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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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课件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课件
税收公平性
在实践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公平性仍需加强 ,以避免出现税收负担不均的现象。
税收征管难题
在税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技术和管理难题,需 要加以解决。
完善建议
补充立法空白
01
建议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填补现有立法的空
白。
加强税收公平性
02
通过调整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促进城市更新改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可以激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城市更新和改造方面 加大投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为地方政府提 供了一个新的税收来源,有助于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
济和社会发展。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税收收入可以用于支持城市维护和 建设,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主要 内容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 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义务的单位 和个人。
纳税人的身份应根据其经营业务和应 纳税种进行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调 整。
纳税人的具体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 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个体工商 户等。
税率
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减 征、免征或缓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的待遇。
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应
当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应当有利 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不得违反税收公平原则。
征收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应 当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税法》框架-思维导图

《税法》框架-思维导图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累计;
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价的经济收益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应税收入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过罚相当原则;。

CPA-税法-思维导图-0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CPA-税法-思维导图-0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动经营:流动缴纳
-1-Βιβλιοθήκη 何时征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中央地方不完全一致)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在哪缴纳(纳税地点)
缴纳“三税”的地点 = 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代收代扣三税: 代收代扣三税地
特殊规定
跨省开采油田:分开计算,分开缴纳 管道局输油:管道局所在地
特点
专款专用 一种附加税 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谁征(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外企外籍缴纳城建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7%:城市市区 5%:县城、建制镇
eg:海上油气田
税率
特殊
1%: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 代收代扣城建税——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错征税款导致退还“三税” 法定免税的实施导致退还“三税”
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
免抵增值税——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征多少
计税依据
包括 不包括
注意“所在地”问题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查补的“三税” 免抵的增值税额(2005年1月1日)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滞纳金、罚款
计算 同征、同免、不同退(进出口除外)
税收优惠
优惠 不优惠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重点和难点)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重点和难点)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向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实际是一种附加税的性质。

本章学习重点是税率的规定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纳税义务人、税率、计税依据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纳税义务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外商不交此税)。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非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时,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征;无固定地点流动经营的纳税义务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计征。

(二)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述三税的规定办理。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适用营业税纳实消费税纳实增值税纳实税额应纳⨯⎪⎪⎭⎫ ⎝⎛++=。

ch5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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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 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其中,随三税一起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 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一种经济制裁,不是“三税” 的正税,不包括在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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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2.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 内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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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受益程度实行地区差别 比例税率,税率分别规定三个档次,对不同地区的纳 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具体规定是: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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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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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维护和建设城镇筹集资 金而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营业税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的一种附加于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为维护和建 设城镇筹集资金,因此其征税范围选择在城市、县 城、建制镇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2% 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缴费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2%减免规定小规模纳税人2021.3.31以前 月销售≤10万元季销售≤30万元免征增值税、城建税、两个附加2021.4.1以后 月销售≤15万元季销售≤45万元免征增值税、城建税、两个附加 一般纳税人2021.3.31以前 月销售≤10万元季销售≤30万元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免征两个附加2021.4.1以后 月销售≤15万元季销售≤45万元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免征两个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退免税关系1、错征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法定减免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一律不予退(返)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出口企业经当地税务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允许从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的单位和个人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市区 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税收优惠随着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其他减免水利方面: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自2010.5.25免征 金融机构:经央行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免征计税依据 包括内容1、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经批准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不包括内容1、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其他税额4、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 纳税地点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79讲_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79讲_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预告●本章风云变幻●本章思维导图●本章脉络梳理及考点详讲●本章重点总结一、本章考情预告本章地位:较重要的小税种。

【考试难度】不难【考试分值】3-5分【考试题型】选择题、计算题、综合题【复习重点】大家要多注意此章和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结合出题。

二、本章风云变幻1.新增“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的规定。

2.按照《烟叶税法》的政策内容对烟叶税法一节进行调整。

三、本章思维导图四、本章脉络梳理及考点详讲本章有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第二部分是烟叶税的内容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建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2.属于一种附加税;(征管方法完全比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关规定)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真题再现-单选题】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额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2016年)A.消费税税额A.14B.18.2C.32.2D.39.34【答案】A【解析】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XXXX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XXXX
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的地点
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 位和个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征 代扣地。
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 个人,应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在经营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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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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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建税的纳税期限
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一致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三 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如 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应同时免征 或减征教育费附加。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 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缴纳教育费附加的单位和个人,因其偷漏税 而被查补“三税”,处以罚款或课征滞纳金 时,对其偷漏的教育费附加应同时补征、罚 款或课征滞纳金。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 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 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新增内容: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 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 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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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征依据、征收率与附加额的计算
例.某大型国有企业2001年3月份缴纳增值税60 万元,同时缴纳营业税30万元、消费税40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 =(60+30+40)×3% = 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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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免规定
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减半征 收教育费附加。
(四)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
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 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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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 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 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是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
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可扣除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
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
额。

具体办法国务院确定人大常委会备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 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进口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 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 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

税率 7%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 纳
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百分之七
5%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 率为百分之五 1%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 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 前
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
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
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确定。

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
导图制作:思维导图学税法
减免 只有国务院可以规定且需报人大常委会 备案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 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
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
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缴纳时间与增值税
消费税一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
致,
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扣缴义务人制作:思维导图学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
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
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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