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管理规定
督办管理制度(5篇)
督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做到件件有专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保障公司政令畅通决策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工作要置于公司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领导主管原则。
督办事项(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
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行政人事部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公司分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分管领导审核。
二、分流承办的原则。
行政人事部主要是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下达公司有关部门或单位具体承办。
对于涉及几个部门或单位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承办的部门或单位和负责人,其余协办部门必须配合做好工作。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督办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归纳和管理第三章注意事项第五条督办内容包含。
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以及来文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六条督办事项确定后,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
第七条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
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
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对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
行政人事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对各部门和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公司将进行通报。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监督、督办,推进企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和实施的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二条企业监督委员会是企业监督、督办的组织机构,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督办。
第三条企业监督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第四条企业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二)对企业决策和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决策和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对企业各项工作进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四)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五)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报告监督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监督程序第五条企业监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时期特点,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
第六条企业监督委员会可采取以下监督方式:(一)调查核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和原因;(二)现场督查:对企业各个部门和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查看工作台账和相关文件资料;(三)座谈交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方面;(四)听取汇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向企业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报告和解释;(五)检查督办:对企业各项工作进行周期性检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第七条对于存在工作失职、违反规定或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企业监督委员会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第八条企业监督委员会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督查督办管理实施细则
督查督办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原则1. 依法依规原则:督查督办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 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3. 分级负责原则: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主体。
4. 公开透明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督查督办事项第四条事项范围1. 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事项。
2. 政府工作报告、专项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要求督查的事项。
3. 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事项。
4.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重要会议议定事项。
5. 公众关注、媒体曝光、社会舆论反映的突出问题。
第三章督查督办程序第五条立项1. 对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批后确定。
2. 立项申请应包括事项背景、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
第六条承办1. 承办单位根据立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 承办单位要定期向督查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督办1. 督查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督查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2. 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八条办结1. 承办单位在完成督查事项后,应及时向督查部门报告办结情况。
2. 督查部门对办结事项进行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章考核与问责第九条考核1. 对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创新等方面。
第十条问责1. 对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
2. 对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督查事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解释本细则由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生效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细则,可以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督办管理办法
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督办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办管理是指对工作任务、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二章督办管理的原则第三条督办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确保督办工作合法合规。
2. 积极主动:主动跟进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公正公平:对不同工作单位和人员一视同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督办。
4. 有效高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第三章督办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四条督办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督办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 跟进工作进展: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3. 解决工作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解决,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 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督办检查。
第四章督办管理的责任与权利第五条督办管理的责任与权利明确如下:1. 督办责任:各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督办管理的责任。
领导要确保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督办权利:领导拥有督办工作的权利,可以要求下属单位和人员按时完成工作,并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检查。
3. 督办报告:下属单位和人员应按要求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领导的督促和检查。
第五章督办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六条督办管理的工作流程如下:计划。
2. 跟进工作进展: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解决工作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解决。
4. 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章督办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督办管理应进行定期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第八条监督与评估应包括督办工作的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估两个方面。
办公室督办规章制度
办公室督办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督办制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二、督办的目的和意义1. 明确责任:通过督办,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 加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延误、漏洞等情况发生。
3. 提高工作效率:督办能促进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更加顺利进行。
三、督办的内容1. 督办对象:所有公司员工2. 督办方式:定期督办、临时督办、督办会议等3. 督办内容:工作计划、进度汇报、工作结果评估等四、督办的具体操作1. 定期督办(1)每周一进行一次工作计划督办,由主管领导组织进行,要求员工提报下周工作计划,并对上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和评估。
(2)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工作总结督办,由主管领导组织进行,要求员工对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并提出下月计划,领导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2. 临时督办(1)领导或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临时督办,要求员工提供即时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在员工出现工作延误、漏项等情况时,领导或主管可随时对其进行临时督办,督促其迅速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3. 督办会议(1)每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督办会议,由领导主持,要求全员参加,对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布置下周工作计划。
(2)每月底进行一次公司工作总结督办会议,由领导和主管参加,对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规划下月工作计划。
五、督办的要求1. 工作计划要求:要求员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完成标准等,保证工作按计划进行。
2. 进度汇报要求:要求员工定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
3. 工作结果评估要求:要求员工对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工作质量。
六、督办的效果评估1. 领导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临时、会议等多种形式的督办,并跟踪检查效果。
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以及公司内部各类督办工作的执行。
第三条督办工作应以提高公司整体执行力为目标,确保公司战略决策、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督办工作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主体。
第五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原则,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推动工作落实。
第六条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督办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第七条坚持高效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提高督办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三章督办工作流程第八条督办工作流程包括:立项、下达、执行、检查、反馈、整改、总结等环节。
第九条立项: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督办工作事项,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为督办工作。
第十条下达:公司督办部门根据立项事项,制定督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下达督办通知书。
第十一条执行:责任部门按照督办通知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第十二条检查:公司督办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反馈:责任部门在完成督办任务后,及时向公司督办部门反馈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条整改:对于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五条总结:公司督办部门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督办工作要求第十六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办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督办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公司督办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督办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督办部门要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公司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办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公司督办管理制度(通用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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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督办管理制度1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督办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为打卡单》,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2)公司不允许员工迟到/早退,若迟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 1-3分钟扣5元/次 4-10分钟扣10元/次 11-30分钟扣20元/次 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次3)上班时间生产部门: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10.5小时,白班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工作的督查督办,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部门对重大事项或涉及重要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分为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两种形式,督查对象包括各级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严肃原则,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由设立的督查督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机构级别应与被督查对象相应。
第六条督查督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二)组织制定年度督查督办计划,确定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和方式;(三)组织实施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评估督查结果,提出督办措施;(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五)收集、整理、分析督查督办的数据和情况,形成报告;(六)受理、处理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七)开展督查督办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三章督查督办计划第七条每年,督查督办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督查督办计划,并报批后执行。
第八条督查督办计划应当确定重点督查督办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作出调整。
第九条督查督办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关切、群众利益,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督查督办实施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采取调查、检查、听证、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杜绝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被督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并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制定督办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
第五章附件附件.1、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图附注:本文所提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之一,用于规范政法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督办件管理制度
督办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督办件的管理工作,促进问题件的及时解决,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部门对督办件进行管理。
第三条督办件指的是依据上级行政机关或者部门的要求,由本单位负责解决的一定期限内的重要事项、疑难问题等。
第四条督办件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方权益。
第五条督办件的解决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公正公开、效率优先的原则,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让群众监督并最终解决问题。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督办件的督办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和时限管理督办件,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报告。
第七条所有督办件的解决工作均应全程留痕,并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在督办件的解决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参与解决的各方权益,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合理,体现问题解决的效果。
第九条督办件的解决应当突出质量优先,当确保速度和效率的同时,也必须注重解决结果的质量,确保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二章督办件的管理第十条督办件应当由本单位专门负责督办件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并报领导层审批。
第十一条督办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督办件的受理、登记、分发等工作,确保每个督办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督办件的受理工作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所有信息和资料的完善和实时更新。
第十三条督办件的分发应当根据不同督办件的性质、重要程度,以及解决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四条督办件的解决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跟踪和督办进度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督办件的解决可以采取联席会议、专项督办组等方式,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第十六条督办件的解决工作应当切实加强对督办件的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督办件的解决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督办件的汇总和报告,向领导层汇报工作情况和成果。
第十八条对于督办件的解决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督办件的归档和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例(4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例制度编号:【编号】制定日期:【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个部门、岗位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问题发现与整改、任务的督促执行等。
第三条督查督办是指基于任务目标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执行的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追踪督促执行、落实考核评价等。
第四条督查督办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保证督查督办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保证信息的畅通、及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并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和跟进。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加强与被督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督查督办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督查督办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二)组织督查检查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督促被督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四)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督促被督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五)监督督查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问题分析和改进;(六)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八条督查督办的权限包括:(一)有权要求被督查单位配合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二)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被督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有权对被督查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台账,记录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情况、整改要求、督促执行情况等,便于跟踪和管理。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应及时进行通报和反馈,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和跟进。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流程与方法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督查计划制定: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的时间、范围和方式。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和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工作第二条督查工作是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单位督查工作由督查部门负责,督查部门由单位领导任命,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督查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
第三章督办工作第五条督办工作是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条单位督办工作由督办部门负责,督办部门由单位领导任命,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督办部门应及时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对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再次督办,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督办部门应向单位领导汇报督办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的程序第九条任何单位成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督查部门或督办部门反映。
第十条督查部门接到反映后,应立即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问题。
第十一条如存在问题,督查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给督办部门。
第十二条督办部门收到督查部门的调查结果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起督办。
第十三条督办部门督办时应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严格落实督办措施。
第十四条督办部门应跟踪和督促问题的解决进展,并在解决后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督查督办工作的单位成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拖延或不配合督查督办工作的单位成员,应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调整。
第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是一份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公司决策部署、工作任务、重要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催办和落实的工作。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督办工作的范围第四条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六条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事项。
第八条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第九条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督查督办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跟踪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四)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评估和反馈。
(五)建立和管理督查督办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的程序第十二条立项。
根据督查督办工作的范围和要求,对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进行立项,填写《督查督办事项立项表》,明确事项的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要求等。
第十三条交办。
将立项的督查督办事项以书面形式交办给责任部门,并要求责任部门签收。
第十四条催办。
根据事项的完成时限,采取电话催办、书面催办、现场催办等方式,对责任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催办,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反馈。
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后,向督查督办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反馈内容应包括事项的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督办文件管理制度
督办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督办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督办文件管理,提高督办工作质量,保障督办文件制定科学规范,并为充分发挥督办工作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办文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部署,推动落实工作任务的重要工具,是指对党中央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文件。
第三条督办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督办文件的拟定、审核、通报、会签、缓办、撤回、归档及解决同类问题工作。
第四条督办文件管理应坚持依法执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政策研究和督办研究,保证督办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督办文件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遵循简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的原则,保证督办文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督办文件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制定督办文件、私自更改督办文件内容,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督办文件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或者专门设置的督办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办文件管理工作机制。
第二章督办文件的拟定第八条督办文件的拟定应严格遵循程序,确保合法、规范、权威和严谨。
第九条督办文件的拟定应明确为何事、何时、何地、由谁负责,要对工作任务进行准确描述,并确定督办的具体要求和时限。
第十条拟定督办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确保督办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拟定督办文件要经过党政领导的审定,并签署领导意见,确保督办文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督办文件的审核第十二条督办文件的审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审核的公正、合法和严谨。
第十三条督办文件的审核应当对文件的内容、形式、事实、规定、政策等进行逐条审核,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确保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督办文件的通报与会签第十五条督办文件的通报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文件的即时性和责任的到位。
督办问责管理办法
督办问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的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督办问责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督办问责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督办问责的范围第四条上级单位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重要决策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第七条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八条其他需要督办问责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督办问责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成立督办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确定督办问责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批督办问责工作方案。
3、对督办问责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办办”),设在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督办问责工作。
第十二条督办办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定督办问责工作计划和方案。
2、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3、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对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作进行督促整改。
5、收集、整理和反馈督办工作中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督办问责的程序第十三条任务下达:由督办办根据工作需要,下达督办任务通知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第十四条工作进展跟踪: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要求定期向督办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督办办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五条督促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作,督办办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问责调查:对经督促整改仍未完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问责调查。
第十七条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领导小组研究做出问责决定。
第十八条问责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问责决定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
督办管理规定
督办管理规定1.目的为切实规范督办工作,提高公司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会议决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办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公司工作目标的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各项目公司、各部门。
3.工作原则领导授权:办公室的督办工作要严格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经公司领导授权才可直接处理问题。
督办不代办。
突出重点:以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为督办重点。
针对性原则:所办事件或材料,必须针对任务内容,按要求进行。
讲求时效:根据事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实行滚动督办,督导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
谁主办谁负责:主办单位(人)对所交办的工作从安排、实施到结果,负责到底,不得推卸责任。
注重成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跟踪督办,使督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工作类别责成办理事项:属于承办单位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
处于启动或正常办理状态的事项。
责成办理事项,需跟进反馈办理情况。
5.工作等级一级督办事项集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
总裁及集团级决策会议确定事项的推进情况。
总裁批示或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级督办事项各项目公司拟确定的需督办事项。
各项目公司生产会议确定的需督办事项。
、公文事项的督办:包括上级来文需要落实的事项、相关单位函件中需要办理事项的督办。
日常的公文要求事项的处理,按照公文流转程序和时限,对超过时限未能办理完结的事项(一般以办文单办理情况栏签署为准),办公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承办部门、单位沟通,督促办理,并记录备查。
承办的部门、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信息。
6.工作职责总部办公室为总部督办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一级督办事项及各项目公司办公室督办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
总部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层会议事项、总裁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总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召集的专业会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的进度及办理质量负责。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公司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及监督机构。
第三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是指通过监督、检查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领导有权对全公司的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有权指定具体的督查督办人员。
第五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要遵循公正、客观、及时和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督办流程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做到有预防、有检查、有督办,以及结果的反馈和整改。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如下:1. 确定督查督办目标和内容;2. 制定督查督办计划,并通知相关人员;3. 进行实地督查和检查;4. 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督办;5. 对督办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6.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八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注重与被督查督办人员的沟通和配合,合理听取被督查督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查督办人员第九条公司领导有权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督查督办人员。
第十条督查督办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2.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分析能力;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四章督查督办结果和整改第十二条督查督办结果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被督查督办人员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应当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设定整改期限。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人员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完成整改后,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督查督办人员进行汇报并进行总结。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故意瞒报、谎报、拒绝整改等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作为公司管理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2)为确保信息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工作督办管理规定
工作督办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实施,推动部门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特制定本规定并适用于本部门。
第二章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第一条公司重点关注和安排的事项、分管领导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要求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二条部门工作目标、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三条公司及分管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第四条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要求及相关责任划分督办工作包括:督办任务立项与分解、领导批示、承办(责任人)、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重办、归档等程序。
第一条督办事项立项:督办立项由部门安排专人统一管理,督办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对列入督办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责任人等呈送领导同意后,下发责任人实施。
对于督办完成时间,如有明确完成时间要求的,按要求下达督办并按流程督办,未明确时间的由责任人考虑后提交明确的时间给综合办负责督办的专员,便于后续跟进。
第二条责任人:责任人接收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接受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延期申请。
第三条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办事项,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3天,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延期2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备案综合办督办专员即可,延期3天及以上的需报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交部门备案。
第四条督办:督办事项由综合办按照职责和要求进行。
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可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书面催办等方式进行督办,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进行催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办,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第五条反馈:责任人要及时准确的向综合办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综合办需将责任人反馈情况整理汇总,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审结。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五篇)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建立以行政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行政管理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立项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
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督办清单管理制度
督办清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督办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督办工作。
第三条公司领导是督办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与监督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进行分析与总结。
第四条各级领导应履行督办职责,保证督办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五条公司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督办清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督办目标。
第六条公司部门应在督办清单上详细列明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督办清单要求办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各部门督办清单进行检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督办工作的奖励和惩罚机制,对督办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奖励,对督办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惩罚。
第二章督办清单的制定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督办清单。
第十条督办清单应当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督办清单应当具体详细,包括目标、任务内容、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第十二条责任人在制定督办清单时应充分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确保督办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督办清单的修改应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年度督办清单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并在年度内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应定期查看督办清单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章督办工作的实施第十六条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督办清单的要求,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责任人有义务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责任人在完成督办清单的工作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领导应对责任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查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责任人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其写入工作报告,供领导参考。
第二十一条责任人应在督办清单完成后及时向领导提交督办清单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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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
督办部门
督办事项办结后,督办部门对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4.2.1 各项目公司拟确定的需督办事项。
4.2.2 各项目公司生产会议确定的需督办事项。、
4.2.3公文事项的督办:包括上级来文需要落实的事项、相关单位函件中需要办理事项的督办。
4.2.3.1日常的公文要求事项的处理,按照公文流转程序和时限,对超过时限未能办理完结的事项(一般以办文单办理情况栏签署为准),办公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承办部门、单位沟通,督促办理,并记录备查。承办的部门、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信息。
5
提报
承办单位
督办部门
承办单位填写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以附件形式提报),在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报督办部门。
督办部门按照交办人要求,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则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符合要求,则提交交办人确认。
《督办事项通知单》
6
办结
交办人
办结后形成督办报告。一般在年底对本年督办情况总结报告。
督办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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ﻩ
督办管理规定
1.目的为切实规范督办工作源自提高公司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会议决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办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公司工作目标的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6.工作职责
6.1 总部办公室为总部督办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一级督办事项及各项目公司办公室督办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
6.2总部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层会议事项、总裁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总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召集的专业会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6.3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的进度及办理质量负责。
附件2《督办事项记录单》
3
交办
督办部门
督办部门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事项通知单》(特殊情况口头交办),限期反馈落实情况。
附件3《督办事项通知单》
4
督办
督办部门
督办单一般由办公室发起,并送达承办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接到督办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事项的办理情况;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办公室进行对督办事项进行督查、核实,向公司领导提交督办督查意见;公司领导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督办单进行批示;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督办单领导批示意见反馈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部门进行自查和整改
4.1.1属于承办单位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
4.1.2处于启动或正常办理状态的事项。
4.1.3责成办理事项,需跟进反馈办理情况。
5.工作等级
5.1一级督办事项
4.1.1集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
4.1.2 总裁及集团级决策会议确定事项的推进情况。
4.1.3 总裁批示或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5.2二级督办事项
3.4讲求时效:根据事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实行滚动督办,督导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
3.5谁主办谁负责:主办单位(人)对所交办的工作从安排、实施到结果,负责到底,不得推卸责任。
3.6注重成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跟踪督办,使督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工作类别
4.1责成办理事项:
2
立项
督办部门
针对会议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决议与其他文件中已经明确决定的事项,在会议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应拟订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跟踪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呈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发送各相关部门、单位。督办事项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填写《督办事项记录单》,明确督办事项来源、责任单位、内容、责任人等要素立项备查。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各项目公司、各部门。
3.工作原则
3.1领导授权:办公室的督办工作要严格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经公司领导授权才可直接处理问题。督办不代办。
3.2突出重点:以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为督办重点。
3.3针对性原则:所办事件或材料,必须针对任务内容,按要求进行。
6.4各项目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督办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督办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
6.5各项目公司办公室须设置督办专员,负责督办具体工作,与总部办公室衔接,落实各项督办事宜。
7.工作步骤
序号
流程
涉及部门
步骤说明
1
拟办
交办人
接到交班人的工作安排后,由办公室根据不同事项的办理要求和责任单位,按照重要性、可控性、规范性、时效性的原则,向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就其负责落实的事项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