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及复核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及复核管理一、一般规定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其进行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施工测量的成果不仅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致力于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施工测量是施工项目技术及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一般要求1、项目部设测量组,属项目部总工和生产部领导。
2、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由具有工程测量或相关专业学历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3、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要求,配备能够满足相关工作要求的其他人员和相应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
三、职责范围1、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控制测量工作计划和实施完成情况;2、负责组织完成本项目各参建单位与设计或建设单位施工控制测量桩点的交接桩手续;3、负责组织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施工控制测量的平面、高程、定位、引伸贯通以及施工监测和变形观测测量工作;4、负责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施工控制测量的平面、高程、定位、引伸、贯通以及施工监测和变形观测测量资料的检核工作;5、负责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复测;6、负责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竣工测量及永久性桩点的埋设;7、负责组织并完成本项目施工测量工作的技术总结,参加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8、负责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本项目的各项施工测量资料;9、负责指导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测量业务技术,组织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测量技术科研工作;10、负责本项目与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有关施工测量技术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四、具体要求1、根据项目各分项工程的进度安排,编制本项目的长期和短期工作计划,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应同时建立以下信息:⑴各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测量技术人员台帐;⑵各分项工程项目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台帐;⑶交接桩资料和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台帐;⑷施工放样资料及各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台帐;⑸施工测量工作计划的运行、结果及计划调整情况台帐。
2、在项目部总工的主持下,组织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有关测量人员,会同设计或建设单位进行测量桩点的交接。
地铁测量管理制度
地铁测量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地铁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地铁测量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地铁测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铁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测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测量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2. 精确可靠。
测量数据必须精确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3. 安全第一。
测量工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高效管理。
测量工作需要高效管理和科学组织,提高工作效率。
四、测量管理的组织与实施1. 测量工作组织(1)设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地铁测量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明确测量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
(3)配备专业测量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人员考核。
2. 测量技术要求(1)使用先进的测量工具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严格遵守标准测量程序和方法,规范测量操作流程。
(3)加强测量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测量技术水平。
3. 测量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的测量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测量数据的质量可控。
(2)对测量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严格把关测量数据的录入和整理,保证数据真实性和一致性。
五、测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测量工作监督(1)上级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对测量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建立测量工作台账,记录测量过程和结果,便于监督和检查。
2. 测量质量检查(1)定期对测量数据和成果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测量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开展测量质量抽查,检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测量管理的考核与奖惩1. 考核评价机制(1)建立测量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和工作成果。
(2)根据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
测量方案(南京地铁)
测量方案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精度要求高,施测环境和条件复杂,因此在施工前必须制定正确的、切实可行的测量计划,以做到测量目的明确,人员、仪器准备充分,技术措施得当,测量工作超前,使施工安全、有效、快速的进行下去。
一、工程概况明故宫站是地铁二号线与六号线的换乘站,车站设计起点里程为K16+990.100,站台中心线里程为K17+072.000,终点里程为K17+179.500,总长189.4m,标准段宽度23.6m,车站底板埋深约16.97m,车站与六号线换乘段埋深约25.04m。
车站共设4个通道、4个地面出入口、2个风道和4个地面风亭。
车站主体结构为双层三跨整体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与六号线换乘节点处为三层三跨整体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
根据本站的工程特点、地质条件、交通组织和环境保护要求,设计选用除换乘节点处及端头井为800mm厚地下连续墙外,其它区段采用600mm厚的地下连续墙,嵌入深度为穿透承压水层及透水性很强的强风化层,进入基坑以下不透水层中风化泥质砂岩内至少1.5m为准。
基坑宽度约为23.2m,围护结构支撑沿车站纵向间距为3m,竖向支撑根据基坑深度不同而变化:标准断面处基坑深约为16.97m,竖向设置四道支撑加一道倒换支撑保持稳定;底板下设有风道处基坑深约为19.85m,竖向设置五道支撑加一道倒换支撑保持稳定;与六号线换乘节点处基坑深约为25.04m,基坑竖向设置六道支撑加一道倒换支撑保持稳定。
钢管支撑设有临时中间支撑柱,临时支撑柱采用钢结构,其下设桩基础(临时立柱桩)。
围护结构在使用期间通过压顶梁(墙顶冠梁)参与车站抗浮。
临时立柱桩与抗拔桩采用钻孔灌注桩。
车站附属结构围护结构选用Φ650mm的深层搅拌桩,桩与桩之间咬合200mm,桩内插入500×200×10×16mm的H型钢。
车站西南面的3号出入口通道和2号风道采用的是600mm厚的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结构。
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XXXXXXXXX测量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提高测量组综合业务素质,满足施工对测量的需求,使测量工作有章可循,测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从2011年4月10起正式实施生效。
二、测量组织工程部测量组,测量组受总工领导,业务上受施工技术人员指导,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4-10人。
测量组长:XXX,车站工区测量小组3人,盾构工区测量小组4-6人。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范围㈠测量组长1.负责测量组日常工作,负责测量组人员调配及考勤。
各测量组成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测量组长的安排。
2.定期组织精测及复测,负责精测及复测成果的整理、交底及存档;3.定期组织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核,并制定仪器的检校计划,检查仪器保养情况;4.负责考核成员的技术能力及工作态度,并以此确定技术津贴及奖金系数。
有权对成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奖励及处罚(包括警告、停工、开除测量组等)。
㈡车站工区测量小组1、车站工区测量小组设3人,实行24小时跟班作业。
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到达现场,测设或放设高程和平面控制线。
2、车站工区测量小组负责车站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车站附属结构及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前、中、后的各项附属测量工作,包括工地临建设施就位、基坑开挖等各项工作;抽调部分人员协助每两个月组织的控制点复测等工作;测量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3、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在盾构吊装井施工时,应放设洞门环中心并及时报验,在洞门钢环安装完成后,应对洞门钢环中心进行复核,确保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4、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在车站底板施工过程中,应提前埋设底板控制点并及时联测报验。
5、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应认真执行测量“三级复核制度”,定期对车站工区内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严格按测量规范施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将放线内容对施工班组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负责测量仪器日常保养,认真复核测量记录。
6、测量小组组员应接受组长领导,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工作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完成组长及领导安排的工作。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测量管理机构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机构设立在工程项目部,并由工程项目部领导任命专门的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测量工作。
三、测量管理制度1.测量前准备工作(1)测量前需编制详细的测量方案,包括测量范围、精度要求、测量方法等内容;(2)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3)确定测量的基准点和控制点,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与相关单位协调,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2.测量过程管理(1)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及时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制作测量报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当发现测量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进行验证和纠正,并报告给项目部领导;(4)在测量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测量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5)测量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3.测量成果管理(1)制作测量成果图,明确记录测量数据和结果,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2)测量成果图应注明测量日期、测量人员、测量设备等信息,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3)测量成果应及时归档,做好成果的保管和管理工作,保证成果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四、监督管理1.由项目部领导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2.定期召开测量工作会议,对测量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3.对测量工程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工程项目部领导批准。
同时,本制度解释权归工程项目部所有。
结语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测量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规范管理,能够推动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小四
《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平稳推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更好地规范和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监测中的工作准则和关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所有参与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名词解释业主: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商:指在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被业主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单位: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业主委托的承担本工程监理服务任务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施工监测单位: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等级、承担各标段承包商施工监测任务的单位。
第三方监测单位:指业主委托的独立于承包商和周边环境业主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本工程监测任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条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相关管理、技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 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建设单位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其它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它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
地铁测量管理规定
目录施工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测量工作贯穿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测量成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确保测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施工测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目标1、保证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
避免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事故。
2、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3、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测量任务划分1、组织机构项目部测量监测组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建,工程部下设测量监测组及现场施工测量人员。
测量监测组成员:现场测量人员:2、主要负责人职责1)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本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管理和对现场施工过程的控制。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及学习,制订和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严把“测量”关,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
2)工程部长工程部长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落实项目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技术的任务,下发相应的测量技术交底,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并对测量监测组有相应的领导权。
3)测量监测组负责人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测量预控工作;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方法、测回数及精度等级,使测量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负责工区控制点的测量复核及重要(关键)部位的复测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对所施测的测量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部测量设备的管理;对现场测量人员进行监督及工作指导。
4)技术主管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负责现场测量;对距离测量、角度测量、水准测量以及测量资料、放样计算、洞内导线、高程等负责;保证隧道掘进方向精确无误,控制洞内中线及结构物尺寸的测量检查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地铁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细则).doc
XX地铁7号线XX标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地铁工程的施工监测的管理,规范施测的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安全,实现建设目标。
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施工监控量测包括施工期对围岩石、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现场巡视和量测工作。
第3条监控量测及其信息反馈是安全预警,相应变更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法,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采取措施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至关重要。
第4条本办法适应于XX地铁7号线四标工程。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主要职责第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是施工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施工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施工监测中的问题。
第6条工程部掌握施工监测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施工监测工作的落实及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
第7条编制施工监控量测方案,施工监测点位的布设。
第8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送、及信息反馈工作。
第9条及时编制上报施工监控量测日报、周报、月报、年报。
第10条进行日常的施工监控量测工作。
第11条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施工监测工作的计量。
第三章施工监测量测人员管理第12条项目部成立施工监测组织机构组长:娄兵副组长:魏继明成员:戚一峰、祁志鹏、李耀强、张杨杨、张向东、李明哲第13条由副总工专门分管施工监测工作,现场巡视每个分部配备一名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
第14条所有施工监测人员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有一定的施工测量管理经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15条保证监测人员的稳定,报业主备案。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管理第16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监控量测工作自动化的程度,减小监测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效果。
第17条各种监测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符合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第18条各类特种专用精密工程监控测量仪器设备,配置应作到合理、适用、经济。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臵)误差满足《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2001—92●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3.1.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
3.1.3地下控制测量:明挖地下中桩体系控制测量,暗挖地下主导线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水准网控制测量,进行分段贯通测量,平差地下平面、高程主控制网,照顾各段工程间的衔接。
贯通后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
地铁工程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本标段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本标段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3、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4、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虽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但每一个从事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5、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轨道交通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地铁土建工程工程测量管理
地铁土建工程工程测量管理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应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学习、推广应用测量新技术。
第三条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1、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对建筑物的位置、方向、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测定和控制,保证工程项目准确无误地按设计意图施工;2、通过对工程量的测量复核,为工程概预算和竣工决算提供依据;3、承担本单位临时性施工设施、便道的选线、测设,以及工程数量的计算及变更资料的测绘计算等工作。
第四条测量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长应具有助工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测量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工程测量基本知识;2、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正式上岗操作;3、熟悉掌握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桩橛交接一、执行各种工程测量技术规则。
二、遵守桩橛交接制度,工程技术部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在开工前同设计单位在工地共同办理线路桩橛交接手续。
复测后,测量队及时向施工班组办理交接桩手续。
三、遵守桩橛复测制:1、开工前,应对主要桩(曲线五大桩、直线转点桩、线路中心桩、水准基点桩)进行等精度复测,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方式进行,误差要满足测规规定。
2、未经复测校核的桩橛,不得交付使用。
3、与设计文件不符的桩橛,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第六条测量仪器、设备应根据有关规定定期送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测量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专人管理。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测量工作中应爱护测量仪器、设备,操作轻、稳、柔,避免仪器受日晒雨淋,仪器移站时,应装箱移站,不允许坐、踏仪器箱。
仪器使用后应擦拭干净,采用专门仪器柜存放并保持干燥、通风。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使本项目部测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施工阶段的重要基础工作,又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必要且重要的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
第四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和规定,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助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成公司《管理手册》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努力推行测量工作科学管理,加强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积极学习GPS、测量平差软件等新设备、新技术、使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条工程测量工作实行公司、项目测量队二级管理,公司精测队负责对项目的交桩复测、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和贯通测量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项目部设测量队,配专职测量队长负责测量队全面工作;根据本项目的工程任务的情况设测量工程师二名,对控制测量成果、重点工程、部位及构造物定位放样、盾构隧道中线进行换手复测,换手计算复核,测量队长整理收集整理各类上传下达的文件、图纸、技术交底和测量内、外业的资料。
其他测量员应积极协助测量队长完成所有测量工作,并按项目计量的要求及时填写完成、整理收集、签字上报相关的测量计量资料。
根据本项目的测量任务的难度、内外业的工作量,项目部测量队按不少于8人进行编制。
2、建立健全测量人员台帐,完善测量人员管理机制。
第三条测量职责项目部测量队工作职责:1、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2、组织项目测量人员参加管区内所有的测量工作;考核项目测量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测量人员;3、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对控制测量和联系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实施控制测量、放样抽检;组织每季度一次的盾构隧道内的控制点的检核测量工作。
地铁施工测量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铁施工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测量精度和质量,保障地铁建设项目的安全、高效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施工测量队(以下简称“测量队”)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人员管理第三条测量队应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量工程师、测量员、测量助手等,确保施工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测量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熟悉测量原理和操作技能;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3. 通过相关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 熟悉地铁施工测量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测量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施工测量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六条测量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施工测量任务。
三、设备管理第七条测量队应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包括全站仪、水准仪、GPS接收机、测距仪等,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满足施工测量需求。
第九条测量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完好;2.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归位,做好清洁保养工作;4. 对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处理。
四、技术管理第十条测量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测量,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测量队应建立健全施工测量技术档案,包括测量方案、测量记录、测量报告等。
第十二条测量队应定期对施工测量数据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测量队应加强与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施工测量工作与施工进度相协调。
五、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测量队应建立健全施工测量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测量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测量队应定期对施工测量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小四
《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平稳推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更好地规范和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监测中的工作准则和关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所有参与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名词解释业主: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商:指在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被业主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单位: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业主委托的承担本工程监理服务任务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施工监测单位: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等级、承担各标段承包商施工监测任务的单位。
第三方监测单位:指业主委托的独立于承包商和周边环境业主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本工程监测任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第三条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相关管理、技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 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建设单位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其它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它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
地铁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测量管理办法目录施工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测量工作贯穿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测量成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确保测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施工测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目标1、保证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
避免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事故。
2、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3、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测量任务划分1、组织机构项目部测量监测组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建,工程部下设测量监测组及现场施工测量人员。
测量监测组成员:现场测量人员:2、主要负责人职责1)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本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管理和对现场施工过程的控制。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及学习,制订和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严把“测量”关,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
2)工程部长工程部长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落实项目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技术的任务,下发相应的测量技术交底,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并对测量监测组有相应的领导权。
3)测量监测组负责人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测量预控工作;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方法、测回数及精度等级,使测量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负责工区控制点的测量复核及重要(关键)部位的复测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对所施测的测量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部测量设备的管理;对现场测量人员进行监督及工作指导。
4)技术主管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负责现场测量;对距离测量、角度测量、水准测量以及测量资料、放样计算、洞内导线、高程等负责;保证隧道掘进方向精确无误,控制洞内中线及结构物尺寸的测量检查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1.1 施工测量管理工作内容1、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和复测。
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桩撅和测量成果进行复测。
复测成果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测量成果使用;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以便联系设计单位协同解决,否则不能作为施工依据。
2、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施工单位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3、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
4、负责施工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包括铺轨测量。
5、参加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争议的处理,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6、负责竣工验收复测及竣工测量资料的交接工作。
7、配置满足测量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及维护管理。
1.2 施工控制测量管理要求1、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规定的测量精度制定测量方案,配备相应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和相应技能的测量人员。
2、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测量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的换手测量,一般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
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签认制度,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
规定:交接桩复测、控制成果资料和竣工测量成果必须报项目部总工批准,施工放样测量成果必须经工点主管工程师批准。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记录清楚,签署完善并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检算和签认完善的资料禁止使用。
4、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测量仪器和设备的精度必须满足要求,且必须经常检定,保持良好状态。
否则,坚决不许上岗和使用。
1.3 执行标准和规范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关于某轨道交通测量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某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2005年10月1日颁发)。
检测管理办法
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暂行)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和要求 (2)第三章检测工作相关规定 (8)第四章罚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南京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确保全线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明确参建各方检测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文件精神,特制定《南京地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地铁所有建设工程。
第三条名词解释:业主: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商: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检测中心: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质量抽检并取得相应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施工检测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检测并取得相应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专项检测单位:指由业主委托的负责检测中心检测项目以外项目检测的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材料供应商:指业主招标确定的甲供材料供应单位和其它材料供应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国家、部委、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六)《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发【2006】97号);(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31号)。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检测,包括验证性检测、验收类检测和监督检测(一)验证性检测主要指工艺、工法以及质量验证类的检测1、验证性检测包括混凝土拌合物稠度、预应力张拉、模板拆除等混凝土强度检测、土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回弹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冻结法质量检测等内容;2、验证性检测由承包商负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中铁电气化局南京地铁四号线T A06标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的目的,是按设计精度的要求,对工程构筑物的位置进行定位,保证施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从工程交接桩起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是开展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过程。
二、施工测量应以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附表一)
三、施工测量管理的内容
3.1测量组织机构
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必须遵循测量仪器操作的基本规程,并认真执行,故在开始测量各项工作前,先成立测量工作小组,由项目总工任测量总指挥、专业测量工程师任测量组长,测量过程由测量组长总体负责,组员认真配合。
同时,工程部编制各种测量方案、测量制度、技术培训资料等,确保测量工作能顺利进行。
3.2测量组织人员职责(附人员配置表二)
3.2.1项目总工程师
应针对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施工测量质量目标、测量内外业工作标准、测量仪器管理制度、测绘资料管理制度、测量技术人员工作职责,并监督实施,确保测量人员各尽其责,使测量工作能按规定按要求有条理的实施。
应充分重视测量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测量技能的培训、学习施工测量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对拟实施的测量方案进行审核。
3.2.2测量主管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应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担任测量主管工程师。
测量主管工程师应负责施工测量方案的具体实施、测量仪器的年检、日常检校与维护,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2.3测量员
具有胜任测量工作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够吃苦奉献的精神;重视和加强自身专业技能的提高,积极认真地学习专业理论,在测量过程中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加强测量仪器的操作训练,以提高测量的精度和作业效率。
3.3测量仪器管理
3.3.1测量仪器的保管和维护
测量仪器应由测量主管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在潮湿
和烟尘环境中作业过后,应把仪器擦拭干净,并置于通风干燥处将水汽晾干。
在测量过程中,仪器操作者不得远离仪器,使仪器设备的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仪器应避免日晒、雨淋、烈日下或有零星雨时应撑伞。
3.3.2测量仪器的检校
用于测量生产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仪器不得用于测量生产。
用于工程项目的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仪器的型号、精度指标、使用状态、检校情况应作好记录,确保测量仪器处于受控状态。
测量仪器不仅每年要通过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年检,更重要的是要作好日常检校,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日常检校了解使用仪器的精度状况,避免因测量仪器的精度指标下降而影响测量成果的质量。
3.4测量管理
测量工程师对施工队测量交底必须现场交桩,施工队无疑问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测量放样。
各施工队应加强对桩位、水准点的保护,对可能松动或有怀疑的桩位、水准点必须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测量方法及精度应遵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现场逐项记录测量数据,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钢笔,测量记录不得修改,撕毁;记录本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复核等应填写齐全。
测量仪器由项目部统一调配或购买,根据各工区实际需要配置,
各工区在测量工程师处领取仪器并签字。
仪器发放到工区后统一由各工区主管负责,工区技术主管应指导测工按规范使用仪器,不得违规操作,工区技术主管对仪器的损坏及丢失负主要责任。
并加强测量仪器管理,建立测量仪器管理台帐,经常检查仪器精度,保证测量精度。
现场技术主管需要工程部进行放样时,需事先对设计图仔细理解,并配合测量工程师做好施工放样工作,放样后检查测量数据是否准确及报测量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
施工放样及复测需应提前通知测量工程师,以方便统一安排。
需监理工程师复测时,由工程部通知安质部并附有报验资料,安质部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测,各工区应整理好测量资料备查。
3.5测量复核
建立测量复核制,每次测量的外业及内业都要求进行复核,对重要部位更需严密复核;测量内业要求及时计算、及时复核,对发现有错误或有争议的资料应到现场重新测量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底。
对水准测量不闭合时资料必须作废,并重测。
3.6桩位保护
施工队应对导线点及控制桩进行保护,并加以明显标识,保证其不被破坏,由于导线点、控制桩破坏造成测量耽误工作情况施工队应负主要责任。
仪器使用完毕因及时收回,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以便下次使用。
测量仪器台帐(附表三)
四、内业要求
1、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门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入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3、凡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内的资料,应按规定签字盖章。
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整理好方可入档。
南京地铁四号线TA06标项目部
2012年12月31
附表二
测量人员配置表
附表三
仪器设备配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