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整理1.1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知识》重点总结: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知识》重点总结: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它包括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
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
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7类:(一)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
(二)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又称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
(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五)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六)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七)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
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一)1834年起源于英国(二)2002年12月5日《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的确立。
(三)2007年3月1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该制度的具体的规定出台。
(四)等级分为一级与二级。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三、注册(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二)注册申请(三)不予注册的情形(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注册申请1.初始注册2.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4.增项注册1.初始注册(1)条件(四条件)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2)时间要求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2.延续注册(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3.变更注册(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4.增项注册(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
(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三)不予注册情形(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3)继续教育不合格;(4)正受刑事处罚;(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11)其他。
二建-法律法规

二建-法律法规二建-法律法规文档模板范本本文档旨在提供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的详细解释和说明,以便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为文档正文:第一章法律与法规概述1.1 法律的概念及分类1.2 法律的来源和效力1.3 法律的解释和合用1.4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性质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2.1.1 建造法的基本原则2.1.2 建造工程的审批和监督2.1.3 建造合同和工程质量保证2.1.4 建造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使用管理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2.1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2.2.2 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方式2.2.3 招标投标的评标和中标2.2.4 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3.1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2.3.2 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2.3.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3.4 劳动争议的解决2.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2.4.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4.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检验和评定2.4.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第三章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人:指有法定资格,可以独立享有权利、独立承担义务的组织或者机构。
2. 侵权:指在不当行为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3. 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集投标人,选择中标人的过程。
4. 合同:指由两个或者多个当事人订立的,约定了各方权利义务的合法文书。
5. 工程质量:指建设工程所具备的合乎规范要求、满足工程设计及使用要求的特性和功能。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全文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人:法律上具有法律人格地位,可以拥有和行使权利、承担和履行义务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二级建造师的法律定义及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级建造师指具备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
相关专业的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具有相关施工管理经验并经评审合格的人员。
申请二级建造师资格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二、二级建造师的职责与权利
作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有监督权,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二级建造师的法律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二级
建造师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二级建造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二级建造师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1.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
2.建筑法规: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二级建
造师需要遵守并执行。
3.基建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指导,二级建造
师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
为了提升二级建造师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建议二级建造师定期参加相关的
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二级建造师也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考试提升自身职业地位和发展空间。
六、结语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工程
质量和安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建筑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二级建造师们能够不断努力,成为行业的精英。
二级建造师常见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常见知识点整理一、工程项目管理常识1. 工程项目的定义与特点工程项目是指按一定的投资规模、工程量和工期,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利用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通过一定的工程施工方法和管理手段,完成某一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
2. 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组织架构、项目资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
3. 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目标设定、质量计划编制、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方面内容。
4.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安全分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内容。
5. 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包括施工计划编制、进度管控、工期提前措施、工期延误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建筑工程常识1. 建筑工程的构造形式建筑工程的构造形式包括框架结构、筒状结构、壳体结构、组合结构等。
2. 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包括地基基础、浅基础和深基础等。
3. 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包括模板工艺、混凝土浇筑工艺、钢筋工艺、砌筑工艺等。
4. 建筑工程的防水与隔热建筑工程的防水与隔热包括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墙体隔热等。
5. 建筑工程的维修与保养建筑工程的维修与保养包括门窗维修、墙面保养、屋面维护等。
三、市政公用工程常识1. 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规划、道路设计、道路施工等。
2. 桥梁工程桥梁工程包括桥梁检测、桥梁维修、桥梁加固等。
3. 隧道工程隧道工程包括隧道施工、隧道检测、隧道维修等。
4. 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5. 环境治理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包括垃圾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等。
四、机电工程常识1.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包括电气安装、电气设备检测、电气系统调试等。
2. 暖通工程暖通工程包括供暖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等。
3. 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法》《建筑法》是中国建筑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建筑行业的管理、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对《建筑法》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点。
1. 建筑施工许可。
根据《建筑法》规定,进行建筑施工需要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行为,处以罚款。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取得合法的施工许可证。
2. 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相关内容,明确规定了在建筑工程中应当遵守的工程质量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建设工程合同。
在《建筑法》中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熟悉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执行。
4. 建设工程担保。
《建筑法》对建设工程担保进行了规定,包括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工程监理。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监理进行了规定,建议在重大、复杂和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中,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法律基础,对二级建造师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级建造师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建筑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掌握其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1.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
二级建造师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法规知识在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如何进行验收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二、相关知识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知识:1. 土建工程概论土建工程概论是建筑工程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曲线测量等内容。
3. 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特性、用途以及施工要求,以便在建设工程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材料。
以上是关于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法规法规是指对某一领域的规定、要求、标准等的总称。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法规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这些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定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建筑市场监管条例《建筑市场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认定、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信用服务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标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
3.建筑工程质量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损失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期限等,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四、其他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核心考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核心考点(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5、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6、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7、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8、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9、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10、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1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2、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1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4、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15、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6、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1.建筑工程法律法规2.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基本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施工计划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知识点。
-施工机械、施工设备的选择与使用,施工材料的选用与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管理以及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点。
3.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图纸的阅读与理解,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等。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与工序,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等。
-常见施工工艺和方法,如混凝土施工、砌筑、钢结构施工等。
-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与处理方法,如空鼓、裂缝、滴水等。
4.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投资决策、成本预算和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核算等方面的知识点。
-施工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索赔等。
5.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JGJ3-2024《建筑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55-20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行业标准。
6.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施工计划管理软件(如微软Project)、建筑工程施工图纸阅读软件、施工模拟与优化软件等。
7.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护-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包括质量检测、质量验收与质量评定等。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作业安全等。
8.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计划编制,协调施工各方,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等。
-施工质量管理,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验收与评价等。
9.建筑工程合同与商务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与争议解决等。
-建筑工程商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包括谈判技巧、合同管理、结算管理等。
以上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知识点整理,考生需要掌握并深入理解这些知识点,以便顺利通过考试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法规概述二建法规是指建筑行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是考生须要熟知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必须对这些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能够正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以下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二建考试中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1997年颁布实施,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担保、建筑市场监管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
重点知识点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检测与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四、《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建筑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4年颁布实施,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等内容。
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二建考试中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重要规范之一,该规范由建设部颁布实施。
重点知识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等内容。
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总结归纳100条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100条1.法律的形式2.法的效率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机关制定(4)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机关制定(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岗位职务(3)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4.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①需存在足以使用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有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债。
5.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 城市市区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6.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且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7.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1)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自交付生效8.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法规概述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知识是重要的考察内容之一。
二建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二、建设法相关知识点1. 建设法的立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规,于1994年4月发布,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做了具体规定。
2. 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建设法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同第一、法律法规第一、科学技术第一等。
这些原则为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强调了各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3. 建设工程的审批程序根据建设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才能实施。
这一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各项程序的申报和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时间限制。
4. 建设工程的招标环节建设法对建设工程的招标环节也做了详细规定。
在进行工程招标时,需要遵守公开招标的原则,并且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同时,法规还规定了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和结果公示的程序。
三、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知识点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体系。
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目标的确定、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程质量评审等内容。
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合格的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
2. 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设备的质量控制等各方面的要求。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这些措施,并能够在实际工程中加以实施。
3. 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条例强调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总结二级建造师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综合素质较强的专业人才。
他们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具备广泛的知识和技能。
本文将对二级建造师考试涉及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备考。
一、建筑工程学科知识点建筑工程学科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建筑材料、结构力学和结构设计等方面。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点知识点:1.1 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建筑工程基础知识是建造师必备的基本素质,包括建筑构造、建筑施工工艺、建筑防水、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知识。
1.2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砖石、混凝土、钢筋、木材等各类建筑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施工要求等。
1.3 结构力学结构力学是研究建筑结构受力和变形规律的学科,建造师需要了解结构力学的基本原理,包括静力学、动力学和矩曲率理论等。
1.4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的核心环节,建造师需要熟悉结构设计的基本方法和规范要求,包括设计原则、设计计算和结构施工图等。
二、工程管理学科知识点工程管理学科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经济学、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点知识点:2.1 工程经济学工程经济学是研究工程决策和经济效益的学科,建造师需要掌握各类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和决策分析技巧,包括投资估算、成本控制和项目评估等。
2.2 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是建造师必备的核心能力,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编制等方面的知识。
2.3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协调和管理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建造师需要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技巧,包括项目立项、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等。
三、法律法规知识点法律法规是建造师需要熟悉的重要知识点,主要包括建筑法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点法律法规:3.1 建筑法规建筑法规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造师需要了解建筑法规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法、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规程等。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①基本定义:这部分知识就是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像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这些规定就像建筑行业的游戏规则,每个人在盖房子、搞建设的时候都要按照这些规则来,不然就可能被处罚。
②重要程度:在二级建造师考试里地位特别高,是必考内容。
对于一个合格的建造师来说,懂法规才能保证工程合法合规地进行。
如果建造师不懂法规,就好比司机不懂交通规则,早晚会出大事儿。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有点了解,比如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是合同、有哪些基本的责任承担方式等。
要是这些都不清楚,学建筑法规就像没打地基直接盖楼,特别容易坍塌。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工程中无处不在。
比如在哪种情况下要签订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怎么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如果出现工人伤亡事故该怎么依法处理责任等。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它在整个二建考试学科中是基础部分,就像房子的根基。
②关联知识:和工程管理、工程实务中的很多内容关联。
比如在工程管理里确定项目招投标流程就需要符合法规要求;在工程实务中建造房屋采用的工艺流程也要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法规条文多,而且有些条文理解起来很拗口,像关于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要理解法规背后的目的。
比如关于建筑工程节能方面的法规,目的就是要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非常重要,占的分值高。
- 考查方式:选择题是基本的考查形式,还有案例分析题。
选择题可能会出像“以下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错误的是()”这样直接考核条文的题目;案例分析题会给出一个实际施工场景,让你分析其中违反法规的地方并提出改正措施。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这个概念来说,就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审查建筑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表示这个工程可以合法开工建设了。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内容
土 地 所 有 权 (国有或集体)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地 役 权 。 居住 权 、宅基地使用权 [速 记 ]土地建住宅 抵 押 权 、质权和留置权
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期 耕地:3 0 年 ; 草地:30-50年 ; 林地:30-70年 [速 记 ]耕草林,三五七
人保物 保并存
债务人包旦提供物保,先按约 定 ,无约定先物后人 第三人提供物 保 , 无先后顺序, 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
2 、抵 押 (不 转 移 对 特 定 财 产 的 占 有 )
不动产 可抵押
始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 域 使用权、在建建筑物 设 备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产 品 ;在 建 的 船 舶 、航 空 器 ;交通工具
抵押物 转让
( 1 ) 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 物 , 应通知抵押权 人 , 有 约定按约定, 抵押权不影 响 。 抵押权人能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提1嫡 偿 债务或提 在 。 ( 2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玄左,不得与债权分离。
实现
债务人丕 履 任 债 务 ,协议折 价 或 者 拍 卖 、变 卖 抵 押 财 产 优 先 受 偿 ,价 款 超 过 债 权 数 额 归 抵 捏 人 所 有 ,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地 方 性 法 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 (条例)
省、设区应人大及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新 疆 维 吾 尔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 》
部门规章 (规 定 、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 法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 定 》
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一)2024

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一)引言概述: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考试,对于想要在建筑领域有所发展的人来说,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学习资料,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通过考试。
正文: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1 建筑法律法规的体系及特点1.2 建筑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3 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1.4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监督体系1.5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二、工程经济与工程管理2.1 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2.2 工程施工图设计与预算2.3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与方法2.4 施工现场管理与施工组织2.5 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三、施工技术与工法3.1 建筑材料与施工技术3.2 施工工艺与工法3.3 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3.4 建筑装饰施工技术3.5 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四、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4.1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4.2 安全文化建设与教育4.3 安全管理制度与实施4.4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5 安全措施与紧急救援预案五、机电工程技术与管理5.1 暖通空调工程技术与管理5.2 给排水工程技术与管理5.3 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技术与管理5.4 建筑电梯与运输设备技术与管理5.5 施工场地临时设施与设备管理总结:通过对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的概述,我们可以看到,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需要涵盖众多领域的知识。
考生需要熟悉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工程经济与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了解施工技术与工法的应用,具备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的能力,以及掌握机电工程技术与管理知识。
只有全面掌握这些内容,才能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和专业资格认证。
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系统学习各个方面的知识,并进行充分的练习和总结,从而提高备考效果和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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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五、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需要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相抵触 情况下制定的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六、地方政府规章 七、国际条约
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的承认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 条约内容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裁决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五)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字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总称
R
全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2Z266666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必过联盟编写委员会@编写
第一章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则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对建造师从事执业活动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五、部门规章
六、地方政府规章 七、国际条约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一、法的形式
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六、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产物, 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 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原则和国家政 权组织以及共鸣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行条例
宪法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六)备案和审查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不认为与宪 法法律抵触 认为与宪法 法律抵触 行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六)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 机关备案。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规
认 为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 合同法
公民
公民
法人
法人
公司法法
物权法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作 为根本法和母法,是其他立法活动的最高法 律依据。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一、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本级下级地方政府法规和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 较大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同等效力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指在公法权力主体在实施 公权力行为中,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优先使用特别规定。
认 为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宪法 法律
向委员长会议提 出书面审查意见 和予以撤销议案
提出报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拒不修改
提出意见
委员长会议 审议决定
制定机关予以说明后修改或直接修改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具体分为一下 7 类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五、部门规章
六、地方政府规章 七、国际条约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规定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不 一 致
国 务 院
认为适用 地方性法规
认为适用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由国 务 院 各 部 制定
非诉讼程序法指(仲裁法)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 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具体分为一下 7 类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四)新法优于旧法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 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五)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六、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一、法的效力层级
法的效力层级 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形式, 是指: 由于制定的主体、程序、时 间、适用范围等的不同,具 有不同的效力,形成法的效 力等级体系。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五)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六)备案和审查
使用 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裁决
TIP:地方性法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制定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五)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裁决
(3)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
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
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各个部门法构成的 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综合性
独立性
经 济 法
建设 工程法律
行政法
民法 商法
完整性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 四、经济法
五、社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