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

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

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是指非企业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为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总共约700字。

一、编制控制1. 民办非企单位依法具有法人资格,根据组织所需岗位设立编制,并按照职责范围、经费预算和项目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编制分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管理类,根据工作需要制订编制表,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编制数。

3. 组织在编人员进行增减时,应当严格执行编制调整制度,提出调整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二、聘用方式1. 民办非企单位聘用人员时,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聘用制度,注重人才选拔的公开招聘。

2. 聘用方式包括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性工作和内部调配等。

3. 聘用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

三、招聘流程1. 招聘需求: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并明确职位要求。

2. 招聘发布:通过招聘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应当注明聘用条件和薪酬待遇等。

3. 招聘筛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和素质审核,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4. 招聘录用:根据招聘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聘用手续等。

四、薪酬福利1. 薪酬管理:民办非企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或浮动薪酬制。

2. 福利待遇:根据单位经济实力和政策规定,给予聘用人员合理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等。

五、考核评价1. 考核制度:建立聘用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年度目标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评估等。

2.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随机抽查和上级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 奖惩措施: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同时实行绩效工资制。

六、职业发展1. 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提供培训机会和学习资源,提升聘用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民非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民非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推荐、选拔等方式选拔工作人员。

第五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第六条机构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七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辞退等依据。

第四章人员晋升与调整第十一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优秀员工进行晋升。

第十二条晋升条件如下:1.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2. 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五章人员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机构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3. 定期体检;4.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章人员离职与辞退第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机构根据员工表现和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非企业人事管理,规范企业内部人事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人力资源配置、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对员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绩效评估等。

第三章招聘及任用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活动公平、公正。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团队协作培训等。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企业可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进行。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企业应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企业应进行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分。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第十九条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

第二十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绩效考核记录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经民主选举产生,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擅自转让其财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由社会力量组建和运行的组织。

为了规范这类组织的运作,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七项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制度、注册备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方面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七项制度。

首先,组织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制度,它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内容。

组织架构规定了各级组织的设立和职责划分,明确了权责关系和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规定了内外部管理流程、决策程序和绩效评估等内容,确保组织运行的规范性和效率。

运行机制包括领导班子的配置、决策机制和考核激励制度等,为组织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其次,注册备案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法运营的重要依据。

我国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设立时办理注册手续,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运营。

注册备案制度明确了设立程序、申请材料和批准条件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性和资质进行严格把关。

同时,注册备案制度也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和注销的程序,确保组织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持续性。

第三,财务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保障资金安全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财务报表编制的规范和时间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同时,财务管理制度还对汇款、收款、出纳、报销等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人事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人员招聘、任免、考核、奖惩和待遇等方面的规程,确保人员选拔的公开公正。

同时,人事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员工的培训、晋升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生活品质。

第五,劳动合同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个人、社会团体、社会机构以及其他非国家机关依法设立、注册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从组织结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结构(一)机构设置为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模和性质差异,机构设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可分设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项目部等。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并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

(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由单位负责人、副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决策、协调、督导和落实重大事项等。

领导班子成员间应形成合理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并积极实施相互监督。

(三)决策机制二、人事管理(一)招聘与录用(二)人员流动为了更好地发挥各人员的才能和效能,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适时进行轮岗调整、培训进修和岗位交流,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激励与约束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的重要保障。

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合理设立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优势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财务管理(一)会计制度和核算(二)资金管理四、监督管理(一)内部监督(二)社会监督(三)政府监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中的问题。

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政策,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与制度依据。

总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是保障其良性运营、规范行为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与完善,以提高组织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民非人员管理制度

民非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民非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民非人员素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民非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四)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民非组织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民非组织应根据业务范围、规模和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组织高效运转。

第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以下岗位:(一)法定代表人;(二)理事会成员;(三)监事会成员;(四)专职工作人员;(五)兼职工作人员;(六)其他辅助人员。

第六条民非组织应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分工合理,各司其职。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民非组织招聘人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录用。

第九条民非组织应优先录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一)岗位技能培训;(二)业务知识培训;(三)法律法规培训;(四)职业道德培训;(五)其他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民非组织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二)业务能力;(三)职业道德;(四)团队协作;(五)其他相关指标。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民非组织应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形式:(一)物质奖励;(二)精神奖励;(三)晋升机会;(四)培训机会。

第十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惩罚形式:(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四)辞退。

第六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七条民非组织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律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单位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和透明使用,并接受外部监督。

三、人事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任免、奖惩、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要求单位依法招聘人员,确保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以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绩效考核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以评估工作绩效和经营业绩。

绩效考核制度对单位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等进行科学评估,促进单位内部的竞争和提高工作效能。

五、信息公开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遵守信息公开的原则,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开单位章程、财务状况、工作进展、项目评估等信息,增加其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监督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管理制度要求主管部门对单位的注册、财务、人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问题,确保单位依法运行和达到其非营利性质的目标。

七、法律责任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制度要求单位依法履行其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合同约定,对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单位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同时,法律责任制度也对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强了对单位的监管力度。

总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七项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其运行,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民间力量在社会事务中的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是指对于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运作和监督等方面制定的一套规范和制度,旨在规范非企业单位的运行,提高其效益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事务的发展。

本文将对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

一、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务的增多,非企业单位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在组织形式、运作模式、管理制度等方面,非企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标准化非企业单位的运行,提高其组织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制定一套适合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二、目标1.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

2.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单位运行的透明和公正。

3.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事务的发展。

4.加强对非企业单位的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组织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单位的创新和发展。

三、主要内容1.组织架构:制定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组织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2.决策机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机制,确定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绩效评估:建立非企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制度,通过量化指标和定期评估,对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品质。

4.人事管理:建立非企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和奖惩等方面,确保单位人员的选拔、使用和激励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财务管理:建立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6.监督机制:建立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效果,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过程1.建立指导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推动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5篇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5篇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5篇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1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________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第一条招聘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

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

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

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民办非企业组织在各个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人事管理工作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维护员工权益,制定并完善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基本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保障员工的招聘、晋升、奖惩等方面的权益,避免人事管理中的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2. 依法合规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操作,确保人事管理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 透明度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保持透明度,对员工的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进行公示,并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让员工对人事决策有充分的了解和参与。

4. 能力导向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以员工的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激励和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推动员工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

三、人事管理流程1. 招聘与录用(1)岗位需求确认:民办非企业应根据组织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岗位需求,明确招聘目标和条件。

(2)招聘计划编制: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人才。

(4)简历筛选与面试评估: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组织面试并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

(5)聘用决策与办理入职手续:在面试评估结束后,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评估结果,作出聘用决策,并办理入职手续。

2. 岗位评估与晋升(1)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岗位评估标准。

(2)岗位评估: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估,对岗位进行调整或优化。

(3)员工绩效评估:根据岗位评估标准和员工实际绩效,进行员工绩效评估。

(4)晋升决策: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作出晋升决策,并与员工充分沟通。

3. 培训与发展(1)培训需求调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培训的需求和期望。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民非企业人员的行为,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第三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工作应该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四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五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关注组织的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履行职责,为实现组织的宗旨和目标而努力。

第六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发扬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七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严格自律,维护良好的行为风气,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第八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坚决维护组织利益。

第二章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人员选拔(一)担任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正、合理、适当。

(二)对于志愿者的选拔,应该根据其能力和特长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条人员培训(一)对于新入职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培训,熟悉岗位职责、了解组织情况。

(二)对于志愿者,也应该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四条人员考核(一)对于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二)对于志愿者,也应该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五条人员奖惩(一)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态度端正的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二)对于工作不端、违规违纪的人员,应该依规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甚至开除。

第三章民非企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诚实守信(一)民非企业人员应该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践。

(二)不得串通欺诈、伪造证件、虚报工作业绩等行为。

第二条勤勉尽责(一)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

民非人力资源规章制度

民非人力资源规章制度

民非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非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组织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非组织内的员工,任何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民非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民非组织招聘员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六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程序进行招聘。

第七条民非组织应当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评价第八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评价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任用、晋升、奖惩等决策。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民非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并及时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民非组织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五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十三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民非组织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员工关怀制度,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章离职与解雇第十六条员工有权根据规定申请离职,民非组织不得随意解雇员工。

第十七条民非组织如需解雇员工,应当合法合规,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当如实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违纪与处分第十九条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民非组织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员工的违纪行为,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员工对处分有异议,可以向组织提出申诉,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民非组织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当经组织领导审批。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投诉、申诉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的合理诉求应及时回应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使员工充分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提高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各项具体管理规定时,应确保其与本规章制度的一致性,不得与本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来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本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条本单位在对外合作、接受捐赠等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单位的非营利性质和公益性质不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应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理事会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提出修订意见,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

民非单位管理制度

民非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单位(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民非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民非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透明,民主管理;(三)独立自主,自我发展;(四)服务社会,公益为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民非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等。

第五条理事会是民非单位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是民非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单位依法、合规运作。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是民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单位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单位。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非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透明。

第九条民非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民非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民非单位应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非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非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非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十五条民非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民非单位应明确业务范围,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民非单位应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民非单位应加强业务监督,确保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

第十九条民非单位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民非单位应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制度流程。

具体而言,人事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民非企业内部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组织运行效率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

本文将从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同时,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来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和员工绩效。

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组织内部的各项人事决策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的人事管理环境。

其次,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晋升、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招聘制度应注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组织能够吸引到适合的人才。

考核制度应明确工作任务、考核标准和评估方法,并及时反馈结果,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晋升制度应公平公正,建立科学的晋升途径和条件,让员工有晋升的机会和动力。

薪酬制度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定薪,同时可以设置激励机制,如绩效奖金和股权激励等。

福利制度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包括社保、医疗保险、年假和带薪休假等。

最后,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招聘流程,包括人才需求分析、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和面试等。

其次是入职流程,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培训和适应期的安排等。

然后是岗位考核流程,包括制定考核计划、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反馈和加薪晋升等。

接着是离职流程,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进行离职面谈和办理结余工作等。

综上所述,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员工权益、提高组织运行效率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和制度化的管理,可以确保公正公平的人事决策和操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的竞争力。

因此,民非企业应该重视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升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企业人员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民非企业人员。

第三条民非企业人员遵守本制度,接受民非企业的管理和领导。

第四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宗教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五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管理要求履行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保守民非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七条民非企业人员入职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材料,接受民非企业的资格审查。

第八条民非企业人员入职前应经过岗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民非企业人员入职需与民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民非企业人员入职需缴纳相关社保和税费。

第三章工资福利第十一条民非企业人员工资由民非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民非企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民非企业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病假和婚假等法定假期。

第十四条民非企业人员享有公平的晋升、奖励和处分机会,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七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严守纪律,不得旷工、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十八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文明礼貌待人,不得侮辱、歧视他人。

第十九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保护民非企业的财产,不得盗窃、浪费或滥用资源。

第二十条民非企业人员应当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民非企业人员工作优秀者将获得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民非企业制定。

第二十二条民非企业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法律法规的,将受到警告、罚款、降职或者解雇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民非企业人员在工作中有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

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

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是指非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或是一些由民间发起成立的科研机构等,通过制定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其员工队伍的工作。

首先,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需要明确人员的招聘和录用程序。

制度要求明确招聘条件和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笔试、面试等一系列程序来选拔合适的人才。

在录用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应聘者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

其次,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和晋升机制。

通过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针对岗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同时,制度还要建立晋升机制,通过评优、评选、考核等方式,鼓励员工的积极工作和创新能力,为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

第三,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需要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要合理规定薪酬水平,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薪酬管理制度还要注重公平公正,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和指标,定期开展员工的工作考核,及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奖励和激励。

同时,对于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等员工,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最后,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还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通过制定交流沟通制度,建立沟通渠道,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之,民办非企业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规范管理员工队伍,促进组织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制度需要注重公平公正、合理科学,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民非工作人员聘工管理制度

民非工作人员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工管理,保障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民非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聘工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聘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聘工工作,监督执行情况。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聘工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3. 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聘工手续,接受单位管理。

四、聘工程序1. 聘工需求(1)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工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对聘工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聘工岗位、人数、条件等。

2. 聘工招聘(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聘工需求,制定招聘方案。

(2)通过内部推荐、社会招聘等方式,广泛征集应聘人员。

(3)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选拔合适人员。

3. 聘工审批(1)人力资源部门对选拔出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部门负责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4. 聘工合同签订(1)人力资源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试用期、解除合同条件等。

五、聘工管理1. 试用期管理(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2. 员工考核(1)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

(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3. 员工培训(1)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2)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4. 员工离职管理(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员工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交接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5)员工服务承诺书;(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

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

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

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

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

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站内搜索: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看了该文章的人还看了:民营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民办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优化专职工作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根据国家现行人事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民办幼儿人事管理制度1、幼儿园员工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2、幼儿园聘任员工,应依法签订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