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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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带教培养暂行办法

新教师带教培养暂行办法

新教师带教培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的教育培养,充分发挥高年资骨干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促使新教师尽快成长,建设和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新教师带教培养工作,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带教指导,培养新教师具备崇高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的治学态度,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新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二、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及职责(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的教风,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较深,具备指导新教师的能力和水平;3、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4、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5、教龄在八年以上;6、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带教培养职责1、对新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关心新教师的成长成才,协助制定新教师的培养计划,指导新教师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2、传授良好师德师风,培育新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帮助新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新教师严谨务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3、帮助、指导新教师熟悉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规律,了解新教师课堂教学的情况,指导新教师拓展知识视野,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及课堂调控能力。

4、根据新教师的专业方向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撰写教案和讲稿,定期听取新教师的教学讲课,对新教师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具体指导。

5、有针对性地协助新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教研、科研计划,指导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帮助新教师掌握从事教研、科研的基本技能。

三、带教培养对象的范围及要求(一)带教培养对象范围本校新从事教师岗位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纳入带教培养范围:1、新招聘录用专任教师中的各类应届毕业生;2、从事相关教学工作不满2年的专任教师;3、其他由部系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认定需要接受带教培养的教师。

教师培训制度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聘任教师及兼职教师。

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师个体差异,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二)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四)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政治和师德修养培训;(二)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培训;(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培训;(四)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五)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六)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教育教学改革要求以及学校发展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三章培训形式第六条教师培训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二)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在线研讨、在线测试等;(三)校本培训:开展校内教研活动、观摩课、教学经验交流等;(四)实践锻炼:组织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教育项目等;(五)自主学习:鼓励教师通过阅读、撰写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进行自我提升。

第七条各级各类培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等环节的责任分工。

第九条教师培训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协同配合。

第十条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考核结果等。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培训应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建立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新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新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光辉小学新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管理,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有效提高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教师的概念界定新教师是指通过公开招聘到我校工作三年内(含三年)的高校毕业生和从非教师岗位转入教师岗位三年内(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管理层的基本要求(一)成立新教师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培训的行政成员任副组长。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新教师管理细则,严格管理考核新教师。

(二)为每一位新教师安排至少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

指导老师负责指导新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及班主任工作等,帮助新教师尽快成长,上轨入格,逐步成长为教坛新秀及骨干教师。

(三)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妥善安排好工作,原则上要求新教师必须先听课,后上课,听一节,上一节。

要给新教师压担子,让他们承担公开课,参与教研教改活动,充分给予学习锻炼的机会。

建立新教师谈心制度,每学期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与新教师谈心并作好记录。

同时,要切实解决新教师的实际困难,让新教师满怀信心、激情昂扬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三、对新教师的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执行“八不准”规定,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二)认真工作,服从安排,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旷工,主动参与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坚持说普通话,多练习写“三笔字”,强化教学基本功,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修养。

先听课,后上课,虚心向指导教师及有经验的其它教师学习,坚持教学“六认真”,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认真参加新教师上岗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其它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五)做好班主任工作(新教师原则上至少担任副班主任1年,新教师担任副班主任的,配合正班主任管理班级。

坚持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走家访3次以上。

2023年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2023年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2023年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专新教师培养工作,提高中专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中专教师队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培养和管理新教师的工作。

第三条中专新教师培养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实效导向”的原则,注重个性化培养,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师德师能的培养,注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中专新教师培养工作应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保持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中专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具体负责中专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

第六条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应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德育工作的实施、校本课程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教学与教育相统一。

第七条学校应根据中专新教师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文件,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九条学校应通过招聘方式引进中专新教师,确保新教师的素质符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

第十条中专新教师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招聘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第十一条学校应通过面试、笔试、教学演示等方式对中专新教师进行选拔,选拔结果应严格按照程序公示。

第十二条学校应对中专新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专业技能、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估。

第三章师德师能培养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中专新教师开展师德师能培养,包括思想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师德师能培养的具体方案,明确培养内容、方法和参与人员,确保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学校应开展教师师德师能培训课程,采用多种形式培养中专新教师的师德、师风,如开展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

第四章专业能力培养第十六条学校应注重中专新教师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新教师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七条学校应确保新教师参与教学实践,根据新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

学校新教师培养制度

学校新教师培养制度

学校新教师培养制度一、培养对象1、工龄不足三年的新到岗教师2、工龄满三年但职业技术院校教龄不足三年的新到岗教师3、职业学校教龄满三年、有非职业技术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但未有职业技术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到岗教师二、培养周期1、工龄不足三年的新到岗教师,“合格培养期”为一年,“胜任培养期”为两年。

新到岗的教师入校一年后考核合格则转入“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养期。

“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二年培养期。

2、工龄满三年但职业技术教育教龄不足三年的新到岗教师,“合格培养期”为半年,“胜任培养期”为一年。

新到岗的教师入校半年后考核合格则转入“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期。

“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养期。

3、职业学校教龄满三年、有非职业技术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但未有职业技术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到岗教师,“合格培养期”为半年,“胜任培养期”为半年。

新到岗的教师入校半年后考核合格则转入“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期。

“胜任培养期”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期。

4、延长培养期考核仍不合格者,调离其教学工作岗位,转任教辅工作或后勤工作。

5、培养期内表现特别优异者(获得省级、国家级教科研成果或技能名次者优先),经导师推荐、科组确认、教务科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以适当缩短培养周期。

三、培养模式个别培养的“导师制”和集体培养的其他模式相结合。

1、“导师制”。

学校教学部门(教务科、教研室、科组)为新教师配备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骨干教师为导师,新教师与骨干教师一对一“结对子”,优质师资不足时,一位导师同期最多指导两位新教师。

导师在培养期内全面负责新教师的培养工作,即指导及辅导新教师备课、上课、写教学论文等具体工作。

2、其他模式。

学校教学部门(教务科、教研室、系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面对全校新教师的培养活动,如:新教师教学规范培训、先进教学理念及教学方法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教学基本功培训、名师系列辅导讲座、骨干教师示范课展示、新教师公开课竞赛、教科研工作方法培训(讲座)编写教学反思及总结(教学后记、教学随笔、教学论文等)教学常规检查,等等。

学校新进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新进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新进教师管理制度学校新进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新进教师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评价工作,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新进教师是指被学校聘任的入职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按需招聘适量的新进教师,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条学校将注重新进教师的专业特长、素质能力和发展潜力,为其提供适当的培养机会和教学资源。

第五条学校要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学校将根据人事需求和招聘计划,开展新进教师的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招聘岗位和条件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公开发布。

第八条招聘工作由学校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个人申报、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要求普遍要求应聘者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

同时,学校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科研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

第十条经过多个环节的选拔,招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聘任人选,并经过审核确认后按照公示结果进行聘任。

第十一条学校将与新进教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将根据新进教师的学历、岗位等级和在岗时间等因素,确定其起薪和职称,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第三章培训与指导第十三条学校将根据新进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学科培训、教学方法培训、科研培训等。

第十四条入职培训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介绍、教师职业道德和规范要求、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十五条学科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教师所教授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进行的培训,由学科组织和管理。

第十六条教学方法培训是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改进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教学技能的培训。

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永安镇中心小学校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一、新教师思想教育1、认识学校、认识校长,熟悉学校管理及基本要求;2、树立基本的教师职业精神;3、新教师成长及专业发展。

二、新教师基本功指导1、教师教学基本功,使用教材、教师用书、板书、组织教学技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家长社交技能、学生伤害事故及突发事件处置;2、教师仪表和良好的教学习惯。

三、新教师课堂评价与指导1、听课计划:告知新教师,按要求准备常规课堂。

2、听课前准备:组织听课指导人员,明确听课任务分工。

3、听课;按学科特点组织人员并分配听课人员听课任务;记录课堂教学结构及时间分配情况;记录教师教学语言、动作、表情情况;记录教师关注学生的情况;记录师生互动情况;记录学生学习状况;4、课后评价分析;5、制定新教师个人培训计划;6、改进提高指导与帮助;四、新教师专业发展培训1、建立新教师专业发展档案;2、落实新教师培训,培养发展计划。

课题管理模式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点阵图说明:1、每个方格代一个表学生;2、用箭头线条“→”表示教师在课堂上的行动轨迹;3、用小三角“△”在走廊和教室空地表示教师停留5分钟以上的位置并标明停留的具体时间;4、用黑点“·”在学生座位中表示参与教学互动的学生及参与次数;统计与分析:1、教师关注学生,盲区。

2、师生互动存在的盲区。

3、教师课堂行动盲区;4、学生参与互动盲区。

以上盲区,分析者用斜线和标注在学生作为区域中标识出来,共教师参考。

一、师生互动1.教师设问数:个;学生感兴趣并能积极回答的问题数个。

设问准确,学生能正确理解并针对性回答的问题数个。

2.教师修正问题数:;学生能准确回答,成功修正问题数个;3.学生参与互动总数:人,占学生总数%;二、教师课堂习惯1、教师给予学生准确、生动评价次数。

2、教师引导学生参与互动的次数,成功数;三、课堂练习四、课堂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新教师培养发展计划。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前言教师培训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养、更新教育观念,已成为学校工作的一项必要任务。

本文档旨在规范教师培训管理流程,提高教师培训管理效率与质量。

一、培训规划1. 教师培训计划的制定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协调,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教师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时限和目标。

同时要考虑教师个人素质发展需求,尊重教师个人选择培训内容和形式的权益。

2. 培训计划执行的总体要求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发展,学校应制定严谨的教师培训计划,对计划执行实行动态监控与调整,重点关注教师培训效果及其对学校的贡献与影响。

当发现培训内容与学校实际需求不符或者培训效果达不到预期时,要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3. 培训计划的评估学校应每年对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纳入学校年度工作总结中。

评估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制定是否符合学校实际需要,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先进性,教师培训后的能力与业务水平是否有所提高,以及培训效果对学校的贡献程度等。

二、培训对象1. 培训对象范围学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学督导、校内专家等。

特殊情况下,学校可向其他单位借调专家进行培训。

2. 培训对象管理学校要视教职工工作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对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教职工实施分类管理,做到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并注重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培训内容1. 课程设置学校应设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职称教师所需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理论、管理人文等各类培训课程,要求教师一至两年内参加一次中长期、一次短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在各个领域的综合素质,做到知识的累积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2.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参加研讨会、学术会议、技能培训班,利用网络资源自主学习等形式。

学校应根据不同的培训目的,制定合理的培训方式。

尤其是新教育教学理念的推广,可以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内论坛、微课堂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分享、线下交流等方式,让教师之间获得更多的参考和灵感。

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河南工程学院《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培养培训要以逐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宗旨,以努力改善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为目的,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结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优先选送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的教师进行培养培训,全面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在编的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其他人员的培养培训参照执行。

第二章培养培训形式第四条学历学位培养1.经学校批准,参加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我校及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学制规定时间保留在我校人事关系,以定向名义全脱产参加研究生学习,毕业后回校工作。

2.经学校批准,参加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与我校及招生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在学制规定期限内,集中部分时间脱产学习取得规定课程学分,其余时间回校工作并以业余方式继续完成学业。

3.参加研究生课程业余进修班,取得规定学分,通过相关考试、论文答辩后,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

第五条非学历学位培训1.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和短期专业技术培训。

为完成新增专业、新开课程及进行课程改革、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等工作任务,选派教师到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做访问学者、课程进修和短期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2.国外进修和语言培训。

为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探索国际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国际学术交流交往的应用能力,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经个人申请,学校选拔并资助部分教师出国访学和参加语言培训等。

国外进修学习可分为国家公派、学校公派和自费进修等三种形式,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学校公派出国学习一般不超过6个月。

3.博士后科研工作。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管理。

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应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目标,积极引导教师主动参与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构,配置专业师资力量,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二章教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教师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包括教学理论、教学技能、课程研究、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第七条教师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灵活组织,因材施教。

第八条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需求和特长,灵活设置培训课程和项目,鼓励教师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学校可以组织专家讲座、学术讨论、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学术组织、学校内外的各类培训活动,扩大教育资源,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章教师培训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机构,明确培训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安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培训档案和评估制度,记录教师的培训情况和成绩,定期评估培训效果,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教师培训的评价和反馈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按照培训计划和安排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的评估活动,收集教师的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师资队伍培训管理办法

师资队伍培训管理办法

师资队伍培训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有序性,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教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国家示范校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条教职工培训以实施学校人才战略为目标,采取“内培外引(聘)”的办法,贯彻“德技并重,育人为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对口培养”的方针,以学历培训和课程进修为主,突出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

第二条教职工培训的原则是:按需培养、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层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选拔原则;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培训管理与形式第三条教职工的各种培训由学校教务科统一管理,教务科和各专业系具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培训形式包括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

学历培训指攻读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的培训,非学历培训指课程进修、学术访问和其他培训。

其中,学术访问包括国内访学和国外访学,其他培训主要包括教师岗前培训、社会实践培训、专业教师顶岗培训I、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培训。

第三章培训计划与审批程序第七条教职工培训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充分体现学校、系部的意图和教师意愿。

第八条每年10月份,教务科组织各专业系,制订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各专业系要切实根据本专业系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通盘考虑,教务科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培训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予变动。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报校长批准。

第九条拟参加培训人员按培训形式填写对应的《示范校建设业务培训进修申请表》、《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审批表》,连同相关进修计划和实践计划交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

8.怀来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8.怀来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怀来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全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的实施,促进中小学新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国家《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新教师,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文教体育局是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的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管理。

第四条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80学时。

第五条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以使新教师深刻了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新教师对职业定位的认识和从教能力,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主要内容包括:(一)理论培训1、教师职业道德与修养2、新课程理念与教学策略3、现代教育技术4、心理健康教育5、教育科学研究方法6、班主任学(二)实践能力培训1、教学基本功:三字(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一画(简笔画)、一话(普通话)、两能力(制作和使用教具的能力、实验操作能力)。

2、现代教学环境下的课件制作能力,课堂教学的设计和操作能力等。

第六条考核办法1、中小学教师入职教育考试考核实行百分制,理论(书面)考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分。

理论考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新课程理念与教学策略参加省级统考(占理论考试的60%),其他四门课程的考试考核由培训学校组织实施(占理论考试的40%)。

实践能力考核由培训学校指导新教师任职学校完成,任职学校鉴定15分,论文成绩15分,教学设计(书面教案)20分。

2、中小学教师入职教育考试考核成绩 60分以上为合格。

高中教师培训合格,由省继教中心统一发证;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发证,并报省继教中心备案。

最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最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最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一份全新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一、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一)坚持培训质量第一的原则,以提高教师培训效果为目标,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注重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适应性,使教师培训内容与学校实际需求相结合,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充分发挥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外部专家开展培训,为教师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培训服务。

(四)建立健全的培训考核机制,督促教师培训的有效实施和培训效果的达标。

(五)落实培训成果应用与分享机制,促进教师培训成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推广。

二、培训需求调研与评估(一)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了解教师对培训的需求及意见建议,为后续培训计划制定提供依据。

(二)每年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了解培训工作的实施效果与问题,并对教师培训计划进行调整与改进。

三、培训计划与课程安排(一)每学期制定一份教师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主题、时间和参与教师等相关要素,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根据培训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选择相关课程设置培训课程,重点关注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技能的提升。

(三)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的时间和方式,灵活运用线下面授、线上网络学习以及专家讲座等形式,满足不同教师的学习需求。

四、培训实施与管理(一)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机构,明确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培训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二)组织专业教师或专家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内容和授课方式的质量和适应性。

(三)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座谈会,收集教师对培训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培训工作的方向和策略。

五、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一)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估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培训的成果进行评估,统计培训效果和影响,并形成评估报告。

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

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

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质量和教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和教师的专业能力,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分别从教师培养和教师管理两个方面,展开阐述。

一、教师培养教师培养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培养优秀教师,教育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教师培养机构的管理。

首先,教育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教师培养标准。

通过制定教师专业能力要求等标准,明确教师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发展全面素质的教育。

其次,加强教师培训和进修的规定。

教育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提供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课程,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等课程。

此外,可以鼓励教师进行进修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再次,完善教师培养评估制度。

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师资队伍建设评估等制度,确保培养出来的教师具备一定的教育能力和教育理论知识。

二、教师管理教师管理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确保学校正常运行的重要一环。

为了做好教师管理工作,教育部门需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并加强实施。

首先,明确教师职责和权利。

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其教学和教育管理职责,让教师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也要保障教师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

其次,健全教师考核机制。

建立定期、规范的教师考核制度,通过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方式,对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对于绩效突出的教师,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再次,完善教师发展机制。

教育部门可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为优秀教师提供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同时,也要关注普通教师的发展,为其提供继续学习和成长的空间。

最后,加强教师交流和合作。

建立教师交流平台,鼓励教师互相学习、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

总结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对于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制定统一的培养标准、加强培训和进修、完善评估体系等措施,可以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师。

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制度

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制度

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培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制度。

二、培养计划编制1.确定培养目标: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明确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的目标和要求,例如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培养高层次教师等。

2.统筹资源:编制培养计划需要统筹各种资源,包括财政资金、师资力量和培训场所等。

3.需求分析:对培养计划的设计,需要进行需求分析,确保培养计划的目标符合实际需要。

三、选拔机制1.招生考试:针对教师培养计划的招生,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2.综合评价:考虑到教师全面素质的培养,选拔机制也应包括综合评价,例如学术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等。

四、师资培养1.进修培训: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培养计划中应包括进修培训,让教师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

2.实践教学:培养计划需要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例如实习、实验和社会实践等,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经验。

五、培养成果评估1.教师考核:教师培养计划完成后,需要对培养出来的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其培养成果。

2.评价体系:评估教师的培养成果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质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教师的能力和作为。

六、监督机制1.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师培养计划的管理,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指导与监督。

2.反馈机制:培养计划中应设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教师培养过程中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

七、持续改进1.借鉴经验:教育部门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国情,不断改进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制度。

2.与行业合作:教师培养计划中可以与相关行业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提高培养质量。

八、关注特殊群体1.培养农村教师:教师培养计划应注意培养农村地区的教师,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2.特殊教育培训: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也应纳入教师培养计划,满足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

教师岗前培训的管理办法

教师岗前培训的管理办法

教师岗前培训的管理办法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新补充到我校的教师能够尽快地掌握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建成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目的通过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的培训,使新补充到我校的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熟悉教育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规律,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树立为人师表、依法从教的观念,成为懂法、守法、护法的人民教师。

二、培训对象岗前培训的对象为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其中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岗前培训。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两部分。

基础知识培训包括: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方面的规定、教学各环节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教学实践培训包括:听课、备课(教案)、试讲、实验(助课)等内容。

四、政治思想素质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关心学生。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自觉接受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教师,团结青年教师。

3、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献身精神,有理想,守纪律,懂礼貌,讲文明。

五、业务素质要求1、新教师在接受了岗前培训上岗后能胜任专任教师工作,独立完成教学、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2、青年教师应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

3、青年教师必须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六、管理办法1、新教师参加培训,必须遵守考勤等规章制度,不迟到、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

2、学校为每一位无教学经历的新教师指派一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3、指导教师要根据新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即将承担的教学任务等情况,为其设计听课计划;4、新教师在来校后第一学期至少听课15次(30节)以上;5、指导教师在新教师上课的第一学期,要深入其课堂,定期听课。

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要的优秀师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和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师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2.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教师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提升;3. 持续发展原则: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持续有效;4. 开放合作原则: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培养培训内容第四条教师培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2. 教学技能: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3. 专业发展:学科前沿知识、教学研究方法、教育政策法规等;4. 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伦理、教师职业素养等;5. 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网络资源开发与利用等。

第五条根据不同教师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培养培训计划,包括:1. 新教师入职培训:帮助新教师了解学校情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2. 中级教师提升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育教学骨干;3. 高级教师发展培训:培养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

第三章培养培训方式第六条教师培养培训方式主要包括:1. 课堂教学: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2. 在职研修:鼓励教师参加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班等;3. 学术交流: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4. 教学比赛:举办校内外的教学比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5. 个性化指导:针对教师个人发展需求,提供个性化培养方案。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师培养培训基金,用于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培养培训考核第八条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制度,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1. 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成果、教学实践效果等;2. 考核方式: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3. 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中。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进修培训的原则
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培训内容要结合学校各专业建设、一体化教学和课程体系改革需要,使教师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拓展专业领域、完善知识结构。

教师进修培训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教师现从事的专业或适应新专业建设的需要。

在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应优先考虑骨干教师、新开办专业教师、重点专业教师。

二、进修培训的形式
1.岗前培训
XXX进校任教的青年教师均按照《师岗前培训方案》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2、短期培训
由学校选派参加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主要是专业课教师或实指导课教师,每个骨干教师在二年内要有一次以上外出培训的机会。

3.请专家培训
由黉舍聘请国内外着名教育讲授专家到黉舍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4、到企业实践锻炼
根据讲授事情的需要,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每年1-2个月。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访问学者
对参加课改和科研课题教师,根据需要,可选派到相关职业院校做访问学者,进行对口进修培训。

6、学历教育
勉励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三、进修培训的申请审批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

(填写教师培训审批表),在经系同意后交校教务科研科报校领导审批。

4、进修培训事情的管理。

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 园长管理

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 园长管理

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园长管理一、实施目标坚持多种形式培养入门三年内的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幼儿园各项工作,快速成长为幼儿园的骨干力量,以实现幼儿园教育教学事业的高效发展。

二、具体要求1、要求新教师用三年的时间上三个台阶:第一阶段为班级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第二阶段为教学工作,能胜任所教学科教学工作。

这两个阶段要求在二年内达到。

第三阶段为教学基本功,能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基本功有明显提高,在某些方面工作已成为骨干。

2、建立"拜师"制度,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帮带,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3、开设新教师培训班,根据新教师实际成长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新教师进入我园后必须参加三年新教师培训班学习。

4、定期组织、指导新教师的过关考核,帮助新教师明确问题与努力方向。

5、为新教师学习与培训创造机会与提供条件。

6、对于新进人员的规定: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参加一年园新进人员培训班培训与学习,不作考核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内者须出示工作经历证明后按第二年、第三年新教师参加培训与考核;无本专业工作经验者均按第一年新教师管理7、对于青年教师三过关内容:第一年过关考核项目:A.现场考核:设计一次主题半日教育活动方案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考核:语言C.笔头工作:周计划、日计划、听课笔记、成长手册。

第二年过关考核项目:A.现场考核:设计一个教学活动方案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考核:艺术C.笔头工作:周计划、日计划、听课笔记、成长手册。

第三年过关考核项目:A.现场考核:设计一个教学活动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比赛:案例解析、课件制作C.笔头工作:案例反思、论文、成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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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一○年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二○一○年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八日
二○一○年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对新任教师的培养和管理,促使新任教师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为今后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管理对象
2010年招考录用到全市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学校)任教的本专科毕业生。

第三条指导思想
(一)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教师培训部门的培训服务职能和教师任职学校的指导培养职能,多措并举,加强新任教师的培养管理工作。

(二)构建起加强新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其尽快适应教育发展要求并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培养目标
(一)通过加强培养和管理,使新任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二)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为实施新课程打好基础。

(三)认真钻研业务,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胜任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尽快胜任班主任工作。

(五)形成良好的读书学习习惯、勤于反思习惯和教学基本功练习习惯。

第五条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全市新任教师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

(一)理论培训时间安排在录用结束后上岗前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素质教育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教师专业化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礼仪教育等。

(二)技能培训时间安排在任教两个月后,内容为普通话、简笔画、板书、计算机基本能力及课件制作。

第六条教师任职学校负责对新任教师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各种培训工作。

(一)各学校都要成立新任教师培养管理领导机构,由专人负责对新任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考核工作,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具体指导,严格培训活动。

学校要为新任教师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学校要根据新任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学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新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新任教师任教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可以兼任其他学科,但是主次要明确。

新任教师的工作量一般应不低于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新任教师一般不直接安排班主任工作,但学校要安排新任教师固定班级担任见习班主任,并按时参加班级活动。

(三)学校要定期组织新任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理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科课程标准等内容,并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切实提高新任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学校要积极支持新任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校内外学习交流活动。

(四)学校要为每一位新任教师安排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新任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

包括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撰写教学心得等。

(五)学校每月要组织一次对新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听评课活动和集体、个人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新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有效的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工作。

第七条对新任教师的要求
(一)基本工作要求
新任教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纪守法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竭尽全力,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和理解学生,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着装得体,为人师表。

(二)教学工作要求
1、备课要求。

开学初要熟悉所教学科的教材,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制订好教学计划;按课时备课,对每一课时的要求、重点、难点都必须明确;要做到提前一周备课,备课必须备详案。

2、上课要求。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准时上课,按时下课;用普通话讲课,板书工整,字体规范、美观;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教师间相互听课,每周不少于3节,并尽量承担教研组和学校的公开课任务,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课后要进行自我分析,写出简短的教后感,每学期写一篇教改体会或教学心得。

3、作业要求。

要了解作业的深度和广度,做到精选习题、合理布置、题量适中、因人而宜;作业要及时批改,并做到字迹清楚,符号规范,评分合理;注重作业的讲评,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作业要努力做到面批。

(三)业务学习要求
1、认真阅读《教育学》,了解我国的教育史,熟知教育学的一般原理及常识,懂得教育的普遍规律。

2、认真通读《心理学》,掌握心理学知识、基本原理及应用技术。

3、学习所教学科的理论著作,能运用科学原理指导教学实践。

4、自费订阅业务刊物一份以上,并能认真阅读了解教学信息。

5、博览群书,做好自学摘记,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6、结合教学实践,每月写教学随笔一则。

(四)教学基本功要求
1、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吐字清晰、在校内与同事、家长、学生交谈也要使用普通话。

2、板书整齐、美观,书写正确、端正,有一定速度。

3、会画简笔画,能给黑板报、墙报、小报作插图或补白装饰画,并做到色彩鲜艳和谐,图文匹配恰当。

4、会用多媒体计算机进行教学。

5、会正确地指导学生做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

6、会组织课外活动,设计和组织学生做游戏。

第八条考核办法
考核侧重于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一)集中培训考核。

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考核分集中理论学习闭卷考试;出勤及学习态度考核;计算机技能考核;普通话、简笔画、板书考核等四项内容,其中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免试普通话,对未取得等级证书的需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

(二)日常工作考核。

由任职学校负责,要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和学校提出的对新任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并量化赋分。

(三)综合考核。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新任教师考核组,对新任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1、课堂教学达标:市教育体育局有关业务科室将不定期到新任教师任职学校进行随机听课和指导;第二学期组织开展全市新任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按照课堂教学达标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2、日常工作考核:考核组到任职学校检查相关材料并进行逐项考核打分,确定日常工作考核成绩。

3、教师及学生测评:考核组到任职学校召集部分教师和学生,对新任教师一年来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测评。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经市教育体育局综合考核以后,合格者,同意被考核人转正定级并确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于工作表现较差,工作能力较低,不能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者,延期一年转正,继续参加培训;一年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条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新任教师培养管理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工作组。

负责对全市新任教师培养管理工作的领导、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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