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05检测校准分包控制程序
CX05纠正及预防措施程序_商业项目程序文件

1.0 目的为避免不合格的再次发生,防止潜在不合格或不符合的发生,使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特建立本程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不合格或不符合和潜在不合格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活动。
3.0职责3.2.1责任部门经理组织本部门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3.2.2安全品质部负责验证纠正/预防措施的可行性、实施情况与效果,保存相关验证记录;协助总经理组织重要或跨部门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3.2.3总经理负责审批《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监督和协调措施的实施,组织重大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0程序要点及实施4.1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4.1.1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定纠正措施:(1)设备、设施由于维护检修不及时或未达到适用要求而影响服务质量48小时及以上时;(2)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时;(3)检查/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时;(4)顾客的投诉符合严重不合格条件时;(5)对不合格进行了评审时;(6)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严重违反法规时。
4.1.2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定预防措施:(1)当服务质量发生周期性、系统性波动,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不合格发生时;(2)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指出的潜在不合格的问题;(3)质量体系运行不畅发生“有事无人管理”或“工作推托、扯皮”时;(4)对顾客的意见、建议、抱怨、期望进行分析,需采取措施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时;(5)新增重要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时。
4.2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4.2.1必须分析实际和潜在的原因。
4.2.1.1纠正:对于已发现的不合格采取措施改正,以消除不合格现象。
4.2.1.2纠正措施:对于已发现的不合格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以消除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相适应。
4.2.1.3预防措施:对于潜在的不合格应制定预防措施,以消除产生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分包控制程序

分包控制程序1目的规定了本机构为使分包的检验检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评定与控制。
并规范本机构分包检验的原则、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检测分包项目的确定、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定及分包运作的管理,确保分包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有效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机构特殊情况下(工作量大、仪器设备故障暂时不能修复而无备用时、本机构有证岗位人员外出不在场时、停电而备用电源不能工作时等,而检验又有要求时限时),个别参数或个别产品尚无检测能力,需分包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项目的分包管理。
3职责3.1相关检测室负责向经营管理部提出分包项目的申请、并负责准备分包检验项目的样品。
分包检验结束后,负责验收检验报告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2经营管理部负责根据各检测室提出的申请向领导层提出分包申请,起草分包协议,负责组织对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建立健全本机构分包台账,管理分包检验检测机构档案,整理分包档案并按期向档案室归档。
3.3技术质量部负责配合经营管理部进行分包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组织对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审;3.4收样室负责向分包检验检测机构下达检验任务、传递样品,分包检验结束后,取回检验报告。
3.5技术负责人审核分包申请;组织各部室对拟接受分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查,审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与评价结论。
3.6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分包申请、分包合同协议。
3.7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对分包项目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3.8本机构质量监督员有权到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对分包检验过程进行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制止,严重问题有权责令停止检验,并上报本机构质量负责人处理。
4程序4.1本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已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应将分包项目予以区分。
4.2分包检验原则下列情况可申请分包检验:a) 目前个别参数或个别产品尚无检测能力,分包出去的业务又只占本机构业务的很小一部分。
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范检测的分包,对分包进行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全过程。
3 职责
3.1实验室负责分包项目的批准和分包协议的签订;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分包方能力的评价和分包工作的验收;
3.3实验室编制分包方名单、搜集并保存分包方相关记录及拟定分包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当检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利用率低,实验室未予购置,使这些检测项目无法进行时,或实际试验检测工作量超过中心资源所能承担的工作量时,可进行分包,实验室填写《检测分包项目申请表》,技术负责人批准。
4.2实验室经过调查提出拟分包方,必须选择通过ISO17025-2017标准的试验室。
4.3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4.3.1仪器设备;
4.3.2环境条件;
4.3.3人员素质;
4.3.4质量管理体系;
4.3.5服务质量。
4.4实验室建立分包方名单,分包方评价结果记录于《分包方能力评审表》,报实验室主任批准。
4.5 检测项目分包,应由实验室在检测工作实施前书面征求委托方同意,实验室对分包项目的检测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实验室程序文件目录

检测数据分析和处理控制程序
HDZ219C/CX-032
5.4.7
5.3.7
33
计算机或自动化仪器检测数据的控制程序
HDZ219C/CX-033
5.4.7
5.3.7
34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HDZ219C/CX-034
5.5
5.4
35
期间核查程序
HDZ219C/CX-035
5.5.10
5.6.3.3
5.4.8
4.8
16
记录控制程序
HDZ219C/CX-016
4.13
4.9
17
内部审核程序
HDZ219C/CX-017
4.14
4.10
18
管理评审程序
HDZ219C/CX-018
4.15
4.11
19
检测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管理程序
HDZ219C/CX-019
5.1
5.7
20
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HDZ219C/CX-020
HDZ219C/CX-040
5.8
5.6
41
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程序
HDZ219C/CX-041
5.9
5.7
42
能力验证/比对工作程序
HDZ219C/CX-042
5.9.1
5.7.1
43
检测报告控制程序
HDZ219C/CX-043
5.10
5.8
44
防止商业贿赂程序
HDZ219C/CX-044
4.1.5.d)
5.1
5.7
21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HDZ219C/CX-021
5.2
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规范检测的分包,对分包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全过程。
3.职责3.1实验室负责分包项目的批准和分包协议的签订;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分包方能力的评价和分包工作的验收;3.3实验室编制分包方名单、搜集并保存分包方相关记录及拟定分包工作。
4.工作程序4.1当检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利用率低,实验室未予购置,使这些检测项目无法进行时,或实际试验检测工作量超过中心资源所能承担的工作量时,可进行分包,实验室填写《检测分包项目申请表》,技术负责人批准。
4.2实验室经过调查提出拟分包方,必须选择通过ISO17025-2005标准的试验室。
4.3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4.3.1仪器设备;4.3.2环境条件;4.3.3人员素质;4.3.4质量管理体系;4.3.5服务质量。
4.4实验室建立分包方名单,分包方评价结果记录于《分包方能力评审表》,报实验室主任批准。
4.5检测项目分包,应由实验室在检测工作实施前书面征求委托方同意,实验室对分包项目的检测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4.6具体分包项目由技术负责人与合格分包方拟订检测分包协议书,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7分包实施过程中,实验室应适时与分包方联系,了解分包工作的进展,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时,报技术负责人协调解决,必要时终止分包,按上述规定重新选择分包方。
4.8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技术负责人验收,公司在出具的报告中明确标识。
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9办公室保存分包方的所有资料(如能力评审记录、分包协议、分包方能力证明材料等)和每次分包的记录。
5.引用文件5.1《保密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5.2《内部审核程序》6.使用的质量记录表格6.1《检测分包项目申请表》6.2《分包方能力评审表》。
检测行业程序文件之分包控制程序

分包控制程序1.目的:为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及时评审分包方的工作,从而有效控制分包,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总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工作中的分包活动。
3.职责:3.1业务部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组织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实验室能力进行评价,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3.2分包工作启动前应报检验鉴定部审核,技术总监批准。
4.工作程序:4.1 分包原则4.1.1通常情况下各公司独立完成合同中要求的检验检测工作,当其中部分检验检测项目需要进行分包时,可以选择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包。
4.1.2 所选择的分包机构应该是通过资质认定并经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且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在其认定/认可范围内。
4.1.3对特殊检验检测项目无法通过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来完成的,应优先选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机构,并要对其进行评审。
4.1.4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时,当涉及到分包项目,应在委托合同中予以注明,并征得客户的同意,并做好记录。
4.2 分包方评审4.2.1业务部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拟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的人员要有一定管理和检验检测经验,熟悉检验检测方法和标准,以保证评审有效。
评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分包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b. 人员资质情况;c. 仪器设备的配置和溯源情况、设施和环境条件;d. 参加能力验证情况;e. 检测经历。
4.2.2 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分包方能力评审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4.2.3评审合格的分包方,经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其列入《合格分包方名录》同时应及时报备检验鉴定部和技术总监。
4.3 分包方的控制4.3.1 当产生分包时,应签订分包协议、提出分包要求及作好样品和项目标识。
并将分包协议扫描件报检验鉴定部备案。
4.3.2 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并经授权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4.3.3 对分包方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完成《合格分包方名录》,由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方案

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实施方案
国家认监委新近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质监局要求“已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新准则’要求补充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成换版。
”为了做好中心资质认定有关工作,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平稳过渡,特制定中心体系文件修改办法如下:
一、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三、时间安排
1、3月7日-3月11日管理体系框架
2、3月14日-3月25日质量手册全面修改
3、3月28日-4月8日程序文件修订
4、4月11日-4月15日体系文件审核
5、4月18日-4月22日体系文件批准
6、4月29日体系文件宣贯
7、5月-7月新体系文件试运行并征求意见
8、8月初修改、定稿、印刷
9、8月中旬 2016年附加内审
10、9月中旬 2016年附加管理评审
四、工作流程
五、工作要求
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为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一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应具有系统、全面、有效、适用的特征,各要素相互依赖、配合、促进、制约,形成具有一定活动规律的有机整体,对各项活动覆盖、有效控制,具备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功能,可不断改进。
5.1质量手册的修改
质量手册是按照质量方针、目标和适用的质量体系标准描述管理体系的要求。
应能反映质量管理体系总貌,内容清楚、准确、全面、适用、易懂。
表1新版质量手册框架及修改分工表。
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4.5实验室在进行检测或(和)校准工作分包时,应通知客户,适当时应书面通知并得到该客户的准许。
4.6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实验室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7为客户出具的证书或报告应注明分包项目。
4.2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a.分包方质量管理体系;
e.检测或(和)校准能力的验证(必要时)。
4.3技术负责人根据分包方评审结果,将拟分包的项目和分包实验室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签发《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程序文件
编号:
版次:
日期:
标题: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1目的
对校准/检测分包方进行评审,选择合格分包方的各项控制活动。
2范围
适用于校准/检测工作的分包过程。
3职责
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质量部与相关检测室具体执行。
4程序
4.1实验室根据实际校准/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需分包的工作及分包方,拟定《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6质量记录
6.1《校准/检测分包方评审表》
6.2《校准/检测分包协议》
6.3《校准/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
4.8质量负责人对分包方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在内审是一并进行。
4.9《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校准/检测分包评审表》、《校准/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由质理部负责归档。
程序文件
编号:
版次:
日期:
标题: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5相关文件
5.1《结果报告程序》
5.2《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CX05 过程环境控制程序

过程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X05-2017 版本号:A01 目的确定、提供和维护为获得产品和服务合格而运行过程所需的环境。
2 适用范围本控制程序适用于为实现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现场环境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3.1.生产部是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并实施归口管理的部门。
3.2.总经理负责相关资源的提供及支持。
4 工作程序4.1.现场定置:实施现场定置管理,创造、保持和改进职责分明、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
4.1.1人员定置a)操作人员定置。
专用设备的操作者应规定人员名册,持证上岗;b)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者定置,明确使用和维护职责,编制名单;c)人员岗位定置,应在本岗位施工操作,不得随意串岗;d)没有相应岗位证书的人不能擅自操作专用设备或从事专项作业。
4.1.2设备定置a)对各类产品或工序加工设备定置,规定哪些设备用来完成什么产品加工;b)在设备定置时,应充分考虑产品(过程)特性、技术要求及设备能力和完好状态;c)在设备能力因多种原因而降低能力后,应根据工序要求,进行设备能力认可或更换适应的、具备过程能力的设备。
4.1.3工装定置a)工艺装备包括模具等;b)工艺装备应保持清洁;c)模具不得随意乱扔,应码放整齐。
4.1.4工位器具定置a)工位器具包括外部提供的、自制的等;b)工位器具应摆放合理,不得妨碍施工操作、搬运。
摆放应有序,不得随意乱扔;c)工位器具应保持清洁。
4.2现场文件信息:4.2.1现场文件应由使用人保管,主要包括作业规范、作业指导书、加工图纸等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质量检验标准等。
4.2.2现场文件应受控,不准使用失效文件及资料。
4.2.3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应乱扔或与其他非质量控制文件或失效文件混放。
4.2.4文件应保持清洁、清晰,不准损坏。
4.3现场工装和计量器具:4.3.1工装和计量器具储存应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工装和计量器具在储存期间不损坏、不降低精确度或锈蚀等。
4.3.2工装计量器具有使用后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可乱扔乱放。
检测、校准的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对分包范围,分包实验室的选择、评审、进行控制,确保分包的检测工作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
3.职责:3.1 检验室负责对分包项目提出及实施。
3.2 业务科负责对分包材料的汇总并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评审。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分包项目的审批。
3.4 最高管理者负责分包协议的批准。
4.工作程序:4.1 分包范围: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本公司不准备购置的,而客户要求检测的项目。
4.2 分包的原则:分包检测项目时,应选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4.3 检验室提出分包的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分包的项目、分包的理由、技术质量要求,拟定分包实验室。
经业务科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业务科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调查评审。
评审的内容有: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分包项目是否通过资质认定。
还应了解检测仪器设备检定、环境监控措施、样品管理、检测程序、检测记录、人员技术保证等是否满足本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分包试验作出总体评价,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5 分包协议应确定分包关系,明确检测项目、技术依据、质量要求以及双方的责、权、利等,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4.6 分包实验室负责向本公司报告检测结果,承担其检测质量责任。
结果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依据正确、内容完整,必须有检测人、复核人、审核人的签字。
若使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设备传递结果时,应符合发包方保密程序的要求。
4.7 分包检测的实施4.7.1检测室负责人应组织分包检测的实施。
分包检测实施前检测室负责人应准备好有关的技术标准,检测细则和样品制(准)备的指导文件以及被校/检样品;4.7.2检测室负责人和至少1名本部门检测员必须到达分包检测的现场,指导分包检测并对分包检测的过程进行监督;4.7.3如仅做重复性或耐久性类的性能试验,则检测室可派员到分包现场抽查监督;4.7.4在监督分包检测中发现或怀疑分包检测已经偏离了检测标准的要求,或不符合顾客的要求时,监督人员应立即中止检测,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取消检测活动计划,具体要求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
检测和校准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

文件代号WHVRI/QP 005-2003 程序文件第 4版第0 次修订第 1 页共 3 页修订批准人修订时间标题:检测和校准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实施日期2003年04月28 日1 目的通过对检测/校准分包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分包方实验室所检测/校准项目的能力符合本单位质量体系和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对分包检测/校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3.1 科研业务部负责组织分包方的调查与评价,及分包工作的规范管理。
3.2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分包工作的申请、制定分包计划,及分包工作的实施。
4 工作程序4.1 分包工作的分类4.1.1 分包工作分为长期分包和临时分包两类:长期分包是指实验室目前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的部分检测/校准项目的分包。
临时分包是指检测/校准工作量突然增加或其他未预料的原因需要分包的检测/校准项目。
4.1.2 计量检定工作不允许将其一部分进行分包,而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4.2 分包方的评价与选择4.2.1 分包方的评价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a)书面调查:向分包方发送调查表,对分包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能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b)现场调查:可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到分包方处进行现场调查与评审;c)第二方审核:可委派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和内审员对分包方进行第二方审核认可。
程序文件第 4版第0 次修订第 2页共 3 页修订批准人修订时间标题:检测和校准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实施日期2003年04月28 日4.2.2 分包方的选择本单位选择的合格分包方(分包实验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b)已经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且其检测/校准能力应能满足本单位拟分包项目的要求;c)已经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或计量标准考核,且其检测/校准能力应能满足本单位拟分包项目的要求;d)经本单位进行第二方认可评审,证明其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本单位质量手册的总体要求,且其检测/校准能力应能满足本单位拟分包项目的要求。
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a.分包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状况;
b.环境条件;
c.人员素质;
d.质量管理体系;
e.检测或(和)校准能力的验证(必要时)。
4.3技术负责人根据分包方评审结果,将拟分包的项目和分包实验室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签发《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4.4质量负责人将分包评审结果记录于《校准/检测分包评审表》。
4.5实验室在进行检测或(和)校准工作分包时,应通知客户,适当时应书面通知并得到该客户的准许。
4.6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实验室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7为客户出具的证书或报告应注明分包项目。
4.8质量负责人对分包方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在内审是一并进行。
4.9《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校准/检测分包评审表》、《校准/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由质理部负责归档。
程序文件
编号:LOP003
版次:A
日期:2016-12-2
标题: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5相关文件
5.1《结果报告程序》
程序文件
编号:LOP003
版次:A
日期:2016-12-2
标题: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1目的
对校准/检测分包方进行评审,选择合格分包方的各项控制活动。
2范围
适用于校准/检测工作的分包过程。
3职责
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质量部与相关检测室具体执行。
4程序
4.1实验室根据实际校准/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需分包的工作及分包方,拟定《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5.2《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05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10(参照模板)

1.0目的:选择符合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的实验室承担分包项目,保证分包的检测/校准工作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引入外来风险,特编制本管理程序。
2.0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分包检测/校准工作的管理,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3.0职责:3.1最高管理者签立或授权签立分包合同。
3.2技术主管:3.2.1受权签立分包合同。
3.2.2对分包实验室能力的持续维持进行定期审核。
3.2.3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3质量主管:组织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质量审核。
3.4检测室负责人:3.4.1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3.4.2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3.5办公室:3.5.1 征求客户的意见;3.5.2保存分包实验室的注册资料以及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含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审核记录)。
4.0程序4.1 分包需求4.1.1 当本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检测/校准工作资源配置不足时,有关专业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包要求,并进行分包实验室的选择,报技术主管。
4.1.2办公室负责征求客户的意见和了解其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当得到客户同意分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客户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的审核。
4.2对分包实验室的审核4.2.1技术主管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拟选择的分包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审核,确认其能力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4.2.2质量主管应收集分包实验室的有关资质资料,按照《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组织内审员对拟选择的分包实验室的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审核中发现可能影响分包检测质量的问题时,质量主管应向分包实验室提出尽快整改的要求并跟踪实现。
4.2.3 选择分包实验室应遵从以下原则:4.2.3.1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如获得认可/认证);4.2.3.2 有固定的检测/校准场所。
4.2.3.3有满足检测/校准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验设备。
4.2.3.4有能力承担经济责任。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1.目的为规范由于本所仪器突发故障、工作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长期不具备某项检测、校准或生产条件需分包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所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商/合作者的评审以及合作过程的验收工作。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合格分包商的资料汇总、初评和具体的分包工作。
3.2.质量负责人对合作者资格进行评审和对合作过程进行验收。
3.3.所长负责对合作者进行批准。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合格分包方的档案。
4.工作程序对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合作者都进行评审,只有评定合格的合作者才有资格承担合作过程,并且规定对合作工作的验收条件。
4.1合作者的评审4.1.1 管理能力合作者或合作者所在组织应建立按照ISO/IEC导则17025或ISO 9000族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或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且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1.2 技术能力合作者在冶金检测、校准或生产领域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工作的质量能够达到预期所确立的目标。
对参加检测、校准或生产合作者技术能力的评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合作者的相关技术证明,如以往类似、相关领域的检测成果、校准比对、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成果(在测定性质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类似或等同,且已被很好测定过的样品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等。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2)向合作者发放与待定值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体、浓度水平相近,其特性量值已被确定但对合作者未知的样品,要求合作者提交附带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合作者必需按规定向测试所提供所使用的方法、结果和所有运作程序方面的全部细节。
测试所保存所有合作者的名录以及有关它们认可、质量体系或其他形式能力状态的记录(或数据库)。
4.1.3 硬件设施合作者应拥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硬件设施,包括必要的空间、设备和环境条件等。
检测、校准和检定结果的质量保证控制程序

-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质量保证控制程序1 目的对检测/校准/检定的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统计等技术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进行监控,保证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的各项活动。
3 职责3.1 监督员负责监控方法的确定、监控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2 专业室负责人负责监控计划的审核,质量部批准。
3.3 专业室负责人对监控方法有效性的评审,并将结果上报质量部审核。
3.4 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参与质量保证方案的实施。
4 程序4.1 参加CNAS组织实施或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及参加实验室间比对4.1.1 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定/校准能力,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本院各专业室应积极参加CNAS组织实施或承认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4.1.2 各专业室监督员定期登录CNAS网站,及时记录并向专业室负责人汇报CNAS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4.1.3 质量负责人定期登录CNAS承认的组织的网站,及时记录并向各专业室负责人通报这些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4.1.4 各专业室必须参加与本院检定/校准项目有关的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只要条件允许,应尽可能参加与本院各专业室检定/校准项目有关的CNAS 承认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各专业室应根据CNAS的要求制定相应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如果不能参加上述能力验证活动,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CNAS组织实施的同一项目的能力验证,不允许连续两次不参加。
4.1.5 如果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没有包括各专业室的认可项目,各专业室可以根据需要参加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或者创造条件自行组织或参加已经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试验。
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1. 工作目的对检测/鉴定分包方进行评审,确保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数据的可信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检测/鉴定工作分包全过程控制。
3. 工作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
3.2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分包协议并建立分包档案。
4. 工作程序4.1 分包的原因4.1.1 事先不可预料的原因,例如工作量突然增加、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暂时不具备能力;4.1.2 持续性的原因,例如长期分包代理、特殊协议;4.1.3 日常开展较少的且设备价格昂贵的检测任务。
4.1.4 分包检测数量小于本站所有检测数量的5%。
4.2 分包方的选择4.2.1 分包方应为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分包项目应在其通过认可的能力范围内。
4.2.2 分包方服务能力应满足要求,并不得转包。
4.3 分包方的评价4.3.1 根据分包的要求,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测所和土工实验室人员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管理和技术能力等方面。
4.3.2 评审人员填写《分包方评审记录》报站长批准,确认合格的分包方填入《合格分包方名录》。
4.3.3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建立合格分包方档案,包括分包实验室的注册资料和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等。
4.4 分包工作的执行4.4.1 不得将抽样/取样、鉴定结果的分析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的形成等工作事项进行分包。
4.4.1 各检测所和土工实验室人员填写《分包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4.2技术质量管理部在与客户签订委托或合同时应注明分包安排并得到客户的书面准许。
4.4.3 根据分包检测项目,从《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分包方。
4.4.4 技术质量管理部与分包方确认分包安排,如分包的项目、方法;分包工作的样品数量;对分包工作的工期、样品退回、报告等要求。
4.4.5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将分包的样品交分包方并对其进度进行跟踪监督。
4.4.6 分包结束后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将分包方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和样品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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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弥补本公司资源和时间的不足,防止引入外来风险,规范分包检测活动,确保接受分包的实验室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分包活动。
3.0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职责
负责分包项目的审定,签定或授权签定分包合同,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质量负责人职责
组织对分包实验室进行定期质量审核。
3.3 检测部负责人职责
负责分包项目的提出, 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3.4综合部负责人职责
征求客户的意见,参与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审核,保存分包实验室的质量审核记录。
4.0 工作程序
4.1 检测工作分包的原则:
4.1.1 分包工作限于国家认监委批准本公司的检测项目,且本公司暂无检测设备需分包出去的;
4.1.2 经国家或省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且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
4.1.3 接受分包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必须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1.4 分包事项必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
4.1.5 项目部检测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进行分包工作,确实需要进行分包的,应公司批准。
4.2 分包工作的确定
4.2.1 检测部根据本公司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需分包的工作及分包实验室;
4.2.2技术负责人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负责分包项目的确定;
4.3.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分包实验室的资格审核;
4.3.4 综合部负责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4.3.5 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4.4 分包合同的签定
4.4.1根据对分包方的评审结果,达成意向后,技术负责人与分包实验室签定正式分包检测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应包含:
4.4.1.1甲乙双方实验室名称;
4.4.1.2 分包内容;
4.4.1.3 分包性质,是长期固定的还是临时的;
4.4.1.4 检测方法和细则的规定;
4.4.1.5 完成时间和分包的操作人员素质;
4.4.1.6 分包仪器设备的配置、状况和保证;
4.4.1.7 分包的环境条件;
4.4.1.8 对分包方的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4.4.1.9 对检测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数量的要求;
4.4.1.10 检测收费的价格;
4.4.1.11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含对样机及资料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保密的要求;
4.4.1.12 分包方授权签字人的资格确认;(分包合同的签字和分包报告的签字)
4.4.1.13 违约处理;
4.4.1.14 合同签立日期和有效期。
4.4.2 签立后的分包检测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5 分包检测的实施
4.5.1 检测部负责在分包检测实施前准备好有关技术标准,检测细则和样品制
(准)备的作业指导书以及被检样品。
4.5.2 检测部负责人和至少1名本部门检测员必须到达分包检测的现场,指导分包检测并对分包检测的过程进行监督。
4.5.3 如仅做重复性或耐久性类的性能试验,则检测部可派人员到分包现场抽查监督。
4.5.4 分包结束后检测部负责人应验收分包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并清点被检样品和文件。
4.5.5 分包时实验室应始终保持样品的控制标识,并保证不会发生混淆。
4.5.6 当确认分包检测结果正确有效时,分包检测即告结束。
4.5.7 当怀疑分包方出具了可疑数据,或客户提出对分包方的抱怨时,我公司应执行《检测结果报告控制程序》立即以书面文件通知客户。
4.5.8 为客户出具的检验报告应注明分包项目。
4.6 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4.6.1 检测部负责人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客户,本实验室和分包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引用分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
4.6.2 检测部负责人不得将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留在分包实验室。
如需查阅、使用,必须由本公司的人员随身携带。
4.6.3分包实验室不得对被试样品进行照相、测绘,不得复制被试样品的技术资料。
4.6.4对分包工作的保密和违约处罚还应执行《保密控制程序》。
4.7 分包工作的资料管理
分包工作完成后,检测部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分包检测合同、检测分包评审表等全部资料一同存档。
5.0相关文件
5.1 检测结果报告程序 ZTJJJCZX/CX-30-2007 5.2 合同评审程序 ZTJJJCZX/CX-07-2007
5.3 保密控制程序 ZTJJJCZX/CX-02-2007
6.0 质量记录
6.1 检测分包评审表 ZTJJJCZX/CX-05-01 6.2 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 ZTJJJCZX/CX-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