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每日一练(2016.10.16)
无法律基础如何备考司法考试(2016年)
无法律基础如何备考司法考试(2016年)司法考试相较于其他考试来说期考试难度更大,其一是因为参考的人数众多而且还有合格率的限制,其二是因为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多而杂,然而这并没有阻挡住一批批考生的心,相信许多考生也开始准备2016年司法考试了,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无法律基础如何备考司法考试,相信对大家有帮助!问: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呢?答: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时间安排,这个问题是很多朋友关心的,复习总体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强烈的重点意识,力争高投入高产出。
司法考试复习核心思想:先打基础,然后抓重点,主攻三大诉讼及民刑这5大法,重点在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上花大力气,同时照顾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点,在此基础上力求全面复习。
第一阶段: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1日(第一轮复习) 考虑到第一阶段有春节的影响,第一阶段复习提前至2011年12月1日,请参考第一阶段复习细化指导。
此阶段推荐复习步骤:从自己最熟悉的学科开始复习。
首先要树立满满满的自信心,复习才会取得好效果!不要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完全不会的学科来复习,无疑是自己拿大棒打自己。
法律专业:复习思路: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
通过法理学你对法的很多本质性的问题会有一个深入理解,对于分科的学习都很有帮助。
法理学→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三国法→宪法→司法职业道德→法制史。
非法学专业:复习思路: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再法理。
即先从刑法、民法这些熟悉的实体法着手,可以培养自己对法的兴趣,如果直接先学习法律学,三国法,那么其中的难点问题、枯燥的问题足以让你退避三舍。
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职业道德→三国法第二阶段:2015年3月中旬——2015年7月1日(第二轮复习)此阶段是复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1)看书:以一套书为主线,反复的看!(2)做题:还是做8届历年真题(务必在7月1号之前全部训练完毕)(3)听课:3月中旬到7月初,可以跟着学习三校老师的课程,帮助你深入理解各个知识点!注意:在这阶段你一定要开始看商经法和三国法了,不能因为知识点杂乱就迟迟不着手复习!商经也属于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务必要十分重视!第三阶段:2015年7月2日——2015年8月10日(第三轮复习) 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一、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了解考试的内容和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法考通常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和论述题等。
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有助于我们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和学习重点。
二、制定学习计划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是备考的关键。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
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时间安排,适当调整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效果最大化。
三、选择合适的学习资料选择合适的学习资料对备考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学习机构推荐的教材、复习资料和模拟试题等来进行备考。
此外,互联网上也有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源可以使用,但要注意选择权威可靠的资料。
四、掌握基础知识法考是建立在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上的。
因此,在备考过程中,我们要重点掌握各个科目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
可以通过刷题、记忆法律条文和常见案例等方法来加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五、做好习题和模拟考试在备考过程中,做好习题和模拟考试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做习题和模拟考试,我们可以了解自己的备考进度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和复习重点。
此外,还可以提前适应考试的时间和答题方式,增加考试的信心和准确度。
六、注重解题技巧在备考过程中,我们要注重解题技巧的学习和应用。
针对不同类型的题目,掌握相应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可以提高答题的效率和准确度。
同时,还要注重阅读理解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提高对法律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七、合理安排时间和休息备考虽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合理安排时间和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和应对考试的能力。
此外,适当参加一些放松身心的活动,如运动、听音乐等,也有助于缓解备考压力。
八、积极心态和自信心备考过程中,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自信心是非常重要的。
不要被困难和挫折击倒,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同时,要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规律,坚持不懈地复习和努力,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
0基础法考备考
0基础法考备考指南1. 引言法考是指中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律从业者必须通过的考试之一。
对于零基础的考生来说,备考法考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本文将为零基础考生提供一份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备考指南,帮助他们顺利通过法考。
2. 理清备考目标首先,零基础考生需要理清备考目标。
他们应该明确自己想要在法考中取得什么样的成绩,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
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制定一个合理的备考计划,包括每天的学习时间安排、学习内容的分配等。
3. 学习资料准备零基础考生需要准备适合自己的学习资料。
首先,可以选择一本适合初学者的法律基础教材,用来打好基础。
其次,可以查找一些法考经验分享的书籍或网站,了解其他考生的备考经验和技巧。
此外,还可以找一些模拟试题和真题进行练习,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
4. 学习方法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学习方法尤为重要。
他们可以采用多种学习方法,如阅读、刷题、听讲座等。
阅读法律教材是打好基础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标记重点内容、做笔记等方式加深记忆。
刷题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解题能力。
听讲座可以了解一些专业知识和备考技巧,提高学习效果。
5. 制定学习计划零基础考生需要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可以根据考试科目和自身情况,将学习内容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制定具体的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
同时,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
6. 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打好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可以从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制度等方面入手,逐步深入学习。
可以利用教材、法律条文、案例等资源进行学习,同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7. 刷题提高解题能力刷题是提高解题能力的有效方法。
零基础考生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试题和真题进行练习,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
在解题过程中,要注意分析问题的关键点,掌握解题技巧。
可以将解题过程记录下来,与参考答案进行比对,找出解题思路和方法上的不足。
8. 做好复习总结在备考过程中,零基础考生要做好复习总结。
零基础自学司法考试超详细攻略
零基础自学司法考试超详细攻略《零基础自学司法考试超详细攻略嘿,小伙伴们!如果你和我一样,零基础还想挑战司法考试这个“大怪兽”,那你可算是找对地方了。
今天我就来和你唠唠我的超详细自学攻略,绝对是满满的干货还带着点小趣味。
首先,咱得在心态上把自己武装起来。
司法考试就像一场超级马拉松,而我们零基础的选手就像愣头青,啥都不懂就冲进去了。
不过别怕,每天起床第一句,先给自己打个气:“我能行,我能搞定那些复杂的法条!”这种积极的心态就像是你手里的宝剑,一路披荆斩棘。
那么,书和资料该怎么选呢?市面上的司法考试资料那叫一个眼花缭乱,我刚准备的时候都蒙圈了。
但是经过我多方打探、摸索,发现一些经典的教材就像武功秘籍一样靠谱。
教材得像七龙珠一样凑齐,什么民法、刑法、诉讼法的都一个不能少。
而且就我个人经验,选择那些讲解详细、例子丰富的教材,就像是给你找了一个耐心的师父。
比如有些民法教材把那些高深的概念,用隔壁老王和小张的故事一讲,瞬间就明白了。
旁白就像是这时候的吐槽:“哟,原来这么回事儿啊,这法律也没那么神秘嘛。
”说到学习计划,这可太重要了。
咱不能像没头的苍蝇乱撞啊。
我给自己定的计划就像是玩游戏的任务清单。
先把民法、刑法这种重头戏先攻克,就像打游戏先打大boss一样。
每天花几个小时在上面,看教材、做笔记,做笔记可不是随便画画,要像雕刻家雕琢作品一样精心,把重点、难点、容易混淆的点都标明。
就拿刑法来说,那些各种罪名可不能搞混,就得像区分双胞胎一样细致。
然后是刷题部分。
刷题就像是在上战场前进行实战演练。
从简单的小练习开始刷起,就像新手村的小怪,慢慢积攒经验。
遇到错题,不要像愣神一样发呆,要像侦探一样仔细剖析错在哪,是知识点没掌握还是粗心大意了。
这个时候错题本就派上用场了,就像你的“错题监狱”,把那些犯错的家伙关进去,时常翻出来看看进行再教育。
还有看视频课这个神器。
有些复杂的内容,光看书就像看天书,这时候看看视频课就像是请来一位解说员。
司法考试备考攻略如何有效提升法律知识
司法考试备考攻略如何有效提升法律知识在备考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如何高效地提升法律知识水平是一项关键任务。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享一些备考攻略,以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备考司法考试。
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备考司法考试需要长时间的坚持和高强度的学习。
因此,制定一份合理的学习计划至关重要。
在这个计划中,考生应该明确每天的学习时间,包括复习已学知识和学习新知识的时间。
同时,要合理安排时间来进行模拟考试,以熟悉考试形式和时间限制。
2. 多方面获取资料备考司法考试需要广泛的法律知识储备。
考生应该从各种渠道广泛获取相关资料,比如参考书籍、判例、法规、法律评论等。
同时,可以积极参加法律培训班或者在线学习平台,接受专业的指导和教学。
3. 注重基础知识的巩固备考司法考试,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必不可少的。
考生应该注重巩固基础知识,特别是法学、宪法、刑法、民法等重点科目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
可以通过制定复习计划,反复阅读教材、习题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 多做题提高应试能力练习题是备考司法考试的重要环节,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题型和提高应试能力。
考生可以根据教材和模拟试题,完成一定量的题目,并逐步提高难度。
同时,要认真分析错题,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
5. 积极参加讨论和辩论与其他考生和法学爱好者一起参与讨论和辩论,可以拓宽思路、加深理解,并且发现自己发现知识的不足之处。
参与讨论和辩论的过程中,可以从各种观点中学习,增进思考能力和答题技巧。
6. 注意整体复习和重点突破备考司法考试,要注重整体复习和重点突破。
整体复习是指对全科目内容进行系统性的温习。
考生需要在保证全科目复习的基础上,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突破。
可以通过刷题、总结错题、找到规律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掌握。
7. 学会科学有效的记忆方法备考司法考试需要记忆大量的案例、法规和法学理论。
应该学会科学有效的记忆方法,如归纳法、联想法、图表法等。
同时,可以使用记忆软件、卡片等辅助工具,提高记忆效果。
0基础法考备考
0基础法考备考
准备法考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 了解考试内容:法考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英语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考试的具体内容和考试要求,可以参考相关的考试大纲和教材。
2.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内容和自己的时间安排,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
将考试内容分成不同的模块,每天或每周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确保能够全面复习。
3. 学习基础知识:法考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通过阅读教材、参加培训班或者在线课程等方式学习基础知识。
4. 做题练习:做题练习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应试能力的重要方法。
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试题或者历年真题进行练习,熟悉考试的题型和解题思路。
5. 多做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可以帮助你熟悉考试的时间限制和考试环境,提高应试能力和心理素质。
可以选择一些模拟考试进行练习,评估自己的考试水平和弱点。
6. 多与他人交流:与其他考生或者已经通过法考的人交流,可以互相学习和分
享经验。
可以参加一些法考交流群或者参加一些法考培训班,与其他考生交流心得和解题技巧。
7. 注意复习方法:复习方法也很重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复习,如阅读教材、做笔记、制作思维导图等。
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8. 注意休息和调节:法考是一项长期的备考过程,要注意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
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过度劳累和压力过大。
最后,法考备考需要坚持和耐心,要有信心并保持积极的心态。
通过合理的备考计划和方法,相信你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
2016年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带解析剖析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 错误。
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
故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B。
2、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方法
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方法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方法一、通读教材三大本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
通读教材的目的是了解大体框架,而不是对教材做详尽的记忆。
对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
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
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5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
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
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在阅读教材时,应有自我命题意识,迎合命题者的设计思路,有时还会不谋而合。
同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案例,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试卷上。
二、熟读重点法条法条就是司法考试的必修内容。
历年的考题中,有80%以上是直接出自法条的,所以法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我们不妨把所有法条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必须熟记的重点法条,数量在15%左右;第二类是次重点法条,数量在20%左右,考查的几率也很大,应充分记忆;其中特别是提高了刑法和三大程序法案的考查比重,真所谓“得民法者得天下,得刑法者称诸侯”。
其中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宪法、公司法、担保法、仲裁法这十大法条占司法考试分值比重的.80%。
并且,除宪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条均可能出现在案例分析试卷上,其身价非同一般。
第三类是应景法条,考分极少,时间来得及,可稍微浏览一下或者就大胆放弃。
三、加强真题训练通过做真题,不但可以体味考试重点、难点、常考点,而且能够把握命题风格、题型及各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重。
这样一来,应考能力得到加强,复习方向就会更加明确,大大节省时间。
0基础法考备考
法考备考技巧与经验分享近年来,法学专业的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法考备考成为众多法学学子的重要任务。
若想在法考中脱颖而出,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外,备考技巧与经验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就法考备考技巧与经验进行分享,帮助大家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并提高备考效果。
一、制定科学的备考计划备考计划是备考的重要一环,合理的备考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高效地利用时间和资源。
首先,我们需了解法考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大纲,明确要学习的知识点和考试重点。
然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
可以根据考试科目和知识点的难易程度,合理规划每天的学习任务和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
二、整理知识点及要点思维导图法学专业的学科体系庞大,知识点繁多,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我们可以将各科目的知识点整理成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我们系统地整理知识,串联起各个知识点的关系。
通过绘制思维导图,可以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概念,有助于记忆和理解,提高备考效果。
三、多做模拟题和真题做模拟题和真题是备考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模拟题和真题能帮助我们熟悉考试的题型和出题风格,提前感受考试的压力和节奏,进一步检验和巩固所学知识。
在做题过程中,注意分析答案,总结解题技巧和规律,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强化训练。
四、加强案例分析能力法学考试中,案例分析是常见的题型。
因此,我们应该注重增强自己的案例分析能力。
可以通过阅读大量的案例材料,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在分析过程中,着重培养归纳总结的能力,能够从众多案例中提取出共同规律和重要要点。
案例分析能力的提高,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应用法律知识。
五、关注时事热点和最新法律动态法学是一门活的学科,法律是随时变化和发展的,因此,我们应该关注时事热点和最新法律动态。
通过关注新闻、参加法学讲座和研讨会等途径,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和相关案例。
对于与考试相关的热点问题,我们可以深入研究和分析,积累相关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参考。
0基础法考备考
0基础法考备考(最新版)目录一、法考简介二、法考备考策略1.制定学习计划2.选择适合的教材和辅导资料3.做好时间管理4.模拟测试和总结三、总结正文一、法考简介法考,全称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它是我国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旨在检验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
对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来说,通过法考是实现职业理想的关键一步。
二、法考备考策略1.制定学习计划备考法考首先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
计划应包括每天学习的时间、学习内容以及完成目标的预期时间。
在制定计划时,要确保学习时间合理分配,避免过于紧张或过于宽松。
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计划,确保学习效果最佳。
2.选择适合的教材和辅导资料法考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因此选择合适的教材和辅导资料至关重要。
可以选择官方指定的教材,以及一些权威的辅导书籍和习题集。
此外,互联网上也有许多优质的法考辅导资源,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3.做好时间管理备考法考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做好时间管理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关键。
要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尽量避免在考试前临时抱佛脚。
同时,要善于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如在上下班途中、等待时间等。
4.模拟测试和总结在备考过程中,模拟测试是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
要定期进行模拟测试,以了解自己的掌握程度和薄弱环节。
测试后,要对错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三、总结法考备考是一个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过程,需要考生付出极大的努力。
零基础如何复习司法考试
零基础复习司法考试的19个备考常识零基础复习司法考试的19个备考常识。
备战司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司法考试应该知道19个常识问题,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1 要有信心。
具体获得信心的方式是:那么多人报考,但是有一部分根本不进考场,一部分是为了来年热身,一部分是家人压力不得不考,一部分是考过亦可不过亦可,本身生活安稳无欲无求,考着玩的。
把这些都剔除了,真正的对手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2要有计划,但是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执行力。
计划应该制定的有弹性。
在计划中要预留至少15天的机动时间。
谁都有头疼脑热、心烦意乱、看不进去的时候。
如果想一次稳妥通过司法考试,提前一年就进入预热阶段,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
3 所有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真题,最不重要的是模拟题。
什么都不要,只做真题,可能会过(真人真事),什么都做,就是不做真题,那么只能来年再战。
4在职备考和离职备考没有定数,要结合自身情况。
如果工作清闲,在职亦无妨。
如果本身工作繁重,甚至是与司法毫无关系的工作,那要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
有一些人在繁重的在职压力下通过了,希望你的其中的那一个。
5 太早看卷一、卷四没有意义。
考试毕竟只是考试,纯记忆性的东西,考前一个月开始突击都不为过。
6民法总则、合同法总则和刑法总论部分要提前看。
甚至提前一年多预热就开始看。
这部分是要理解的要深入骨髓。
7司法考试是放弃的学问。
我认为行政法基本可以放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要放弃),经济法除了劳动法之外的部分基本可以放弃,什么宪法、立法法统统放弃。
三国法、法制史不要放弃。
因为三国、法制史虽然也是记忆性的,但是记忆范围不那么大,考点相对固定。
而且还是有点逻辑的,好记,适合考前突击。
而行政法在我看来几乎没逻辑。
8刑法分则要掌握相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别联系。
相关联罪名就那么几组,随便找点辅导书或者讲义上都有,还有列表什么的。
9、一定要把法理学抓起来。
法考基础差的学习计划
法考基础差的学习计划在法考备考的过程中,有些人会发现自己的法律基础比较薄弱,这就需要制定一份更加系统和全面的学习计划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如何制定这样的学习计划,下面将以法考基础差的学习计划为例进行具体的介绍和分析。
一、制定学习目标首先,需要明确学习的目标,也就是考生要在法律基础方面达到的能力要求。
这包括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全面掌握和对法律基础理论的深入理解。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分析能力。
根据法考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可以明确所需掌握的知识点和能力要求,从而为学习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分析学习时间接下来,考生需在考试前的时间内进行学习时间的分析,明确自己有多少时间可以用于法律基础的学习。
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尽量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避免出现时间浪费的情况。
三、确定学习内容在确定学习目标和学习时间的基础上,需要明确法律基础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理论、法规、判例等相关知识,以及案例分析、逻辑思维等相关能力。
这一步需要仔细研读相关的学习资料和教材,结合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明确所需学习的内容,标注重点知识点和难点,为后续的学习做好准备。
四、制定学习计划在明确了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之后,就需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通常包括日常学习安排、学习内容的分解和明确、学习方法的选择和实施等内容。
在制定学习计划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合理划分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及随时进行学习计划的调整和优化。
五、执行学习计划制定好学习计划之后,就需要认真执行学习计划。
这需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习计划的要求进行学习,包括阅读相关资料和教材、总结知识和方法、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在执行学习计划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坚定的学习信心和积极的学习态度,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和进行有效的学习。
六、检验学习效果在学习计划执行的过程中,也需要不断检验学习效果,看自己的学习计划是否按照预期执行,学习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016年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完美解析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7、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8、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海南省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6.5.24)
海南省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6.5.24)一、选择题1、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2、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3、甲、乙是邻居。
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
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
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
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D4、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法考0基础学习每天计划
法考0基础学习每天计划学习法律考试需要一个长期的学习计划,特别是对于零基础的考生来说。
为了帮助零基础的考生准备法律考试,我们制定了一个每天的学习计划,通过每天坚持学习,提高知识储备和学习能力,从而有效地备战法律考试。
第一阶段:准备法考资料在法考准备阶段,准备好相应的法考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法考资料包括教材、习题集、模拟试卷等。
零基础考生可以先购买一些基础的法律教材,比如《法学基础教程》、《刑法概论》等,来打好基础。
同时,还可以在线下载一些习题集和模拟试卷,通过做题来提高对知识的掌握。
第二阶段:制定每天学习计划在准备好法考资料之后,考生需要制定一个每天的学习计划,来确保自己可以充分利用每天的学习时间。
具体而言,零基础考生可以将一天的学习时间分为不同的阶段,如早晨阅读教材、下午做习题、晚上复习知识点,以此来提高学习效率。
在制定学习计划时,需要确保每天的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这样才能充分提高知识储备。
第三阶段:每天学习6000字以上在每天的学习计划中,需要确保自己每天至少学习6000字以上的知识点。
这包括对教材的细致阅读、对习题的分析和解答、对模拟试卷的模拟考试等。
通过每天学习6000字以上的知识,可以确保自己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第四阶段: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法考准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考生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在每天的学习计划中,需要确保自己能够坚持每天学习,不要急功近利。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够在法考中取得好成绩。
总之,针对零基础的考生来说,准备法考需要一个长期的学习计划,每天都要坚持学习,争取每天学习6000字以上的知识。
通过坚持不懈,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取得好成绩。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法考备考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下是一些零基础法考备考攻略:
1.了解考试内容与形式:法考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笔试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口试包括听力、口语和翻译,考试时间为两天。
2.明确备考内容:通过对上述考试内容的了解,明确备考的内容,比如,主观题备考中应该熟练掌握考试科目中的基本法律条款和知识点;客观题备考中应该强化知识点,并掌握答题技巧;口试备考可以通过大量阅读法律文献和知名院校的法律讲座来提高英语听说翻译能力。
3.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法考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需要有系统的复习计划,将复习时间和内容合理分配,使每个知识点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而且要坚持按照计划执行。
4.多做题:考试必备的技能是答题技巧,多做题可以让考生熟悉考试内容,提高答题速度,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5.识别易错点并及时纠正: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识别易错点,分析自己犯错的原因,及时纠正。
6.找优秀的辅导材料:法律类考试备考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考生要选择经验丰富、有资质的辅导老师,也需要选择相关参考书籍。
7.保持好心态:考试是一项极为艰难、紧张的任务,考生必须要保持正常的心态,保持积极的心态,缓解紧张的情绪,才能保证考试过程中的稳定情况,最终成功通过考试。
2016年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每日一讲(3月9日)
2016年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每日一讲(3月9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A,C,D2、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正确答案】:C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 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 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 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 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A,B,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6、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以下哪一项不是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D )A.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C.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D.提交书面起诉状2.予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社会组织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D )向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A.应当;可以B.应当;应当C.可以;可以D.可以;应当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D命令性规范4.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官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
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B)A.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和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
B. 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C. 法律的发展和变化能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
D.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
5.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C )A中央军委B全国政协C国务院D全国人大6.定城市规划,应当(D )的目标和任务。
A. 制定大气防污染及治理B. 确定江河流域的环境保护C. 制定交通改善D. 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7.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的预算是(B )。
A. 一般公共预算B.政府性基金预算C.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D.社会保险基金预算8.水下电缆、管道的位置资料。
A省级B地市级C县级D村镇级9.事业单位记过的处分期间为(D )A、三个月B、六个月C、九个月D、十二个月10.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
2016司法考试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练习题一、宪法学1. 请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哪些?3. 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4. 请解释我国宪法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行政法学1. 简述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2. 行政许可的主要种类有哪些?3.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步骤?4. 请阐述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三、民法学1. 请解释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2. 简述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
3. 债权的主要种类有哪些?4. 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四、刑法学1.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请列举我国刑法中的刑罚种类。
3. 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其特征。
4. 请阐述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
五、商法学1. 简述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类型。
2. 请解释票据的无因性。
3. 简述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4. 请阐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六、经济法学1. 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
2. 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权利。
3.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4. 请阐述我国金融法的基本框架。
七、国际法学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 请解释国家主权豁免。
3. 简述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
4. 请阐述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八、诉讼法学1. 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2. 请解释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
3. 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 请阐述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九、刑事诉讼法学1. 列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诉讼参与人。
2. 简述刑事侦查阶段的基本任务。
3.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4. 请阐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其特点。
十、民事诉讼法学1.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
2. 民事诉讼的保全措施包括哪些?3.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
4. 请解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依据。
十一、行政诉讼法学1. 简述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2. 请解释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 简述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
4. 请阐述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没有法律基础怎么准备司法考试每日一练(2016.10.16)
一、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
3、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D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5、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A,B,C,D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7、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D
8、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9、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10、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
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1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正确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