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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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针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作出的“三项建设”重大战略决策之一,是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夯实公安工作根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对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公安消防部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根本保证。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效,就新形势下影响和谐警民的主要因素、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谈几点认识。

一、新形势下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前提。警民关系搞得好,消防工作就能做好,百姓的消防安全意识就能得到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就能保持稳定。当前,要有效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必须积极适应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要求,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做好消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是好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发展,警民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常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镇,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

防法律和消防安全常识一知半解,对消防安全工作抱有侥幸思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积极主动地整改,认为消防部门对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是与其过不去,以致对正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活动产生误解。许多人常用“有钱就没事了”来解释在消防监督检查中采取的限期整改、罚款和停产停业整改等法律措施,由此群众对消防部门产生不满。

二是群众期望值过高。

随着消防部队担负灭火救援范围的扩大,有不少群众认为消防队是万能的,既能灭火、又能排忧解难、有求必应,一旦遇上不属于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范围内的事和受车辆器材装备影响灭火救援的事,就产生消极看法,甚至转化为对整个消防队伍的怨恨、不信任。

三是干群关系淡化的影响。

社会上的极个别消极腐败现象,势必造成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怀疑。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警民关系作为干群关系的一种,不可避免地影响警民关系。

四是部分官兵对警民关系认识不足。

一些官兵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理解模糊,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推诿扯皮,联系群众不够;知民情、解民忧等基础工作薄弱,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

五是做群众工作方法不适应。

一些官兵在工作中常以管人者自居,摆不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对登

门求助、办事的群众不热情,有的接处警不及时,办事拖拉;有的在工作时耍特权,摆架子,门难见、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上种种不良行为,严重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他们与民警的关系。

六是执法活动不规范。

少数官兵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低下,致使消防监督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从而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做好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的探索和建议针对在新形势下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我们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站在执法为民、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对进一步做好警民关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扎实有效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支队始终将执法为民教育做为政治教育主要内容之一来抓,结合公安消防部队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十七大专题教育和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专项教育等活动,教育官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完成每一次灭火救援任务。使执法为民教育做到了经常抓、抓经常。

(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支队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按时组织召开执法例会等途径,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官兵的业务素质、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并结合奥运消防安全保卫、“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在帮助有关单位发现火灾隐患的同时,组织官兵相互学习和借鉴在消防监督

中执法中好的做法,使支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三)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支队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十进家”活动为契机,立足消防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通过在支队设立业务大厅,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并通过向社会上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与此同时,支队要求官兵坚持做到了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单位和官兵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单位的“回访”率达到了100%,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整改存在火灾隐患的同时,广泛征求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有效地预防了上访现象的发生。同时支队也被忻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了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四)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队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警民共建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扎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组织所属大、中队先后与108家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并定期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并组织开展“献爱心”捐资助教活动和“济贫困”活动2次,资助了在校大学生3名。尤其是在四川地震后,官兵采取缴纳特殊党费、捐款捐物、短信捐款等多种方式资助灾区,共向灾区捐款59075元。在驻地政府和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支队通过组织官兵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支队精神文明创建取得了丰硕成果,支队连续两次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并被省文明委命名为全省文明和谐单位标兵,支队所属的十五个消防大队和六个消防中队全部跨入了市级青年文明号行列。在驻地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推进支队警民关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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