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积极推进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18•【文号】农办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6年以来,部分省(区)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研究,决定开始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以完善利用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重点内容(一)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省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秸秆的利用方向,合理布局产业化利用途径、收储运基地,创设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领域配套政策,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二)建立资源台账。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整县推进。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遴选一批秸秆资源量大、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县(区、市),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辽政办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9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着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政策支撑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为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900万吨以上,米袋子安全性增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供给能力充裕,“菜篮子”产品丰富,无公害等三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每个农业劳动力提高农业增加值4000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县及支持方式2020年选定宜城市、东宝区、京山市、长阳县、黄梅县、房县为重点县,开展整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另安排资金在16个县,兼顾扶贫与产业发展。
按照《湖北省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领域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原则2020年各重点县要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开展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五个百分点,带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的进一步提高。
(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
大力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
合理引导原料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
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面上工作,实现整体突破。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辽政办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辽政办发〔2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雾霾治理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逐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到2018年,全省初步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
结合作物品种和区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将符合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重点向大中型拖拉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联合整地机等农机具设备倾斜。
全省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数量,2016年超过600万亩和150万吨,2017年超过800万亩和240万吨,2018年超过1000万亩和350万吨。
(责任部门:各市政府,省农委、省国资委)(二)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7.12.05•【字号】黔农办发〔2017〕285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9月1日施行)、《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划分规定(试行)》(黔委厅〔2016〕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5号)学习, 深刻领悟生态文明建设内涵,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义,充分认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敢为人先的担当,“钉钉子”的精神,统筹抓好本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省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1%以上,到2020年达75%以上。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职能职责,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找准本地秸秆综合利用中的突出问题、解决思路及政策、技术路径,总结好成功经验、模式,创新性完善本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度,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常态化、长效化。
各市(州)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附件2)和《不同农区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参考数据》、《主要农作物秸秆可收集系数参考》(附件3)规定,及时完成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统计上报工作,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统计汇总情况报省农委。
三、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各地要结合实际,高起点谋划好本地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农办议〔2021〕324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324号郭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补贴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开展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农机深松整地、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耕地质量。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86.5亿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支持674个县,以点带面提升秸秆利用能力;累计安排资金296亿元实施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723个县提升粪污利用能力,实现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
此外,国家还投入资金深入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在100个农膜回收重点县打造农膜回收示范样板,在西北6个县开展农膜回收区域补偿机制试点,加强重点地区农田“白色污染”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健全以绿色高质高效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相关政策的资金投入,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扩大耕地保护利用试点范围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利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还田等地力提升措施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以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为导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退化耕地治理试点等工作。
针对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包括辽宁在内的东北4省(区),积极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分析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是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措施
分析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是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措施摘要:秸秆覆盖还田技术能够到来比较可观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当前保护我国性耕作的主要渠道。
文章主要以秸秆覆盖还田技术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措施为探讨核心,首先分析了秸秆覆盖的还田原因,秸秆覆盖还田技术的基本要求,最后提出了秸秆覆盖还田技术保护性耕作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秸秆;覆盖还田技术;保护性耕作、重要措施引言保护性耕作是结合的增肥、节水、增产增收、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其中,秸秆的覆盖还田技术是保护性耕作中的重点,做好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无论对提升我国农业发展还是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发展建设,都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1.秸秆覆盖的还田原因1.1自然环境原因梨树县隶属于吉林省四平市,位于吉林省的西南部,处于松辽平原腹地当中,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南部低山丘陵,土壤贫瘠,干旱、少雨、多风是梨树县的气候特点。
在农业生产方面受到的无霜期是比较短的,土壤沙化严重等内部、外部不良因素影响,导致粮食的生产量不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迟迟得不到明显的提高。
近几年来,我国在大力推行以地养地,应用地表秸秆覆盖技术+免耕播种的保护耕作战略方针,获得良好的成效。
1.2传统耕作方式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层发展者往往会选择火烧、铧式犁翻耕等不恰当的生产方式,导致耕地的地表裸露,土地也越来越松散,蒸发的径流越来越大,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成板结,肥力也渐渐下降。
然而在应用地表秸秆覆盖还田这技术之后,不仅改变了以往的农田现状,还能给农业基层发展者带来更为理想的经济收益,从根本上保护了宝贵的耕地资源。
当前,梨树县已经先后在附近的乡镇开展了秸秆覆盖还田技术实验。
1.3物质自身的利用秸秆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农作物,通过光合作用之后会从土壤中充分吸收微量元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其中,吸收的微量元素达到了45%、有机质含有15%、钾含量高达10%,还包含氮含量、磷含量,分别不足1%。
这些营养元素是有机肥料的根本来源,秸秆覆盖还田之后,通过腐解作用,能尽快转化成有机物质,给农作物提供生长过程中所需要的营养成分,促进土壤的良性循环,对促进我国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意义。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辽农机〔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2〕40 号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做好我省保护性耕作实施工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3月28日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保护性耕作目标任务,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做好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的函》和《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
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循序渐进、扩面提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在我省适宜区域稳步扩大实施面积,不断提升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鄂农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鄂农发〔2015〕9号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农村能源)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与目标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于节约利用资源,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各地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常抓不懈。
要以《决定》出台为契机,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创新机制,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在能源(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方面的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实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2020年达到95%的目标。
二、重点抓好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
我省以小麦、水稻、油菜秸秆为主,相比其它利用方式,实施秸秆机械化就地还田,是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铡草机、捡拾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浙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和美丽浙江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的总体思路,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加强露天焚烧治理,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4年底,新建、提升100个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培育50家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露天焚烧监控覆盖面持续提升,构建秸秆露天焚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
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
二、高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一)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
因地制宜运用机械低留茬(不高于15厘米)收割、深翻深松深耕、农作物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等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堆沤腐熟还田、粉碎还田等肥料化还田技术,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2019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补贴为每亩30元
2019/1225三 农 网 事记者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2019年,吉林省计划实施1000万亩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任务,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覆盖全省的8个地市(州),32个县(市、区)。
2018年9月,吉林省印发《关于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的实施意见》,决定2019—2025年在全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对项目区内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实施面积,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补助资金。
据了解,每亩30元的补贴资金中,29元用于农民作业补贴,1元用于检查验收和技术指导等费用。
吉林省下拨2亿元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此项补贴。
此次补贴将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到2019年9月左右,相关验收将陆续收尾;秋收之后,各地农民将陆续得到补贴。
此外,吉林省还对秸秆还田的相关农机具采取敞开式补贴,补贴额度在30%左右。
针对合作社,吉林省根据新兴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对保护性耕作作业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国家和吉林省的补贴比例为1∶1左右。
(资料来源:新华网)2019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补贴为每亩30元第二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结果揭晓前不久,第二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暨国家水稻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活动在海南三亚水稻国家公园举行。
全国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及攻关组推选了103个优质稻品种参评,最终评选出15个粳稻品种和15个籼稻品种。
吉林省水稻品种吉粳515、吉粳528、吉粳816、吉农大667、通系945、通育269获得金奖。
其中,由吉林省农科院选育的吉粳816是全国唯一一个连续两届获金奖的粳稻品种。
据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所长周广春介绍,此次评选,吉林省金奖品种占全部金奖品种的40%,名列全国参评单位首位。
吉林省优质水稻品种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资料来源:吉林日报数字报)。
秸秆综合利用施工方案
服务内容为深入贯彻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促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产业提质为方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坚持整县推进,精心安排秸秆还田离田利用优先时序,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调整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到2023年,全省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离田利用占比达到38%,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重点举措(一)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
到2023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
(二)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在草食动物养殖量较大的地方,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以肉牛、肉羊、奶牛等草食畜标准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巩固青贮黄贮,发展氨化微贮,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集成与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培植秸秆养畜产业带,加快草食畜牧产业发展。
到2023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占比达到21.25%。
(三)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
着眼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沟埋腐熟还田、炭化还田、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生产商品有机肥。
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
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地方,特别是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优先推广就近堆沤发酵还田技术。
以蔬菜、水果等优势高效作物为重点,加快推广温室挖沟还田腐熟技术,优化施肥结构,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需要,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增产增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19号提案的答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19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19号提案的答复许峥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省高度重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一是推进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我省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政府逐级签订责任状,制定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等。
2017-2019年,我省争取中央8.2亿元扶持22个畜牧大县,2018年起省级每年统筹2个多亿元支持非畜牧大县,整省推进资源化利用。
2019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组织开展部省示范创建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制定生猪等6个主要畜种养殖场建设规范,2019年全省创建493个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新增3个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畜牧业新典型。
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监管力度。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建立排污权相关制度。
2017年我省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目前我省在排污权制度体系建设、排污权机构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权储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推进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
加快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因地制宜培育壮大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落实秸秆还田目标任务,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
2019年度,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4300万亩,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
坚持农机农艺相融合强力推进保护性耕作
l农机I匡互剜N O N G JI H U A Y A N JI U坚持农机农艺相融合强力推进保护性耕作冀州市农牧局053200李伟莎保护性耕作是以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手段.采取少耕或免耕方法.将耕作减少到只要能保证种子发芽即可.用农作物秸秆及残茬覆盖地表,并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一种耕作技术。
此项技术的四个农艺要求关键点:一是免耕播种施肥技术;二是秸秆残茬与表土处理技术:三是杂草及病虫害控制技术:四是深松技术。
四项农艺要求必须通过与农业机械的有效融合才能实现。
冀州市从2000年试点.经过多年的试验、示范、推广。
到2009年。
全市小麦免耕播种机发展到600台.实施小麦免耕播种2万亩,增收节支106万元。
全市24.72万亩夏玉米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免耕播种。
保护性耕作近年来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果,但发展缓慢,特别是小麦免耕播种仍处于起步阶段。
1从农村经济发展看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必要性1.1推广保护性耕作是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的需要。
实施保护性耕作可以提高土壤肥力。
保护性耕作通过和秸秆还田.直接增加有机质。
据测定实施保护性耕作每年可提高有机质0.03%,0.06%.速效氮、速效钾提高0.8%~1.2%。
此外,保护性耕作简化作业程序.增加作物生长时间,也都有助于产量增加。
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耕地逐年减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逐年下降。
不断增长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必须依靠科技,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是当前解决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出路之一。
1.2推广保护性耕作是发展节水农业的需要。
地下水严重超采。
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年两熟小麦、玉米共需灌溉5次。
7次水,近年来旱情持续发展.致使地下水严重超采.平均超采6400万m,。
地下水位以年均l m的速度下降。
形成区域性漏斗,不仅提高了作物种植成本,而且影响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水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节约农业用水,发展节水农业势在必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鲁农绿发字〔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绿发字〔2024〕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现将《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19日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制定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构建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
2024年,建设27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04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科学还田沃土。
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行秸秆翻埋、碎混、覆盖等秸秆还田沃土模式,提升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推动离田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推动、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完善县域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提高离田效能。
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动形成“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高质高效离田利用格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要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6.13•【文号】农办机[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要点》的通知(农办机〔2011〕3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为进一步做好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促进项目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范围和规模,增强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我部对2003年印发的《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要点(试行)》和 2004年印发的《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要点》,现一并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要点(试行)》和《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搞好项目示范区建设,根据财政项目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
二、立项第三条立项原则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立项遵循统一规划、公开透明、分步实施的原则。
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以县(场)为单位立项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内容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包括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推广区、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内容。
1.建设试验示范区。
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建成标准化的保护性耕作样板田,形成系统的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业规范。
探索建立开展保护性耕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2.建设推广区。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农委、财政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引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发展,现就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机制为中心任务,以培育主体、三产融合、产业集群、带动增收为重点,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通过财政投入机制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创新,打造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集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建设目标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和建设管理,高水平建设一批生产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农民增收持续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三)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强化政府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
二是以农为本,三产融合。
坚持为农兴农富农,杜绝非农异化。
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全产业链开发,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云农环〔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做好全省“十四五”期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18日(联系人及电话:孙培培*************)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编制背景(一)省情概况全省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属于山地高原地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北向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平均海拔2000米。
山地占全省总面积的84%。
气候属于亚热带高原季风型,立体气候特点显著,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在1000mm以上。
截至2019年,全省总人口4858.3万人。
耕地面积607.21万公顷,实际常用耕地面积仅458.85万公顷,人均耕地约0.1公顷(1.5亩)。
(二)基础与潜力1.农作物秸秆资源量2020年,全省秸秆产生量1944.48万吨,可收集量1699.44万吨,占产生量的87.40%。
全省各州(市)分布情况详见图1。
其中:玉米秸秆901.83万吨,占可收集量的53.07%;水稻秸秆294.30万吨,占可收集量的17.32%;甘蔗秸秆126.72万吨,占可收集量的7.46%;油菜秸秆90.62万吨,占可收集量的5.33%;小麦秸秆78.69万吨,占可收集量的4.63%;木薯秸秆37.83万吨,马铃薯秸秆35.50万吨,大豆秸秆33.44万吨,甘薯秸秆10.12万吨,花生秸秆9.92万吨,共占可收集量的7.46%;烟秆等其他作物秸秆80.46万吨,占可收集量的4.73%。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苏农提复〔2022〕100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苏农提复〔2022〕100号农工党江苏省委: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研究及管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安全利用管控措施,积极探索和研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顺利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
一、试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2016年“土十条”实施以来,我省依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及加密调查等结果,启动“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状况,选择超标点位较集中、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依据土壤类型、污染种类,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修复试点示范工作。
组织从事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相关专家参与了试点工作,既有的农田污染防治科研成果在试点示范项目区得到较好应用与转化。
经过3-5年的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各地探索集成了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模式,为耕地分类管控、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二、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人才支撑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提升我省耕地土壤科学治污、精准防污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指导的通知》等文件,全面部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强农业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工作目标1. 秸秆禁烧率达到90%以上。
2. 秸秆还田面积占总秸秆处理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3. 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率达到70%以上。
三、工作重点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和还田的重要性,并向农民宣传如何正确处理秸秆、科学还田等知识。
2. 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制度。
建立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秸秆的市场化机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3. 科学还田。
秸秆还田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的需求,以及秸秆的种类和质量来确定还田方式和时期。
4. 加强监管。
加强对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的监管,支持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违规处理机制,严格打击非法秸秆烧、倒卖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1. 政策宣传。
(1)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秸秆禁烧和还田政策的宣传,向农民传递正确的观念和做法。
(2)相关媒体应密切配合,加大对禁烧和还田工作的宣传,推广科学技术和方法。
2. 建立监督机制。
(1)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还田计划。
(2)加强监督检查,对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
(3)对超期、超量、逃避还田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科学技术支持。
(1)开展科技培训,并建立科技指导体系,向农民推广科学还田技术。
(2)推广合理施肥技术,提高还田效果。
4. 加强工作保障。
(1)秸秆储存设施要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以保证秸秆的质量。
(2)加强秸秆收购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秸秆流通顺畅,市场价格合理。
五、预期成效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的实施,将大大降低秸秆燃烧对环境的危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
预计在三年内,秸秆禁烧率可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率达到80%以上。
六、工作难点1. 农民旧观念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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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积极推进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实
近日,吉林省农委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8〕22号),决定从2019年~2025年在全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
10月10日,省农委在农安县举办2019年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实推进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扎实推进2019年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全面落实2019年补贴作业面积。
副主任张永林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全省30个产粮大县,按照“村建点、乡建片、县建区、梯次推进”的发展布局,建立由“点、片、区”梯次结合构成的示范区,其他县(市、区)适宜推广、梯次跟进。
示范区原则保持6年连续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
示范区的作业地块,中西部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东部和山区半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允许其中有“插花”或“断带”。
2019年,全省力争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面积1000万亩左右,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地施技,科学耕作”的原则,吉林省以玉米、大豆等农作物为重点,在玉米、高粱、谷子、小麦、燕麦、大麦种植,玉米和大豆轮作等种植方式上,推广适宜不同生态区域的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和作业模式,主要包括秸秆粉碎还田覆盖地表集行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高留根茬秸秆还田覆盖地表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和秸秆覆盖均匀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
为强化科技支撑,省里将按照“培养、使用、稳定、提高”的原则,开展科技团队建设,培养建立“安心本职、扎根当地、业务精通”的农民骨干专业队伍和科技专家团队。
一是建立科技专家组,二是建立技术推广队伍,三是建立机械化作业队伍。
各地建立专家“现场说法”、受益者“现身说效”的工作制度,建立现场观摩引导、现场作业示范和技术培训课、技术效益课的“二场二课”技术推广机制,以广大农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宣传优势开展宣传。
省里将对各地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实施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的秸秆)。
同时,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燎叶和春季播种前土壤耕作痕迹(农机深松除外)。
省农委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形成以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为基础的农机、栽培、植保、土壤、环境、生态、工程等多学科相互结合的种植生态化生产方式,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生态、高质高效农业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玉米播种面积45%左右,在作业区,作业成本比传统耕作方式平均降幅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