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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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课后案例分析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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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题答案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小题】答:李某于4月12日以长远企业名义向王某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李某向王某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王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合同有效。

【第二小题】答: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甲是有限合伙企业A的有限合伙人,只有当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甲才对该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按照《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只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6条的规定,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

本案例中,甲虽然是有限合伙人,但是在和丙的业务往来中,他多次代表合伙企业出面与丙进行洽谈,乙虽然对此知情,但是也没有予以制止。

甲以有限合伙名义与丙签订协议,应该认为丙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

因此,丙有权要求甲对该交易承担清偿责任,甲应该与乙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公司法答:股东乙可以通过股东派生诉讼追究甲的责任。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应该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例中,甲是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依法申请贷款 (2)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节 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1-6)
综合案例分析题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 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超过1万 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 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丁的债务, 甲决定解散该企业。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张某作为清 算人进行清算。经查,(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 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 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的个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价值2.5万元。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1时0分32秒 上午1时 0分01:00:3220.11.24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1.2420.11.2401:0001:00:3201:00:32Nov-20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1时0分32秒Tuesday, November 24, 2020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1:00:3201:00:3201:00Tuesday, November 24, 2020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1.2420.11.2401:00:3201:00:32November 24, 2020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1月24日上午1时0分20.11.2420.11.24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 委托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
人员禁止行为:共10种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依法申请贷款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拒绝摊派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3.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
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 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5.注销登记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生产经营
范围及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工商登记 (三)分支机构登记 (四)变更登记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 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1)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 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概论》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 立申请,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并应载明如下事项: (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4)经营范围及方式。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例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 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根据《个人独资企 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张应该如何应对?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 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 投资人。其中,自然人应是中国公民。外商单独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法》。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将个人独 资企业的责任与其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 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解释】投资人甲于2007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 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经济法》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六、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 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
日期 。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2、投资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
有经营管理权。 (二) 义务 依法经营; 建立健全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 依法纳税; 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法》、《私营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 。 (2)20世纪90年代以来 《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
法》 3、我国企业的三种形态 法人企业:公司。 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排他性;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直接管理和控 制企业;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以家庭财产出资设立的,责任如何界定)
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到工商机关登记,领

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产和企业财产合二为一 责任形式--无限责任 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内部机构设置较简单,决策程序较灵活 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权利1:依法申请贷款权
借款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 自然人。-- 《贷款通则》
申请贷款基本条件: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 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按期 还本付息。
权利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对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及依法处分 的权利。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法规
地方性法规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 务委员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 特别行政区的法 常务委员会
行政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
对于已加入的条约,对国内国家机 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有约束力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法: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 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含义 设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设立领域--中国境内 设立主体--一个自然人(中国国籍) 产权关系--投资人个人所有,即个人财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习题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习题

经济法作业(第三次)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选择案例分析一单选题1.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D.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3.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如果乙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则()。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可变更合同,经甲变更后有效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5.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应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A 5B 10C 15D 30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该期间是( ).A 6个月B.1年C.3年D.5年7.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业法》规定的有:()。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2-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2-个人独资企业法
应当载明:企业名称和 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 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 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
的合法证明。
•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 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2、工商登记 •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定 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 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二)、个人独资企业特征:
1、投资人方面: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投资人对企业 有完全的控制权,可自主选择经营管理方式。
3、法律地位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方面: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设立程序
• 申请 提交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 所使用证明等。 登记机关受理 登记机关审查 符合条件: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日内登记 发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不登记,书面答复,说 明理由。
• 受理
• 审查 • 登记
• 1、提出申请 •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 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 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1、赵某一家人中谁可以作为投资人? 2、美容院能否如愿成立?


只有赵乙可以作为投资人。 – 赵某是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第16条); – 周某不能作为投资人. • 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应为中国公 民 – 赵甲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作为投资人。 • 《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 – 赵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 • 投资人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赵乙可以作为投资人。 • 赵乙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美容院不能如愿成立。 –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条规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 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的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经营 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 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本案投资人口头委托赵某之弟代为办理登记事宜,没有向其出具书面委托书,所 以登记机关不会予以登记,美容院也会因没有取得营业执照而不能成立。

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 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投资主体的个人性; 财产的个人性; 责任的无限性; 企业的非法人性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特征
2、特征
特征有如下四个:
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1)投资主体的个人性 ——是由一个中国的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企事业单位、外资均不可)
2)企业财产的个人性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一人所有,其对企业 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时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
• 1、设立申请书;
• 2、投资人身份证明; • 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 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予 以答复
委托人申请设立登记时,还应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 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 务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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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受托人的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限制
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犯罪行为!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经济法概论第2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概论第2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2、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
失合伙人资格。
(1)退伙原因
协议退伙
自愿退伙
通知退伙
退伙
法定退伙
当然退伙
除名退伙
(2)退伙后的效果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 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 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 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 数额。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权利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5.注销登记
五、法律责任
(一)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的
法律责任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五、法律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设立条件:
1.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 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经济法第二章

经济法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案例2-9】合伙人甲、乙、丙、丁设立A合伙 企业,合伙人甲以自己所有的动产折合12万元 出资。A合伙企业成立后,甲与戊签订10万元 的借款合同,甲拟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问: 甲是否可以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 【解析2-9】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思考2-7】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 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2万元, 若干年后,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增加为15万元,全部 负债为20万元,不足清偿的5万元该如何处理? 【解析2-7】应当由甲、乙、丙三个合伙人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思考2-3】投资人的劳务、专利技术、家庭 共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其独资企业的 出资吗? 【解析2-3】投资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2.受托人或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思考2-16】赵某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 祸成为植物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赵某 属于哪种退伙?退伙日期是哪天? 【解析2-16】属于当然退伙,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为退伙日期。 【思考2-17】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何异同? 【解析2-17】二者均为非法人企业,投资人均须对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区别主要为:(1)投资者 人数不同;(2)损益分配不同;(3)控制与管理方 式不同(前者共同管理,后者一人管理)。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课件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课件
只能以户为单位申请设立
• B.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自然人名义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可以自然人的名义,也可以户为单位申请设立
• C.个人独资企业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时,主要是以申请 设立申报的出资情况而定,个体工商户对外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时,主要是根据经营主体的情况而定
• D.个人独资企业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时,主要是以申请 设立时实缴的出资情况而定,个体工商户对外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时,主要是根据经营主体的情况而定
业事务---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
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9
投资人的主要权利
• 1、对企业资产及运营收益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 2、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享有完全的决策权、指挥权、 管理权
• 3、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全部营业及财产
• 4、有权为扩大其经营规模而收购、合并其他企业及设立 分支机构
• 5、有权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6、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任何方式强制其提供财力的行为
10
投资人的主要义务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法律及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从事营业活动
• 2、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 3、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4、依法设置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 • 5、依法纳税 • 6、依法招用职工 • 7、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6
1B 2D
• 3.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第一位的区别是(
)
• A.法律地位不同 C.出资者的责任不同
B.据以设立的法律不同 D.是否可以破产不同
• 4.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介绍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以个人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商事主体形式。

这种企业具有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相对简单的组织结构,适合一些创业者或小型企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独资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全权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全部利润,承担全部风险。

2.财产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个人全部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个人与企业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界限。

3.个人自由度: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活动由个人完全决定,没有股东或经理的限制。

4.经济效益: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快速做出决策,更加灵活和高效,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5.组织简单:个人独资企业无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组织结构相对简单。

6.注册便捷: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手续相对简单,注册资本要求相对较低。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的合法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合法的经营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常经营。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税收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法等,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

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核名:选择一个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名。

2.申请注册: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填写注册申请表,递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发证:如符合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核发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证,表示企业注册成功。

4.税务登记:持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社会保险登记:根据实际需要,可到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凭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开户手续。

个人独资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合规经营:1.税收合规:个人独资企业需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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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性质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性质 1、概念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 2、性质 非法人企业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 还责任; ▲ 债权人在企业终止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李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厂。2002年6月,A欠B买卖合同货款5 万元;当年8月,A和B达成还款计划,约定欠款于2003年5月前还
清。 2002年11月,李某(甲方)与王某(乙方)约定:
(1)甲方将A厂转让给乙方; (2)转让前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分别由甲方、乙方承担; (3)乙方自签字之日有自由经营权;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当日,A即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投资人变更登记。 后B要求A和李某还债被拒。 A: A为个人独资企业,原厂投资人是李某已变更为王某;依据协 议,转让前的债务应由李某承担,请求驳回B对A厂的诉讼请求。 李某:B为企业,投资人的变更不能影响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故
应由B企业承担偿还责任。 该债务应如何偿还?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白某诉称,2008年至2009年2月24日,他向个人独 资企业某酒店(投资人许某)供应酒水。该酒店尚欠其4.5 万元至今未付,要求判令该酒店给付货款。
--原告向被告供应酒水等物,被告应该按照约定向原告给付酒水 款。被告拖欠原告的未付款项为4.5万元,故被告应给付原 告的酒水款为4.5万元。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目录 总则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法律责任 附则
Hale Waihona Puke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2003年3月,张某将其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A委托给李某
☆管理第,二双方章约个定:人“独金资额在企2业万元法以下合同可由李某自行决定,金
额超过2万元的合同必须经张某同意后才可签订,李某应本着诚实、 忠信的原则经营、管理企业。” 1)2003年10月,李某认为交易有利于A,在未经张某同 意下和陈某签订了一份3万元的进货合同,A为买方。
存 •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 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转让给他人使用; • 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经济法☆
第二章 市场主体--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经济法☆
第二章 市场主体--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之概述
一、企业 1、企业的概念 指依法设立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2、企业的主要分类 △所有制 △全组民织所形有式制企业 集个体人企独业资企业 私合营伙企企业业 公司
--被告为个人独资企业,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许
某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检查第过20二程0中9章发年之现2月A个,在某外人市省独国接税到资局一企对大该笔业市业法某务个后人,独便资立企即业向AA进经行营税场务地
的出租方提出退租,手续即将办理完毕,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迁往 外地。
税务机关分析后认为,A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遂责令A 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在期限内发现A的车辆、办公用品 全部被悄悄转移,于是立即责成A提供纳税担保。A按要求填写了 纳税担保书,但税务机关认为担保人资格存在问题,未予认同。
张某得知后反对该进货合同,要求退货退款是否合法?
2)2003年11月,周某为购买汽车向银行贷款5万元,李某以A 的设备为周某提供担保;
担保行为是否违法?
3)2004年1月,李某注册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李某的注册企业行为是否违法?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自行管理 2、委托管理或者聘用事务管理人
☆第二章之概述
二、企业法 1、立法现状 2、主要内容 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其他相关审批 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的变更 企业的终止
△终止原因 △终止程序 △法律责任
△变更种类 登记事项的变更 合并和分立
△变更程序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 变更登记
☆经济法☆
第二章 市场主体--企业法律制度
在A不能再提供新的纳税担保的情况下,该国税局报经局长批 准,书面通知银行冻结了A银行账户,但发现其账户已无资金可冻 结,税务机关遂通知银行冻结了A投资人个人林某的储蓄存款。
A和林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认为规定的纳税期尚未届满,税务 机关无确凿证据证明其逃避纳税义务是故意,且其也按要求依法提 供了纳税担保,不应当对其实施上述措施。即使实施,也只能针对 A,而不应冻结个人的储蓄存款。于是该公司及投资人联名。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一个自然人投资 △合法的企业名称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条件 △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2、设立程序 △ 提出申请 △ 工商登记
☆第二章之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自行管理 2、委托管理或者聘用事务管理人
(1)对事务管理人的职权限制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对事务管理人的行为要求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投• 资利人用委职托务或或者者聘工用作的上管的理便人利员侵不占得企从业事财的产行;为 •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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