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介绍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介绍
孕妇是家庭中最为脆弱的群体之一,特别是在孕产期间,其身体状况更加需要关注和保护。然而,孕产妇危重症的发生率仍然较高,给孕妇和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和负担。为了更好地评估孕产妇的危重症状况,医疗界提出了一种评审方法,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Maternal severity index,MSI)是一种用于评估孕产妇危重症状况的方法。它是由美国妇产科医师、研究者和统计学家共同开发的,旨在通过对孕产妇的临床特征和生理指标进行评估,为医生提供更准确的治疗方案和预后预测。
二、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的适用范围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适用于以下情况:
1.孕妇在妊娠期间或分娩过程中出现了危重症状,如严重的高血压、心血管疾病、肺栓塞等;
2.孕妇在分娩后出现了严重的产后出血、感染等并发症;
3.孕妇在分娩后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如剖宫产等。
三、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的评估指标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生命体征指标:包括心率、呼吸频率、血压等;
2.临床表现指标:包括意识状态、出血情况、水肿程度等;
3.实验室检查指标:包括血液、尿液、生化等指标;
4.治疗干预指标:包括输血、氧疗、药物治疗等。
四、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的评估流程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的评估流程如下:
1.收集孕妇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孕周、分娩方式等;
2.进行生命体征的监测,包括心率、呼吸频率、血压等;
3.评估孕妇的临床表现,包括意识状态、出血情况、水肿程度等;
4.进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生化等指标;
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河南省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评审细则(2018 年版)
项目基本内容和要求分值评分标准
1.1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一票否决一票否决
1.2 设置独立的产科病区,抢救床≥2 张,产科总床位≥30 张。年分
1.基础条件(30 分)娩量≥2000 例,高危孕产妇比例≥ 40% 。机构能顺利进行会诊、转
诊工作,且具备处理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相关技术支撑条件。
一票否决一票否决
未设置独立ICU 扣30 分;设置ICU, 1.3 原则上应当有独立ICU, 并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30 无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扣20 分
2.1 成立有主要院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医务科、护理部、后勤查看相关文件材料,未成立者不得
保障部门和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负30 分,组成部门缺 1 个扣5 分,职责不
贵院内危重孕产妇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的明确扣10 分。
2.组织管理制定、人才配置、培养计划的审议和落实、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
(110 分)检查等重要事宜。
2.2 成立有分管领导任组长,由产科、妇科、ICU、新生儿科、内查看相关文件材料,未成立者不得
科、外30 分,组成人员不齐全每少一种扣 5
科、急诊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影像科、药剂科、检验科和分,职责不明确扣10 分。
输血科
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根据需要增加相关传
染病科专家)。
无质控小组不得分。查看质控小组人
2.3 成立由中心主任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疗与
护理人
人员组成的质量控制小组, 负责全过程质量控制,定期分析医疗与护理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保证本中心医疗与护理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23828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最全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内科合并症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高危妊娠评分标准:根据妊娠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环境与社会因素等,将高危妊娠因素分为5分因素、10分因素和20分因素具体见《南通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妊娠分类分级标准
(一)高危孕产妇分类:依据高危妊娠因素单项评分和累计评分值,将高危孕产妇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Ⅰ类:高危单项评分5分或累计评分10分。Ⅱ类:高危单项评分10分,或累计评分>10分至≤20分。Ⅲ类:高危单项评分20分,或累计评分>20分。
(二)管理分级:Ⅰ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Ⅱ类: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县级/二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Ⅲ类:由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
服务流程与管理要求
(一)筛选:1、初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为孕妇提供初次建卡/册服务时,为其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评分。
2、复筛:提供孕中、晚期健康管理服务机构,每次产前检查时均应进行复筛评分。
(二)登记与随访
1、登记:筛查出的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需专册登记《如皋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好标识,不同类别的高危孕产妇用不同的标识予以区分(Ⅰ类用绿色,Ⅱ类用黄色,Ⅲ类用红色),同时将高危因素录入信息系统,加强管理。
2、随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属于本机构管理的对象,须实行系统管理。凡未按约来就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并作记录。孕期高危情况如无变化,不必重复登记,如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了解高危妊娠的发生、治疗、转归全过程。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
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最全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内科合并症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最全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内科合并症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
评审制度
孕产妇危重症是严重威胁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补充,有助于将预防孕产妇死亡的关口前移,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一、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
(一)定义与标准。
1.定义: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42天内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产妇。
2.标准: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1)。
(二)范围与对象。
XX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告和评审的范畴。
(三)上报要求。
1.基础信息登记上报。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发生在本医疗机构符合危重孕产妇判定标准的病例及时填报《XX市危重孕
产妇报告卡》(见附件2),并在次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2.质量控制要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危重孕产妇个案报告质控,漏报率≤1,发现漏报及时补报。相关原始登记资料与报表将列入辖区信息质控内容。
二、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评审目的。
1.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
2.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产科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加大投入与管理力度。
3.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1.一般信息
(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年龄、婚姻状况、孕龄等。
(2)主诉:患者的主要症状和不适感受。
(3)入院时间:患者就诊或住院的具体时间。
2.生命体征与体格检查
(1)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测量结果。
(2)体格检查:包括妊娠期体重、体征、腹部触诊、胎心监测等。
3.妊娠与分娩情况
(1)孕周:患者的孕周情况。
(2)分娩方式:包括自然分娩、剖宫产等。
(3)产次:患者的生育次数。
(4)产时并发症:如胎盘早剥、羊水过少等。
(5)分娩催产药物使用:如催产素等。
4.危重孕产妇评分系统
(1)胎儿评分:包括胎心情况、胎动情况等。
(2)休克评分:包括血压、脉搏、皮肤湿度等。
(3)呼吸评分:包括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等。
(4)电解质评分:包括血钠、血钾等电解质的测量结果。
(5)肝肾功能评分:包括肝肾功能相关指标的测量结果。
(6)出血评分:包括血红蛋白水平、凝血功能等。
(7)意识评分:包括意识状态、神经反射等。
(8)感染评分:包括体温、白细胞计数、C-反应蛋白等指标。
(9)其他相关指标: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设置。
5.评分综合与处理
(1)根据各项评分指标的结果,将其加权得出综合评分。
(2)根据综合评分,将危重孕产妇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或极重度
危重程度,以确定治疗与护理的紧迫程度和方法。
(3)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包括对生命体征的监测与干预、药物治疗、病情观察与评估、安全措施等。
(4)定期进行评分再次评估,以了解患者的病情进展,随时调整治
疗和护理措施。
通过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的综合评估,可以及时、准确地判断危重孕
最全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内科合并症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高危孕产妇筛查
高危孕妇报告管理流程图
三级 保健 网
村级 高危孕妇报告并转送
乡卫生院 全乡高危孕妇管理
≥10分(及时)
危重症随时
县妇幼保健院 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 对重症高危孕妇积极采取干预措施 待好转或稳定后反馈给卫生院追访
危重随时 ≥10分(及时)
县级医 疗机构
五、高危孕妇监护及联系管理:
1、高危孕产妇监护及联系由辖区妇幼保健人员负责监护和联系,产科医生负责预约、处理和随访检查工 作。 2、加强医疗与保健的密切联系,各级产科人员对所有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当天报给本院妇幼保健人员,妇 幼保健人员对一般高危在24小时内上报妇幼保健院,危重随时上报。妇幼保健院成立高危孕产妇专家组, 负责分析讨论高危孕产妇危险因素,确定治疗方案和监护措施,并将高危孕产妇监护要点返回各辖区责 任医生。 3、妇幼保健人员要定期下村巡回检查、追访和监护高危孕妇,对所有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严重产科合并 症的孕产妇,统一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或急救中心,有专人负责接诊。
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
异常情况
一 年龄<18岁或≥35岁 般 情 身高≤1.45米 况
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
胸廓脊柱畸形
自然流产≥2次
人工流产≥2次
早产史≥2次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异 常
死胎、死产史≥2次
产 先天异常儿史1次 史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
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
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内科合并症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最全-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注:同时占上表两项以上者,其分数累加,分级、轻: 5 分;中:10 分—15 分;重≥ 20 分。
注:高直前位,额前位在其他条件极好时有从阴道分娩可能,可能照评分;商直后位,前不均倾位及持续性额先,额后位等严重胎头位置再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剖宫产,不必进行评分。
简易胎龄评估法
注:胎龄周岁总分
臀位westin 评分
注:总评分> 8 分经阴道分娩的可能性大,< 5 分剖宫产机会多,骨盆狭窄、巨大儿、胎头仰伸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不必评分。
宫颈成熟度Bishop 评分
注:>6分,宫颈成熟,引产成功率高:>9 分,可以人工破膜
疤痕子宫评分法1)Flamm 评分法
2)Weitein's 评分法
总分12 分,≥ 8 分者试产成功率高
国内医院对 NST 、CST 采用评分法, 根据分数高低来
徇胎儿的安危状况,其评分标准分别如下:
NST 评分法
结果: 1—
4分为无反应型, 5—7分为可疑型, 8—10 分为反应型
CST 评分法
结果: 1—4 分为阳性, 5—7 分为可疑, 8— 10 分为阴性。
当总分为 1—4 分,提示胎儿在宫内已缺氧; 5—7 分时,提示大多数 胎儿处于早期缺氧阶段; 8—10 分时,一般多提示胎儿在宫内近期是 安全的,除非发生意外情况。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加强本科业务技术学习,精益求精,认真负责。
2、产科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3、产科门诊医护人员应由一定经验的医生、护士担任,确保门诊工作质量,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4、对难以确诊的高危及病理产科,以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转上级医师诊治。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