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征...

合集下载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4 1 )
• 4 •
1
总则
1. 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 23 ) Alarming on monitoring …………………………………( 25 ) Data processing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
……………( 28)
8
9
Appendix A
Daily report on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and vertical displacement
………………………………………………(11)
Surroundings around building excavation …………………(1 3)
……(1 6)
6
Monitoring methods and preC1S lO n requirements 6. 1 6. 2 6.3 6. 4 6. 5
本规范共有 9 章和 7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 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山东省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济南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水平位移监测实施细则

水平位移监测实施细则

水平位移监测实施细则1. 检测目的随时掌握护坡桩、边坡的位移、变形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改设计和施工中的不足,为下一步安全施工作准备,确保基坑安全开挖,做到信息化施工。

2. 检测依据2.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2.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设备仪器3.1中纬ZT80+全站仪3.2三脚架3.3对中杆3.4棱镜。

4. 检测条件4.1测量精度:测距2mm+2ppm,测角2"。

4.2 工作环境宜在天气晴朗,气温应在5℃ - +30℃下进行。

5.检测前的准备5.1 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必须满足精度、等级要求,并应有主管计量部门定期检验的合格证书。

5.2检查全站仪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5.3 现场埋设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三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5.4 埋设位移观测点位是根据构筑物具体情况而定并符合规范要求。

5.5 基准点和观测点埋设好后,待其点稳定后才能进行首次观测。

以免受破坏影响使用。

6.操作步骤6.1 按测量要求检验好仪器,准备观测仪器工具。

6.2 到测站后打开仪器箱,晾置30分钟左右,使仪器温度和环境温度基本一致。

6.3 将仪器从箱中取出,安置在三脚架上,进行精确整平。

6.4输入测站及测点的数据。

6.5 对准零方向开始盘左测量,观测水平角度和水平距离。

6.6 盘左结束后到转望远镜进行盘右测量,此为一测回,观测两个测回。

6.7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度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6.8 每次进行位移观测时注意不得使太阳光直晒测量仪器。

6.9保持纪录清晰整洁,若需对记录更改时,严禁涂擦,应用笔将写错数字划去,在其上方写正确数字,更不能连环涂改数字。

7.水平位移监测方法7.1 桩顶水平位移测量按照小角度法进行观测。

在平行于基坑围护墙延长线上的平面控制点设工作站,取远方50米外位置稳定、成像清晰的永久性目标作固定后视方向,分别测出各个监测点相对后视的夹角,每次四测取平均值A。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XXXX城市广场基坑工程监测方案XXXX检测中心2011年4月目录目录 (1)1 监测依据 (2)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2)3 监测的具体措施 (7)4 监测周期和频率 (9)5 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与精度要求 (11)6 监测报警 (11)8 资料成果提交 (13)1 监测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8、设计单位的要求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监测的目的:受工程地质条件、临近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基坑在开挖及维护期间,必须采用信息施工法进行施工。

根据相关规范和支护设计要求,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如下:1.基坑坑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点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具体监测布置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使用基康BGK-2800-GSDM全球星位移测量系统。

我们只需确定要监测的点,并且在测点上建立固定装置,该固定装置尽量不受干扰,将接收器放置在不同测点记录观测前后的数值,对比算出水平及垂直位移量。

测点数目不限。

建议测点建立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桩或者钢管,安装基面>300mm直径的方台或者平台,量程不限。

2.周边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外侧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建议在基坑的外围各周边均布置2~10个监测点,间距20-50m,在基坑开挖一周前埋设测斜管,并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基坑的水平位移。

埋设时应注意测斜管要保持竖直,并与所测方向一致。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lll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lll

一、单选题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A )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B、6mC、7mD、8m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C)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B、勘探方C、建设方D施工方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不知,周边(B)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B、中部、阳角C、端部、阳角D端部、阴角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C)A、10mB、15mC、20mD、25m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C)A、0.5 倍B、1 倍C、1.5 倍D、2 倍6、围护墙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B)A、1m-3mB、2m-4mC、3m-5mD、4m-6m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指点间(B)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1/2B、1/3C、1/4D、1/58、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A)根A、3根B、4根C、5根D、6 根9、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D)A、10m-30mB、20m-40mC、30m-50mD、20m-50m10、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C)。

A、1m-3mB、2m-4mC、3m-5mD、4m-6m11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C)A、0.15mm/mB、0.2mm/mC、0.25mm/mD、0.3mm/m12、开挖深度为6米的一级基坑,现场进行检测的频率为(A)A、1 次/1dB、1 次/2d C 2 次/1d D、3 次/1d13、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C)应进行报警。

A、20mmB、25mmC、30mmD、15mm14、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D)应进行报警。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试题一、单选题(6题)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其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A.15;3 B. 20;4 C.20;3 D.25;4正确答案:(C )见规范【5.2.1】2.以下关于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 B.基坑开挖深度等于5mC.开挖深度等于8mD.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正确答案:(A)见规范【3.0.1】3.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

A.2次/1d B.1次/1d C.1次/2d D.1次/3d 正确答案:(B)见规范【7.0.3】4.一级基坑喷锚支护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绝对累计值(mm)和变化速率(mm/d)报警值是()。

A. 10~20;2~3B. 25~30;2~3C. 20~40;3~5D. 30~35;5~10正确答案:(D)见规范【表8.0.4】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

A. 0.5B.1.0C.1.5D.2.0正确答案:(C)见规范【5.2.2】6.以下关于裂缝监测说法错误的是()。

A.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

B.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C.裂缝长度监测可采用直接量测法。

D.裂缝深度监测可采用超声波法和凿出法。

正确答案:(A)见规范【6.6.3/6.6.4】二、多选题(4题)1.以下关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法正确的有()。

A.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B.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三级基坑工程;C.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隧道灯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D.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工程;E.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正确答案:(ACE)见规范【3.0.7】2.对同一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在正常情况下其监测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一、单选题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B、6mC、7mD、8m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B、勘探方C、建设方D、施工方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不知,周边()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B、中部、阳角C、端部、阳角D、端部、阴角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A、10mB、15mC、20mD、25m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A、0.5倍B、1倍C、1.5倍D、2倍6、围护墙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A、1m-3mB、2m-4mC、3m-5mD、4m-6m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指点间()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8、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根A、3根B、4根C、5根D、6根9、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A、10m-30mB、20m-40mC、30m-50mD、20m-50m10、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

A、1m-3mB、2m-4mC、3m-5mD、4m-6m11、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A、0.15mm/mB、0.2mm/mC、0.25mm/mD、0.3mm/m12、开挖深度为6米的一级基坑,现场进行检测的频率为()A、1次/1dB、1次/2dC、2次/1dD、3次/1d13、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应进行报警。

A、20mmB、25mmC、30mmD、15mm14、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应进行报警。

A、2mm/dB、3mm/dC、4mm/dD、5mm/d15、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应进行报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9.03.31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
•【施行日期】2009.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8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7.0.4(1、2、3、4、5、6、7、8、9、10)、8.0.1、8.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Engineering2009—04—29发布 2009—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Excavation EngineeringGB 50497—2009主编部门:山东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09月0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9章及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初稿、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编制工作会议的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本规范的质量,敬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济南大学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管理组(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如下:主编单位:济南大学莱西市建筑总公司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济宁华园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俊岩应惠清孔令伟陈善雄张波王松山顾浩声刘观仕任锋张同波王成荣史春乐张行良丁洪斌孙华明陈培泰蔡宽余高景云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名单如下:杨榕叶可明吴路阳王美林赵志缙袁内镇桂业琨郑刚高文生张勤焦安亮叶作楷于志军吴才德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2 仪器监测4.3 巡视检查5监测点布置5.1 一般规定5.2 基坑及支护结构5.3 基坑周边环境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1 一般规定6.2 水平位移监测6.3 竖向位移监测6.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6.5 倾斜监测6.6 裂缝监测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6.8 土压力监测6.9 孔隙水压力监测6.10 地下水位监测6.11 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6.12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7 监测频率8 监测报警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9.1 一般规定9.2 当日报表9.3 阶段性监测报告9.4 总结报告附录A 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B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C 围护墙内力、立柱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监测日报表附录D 支撑轴力、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日报表附录E 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附录F 裂缝监测日报表附录G 巡视检查日报表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完整版)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完整版)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009-1-18 发布2009-9-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3)4 监测项目 (5)4.1 一般规定 (5)4.3 巡视检查 (6)5 监测点布置 (6)5.1 一般规定 (6)5.3 周边环境 (8)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8)6.1 一般规定 (8)6.2 水平位移监测 (9)6.3 竖向位移监测 (9)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0)6.5 倾斜监测 (11)6.6裂缝监测 (11)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11)6.8土压力监测 (11)6.9孔隙水压力监测 (12)6.10地下水位监测 (12)6.11 锚杆拉力监测 (12)6.12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12)7 监测频率 (12)8监测报警 (14)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5)9.1一般规定 (15)9.2 当日报表 (16)9.3 阶段性监测报告 (16)9.4总结报告 (16)附录A 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7)附录B 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8)附录C 桩、墙体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检测日报表样表 (19)附录D 支撑轴力、拉锚拉力监测日报表样表 (20)附录E 地下水水位、墙后地表沉降、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样表 (21)附录F 巡视监测日报表样表 (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7.0.4(1、2、3、4、5、6、7、8、9、10)、8.0.1、8.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坑工程监测的专项国家级标准,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保证基坑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法规之一。

完整版gb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资料

完整版gb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资料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009-1-18 发布实施2009-9-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次目....................................................................................................................................................... 3 .总则1 .......................................................................................................................................................... 3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5目项 4 监测................................................................................................................................. 5 规定 4.1 一般......................................................................................................................................... 6 4.3 巡视检查............................................................................................................................................. 6.监测点布置 5 ....................................................................................................................................... 6 5.1 一般规定....................................................................................................................................... 8 5.3 周边环境................................................................................................................................ 8 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8 6.1 一般规定............................................................................................................................... 9 水平位移监测6.2 ................................................................................................................................. 9 6.3 竖向位移监测......................................................................................................................10深层水平位移监测6.4 ........................................................................................................................................11倾斜监测6.5 .........................................................................................................................................11 6.6裂缝监测.........................................................................................................................11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11土压力监测6.8.............................................................................................................................12孔隙水压力监测6.9...............................................................................................................................12地下水位监测6.10..............................................................................................................................12锚杆拉力监测6.11 .......................................................................................................126.12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12. 7 监测频率...................................................................................................................................................13.8监测报警.............................................................................................................................15 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5 定一般规9.1........................................................................................................................................16 9.2 当日报表............................................................................................................................16阶段性监测报告9.3 .........................................................................................................................................16总结报告9.4...................................................................17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A ...................................................................................18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B .........................................................19桩、墙体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检测日报表样表C 附录.........................................................................................20支撑轴力、拉锚拉力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D .......................................................21 .附录E 地下水水位、墙后地表沉降、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样表...................................................................................................................22.巡视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F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Engineering2009—04—29发布 2009—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Excavation EngineeringGB 50497—2009主编部门:山东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09月0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9章及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初稿、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编制工作会议的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本规范的质量,敬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济南大学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管理组(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如下:主编单位:济南大学莱西市建筑总公司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济宁华园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俊岩应惠清孔令伟陈善雄张波王松山顾浩声刘观仕任锋张同波王成荣史春乐张行良丁洪斌孙华明陈培泰蔡宽余高景云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名单如下:杨榕叶可明吴路阳王美林赵志缙袁内镇桂业琨郑刚高文生张勤焦安亮叶作楷于志军吴才德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2 仪器监测4.3 巡视检查5监测点布置5.1 一般规定5.2 基坑及支护结构5.3 基坑周边环境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1 一般规定6.2 水平位移监测6.3 竖向位移监测6.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6.5 倾斜监测6.6 裂缝监测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6.8 土压力监测6.9 孔隙水压力监测6.10 地下水位监测6.11 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6.12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7 监测频率8 监测报警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9.1 一般规定9.2 当日报表9.3 阶段性监测报告9.4 总结报告附录A 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B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C 围护墙内力、立柱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监测日报表附录D 支撑轴力、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日报表附录E 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附录F 裂缝监测日报表附录G 巡视检查日报表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一、单选题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A)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B、6mC、7mD、8m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C)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B、勘探方C、建设方D、施工方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B)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B、中部、阳角C、端部、阳角D、端部、阴角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C)A、10mB、15mC、20mD、25m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C)A、0.5倍B、1倍C、1.5倍D、2倍6、围护墙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B)A、1m-3mB、2m-4mC、3m-5mD、4m-6m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B)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1/2B、1/3C、1/4D、1/58、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A)根A、3根B、4根C、5根D、6根9、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D)A、10m-30mB、20m-40mC、30m-50mD、20m-50m10、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C)。

A、1m-3mB、2m-4mC、3m-5mD、4m-6m11、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C)A、0.15mm/mB、0.2mm/mC、0.25mm/mD、0.3mm/m12、开挖深度为6米的一级基坑,现场进行检测的频率为(A)A、1次/1dB、1次/2dC、2次/1dD、3次/1d13、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C)应进行报警。

A、20mmB、25mmC、30mmD、15mm14、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D)应进行报警。

基坑支护监测规范

基坑支护监测规范

基坑支护监测规范篇一: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附件1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文件)中有关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2012)等的相关规定。

一、监测平面布置图设计文件中应有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在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明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主要包括基坑周边道路、地铁、地上管线、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江河、水渠等)的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置和监测点数量。

二、监测项目根据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包含如下相应的监测项目:(一)一级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顶部沉降、支撑立柱沉降、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周边建(构)筑物倾斜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二)二级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与裂缝、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支撑轴力、锚杆或锚索拉力、地下水位等。

(三)三级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等。

三、监测技术要点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基准点布置、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限、控制值和监测报警值等,应满足如下要点:(一)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可靠设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层表面或柔性地面上;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结构墙或柱基上,邻近基坑一侧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 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一、单选题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B、6mC、7mD、8m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B、勘探方C、建设方D、施工方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不知,周边()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B、中部、阳角C、端部、阳角D、端部、阴角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A、10mB、15mC、20mD、25m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A、0.5倍B、1倍C、1.5倍D、2倍6、围护墙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A、1m-3mB、2m-4mC、3m-5mD、4m-6m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指点间()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1/2B、1/3C、1/4D、1/58、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根A、3根B、4根C、5根D、6根9、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A、10m-30mB、20m-40mC、30m-50mD、20m-50m10、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

A、1m-3mB、2m-4mC、3m-5mD、4m-6m11、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A、0.15mm/mB、0.2mm/mC、0.25mm/mD、0.3mm/m12、开挖深度为6米的一级基坑,现场进行检测的频率为()A、1次/1dB、1次/2dC、2次/1dD、3次/1d13、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应进行报警。

A、20mmB、25mmC、30mmD、15mm14、一级基坑土钉墙顶部水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应进行报警。

CSM在深基坑中的应用

CSM在深基坑中的应用

CSM工法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在深基坑中的应用参考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一、深基坑工程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一般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同时需要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的专业知识。

二、基坑支护1、定义:为保证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取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与地下水控制等措施。

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要求:(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3)保证基坑及结构防水的施工要求。

随着当前我国城市高层建筑的兴起,地下空间的迅速开发,深基坑越来越多,同时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传统的支护方式暴露出一些缺陷和矛盾。

CSM工法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以下简称CSM搅拌墙)作为支护、止水一体的维护结构,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并逐渐在深基坑工程中得到运用和推广。

三、CSM工法简介CSM工法是一种新型、高效、环保的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施工技术。

又称双轮铣深层搅拌技术,是英文Cutter Soil Mixing的缩写。

该技术从地下连续墙液压铣槽机的施工原理发展而来的。

其主要原理是通过钻杆下端的一对液压铣轮,对原地层进行进行铣、销、搅拌,同时掺入水泥浆固化液,与被打碎的原地基土充分搅拌混合后,形成具体一定强度和具有良好止水性能的水泥土连续墙。

四、CSM工法的特点CSM工法的性能特点较多,主要有以下方面:1、具有高削掘性能。

地层适应性强双轮铣深层搅拌铣头具有高达100 kN/m 的扭矩,导杆采用卷扬加压系统,铣头的刀具采用合金材料,因此铣头可以削掘密实的粉土、粉砂等硬质地层,可以在砂卵砾石层中切削掘进。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监测监督要点

建筑基坑监测监督要点

建筑基坑监测监督要点一、基本概念1、引用规范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及JGJ120-1999(现改为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2012.10.1执行)。

2、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二、监测方案的相关规定1、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根据我市规定开挖深度超过4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4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2、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我站规定:监测单位在编制完成监测方案并经各方认可后须来我站备案)4、3.0.5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三、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构)筑物5、周边地下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四、基坑工程现场检测项目一览1、基坑根据不同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按安全等级划分: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或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0米二级:坏后果严重或开挖深度介于7-10米三级:坏后果很严重或开挖深度小于10米按周边环境等级划分:特级:离基坑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大直径管线,重要建(构)筑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XXXXX—XXXX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监测项目4.1一般规定4.2仪器监测4.3巡视检查5测点布置5.1 一般规定5.2 基坑及支护结构5.3 周围环境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1 一般规定6.2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7 监测频度8 监控报警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9.1 一般规定9.2 当日报表9.3 阶段性监测报告9.4 总结报告附录A 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B 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C 桩、墙体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检测日报表样表附录D 支撑轴力、拉锚拉力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E 地下水水位、墙后地表沉降、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样表附录F 巡视监测日报表样表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

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5 支撑 bracing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6 锚杆 anchor bar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7 冠梁top beam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8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9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10 监测报警值 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

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3基本规定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3.0.4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 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3 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3.0.5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0.6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2.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3.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

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4.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0.7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3.0.8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

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3.0.9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3.0.10 基坑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妨碍其正常使用。

3.0.11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1.基坑工程监测方案;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3.阶段性监测报告;4.监测总结报告。

3.0.12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接受委托;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6.现场监测;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4.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5 监测点布置5.1 一般规定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5.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5.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5.2 基坑及支护结构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

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5.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