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收取或者支付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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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会计做账流程

一般纳税人会计做账流程

一般纳税人会计做账流程简朴旳概括为: 提纲性旳说包括下面程序:制证、审核、记帐、汇总、提取各项费用和准备、结转产成品、半成品成本和销售成本、结转损益、产生会计报表、计算本月应交税费、次月1号抄税、持卡去报税、编制纳税申报各表、制做多种软盘(运费、个所税等)、最终纳税申报, 成功后裁税票并交税。

月末进项税发票认证、填制凭证、提多种税费、丁字帐、结转成本、利润、汇总表, 登总账。

月初, IC卡抄税、打表、网上申报、填报表、带IC卡和有关资料到税局申报会计做帐流程会计帐务处理旳简朴流程每个财务人员都应当理解此流程,更应当理解有关旳财务软件,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旳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当懂得怎样使用软件和怎样设置,只要凭证制作对旳,其他一切由计算机完毕: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多种报表等。

首先来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旳。

一、大体环节: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志账和银行存款日志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假如企业旳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

实际会计实务规定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

而总账中旳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旳数额抄过去。

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种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

假如业务相称大。

也可以一天一编旳。

二、详细内容:1、每月所要做旳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旳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因此月末登记就是由于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旳摊销等,若是新旳企业开办费在第一种月所有转入费用。

运费的财务制度与要求

运费的财务制度与要求

运费的财务制度与要求一、财务制度运费是指货物或者人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货物装卸、运输、保险等方面的费用。

对于企业来说,控制运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合理控制运费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因此,建立科学的运费财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运费的财务制度与要求。

1. 运费的会计核算运费是企业的一项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按照发生额入账,计算运费成本时需要考虑到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货物装卸、运输、保险等费用。

运费成本应当与销售收入相关联,根据货物的销售量或者运输里程计算运费成本,确保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运营成本。

2. 运费的成本控制为了控制运费成本,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建立运费预算,为每一个运输项目设定预算,防止出现超支情况;(2)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距离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避免使用昂贵的运输方式;(3)与物流公司合作,寻找价格合理的物流公司合作,为企业节约运输成本;(4)优化物流配送方案,合理安排货物的运输路线和装卸点,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3. 运费的审批制度为了避免运费的滥用和浪费,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运费审批制度。

只有经过审批的运费才可以报销,所有的运费支出都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和依据,审批程序应当规范,确保审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审批流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4. 运费的报销流程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费报销流程,确保运费支出的及时报销和核实。

报销流程要求清晰明确,规范严格,遵循程序完成报销。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对运费支出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运费的内部控制运费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费用,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运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内部控制措施:(1)建立清晰的责任制和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权限,避免发生权限滥用和失职现象;(2)建立明确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运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加强对运费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运费管理制度,确保运费的准确核算和控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般纳税⼈如何进⾏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运费同企业⽇常购销活动息息相关,⼀般纳税⼈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运费并⼊销售额是否需要价税分离?⽀付运费的⼀般纳税⼈,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应按何种⽐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收取或者⽀付运费如何进⾏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员来说,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是⼯作中的⼀个难题。

⼀、销售额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销售⽅负担的运费,如果通过提⾼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不单独收取运费,则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如果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井取得运输发票,⽀付运费后不单独向购买⽅收取,则取得运输发票后按照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额和建设基⾦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其余作为销售费⽤。

⽀付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条件有四:⼀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是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三是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是指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额、建设基⾦,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申报期内抵扣进项税额。

⼆、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般纳税⼈销售货物,经购销双⽅约定由销售⽅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达购买⽅,同时先由销售⽅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后,购买⽅再归还销售⽅垫付的运费,对销售⽅⽽⾔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发票开具给购买⽅、纳税⼈(销售⽅)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两个条件的,由于销售⽅只是代垫运费,⽆论所销售货物适⽤税率多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代垫的装卸费等价外费⽤应价税分离后并⼊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存款;收到购买⽅⽀付的运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买⽅⽀付运费的,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

一般纳税人运费的财税分析

一般纳税人运费的财税分析

般纳税人运费的财税分析
谭清风 广 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 院 广 东 广州 5 1 0 6 6 3
【 摘 要】 运 费在财税 处理 中一直是值得关注的 问题 。本文针对 “ 营业税 改征 增值税 ”后 ,原一般纳税人和试点一般 纳税人 支付运 费如何抵税及取 得运 费收入如何 计税等 问题进行分析。 【 关键词 】原一般纳税人 试点一般纳税人 运 费 财税 分析 中图分类号:F 8 1 0 . 4 2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9 - 4 0 6 7 ( 2 0 1 3 ) 1 1 - 1 8 3 — 0 1
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税项 目等所耗用 的购进货物等支付运输费用 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已抵扣运输费用 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进项税额转 出。 2 . 购进货物 支付 试点纳税人运输 费用 ( 1 ) 接受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 从提供方取得货物运
征收营业税 的,允许其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给非试
点纳税人 ( 指试点地 区不按照 《 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 的纳税人和 非试点地 区的纳税人 ) 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 以原来 实行差额征税 政策 的运输企业 ,营改增之后还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实行差额征收。 ( 3 ) 试 纳税人 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按照 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
输业统一发票 , 按3 %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 计人 “ 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 目, 在计算所得税时可在所得额中扣除 。
按会计准则 规定 ,无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 , 存货采购途 中发生 的运输费 、装卸费 、 保 险费等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

企业的运费如何税收筹划

企业的运费如何税收筹划

企业的运费如何税收筹划企业的运费收⽀跟税收有着密切的联系,增值税⼀般纳税⼈⽀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运费收⽀状况发⽣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定的影响。

当这种影响达到可以⼈为调控,并可以合理合法地着意计算安排之时,运费中的税收筹划便产⽣了。

企业发⽣的运费对于⼀般纳税⼈⾃营车辆来说,运输⼯具耗⽤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出等项⽬,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索取专⽤发票扣税),假设运费价格中的可扣税物耗的⽐率为GT(不含税价,下同),则相应的增值税抵扣率就等于17%×GT.我们再换⼀个⾓度思考运费扣税问题:若企业不拥有⾃营车辆,⽽是外购,在运费扣税时,按现⾏政策规定可抵扣7%的进项税,同时,这笔运费在收取⽅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的营业税。

这样,收⽀双⽅⼀抵⼀缴后,从国家税收总量上看,国家只减少了4%(即7%-3%)的税收收⼊,换句话说,该运费总算起来只有4%的抵扣率。

现在令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率相等时,就可以求出GT之值。

即:17%GT=4%,则GT=4%÷17%=23.53%。

GT这个数值说明,当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率达23.53%时,实际进项税抵扣率达4%。

此时按运费全额7%抵扣与按运费中的物耗部分的17%抵扣,⼆者所抵扣的税额相等。

因此,我们可以把GT=23.53%称为“运费扣税平衡点”。

[案例1]创新有限公司以⾃营车辆采购材料⼀批,内部结算运费价格2000元,现取GT之值为23.53%计算,则这笔2000元的采购运费价格中包含的物耗为:2000×23.53%=470.60元。

相应可抵扣进项税额为:470.60×17%=80元。

[分析说明]如果⾃营车辆独⽴核算时,创新有限公司可以向该独⽴车辆运输单位索取运费普通发票并可抵扣7%的进项税=2000×7%=140元。

与此同时,该独⽴核算的车辆还应缴纳营业税=2000×3%=60元。

会计实务: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的税收规定

会计实务: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的税收规定

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的税收规定税法上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照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的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运费金额(运费+建设基金)*7%。

在进算可抵扣的运费进项税额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计算抵扣的进项税必须是支付给运输企业、并取得运输企业普通发票(即货票)的运费;货物运输业发票由地税局管理与监督,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税局认定方可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第二、作为计算抵扣的运费,既可能是购货方的进项税额也可能是销货方的进项税额,这取决于运输企业的货票开头开给哪一方;第三、公式中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结算单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第四、纳税人购销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支付的运费,以及纳税人外购其他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以及纳税人外购其他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得按照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其中可以引申获悉,一般般呐喊随人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也可以按照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一般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是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新收入准则运费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运费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运费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下,运费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运输服务作为一种收入,需要根据真实发生的交易金额计入收入。

收入金额应该等于销售合同中规定的运输服务的收费金额。

2. 如果销售合同中规定了包括运输服务的总价值,那么需要根据合同的收入金额分摊到每个服务的运输费用中,再确定每个服务的收入金额。

3. 运输服务的费用应该在收入确认时一同计入成本,适用于发生时间匹配原则。

如果运输服务发生于之后期间,则应该将其计入待摊费用中,在服务实际发生之时再计入成本。

4. 一些销售合同可能涉及上下游公司间的付款与收入,需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确定各项款项的计入时间和金额。

5. 合同相关条款应该在会计记录中体现,便于在整个交易意义下持续检查合规性和合理性。

总之,新收入准则下,运费的会计处理需严格遵照规定实施,保证收入和费用的准确核算,避免在计算上出现误差和违规情况。

采购原材料发生运费的会计处理

采购原材料发生运费的会计处理

采购原材料发生运费的会计处理
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运费,会对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
1.采购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2.运费的会计处理:
如果采购原材料发生了运费,运费金额应计入原材料成本中。

我们需要确定哪个科目来记录这部分运费。

运费可以视为直接与原材料成本相关的费用,因此可以将它纳入原材料成本科目中。

假设运费金额为500元,运费科目的借方500元,同时原材料成本科目的借方500元。

3.应付运费的会计处理:
运费发生后,供应商将提供包括原材料和运费的发票。

我们需要记录这笔应付运费。

假设运费的发票金额为500元,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500元,同时运费科目的贷方500元。

综上所述,采购原材料发生运费的会计处理如下:
-采购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运费的会计处理:
-运费科目借方500元
-原材料成本科目借方500元
-应付运费的会计处理:
-应付帐款科目借方500元
-运费科目贷方500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摘要:运费是企业购销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费用,运费的收支与增值税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法对不同运费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问题。

正确理解并运用税法对运费增值税税务处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是正确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基础.本文就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价外费用在购进或销售货物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运费,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在具体运用运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时,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分不清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还是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容易混淆,很难正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结合多年的税法教学,本文就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运费(一)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这种可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运费在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购买方购进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二是销售方销售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

1。

购买方负担运费。

当销售方所销售货物供不应求,则销售方会因产品为紧俏产品不负责货物的运费,而由购买方承担.这种运费可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运输机构,也可由销售方代垫先行支付给运输机构。

不论运费如何支付,购买方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要依据运输机构开出的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为本企业。

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பைடு நூலகம்
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
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 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某 A 公司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2016年 5 月取得含税
收入 106万元,当月支付承运方运费 21.2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 1.A公司提供应税服务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操作教
程】
【问题】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复】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
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 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 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 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 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 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 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 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 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 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 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 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 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 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 坚持一天 学一点, 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 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 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随着物流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运输成本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部分重要支出,因此有必要对运费进行会计处理和适当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本文按运输方式不同进行涉税分析,并通过综合考虑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同时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发生与运费有关的业务。

购进货物会产生运费,销售货物同样产生运费。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各种运费相关业务是自己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都会产生不同的涉税效果。

如何对运费进行纳税筹划,也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相关业务处理依据1. 《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业务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发生运费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说明:甲钢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10日从乙企业购入生产用铁矿石4,000吨,单价2,5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中规定每吨铁矿石运费111元(价税合计),另外单独向承运方支付(谁负担运费分不同的情况),款项未付,材料已到达入库。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读书笔记2——账务处理【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读书笔记2——账务处理【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思成笔记: 引用樊剑英老师的观点:建议认证后一次性计入“进项税额”科目,然后 40%再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我也赞同: 1)从账务上来看:企业抓数比较方便; 2)从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来看:这样处理,也符合申报表的逻辑; 3)从立法意图来看(个人看法):不动产可以抵扣,是本次营改增对于制 造业而言减税大蛋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为了财政税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 可全抵扣的,才拆分两年……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 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 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 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 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 “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
思成笔记: 1)对于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存在账期的,入账 需要关注: ①从税法来看: “按照 36号文: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并且,企业是在支付时,需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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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 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新准则下运输费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运输费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运输费会计处理方法根据新准则,运输费的会计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以下是根据新准则的运输费会计处理方法的一些常见情况和考虑因素。

1.运输费内部挂账:根据新准则,公司可以选择将运输费直接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或存货中。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运输费发生在将货物转移到仓库之前的情况。

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在货物出库时,将运输费用直接加入到该产品的成本中。

-若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意外或货物损失,需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将以前已计入成本的运输费用进行冲减或调整。

2.运输费以费用形式计入:对于运输费用已发生但未与特定产品直接相关的情况,可以将其作为营业费用计入利润表中。

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运输费用以发生时的金额计入费用账户。

-若公司直接将运输费用支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则需要在支付时确认费用账户的扣减,并在收到物流公司发票后进行相应的确认和核对。

3.运输费在产品销售时向客户收取:对于将运输费用计入产品销售价格中,由客户支付的情况,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在销售发生时,将运输费用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并计入运输费用账户。

-在付款收到时,将运输费用从运输费用账户扣减,并确认收入。

4.不同运输方式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新准则,不同运输方式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公司自有运输车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的情况,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公司自有运输车辆运输费用以其产生的成本计入,并通过折旧等方式进行摊销。

-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费用以费用形式计入利润表中。

总之,根据新准则,运输费的会计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关键因素包括运输费发生的时间点、与特定产品的关联程度以及运输方式等。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公司情况和准则要求进行正确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

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

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在现代社会中,运输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物流运输还是人员运输,运输费用和税收都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本文将讨论运输中的运输费用以及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

一、运输中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是指在货物或人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

1. 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与具体运输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燃料费用:燃料费用是运输过程中最主要的直接费用之一。

无论是公路运输、航空运输还是铁路运输,都需要燃料来驱动交通工具。

燃料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运输过程的成本。

(2)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是指运输企业为从事运输活动而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无论是司机、机组人员还是工地工人,他们的工资和奖金都属于直接费用。

(3)运输工具维修费用:在运输过程中,交通工具的损耗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保持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维修和维护,这些费用也属于直接费用。

2. 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与运输活动相关的但不直接与具体运输活动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费用:包括人员管理费用、物资管理费用等。

这些费用虽然与具体运输活动无关,但是确保了运输活动的有序进行,属于必要的间接费用。

(2)保险费用:为了避免意外事故给运输活动带来的损失,可以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或人员意外保险。

保险费用属于间接费用,但可以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税收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财产收取的一种强制性费用。

在税收中,与运输业相关的费用和税收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适用于生产、流通和服务环节。

对于运输业来说,增值税主要是在货物运输环节中收取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2.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企业的经营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运输企业作为商业服务企业,其经营收入即为运输费用。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全过程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全过程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全过程会计处理1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同时,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采购等业务取得普通发票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为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等,按价税合计数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采购等业务取得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为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应按照不含税采购价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3.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普通发票及账单后,按价税合计数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若取得的发票为专用发票,参照前述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和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不含税的工程结算金额,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例1某公司天山熙湖项目部承建小区景观项目,20×6年3月开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1月30日工程项目完工后与业主一次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税前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30万元.业主同时支付了90%的工程价款,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于第二年11月30日支付.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该笔质保金应该于收到时产生纳税义务.根据上述业务,该公司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单位:万元:1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 927应收账款 103贷:工程结算 1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7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2缴纳增值税,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7——应交城建税 1.89——应交教育费附加 0.81贷:银行存款 27借:税金及附加 2.7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89——应交教育费附加 0.813第二年收到质保金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 103贷:应收账款 103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例2某建筑企业承建一项土石方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收到发包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拨付的工程款30万元.月末,企业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本月已完工程价款19万元,按规定应扣还预收工程款16万元.施工项目部收到发包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3万元.假设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上述情况,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1开工前预收工程款:借:银行存款 300000贷: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300000预收工程款产生的销项税额=300000÷1+3%×3%≈8737.86元借:应收账款———×工程增值税 8737.86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737.862月末办理结算:工程结算价款产生的销项税额=190000÷1+3%×3%≈5533.98元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190000贷:工程结算 184466.02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533.983根据业主要求,从结算总金额扣除16万元预收工程款:借: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160000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160000因业主要求扣除的预收款16万元在预收环节已经计算过销项税额甚至开过发票, 而按结算金额全额计提销项税额时就存在重复计算,因此可把业主要求扣除的预收款金额对应的税额冲回:扣除的预收款金额对应销项税额=160000÷1+3%×3%≈4660.19元借:应收账款———×工程增值税 -4660.19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660.19上述账务处理,企业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核算习惯,和第2项业务合并处理.4收到发包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3万元:借:银行存款 30000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30000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例3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A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A公司账务处理:1.工地发生成本费用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60000贷:原材料等 1600002.支付C公司分包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00贷:银行存款 8000003.取得分包发票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允许抵扣的税额= 800000÷1+3% × 3%=23300.97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300.97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3300.97该笔业务也可以和上一笔业务合并处理.4.确认收入和费用合同总收入=1000000 ÷1+3%=970873.79合同总成本=160000+800000-23300.97=936699.03借:主营业务成本 936699.03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4174.76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3.795.收取业主工程款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工程结算 970873.7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6.216.工程项目结束借:工程结算 970873.79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36699.03——合同毛利 34174.76四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1.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简易计税下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简易计税”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目核算其增值税的相关业务.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参照上述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企业怎样合理避税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企业怎样合理避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怎样合理避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合理避税如下所示:1.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会计实务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

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一、运费收入会计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例1]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乙企业产品,开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收到购货方乙企业转账支票一张。

购买方乙企业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乙企业负担,由甲企业自己的运输车队负责运输,且乙企业另以现金支付给甲企业该批货物运费1000元。

计算甲企业的销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的销项税额=200000x17%+100® (1 + 17% X 17%=34145.3(元)借:银行存款234000库存现金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其他业务收入854.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145.3二、运费支出会计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勺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二运输费用金额X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2]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已入库,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10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77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建设基金30元)。

销售合同里面的运费怎么记账

销售合同里面的运费怎么记账

一、运费记账的基本原则1. 区分自付运费和代付运费:在销售合同中,运费分为自付运费和代付运费两种情况。

自付运费是指企业自行承担运费,代付运费是指企业代客户承担运费。

2. 区分销售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自付运费和代付运费在记账时,应根据其性质分别计入销售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

3.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记账: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运费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都是记账的依据。

二、自付运费的记账方法1. 记入销售费用:如果企业承担的运费与销售业务直接相关,应将其计入销售费用。

记账凭证如下: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 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企业承担的运费与销售业务无直接关系,应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记账凭证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三、代付运费的记账方法1. 记入应收账款:如果企业代客户支付运费,应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代付运费计入应收账款。

记账凭证如下:借: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 收到客户付款:当客户支付代付运费时,应进行以下记账: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四、特殊情况下的运费记账1. 运费由客户承担,但企业垫付:在销售合同中,若客户承担运费,但企业先行垫付,则可按以下方式记账:借: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待客户支付运费后,再进行以下记账: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2. 运费包含在产品价格中:在销售合同中,若运费包含在产品价格中,则无需单独记账,按照产品销售收入进行记账。

总之,销售合同中的运费记账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记账方法,并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运费的相关条款,以便于后续的记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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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收取或者支付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运费同企业日常购销活动息息相关,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运费并入销售额是否需要价税分离?支付运费的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应按何种比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收取或者支付运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人员来说,运费的及会计处理问题,是工作中的一个难题。

一、销售额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销售方负担的运费,如果通过提高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而不单独收取运费,则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入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如果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井取得运输发票,支付运费后不单独向购买方收取,则取得运输发票后按照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其余作为销售费用。

支付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条件有四:一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自用的应征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三是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抵扣进项税额。

二、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一)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售方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达购买方,同时先由销售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方后,购买方再归还销售方垫付的运费,对销售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销售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两个条件的,由于销售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多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代垫的装卸费等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方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存款;收到购买方支付的运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买方支付运费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金额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

例1:甲生产企业向乙工业企业销售一批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委托运输单位运输,运输发票开具给购买方乙,甲企业在向运输单位代垫运费后,收取货物款项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运费1170元(包括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下同),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甲企业向运输单位代垫运费时,借记应收账款1170元,贷记银行存款1170元;收到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1170元,贷记应收账款1170元。

乙企业收到运输发票并支付运费时,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1088.1元(1170-81.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9无(1170x7%),贷记银行、存款1170元。

(二)不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代垫运费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向运输单位支付的运费可以按照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销售方作为销售费用处理,收取的运费是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销售额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作为收入处理。

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可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收取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收取的运费。

当销售方销售货物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并取得运输发票时,按照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销售方销售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的货物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17%)x17%;销售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货物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13%)x13%;销售适用简易办法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已使用固定资产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4%)x4%÷2;销售免税货物收取的运费不用缴纳增值税,即运费的销项税额为零。

购买方有关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同二、(一)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例2:甲生产企业向乙工业企业销售一批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委托运输单位运输,在向运输单位支付1170元的运费后,运输单位将运输发票开给甲企业,甲企业除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货物价款外,还开具1170元的普通发票给乙企业,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甲企业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时,借记销售费用1088.1元(1170-81.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9元(1170x7%),贷记银行存款1170元;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1170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1000元(1170-17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元[1170÷(1+17%)x17%].购买方有关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同例1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三、混合销售行为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贷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和运费一并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可以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收取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收取的运费。

当销售方混合销售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的货物时,一并征收增值税的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17%)x17%;销售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货物时,一并征收增值税的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13%)x13%;销售适用简易办法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已使用固定资产时,一并征收增值税的运费的销项税额=运费÷(1+4%)x4%÷2;销售免税货物收取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运费不用缴纳增值税,即运费的销项税额为零。

购买方有关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同二、(一)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例3:甲生产企业向乙工业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并负责运输,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收取货物价款(不舍税)300000元,运费1170元,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甲企业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应当与贷款一并征收增值税。

甲企业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35217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301000元[300000+117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170元{[300000+1170÷(1+17%)]x17%}.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运费时,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301088.1元[300000+1170x (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81.9元(300000x17%+1170x7%),贷记银行存款352170元。

四、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有关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例4:甲生产企业主营货物销售,兼营运输劳务,甲企业为乙工业企业提供运输劳务单独收取运费,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收取乙企业运费5850元,开具了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甲企业销售货物外兼营运输劳务收取运费的行为属于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5850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5850元;核算运费应纳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175.5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75.5元(5850x3%)。

如果未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2340元,其余运费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3510元(5850-2340)。

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5850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5510元[3510+234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元[2340÷(1+17%)x17%];核算运费应纳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度附加105.3元,贷记应交税费应变营业税105.3元(3510x3%)。

企业因未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多缴纳税款269.8元[(340+105.3)-175.5],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运费时,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5440.5元(5850-40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9.5元(5850x7%),贷记银行存款5850元。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非正常损失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这部分非正常损失中的进项税额不应由国家承担,因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当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必须将之前已计入该货物采购成本的运费(这里指购进货物取得合法运输发票时已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和已计入进项税额的运费转出,运费的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的运费÷(1-7%)x7%。

例5:甲企业上月购入原材料一批,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价款20930元(其中930元为购进时计入成本的运费),本月因管理不善致使该货物全部毁损,本月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为3470元[20000x17%+930÷(1-7%)x7%].甲企业结转毁损材料的损失时,借记待处产损溢24400元,贷记原材料2093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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