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的用气行为,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23-2021)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按其临界温度可将实验气体划分为三类:(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专人掌握本单位保管和使用的气瓶情况,熟悉气瓶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对本单位气瓶进行日常管理。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气瓶安全,并对气瓶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对气体供应商的供货资质进行审查,公布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各实验室原则上只能从学校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用气体,对于合格供应商无法供应的特殊气体,需填写《特殊实验气体采购登记表》(见附件),由学院审核、报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范围内的所有气瓶应执行国家定期检验制度(一般由充装气瓶的单位完成)。
(一)检验周期: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3.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二)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三)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第六条租用、购买、充装和准备使用的气瓶应作如下检查。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一、引言实验室气瓶在科研与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气瓶本身的特殊性质,不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以及实验室设施的正常运行,本指南将对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提供详细指导。
二、气瓶的存储与搬运1. 气瓶应存放在稳定、通风良好的仓库或储存间中,远离明火、热源和易燃物品。
2. 气瓶应垂直存放,底部应有固定支架,以防止倒塌和滚动。
3. 在搬运气瓶时,应使用专业的搬运工具,并保持气瓶稳定,避免碰撞和摔落。
三、气瓶的使用与操作1. 在使用气瓶前,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气瓶上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确保操作正确。
2. 气瓶的连接与断开应使用专业工具,并确保连接口密封可靠。
3. 气瓶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或违规操作。
4.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气阀,并将气瓶与仪器设备断开,以防止气体泄漏。
四、气瓶的检查与维护1. 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如有破损、腐蚀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 气瓶应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气瓶内的气体不泄漏。
3. 气瓶的阀门应定期润滑并检查密封性,确保操作正常。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1. 在气瓶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阀门、迅速疏散等。
2. 有经验的人员应进行气瓶事故处置,尽量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 气瓶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管或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接受气瓶使用与安全管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气瓶的正确使用、存储和搬运方法,以及气瓶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等。
3.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主动发现和解决气瓶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七、结论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存储、操作和维护是防止气瓶事故的关键。
通过培训和提高安全意识,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气瓶安全问题,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对于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中经常使用气瓶,关于气瓶的使用和存放也需要特别注意,下面将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气瓶的使用存放进行详细介绍。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教育:每位实验室成员都应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了解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个人的安全责任。
2. 实验室的布局规划: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应按照合理的布局规划,确保通道畅通、安全出入口设置,防止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的配备: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紧急停电装置、气体泄漏报警器等,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并进行有效的控制。
4. 实验室环境的控制:实验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周围的杂物,避免堆放过多的易燃易爆物品。
5. 实验操作规程的制定:实验室应建立标准、规范的实验操作规程,并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6. 废弃物的处理: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特殊废弃物如化学品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7.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组织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处理水平,熟悉各种应急设备和措施的使用方法,以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气瓶的使用存放1. 气瓶的选择:根据实验的具体需要和实验室的条件选择合适的气瓶,确保气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气瓶的检测:在使用气瓶之前,要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和压力测试,确保气瓶没有损坏和泄漏的情况。
3. 气瓶的存放: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气瓶柜或气瓶库中,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风良好。
4. 气瓶的标识:每个气瓶都应标明气瓶的名称、压力等级、充装介质、制造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识别和管理。
5. 气瓶的搬运:搬运气瓶时应使用专门的搬运设备,保持气瓶垂直放置,避免碰撞和摩擦。
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1 气体钢瓶特点及危险特性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气体,一般以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性气体等形式储存于钢瓶内,被收录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气体的钢瓶,一般承载的压力在~30 MPa之间,且较多钢瓶容积都大于30 L,被收录在《特种设备目录》(2014)中,属于压力容器。
部分气体除易燃、易爆、有毒特性外,还往往容易与外界,或气体之间引发化学反应,如氧气与油脂、乙炔与铜、氢气与氧气、氯气与氨气等,因此实验室内禁止气瓶混放。
气瓶泄漏或管理不善,可能酿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极其惨烈,即便是无毒的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一旦泄漏喷出,极易使人受伤,甚至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2 常用气体的安全使用氧气(1)氧气贮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贮存。
采用氧乙炔火焰进行作业时,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及焊(割)炬必须相互错开,氧气瓶与焊(割)炬明火的距离应任10 m以上。
(2)开启瓶阀和减压阀时,动作应缓慢,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防止管路过热着火。
(3)禁止用压缩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或吹扫清理,禁止以压缩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风动工具的动力源,以防引发燃爆事故。
(4)特别提醒:操作高压氧气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待阀门前后管道内压力均衡后方可开大;氧气严禁与油脂接触;氧气放散时周边30 m 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手套严禁被油脂污染;氧气管道要远离热源。
氢气(1)氢气的贮存注意事项: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 m。
(3)氨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气瓶的使用,减少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气瓶安全(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验室特种《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TSG23-2021)、监察规程》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气体)的气瓶。
(不包含灭火用气瓶,非金属材料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
机器设备上附属的压力容器)第三条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有关规定,气体钢瓶盛装气体通常分为易燃气体(包括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乙炔、丙炔、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乙烯、丙烯等)、助燃气体(包括氧气、压缩空气、氯气等)、不燃气体(包括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氖气等)和有毒气体(包括氯气、硫化氢、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第四条气瓶安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学校对气瓶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违规管理及操作以避免各种危险发生。
气瓶使用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气瓶使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生使用气瓶,指导教师同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使用实验气瓶的单位、实验室和人员。
第二章气瓶的租赁及验收第六条气瓶租赁(一)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新增使用气瓶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气瓶使用申请表,经单位分管实验室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二)使用单位需先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其相关资质文件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三)实验室新购气体,由供气公司免费租赁气瓶给使用老师,各实验室不可自行采购气瓶;(四)校内任何单位或人个不得使用自行购置和租赁的气瓶,不得接受随仪器附赠的气瓶,也不允许自行充装任何介质。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气瓶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体安全监察规定》《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
第三条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有关规定,本办法将气瓶盛装气体分为易燃气体(包括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乙炔、甲醚、液态烃、一氯甲烷、一氧化碳)、助燃气体(包括氧气、压缩空气、氯气等)、不燃气体(包括氮、二氧化碳、氖、氩等)和有毒气体(氨气、氯气、硫化氢、二氧化硫等)。
第四条各单位在购买、租用、充装、搬运、存放、使用和报废气瓶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使用气瓶实验室的责任教师(或相关单位具体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气瓶使用管理责任人。
使用管理责任人应结合本实验室使用气瓶的具体种类和使用情况,参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制定本实验室(或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有关制度张贴在实验室(或部门)的显著位置;对具体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指导和监督气瓶在本实验室(或本部门)的安全使用和存放,并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充装使用气体的台账和安全技术培训信息等报本学院(单位)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六条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设立气瓶院级管理责任人,院级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负总责。
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具体使用情况制定气瓶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院级管理责任人负责审验本单位气瓶供应商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资质;定期对本单位气瓶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对本单位气瓶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各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购买使用台账和安全技术培训记录;按季度向学校汇报本单位气瓶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气体使用安全和气体钢瓶(以下简称气瓶)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实验室气瓶或独立的气瓶室均应有专人管理,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建立健全实验室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实验人员操作步骤。
第四条加强对气瓶安全使用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确保使用气瓶的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并掌握气瓶相关的安全知识。
第五条气体必须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
采购单位需对供应商提供的气体钢瓶进行验收,对于气体名称标识不清或不对应,气体钢瓶没有安全帽和防震圈、颜色缺失、缺乏气体钢瓶定期安全检验标识等,采购单位应拒绝接收。
第六条实验场所的气瓶颜色和字体要清楚,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由供应商负责)等,对于长期存放在实验室不周转的气体钢瓶,由使用单位督促气体供应商或自行联系检验机构对钢瓶进行定期检测和检漏等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气体购买使用台账;每个气瓶要配有学校统一印制的气瓶安全信息标识牌,用气单位要按要求规范填写;危险气体钢瓶附近,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第八条搬运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搬运气瓶一般用气瓶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严禁手抓开关总阀移动,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
不能带着减压阀移动气瓶。
第九条气瓶摆放应正确固定,放置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曝晒和强烈震动;气瓶周围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与瓶内气体发生反应的化学品;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放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禁止在楼道、大厅等公共场所存放气体钢瓶。
第十条气瓶应分类分处存放并控制在最小需求量,不同气瓶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能混放,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应超过10m(确实难达到时,须采取隔离等措施),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实验室气瓶的安全使用,确保实验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校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Lo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OC 的液体的气瓶。
二、各实验室责任人对所属实验室的气瓶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所有气瓶必须随时关注检查气瓶的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气瓶的使用状态,确保相关使用条件和应急处置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对气瓶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三、各实验室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气瓶或充装气体,气瓶及其气体的购置、验收要做到以下“五检查一登记”,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常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检查气瓶所充装气体是否正确,气瓶外表是否有清晰可见的涂色和警示标签(2)检查气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钢印和定期检验标记;(3)检查气瓶附件(防震圈、防护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4)检查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5)检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外观是否正常、颜色是否统一、瓶身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6)气瓶检查合格后办理验收登记手续(验收登记表见后)。
三、凡涉及气瓶储存、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气瓶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具备防爆照明、通风设施,室内保持干燥,不得有敞开式的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含电火花)作业;气瓶应远离其他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淋。
(2)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实验室内的温度。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不同气瓶里的气体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必须分室存放和使用,并配备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戴好防护瓶帽,有专用钢瓶架(车)和其他防止倾倒的固定装置,不得横放。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压力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的规定:
1. 气瓶的选择:选择适用于实验室使用的合适类型和规格的气瓶,并确保气瓶内装的气体与实验需求相符。
2. 储存和运输:储存和运输气瓶时,必须确保气瓶稳固、立式放置,并与易燃物、易爆物和可燃气体等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3. 气瓶压力检查:在使用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内的压力在安全范围内,并避免劣化和泄漏。
4. 加工和操作:在使用气瓶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避免破坏气瓶外壳或导致泄漏。
5. 防止火源:禁止在附近存放明火、电器设备和静电产生物品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禁止在气瓶附近吸烟。
6. 泄漏处理:发现气瓶泄漏时,应立即迅速停止漏气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扩散,然后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7. 定期检验: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压力检验和外观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8. 标志标牌:对于不同类型的气瓶,必须明确标示其性质、压力等相关信息,以便于使用者正确识别和使用。
9. 人员培训:所有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指导,了解气瓶使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0. 废气瓶处理:不再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卸。
以上是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和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程。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因气瓶使用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使用气瓶的部门、人员和设备。
三、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气瓶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对实验室气瓶安全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3. 实验室各使用气瓶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气瓶使用符合规定。
4. 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遵守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气瓶。
四、气瓶安全管理要求1. 气瓶采购(1)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并确保气瓶质量合格。
(2)采购的气瓶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2. 气瓶储存(1)气瓶应储存在专用气瓶库内,库房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气瓶应分类存放,严禁将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混合存放。
(3)气瓶储存时应保持通风良好,库房内温度应控制在-20℃至50℃之间。
(4)气瓶入库、出库应做好登记,记录内容包括气瓶编号、类型、检验日期、存放位置等。
3. 气瓶使用(1)使用气瓶前,应检查气瓶是否完好,阀门、压力表等附件是否正常。
(2)气瓶使用时应远离火源、热源,避免碰撞、挤压。
(3)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随时关注压力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4)使用完毕的气瓶应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4. 气瓶检验(1)气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 惰性气体:每5年检验一次;- 超过30年的气瓶应按报废处理。
(2)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奖励与处罚1. 对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安全建议,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解释。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设计压力为0.2-30MPa(表压),容积不大于1立方米,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包括: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体气瓶。
第三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是学校实验室压力气瓶使用安全监管部门。
第四条凡涉及压力气瓶的实验室,学部(学院)安全主管领导、实验室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房间安全责任人、压力气瓶直接使用人均对本实验室(房间)内的压力气瓶安全、规范使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货商配货到达时,使用单位应由指定专人出面协助指导装卸。
2.气瓶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或金属链绳吊装,不得与电气设备或带电导线连接;3.气瓶必须配好瓶冒,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旋紧瓶冒,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或撞击。
第六条气瓶的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货商配货到达时,使用单位应由指定专人负责验收。
2.验收内容:质量检验合格证、进出楼道房间是否安全规范、指定存放地点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贮存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特殊气瓶是否有警示标识、双方交接记录。
第七条装有易燃易爆(氢气、氧气、乙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气瓶必须置于室(楼)外专用仓库(气瓶柜)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其他惰性气体的气瓶室内存放数量不应超过两枚,且放置在安全距离以外,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第八条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
如无合格票签的,应追查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第九条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5篇)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版本号实施日期页码1.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化验室的压缩空气、氢气、氮气钢瓶及关联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范围3.1品保部检测中心负责气瓶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品保部检测中心指定专人做好气瓶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4.1气瓶储运安全管理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
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
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4)充装液化气的气瓶,充装过量的。
5)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6)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
(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1)气瓶室为重点安全管理区域,非关联员工不得随意进入气瓶室操弄气瓶。
2)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室____米以上。
3)存储钢瓶必须竖直摆放,并用架子或套管固定,并做好区域标牌标识。
4)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____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
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
3)打开后,确认气瓶内残气压力,当减压阀显示表压低于或接近0.05兆帕(mpa)时,不能再使用,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注意。
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
文件编号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版本号实施日期页码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5)最后在使用的钢瓶挂上“使用中”的标示牌。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3)挂上“关闭中”标识。
注意。
对氢气等易燃气体使用完毕,尽可能将管路中剩余气体烧尽。
4.3气瓶室点检、采购管理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按照(一)-____项要求的检查事项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每半年一次实施是否泄漏的定期检查。
3)每周对储存在气瓶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大学气瓶管理制度
大学气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内气瓶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实验室和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学内所有气瓶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教学设施、科研项目等方面。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学气瓶管理的监督和组织实施。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具体气瓶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气瓶的领用、登记、检查、储存、使用和返还等。
3. 实验室成员负有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责任,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四、气瓶的采购1. 实验室需要使用气瓶时,由实验室管理员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气瓶的用途、数量、种类等信息。
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满足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实验室管理员进行气瓶的采购。
3. 气瓶采购完成后,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将对气瓶进行登记,包括气瓶的型号、规格、数量及领用部门等信息。
五、气瓶的登记和标识1. 每个实验室应设立气瓶登记簿,对所使用的气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的型号、规格、数量、领用日期、使用单位等。
2. 每个气瓶应贴有明显的标识,包括气瓶的种类、领用单位、使用单位等信息。
3. 实验室管理员应对气瓶进行周、月、季度的检查,对发现的气瓶损坏、泄漏等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4. 气瓶使用过程中如有数量变动或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六、气瓶的存放和使用1. 实验室应制定气瓶存放区,并在存放区设置标识,明确气瓶存放区的位置和禁止性标识。
2. 存放区应保持干燥、通风、无明火的状态,并远离热源、阳光直射等危险因素。
3. 使用气瓶的过程中,实验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4. 使用完毕的气瓶应放回存放区,并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七、气瓶的废弃和返还1. 气瓶到期或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2. 气瓶返还时,应在气瓶上填写返还日期,并将气瓶返还给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高校实验室气瓶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气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实验室气瓶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实验室内的气瓶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管负责,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监督。
第六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气瓶的数量、种类、用途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第七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与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确保气瓶的正常使用,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第十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对气瓶的存储、运输、使用进行详细的规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气瓶的标准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容积≤115升无缝钢气瓶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定期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标注使用单位、气瓶规格、气瓶编号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管。
第十四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设置使用记录,明确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在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未检验合格的气瓶。
第十六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存储,严格禁止混存混用。
第三章气瓶的使用第十七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使用专用的气体调节器,确保气体的压力和流量的稳定。
第十八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在规定的工作台上固定好,防止气瓶的摔落导致气瓶损坏。
第十九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实验室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气体)的气瓶。
第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灭火用气瓶,固定使用的瓶式压力容器以及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和运输工具使用的气瓶。
第五条气瓶安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气瓶使用单位必须确定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专门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气瓶使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生使用气瓶,指导教师同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运输、持有、改装(充装)、处置气瓶。
第七条学校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对气瓶采购、审批、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平台日常运行于维护由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对实验室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气瓶采购、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监管。
包括制定学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气瓶采购审批;组织开展气瓶安全隐患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联合开展气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气瓶使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秘书培训考核。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注意事项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注意事项
实验室使用气瓶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操作,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1. 选择符合使用要求的气瓶:气瓶应选择合适的尺寸和工作压力,符合实验室需求,并且有明确的标识和安全阀装置。
2. 气瓶存放: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的位置。
气瓶应与可燃物、易爆物等相隔离,并且要保持外包装完好无损,避免碰撞或掉落。
3. 检查连接管线:在使用气瓶之前,需要检查连接管线是否完好无损,阀门是否关闭,以及有无泄漏等问题。
4. 操作时佩戴防护设备:在操作气瓶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设备,以防止液体喷溅、气体泄漏等意外情况。
5. 防止气瓶倒塌:气瓶在使用时要确保垂直稳定,防止倒塌和滚动。
可以使用支架或安全带等辅助装置来稳定气瓶。
6. 禁止热源和打火:气瓶周围禁止使用明火,远离热源。
如果发生泄漏,不要使用明火进行检查,应使用检漏剂等专门工具。
7. 使用正确的气瓶阀门:在使用气瓶时,应了解气瓶阀门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正确的方法打开和关闭阀门。
8. 使用完毕后关闭气瓶阀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气瓶阀门,释放压力,并在标识上做好记录。
9. 废弃气瓶的处理:废弃的气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勿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总之,实验室使用气瓶时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中使用的各类压力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实验室在使用气瓶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气瓶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五条实验室应保证气瓶的配备、灌装、储存、使用以及报废处理等环节的安全。
第二章气瓶的配备和购置第六条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配置所需的气瓶种类和数量,并按照规定程序购置气瓶。
第七条购置气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气瓶,气瓶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气瓶的购置、储存和使用应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或具有相应职权的人员批准和监督。
第九条实验室应对新购气瓶进行验收,验收包括气瓶外观质量检查、资料审核、气瓶标识和铭牌检查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气瓶应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气瓶品牌、编号等信息。
第三章气瓶的储存和保管第十一条气瓶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防水、防雷击的专用气瓶柜中。
第十二条气瓶储存区域应设立醒目标识,明确储存区域的禁止吸烟、明火等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制定气瓶的进出库管理办法,确保气瓶的出入库流程清晰、合规。
第十四条气瓶进出库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气瓶的品牌、数量、编号、验收日期等。
第十五条气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气瓶的完好无损,如发现气瓶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气瓶的使用和操作第十六条实验室的气瓶使用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不得使用气瓶。
第十七条气瓶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气瓶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了解气瓶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气瓶的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气瓶阀门的开关状态、泄漏情况、气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情况等。
第十九条气瓶的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罩、防护栏等,并保持操作区域的整洁、干燥和安全。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压力气瓶是实验室中常用的工作工具,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实验室压力气瓶使用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购买和接收:1. 购买压力气瓶应选择正规厂家、经销商,确保气瓶质量合格。
2. 接收气瓶时,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完好,压力表标定的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没有过期或损坏的气瓶。
二、存储和搬运:1. 气瓶应妥善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水、防火、无明火、无腐蚀性物品的专用气瓶柜中。
2. 气瓶存放时应保持竖直状态,避免碰撞和摔落。
3. 搬运气瓶时,应使用专门的气瓶手推车,避免使用人工搬运。
三、使用:1. 使用前,确认气瓶的压力表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泄漏现象。
2. 使用气瓶时,确认使用的气体种类,避免错用或混用。
3. 使用气瓶时应佩戴防爆眼镜、防炎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4. 气瓶连接接头应选择合适的接头和密封材料,确保连接紧密。
5. 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气瓶和连接管路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6. 不得使用气瓶进行试验或操作时,离开现场,必须全程监控。
四、维护和检修:1. 定期检查气瓶的使用寿命,根据使用频率和使用环境,制定检修计划。
2. 气瓶检修前,必须将气瓶中气体排空,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3. 严禁擅自拆卸、修理气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检修。
4. 检修后的气瓶,需要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气瓶泄漏时,应立即迅速离开现场,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气源并启动灭火器进行灭火。
六、应急预案:1. 实验室应制定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的紧急预案,包括灭火、疏散等方面的应对措施。
2. 定期开展实验室压力气瓶使用培训和演练,增强实验室人员的应急能力。
七、记录和报告:1. 实验室应建立压力气瓶使用记录,包括气瓶购置、使用、检修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2. 发生压力气瓶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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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1 气体钢瓶特点及危险特性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气体,一般以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性气体等形式储存于钢瓶内,被收录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气体的钢瓶,一般承载的压力在1.0 ~30 MPa 之间,且较多钢瓶容积都大于30 L,被收录在《特种设备目录》(2014)中,属于压力容器。
部分气体除易燃、易爆、有毒特性外,还往往容易与外界,或气体之间引发化学反应,如氧气与油脂、乙炔与铜、氢气与氧气、氯气与氨气等,因此实验室内禁止气瓶混放。
气瓶泄漏或管理不善,可能酿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极其惨烈,即便是无毒的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一旦泄漏喷出,极易使人受伤,甚至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2 常用气体的安全使用2.1 氧气(1)氧气贮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贮存。
采用氧乙炔火焰进行作业时,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及焊(割)炬必须相互错开,氧气瓶与焊(割)炬明火的距离应任10 m以上。
(2)开启瓶阀和减压阀时,动作应缓慢,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防止管路过热着火。
(3)禁止用压缩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或吹扫清理,禁止以压缩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风动工具的动力源,以防引发燃爆事故。
(4)特别提醒:操作高压氧气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待阀门前后管道内压力均衡后方可开大;氧气严禁与油脂接触;氧气放散时周边30 m 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手套严禁被油脂污染;氧气管道要远离热源。
2.2 氢气(1)氢气的贮存注意事项: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 m。
(3)氨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4)氢气瓶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5)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暴晒。
(6)必须使用专门的氢气减压阀。
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阀门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8)氢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0.2 MPa ~0.3 MPa以上的余压。
(9)使用前要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确认不漏气后再进行使用。
(10)使用结束后,先顺时针关闭钢瓶总阀,再逆时针旋松减压阀。
2.3 氯气(1)氯气贮存注意事项:氯气钢瓶应远离热源,严禁用热源烘烤和加热钢瓶。
防止高温,当气温在30℃以上时,严禁钢瓶瓶体在太阳卞暴晒,应将钢瓶放入库房,或者在钢瓶上加盖草包并用水喷洒冷却。
(2)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个人防毒面具,各使用地应配备有预防氯气中毒的解毒药物。
(3)氯气不得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同车运送,不得与易燃品、爆炸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通车运送。
(4)应设有专用仓库贮存氯气钢瓶,不应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油料等化工原材料同仓存放。
贮存氯气的仓库地面应干燥,防止潮湿,仓库要阴凉、通风良好,避免阳光暴晒和接近火源。
(5)氯气钢瓶不能直接与反应器连接,中间必须有缓冲器。
(6)金属钛和聚乙烯等材料不得应用于液氯和干燥氯气系统。
(7)通氯气用的铜管应尽量少弯折宁以防铜管折破;发现铜管破损后应及时更换。
如果空气中有大量泄漏的氯气,则可以使用氯气捕消器,使用时一定要佩戴好自动供氧形式的呼吸面具,以防止使用过程中缺氧而产生意外。
2.4 乙炔气(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安全架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进入橡皮管,造成火灾爆炸。
(4)要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乙炔气瓶。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5)瓶内气体严禁用尽。
冬天应留0.1 MPa ~0.2 MPa,夏天应留有0.1 MPa~3 MPa。
(6)乙炔瓶体温度不成超过40℃。
夏天要防止暴晒。
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 m。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
必要时可用不含油性的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
使用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 m 以上。
(10)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 m,且不应设在隐藏部位或空气不流通处。
2.5 氮气(1)氮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氮气泄漏应急处理;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I制出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忐I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特别提醒:进入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作业,必须检测氧含量。
含氧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在氮气大量放散时应通知周边人员;在使用氮气吹、引煤气等可燃气管道、容器时必须检测氮气中含氧量小于2%方可使用;氮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2.6 氩气(1)氩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氩气现场急救措施:常压下无毒。
高浓度时,使氧分压降低而发生窒息,氩浓度达50%以上,引起严重症状;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死亡。
当空气中氩浓度增高时,先出现呼吸加速,注意力不集中,继之,疲倦乏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昏迷、抽搐,以至死亡。
应脱离污染环境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输氧或人工呼吸,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3)氩气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4)氩气瓶的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或者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5)特别提醒:氩气的比重大于空气,宜沉积管低洼处。
因此在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检修作业前必须检测氧含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氩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2.7 二氯化碳(1)使用方法:使用前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调整至确实不漏气后才进行实验。
(2)防止钢瓶的使用温度过高。
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不得超过30℃,以免液体二氧化碳随温度的升高,体积膨胀而形成高压气体,产生爆炸危险。
(3)钢瓶千万不能卧放。
如果钢瓶卧放,打开减压阀时,冲出的二氧化碳液体迅速气化,容易发生导气管爆裂及大量泄漏的事故。
(4)减压阀、接头及压力调节器装置正确连接且无泄漏、没有损坏、状态良好。
(5)二氧化碳不得超量填充。
液化二氧化碳的填充量,温带气候不要超过钢瓶溶剂的75%,热带气候不要超过66.7%。
3 高校气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各高校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的规模和体量也实现了成倍的增长,有专家指出,高校实验室的危险性是企业的100倍,因此实验室对危险源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气体钢瓶是实验室一类重要的危险源,目前高校对钢瓶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3.1 制度规范不健全尚有不少高校并未针对气瓶管理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文件,作为实验室内的一类危险源,也无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实验室对气瓶的管理和监管缺乏指导和执行的依据。
3.2 颜色标识不清晰根据《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规定,气瓶外表面的涂敷颜色、字样、字色、色带和检验色标等,是识别气瓶所充装气体和定期检验年限等信息的主要标志之一日常实验室内环境复杂,腐蚀较严重,卫生状况也不佳,加上实验室内部管理不善,对气瓶的日常维保缺失,常会导致瓶身锈蚀严重,颜色模糊不清,钢印、标识污损不全,甚至全部脱落,无法识别相应信息,个别实验室建设时为了节约使用成本,甚至擅自改装气瓶,混装气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3.3 气瓶存放不规范实验室使用的气体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且大多属于后期添置,未能统一规划,放置随意。
又因实验室设计面积狭小,与火源、热源、电气设备之间无法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易燃和助燃气瓶存在混放现象。
为节省占地面积,个别实验室也未直立放置钢瓶,而是横倒后直接放置在实验桌、通风橱柜等下方,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3.4 管控措施不完善部分钢瓶无气瓶帽、防震圈,且未进行有效固定,容易摔断瓶阀而造成事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瓶未能单独存放,防爆装置、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换气装置未能有效配备;毒性,尤其是剧毒气体,无法实行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留有较大隐患。
3.5 安全责任未落实为贪图实验方便,气体钢瓶一般被随意放置在实验装置或设备附近,未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无定期检查瓶体及管路的完整性及气密性、瓶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气瓶状态标识牌、气瓶信息台账等是否齐全。
深圳市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实验台,通风柜,PP通风柜,药品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厂家,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忠信路9号汇亿财富中心1509,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装修,实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规划,实验室升级维护,无菌实验室,实验室净化,洁净项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实验室整体规划布局方案,实验室一站式的服务,公司本着“质量为本,诚信经营,不断创新”4 气瓶安全管理思路4.1 科学规划,规范设计实验室装修、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如涉及实验气体的使用,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助燃气体的使用,应进行科学规划气瓶与设备、气瓶与气瓶间的布局,如氧气与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 m的安全距离,且距明火有10 m的安全距离;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剧毒性气体应实行“双人双锁”,放在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
此外,气体管路应规范化设计与施工,以满足日常使用及安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