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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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某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和省民政厅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是协会活动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凡经本协会批准入会的会员,必须按照《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条会费收取和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的交纳第四条本会会费执行以下标准:(一)轮值会长、副会长:5000元/年;(二)理事单位:3000元/年;(三)会员单位:2000元/年;(四)个人会员:500元。

第五条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一)会费按年度于每年2月底前收取。

(二)理事、副会长、轮值会长单位当选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会费标准交纳当年会费。

(三)届中按规定程序增补的理事、副会长单位,应在当选后30个工作日内按标准交纳或补交当年会费。

(四)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30日内交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前入会交纳全额会费,6月1日后交纳半年会费。

(五)自愿多交的特别会费和赞助,不受时间、金额的限制;(六)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无故超过1年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自动丧失会员及其所任职务的资格,不再退还其交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平调、挪用会费。

第七条会费主要用于协会正常运行和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开支,包括:(一)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费用;(二)编印刊物、资料及宣传费用;(三)办事机构的日常办公经费及聘任人员的报酬;(四)协会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经费开支。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第八条会费由本会统一收取,交秘书处管理。

协会收取会费一律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

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九条对会员交纳的会费应严格按财务规定管理,合理支出,节约使用,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房地产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房地产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房地产费用及款项支出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公司内部的费用及款项支出管理,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合规性,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掌控本领。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内部的各类费用和款项支出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员工薪酬、供应商付款、租赁费用、项目建设费用等。

2. 管理标准2.1 费用支出审批流程•费用支出申请需经费用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包含费用类别、金额、支出对象、支出事由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

•费用支出申请需经财务部门审核,核对申请表格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预算核对和资金布置。

•费用支出申请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支出凭证制作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财务部门进行付款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归档备案。

2.2 付款安全掌控•全部费用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的授权和操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财务部门需建立完满的资金管理制度,包含资金流水账的记录、银行账户管理和核对、电子支出方式的安全掌控等。

•财务部门需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定期核实和更新,保证支出对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资金支出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或进行无关操作。

2.3 支出管理档案•财务部门需建立费用支出档案,包含费用支出申请表格、付款凭证、相关部门确实认文件等,确保费用支出流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需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和防火措施要到位。

•财务部门需依照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易查找和管理。

3. 考核标准3.1 费用支出准确性考核•财务部门需依照要求对费用支出凭证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支出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将对财务部门的费用支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显现支出错误或违规情况的,财务部门需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改进。

3.2 支出流程时效性考核•财务部门需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费用支出审核和操作,确保支出流程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三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第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包括开发商、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

第五条开发商应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资质条件,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六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第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不得违法建设、侵占耕地和生态保护区。

第九条开发商应当依法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确保商品房质量,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房面积。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房地产信息,不得散布虚假信息、进行欺诈行为。

第十一条购房者有购房权益,有权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状况和商品房的真实情况,有权对商品房进行检验,有权拒绝购买次品房。

第四章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第十二条国家建立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引导和调控市场供求关系。

第十三条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权益。

第十四条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购房者有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本会章程相关规定,为保障本协会工作、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结合我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协会所有会员单位。

第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本协会会费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缴纳标准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具体缴纳标准如下:(1)会员单位标准为1000元/年;(2)理事单位费标准为3000元/年;(3)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六条会员单位如有特殊困难,可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缓缴或者减免年度会费,具体由秘书处审定。

第三章会费交纳办法第七条本协会会费按年度计,每年缴纳一次。

第八条本协会缴纳会费的期限:(一)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二)每年上半年被批准的新会员,自入会当月起缴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及以后批准入会的,当年按年会费标准50%缴纳。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开具财政部门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 XX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协会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应向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报告,每五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并接受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费使用的主要范围:(一)会员大会、理事会及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会议费用;(二)编印会刊、资料印刷费、稿费、邮寄费等;(三)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差旅费等;(四)培训、调研及其他费用;(五)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本协会会费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会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合理支出,节约使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限期缴纳会费(二)予以通报(三)限制其行使《西安节能协会章程》的部分权利。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对象
1. 收费对象为本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二、收费标准
1. 会费的收费标准由本协会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并经会员大会批准后生效。

2. 会费标准应合理、公正,并适应协会的运作和发展需求。

三、收费方式
1. 会费的收取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 银行转账:会费收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发送给会员,会员需按时将会费转账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 线下支付:会费收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发送给会员,会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支付。

四、会费缴纳期限
1. 会费的缴纳期限为每年的指定日期起至3个月后。

2. 会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将会费缴纳至指定账户或地点,逾期未缴纳的会费将被视作逾期未交。

五、会费使用和管理
1. 协会理事会有权根据协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会费。

2. 协会应及时公布会费使用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3. 协会理事会应确保会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并避免滥用和浪费。

六、费用返还与退款
1. 若会员需要中途退会,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2. 若会员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还已缴纳的会费,需提前向协会理事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退还。

以上为本协会的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如有任何变动或补充,将及时通知会员。

请会员按照以上规定履行会费缴纳义务,共同支持协会的运作和发展。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协会理事会联系。

商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商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对象本会全体会员均应缴纳会费。

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缴纳会费有困难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

上述应缴纳会费的会员,自愿多交会费的,可以多交,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二万元/年副会长单位:一万元/年理事单位:五千元/年会员单位:二千元/年三、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

每年6月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一年会费;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四、会费开支范围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本会会议、调研、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5、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五、会费管理1、会费由秘书处、会员部等相关办事机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发票》。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法定代表人审批,重大额度或重要项目开支由本会理事会审定。

3、本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并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监事、监事会、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

5、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6、本办法经年月日xxx市xxx区xxx商会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后生效。

xxx市xxx区xxx商会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会员服务水平,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会员自律性管理,根据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应当遵章守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三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请求协会对自己业务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对行业间出现的利益矛盾进行协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宣传扩大协会社会影响力;(三)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协助协会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等工作。

(六)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交流、研讨、学习等相关活动。

(七)接受本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热爱房地产事业,拥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五)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六)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同意后,发放《关于批准加入淄博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的通知》;(七)会员收到入会批准通知后,应在30日内交纳会费;(八)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第九条会员入会应提交入会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条建立会员联系人制度,会员单位应指定相对稳定的专人担任联系人,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

会员发生单位名称变更,单位合并、撤销等情况,应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变更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一)主动申请退会的;(二)企业法人主体发生终止的;(三)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四)受到协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

咸宁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章程

咸宁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章程

咸宁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咸宁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简称:咸宁房协(Xian Ning Real Estate Exploitation Association 缩写:XNREEA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在咸宁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同业性、非营利性的行业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加强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咸宁市民政局。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咸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咸宁市金桂路151号。

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代表为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二)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涉及本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反映会员的呼声与意见。

(三)依照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企业与相关部门、企业的关系、纠纷,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

(四)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活动与行业活动,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信息交流、业务推广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技术咨询、学术交流活动,为会员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六)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业自律的行业规则,组织行业考核评比活动,规范行业行为,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七)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授权有关行业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办理政府和主管部门委托办理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制。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决定;(二)自愿加入本会;(三)在咸宁市内依法取得房地产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一、会费的定义和意义协会会费是指会员为了维持协会运营和开展各项活动,按照一定标准向协会缴纳的费用。

会费作为协会经费的重要来源,对于协会的正常运作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对协会的资金状况、项目运营以及会员权益的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对于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会员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

二、会费的确定方式和标准1. 会费的确定方式协会会费应根据协会的财务需求、会员数量、活动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

常见的会费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固定金额制:将会费按照固定金额标准收取,不受会员个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差异化制:根据会员的不同身份、级别或职位设置不同的会费标准,以更好地体现会员的权益和利益平衡。

(3)自由定价制:给予会员一定的自主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自己愿意缴纳的会费金额。

2. 会费的标准会费标准应该根据协会实际情况和会员需求,合理科学确定。

在确定会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协会的经济状况:协会的收入、支出、运营成本等方面的情况。

(2)会员的收入水平:会员的经济实力和承受能力。

(3)协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协会的发展需要和长远目标。

(4)会员权益的平衡:确保会员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回报。

三、会费的收取和管理1. 会费的收取方式会费的收取方式应方便、透明、规范。

常见的会费收取方式有以下几种:(1)线下支付:会员可以通过现金、支票等形式将会费直接支付给协会。

(2)线上支付:协会建立会费缴纳的在线平台,会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完成缴费。

(3)银行转账:会员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会费汇入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会费的管理会费的管理涉及到协会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人管理:协会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费的收取、使用和报告,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合规性。

(2)财务报告:协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向会员展示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

XX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个人会员入会邀

XX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个人会员入会邀

请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
依据《XX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XX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现诚邀在XX市从事房地产中介及相关活动的人员加入XX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团结一致,为维护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谋求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共同努力。

一、个人会员权利
(一)免费参加本会星级提升培训课程;
(二)免费获得会员专属法律援助;
(三)免费获得本会会刊及其他刊物;
(四)优先、优惠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
(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及相关资料;
(六)参加由本会举办的各项人才交流活动,免费享受本会人才库的人才推荐服务;
(七)向有关部门提供有利于会员开展、开拓业务的资信证明文件;
(八)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个人会员义务
个人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三)遵守《XX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自律规章;
(四)接受本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
(六)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本会和行业的声誉;(七)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会费标准
(一)普通会员:300元/年;
(二)高级会员:300元/年。

房地产企业佣金及手续费扣除标准

房地产企业佣金及手续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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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费用支出。

房地产公司费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费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1、办公费用的管理公司实行每半年发放一套标准办公用品给个人,两年发放一只计算器,平时不予发放。

如有辞退,必须归还,过期限归个人,业务部费用实行包干制,各专案组最后利润提成减除现场费用。

如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车资、交际费、活动费、午餐费按工作日全额报销,晚餐销售强势区(开盘3月内)按实际工作日报销,销售弱势区(开盘4-6月)按工作日一半报销,尾势,按1/3报销,现场维修由专案组长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现场用复印纸、传真纸由专案组长监督业务节约使用。

2、交通、通讯费用的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按实报销。

其他员工按定额包干,具体标准见附则一。

3、差旅费管理规定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相继有外地个案接洽、销售,并需要公司各部门人员前往配合工作。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差旅规定(前往外地个案销售人员除外):①来回交通工具由公司统一指定或安排,浦东机场公交费用给予报销。

每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凭证,如有遗失公司将酌情给予罚款。

②住宿费(外地、一般地区):一般员工每天不超过150元,部门主管每天不超过200元。

注:如出差地点是第一次到达及事先未安排的,则第一天到达目的地的住宿费,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300元,[[第二天起必须按规定费用解决住宿。

③总经理、副总经理住宿费视情从实报销。

④伙食补贴标准:员工:50元/天,主管以上:70元/天。

房产协会工作制度

房产协会工作制度

房产协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行业自律,规范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及房产协会组织。

第三条房产协会工作制度的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二)坚持房地产行业自律,促进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行业整体水平;(四)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推动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房产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成员、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五条房产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协调、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

第六条房产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为协会提供专业支持。

第七条房产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财务、会员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房产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房产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在房地产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行业自律第十四条房产协会应当积极开展房地产行业自律活动,引导会员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缴纳2017年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缴纳2017年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缴纳2017年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缴纳2017年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感谢你们对我会的支持,我会本着服务会员单位的宗旨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为有效地开展协会工作和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根据协会《章程》的要求,依据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会费标准,现开始向会员单位收取2017年度的会费。

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按规定时间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基本义务,请各单位对缴纳会费事宜给予重视和支持。

一、会费缴纳标准:单位会员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每年交纳500元;注册资金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每年交纳1000元,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每年交纳1500元;个人会员每年交纳100元。

二、会费缴纳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费缴纳期,请收到通知后,各会员单位对照会费缴纳的标准,于12月31日前将应交会费缴纳至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也可汇款)。

三、会费缴纳的相关事项1、银行汇款缴纳会费时,请务必在相关凭证上注明你单位的具体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便收到款后,及时开具票据。

2、收费单位: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地址:杭州市平海大厦912室银行帐号:811080101340047345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支行电话:*************、89830911 传真:*************联系人:杜黎黎3、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一年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2017年12月1日。

房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房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房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房产协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房产协会财务收支合理,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房产协会全体成员、管理人员及财务工作人员。

二、会费收取及使用1.房产协会会员每年应按照规定交纳会费,会费的数额由会员大会决定,并经理事会审核后公布。

2.所有会员的会费应当及时缴纳,并由财务人员进行统计和归集,不得私分或挪用。

3.房产协会所收到的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协会运转以及其他经理事会决定的用途,必须经过专款专用、合规合法的程序。

三、财务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会计制度,逐笔记录和核算协会的收支情况并建立档案。

2.定期召开理财委员会会议进行财务情况的审查,并要求委员会成员进行意见交流,建议管理工作的改进。

3.严格控制协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支出,并建立预算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有效。

4.协会应定期对财务款项进行审计,委托专业机构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核和核实。

5.每笔款项支付前,需要进行三次审批。

第一次审批由申请人提交申请表;第二次审批由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并复核申请表;第三次审批由协会主席签字后才可支付。

四、资产管理1.协会要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并建立资产台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

2.保管部门应对协会资产进行专人管理和妥善保管,记录资产的调拨,借用和损耗情况,并及时完成资产报废或更新等工作。

3.取得协会资产的人员必须签署使用责任书,并对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账务审计1.协会应按照中国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或成立内审小组进行财务审计。

2.依据审计结论,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会接受相应的处罚。

如果违规行为导致协会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相应责任人员应予赔偿。

以上就是房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所有成员都需认真执行。

如有违反本制度行为,将依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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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会费的收支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费的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取之适度,用之得当,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当于每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之间缴纳下一年度的会费。

第五条会费最低标准:
(一)市开发企业每年10,000元人民币;
(二)县开发企业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会费应当用于下列支出:
(一)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有关项目工作会议及本协会秘书处日常开支。

(二)开展专业论坛、工作座谈、调查研究、拟订相关标准和规则的费用。

(三)开展本协会宣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经营活动以及组织会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向会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开支。

(四)编辑出版本协会刊物、建立和维护本协会信息网络、开展区外、境外和国外交往活动以及其它必要的支出。

第七条本协会应当建立会费收支帐户,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八条本协会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理事会审议。

第九条本协会应当将理事会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大会代表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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