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临海市上盘镇污水专项规划(文本)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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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调整表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调整表
2018-2019
4000
预备类
13
宁波市江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
2020-
220000
预备类
14
慈溪市杭州湾新建污水处理厂
新建
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
2018-2020
75700
预备类
15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日处理能力16万立方米/日
2019-2021
63990
3657
实施类
3
温岭市箬横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扩建
日处理能力0.5万立方米/日
2016-2017
3064
实施类
4
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扩建
日处理能力0.99万立方米/日
2017
4978
实施类
5
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日处理能力0.98万立方米/日
2017-2020
新建
日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
2018-2021
135683
预备类
10
拱墅区城北污水厂工程
新建
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
2019-2022
190000
预备类
11
临安区西天目污水处理厂
扩建
日处理能力0.1万立方米/日
2019-2022
2000
预备类
12
桐庐县横村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
2019-2020
12536
实施类
40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扩建
提标
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为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满足临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上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城市综合发展示范区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三大示范区建设要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需要特别是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编制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3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规划目的.............................................. 3 规划依据.............................................. 3 规划原则.............................................. 4 规划期限.............................................. 5 规划范围.............................................. 5 规划基础数据.......................................... 6
县级附表 ................................................ 72
表 F1 临海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72 表 F2 临海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3 表 F3 临海市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74 表 F4 临海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76 表 F5 临海市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表.............................77 表 F6 临海市分乡镇城镇人口、用地规划表.........................78 表 F7 临海市分乡镇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80 表 F8 临海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81 表 F9 临海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规划项目表...................84 表 F10 临海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一览表..................85 表 F11 临海市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89 表 F12 临海市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汇总表..........................90 表 F13 临海市重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用地扩展边 界规划表 .......................................................91

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报告格式(参考样本)编制单位:编制日期:1 总论1.1 项目背景1.2 调查范围1.3 调查目的通过管线探测,管网清淤检测,以及污染源、排水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为该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供依据。

1.4 调查内容1、排水设施情况该区块共有雨水管网----公里,污水管网-----公里,窨井---座,雨水收集井----座,化粪池---座,隔油池---座,泵站----座,污水处理厂----座。

2、污染源情况(1)工业企业----家;(2)生活小区----个;(3)“六小行业”----家;(4)建筑工地----个;(5)公建单位(机关、事业、医院、学校等)----个;(6)综合市场----个;(7)公益性单位(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养老院、旅游区、星级宾馆等)---个;(8)畜禽养殖场---个;(9)水产养殖场---个;3、排水口情况:沿河(江)排水口---处。

1.5 调查方式划分单元网格,采取“点、线、面、网”整体推进,地毯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理清排水设施、污染源和排水口底数,为建设信息化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1.6 调查人员1.7 编制依据1.《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2.《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3.《临海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4.《临海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5.《临海市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6.《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管网排查实施方案》7.调查数据符合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1.8 调查完成情况及成果图2 调查区域概况2.1 自然环境2.2 社会环境2.3 现有资料3 排水体制及现状3.1 排水设施规划3.2 排水设施建设现状3.3 排水设施评估4 调查结果概况4.1 调查概况4.2 调查结论概述5 问题及整改建议5.1 存在的问题5.2 整改建议5.3 问题汇总表附件-调查台账一、排水设施调查污水处理厂调查登记表调查人:调查时间:污水泵站调查登记表调查人:调查时间:区块道路统计表管网调查登记表- 9 -管网调查问题清单管网调查整改清单- 13 -工业企业统计表- 14 -工业企业调查记录表- 15 -- 16 -工业企业调查问题清单- 17 -工业企业调查整改清单- 18 -生活小区统计表备注:生活小区包括居住小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街)建成区和特色小镇等。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通知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通知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通知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为了有效利用水域滩涂资源,促进水域、滩涂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养殖业概况临海市地处浙江沿海中部,北临三门湾、猫头洋、南靠台州市椒江、黄岩二区,与台州湾、一江山岛相邻,东西长86km,南北长45 km。

所辖面积4021.11 km2,其中海域面积为1819.98 km2,海陆面积比为0.8:1。

有0—10m米等深线海域面积为541.38 km2,-10—-20米等深线海域面467.20 km。

有淡水水面9万余亩,主要为灵江流域、牛头山水库、沿海片的外塘及上乡片的山塘小山库。

总之,地处浙江沿海中部的临海市,海域面积辽阔,淡水资源丰富,气候条件较为优越,盐度、酸碱度、透明度适中,溶解氧充足,水生物资源丰富,饵料资料充沛,大部分宜养水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具有很好的渔业开发利用前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临海的水产养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养殖品种结构和生产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优质产品的比例在不断上升,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发挥了资源优势,推进了临海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水产养殖业在大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从我市水产养殖的整体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是养殖品种比较单调,养殖结构尚欠合理;二是养殖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程度较低,渔业产业链太短;三是科技跟不上生产需求,养殖水平和技术含量不高。

四是苗种来源短缺,品质日趋退化。

五是水产品加工业的滞后与养殖生产发展的矛盾日趋明显,加工业已严重制约着养殖生产的发展。

六是政府投入不足,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跟不上生产发展的需要;七是水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已经制约了水产养殖的发展。

二、区域布局根据我市目前的养殖现状和特点,结合渔业区划的三条基本属性(自然条件、生产结构和发展方向),为了充分、合理、有序地开展利用海淡水资源,保护水产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海淡水养殖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现把我市水产养殖划分为三大区域。

宁海污水排放专项规划

宁海污水排放专项规划

1. 总论1.1. 项目名称宁海县污水排放总体规划及城中北片区和宁东片区污水专项规划1.2. 委托单位宁海县建设局1.3. 规划设计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4. 规划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3)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厅2004年)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J50318-2000)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02)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年修订版)7)《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99)1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2)《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年)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海县规划局 2003年5月13)《宁海西店中心镇总体规划》(2001-2020)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宁海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OO1年8月14)《宁海县临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3-2020年)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海县规划局 2OO3年2月15)《宁海县大佳何镇总体规划》(2003-2020)宁海县建设规划设计所、大佳何镇人民政府 2OO3年7月16)《宁海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7)《宁海县西店中心镇总体规划》(2004-2020)(2004年)宁海建设规划院18)《岔路-前童中心镇总体规划》(2001年)宁波规划设计研究院19)《岔路中心镇总体规划》(2004年)宁海县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20)《宁海县长街镇总体规划》(2003年)21)《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园区总体规划》(2005年)宁波规划设计研究院22)《宁海县东部一体化规划》(2003年)宁海县建设规划设计所23)《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年)宁海县设计规划设计所24)《宁海县滨海工业园区(一期)初步设计》(2003年)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院25)《宁海县滨海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年)26)《宁海县黄坛镇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汇报稿》(2005年)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7)《宁海县城北污水总管工程施工图》(2002年)28)《宁海县中北片给水工程规划》(2005年)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29)《宁海县污水排放规划征审会议纪要》宁给排水【2005】1号30) 宁海县地形图及相关资料31)《宁海县污水排放专项规划及城市中北片区和宁东片区污水专项规划委托书》(2005年1月18日)宁海县建设局1.5. 规划设计范围1)总体规划区域范围:为县域内所辖4个街道、11个建制镇和3个乡的中心区域。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作为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定了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辟结合,将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微观控制的转折性规划编制层次,是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

临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向来缺乏相对完整、稳定的范围划分,现有控规编制规模往往因任务而异,编制的范围也常根据建设要求在局部地块开展,具有较大随意性。

有些地区因有改造任务而编制控规,而有些区域却因没有建设而成为空白点,没有达到控规的全覆盖。

这样的情况往往造成控规覆盖范围或者有重叠或者没有交汇,编制内容存在重复性,成果数据因标准、格式的不统一难以汇总等问题,大大地影响了数据利用、研究分析和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效果。

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是需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主要平台的。

一方面,城市在其管理中审批的许多个案,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如果突破了控规的相关控制内容,应该如何协调?另一方面,伴有城市诸多详细规划(如修筑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和专项规划(城市防灾规划、停车场规划、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环卫规划等)的编制,从某一方面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开辟强度等的研究,更为深入和透彻,对土地的利用与控制指标更为合理,但与控规确定的相应内容存在矛盾,又如何消除这些矛盾?这样的情况对于规划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来说,常会面对众多规划而无可适从的尴尬局面,需要寻求好的解决方法,而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正是一项解决矛盾的合适之举。

近两年随着临海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2)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并细化编制了临海市域总体规划主城篇。

下一步的规划管理与落实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管理”、“检索”平台,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引导临海市规划建设合理、稳步地发展,规划管理工作更为高效与科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浙政办发〔2023〕45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15日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道功能性、结构性缺陷等短板,提升污水系统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力争用5年时间系统提升改造污水管网,实现污水治理体系现代化。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现有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均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完成70%城镇建成区内问题污水管网的提升改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稳定可控、符合设计要求。

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问题污水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排查,科学评估。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开展污水管网和污水泵站排查评估,分级分类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附件13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序号
城镇规划区名称
位置
区块面积(Km2)
管理机构
1
古城街道城建区块
古城街道
1.17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
2
大洋街道城建区块
大洋街道
22.60
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
3
江南街道城建区块
江南街道
7.04
临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4
大田街道城建区块
大田街道
22.60
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
5
邵家渡街道城建区块
邵家渡街道
1.40
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办事处
6
杜桥镇城建区块
杜桥镇
15.65
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
7
白水洋镇城建区块
白水洋镇
3.15
临海市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8
汛桥镇城建区块
汛桥镇
1.79
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9
桃渚镇城建区块
桃渚镇
3.27
临海市桃渚镇人民政府
10
东塍镇城建区块
东塍镇
0.74
0.93
临海市尤溪镇人民政府
17
河头镇城建区块
河头镇
0.07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18
永丰镇城建区块
永丰镇
0.61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19
汇溪镇城建区块
汇溪镇
0.38
临海市汇溪镇人民政府
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
11
沿江镇城建区块
沿江镇
1.72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12
括苍镇城建区块
括苍镇
0.32

临海市上盘镇

临海市上盘镇

临海市上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文本(送审稿)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六月临海市上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014调整完善版)前言《临海市上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12月批准实施以来,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用地、改善土地生态条件、增强规划用地管地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粮食生产安全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等一系列战略目标的确定,上盘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也发生新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转变使得一批新的用地项目涌现出来;此外国家最新提出了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划定城乡扩展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土地利用方面的新要求、新举措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对上盘镇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上落实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和调控目标需要,必须对上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规划调整完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总体要求及新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结合上盘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临海市上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

作为实施性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目标和用地布局的关键,是本镇土地利用的重要指导文件和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辖区内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和执行《规划》。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依据 (1)第三条规划原则 (5)第四条规划期限 (6)第五条规划范围 (6)第六条规划基数 (6)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7)第七条土地利用结构 (7)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7)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9)第九条规划总体思路 (9)第十条规划总体目标 (9)第十一条规划控制指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十二条基本原则 (12)第十三条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12)第十四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13)第十五条保护性开发其他土地 (15)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第十六条优先布设基础性生态用地 (16)第十七条农用地保护规划 (16)第十八条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18)第十九条协调布局基础设施用地 (18)第二十条完善布局旅游设施用地 (19)第六章生态保护规划 (20)第二十一条规划目标 (20)第二十二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第二十三条农业生态保护 (20)第二十四条水域生态保护 (20)第七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1)第二十五条耕地保护规划 (21)第二十六条耕地占补平衡 (21)第二十七条基本农田调整 (22)第二十八条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 (22)第二十九条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3)第三十条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3)第八章建设用地规划 (25)第三十一条建设用地总体目标 (25)第三十二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 (25)第三十三条建设用地新增控制目标 (26)第九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27)第三十四条规划原则 (27)第三十五条农居点用地现状分析 (28)第三十六条村庄发展引导 (29)第三十七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30)第三十八条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30)第三十九条相关措施保障 (30)第十章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33)第四十条建立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 (33)第四十一条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33)第四十二条严格准入条件,引导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33)第四十三条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提高集约利用总体水平 (34)第四十四条合理集聚农村居民点用地 (34)第十一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35)第四十五条土地用途分区划定 (35)第四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36)第四十七条一般农地区 (37)第四十八条林业用地区 (38)第四十九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39)第五十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40)第五十一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40)第十二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2)第五十二条空间管制分区类型 (42)第五十三条禁止建设区 (42)第五十四条允许建设区 (43)第五十五条有条件建设区 (44)第五十六条限制建设区 (44)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46)第五十七条完善规划实施制度 (46)第五十八条行政管理措施 (46)第五十九条经济措施 (47)第六十条社会措施 (48)第十四章附则 (49)第六十一条规划成果组成 (49)第六十二条规划实施日期 (49)第六十三条规划实施 (49)表F1 上盘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0)表F2 上盘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1)表F3 上盘镇规划指标分村落实表 (52)表F4 上盘镇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表 (63)表F5 上盘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表 (64)表F6 上盘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5)表F7 上盘镇分类型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 (66)表F8 上盘镇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67)表F9 上盘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表 (68)表F10 上盘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览表 (69)表F11-1 上盘镇土地用途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72)表F11-2 上盘镇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分村汇总表 (73)表F11-3 上盘镇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分村汇总表 (74)表F11-4 上盘镇风景旅游用地区分村汇总表 (75)表F12-1 上盘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 (76)表F12-2 上盘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77)表F13 上盘镇基本农田分村汇总表 (78)表F14 上盘镇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 (81)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保障发展,解决上盘镇发展所需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等用地需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镇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落实上级下达各项规划控制任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AAO工艺设计

AAO工艺设计

目录摘要 (Ⅳ)引言 (1)1 设计说明书 (1)1.1工程概况 (1)1.1.1设计资料 (1)1.1.2水质水量资料 (1)1.1.3排放标准及设计要求 (1)1.2处理方案的确定 (2)1.1.1城市污水处理综述及原则 (2)1.2.2常用城市污水处理技术 (3)1.2.3处理工艺的选择 (6)1.2.3.1计算依据 (6)1.2.3.2处理程度计算 (6)1.2.3.3综合分析 (7)1.2.3.4工艺流程 (7)1.2.3.5流程说明 (8)1.2.4主要构筑物说明 (8)1.2.4.1格栅 (8)1.2.4.2曝气沉砂池 (9)1.2.4.3厌氧池 (9)1.2.4.4缺氧池 (9)1.2.4.5好氧池 (9)1.2.4.6二沉池 (10)2 设计计算书 (10)2.1格栅的设计 (10)2.1.1设计参数 (10)2.1.2设计计算 (10)2.1.2.1粗格栅 (10)2.1.2.2细格栅 (12)2.2曝气沉砂池的设计 (15)2.2.1设计参数 (15)2.2.2设计计算 (15)2.3主体反应池的设计 (18)2.3.1设计参数 (18)2.3.2设计计算 (18)2.4配水井的设计.................................. 2错误!未定义书签。

2.4.1设计参数................................ 2错误!未定义书签。

2.4.2设计计算................................ 2错误!未定义书签。

2.5幅流式二沉池的设计 (27)2.5.1设计参数 (27)2.5.2设计计算 (27)2.6浓缩池的设计 (29)2.7污泥贮泥池的设计 (30)2.8构筑物计算结果及说明 (30)3 污水厂平面布置 (32)3.1布置原则 (32)3.2平面布置 (33)3.3附属构筑物的布置 (33)4 高程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发改投资[2011]75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1〕754号)
临海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发改投资〔2011〕40号)、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可研报告及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境评价等附件收悉。

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1〕58号)。

经研究,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临海市东城水厂一期工程供水能力5万吨/日,目前最大日供水量已达到5.4万吨/
日,二期工程建设迫在眉睫。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临海市区域供水平衡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对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设符合《临海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

项目建设是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供水范围和建设内容
项目供水范围为临海市中部地区。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沪水务〔2024〕337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沪水务〔2024〕337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案(2024-2025年)》。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部门按分工推进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8月7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水务海洋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水务海洋相关工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2035年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建设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驱动,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水务设施建设,落实水务海洋行业各项工作,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补齐现有短板,进一步提高防汛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饮用水品质、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务设施高品质服务水平。

规划引领,分类施策。

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聚焦重点区域,满足城市更新需求,统筹各类水务规划的落实。

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1-2020年)临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二O一一年一月目录前言第一章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 (1)第一节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第二节水文气候条件 (3)第三节生物资源状况 (6)第二章水产养殖现状及发展潜力 (8)第一节水产养殖现状 (8)第二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0)第三节水产养殖发展外延潜力 (11)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及期限 (13)第一节规划的依据 (13)第二节指导思想 (15)第三节规划原则 (15)第四节规划期限 (17)第四章水产养殖功能区域布局 (18)第一节浅海养殖功能区 (19)第二节滩涂养殖功能区 (20)第三节海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21)第四节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23)第五节外荡养殖功能区 (24)第六节水库生态养殖功能区 (26)第七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8)第八节稻田生态养殖功能区 (28)第五章“十二五”现代渔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 (30)第一节临海市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30)第二节临海市省级宏野设施渔业精品园 (31)第三节临海市鱼山洋缢蛏养殖加工精品园 (32)第四节临海市鱼种场乌鳢养殖精品园 (33)第五节临海市奥龙省级三文鱼特色精品园 (33)第六节临海市桃渚省级稻鱼共生特色精品园 (34)第六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37)第七章相关程序 (42)第八章相关术语 (43)前言《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是根据国家《渔业法》、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草案》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按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试行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编写。

在分析临海市的渔业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水产养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水平,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功能区域布局,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对今后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加快完善和推进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全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

全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

提高管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总结词
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实时 监测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
详细描述
建设覆盖全县的监测监控系统, 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过程进行实时 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 题,确保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
01
03性和可靠性 。
详细描述
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升级和 维护管理,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为全县“污水零直 排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技术推广与交流
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和交流活动,促进先进技术的传播 和应用。
技术服务与咨询
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为“污水零直排区”建 设提供技术支持。
宣传与培训
01
02
03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 强对“污水零直排区”建 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 环保意识。
培训提升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提升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 业务水平和能力。
运行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零直 排区”的稳定运行。
资料整理归档
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 档,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后期维护与管理
定期巡查
定期对“污水零直排区”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保养维护
对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应急处置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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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总体方案
汇报人: 202X-01-08
目录
• 引言 • 建设内容 • 实施步骤 • 保障措施 • 预期成果与效益分析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 是水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全县开始推进“污水零 直排区”建设工作。

临海市城区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办法

临海市城区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办法

临海市城区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镇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管理,保障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一、二、三级管网,包括用于收集污水的管道、污水泵站及配套辅助设施(不含农村独立式污水管网设施)。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市城市管理局局负责全市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管理、有关政策指导、排水许可审批、排水设施行政执法和考核监督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的审批、对排水户纳管污水水质的监管及环保行政执法。

(三)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管理的资金安排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四)市建设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各类建设项目内部实行雨污分流和建筑泥浆排放的监督、执法工作。

(五)市发改局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及排水户污水管网维护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核定。

(六)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二、三级污水管网设施及排水户情况的调查建档、污水管网改造及排水户纳管计划上报和实施建设、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相关政策处理工作;配合对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排水许可、排水户纳管的管理等工作。

各镇(街)要根据管网规模确定相应人员配合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各镇(街)城市管理中队负责管网运行维护行政执法工作。

(七)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称市政中心)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排水户纳管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三条运营模式(一)临海市城下管道建设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管道公司)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承担全市城镇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的运营业务,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运营管理,运营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核定。

(二)各单位、住宅小区要主动做好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对其污水纳管情况的监督管理,范围边界以接入公共市政道路污水检查井为起点至其内部管网。

临海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可行性方案

临海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可行性方案

临海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可行性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临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乘势而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省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使城镇河道、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到2022年,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试点。

二、主要任务(一)深度排查(“查”)各地要“点、线、面、网”结合,以镇(街道)为单位,系统全面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1.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

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3.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存在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否存在再生利用的可行性等问题。

4.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5.全面查清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重点查明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临海环保局

临海环保局

临海环保局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征求意见稿)临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验收办法(1)请各镇街仔细研究本办法,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并于下周二(4月19日)前反馈市指挥部办公室,未反馈的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蔡志韬。

临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根据《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临市委?2014?32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发?2014?15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验收范围及依据第一条本方案所指工程综合验收是指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成后,由市有关部门组织对其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二条工程综合验收依据:— 1 —(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检查和项目验收办法》、《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参照要点(试行)》;(二)市指挥部组织专家组会审通过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说明书;(三)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四)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单;(五)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868-2012》;(六)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第三条接受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工程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第二章验收程序及步骤第四条(一)施工单位预验: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竣工预验,预验后向业主提交验收初验申请报告;(二)业主初验:业主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现场初验,形成初验意见,填写镇街预验收表(附表1);— 2 —(三)市级综合验收:业主初验合格后,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书面提出综合验收申请报告(附件2),由市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康桥镇雨污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康桥镇雨污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康桥镇雨污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2.21•【字号】沪水务〔2024〕77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康桥镇雨污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77号浦东新区水务局:你局《关于审批〈浦东新区康桥镇雨污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请示》(浦水务〔2023〕26号)及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收悉。

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规划范围为康桥镇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41.55平方公里。

雨水排水规划目标:至2035年,主城区(外环线以北和罗山路以东区域)雨水排水系统暴雨重现期达到5年一遇,其它区域达到3年一遇。

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

污水排水规划目标:至2035年,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水分流制。

规划排水模式:规划范围内康桥、梓康和中国电信园区等3个系统为强排模式,面积约3.52平方公里;其余区域为自排模式,面积约38.03平方公里。

规划排水标准:主城区(外环线以北和罗山路以东区域)采用5年一遇,其它区域采用3年一遇。

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5毫米。

居民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35升/人·日。

三、关于规划方案(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1.原则同意雨水排水方案。

强排系统:康桥系统,规划在咸塘港东侧、康桥路南侧新建康桥雨水泵站(19.8立方米/秒),并按照5年一遇标准完善系统内雨水管道。

梓康系统,保留现状梓康雨水泵站(15.2立方米/秒),规划建设年家浜雨水泵站(19.91立方米/秒),按照3年一遇标准完善雨水管道。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
划编制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9.09.09
•【字号】沪水务〔2019〕920号
•【施行日期】2019.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水务〔2019〕920号
各相关区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精神,今年2月,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区级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沪水务〔2019〕213号)。

按照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

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和集中居住建设等充分衔接,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需广泛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

二、调整规划目标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底,基准年设施数据应与今年提交给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组资料保持一致。

为了更好地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请各区将规划目标年统一确定为2025年。

三、将提标改造作为规划重要内容。

鉴于目前各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设备老化、出水水质不达标、失管失养等情况比较突出,本次专项规划要统筹考虑新建设施和提标改造工作,并对运维管护体制机制进行系统研究。

四、抓紧报批工作。

请各区务必于9月16日前将专项规划成果报送市水务局,届时经市水务局评估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后,由各区政府批准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9月9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规划公示-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规划公示-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规划公示正文:---------------------------------------------------------------------------------------------------------------------------------------------------- 《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规划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我局将《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该规划的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30天,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者请在此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23日联系人:张媛慧应慧芳联系电话:52397000-6083 62473288-1230电邮:*****************************************上海市水务局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一、规划背景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了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要求。

2014年5月29日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规土局等单位联合发文,提出了“加快中心城区4座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推进规划污水厂建设、逐步整合归并现有中心城区中小型污水厂”的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加快规划虹桥及泰和污水常新建工程,满足新开发地区发展增量”。

为此,本专项规划拟落实泰和污水处理厂用地。

二、规划主要内容本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泰和污水处理厂选址、DN3000污水进水总管选线等2部分内容(一)泰和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55万立方米/日,近期实施40万立方米/日。

排放标准:一级A+,处理后尾水排入薀藻浜。

位置:宝山区薀藻浜北、薀川路东、S20南、杨盛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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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上盘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城镇各项发展战略和城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镇居民营造一个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临海市上盘镇镇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年)(包括图则和文本)是上盘镇污水工程建设指导性文件,在该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及浙江省的有关法规、条例要求,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经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审议通过,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上盘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四条规划依据: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8);(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7)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8)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规[1998]16号);(9)建设部《城市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2);(10)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2、规范和标准(1)《城市污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室外污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2002);(6)《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38384284-84);(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9)《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11)《防洪标准》(GB50201-2010);(12)《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CECS61-94);(13)《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CJ/T-95-2000);(1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16)《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

3、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1)《临海市东部分区规划(2006-2020)》;(2)《临海市上盘镇城镇总体规划(2004-2020)》;(3)《临海市上盘镇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4)《临海市上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稿)》;(5)《临海市东部区块北洋至南洋污水主干管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稿)》;(6)《临海市域城乡污水统筹规划(2014-2020)》;(7)上盘镇规划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其它(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发【2014】6号);(3)《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市、区)域规划编制参照要求》;(5)《关于印发浙江省治污水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浙环函【2014】183号)。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统一规划,上下衔接上盘镇镇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应与《临海市域城乡污水统筹规划(2014-2020)》相衔接,与该规划中所提出的规划期限、规划目标、集中与分散治理任务等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2)专项细化,方便实施上盘镇镇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应与《临海市域城乡污水统筹规划(2014-2020)》相衔接,提取相应的污水治理任务,并细化实施方案,包括确定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选择、选址和施工时间表,污水收集管网的细化布置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使污水管网的建设步调与污水治理的规划目标保持一致。

(3)整体规划,科学分期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按照《临海市域城乡污水统筹规划(2014-2020)》所提出的集中污水处理的远期规模规划布置污水管网;按照近期规模确定管网的建设时序和建设进度。

第六条规划范围:(1)镇域范围:西接杜桥镇,北临桃渚镇,南滨台州湾,东至临港工业区,用地面积64.3平方公里。

(2)镇区范围:规划确定上盘镇镇区的用地范围,以行政界线和自然边界为划分范围,包含上盘镇老城区和新城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共514.46公顷。

其中老城区范围:东至老人家山西侧支路,南至疏港公路与百里大河,西至规划环城西路,北至规划74省道连接线,用地面积为299.80公顷;新城区范围:北至百里大河,西南至规划中的疏港公路,东南至74省道上盘段,用地面积214.66公顷。

第七条规划期限:参考《临海市上盘镇城镇总体规划2004-2020》,并结合上盘镇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年限为2014年至2030年。

规划近期、中期、远期及远景划分为:近期:2014年~2016年;中期:2017年~2018年;远期:2019年~2020年;远景:2021年~2030年。

第八条规划目标:(1)优化上盘镇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实行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全面推进上盘镇及其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工作,实现污水系统的全域覆盖。

(2)加快上盘镇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确保上盘镇污水处理率达到《浙江省治污水(2014-2017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盘镇镇域范围污水处理标准按一级A标准执行。

(3)加快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农户受益率、村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到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文件的要求。

(4)规划指标:表1-1 上盘镇镇域污水工程规划指标表标“ * ”的规划指标值,为《浙江省治污水(2014-2017年)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若干意见》中的约束性要求。

第九条条款说明(1)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以及台州市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划。

(2)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粗宋体字及下划线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污水量预测第十条排水体制规划上盘镇镇区排水体制为:各地块雨污合流逐渐改造为雨污分流,规划各地块远期均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十一条集中处理污水量近期(2016年):0.56万m3/d;远期(2020年):1.40万m3/d,其中经镇区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量为1.02万m3/d,经临港新城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量为0.38万m3/d;远景(2030年):1.55万m3/d,其中经镇区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量为1.16万m3/d,经临港新城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量为0.39万m3/d。

第十二条分散处理污水量近期(2016年):0.91万m3/d;远期(2020年):0.03万m3/d。

第三章污水处理系统规划第十三条污水处理厂规划上盘镇污水排往南洋污水处理二厂进行处理,上盘镇不单独设污水处理厂。

第十四条生活污水治理规划(1)集中(纳入镇区污水管网)处理村庄内翻身村、新塘岸村、下灯村、劳动村、民主村、市头村、如宝村(新区)、推船沟村等八个村庄为近期纳入镇区污水管网进行污水处理的村庄。

规划远期扩大集中处理范围,将有条件集中处理的村庄尽可能划入集中处理范围。

详细见表3-1.。

(2)分散(单独)处理村庄对于不适宜纳入镇区污水管网处理的村庄,依据各村庄现状污水设施现状及污水治理覆盖率现状情况不同,单独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改建污水处理设施,以满足各村庄污水处理需要。

表3-1 镇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分类一览表第十五条水质要求规划集中和分散处理的村庄污水出水水质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见表3-2。

表3-2 上盘镇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单位mg/L)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取相应的污水处理工艺。

第四章污水收集系统规划第十七条规划原则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集中式(纳入镇区管网)和分散式(纳入村庄污水处理设施)两种模式进行处理。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原则,采取相应措施:(1)根据规划区域,尽量考虑排污管网系统与原有沟、渠排水系统的配合衔接问题。

(2)根据区域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合理布置管道走向,以利减少管道埋深和污水提升高度,降低工程造价和经常运转费用。

(3)处理好污水主干管与现状排水系统之间的关系,尽最大可能提高污水收集率。

(4)在保证污水主干管布置合理、布管顺畅、经济的前提下,结合城镇各沟、渠的综合治理,尽量少拆迁,少占地,尽量减少对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5)采用各种与地形相适应的管道敷设方式,尽量利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技术,减小施工难度,降低造价。

(6)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并与城镇道路、给水、排水、防洪、环保、电力、电信、近期建设等工程规划相协调。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稳妥可靠。

第十八条干管系统规划如下:各区根据地形,尽量以重力流排入污水主干管。

上盘镇镇区地形大致为北高南地,沿百里大河北岸、西大路、金港大道两侧、山海路等敷设污水干管,污水收集后排入经污水泵站加压后最终排往南洋污水处理二厂。

第十九条镇区污水收集规划(1)老城东居住片该片位于山海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北区块。

规划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为雨污分流,并更换现有管道管材。

将文化路截污干管管径改造为d300,沿百里大河污水干管为d300-400,西大路污水干管为d300-400,以上污水干管最终接入山海路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400-800。

各地块污水尽量根据重力自流排往污水主干管,然后排入上盘镇污水泵站,经加压后排往南洋污水处理二厂。

(2)老城西居住片位于山海路以西。

规划该片排水体制同样应改造为雨污分流制,将现有西大路雨污合流管改造为雨污分流管,改造后管径为d300-400;增加百里大河北岸污水干管,管径为d300-400。

该片污水同样经各污水干管收集后进入山海路污水主干管,最终排往南洋污水处理二厂。

上盘镇污水泵站规划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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