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要求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是指业主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民间组织,其目的是代表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公共财产、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等职责。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成立业委会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1、条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委会管理办法》,业委会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业主大会通过《业委会章程》;
(2)成立时至少有3名业主参与,且业主人数应不少于业主大会决定的业委会成员人数的一半;
(3)业主应在业委会成立的1个月内选出业委会主任和业委委员;
(4)业委会需在30日内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处备案。
2、流程
(1)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成立的前提,需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下组织召开。
(2)草拟《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章程是业委会建立的基础,需要制定详细规定业委会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管理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
(3)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委会成员由参选人自荐、业主推荐和物业服务企业推荐产生,投票方式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邮寄投票等。
(4)书面报告并备案。
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处进行备案。
总之,业委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章程的草拟、成
员的选举和书面报告备案等流程。
业主们在选择业委会成员时应该注意评估其能力和诚信度,确保其能够真正代表业主利益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权益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的利益并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然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本文将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并分析其重要性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
条件一:住宅小区人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首要条件是住宅小区的人数。
一般来说,住宅小区的人口规模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以确保委员会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具体的人数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小区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小区人口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条件二:业主的自愿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还需要业主的自愿参与。
由于委员会的成员是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的,因此需要业主对参与委员会工作的意愿。
在一些小区中,业主会召开业主大会或居民会议,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否进行投票,只有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和参与才能成立委员会。
条件三:法律法规的支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还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在我国,住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
例如,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益,以及选举和成立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依法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件四: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为了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业主委员会需要制定一份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益、选举和任期等方面的规定。
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需要充分考虑小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需求和利益。
章程的制定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共同商讨制定,并经业主大会或居民会议的表决通过。
条件五:透明公正的选举程序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需要通过选举产生,因此选举程序的透明公正至关重要。
选举程序应该公开、公正、公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在选举过程中,应该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出的委员具有代表性,并能够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成⽴业主委员会要满⾜什么条件才⾏住宅⼩区⼀般由物业进⾏管理,但在事实⽣活中⼩区的业主与物业已经的纠纷是经常发⽣的,纠纷产⽣的原因通常是物业不作为或者乱收费,业主想维护⾃⼰的权益可以成⽴业委会,那么成⽴业主委员会要满⾜什么条件才⾏?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成⽴业主委员会要满⾜什么条件才⾏1、《民法典》第⼆百七⼗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业主⼤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会、业主委员会成⽴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业主⼤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2、《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个物业管理区域成⽴⼀个业主⼤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条规定,同⼀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府房地产⾏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的指导下成⽴业主⼤会,并选举产⽣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个业主的,或者业主⼈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致同意,决定不成⽴业主⼤会的,由业主共同履⾏业主⼤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托会成⽴的程序第⼀步,想成⽴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先应该互相建⽴联系,然后联系本⼩区⼗分之⼀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业主⼤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区办指导⾃⼰⼩区成⽴业主⼤会。
第⼆步,组建成⽴业主⼤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荐,也可由业主推荐。
最好的⽅法是由开始的发起⼈张榜通告,请业主在⼀定时间内⾃愿报名参与筹备⼯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作(⼈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会成⽴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会成⽴⼗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
开会成⽴的可邀请区、县⼩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统计反对意见的⽅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业主⼤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时间应早于成⽴业主⼤会的时间)书⾯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 小区规模:通常来说,小区的住户数应达到一定规模,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组成委员会。
具体规模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 业主共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认可,因此需要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达成共识。
3.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权自发组织业主委员会,因此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法规,并遵循法律程序。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 召开业主大会:首先,业主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邀请所有业主参加。
在业主大会上,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讨论确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2. 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章程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签署生效。
3. 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选举结果,选出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工作。
4. 公示和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和备案。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5. 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根据章程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制定管理规定和政策,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6. 审计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的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同时,委员会也应对自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7. 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完全放弃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和参与。
业主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和谐。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委员会可以顺利成立并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是一种自发性组织,其权力和职责有限,不能替代法定的房地产管理机构。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1.具备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区:业委会的成立适用范围主要是多户共有住宅小区,而对于别墅小区、商业市场、写字楼等非住宅小区则不适用。
2.具备自愿原则:业委会成立的前提是业主自愿组织,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来决定是否成立业委会。
3.具备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需要:业委会成立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和维护,可以考虑成立业委会。
二、成立业委会的流程:2.召开业主大会: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公告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成立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业委会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职责等。
3.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后,进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业主委员会是业委会的核心管理机构,由若干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的事务。
4.完善组织机构: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需共同商议并制定业委会章程,明确业委会内部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等。
5.备案登记: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向相关政府机关备案登记,包括业委会的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信息等。
三、业委会的职责和权益:1.维护业主权益:业委会有义务维护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并及时履行业主之间的约定和协议。
2.参与小区管理:业委会有权参与小区的管理,包括对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收支管理: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管理小区的收支,包括物业费的征收和使用等,并向业主报告相关收支情况。
5.参与决策:业委会有权参与小区管理的决策,包括物业改造、设施更新等重要事项的决定。
总结起来,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具备成立的住宅区、业主自愿组织和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需要等条件。
具体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完善组织机构和备案登记等步骤。
业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维护业主权益、参与小区管理、收支管理、协调业主关系和参与决策等。
2024年最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2024年最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1.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需要满足至少有30户业主以上的条件。
In order to establish a new neighborhood committee in 2024, it is required that the residential area has at least30 households.2.业委会成立的流程需要由业主代表发起,提出成立申请。
The process of setting up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needs to be initiated by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homeowners, who will submit the application for establishment.3.成立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资料,包括业主身份证明、户口簿、业主签名同意等。
The application for establishment requires the submission of relevant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including proof ofidentity,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signed consent from the homeowners.4.业委会的成立申请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The applica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 needs to be approved by the majority vote of the homeowners' assembly.5.成立业委会的条件还包括业主大会决议生效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成立登记申请。
The conditions for establishing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 also include submitting the registrationapplication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after the resolution of the homeowners' assembly takes effect.6.成立业委会需要选择具有法律资格的理事会成员,以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条件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条件
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业主权益的组织形式之一。
在业主共同拥有的建筑物或者土地上,若住宅区域超过两户且不超过二十户,业主可以自愿组成业主委员会。
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符合住宅区规模要求:住宅区域需超过两户且不超过二十户,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2. 符合业主比例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为业主的拥有人或者拥有权人,且业主需占业主委员会成员数的一半以上。
3. 提交申请书:业主需向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成立委员会的目的和内容,注明业主委员会的名称。
4. 选举成员:业主需根据比例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
5. 确定管理方案:业主委员会需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规定各项管理制度,比如业主大会制度、财务制度等。
总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住宅区域大小的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业主投票选举成员,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确保业主权益的合法保障。
- 1 -。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一、业委会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物业项目属于住宅区域或非住宅区域;2.业主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3.物业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业委会成立流程第一步:准备工作1.确定发起组织者:通常由小区内的一些积极参与居民担任,可以是物业公司、开发商、社区居委会等;2.成立筹备组:由发起组织者和其他希望参与的居民组成,负责协助筹备工作;3.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制定详细的筹备方案;4.宣传动员: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微信群、电视台等渠道,向居民宣传业委会的意义和重要性,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第二步:召开筹备会议1.筹备组负责人召集筹备会议,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2.在会议中介绍业委会的目标和任务,解答居民的疑问;3.选举筹备小组成员:确定筹备小组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4.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筹备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三步:组织业主大会1.确定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2.发出业主大会通知: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邮件、短信等方式,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参加大会,并告知议程内容;3.召开业主大会: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业主大会,由筹备小组负责组织;4.大会议程:–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介绍大会议程;–选举临时主席团: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本次大会的进行;–选举监票人和记录员:由与物业公司无利害关系的居民担任,负责监督投票过程和记录结果;–主席团宣读成立业委会决议草案,并进行讨论和修改;–投票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业主根据决议草案的内容进行表决;–主席团宣布表决结果,并确认成立业委会。
第四步:选举业委会成员1.成立临时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履行业委会职能,直到正式业委会成立为止;2.选举工作小组:由临时业委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选举工作;3.制定选举办法:明确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投票方式等;4.开展候选人提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候选人的提名,并核实其资格;5.公示候选人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在小区内的公告栏上,接受居民监督和意见反馈;6.组织候选人宣讲会:邀请候选人向居民介绍自己的经验、理念和计划;7.投票选举: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8.统计票数并公布结果:由监票人统计票数,并公布当选的业委会成员名单;9.成立正式业委会:当选的业委会成员在业主大会上宣誓就职,正式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1、业主要满足实际的组建规模。
一般来说,要求业主的总数大于十人,其中车库数满足三户以上,住宅部分,门面店铺业主不少于一户,其他住宅业主总计三户以上。
2、有正式登记的权属证明。
所有业主要有完整的不动产权属证明,并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登记,这样可以确定所有业主的具体身份和权利。
3、具有理解能力和让步精神。
业主主要成员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知晓小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求,能与有关监管部门、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配合,并有让步的精神,避免出现抗争和任性,保障小区内秩序的正常运转。
4、具有行政能力。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要有良好的行政管理能力,能够将会议的精神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熟悉各种行政手续,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迅速准确地完成各项机构设置及管理手续。
1、业主建议组建委员会,准备召集议会。
业主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有关小区管理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并对各业主召集相关讨论会起草邀请函,并将邀请函发放给各业主。
邀请函经全体业主就合理有效组织安排活动事宜进行讨论,议会旨在确定业主是否真诚决心组建业主委员会,同意能接受委员会的章程及向法律有关监管部门报备的各项手续,做出有效的决议文书,由办会代表及行政管理要员签署和报备有关部门。
3、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经召开业主讨论会,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接着根据小区的组成比例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处秘书、监察员等成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并实行半年一次换届由新成员接替原成员,保障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
4、提交相关有关部门备案及注册,确定业主委员会的事实性存在。
经各种报备手续完成后,把章程、成立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相关有关部门,做出备案或注册出具相应的批文,有效地确定业主委员会的事实性存在,拥有正式的法人身份,为小区的正常运行及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引言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的良好管理和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帮助业主们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组建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条件1. 达到法定业主数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一定的业主数量要求。
一般来说,业主数量需要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一定比例,例如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一或一半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2. 选择合适的委员人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需要由具备一定资格和条件的业主担任。
常见的要求包括:持有合法产权证明、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小区规章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前,小区必须具备一定的规章制度,如住户管理规定、收费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
有了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才能负责执行和监督。
三、成立程序1. 准备工作(1) 出示合法产权证明:业主需要准备好房产证等合法产权证明,以证明其为小区业主。
(2) 物业公司配合: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征求他们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支持和配合。
(3) 业主大会准备:通知小区内的业主们参加业主大会,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相关材料和设备。
2. 召开业主大会(1) 时间和地点: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参加。
一般在晚上或周末召开,以方便业主参加。
(2) 议程:确定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议、选举委员会、确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
(3) 选举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举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
(4) 形成委员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正式组成业主委员会,确定主席、副主席等职务。
3. 完善业主委员会组织(1)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需要制定一份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等。
(2) 定期开会:业主委员会需要依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小区管理、维护等事宜。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人数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人数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小区或物业必须具备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人条件,即通过登记,获得法人身份。
2.小区或物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一般要求至少有30户以上的业主。
3.小区或物业的物业权属需明确,业主可以是物业的产权人或长期使用者,并且存在明确的业主身份。
4.小区或物业的住户需要有一定的共同利益,即需要共享公共设施、公共管理等。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人数:1.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一般根据小区或物业的规模而定,建议在9至21人之间。
2.如果小区或物业的业主数量较多,可以设立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决议,并经常性向全体业主汇报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序号步骤说明1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发起召开业主大会,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2业主大会讨论并决议业主大会上讨论并表决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决议。
3选举筹备组进行筹备活动选举筹备组,其成员由业主自愿报名并选举产生。
4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起草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
5负责人报备审查机关筹备组负责人将《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报备给审查机关。
6审查机关审查审查机关对《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合格后发出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书。
7发起业主委员会筹备大会根据审查机关发出的通知书,筹备组发起业主委员会筹备大会。
8业主委员会筹备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进行选举,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9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以上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人数,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的介绍。
根据不同的小区或物业情况,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但大致流程是类似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能够提高小区或物业的管理水平,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一、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物业项目必须属于多层或高层住宅小区,且存在共同的物业管理需求。
商业和办公物业一般无法设立业委会。
2.具备一定的居民规模。
根据不同地方的规定,业委会成立需要达到一定的居民数量,一般为50户以上。
3.物业项目的主体结构或相对独立的区域已经竣工。
只有物业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才能进行业委会的成立。
4.物业项目已经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和规划竣工备案。
5.业委会成立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物业管理公司首次与业主进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合同金额为物业费的三倍等。
二、业委会成立的流程1.组织筹备阶段(1)首先,需要业主召集一次业主大会,公告相关议题等。
业主大会的召开需提前15天以上进行通知。
(2)业主大会上,需要选举产生业主代表,确定成立业委会的决议,并制定业委会的章程。
(3)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成立业委会筹备组,进行具体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成立申请阶段(2)业委会筹备组将申请书提交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主管部门。
(3)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业委会选举阶段(1)业委会选举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选举办法进行。
通常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需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成立倡议书。
(3)成立后的业委会需及时申报注册,领取登记证书。
4.业委会运营阶段(1)业委会进行组织和运营,根据章程制定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
(2)业委会负责与物业公司或管理员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
(3)业委会进行业主大会的召开,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业主的诉求和问题。
(4)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总之,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会有一定的地方性和具体性差异,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业委会的成立对于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可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浅谈业主委员会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浅谈业主委员会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3、一般而言,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就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本的部分。
4、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4、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
6、成立条件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请问物业管理主要负责做什么?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子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条件是什么如果在⼀个⼩区买了房⼦,就会享有到物业的配套设施还有其他福利等等,⾃⼰也是具有业主权利的。
为了更好更⽅便维护⾃⼰的权利,业主可以成⽴业主委员会,那么成⽴的条件是什么呢?下⾯就由店铺的⼩编为⼤家讲解⼀下。
⼀、业主委员会成⽴条件是什么成⽴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住率达到50%以上的:2、⾸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住率超过30%的;3、⾸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会会议选举产⽣,由5⾄11⼈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为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业主义务;(四)热⼼公益事业,责任⼼强,公正廉洁;(五)具有⼀定的组织能⼒;(六)具备必要的⼯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定组织能⼒和必要⼯作时间,能够较好履⾏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端正⽆劣迹;5.热⼼公益事业。
三、业主委员会的产⽣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是业主⾏使共同管理权的⼀种特殊形式。
⼀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式:1、由业主或业主⼤会会议选举产⽣,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2、对于较⼤⼩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成业委会;这样⽅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区总户数*2%”的单数。
由此可以保证⼩区业主的较⾼质量的沟通覆盖。
⽐如,对于1000户的⼩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总结业主委员会成⽴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成⽴业主委员会不仅需要具备条件,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也是要具备资格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1、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2、交付的房屋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的;3、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合法有效、表决有效的前置条件。
成立流程:一、申请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启动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四个途径:1、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2、建设单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3、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4、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1、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业主联名申请,签字业主需要附身份证、户口本、所有权证复印件。
2、经过社区同意后,盖章将申请书提交街道。
3、街道对申请材料必要件进行审核,经研判积极推进。
4、社区张贴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报名通知,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推荐说服力优于自荐。
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需组建完成筹备组。
二、建设单位报送筹备工作资料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或者申请后六十日内,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其及时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房屋等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的资料。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目的是保证资料的取得。
针对可能出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报送;因建设单位注销,街道办事处无法取得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资料的情形。
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
为了保障业主隐私权,要求街道办事处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取得的资料,尤其是业主资料,禁止向无关者泄漏或者另作他用。
三、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须组建完成筹备组。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筹备组的工作内容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筹备组的工作内容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人应当将业主入住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物业服务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一)已交付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全国统一条件)(二)已交付的业主人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向首位业主交付满两年且已交付的业主人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注:1.每个城市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略有不同;2.是交付,不是入住。
)二、成立业委会的基础资料(一)规划总平面图;(二)业主以及房屋、建筑物面积清册;(三)房屋测绘报告;(四)已竣工验收的房屋买卖合同清册。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人员构成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申请的六十日内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O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一名、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一名、社区代表一名、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一名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九至十三人(注:筹备组人数全国不一致)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居民委员会推荐,经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物业类型、组团、楼栋、业主代表性等因素确定。
业主代表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可以采取分类后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
建设单位不存在或者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期限内委托代表参加筹备组的,可以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筹备组发布的通知或者公告,应当加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确定最终名单。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5个工作日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
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终止本次筹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各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各有差异。
但是,大体上还是一致的。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因为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
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第一阶段:申请这个自然不用赘述,因为申请是所有程序的最常见的一步。
只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完成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第一阶段——申请时,除了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意见表》,还需征求总人数(或者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字,经当地居委会核实无误后,交由房管部门或地区办处理。
第二阶段:成立筹备组,开始筹备工作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中的第二阶段,筹备工作也是所有阶段中最琐碎、最耗时、同时又最费心的工作。
因此,建议有管理经验或者有责任心的业主参与。
首先,地区办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组织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通过自荐、推荐等方法产生(一般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经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筹备组宣告成立并开始着手筹备工作。
由于需要尽可能的面面俱到,所以筹备工作需耗时几周甚至更长。
因此,说筹备工作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最难缠的一步丝毫不矫情。
第三阶段:召开业主大会其实,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第三阶段,召开业主大会一般进行较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
四、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公布结果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二、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自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一次成立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
以上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行使的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2.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决定住宅区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5.修改业主公约;6.改变和撤消业主委员会不恰当的决定;7.批准业主委员会的章程。
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们只需在“内部”完成有关程序,再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获得法定地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取产生之日起的15日内,持下列文件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1、确立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源自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根据上款的征集结果,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单数),及候选委员名单,印刷选票。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权益的法定组织,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4.审议管家制定的对本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5.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6.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1.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定;2.遵守和履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3.不能从事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4.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当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业主委员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
一、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3、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4、召开业主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5、大会作出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决定,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此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而对于不符合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法制科)取得联系为业主委员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