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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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探索大胆实践
全力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广东省民政厅
创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积极探索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开展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活动,极大推动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上新水平,促进了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省社区居委会6169个,目前已有2981个社区创建成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约占50%;预计到2010年,全省将有7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标准。

一、抓科学谋划,明晰社区建设工作目标和思路
社区建设是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做好总体规划,明确工作思路,才能有序推进。

科学谋划是我省抓好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步。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社区开展调研,了解民情社意,找准突出问题,寻求社区建设发展思路。

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对“十一五”期间全省社区建设
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的社区、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总目标,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组织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分年度创建,将达标任务分解到五个年度,一年创建一批;分类指导,对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区别对待;典型引路,在不同层次的地区挂点帮扶建设具有可学性的示范社区的工作思路。

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后,省政府积极争取民政部支持,与之签订了《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提出了“深化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我省在创新现代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居委会指导监督业委会机制,全面建立志愿者注册、认证、培训制度,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探索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兼顾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社区建设的思路。

二、抓基本建设,搭建和谐社区建设坚实平台
社区“人、财、物”是社区建设的基本保障。

几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投入,高水平、广覆盖地落实了社区“有址办公、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搭建了坚实的基础平台。

一是全面建设社区办公用房。

通过努力,目前已有5361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省要求的8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占全省社区
总数的89%,其中有6市实现了100%社区办公用房达标。

三年间,实现社区办公用房达标的居委会新增了2700多个,多数社区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大大改善了居委会办公环境,彻底改变了过去无房办公以及在危房、违章建筑内办公的尴尬局面。

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实现广覆盖。

全省已建有社区警务室4800间,设置社区监控摄像头近80万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00多所、社区计生服务室4894间、“星光老年之家”4683个、残疾人活动室2920间。

社区普遍拥有体育健身路径与器械、多功能活动室、户外小广场等,基本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三是社区包干经费逐步落实。

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社区每年财政安排包干经费均超过2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区的社区包干经费也基本达到10万元标准,社区服务活动经费和人员工资得到保障。

全省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工资在1500元/月以上的占46%,有些地市还达到5000元/月的水平。

四是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全省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32461人,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5人;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学历的占36%,40周岁以下的占48.6%。

与此同时,通过聘用、招考等方式向社区增派的专职工作者超过2万人;还探索在社区设立社工岗位,使用专职社工,推动社区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三、抓方式创新,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的意见》精神,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有效地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广项目管理和购买服务方式。

在一些专项社区服务工作中,结合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特点,尝试改变由政府办机构提供服务的做法,积极探索和推广项目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新方式。

如广州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营的方式,开展社区平安通呼援服务,满足了居家老人的需求;深圳、佛山、东莞等市由财政出资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个性化服务等等,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我省努力从制度规章层面建立社区服务项目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确保持续性、稳定性。

如深圳市盐田区从财政制度出发设立了社区服务发展基金,规定“凡举办符合居民需求、适应社会发展的社区服务项目和无偿的福利、服务项目的单位,以及通过市场运作、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的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社区服务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调动了社区各方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省残联与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规定;卫生部门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标准》,建立了评估机制。

二是探索使用专职社工解决专门社会问题。

珠江三角洲地区按照国家部署,率先建立社工制度,积极推进专职社工进社区,现已成立了50多家社工机构,开发设置的社工岗位达到1000多个。

在社工人才队伍的培育与使用方面,探索出了一些科学做法
和经验。

如广州市出资1000万元与高校、港澳社工机构、民间社工组织合作,整合社区资源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青少年辅导、特困家庭、残疾人士、长者平安钟、再就业指导、低保评估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深圳市探索“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的模式,建立规范的购买社工服务制度,并引入独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社工组织服务质量;东莞市制定《东莞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强调了财政在社工队伍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为推动社工服务进社区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在社区深入开展。

在法规层面,以社会立法模式对《广东省青年志愿者条例》进行修订,年内将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在组织建设层面,成立了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统筹协调全省志愿服务工作。

在经费保障层面,2007年正式批准成立全国首个省级志愿者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3130万元,省级财政每年还注资500万元。

2008年基金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志愿服务项目,用省财政专项基金资助了417个项目,累计组织志愿者31万人次,提供志愿服务463万小时,直接和间接受益人数多达1936万人次,共创造社会劳动价值2920.42万元。

目前,志愿服务在社区蓬勃开展,并涌现出“赵广军生命热线”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四、抓体制创新,逐步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
一直以来,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难以理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我省
珠江三角洲地区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的需要,积极探索在街道一级分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较大的社区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站(服务站)。

明确要求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向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社区工作站(服务站)协助社区居委会完成协管协办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配合政府开展进社区的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居民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建设和居民自治活动,根据居民的需求发动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服务机构,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通过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把长期以来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自治、行政和服务三种功能进行分离,将部分该由基层政府完成的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从居委会中剥离出来,分别交由基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站)以及社会组织,充分调动了各方的自主性。

将过去一切由政府包办的一元管理社区体制转变为政府、公民社会、公民多元社区治理体制,体现了国家-社会-公民三者的良性互动,为我省构建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搭建了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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