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02-合资企业章程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合法、合理利用各方的资源,共同投资、经营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_,已全部实缴。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其他特别事项: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计__________个,具体名单和持股比例如下:(以下将根据股东名单进行。
每个股东名单包括姓名、国籍、住所、职务、出资额、股权比例等详细信息)第十条股东行权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股东增减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由公司股东决定,成员名单如下:(以下将根据董事成员进行。
每个董事成员包括姓名、国籍、住所、职务等详细信息)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的成员由公司股东决定,成员名单如下:(以下将根据监事成员进行。
每个监事成员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详细信息)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经理。
经理的职权为: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由______________(注:填写财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由______________(注:填写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部门)负责。
中外合资企业合资章程范本
中外合资企业合资章程范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00*年**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丙方:***************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中国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国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中国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在******签订建立合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的合资合同。
现依照该合资合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企业]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
[合资企业]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投资者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以下将投资三方统称[投资各方])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丙方:***************有限公司第四条[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企业]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爱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定义本章程中的用语,表示以下意思:1、[合资企业]是指本合同中各方投资者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是指*******。
3、[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本章程第三章规定的区域。
第二章经营目的、经营范畴和经营目标第七条[合资企业]的经营目的是;为了促进和进展**市经济振兴与中*两国的经济合作关系,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经营治理手段,销售令顾客中意的[产品],以获得令[投资各方]中意的投资收益。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合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X公司经营范围:X第三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具体股东名单及股权比例详见《股东投资协议》。
第五条公司股东定期股东会议应当依法召开,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股东有权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有权随时查询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信息,并对公司管理提出建议。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的代表。
第十条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十一条董事会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表决,决议以多数股东的同意为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的代表。
第十四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对重大变动事项进行审计。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合法、合规的业务。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做到会计核算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合规缴税。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才队伍。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章程约定解散,由股东投票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后,应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进行资产清算,并结清债务。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建立合资企业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
第六条公司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_____。
第二章投资方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方为________等方。
第十条投资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额计算出各自出资额,作为其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除非经过所有投资方一致同意,否则任一投资方不得将其投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每个投资方指派的委任代表组成,各方的代表人数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合同;(三)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经营;(五)审议和通过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的预算;(六)解决董事会的事项。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如有需要,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会议。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九条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合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合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各股东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经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运行。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合资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设在X。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股东按比例出资。
第七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董事、监事、经理层履行职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的利益,履行诚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三)有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愿望和意愿。
第十条公司股权的变更须依法办理。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出资、合并、分立、投资等方式变更公司股权。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如发生股权转让,应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应将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股东代表组成,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和投资决策;(二)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分红方案;(三)选举和罢免经理层,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决定公司的战略决策和规划;......第四章监事会第十六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的人数不少于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保护股东的利益;(二)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三)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和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四)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第五章经理层......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附件:1. 公司股东名单2. 公司章程修订记录3. 公司组织结构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股东:指公司的出资人,其出资额度决定了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和权益。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版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外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公司名称(中文)/(英文)”。
公司的地址位于(公司所在地)。
第三条中外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列举具体的经营项目或业务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性质为(国内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合作管理等)。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金额)人民币,合资比例为中方(%),外方(%)。
各方应按照实际出资金额进行出资。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与管理第六条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由(具体人员或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成员由中、外方代表共同组成,各方人数相等。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应按照《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确定公司的董事人数,并选择董事长、副董事长。
第九条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并解聘,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活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委托独立的会计事务所或内部专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与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按月、季度、年度进行,以向政府及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的盈利分配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并依法缴纳税款。
第四章公司改制与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如有需要,可以依法经股东会决议,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股权交易方式进行改制。
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后,剩余财产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进行清算,并进行上交或转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外合作公司董事会所有,修订本章程应依法通过董事会决议,并报适用法律及监管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外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进行规定,并报备相关机构。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董事会通过并备案之日起生效。
附件:中外合作公司章程备案申请文件清单-公司章程正本及复印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公司出资证明文件;-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册及照片;-公司经营活动相关文件。
以上为中外合作公司章程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合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合资企业。
本公司的全名为: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各类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和分销;2. 经营投资等各类商业性项目;3. 进行国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X 人民币,分别由各合作者按照其投资比例缴付。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 X 年。
第二章合资方式与合作者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合资方式本公司的合资方式为。
第七条合作者的权利和义务1. 合作者在本公司享有按照其投资比例分享利润的权益;2. 合作者应当共同承担本公司的债务和责任;3. 合作者有权参与本公司的核心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经理和监督经理的任免,以及决定重大投资和业务条款等。
第三章公司治理机构第八条董事会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各合作者委派代表担任董事;2. 董事会由 X 人组成,其中由注册资本最大的合作者委派名董事。
第九条经理1. 本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委派;2. 经理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最高的决策权。
第十条监事会1.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各合作者委派代表担任监事;2. 监事会由 X 人组成,其中由注册资本最大的合作者委派名监事。
第四章公司财务与分配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性和合规性;2. 本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向各合作者公示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1. 本公司的利润按照各合作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2. 利润分配应当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三条公司解散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公司应当解散:1. 经营期限届满,未经各合作者同意继续经营的;2.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解散的其他情形。
合资公司章程范文
合资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点1.本公司名称为XXXX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点位于XXXX地区。
第二条公司性质1.本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由中国方和外方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
第三条公司宗旨1.本公司的宗旨是积极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合作交流,提高科技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双赢。
第二章股东及权益第四条股东构成1.本公司的股东由中方和外方共同组成,中方股东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为XXXXX有限公司。
2.中方股东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XX%),外方股东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XX%)。
3.中方股东享有同等的股权和权益,外方股东享有同等的股权和权益。
第五条股东权益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及分红的权益。
2.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六条公司董事会1.公司设有董事会,由中方和外方股东代表共同组成。
2.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和多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中方股东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
3.董事会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公司经营管理1.公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负责。
2.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具体事务的办理。
3.董事长和总经理各自享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但在重大事项上需经过董事会的决策。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负责。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财务计划、核算财务数据、管理公司资金及资产,并依法完成报税和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九条公司章程修订1.公司章程的修订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2.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合资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合资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简称:合资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与职权第八条公司组织架构:1. 董事会2. 总经理3. 部门负责人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成员2. 董事会职权和决策程序第十条总经理:1. 总经理职责和职权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1. 部门负责人职责和职权第三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1. 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2. 资金管理3. 费用控制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1. 员工招聘与离职2. 员工培训与发展3. 员工绩效评估第十四条生产与采购管理: 1. 生产计划2.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第四章公司股权及收益分配第十五条公司股权:1. 股权登记2. 股权转让第十六条收益分配:1. 利润分配政策2. 红利分配方式第五章公司法律事务第十七条公司合同管理:1. 合同签署与履行2. 合同审查与纠纷解决第十八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1. 知识产权保护2. 知识产权许可第六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1. 解散程序2. 解散决策第二十条公司清算:1. 清算程序2. 清算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修改:1. 修改程序2. 修改决策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法定途径进行公告后生效。
附件列表:1. 公司注册证书2. 公司股东名册3. 公司章程修订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股权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公司股东的股份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2. 红利分配方式:公司根据盈余利润进行分配的方式,包括现金红利、股票红利等。
3. 解散程序:公司解散的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申请解散等。
合资公司章程(标准版)
合资公司章程本合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由以下各方于 [签署日期] 签署: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代表人:[甲方代表]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代表人:[乙方代表]鉴于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投资合作的意愿,为了共同开展业务,实现互利共赢,双方同意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为确保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资公司的名称和住所1.1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合资公司名称]1.2 合资公司的住所为:[住所地址]第二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分别为:[甲方出资额],[乙方出资额]。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由甲乙双方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共同出资。
第二章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甲方董事人数]名,乙方提名[乙方董事人数]名。
董事长由甲方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为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监事会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甲方监事人数]名,乙方提名[乙方监事人数]名。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资公司的财务、财务报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三章出资、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第九条出资方式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具体金额和出资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出资期限甲乙双方应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完成出资。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2 第三章. .........................................................................................董事会 3 第四章. .............................................................................经营管理机构 4 第五章. ....................................................................................财务会计 4 第六章. ....................................................................................利润分配 5 第七章. ............................................................................................职工 5 第八章. ...................................................................期间,终止,清算 6 第九章. ....................................................................................规章制度7 第十章. ............................................................................................附则7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的建立合资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订立本公司章程。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中外合作公司章程样本:重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股东为设立中外合作经营公司,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组建合作经营公司的股东为:[股东一]: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股东二]: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若有多方,以此类推]第三条合作经营公司的名称:重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中国重庆市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年[或:永久存续] 第六条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公司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第九条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宗旨是:利用重庆的政策和地理优势,采用先进技术、生产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国际经济贸易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其中涉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先行取得许可审批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被撤销后作出申请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以公司的名义依法提出申请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也可为人民币,或股东商定的其他可自由兑换币种,下同]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货币::货币::出资额出资比例[注:1、出资比例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法律允许的财产形式外方出资的货币,应为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并应明确币种,如美元、英镑、港币、日元等2、如合作一方不出资,只提供合作条件,则出资额、出资比例填为0;其合作条件应注明为: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业技术和其它财产权利]第十四条股东应确保用于出资的财产、权利不存在第三人请求权[不出资的合作方应以其自有的财产或权利作为合作条件,对该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它形式的担保]第十五条股东缴纳出资[或:缴纳出资、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2出资额、出资方式、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首次出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货币::货币::第二次出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货币::货币::出资额出资作条件)时间出资额出资作条件)时间…… [注:1、分若干次出资的,依此类推,股东可选择纳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出资,一次性缴纳的,应明确缴纳时间为公司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分期缴纳的,首次出资应于公司设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不低于认缴出资的15%;其余各期出资应于2年内缴清2、如合作一方不出资,只提供合作条件,则出资额、出资比例填为0;其合作条件应注明为: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业技术和其它财产权利]第十六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合作条件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股东的实际出资额涉及汇率折算的,按缴纳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因汇率原因导致的出资不足,股东应予补足,多余部份计入资本公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对股东缴纳的各期出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应委托中国会3计师事务所验资、审验,并出具证明,依法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第十七条股东缴足各期出资后三十天内,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相关附件等[对不出资的合作方,公司应向合作方出具提供合作条件证明书,载明提供的合作条件的种类、时间、文书编号、核发日期、相关附件等]第十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公司向股东举债投入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名称及其住所,股东的出资额[或: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出资证明书[或:出资证明书、提供合作条件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二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按本章程的规定委派公司的董事或监事;有权查阅董事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按原认缴出资比例[或实际缴付比例、或股东约定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在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依本章程提取公积金后,按照的比例分取红利;按照本章程第章第条的规定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一条股东应承担的义务: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或收回合作条件;外方股东先行回收投资的,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注:如不存在外方股东先行回收投资的情形,此项删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二条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不论全部或部分,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股权后,其尚未缴足的出资,由受让人承担缴付义务[股东转让合作条件的,应取得他方的同意]第二十三条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公司根据应适用的法律确认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权利,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继承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人股东法人资格终止,公司根据该股东的合并文件、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或法院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的继受人,并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继受人行使股东权利继承人、继受人应对原股东未缴足的出资额[或:未缴足的出资额、未提供的合作条件]承担缴付[或:缴付、提供]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发生变更的,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修5改本章程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或:出资证明书、提供合作条件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或:出资证明书、提供合作条件证明书],并相应修改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提供的合作条件的记载第五章董事会、监事及经理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决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经理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其他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一]委派名,[股东二]委派名[注:若有其他股东,依此类推]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委派可以连任,也可由委派方在任期内撤换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外方[股东一]委派、副董事长由中方[股东二]委派一]委派、副董事长由外方[股东二]委派)股东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对本章程第二十六条所列事项,公司董事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讯、电子通信方式作出决议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董事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董事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6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三十二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代表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则视为弃权第三十三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够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时使用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后,由公司抄送全体董事,并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存档,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作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第三十六条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中止、解散;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公司的对外担保;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作出决议第三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注:或二名],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委派方委派可以连任或撤换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八条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的规定召集董事7会会议时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兼任第四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其职权为:执行并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拟定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薪酬标准,报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根据本章程和董事会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任,可以连任第四十二条经理及其他高极管理人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60天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方可离任第四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失职债职行为的,经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或依公司的管理制度,可随时撤换或解聘;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触犯刑法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财务会计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第四十六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8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范本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范本中外合作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公司(以上简称甲方)与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市签订的建立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外文名称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名称和法定地址为:甲方:中国公司,中国省市区路号;乙方:国(或地区)公司;国(或地区)市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
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
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具体写明)第五条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作公司宗旨为: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和竞争能力的产品,使合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注:每个合作公司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写)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写)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为: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到年可增加到年产,品种将发展到。
(注:每个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或用双方商定的其他货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等不计入注册资本)第十条甲、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缴付征用土地费和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办法,根据双方的约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维修服务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范本【新版精品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与新西兰********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现根据合同制订立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柯诺世纪商贸(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外文名称为:Koru(NZ)Sino Ltd第三条合资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第二章合资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合资公司名称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第三章合营各方第五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分别为:甲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乙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丙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第四章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生产、销售XX产品,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第八条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第十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XX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
其中,以现汇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以知识产权出资XX万美元,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XX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折XX万美元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其中,以现金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以知识产权出资XX万美元,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XX万美元。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折XX万美元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
其中,以现金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以知识产权出资XX万美元,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XX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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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上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章程。
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
第二条本公司合营各方为: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中国)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中国)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
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跨境人民币现汇出资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五年内到位。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一般不减少注册资本。
因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
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负责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一)修改公司规章。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一名,由投资双方共同委派。
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
事会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该记录由公司
存档。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第五章监事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投资双方共同委派。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
宜。
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五条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八章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经营年限为30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公司应在距经营期满前180
天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
东组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与60日内在报纸
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
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
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合营各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及其修改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各方投资者在海上签订。
股东: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