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搬迁及安装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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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搬迁及安装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吉林市天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厂房及办公楼搬迁合同
合同编号:TJXJ2015-GC-036
甲方:吉林市天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长春市禄千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吉林市天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长春市禄千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设备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吉林市天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搬迁
工程地点:吉林市
工程内容:办公用品及厂房设备搬迁安装工程
二、搬迁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1、2号办公楼物品及输送带车间、炼胶车间设备搬迁安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5年05月25日
竣工日期: 2015年07月25日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具体按甲方要求协议
四、搬迁安装工程总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总费用为:886355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注:不包含第六条第4项甲方提供的主材料费用)。
2.付款方式:乙方进入工地施工一周内,预付合同款项的4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项的40%,第二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全额安装施工行业发票;剩余20%的合同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三个月。
五、质量标准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的安装质量标准,符合设备生产厂家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六、其他协议内容
1.该工程包括所有安装设备的基础制作。
2.安装中产生垃圾的清除。
3.除甲方所提供的主材料外的其它辅料。
4.甲方所供的主材料包括:钢板、轻轨、钢管、配电盘、控制箱、钢芯电线、46#耐磨液压油。
七、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三个月。
2.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安装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尽快处理事故,不得拖延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八、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事故安全,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乙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于泽洋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负责及监督安装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协调其他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5 年 05月 18 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吉林市天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长春市禄千搬家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