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文件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屈孝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屈孝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安政任字〔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屈孝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政府决定,按期正式任命:屈孝旭同志为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网站)副主任,原试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任娟同志为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曾瑞安、张祥礼同志为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邓跃炳、孙锋同志为市高铁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陈祎同志为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陈职同志为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副县级);刘平平同志为市体育运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在伟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聂宝铖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斌同志为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副处长;崔万杰同志为市农村发展财务经办处副处长;崔萌同志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投资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胡莹同志为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杜秋琰同志为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黄伯鹏、熊晓兰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副主任;荆艳同志为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中心主任;马汉川同志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马金安同志为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杜少卿、党世龙、张显磊同志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寒松、姜德军同志为市公路局副局长;吴安同志为市水路交通服务中心主任;梁波同志为市畜牧兽医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葛春艳同志为市渔业生产工作站站长;张军同志为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屈孝渊同志为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冉小虎同志为安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刘锐萍同志为安康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郎妮娜同志为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峰涛同志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罗先猛同志为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副处长;范娟维同志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娄小芳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亮同志为安康高新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绪平同志为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安康杯宣传稿
安康杯宣传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在这里向大家宣传一下“安康杯”比赛。
“安康杯”是由安康市教育局主办、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会、安康市数学教学业务指导站、安康市蓝色天空学校联合承办的一项青少年益智竞赛。
近年来,安康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数学素养和思维能力的培养,提高教育质量与水平,因此组织了这样一项益智比赛。
“安康杯”比赛旨在培养青少年的数学学习兴趣、特长和创新能力,以及提升他们的数学知识水平全方位快速提升。
本次比赛将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组别,旨在展现参赛者的数学才华和思维能力。
本次“安康杯”比赛难度系数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共设从开放性的创意方案赛,到理论性的数学知识应用赛,再到综合性的算法竞赛等多个项目,确保每个参赛者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比赛项目和难度。
同时,本次比赛还邀请了众多数学教育专家和学者担任评委和指导,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参赛者可以与数学专家和学者面对面交流,不仅能够学到更多数学知识,也能够获得更多宝贵的学习经验和建议。
我相信,本次比赛不仅对于参赛者的数学素养的提升,而且对于广大师生和家长对于数学教育的认识和理解,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它也为安康市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最后,我再次感谢大家能够前来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也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关注本次比赛,积极参与其中,为安康市的青少年数学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安康市教育科学教师规划课题要求
安康市教育科学教师规划课题要求
1.研究背景:
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英语教学策略的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课题选取创新教学模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探究创新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英语水平。
2.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索基于创新教学模式的英语教学策略,通过实证研究和数据分析,评估这些策略对学生学习成果和学习体验的影响,进一步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
3.研究内容:
3.1基于创新教学模式的定义和理论框架
3.2探讨创新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3.3分析创新教学模式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影响
3.4评估创新教学模式对学生学习体验的影响
3.5提炼适用于安康市英语教学的创新教学模式策略
4.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课堂观察和学生成绩分析等。
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验证创新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预期成果:
5.1对创新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5.2评估创新教学模式对学生学习成果和学习体验的影响5.3提出适用于安康市英语教学的创新教学模式策略
5.4推动英语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安康市教体局
安康市教体局引言安康市教体局是安康市地方政府下属的教育和体育管理机构。
作为教育和体育事业的管理机构,安康市教体局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体育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本文将对安康市教体局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重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组织结构安康市教体局是按照国家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的要求,根据安康市地方政府的管理体制进行组织和管理的。
目前,安康市教体局下设教育处、体育处和综合管理处,同时还设有一些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教育处负责统筹和协调安康市的教育工作,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和推进。
体育处负责安康市体育事业的管理和推动,组织和发展体育竞赛、培训和科研等活动。
综合管理处负责安康市教体局的综合管理和行政事务处理。
二、职责和工作重点1. 教育事业:安康市教育处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康市的教育规划和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教育处还负责督导和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此外,教育处还组织和推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 体育事业:安康市体育处负责组织和推动安康市的体育事业发展。
体育处的工作重点包括组织体育竞赛、培训和科研,推动体育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体育处还加强对学校体育教育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和健康水平。
3. 综合管理:综合管理处负责安康市教体局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
综合管理处的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综合管理处还协调和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机构和学校的合作与沟通。
三、工作成效近年来,安康市教体局在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教育方面,安康市注重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学校的督导与支持力度,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在体育方面,安康市加强了体育设施建设,举办了一系列体育竞赛和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的体育参与率和健康水平。
同时,安康市教体局还加强了对教师和教练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教师和教练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自查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自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陕教基一[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自查的通报(陕教基一〔2013〕3号)各市(区)教育局: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2012年6月4日,省教育厅与各市(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落实了各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规划(2011-2020年)》、《关于〈陕西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三个备案文件,对共同推进我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了明确承诺。
《备忘录》签署后,各市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1号)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自查内容,认真对《备忘录》各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摸清有关情况。
(一)机制落实。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省教育厅与各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之后,各地对推进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形成市、县(区)两级政府重视,教育、人社、财政、发展、规划、住建、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推进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为各市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备忘录》各项承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陕西省安康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安教发〔2012〕151号各县区教育局、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根据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和对象凡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研室、电教馆(站)和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符合晋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推荐。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要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安人发〔2006〕19号、安教人发〔2006〕19号、安人发[2007]56号和安人发〔201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申报工作按安人发〔2006〕19号、安地人发〔2000〕54号、安人发〔2001〕39号、安人发〔201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材料的内容和要求1、申报晋升高、中级职称个人材料内容:(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提供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且由高学历到低学历排序;申报中高者还需提供原件);(4)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中高者还需提供原件);(5)聘书复印件;(6)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 (省级重点中学教师提供);(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2007年以来不少于80学时);(8)综合考核登记表;(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0)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要复印出期刊名称、刊号、主管和主办单位、网址、本人文章所在目录、本人文章等内容;获奖论文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流论文还需提供交流证明或学术会议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论文获奖证书或交流证明复印件附在论文原件前;按照安人发〔2006〕19号要求一篇论文者至多提供两篇,要求两篇者至多提供三篇,即比要求篇数可多提供一篇,其他论文可在《评审表》中填写,由单位和县区教育、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把关,供评委参考);(11)课题立项、结题通知原件及复印件;(12)教学工作量和评议情况登记表;(13)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单位要签署意见并盖章);(14)中、高级空岗证明;(15)公示证明和公示监督卡;(16)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表彰奖励要同教育教学业务相关,县区教师提供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表彰证书,市直单位教师提供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表彰证书,同一事项多级表彰只提供最高级别,其他表彰奖励可在《评审表》中填写,由单位和县区教育、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把关,供评委参考)。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四届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四届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21•【字号】陕教基二办〔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四届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结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四届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9〕22号)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普通高中学校选派教师积极参赛,全省各地共有161名教师参加省级比赛,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共产生一等奖9名,二等奖25名,三等奖66名,西安市教育局等8个单位获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高度重视理化生实验操作,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实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为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9年11月21日附件陕西省第四届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一等奖(9名)马强西安市黄河中学梁晋榆林市清涧中学王星晨西安市第六中学李争荣西安市第七十中学罗航慧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雷敏西安高级中学钟莉莉榆林市绥德县第一中学刘文婷西安市庆安高级中学陈欣安康市第二中学二等奖(25名)姜华榆林市第二中学马文妍西北大学附属中学符昀辉西安市第三中学吴刚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张雅美榆林市榆林中学胡晓洲西安中学陈朝方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张渊咸阳市实验中学XXX 西安市西光中学张晓薇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李蕾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田欢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中学苟莉莉西安中学徐娜汉中市陕飞二中胡劼西安市第三十中学苏颖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李兴欣汉中市汉中中学何颖彤西安中学王丹咸阳市咸阳中学杜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孟朝妮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王海霞榆林市定边县第四中学乔生彦榆林市横山中学李珍珍榆林市榆林中学丁蕾西安市第三中学三等奖(66名)王军西安市蓝田县城关中学邓荣汉中市南郑区南郑中学柳楠西安市第三十四中学王涛安康市高新中学高占圆榆林市靖边县第三中学汪洁韩城市象山中学梁瑞琼宝鸡市凤县中学杨学兵宝鸡市宝鸡中学陈祥安康市岚皋县岚皋中学裴跃军榆林市高新中学徐晨汉中市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张科伟咸阳市渭城中学王文君汉中市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孙建华咸阳市三原县北城中学王龙杨凌示范区杨陵高级中学李海涛咸阳市西藏民族大学附中张改宁铜川市第一中学胡越西咸新区车辆中学秦陈阳渭南市合阳县合阳中学冯红侠延安市延安中学张亮军府谷县麻镇中学慕晓艳榆林市绥德县绥德中学闫斌渭南市渭南高级中学周新辉铜川市陕煤建司一中李甲鹏安康市平利中学李宏利榆林市定边中学聂余娥榆林市第一中学王利鹏渭南市临渭区瑞泉中学张恢宁渭南市高级中学陈伟安康市石泉中学冯星西安市五环中学王丹榆林市榆林中学刘小凤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谢恒榆林市子洲县职教中心王良府谷县第三中学宋丹丹咸阳市彩虹中学张峰宝鸡市宝鸡中学高月清榆林市子洲中学刘宛荣渭南市富平县富平中学李岚媛西安市尊德中学段亚俊商洛市商南县高级中学刘利锋宝鸡市西城高级中学叶春珍延安市志丹县高级中学程亚宁咸阳市礼泉县第二中学向玮延安市富县高级中学XXX晨铜川市第一中学胡微茸府谷县府谷中学赵瑞安康市高新中学王偲偲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学吴明斌咸阳市实验中学杨波波榆林市靖边县第三中学陆洋商洛市商洛中学郑君兰汉中市南郑区南郑中学邓华宁渭南市合阳县合阳中学文江红西安市第六中学郑语丝西安市第六十二中学付伟渭南市合阳县合阳中学韩璐渭南市高级中学赵宇佳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贾晓静韩城市象山中学李晓刚宝鸡市陇县第二高级中学杜景荣宝鸡市岐山高级中学赵杨咸阳市彩虹中学蒋立峰商洛市柞水中学柴妮铜川市耀州区耀州中学王铎霖汉中市汉台区汉台中学组织奖(8个)西安市教育局咸阳市教育局渭南市教育局铜川市教育局榆林市教育局汉中市教育局安康市教育局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安教发办园标准
安教发〔2012〕29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复查)标准》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建设,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市幼儿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5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对《安康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复查)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复查)原则评估(复查)幼儿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发展性原则评估(复查)幼儿园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鉴定幼儿园现有的办园水平和质量,更重要是引导幼儿园明确办园方向,认真贯彻幼儿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在教师专业成长、校本课程开发、教育教学研究及评价等方面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促进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过程性原则要充分关注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过程,引导幼儿园不断反思现状,不断确立新的发展目标,改进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使示范幼儿园的评估过程成为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的过程。
(三)效益性原则在幼儿园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既要重视增加投入,改善办园条件,也要发扬勤俭办园的传统。
幼儿园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源的配置应以经济、实用、安全、高效为原则,方便师生使用,满足幼儿园实际需要。
二、有关要求1、幼儿园建设应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高度重视幼儿园办园思想、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幼儿发展、幼儿园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2、市级示范(一类)幼儿园申报必须是县区级示范幼儿园且2年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申报必须是市级示范幼儿园且1年以上。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及一类幼儿园的评估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二类以下幼儿园由县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
4、考虑今后三年公办幼儿园将有大幅增加,为了不影响新增幼儿园的达标升类,各县区要加紧评估,达一类标准的要及时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验收。
附件:安康市示范(一类)幼儿园申报审批表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 -安康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复查)标准456789安康市示范(一类)幼儿园申报审批表10安康市教育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请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端正清楚。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安政办函〔2022〕60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7日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卫疾控发〔2019〕63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GB/T 29433—20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丰富“德润安康”内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条件保障,建强专职教师队伍,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构,织密家校社共育网络,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1.强化顶层设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落实“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安康市一小高新校区入学手续条件
安康市一小高新校区入学手续条件
为了确保学生入学的顺利进行,安康市一小高新校区设定了一系列的入学手续条件。
以下是入学手续的具体要求:
1. 年龄要求:学生入学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年满六周岁,即申请入学时,学生需年满六周岁以上。
2. 户籍要求:学生入学需要满足安康市一小高新校区所在地的户籍要求。
学生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持有有效的户口簿,其中包含该校区所在地的户口信息。
3. 健康证明:学生需要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一般来说,学校要求学生提供体检报告,并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健康问题。
4. 入学考试:学生可能需要参加入学考试。
具体的入学考试科目和内容将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之一。
5. 材料提交: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生证明、户口簿、学生的近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请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以上入学手续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建议直接与安康市一小高新校区的招生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联系,他们将会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微课暨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微课暨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陕教〔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微课暨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新媒体、新技术的深入应用,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学校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陕西省教育厅举办了第三届全省中小学微课大赛。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微课暨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教保办〔2017〕23号)安排,各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培训和参赛,经学校报送、县区初赛、市级复赛三个阶段的评审推荐,进入省级决赛的作品数量、质量和信息化教学应用效果均有显著提升。
按照“公平公正、精品示范”原则,省级决赛阶段组织开展了初评、复评和会议终评等三轮严格评审,共评选出中小学微课一等奖42个、二等奖145个、三等奖292个;数字故事一等奖11个、二等奖57个、三等奖122个;创新课堂一等奖17个、二等奖55个、三等奖131个(详细获奖名单见附件1)。
根据各地在参赛规模、获奖等次和大赛组织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评选西安市教育局、宝鸡市教育局、咸阳市教育局、渭南市教育局、铜川市教育局、延安市教育局、榆林市教育局、汉中市教育局、安康市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10个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附件2),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本学校、本区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各级教师培训,重视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示范带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为我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作出更大贡献。
某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某中学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5 号)、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100 号)、《关于*****通知》(安教体发〔2019〕110号)、**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某中学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我校在校生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三条本文件中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上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推送的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比对,以及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校分配资助名额以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学校负责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具体落实告知、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申请、认定、公示、建档等工作,确定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认定机构和职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安康市汉滨区教师指使全班学生集体掌掴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安康市汉滨区教师指使全班学生集体掌掴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陕教师[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安康市汉滨区教师指使全班学生集体掌掴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陕教师〔2012〕73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2012年12月19日,有关新闻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的一起因学生没能按时完成作业,教师指使全班学生集体掌掴体罚学生,致使受害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事件。
经查,12月10日中午,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六年级一班学生小明(化名)被打一事属实,该校教师罗某负有直接责任。
12月19日,汉滨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负有直接责任的涉事教师罗某停职,调离教师岗位,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该校校长给予撤职处分。
得到报告后,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并当即指派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调查组,于当日前往涉事学校进行实地调查,敦促指导当地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随后派出心理辅导专家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目前,受伤学生基本痊愈,已返校就读。
这一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虽属偶发个案,但反映出个别教师师德缺失、法制观念淡漠、从教素质低下的问题,暴露出个别学校在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市(区)教育局要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组织本辖区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中对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端正师德师范,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切实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安康市教育局提出六项承诺 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务 费用 印发 纸质公文 . 会议
材料 、文件汇编等 资料 印刷统一 由 办公 室按程 序办理 科学 安排公务 活动 .合并 组织开展各项 检查督导 工作 , 减轻 基层和学校负担 严格控 制公务接 待范 围、 标准 , 各 类业务接 待一 律征得 领导批准后 .由办公室 统一 安排 . 接待午餐一律不饮酒 。 积 极 开展 “ 节 约一 张纸 、 节约 一度 电、 节 约一元 钱 ” 活动 , 降低 水 、 电、 油等
能源 消耗 六是大兴守纪 之风 .提高工作 效能 。坚持 党务 、 政务公 开 , 严格执
行党 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 .办事廉洁 高效 。加 强团结协作 . 不揽 功 。 不诿 过, 不扯皮 , 不掣肘 。 严格车辆管理 . 非驾驶 人员不得驾驶公务 用车 从 严安 排出差 , 严格执行报 批程序 , 到 基层 轻车简从 . 不增加 基层负担 . 不 影 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 序 来源 : 安康市教育局
一
于8 0天 .深入 学校 1 0 0所 以上 , 与 校长 、 教师 、 学生、 家长 谈 心交 流 和听取意见建 议不少 于 1 0 0人 次 业务科 室干部每年 到基层学 校 不少 于 1 0 0天 .深入 学校 1 5 0
所 以上 .走访 师生及家 长不少 于 2 0 0人次
2 0 1 3 年中国国际 教育巡回 展( 西安站) 于3 月1 4 日 举办
本 刊讯 ( 记 者 王波 )3月 5 日. 第 十八届 “ 中国 国际 教育巡 回 展( 西安站) ” 新 闻发布会 在西安 召 开 教育部 留学服务 中心 国际合作 处副处长余海婴 、 陕西省教育厅 国 际合作与交 流处处长孙建宁 、 省 委 教育 工委宣传 教育处副 处长柯 昌 万及 省 留学服 务 中心 主任关荷 等 参加 了发布会并 回答 了记者提 问。 据悉 . 经 教 育部 国际合 作 与 交 流 司批 准 , 中国 ( 教育 部 ) 留学 服务 中心将 于 2 0 1 3年 3月 9 日 至 3月 2 4 日在 北 京 、沈 阳 、 西 安、 上海 、 合肥、 福 州 和广 州等 七 个城 市举 办 第 十八 届 “ 中 国国 际
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高效课堂改革为中心,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以问题研究为切入点,以主题课例研修为载体,坚持研训一体的校本研修思路。
立足课堂教学,务本求实,重常规,抓落实,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国家提出的“在职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目标要求落实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31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教发〔2013〕1 80号)、《旬阳县2014-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旬教体发〔2014〕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二、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领导小组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领导小组成员:校委会成员、学科教研组长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负责人:教科室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人员:教科室副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学科组成员:1.语文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2.数学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3.综合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三、校本研修内容校本研修以“构建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落实专业标准提升学科素养、改进研修实践提升研修能力”为核心任务,以“目标先导”有效课堂教学实施与探究为主要内容,以主题式课例研修为主要载体,引领教师完成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素养、学生发展、教学基本功提升、校本课程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模块研修任务。
主要开展以下研修活动: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科研活动:如校级、组级业务学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内课堂教学、说课及素养比赛活动,校内外交流观摩活动等。
2.教材培训、专题讲座、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活动。
3.校内的外派参观学习活动。
2024年开展三爱教育总结(3篇)
2024年开展三爱教育总结小学“三爱”教育活动总结为深入贯彻____对广大少年儿童的殷切期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校积极响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的号召,全面开展了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家长的全力配合以及学生的热烈响应,有效激发了学生勤奋学习、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
为进一步优化“三爱”教育实施路径,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挂帅、级长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三爱”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1. 制定并实施了详尽的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2. 优化了学校评价体系,将“三爱”教育成效纳入班级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质量。
3. 各班级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提炼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三、拓宽工作途径1. 深度融合课堂教学与“三爱”教育,通过全体教师会议深入学习“三爱”精神,将爱国情怀、劳动观念等融入学科教学,增强学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 充分利用校园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三爱”教育氛围。
通过设立星级学生评选、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
3. 将“三爱”教育与学校日常管理和节日活动紧密结合。
通过日常卫生打扫、节日主题教育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和爱国情怀。
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平台,深化学生对“三爱”的理解与认识。
4. 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将“三爱”教育延伸至校外。
四、加强宣传表彰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共同推进“三爱”教育活动。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提高师生的参与热情和荣誉感,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总之,自开展“三爱”教育活动以来,我校学生的学习风气、卫生习惯以及思想认识均取得了显著进步。
此次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更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安政办发〔2015〕154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安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5日安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0号),设立市教育局,为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落实中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和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和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陕教职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引,落实国家“一体两翼五重点”总体部署,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机制1.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全覆盖推动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6•【字号】安政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规章的适用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安政发〔20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撤地设市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现对606件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力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606件)安康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6日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606件)01.安康市人民政府2001年工作安排(安政发[2001]1号)02.安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00年全市城建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安政发[2001]2号)0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1年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康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1]3号)04.安康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1]5号)0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生物科技工业园区十项优惠政策》的通知(安政发[2001]6号)0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1]8号)07.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发[2001]10号)0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通知(安政发[2001]11号)0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1]12号)10.安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安康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管理职责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1]13号)1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安政发[2001]14号)1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烟叶收购工作的通告(安政发[2001]15号)1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安康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地籍调查的通告(安政发[2001]16号)1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安政发[2001]17号)1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的通知(安政发[2001]18号)1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1]19号)1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1]20号)1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纲要》的通知(安政发[2001]21号)1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计划局等四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安政发[2001]22号)2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政发[2001]23号)2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发[2001]25号)2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今冬明春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1]26号)2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发[2001]27号)24.安康市人民政府2002年工作安排(安政发[2002]1号)2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10年安康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02]2号)2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康市城区出租车等公交客运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02]4号)2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2]5号)2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02]6号)2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2]7号)3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2]8号)3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的通知(安政发[2002]9号)3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2]10号)3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02]11号)3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05年安康市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安政发[2002]12号)35.安康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6.8”洪灾后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安政发[2002]13号)3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安政发[2002]14号)3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体改办)等28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2]15号)3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17号)3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18号)4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通告的通知(安政发[2002]20号)4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强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2]21号)4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安政发[2002]22号)4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24号)4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的通告(安政发[2002]26号)4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2]27号)4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29号)4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2]30号)4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31号)4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相关税收征管体制的通知(安政发[2002]32号)5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2]33号)5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冬春水利与农田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2]34号)5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2]35号)5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02]36号)5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2]38号)5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乡镇企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乡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2]39号)5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政发[2003]1号)5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03]2号)58.安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安康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3]3号)5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03]5号)6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6号)6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7号)6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3]8号)6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防汛抗洪实施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3]9号)6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3]10号)6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11号)6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开展经营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3]13号)6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3]14号)6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15号)6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安政发[2003]17号)7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灾民生活安排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3]18号)7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洪救灾、灾后重建和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19号)7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冬春水利与农田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3]21号)7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政发[2003]22号)7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3]23号)7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3]25号)7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3]26号)7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3]27号)78.《安康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暂行)》(市政府1号令)7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4]1号)8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4]2号)8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4]3号)8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的通知(安政发[2004]4号)8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4]5号)8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6号)8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安政发[2004]7号)8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安康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4]9号)8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安政发[2004]10号)8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蚕茧收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4]11号)8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防汛抗洪实施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04]12号)9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业税税率降低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13号)9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14号)9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安政发[2004]15号)9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瀛湖库区绿化治理的决定(安政发[2004]16号)9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安政发[2004]17号)9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科技局等40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通知(安政发[2004]18号)9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4年中国秦巴药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19号)9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4]23号)9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24号)9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4]25号)10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政发[2004]26号)10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4]27号)10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肉)设置规划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4]28号)103.安康市人民政府批转安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权属变更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4]29号)10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04]30号)10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安政发[2004]32号)10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4]33号)10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4]34号)10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4]35号)10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发[2004]36号)110.安康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计划(安政发[2005]1号)11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刘建民同志在全市畜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安政发[2005]5号)11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通知(安政发[2005]6号)11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安政发[2005]7号)11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5]8号)11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安政发[2005]9号)11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政发[2005]12号)11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5]13号)11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安政发[2005]14号)11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05]15号)120.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通“畜禽产品绿色通道”的通告(安政发[2005]16号)121.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5]17号)122.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安政发[2005]18号)12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企业投资小水电建设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05]19号)12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活动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05]20号)125.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换发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5]21号)126.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5]22号)127.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安政发[2005]23号)128.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05]25号)129.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康市开发性金融合作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安政发[2005]26号)13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退耕还林(草)试点粮食供应和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号)13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阴县药王乡政府迁址更名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号)13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利县长安、双杨、正阳、张家四乡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号)13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全市煤炭行业关井压产成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号)13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号)13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号)13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政办发[2001]7号)13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01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9号)13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查处大功率无绳电话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0号)13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0年工作总结的报告(安政办发[2001]11号)14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2001年农科教结合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2号)14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迎接“五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3号)14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局、工业经济局、财政局《安康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4号)14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5号)14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清理整顿盐业市场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6号)14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现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申报达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8号)14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乡镇财税机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19号)14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信息网建设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0号)14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1号)14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专项斗争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2号)15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3号)15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4号)15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蚕种市场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5号)15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血液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7号)15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城建局、交通局安康市2001年城市道路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2001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8号)15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文稿审签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29号)15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调研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1号)15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3号)15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五一”旅游黄金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4号)15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小麦条锈病防治的紧急通知(安政办发[2001]35号)16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8号)16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39号)16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0号)16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01年蚕茧交售奖罚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1号)16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0年蚕茧上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2号)16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蚕茧收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3号)16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转发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14号、陕政办发[2001]39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4号)16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全市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5号)16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二级公路网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6号)16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文物局《安康市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7号)17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风险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48号)17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办发[2001]49号)17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灾害防范委员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0号)17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轮农用运输车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1号)17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2号)17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3号)17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矿产局《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4号)17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6号)17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清收到逾期扶贫贷款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6号)17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办发[2001]57号)18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办法》、《安康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59号)18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1号)18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整顿和关井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2号)18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涉及利用外资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3号)18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审批新建(办)加油站、液化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4号)18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6号)18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关于印发《安康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7号)18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报告》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8号)18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69号)189.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今秋学校按时开学和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0号)190.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监察局《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1号)19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安康市巡回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2号)192.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平利县女娲乡采矿企业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予以行政追究的情况通报(安政办发[2001]74号)19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5号)19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民献血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6号)19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7号)19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1]78号)19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市200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实施方。
安康市有序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与聘 用制度 和岗位管理制度 相配套 , 认真 落实《 陕西省 中小
学教师职称 ( 职务) 评审 办法》 关 于中小学 教师 职称( 职务 ) 评
审, 在 核定的 岗位结 构 比例 内进 行 , 不进行 岗位 结构 比例 之
外、 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
度、 教学水 平 、 工 作能力 、 工作 实绩作为评 审依据 , 严格执行
员聘任制的管理办法 ,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及竞聘制,
《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规 定的教师资格 、 任 职年限 、 学 历专业 、 年度考 核 、 教 育培训等 基本条件 , 以及 师 德 师风 、 治学 态度 、 专业 知识 、 教学 能力 、 教研 水平 、 管理 能 力、 教学工作量 、 教师评 议优秀率 、 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 教
逐步推进紧缺学科“ 无校籍” 管理, 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和教师
合理流动机制, 并下太力气培养骨干和精英教师 , 5 年内计划
培养省市级教师 2 0 0 名、 校长 5 名, 切实构建华州区的名师
管理体 系。( 渭 南市教育局 )
经历等具体条件, 结合实际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学校的标准
条件进行 了细化 , 广泛宣传 。认真执行标准条件 、 岗位职数 、
突 出、 业绩优异 、 条件艰苦 的校长教师进行培训 、 奖励 、 补助 。
三是 严格标 准。 确保 申报推荐 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坚持
全力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队伍
建设 , 在全 区教职工 中实行“ 一年一淘 汰 , 三年一聘任 ” 的全
“ 民主 、 公开 、 公正、 竞争 、 择优” 的原 则 , 把 思想 品德 、 工作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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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教育局文件文件文件 安教发〔2012〕28号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为扎实推进《安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安政办发〔2011〕67号),如期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抓紧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2年是实施计划的第二年、是关键年。
一是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认真总结去年的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本县区三年行动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确保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实现。
二是抓好4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其中镇中心公办幼儿园36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4所,各县区要按照市上下达的建设任务,逐园制定建设方案,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在3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报市局,项目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年底将进行逐园审核评估。
三是继续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区要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厅基教三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进度表》(见附件1)和《陕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进度表》(见附件2),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基教三处和发展规划处。
四是抓好普及,多形式拓宽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着力提高入园率,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70%以上。
二、巩固提高2011年新改扩建63所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所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一是抓紧做好63所幼儿园项目验收。
各县区要按照建设一所、合格一所、达标一所的要求,组织力量,对照《陕西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陕教发〔2011〕35号)和《安康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复查)标准》(安教发〔2006〕29号)立即实施项目验收,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确保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师资建设、保教管理全部达标。
经过验收评估,确定2011年新改扩建63所公办幼儿园类别(二、三类由县区认定,一类要按程序
申报,由市局认定),并认真填写《陕西省2011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验收统计表》(见附件3),于4月10日前将验收认定材料报市局,市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验,迎接4月下旬省上的联合验收。
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要在3月底前交付使用。
二是全面改善现有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幼儿班的办园条件,要全面加强园舍、玩教具配备、园长教师等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力争全面达标,同时要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办园水平和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
三是加大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力度,要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推进升级达标工作,建立骨干示范体系。
一是抓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工作,每
三、抓好相关工作
抓好相关工作。
个县要确定2所县城幼儿园作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市上将从中选择条件成熟的幼儿园并推荐作为省级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
二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要求,要将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纳入幼儿园年检、升级晋类及“316工程”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管理和检查指导,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各县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安排部署和材料上报工作,所有上报的文件和表格应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yj3212794@,内容必须与纸质版相同。
联 系 人:程光正
联系电话:3212794
附件:1、陕西省2012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进度表
2、陕西省2011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进度
3、陕西省2011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验收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全文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教研室,市电教馆。
安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