完成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按照月、季、年考核发放的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
间接薪酬是指公司可用货币化进行衡量的福利,公积金、商业补充保险等。
第九条薪酬水平(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按月发放的基本收入,是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岗位价值的体现,基本工资按照岗位职级设定,岗位越高,基本工资越高。
基本工资按月度考勤结果发放,员工满勤时的基本工资为员工标准基本工资。
(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差异体现了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差异,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员工考核结果为时的绩效工资为员工标准绩效工资。
我公司本部各职级员工的绩效考核办法另行下文。
员工的年度基本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构成了员工的年度标准薪酬。
(三)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金额及比例根据员工绩效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力,岗位职级越高影响越大,浮动工资比例越高的原则,确定不同层级员工月基本工资金额及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具体见下表(根据我公司薪酬管理和激励政策的需要,对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可做适当调整)。
(四)薪酬标准1、员工年度标准薪酬按有竞争力的薪酬策略,按同规模、同行业、同岗位劳动力市场价位中位数,确定本部薪酬标准中位值。
其中:我公司高管层级员工由集团确定薪酬标准;其他层级员工按宽带薪酬理念,每个职级员工的薪酬为一个区间,区间内设置若干档,职级越低档差越小,级别越高档差越大;相邻职级之间的薪酬标准有一定的重合。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固定工资。
工龄工资标准,具体见下表:工龄工资以查档的方式确定,从参加工作起开始计算(包括部队服役);每年的一月份为工龄工资调整时间,按自然年度调整。
3、福利津贴福利津贴构成员工的间接薪酬,是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国家法定性津贴、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和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有关补助。
国家法定性津贴按国家的有关文件执行。
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补助,按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技术职称津贴当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代表其达到了对应职称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能力,当员工所从事的岗位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要求与职称一致时,对于处长以下(不包含处在)员工给予技术职称津贴(含注册专业证书)。
技术职称津贴暂不执行,待我公司职称制度等有关文件下发后,确定执行时间。
5、年终效益奖励我公司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利润总额,可以发年终效益奖励。
处长及以下级别员工发放0-3个月的月度标准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作为年终效益奖(具体发放月数,由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中层年终效益奖励政策视情况另行制定。
第四章薪酬运作管理第十条入职员工薪酬水平的确定1.岗位级别的确定人力资源部综合新入职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个人能力、市场价位及岗位匹配程度确定其岗位职级。
2.岗位工资水平的确定以确定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区间的某一档为起薪点,依据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胜利力模型)要求,结合员工的综合资历、行业稀缺性、内部同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在综合平衡后确定员工入职之后的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现有员工薪酬套档按目前的薪酬水平,在考评的基础上,各层级员工原则上就高套档,对于目前薪酬水平与个人能力、经验、知识水平以及内外部薪酬差距相差比较大的员工,在经部门分及分管领导的提议下,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审批后向更高档级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人员薪酬特殊人员指的是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借调人员、交流人员、外派人员、劳务人员等员工。
(一)试用期薪酬新招聘入职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为吸引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进入我公司,创造有竞争力的吸引人才的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薪酬按以下办法执行: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薪酬按100%发放(根据管理需要可进行调整);处级及以下人员试用期薪酬按80%发放。
试用期人员福利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习生为培养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司工作,公司选择一些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实习。
实习生在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后,每月给予800元/月的实习津贴和餐补。
(三)借调人员借调指临时抽调到我公司本部工作的下属企业人员,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按借调前标准保持不变在原单位发放,福利津贴由我公司本级发放,原单位停止发放。
(四)交流人员以人才培养、锻炼、熟悉企业情况为目的或短期支援企业某项工作任务的本部工作人员,交流到下属企业的,人事关系在我公司本部,薪酬、福利在本部保持不变。
(五)外派人员由我公司本部外派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为我公司外派员工,人事关系保留在我公司本部。
派遣人员,薪酬、福利津贴按外派公司的标准执行,在本部发生的保险公积金由下属公司承担,年末统一结算。
因个人或工作需要,已与我公司本部解除劳动关系并与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属于我公司外派人员。
(六)劳务人员我公司本部的专职司机、清洁工及安保人员等后勤服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的,薪酬标准按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薪酬(一)新录用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计发薪酬;我公司内部岗位异动的员工,15日前正式宣布或文件下发的,从月初调整,15日后宣布的,从月末调整薪酬。
离职员工从离职审批之日起停发薪酬,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按服务月数,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年薪。
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
(二)事假工资员工休事假,每月事假超过一天的,需计扣工资,事假扣款=(月薪酬/月计薪天数/8)*事假时数。
(月薪酬指全部货币化薪酬)请事假累计一个月,年终效益奖金按应发金额减发20%,两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
(三)病假工资1、短期病休,按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15以内不扣)。
病假扣款=(月绩效标准工资/月计薪天数)*病假扣款天数*50%2、长期病休,指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两个月以上,医疗期内给予员工病休待遇,支付病假工资及“医疗救济费”。
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及医疗救济费金额见下表:的,按北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包含由个人承担的保险、公积金等)。
在医疗期内病休两个月,年终效益奖励减发20%,四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年度病休超出医疗期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
(四)带薪休假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哺乳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看护假、丧假等为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按正常出勤发放薪酬与福利;(五)离岗培训员工员工公派进修、脱产培训连续离岗超过三个月,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培训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无绩效工资。
年终效益奖按实际在岗的时间进行调整。
其它事项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办法及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
员工自费脱产培训学习期间,自批准之日起停发薪酬,法定社会保险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公司统一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离职人员1、正常离职的人员,一般员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后按正常的发放周期发放;部门副主任以上年薪人员,绩效年薪在年底考核后发放。
正常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和其他薪酬待遇。
2、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或表现不佳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负面影响,被劝退或辞退人员,只发放在岗期间的固定工资,取消自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之日起的所有剩余绩效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