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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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审议决策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担保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担保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对审批担保业务起智力支持作用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评审会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履行职责。

凡属于评审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评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职责和议事范围第四条评审会的主要职责是:(1)审议职责范围内的银行贷款、承兑汇票担保等有关事项;(2)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评审会审议的各类担保事项和限制性条件。

第五条审议范围(1)审议申请人要求给予提供银行贷款、承兑汇票担保等有关事项;(2)审议经本公司评审会审议通过的银行贷款、承兑汇票担保业务,执行情况和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评审会委员共5人,设主任委员1名,由总经理担任,其它委员由公司担保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各1名、董事1名、监事1名组成,公司业务部经办人、财务部负责人、记录人员列席评审会。

第七条评审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评审会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八条评审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受理本公司业务部上报评审会审议的审查报告等材料,并审查其是否规范;负责提前将提请审议的担保事项提交评审会各委员;(2)提请召开评审会会议,核实参会委员资格,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是否全部到达,组织当场投票表决;(3)负责会议纪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评审会决议书;(4)负责对评审会审议的各项担保事项的资料及有关文件的保存及归档;(5)协调和落实评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评审会委员为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1)了解询问需经评审会审议的申请人情况及反担保人情况;(2)对提交评审会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3)对改进评审会工作提出建议;(4)对评审会审议的事项享有表决权;(5)对经评审会审议的担保事项落实情况享有知情权。

第十条评审会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出席评审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2)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担保政策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评审会审议的事项不得泄露;(4)在评审会决议书上签字。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贷后管理的核心,要严格控制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审批会议也是银行客户与银行之间沟通的桥梁。

为了规范银行贷款审批会议,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定了以下规程:一、参会成员1.1 审批会议由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分管领导任命并组成。

主席和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1.2 参会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向贷款客户发放贷款。

1.3 应根据处理的贷款种类和审核要求确定参会人数,并确定具体的审核环节。

如需请客户到场,应提前通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二、会议程序2.1 会议时间和地点由主席确定,材料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并由秘书宣读文件。

2.2 会议从正式开始到结束时间应当按时严格遵守程序,不能议程完成而超时。

2.3 审批会议应先对出席成员进行注册,并查验贷款申请文件、审核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备。

2.4 审批会议应仔细检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核报告等,并确定贷款申请是否符合银行的会议参考标准。

2.5 会议应当听取贷款客户的情况说明,了解贷款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同时,要注意保护贷款客户隐私。

2.6 会议应当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讨论并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

如改动、调整或拒绝等处理方式,需作出明确说明,并由主席进行公告。

2.7 主席应查看审批结果,并向贷款客户和银行全体员工进行说明。

同时,应建立审核结果统计表,并向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发放。

三、会议记录和保密3.1 审批会议应按照规范程序记录,审批结果应存入银行贷后管理资料库中。

3.2 审批记录应予以保密,要求委员会成员遵守严格保密的工作要求,未经贷款客户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贷款客户的信息。

3.3 对违反保密标准以及贷款申请的作假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给予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理。

四、违规处理4.1 本规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未经参会成员同意擅自将会议记录提供给其他人员、泄露银行商业秘密、帮助贷款客户进行诈骗等。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文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文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文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

第三条设立担保机构需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

担保机构经注册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鼓励担保机构采取公司形式。

目前难以采用公司形式的担保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组为公司。

第五条担保机构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担保机构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六条担保机构应为受托运作的担保基金设立专门账户,并将担保基金业务与担保机构自身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七条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第八条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结构部门设置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经营,制定经营战略计划并分解实施,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保证公司健康高效运作。

担保业务部:负责各项贷款担保业务及担保延伸业务的开展,对融资担保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论证、控制风险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业务品种的风险管理工作,从完整性和安全性两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机构审核并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公司保后跟踪管理和追偿,建立法务处理机制,承担公司业务品种的开发。

评审委员会:评审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周定期召开一次项目评审会,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意见.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工作流程及各项财务制度,合理控制预算费用,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分析信息依据.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后勤服务、法务操作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及制度并贯彻执行,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满足,组织策划公司的培训和各项活动,统筹协调公司内外各种关系,为公司决策层和各部门提供资源支持和保证。

内部组织结构图业务规划风险评审预算管理人事管理市场开拓资产评估资金管理行政管理项目受理反担保落实报表操作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查涉险管理财务核算业务核算过程管理财务分析业务稽核业务统计法务操作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岗位职责1.主持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协助董事长完成公司的年度担保经营目标,并负责打造担保类核心业务;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4.负责按照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推动担保业务达成;5.深入了解本行业动态,对担保业务发展进行预测,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打造高绩效的营销团队,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担保产品,构建有效的营销渠道,合作平台搭建与维护,保证担保业务的持续增长;6.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资金运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7.负责担保业务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成员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审,对最终目标的达成结果负责;8.主持公司担保业务经营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经营事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管理决策调整,报送董事长审批;9.定期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公司担保业务运营状况报告和工作计划;10.向公司董事长提交担保业务所属部门负责人的任用、薪酬、待遇以及解聘建议,按决策程序实施决策;11.对担保业务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对各部门经理的工作进行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等管理,签发与其职责权限相对应的业务文件;12.内部协调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13.外部协调相关政府、银行、行业协会、合作伙伴等联系协调工作。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操作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操作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操作办法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提供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务能力、信用记录以及抵押担保方面存在不足,他们往往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问题,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的设立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职责1. 目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降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发展,并推动经济增长。

2. 职责:a) 评估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确认是否满足贷款条件;b) 审查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c) 审查中小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市场前景,评估其还款能力;d) 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政策和操作准则;e) 确定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f) 监督已担保贷款的还款情况。

三、委员会组成1. 主席:由贷款担保机构的代表担任,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方利益。

2. 委员:由各相关部门、银行、企业代表等组成,全体委员应具备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和经验。

四、评审流程1. 申请:中小企业向贷款担保机构递交贷款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2. 初步评估:贷款担保机构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评估,确认基本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

3. 审查:贷款担保委员会对初步评估合格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包括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经营计划等方面。

4. 评审:委员会开展全体评审讨论,根据评估结果综合判断是否担保申请。

5. 担保决策: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担保申请,并确定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

6. 监督与管理:对已担保的贷款进行定期监督和管理,包括还款情况的跟踪和风险控制。

五、评审标准1. 财务状况:评估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析财务健康状况和盈利能力。

2. 信用记录: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包括信用评级、往期借贷记录等。

3. 经营计划:评估中小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市场前景,包括行业发展趋势、竞争优势等。

财政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年四月三十日附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担保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担保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要件第七条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额在3亿元以上。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有关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与再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和社会信用建设的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是指以信用建设为核心,从与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贷款受理、评议、审批、合同签订到贷款发放与回收、贷款监管及贷款处分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政府政策,贯彻政府意图,体现政策性;(二)遵循信贷规则,构筑信用结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防范贷款风险;(三)依托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操作平台;(四)业务公开、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财务透明;(五)操作简单、方便易行;(六)以保本微利为经营目标,在保本基础上争取实现微利。

第二章贷款管理组织第五条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由分行和地方政府联合开展,双方签订《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贷款组织机构及职能(一)分行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授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分行客户处、评审处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二)区(市)县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管机构,作为业务操作平台,受分行委托,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区(市)县政府会同分行选聘评议员,由评议员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评议工作。

(四)区(市)县政府出资组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五)分行选择结算经办行受托办理中小企业贷款资金支付和结算。

(六)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区(市)县政府和分行协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贷款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第三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七条中小企业贷款对象为《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所指的企业,重点是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企业。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维护本公司优良信誉和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小企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类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所开展的担保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种类、受理及调查第五条管理办法所指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合同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

第六条融资担保是指为达到某种投资或消费目的,在融资申请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融资申请人的信用,达到融资的目的,分为公司融资担保和个人融资担保。

担保业务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保付代理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等。

第七条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合同各方守信履约,按合同约定的义务正确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合同完成的担保行为。

担保业务产品包括: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保付代理业务等。

第八条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产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担保。

第九条本公司业务范围内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的受理及调查,参照相关业务的操作细则执行。

各项业务的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担保项目的评审第十条担保项目实行初审、复审、评审和终审四级审核制度。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川财建[2009]151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09〕151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级有关担保机构: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要求,为更好规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帮助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经认真研究,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附后),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规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帮助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资金中专门用于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中小商贸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划分,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屠宰、物流、仓储、其他。

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专项方案

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专项方案

附件1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专项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融资担保中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扶持本市科创类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是指融资申请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以其合法享有、依法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担保,向市融资担保中心申请融资担保,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等需求。

本方案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已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授予、出质时仍为有效的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视同专利权,下同)、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含软件著作权)等权利。

本方案所称出质人为融资申请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质权人为发放贷款的合作银行。

第二章适用对象、条件及用途第三条本方案融资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融资申请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二)融资申请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营业场所;(三)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无个人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四)符合《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贷款担保运作规则》相关条件。

第四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用于满足融资申请人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合理的资金等需要。

第三章出质知识产权的条件及价值认定第五条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须是出质人合法享有,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并可办理质押登记,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出质人必须将质物整体用于融资质押担保;(三)具有足额的担保价值;(四)出质人对知识产权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第六条出质知识产权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知识产权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批次担保业务知识产权质押率按照合作银行审批要求确定。

信用评级试题

信用评级试题

信用评级考试题库一、判断题1.《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对)2.《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于2006年11月21日发布并实施。

(对)3.信用评级的对象一般分为两类,即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

(对)4.债项信用评级是以企业或者经济主体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

(错)5.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如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

(对)6.如发债主体存在分期发行或滚动发行债券的,评级机构应对发行人主体(主体评级失效或未进行过主体评级的)和债项予以重新评级。

(对)7.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应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独立做出评判,不能受评级对象(发行人)及其他外来因素影响。

(对)8.信用评级要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信用等级。

(对)9.主体信用等级的设置采用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错)10.银行间债券市场短期信用等级划分办四等六级,符号表示分别为:A-1、A-2、A-3、B、C、D,每一个信用等级可进行微调。

(错)11.信用评级机构应就评级资料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永久保存。

(对)12.信用评级机构要妥善保存信用评级机构统计报表、信用评级报告全文、跟踪评级安排及跟踪评级报告等材料,不一定要向主管部门报送。

(错)13.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的检验体系,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验证。

(对)14.对信用评级机构不遵守评级程序、恶性竞争、评级诈骗、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等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并中止违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信用评级业务。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套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套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ﻫﻫ作:编委会中国知识出版社ﻫ2010年9月16开精装ﻫ全二卷光盘:0ﻫ定价:580元ﻫ优惠:290元ﻫﻫ..详细 : .................................... ........................................................................ﻫ详细目录ﻫ一、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信用担保管理办法ﻫ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ﻫ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ﻫ评审工作底稿管理规定ﻫ工作底稿目录(代资料移交清单)评审项目计划ﻫ企业重要事项记录(谈话记录) ﻫ状况核实表ﻫ财务报告重要项目核实记录ﻫ评审部职责与业绩考核办法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ﻫ在保企业月度分析报告ﻫ担保项目管理报告在保项目风险关注报告ﻫ在保项目风险预警报告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ﻫ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规定(第二部分) ﻫ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ﻫ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ﻫ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ﻫ管理办法》的通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ﻫ反担保管理办法ﻫ担保业务合同及反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ﻫ关于规范填写在保企业统计表的指导意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在担保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直接抵(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ﻫ房地产抵押登记委托书ﻫ业务稽核暂行办法ﻫ担保项目监管小组工作细则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ﻫ“绿色通道”实施细则项目初审报告担保意向书反担保(保证)合同ﻫ反担保(抵押)合同反担保(机动车抵押)合同ﻫ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ﻫ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反担保(股票质押)合同反担保(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流动库存商品抵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存单质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ﻫ委托保证合同ﻫ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ﻫ二、财务管理制度ﻫ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ﻫ贷币资金管理办法ﻫ投资管理办法ﻫ证券自营业务操作规程ﻫ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ﻫ担保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ﻫ评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ﻫ通讯费管理暂行规定ﻫ员工试用期交通费暂行规定ﻫ员工交通费、误餐费报销暂行外埠差旅费暂行规定ﻫ借款和报销暂行规定ﻫ三、综合管理制度ﻫ档案管理办法项目档案编制与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ﻫ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公文呈阅、呈批及传阅制度ﻫ会议制度担保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规程ﻫ请示呈批管理制度报告呈阅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规章制定办法ﻫ印章管理办法ﻫ文件资料打印、复印管理办法计算机系统管理暂行规定ﻫ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公家具管理办法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ﻫ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规定ﻫ劳动管理制度ﻫ员工收入分配办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ﻫ公务车管理规定私车公用管理规定ﻫ四、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ﻫ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ﻫ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ﻫ印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ﻫ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ﻫ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ﻫ工作的若干意见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ﻫ关于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ﻫ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小企业ﻫ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ﻫ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ﻫ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ﻫ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ﻫ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ﻫ中国人民银行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 ﻫ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ﻫ担保业务操作手册详细目录ﻫ一、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信用担保管理办法ﻫ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ﻫ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ﻫ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评审工作底稿管理规定工作底稿目录(代资料移交清单)评审项目计划企业重要事项记录(谈话记录)ﻫ状况核实表财务报告重要项目核实记录评审部职责与业绩考核办法ﻫ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ﻫ在保企业月度分析报告担保项目管理报告ﻫ在保项目风险关注报告ﻫ在保项目风险预警报告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ﻫ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规定(第二部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ﻫ管理办法》的通知ﻫ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ﻫ反担保管理办法担保业务合同及反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ﻫ关于规范填写在保企业统计表的指导意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在担保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直接抵(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ﻫ房地产抵押登记委托书ﻫ业务稽核暂行办法ﻫ担保项目监管小组工作细则ﻫ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ﻫ“绿色通道”实施细则ﻫ项目初审报告担保意向书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抵押)合同ﻫ反担保(机动车抵押)合同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ﻫ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ﻫ反担保(股票质押)合同反担保(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流动库存商品抵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存单质押)合同ﻫ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ﻫ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ﻫ贷币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证券自营业务操作规程ﻫ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担保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ﻫ评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ﻫ通讯费管理暂行规定ﻫ员工试用期交通费暂行规定员工交通费、误餐费报销暂行规定外埠差旅费暂行规定借款和报销暂行规定三、综合管理制度ﻫ档案管理办法ﻫ项目档案编制与管理办法ﻫ公文处理办法ﻫ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公文呈阅、呈批及传阅制度会议制度担保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规程ﻫ请示呈批管理制度报告呈阅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规章制定办法印章管理办法ﻫ文件资料打印、复印管理办法ﻫ计算机系统管理暂行规定ﻫ固定资产管理规定ﻫ办公家具管理办法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劳动管理制度员工收入分配办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ﻫ公务车管理规定ﻫ私车公用管理规定ﻫ四、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ﻫ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ﻫ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ﻫ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的若干意见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ﻫ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小企业ﻫ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ﻫ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ﻫ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ﻫ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ﻫ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 ﻫ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ﻫﻫ编委会中国知识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年9月开本:16开精装册数:全二卷光盘数:0 定价:580元。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3.26•【文号】财金[2001]77号•【施行日期】200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

第三条设立担保机构需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

担保机构经注册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鼓励担保机构采取公司形式。

目前难以采用公司形式的担保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组为公司。

第五条担保机构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担保机构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六条担保机构应为受托运作的担保基金设立专门账户,并将担保基金业务与担保机构自身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七条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企业申请:企业填写《担保申报书》提供担保申请材料;(二)担保受理:填写《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三)担保项目初审:确定第一和第二调查人、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出示调查报告;(四)担保项目评审:业务部门进行《基本风险度测评》提出测评建议、落实反担保措施后(大额担保贷款须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填写《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五)签订合同:签发《同意担保通知函》、审核和签订(借款、担保、反担保)合同、填写《担保费认缴单》;(六)抵押登记:准备登记资料、办理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七)发放贷款:联系发放贷款、复印借款借据;(八)担保收费:以《担保费认缴单》收取担保费;(九)保后管理:重点检查出示检查报告、《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十)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十一)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注销抵(质)押登记;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报书》,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资信证明。

;7。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8。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9。

当期财务报表及上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1。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2024年贷审会制度(三篇)

2024年贷审会制度(三篇)

2024年贷审会制度____小贷公司贷审会工作规则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____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____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防范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效能,根据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贷款____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董事长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审议机构,对有权审批人起智力支持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贷审会成员应按规定履行职责,对发表的决策意见承担责任。

第四条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事项,按本规则规定范围,提交贷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贷审会构成、职责和范围第五条贷审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风控、信贷、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合规等专业岗位人员组成。

信贷业务相关经办人,列席贷审会会议。

第六条贷审会主任员,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贷审会办公室设在信贷风险控制管理部,由风控总监兼任主任。

第七条贷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并签署审议意见;主任委员因公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和签署审议意见,其中,超越审批权限的,应报送主任委员签署审批意见。

第1页共5页____小贷公司第八条贷审会办公室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准备上会的相关资料;2、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____;3、根据审议情况,填制《审议表》、《表决表》,并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4、按档案管理要求,对贷审会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和妥善保管。

第九条贷审会委员应按以下要求,履行审议职责:1、按时出席会议,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得缺席;2、对提交审议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3、依据相关政策、制度和条件,对信贷业务的政策符合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____、审议;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积极发表意见;5、不得泄露审议情况和审议结论。

第十条以下信贷业务,应当经过贷审会审议:1、首笔信贷业务;2、客户年度信用评级、授信及年中调整;3、单户、单笔新增额度____万元及以上;4、单户授信额度内____万及以上的收回再贷;5、信贷业务五级分类结果及年中调整;6、重大贷款保全、追收措施;7、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其他事项;8、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其他事第2页共5页____小贷公司项。

河南郑州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

河南郑州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

河南郑州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贷款、办理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合同履约等提供担保;开展投资和与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市场策划、信息服务、产权交易、资产租赁、投资中介、会计审计、人才培训等业务。

第四条公司内设投资担保部、风险治理部、综合办公室和审保委员会。

各部门职责分别为:(一)投资担保部负责担保业务的受理及资料的收集、整理,预审和实地调查,并形成担保业务评判报告,经审保委员会评审和有权人审批后,进行担保业务的具体实施。

(二)风险治理部负责对融资担保项目行业准入、退出的核定,建立担保项目预警机制,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规范公司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治理暂行方法》及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业务范畴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业务。

、行信贷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进展前景并经国家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的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民办学校(以下统称担保客户)。

公司优先为符合公司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及配套优质服务。

第七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必须具备以下差不多条件:(一)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守信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要求等差不多条件;(二)必须是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并差不多按时办理年检手续;(三)有按期还本付息,解除担保责任的履约能力;(四)产权明晰,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与设施;(五)财务报表差不多审计,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一年以上的经营盈利记录,财务指标反映出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六)股份制公司对外权益性投资未超过净资产的20%,新建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一样规定为35%;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规范公司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治理暂行方法》及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024年业务评审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业务评审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业务评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制约机制,建立审保分离、分级审批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业务决策行为,控制担保业务风险,确保公司担保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担保评审委员会是公司常设业务____、决策机构,履行担保业务决策职责。

第二章担保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第三条担保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时代担保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评审组组长、风险部人员组成。

具体成员____如下:评审委员会主任闫军____省大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评审委员会成员王忠校公司财务总监郭洪德公司副总经理李桂华公司风险部经理高建平股东代表列席成员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第三章担保评审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第四条评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1)对各项目组通过的《项目评审报告》和风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资产审核意见进行____审议,对报告描述不清或有异议事项提请项目经理给予解释,对项目的抵(质)押反担保措施和重要风险点进行研讨,科学评价项目风险,出具____意见,并进行表决。

(2)评审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权是全面负责公司担保业务____工作,对担保项目有一票否决权;并督促检查评审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评审委员会主任主要职权是____召开评审会,并主持会议进程。

第四章担保评审委员会决议第五条评审会按照担保项目的要求随时召开,每次例会必须有____名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召集人必须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评审会上主要是对《项目评审报告》进行____审议,提出问题,研究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

第六条评审会上____人员需对每个____项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分为:通过、补充调查、未通过。

必须____%以上参会评审人员同意担保,才视为公司对该项目最终____通过;如____%以上评审人员同意补充调查,需由项目经理做进一步补充调查(补充调查项目只能再上一次评审会);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得重新上会评审;特约评委、评审委员会主任有一票否决权。

担保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担保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担保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一、评审目的和背景二、评审责任主体1.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担保机构内部设立的评审机构,由担保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批担保项目评审结果。

2.评审小组:由担保机构内部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项目评审。

三、评审流程1.项目申请:担保机构接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由担保机构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资料完整。

2.项目初筛: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进行风险评估。

3.项目尽职调查:评审小组根据初筛结果,对借款人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抵押物评估等进行全面分析。

4.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编写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项目的风险等级和评估结论。

5.审议和决策: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可以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的担保申请,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额外的担保措施。

6.合同签订:如果项目通过担保申请,担保机构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相关事项。

四、评审标准和方法1.信用评估: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报告、还款记录、征信情况等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3.抵押物评估: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包括估价、抵押物的可变现性等。

4.项目风险分析:结合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抵押物评估结果,综合分析项目的风险情况,并给出明确的评估结论。

五、评审结果与管理1.评审结果录入和管理: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录入担保项目评审系统,并进行专门的管理。

2.评审结果通知:担保机构应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具体的批准或拒绝理由。

3.评审结果监督和追踪:担保机构应建立评审结果的监督和追踪机制,定期对已经批准的担保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六、评审制度的管理和完善1.制度管理:担保机构内部应建立完善的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管理体系,确保评审流程的规范和执行。

2.制度修订: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监管要求,担保机构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确保其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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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评审委员会操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防范贷款风险,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第二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定义及组织体系
第三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是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常设机构,对是否为申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做出决策。

第四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依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产业及货币政策,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对报审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第五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由公司总经理室指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委员若干名。

每届评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两年。

第三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会议程序
第六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实行民主评议制度,由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评审委员会会议视项目受理情况,不定期
召开。

第七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每次参会委员必须在5人及以上方才有效,对项目的审查须4人及以上通过有效。

若委员不能参加会议,经主任同意后可书面委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表决。

评审委员会主任可以否决集体审议同意担保的决议,但不得改变否定担保的决议,只能就此笔贷款担保提出复议。

第八条会议议程:
1、参加会议人员签到;
2、分发待审项目材料;
3、初审调查人员介绍项目情况并答疑;
4、业务稽核人员阐述审查意见;
5、与会人员逐项目集体讨论,并填写《评审委员会审查表》;
6、当场汇总表决结果,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第九条审查内容:
评审委员从企业的经营状况、产品发展前景、市场环境、法人的资历、企业的社会形象、反担保情况、履约的能力及整个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对每个担保项目都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最终评审结果上签字。

第十条根据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关经办人员形成会议纪要,并附经表决通过的项目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具体业务的合作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

对表决未通过的项目,及时
通知申请贷款企业,并说明原由。

第四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的责任和纪律
第十一条参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议的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参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评审委员会议的人员应该遵守保密规定,对会议讨论情况、委员记名表决情况及有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则是公司内部规章,仅用于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管理和操作,公司以外的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援引本规则以证明我公司操作行为违法或证明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在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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