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该如何修改
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几点思考
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几点思考摘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实施影响最大的汽车产业政策之一,有利于增强汽车销售主体的服务意识,并引导汽车市场从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竞争转化。
但是该《办法》的一些条款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本文对此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2004年12月8日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是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实施影响最大的汽车产业政策之一,《办法》出台的目标是改变汽车销售商散乱、游离的状态,让消费者在购车时获得更多的权益保障,但是其中一些条款也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一、准入门槛与市场垄断风险《办法》第六条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该条规定了汽车经销商的准入门槛,即授权。
该条也为跨国公司控制中国汽车销售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
据此,跨国汽车企业纷纷抛开原来的中方合作伙伴,成立独资或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控制以4s店为代表的销售市场,在产品供应、核心技术、销售网络、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形成彻底的商业垄断,由于垄断了进口汽车渠道,跨国公司通过采取全资、控股等方式在我国设立进口汽车总代理商,客观上造成了两者之间的恶意关联交易。
行业垄断造成如下影响:(一)对国产汽车厂商来说,由于几乎全部合资,合资品牌汽车尤其是乘用车占了全国乘用车生产销售的70%以上,这意味着,跨国公司通过其总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地掌握了70%的中国汽车市场,基本垄断了进口汽车营销网络。
这既冲击了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的销售市场,也直接危害了还很脆弱的中国汽车工业。
(二)对消费者来说,购买和维护汽车的支出增加。
购买环节。
加入wto后,我国取消进口汽车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车关税从平均80%至100%降至25%,人民币也大幅升值,但进口汽车的价格不降反升。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1. 概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汽车行业的市场秩序,提升品牌销售的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2. 市场准入2.1 汽车品牌销售商在准入市场前,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车辆生产资质和销售授权。
2.2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确保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2.3 汽车品牌销售商须遵守市场准入的诚信行为准则,如不得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3. 销售渠道管理3.1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网络,确保消费者可以方便地购买到合适的汽车产品。
3.2 汽车品牌销售商可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状况,调整销售渠道布局和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3.3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保证销售网络的公平和公正,不得限制竞争,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4. 销售服务4.1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汽车产品信息,包括汽车性能、配置、价格等,并对消费者咨询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应。
4.2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向消费者提供合法、规范的销售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3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零配件供应等,确保汽车的质量和安全。
5. 售后服务5.1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投诉和维修需求。
5.2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以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5.3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严格履行质量保证承诺,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包括退换货、维修等,确保消费者的利益。
6. 风险管理6.1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理。
6.2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加强对销售渠道和经销商的监管,以防止违规行为和市场失范。
6.3 汽车品牌销售商应确保销售活动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变动解析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变动解析《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适用范围改变1从事汽车销售及相关活动。
从事品牌销售活动。
解析:适用范围更广,2005版只针对于整车买卖活动,2017版扩展到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
市场主体定义改变1供应商:汽车生产企业、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的经营者、进口汽车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供应商:汽车生产企业、总经销商。
2经销商: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汽车的,视为经销商。
经销商:品牌授权经销商。
3进口汽车进行销售的经营者(原总经销商):弃用总经销概念。
总经销商:需要授权和备案,属于供应商,分销进口车。
解析:打破了进口车总经销商备案制,经销商无需从总经销商处进货,也无需获得厂家授权,可直接从海外进口车辆。
取消授权备案制1取消备案制 。
建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制度。
2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
单一品牌授权模式。
解析: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多种非授权销售模式的发展,未来渠道将进一步多元化。
销售与售后分离、配件渠道开放1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安排授权品牌经销商销售与售后服务。
2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
解析:鼓励多种经营形式,限制供应商利用不平等地位垄断原厂配件渠道和价格,让原厂配件在授权与非授权体系中自由流通。
限制供应商搭售1搭售: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搭售未订购的汽车、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
搭售:供应商不得进行品牌搭售。
解析:进一步限定搭售行为。
明示车型数据、售后信息等1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
汽车销售新规定
汽车销售新规定新《办法》的四个突破:一、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
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销售汽车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二、标志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
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三、有助于更好发挥汽车消费的顶梁柱作用。
助力汽车流通网络向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得到提升。
四、有利于促进汽车流通全链条协同发展。
新《办法》积极推动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分开,有助于促进汽车售后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同事也明确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法规名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变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经营方式:单一品牌授权模式变为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授权期限:从没有明确规定变为一般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不低于5年;售后服务:供应商安排销售与售后服务变为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商务政策:在旧《办法》供应商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的基础上,新增供应商不得干涉经销商的销售数量、库存、转售等限制;对消费者:多年来,4S店品牌授权经营模式,让厂商和经销商在整个汽车产业利益链地位明显失衡,催生出了国内汽车售价过高、售后服务价格过高等一系列问题。
当非授权经营模式出现后,更多的社会资本可进入汽车流通行业,消费者选择空间将变大,消费体验或许会有所改善。
对授权4S店:以上是我们本次为各位网友带来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1最新消息:从售后服务赚取利润反哺4S店,这似乎是现行厂商政策下,4S店盈利的通用法则。
而新《办法》中明确了售前售后不再捆绑,这将新生更多售后服务专业机构的出现。
解读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解读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作者:暂无来源:《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7年第10期苏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商会常务副理事长,在汽车行业从业多年,曾任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
历经12年的讨论与修改,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终于出台,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汽车界的高度关注与重视,评论如潮,可见新《办法》社会影响力之大。
这也反映出汽车行业、汽车市场非常希望变革,非常希望改革,非常希望创新,非常希望实现历史性的转型升级。
下面将对新《办法》进行解读,以供行业人士交流、参考。
一、新《办法》出台的社会背景新《办法》包括总则、销售行为规范、销售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三十六条。
2005年商务部等三部门出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确立了汽车品牌授权销售体制,要求销售汽车必须获得品牌授权并实行备案管理。
这对于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推动汽车市场长期、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在消费中发挥了顶梁柱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不能适应汽车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旧《办法》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亟需进行调整。
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我国汽车市场在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逐步走向成熟,市场已由此前的“卖方市场”转为当前的“买方市场”,市场供求关系与内部运行规律都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行业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厂商关系不平等、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旧《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汽车市场发展的需要,需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适应行业新的变化,继续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个 良好的执行环境 ,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得益彰的依存关 系,即 “ 汽
3 日前 , . 杭州一客 户在 东风悦达起亚 金恒 德店购入一辆赛拉 图
维普资讯
至今 日, 这部 出台于 2 0 年 6 1 04 月 0日的 ( 《 汽车产业发展政 策》已 问世
2 6 .0 年初 , 杭州一客户在一汽大众宝通店购入一辆宝来车 , 后
客户愤 而投诉 。目前 , 该事 件 两年了 ,我国汽车 产业散 、乱 、低 的问题 改观 了吗?毫无疑 问,国家 发现该车在其 购入前进行过多项维修 , 正经 消协调 解中 ,拟按 “ 退一赔一”模式解决 。 商务部出台 《 办法)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确保 《 车产业发展政 策)有 ) 汽 )
品源源不断的承诺 。但是 ,当新产品面市时 ,厂家往往另辟销售网络销售。以
“ 利”而言 , 吉 现就有豪情 、美 日、优利欧 、自由舰 、美人豹 、华普等数个品牌
网络。近 日上市的 “ 吉利金刚”又要再增设一个销售网络 。试 想,投资上千万 元的一个 “ 鑫”店 ,仅能经销 “ 合 吉利”品牌下某一二个子品牌车型,其高额 的经营成本何 以为堪 ?出路 只有关 门大吉一途 了。同样的做法 , 正被许许多多
析 如下 。
不是按此操作汽车品牌经销行为就彻底规范 了呢?几年 前,艮山东路曾有一家 规模宏大的 “ 利”汽车 4 吉 S店 ,公 司名 为合 鑫。公司开业之 初 ,因其形象好、 规模大而轰动一时 , 并被厂家 冠名为 “ 旗舰 店” 。然而 , 出几年 , 不 好端端的一
家店就香消玉陨 了,究其致命原因 ,投资者建店的初衷 ,是听信了厂家后续产
情况究竟如何 呢?按照 国务院 和国家 发改委的 产业报告 , 汽车产业的突出问题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发布时间:2017-04-17 编辑:美凤手机版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欢迎大家阅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商务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
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令2017年第1号【发布日期】2017-04-05【实施日期】2017-07-0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部长钟山2017年4月5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2月21日2005年第10号令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
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
汽车总经销商是指经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在境内建立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从事汽车分销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自产汽车的,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制定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以下简称网络规划)。
网络规划包括:经营预测、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件和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
第六条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
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汽车品牌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设立第八条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㈠具备企业法人资格;㈡获得汽车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独自拥有对特定品牌汽车进行分销的权利;㈢具备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
商用车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存在问题分析
商 车 施《 车 牌 售 理 施 法 存 问 分 用 实 汽 品销 管 实办 》在 题 析
中国汽 车技 术研 究 中心 潘 增友
所有 汽车都 将实施2 0 年 国家出 台的 《 05 汽车 品牌销 售 管理实施 办法》 ,笔者 结合商用 汽车销售 的 自身 特 点 ,分析 了商用 车实施 品牌销售 管理 即将面 临的
,
、
。
汽
车 品牌经销商要符合政策要求必须在软 上达到
息反馈
一
硬件及人 员
定要求 ,如建立用户档案信息管 理系统及信
,
2 0年 1月1 06 2 目前寻求厂家 的授权 ,但他们 得到授权 目的仅 在 于 得 到对 付 《 车 品牌 销 售 管 理实 施 办 汽
法》的挡箭牌 。 如果 《 车品牌销售 管理实 施办法》对 商用车 汽
.
2 0 年 1? 1 0 5 o J 日之 前 ,汽 车供 应 商 应 当对 在本 《 办
可能 出现 理权
,
,
授权制度虽然使企业得到 了更多的渠道管
法 》实施之 前设立 的汽车销 售企业进 行确 认 。未 经
确 认 的汽 车 销售 企 业 申请 从事 汽 车 品 牌销 售 活 动
的,应当按相关程 序办理。
、 。 .
但企业一般不会过多约 束一级经销商与未授权 经销商的合作销售行为
。
1 2品牌经销投 入 问题
.
实 、 妻 、 业 ! 兰妻 要 兰 业 兰 兰 《车 牌 售 理 施 法 第 章 汽 汽 品销管 实办 》 四对 车 准 经 车 牌 售 理 品 经 销管 实 牌 销 磊 做 : ’
支持品牌销售所需投入 的成本
另外 在调查 中发 现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1版)
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办理法子》,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商发展改造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办理实施法子》(商务部、发展改造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汽车销售办理法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庇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制定本法子。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办事活动,适用本法子。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办事活动该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法子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办事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办事网络扶植,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办事网络扶植,鞭策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该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办事体系,包管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办事,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法子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法子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法子所称售后办事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办事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办事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法子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办事活动进行监督办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该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办事,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该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令、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于20xx年月日商务部第9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购车需求也随之不断增长。
近年来,我国汽车销售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市场增量的提升随之而来也会暴露行业的弊端。
为了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务部令20xx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交车时必需交及格证过去4S店里,带汽车及格证的车比较少,大多都汽车的及格证在厂家。
买了汽车后,销售店就会跟厂家接洽,就会把汽车的及格证快递过来,一般要等7-10天就可以拿到,而没有及格证车主就不可挂号上牌。
而新规则改变了这一传统,其要求经销商在交付新车的时候一定要将车子的合格证交付到车主手上,切实维护了车主利益!打破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新《办法》规定,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授权的新车,要是有经销商以书面形式提醒、声明过的,那就可以向消费者销售了。
该《办法》还规定,车辆供应商可以向经销商以授权方式卖车,不过授权期限要在5年以上。
打破区域销售限制同样的车型,同样的配置两个城市优惠幅度相差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但就是不卖给你!除了高价上牌费,厂家区域销售限制的“潜规则”,还影响着市民买车的自由。
新政: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
如违反该规定,则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购车渠道拓宽在旧的《办法》中,4S店都是单一品牌授权,而且没有明确的授权期限,但是在新的《办法》当中,经销商可以销售未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只需要告知一下供应商即可,这就意味着以后消费者要买车就比较方便了,买车的渠道拓宽。
2020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解读
2020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解读实施长达12年之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终于迎来第一次修改。
4月14日,商务部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而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则同时废止。
(点击查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全文)《办法》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重新调整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强化现有市场的规范运行。
同时,对消费者购车也带来一些新的影响。
我们对此进行了综合分析。
经过对比发现,新的《办法》在平衡经销商和供应商的关系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亮点一:在旧办法中,单一品牌授权模式,建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制度,对于授权期限也没有规定。
在新办法中,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可见,在授权期限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规定。
而在新的办法中,经销商也可以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但是要做出提醒说明。
业内人士表示,这代表着授权和非授权的模式同时存在,未来的渠道有进一步的拓宽。
亮点二:在旧办法中,供应商安排销售与售后服务。
在新办法中规定,供应商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亮点三:在旧办法中,供应商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供应商不得进行品牌搭售。
在新办法中,对于供应商的限制更为具体,包括不得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不得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不得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亮点四: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发布:新旧亮点重点对比解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发布:新旧亮点重点对⽐解读商务部定于4⽉14⽇(周五)上午就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召开专题发布会,这也意味着《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据之前媒体报道,此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体制,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推动建⽴健康的零供关系和安全放⼼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促进汽车流通⾏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新办法中的重点⼩编已经筛选出:⼀,取消授权备案制,允许授权和⾮授权模式同时存在。
旧办法曾规定经营⽅式为:单⼀品牌授权模式,建⽴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制度,⽆授权期限规定。
新办法现规定:经营⽅式允许授权和⾮授权模式同事存在,取消备案制。
授权期限规定:⼀般不低于三年,⾸次授权期限不低于5年。
解读:新办法并不是取消授权模式,⽽是取消单⼀授权模式。
⼆,销售和售后分离,供应商不得限制旧办法曾规定,供应商安排销售和售后服务。
新办法现规定: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事具备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供应商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务。
解读:销售和售后分离实际上是在⿎励多种经营形式的出现,同事也意在破除垄断,让原⼚配件可以在授权和⾮授权体系中⾃由流通。
三,限制供应商⼲涉经销商——销售数量,搭售,压库,转售旧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强制规定销售数量,供应商不得进⾏品牌搭售。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不得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不得对经销商搭售未订购的汽车,汽车配件和⽤品等商品,不得限制经营本企业汽车产品的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解读:新规定让经销商有了更⼤的经营⾃主权。
四,⿎励共享型,节约型经济——城乡⼀体,电商,新能源汽车此内容旧办法⽆规定,新办法规定:⿎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络,加快发展城乡⼀体的销售和售后⽹络,⼤⼒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21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1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21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1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最新版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
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
汽车总经销商是指经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在境内建立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从事汽车分销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自产汽车的,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制定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以下简称网络规划)。
网络规划包括:经营预测、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件和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
第六条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
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汽车品牌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销商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条件第八条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获得汽车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独自拥有对特定品牌汽车进行分销的权利;三具备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
商用车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存在问题分析
汽 车情 报 2 年 堋 笛 7雨 0 第,但企业一般不会过 多约束一级经 销商与未授权 经销 商的合作销 售行 为。
1 品牌 经销 投 入 问题 . 2
费用等支出,所剩不多,经销商只有同时做多种品
会, 已经《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规定的 20 06 年 1 2月 1日前 寻求厂 家 的授 权 ,但他 们得 到授权
目的仅 在 于 得 到 对 付 《 车 品牌 销 售 管 理 实 施 办 汽 法 》的挡箭牌 。 果 《 如 汽车 品牌 销售 管理实 施办 法》 对 商用 车经销 商 的约束 力度 强 ,他们 就改 为从 事授 权 品牌汽 车 的销售 ,如 果 《 车品牌 销售 管理 实施 汽
面 出现 问题 。
没有开始为实施 《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 行详 细准 备 。许 多经销 商对 《 车品牌 销售 管理 实 汽
施 办法 》实施持怀 疑 态度 ,并表 示在 20 06年 1 2月 1日之 后 ,会 保持 着他 们现 在 的销售模 式 。 有 部 分 经 销 商 为 避 免 因 政 策 原 因 失 去 销 售机
必 须 先 取 得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或 经 其 授 权 的汽 车 总 经
市场 现象也 不加 以约 束 。 在调 中,部分 企业 指 出, 企业 关心 的是销 量 ,在 授权 一级 经销 商后 ,一级 经 销 I 与其他 经销 商进行 合 作销 售本应 报 到企业 ,得 到 企业许 可后才 口以销售 。但 多数 ~级 经销 商不会 J
权经销商的批发商,汽车销售最终算剑授权经销商
11授权 问题 .
那里 。
同时 ,供应 商为 了实现 多销 牟 的 目的,对 这 一 《 车 品牌 销 售管 理实施 办 法》要求汽 车 品牌 汽 经销 商必 须获 得汽 车供 应 商品牌 汽车销 售授 权 。 汽 车 品牌 销 售 是 指 汽 车 供 应 商或 经 其 授 权 的 汽 车 品牌经销 商 ,使用 统一 的" 铺名称 、标 志 、商 j 标 等从 事汽车 经营 活动 的行 为 。这 也意 味着 ,卖车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之修改——授权引发的困境
《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称《 ( 办法》 20 )05年4 月 1日 开始实施 , 不久就招致 了修改 的呼声 。随着 起 实施 20 年 《 07 反垄断法》 的出 台 , 以及 20 08年 8月 1日 施 , 实 被业内普遍认 为 违 背反 垄 断精 神 的 《 法》 来 修 订变 办 迎 革。
第 1 卷第 2 5 期
2 1 6月 0 1年
岱 宗 学 刊
J OURNA L OF DAI O Z NG
Vo . 5 NO. 1 1 2
J r 2 1 uL 01
《 汽车 品牌 销售 管理 办法》 之修 改
授 权 引发 的 困境
李 婧 舒
( 对外 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 2 ) 0 0 9
都 由厂家左右 , 销商只能听命 于厂家 。 观上更有利 于 经 客 形成厂家的强势或垄断地位 , 使本来 已经处于弱势地位 的 汽车销售企业更加弱化 。 2 虽然《 . 办法》 没有对汽车经销商的经营业态作出硬 性规定 , 汽车 厂家 为了垄断市场 , 但各 都在全力推行 4 店 S 的经销模式。而当前汽车流通领域 比4 店更有 优势 的是 S 处于成长期 的、 着 巨大 增 长潜 力 的 二 三级 市场 。而且 有 《 办法》 际推崇 的是单一 品牌 经 营 , 实 即鼓励 4 店 销售模 s 式 , 4 店投 资回收压 力加大 , 百上千万元 的投入 和 巨 而 S 成 大的周转 资金 压力 , 由经销商 自 全部 行承担 。很多经 销商 在资金周转 出现严 重困难 的情况 下不得 不退 市 , 而《 然 办 法》 又没有规定保全经销商利益 的推出机制 。 3 由于在经营业态 以 4 . S店为 主 , 厂家 与经 销商处 于 不对等地位 , 导致 了目前的 中国汽车市场在客观上有从 买 方市场又倒退转变 成卖 方市场 的危 险趋 势。 比如个别 品 牌的市场“ 饥饿” 销售方法就屡试不爽 , 而且正在被其他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鲁工商市字[2006]93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鲁工商市字〔2006〕9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10号令)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机动车市场监管的责任感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汽车、二手车销售,及其相关的服务行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费者申诉和投诉的重点领域。
机动车市场中强买强卖、欺诈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实现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调整和规范二手车流通渠道,构建我国现代化汽车市场体系;有利于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先进的营销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利于加强汽车经营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确理解和把握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及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概念、设立的条件,及其行为规范。
增强机动车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好机动车市场秩序。
二、认真开展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审核工作,加强对二手车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管理品牌汽车经销商,包括二级经销商或非法人分支机构,以及汽车连锁经营企业,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备案后,方可从事品牌汽车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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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有 其 他 品牌 的特 约 经 销 商 在 这 个 特 定 时期 扮 演
牺 牲者 的角 色 。 颇 有戏 剧性 的是 ,当初制 订和 试 行 《 车 品牌 汽 销 售管 理办 法 》 时 , 国汽 车特 约经 销 商都 是 “ 之 我 办
20 0 8年 之初 ,{田汽 车业 就有 两个 为 火联 的 c ・
消息颇 引人关注 : 一 困家相 关部 门将 对 已经 实施 足
两年 的 《 车 品牌销 售 管理 办法 》进 行修 改 ; 是 汽 南京 菲亚 特 解 散 后 南京 菲 业特 经 销 商 集 体 陷入 境 。为 南京菲亚 特 拓 I场 拼 尽 血. 的 8 多 家汽车 1 丁 木 0
之 间 的竞争 , 是 以拼 资源 为 首要 前提 的 。豪 华 4 都 s 店 如雨 后春笋 般 出现 ,客户 资源 被无 限摊 薄 。 根据 “ 办法 ”规 定 的』 一商关 系 ,没有 厂家授 权 的经 销 商就无 权 丈车 ,汽牟 经销 商 被剥 夺 了经 营 自
:权 。把 伞部 资产 压存 个年 型 _ 的经 销 商 ,其 兴 干 : } :
限 。消 费者 买车 比 以前 更麻 烦 。 以前 在 大卖场 转 一
就 依赖 某 个 产 品的 市场境 遇 。
下 就 本 了解 了价 格及 产 品行 情 ,而 现在 要 跑遍整 , 汔 车睛报 A tmoi fr t n uo t eI omai v n o 第 9页
维普资讯
小成 本获得 最大 品牌推 广效 果, 代价是要 最大 限度 榨 取 经销商 资本及礼 会资源 ,造 成行业 可持续 发展 。
法 ”规 定的汽 车 家对 经 销商 支配 位置 的政 策 导向
起 了不 容忽 视 的作川 。即使不 出现 菲 亚特 事件 ,也
“ 办法 ”实 施两 年来 r 国汽 车经 销商 的 日子每 } 1 愈下 。除少数 热 销新 车 能带来 较 高利润 外 ,多数 车 型销 售利 润 都越 来越 少 。尤 其是 l 0万 元 以下 的 车 型 ,不 包括 人 员及 资金 周转 等 费用 其利 润也 仅在 4 8 %~ %之 间 ,平 均每 辆 汽 车 的销 售 利 润 甚 至 不 到
法 ”的坚 定支 持者 ,南 京 菲亚特 汽 车特 约经 销 商也 绝 小 是 “ 法 ”实 行 后 的第 一 个 失败 者 。“ 办 办法 ”
实 行后 的两 年 r 我 国汽车 4 l 1 S店 日子好 过 的越米 越 少 。2 0 0 6年我 国汽 车行 业利 润增 长 了 4 %,而全 闺 6 汽 车 l0 8 0多经 销 商有 7 0家 亏损 ,2 0 0 0 7年 ,- 困 l 1 近 万家汽 车 4 S店超 过 5 %亏损 。 0 ▲ 多业 态销售 链 条 中断之 后
专 家 论 坛
个 城市 去各 类专 卖店 看车 ,有 时买 同一款 车也 要跑
这 个 品牌 的多个 专卖 店 。
车 流通 协会 对 《 车 品牌销 售 管理 办法 》提 出修 改 汽
意 见 ,要 求给 予汽 车经 销 商充 分 的经营 自主 权 ,创 造 公平 、自由竞 争的市场 环境 , 代表 的是 中国汽 车经 销商 的整体利益 ,也代表 了中 国民族 资本 的利益 。 业 内普 遍 认 为 , 改 变 不 平 等 的厂 商 关 系 应 是
企业 扩 大 网络速 度 过快 。仪广 州本 田的专卖 店 就将
由过 去 的 2 0多家拓 展 到 3 0家左右 。资料 显示 , 7 6 北京 2 0 0 6年之 后 开店 的广 本 4 S店 多数 都在 亏 损经 营 ,为 了生存许 多广 州本 田专卖 店 都在 申请 经 营丰
“ 法 ”实 行后 ,为汽 车专 卖店 排 除 了 以多品 办 牌销 售为 主要 特征 的诸 多 同行 竞争 者 ,给 4 店 留 S
销 商往 往 再进 货还 要 高 出平 均 出厂 价 。
压 库 成为 企业 转嫁 经营 风 险最 常用 的手 段 。如 南 京菲 特 与经 销 商集 体解 约 时 ,有 的经 销商 手 中 还压 有 10多辆 菲 亚特 品牌 汽 车 。而 许 多经销 商在 0 厍 存 2 0多辆 时月 销量 最 多 l O辆 ,直接 原 因就是 0 5
经 销商 , 被 纸 商务解 约 合 同打发 了 。 内共 以是 , 业 在 导 致 南 京菲 特 特 约 经 销 商 的不 幸 命运 I ,“ l 办 l J
连 销量 正 经受 考验 的车 型 也都 要求 专卖 。上年 底 首 汽 奔腾 专卖 店 关 门与其 盈利 情况 不 无 关系 。专 家认 为 ,过 分 强调单 一 车型 专卖 模式 ,汽 车企 业 能 以最
价 格 更 加 混 乱 。“ 法 ”实 施 以来汽 车 市 场 的 办 价 格混 乱现 象越 演 越 烈 ,经 销商 之 间 的价 格 战 白热 剑 公 开化 ,现 在 加价 卖车 和 花 八 门 的变 相 降价 成 为 市场 常 态 ,只 要能 卖 午 厂 家 就 睁 一 眼 闭一 只 只
车品牌销售 管理 办法》该如何修改
晨
▲ 南京菲 亚特 事件 启 示
风
▲ 弱 势经 销商 过 分 追求 小 向全 的单 ~‘ 品牌销 售 ,前 段 时问汽 车 、 M 一品牌不 同车 型 也掀起 了分 网销售 热潮 , I
下更 大 的发展 问 。然 而排 除 商业 链条 “ 己” 异 后 ,失去 “ 敌 ”的 4 店便 在快 速扩 张 中 开始 了 天 s 残 酷 的 自相 竞争 。无论 是 同 品牌 之 间竞 争 还是 品牌
田汽 车 的授权 。 ▲ “S 4 ”名存 实 亡
虽然 “ 法 ”的初 衷 是规 范市 场 ,但过 分压 缩 办 经 销 商生 存 问 良好 目的难 以达 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