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执法中法治理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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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民警执法中的法治思维

论公安民警执法中的法治思维

论公安民警执法中的法治思维引言公安民警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重要一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民警需要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正、合法的执法行为。

本文将探讨公安民警执法中的法治思维,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践方法。

一、什么是法治思维1.1 定义法治思维是指在处理问题和决策时,遵循和坚持以宪法和其他上位法为基础的原则、规则和程序,依照合理的逻辑推理进行判断与决策的思维方式。

在公安民警执法中,运用法治思维意味着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确保执法活动合乎规范。

1.2 特点•法律意识:具备较高的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公正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偏袒任何一方,在处理案件时坚持公正原则。

•严谨细致:对案件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确保证据充分、合法。

•程序规范: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起诉等环节。

•服务意识:充分尊重人权,关注社会公众利益,在执法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二、公安民警执法中的法治思维重要性2.1 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民警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运用法治思维能够使执法行为更加客观公正,减少不当干预和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从而增强社会对执法工作的信任。

2.2 保护人民安全公安民警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民安全。

运用法治思维能够确保执法行为合乎规范,从而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3 构建良好的执法形象运用法治思维有助于公安民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客观地处理案件,能够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尊重,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三、公安民警执法中运用法治思维的实践方法3.1 加强法律学习公安民警需要不断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熟悉各类案件的处理程序和依据。

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学习资料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3.2 严格遵循规范程序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民警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立案、侦查等工作。

执法规范化视域中的公安边防执法理念

执法规范化视域中的公安边防执法理念
2 0 1 3年 6月
河北 公安 警 察职业 学 院学 报
J o u m ̄ o f He b e i V o c a t i o n M C o l l e g e 0 f P u b l i c S e c u i r t y P o l i c e
J u n . 2 0 1 3
在 全 国 推 进 公 安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公 安 边 防 机关 作 为 国 家 执 法 力 量 .应 适 应 中 国 法 治 化 进 程 .努 力 提 高 执 法 公 信 力 .进 而 推 动 公 安 边 防 工 作 和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 然 而 .执 法 规 范 化 水 平 的高 低 受 到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边 防
V0 1 .1 3 No . 2
第 1 3卷 第 2期
执法规范化视域中的公安边防执法理念
董 川 锋
( 中 国人 民武 装 警 察 部 队学 院 , 河 北 廊 坊 0 6 5 O 0 0 )
摘 要 :公 安 边 防执 法 规 范 化 水 平 的 高 低 ,在 一定 程度 上 取 决 于 执 法 主 体 的 执 法 理 念 。 当 前 , 公 安
边 防警 察 在 执 法理 念 上存 在 着 角 色 定 位 不 准 、角 色 转换 偏 差 、执 法 的标 准 化 与 正 规 化 不 高 、执 法 效 果 追
求 不 明确 等 问题 。对 存 在 的 问题 有 针 对 性 地 研 究相 应 的 对 策 . 明确 执 法理 念 在 公 安 边 防执 法 实 践 中 的重
要 性 . 对促 进 公 安边 防执 法规 范化 建 设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意 义 关 键 词 :执 法规 范化 ;执 法理 念 :执 法 效 果 中 图分 类 号 :D 6 3 1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2 — 6 4 0 5( 2 0 1 3 )0 2 — 0 0 0 9 — 0 2

依法治军落实心得体会

依法治军落实心得体会

依法治军落实心得体会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对于军事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也愈发高涨,依法治军成为了实现军队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作为一名军人,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军的重要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一直在践行着依法治军的理念,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一、树立依法意识依法治军的第一步是树立依法意识,只有在全军上下都重视法律,才能够形成依法治军的良好氛围。

对于官兵来说,要时刻遵守军纪军规,自觉接受军事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不仅是一种法律意识,更是一种责任心和使命感。

在工作和训练中,我们要始终把依法思想摆在首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任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军的理念。

二、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军队是一个特殊的组织机构,法律法规不但需要官兵遵守,更需要官兵充分了解。

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对于依法治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宣传,让广大官兵了解军事法律法规和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法律风险的能力。

在我部队,我们通过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活动,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遵守军事法律法规,保障部队平稳裕谷运行。

三、严格依法执勤执法军事执法是依法治军的基础。

只有在严格依法执勤执法的基础上,才能够遏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部队和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明确法律红线,不得越雷池一步,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重手段方法,注意人文关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执法手段,保障军纪军规的执行。

我们针对执勤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法制化执勤制度,确保部队执勤执法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是确保依法治军的有效手段。

只有强化法律监督,才能够使军队在依法治军的道路上越走越稳。

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和调查,加强对军队内部各项工作的法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当情况、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部队中,我们建立了军事法律保障联动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勤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让依法治军的道路越来越稳健。

关于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摘要:边防派出所作为沿边沿海一线基层执法执勤单位,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部队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部队的形象和当地的治安稳定,事关公安边防事业的长远发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从更高的层次、更细的方面给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因此,必须充分认清当前边防机关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分析、解决基层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部队执勤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公信力;制度;监督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02孟建柱部长多次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为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执法力量,公安边防部队只有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构筑起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战略屏障。

一、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现状(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但服务意识不到位。

当前,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确立,依法办事、尊重人权、公正执法等已成为边防官兵的共同信念和职业追求。

但执法过程中随意对当事人进行训斥,作风霸道;对案件定性量罚一律从重,重打击、轻教育;个别民警执法随个人意愿、个人心情,影响执法公正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民警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但整体发展不平衡。

通过开展“大练兵”、“大接访”、“三基”工程建设等活动,广大民警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但个别民警证据意识不足,取证时重口供、轻事实;法律知识肤浅,适用法律不完整,案件名称不准确,案件查破不及时等现象还经常发生,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三)严密的执法体系日趋完善,但贯彻落实不全面。

目前,各级部门从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警务公开、信访接待、执法考评、执法监督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了相关执法制度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执法执勤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边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维护边境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执法活动。

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边防部队的形象,乃至影响到国家的形象。

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

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

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

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过半年的短期培训 , 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 , 难 以
适 应 高 强度 的执 法 工 作 需 要 。 对 基层 民警 执 法 经 验 不 足 的
问题, 虽然 上级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也尽力组织业务培训 , 但 由于基层任 务重, 培训时间不长, 培训效果不明显 。 ( 三) 对现役 体制认识 不足 , 未认清边防特 色 “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 边防 的主体是部队 , 执行的主 业 多为公安业务 , 不能简单地把边防派出所 同地方 公安派 出所划 等号, 淡忘边防派 出所的特色 。部队的体制 不容许 任何人在 同一 岗位上无 限制地工作, 在涉及晋职、 晋衔时不 得不调整工作岗位。 工作 岗位的流动性必然会给工作带来
实 行 现 役 体 制 的边 防 派 出所 , 其 人 员 的流 动 性 很 大 , 每 年 都 要 进 行 一 定 的干 部 调 配 。 不 少干 部 刚 刚 熟 悉 了 本职 业 务又 要 调 配 到 新 的 的 岗位 重 新 适 应 , 或 者 干 脆 脱 离 边 防 派 出所 工作 。 ( 四) 双重 领 导 标 准 不一
不牢 , 依法办案意识不强, 法制观念淡化 , 利 用 执 法 之 便 谋 取私利现象仍然存在 。 这些 问题 虽然 发 生在 极 少数 民警 身 上, 但 对 整 个 公安 边 防 队 伍 形 象影 响极 大 , 同时 也 是 引发 上 访 事 件 的 重 要 因素 。
( 二) 执 法 主 体 素 质 偏 低
2 0 1 3 年 3月 第3 期 总第 1 3 8 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f Hu be i Un i v e r s i t y of Pol i c e
Ma r . 2 01 3 No . 3 S e r . No . 1 38

公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公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公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精选范文:公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共2篇)公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之在公安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公安机关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研究探索服务群众的规律,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要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上,必须解决好执法“为了谁”的问题,能够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善待百姓。

因此,在执法思想上,必须使广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

保障人权的观念。

公安机关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

公正执法的观念。

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讲究效率的观念。

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效率观念,迅速、及时、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水平新提升。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

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民警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地加强对各种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水平的培养,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浅谈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贯彻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及对策

浅谈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贯彻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及对策
Leabharlann 2016 ・ 10 (中)
动手行为后, 便以殴打他人对这两人分别进行了处罚, 并告知宅 基地纠纷找乡土地管理所解决或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 样处理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错,但由于没有对群众进行基本的教 育, 导致群众对于这种处理方式不理解, 甚至有抵触情绪, 导致案 结事未了, 群众不服气, 不满意。 首先这个案件是可调解处理的, 对这样的案件要重教育, 能调解的就调解, 让他们认识到打架行 为的错误,在想办法查清楚发生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给予法律帮 助, 乃至调解处理, 而不应简单一罚了之, 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 法。 对此, 克服重处罚、 轻教育或者只处罚、 不教育错误做法, 我 们应这样做。理性执法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警察执 法时要教育与处罚并重, 重视教育, 重视说理, 以理服人, 努力做 到法、 理、 情的交融。 近个来,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都开 始先后推广对轻微交通违章行为以初次给予批评教育而不予处 罚的做法, 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 结合实际, 贯彻落实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生动体现。 (即交警 查违章行为不是为了罚款, 而是为了治病救人。 ) 特别是全国广大的边境地区, 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经济上还比 较贫穷落后, 群众的文化程度、 民主法治意识还亟待提高, 依法办 事, 依法解决处理纠纷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在这种情况, 办案当中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就显得相 当重要。 要清楚地认识到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除了集中开展 的一般性的预防教育, 如公安边防部门每年的开展边防政策法规 宣传月活动, 结合具体案例所进行的教育工作更是尤为重要, 这 种教育有时更能起到生动的教育效果。 近年来, 一些公安机关在 办理行政案件处理纠纷的过程中,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 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特别是治安调解的作用, 对符合 那些调解处理条件的治安案件, 在征求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 上, 依法组织调解, 同时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 以案说法, 以案析 理, 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群众受教育, 受到群众好评, 也收到了 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理性执法要求警察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和维护大局稳定的 高度关注执法效果, 在执法活动中, 时时、 处处坚持以人为本, 融 法、 理、 情于一体, 将执法过程变成违法人员真心悔过, 当事人心 悦诚服, 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 (二) 感情用事, 情绪化执法, 甚至是打击报复的错误现象及 对策 某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对男女在海边聊天, 上前 询问时因当事人态度不好, 民警便以涉嫌卖淫嫖娼将两人传唤到 派出所调查, 事后当事人多次状告派出所乱作为。 这不是理性执 法, 这是感情用事的结果。 首先, 面对执法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特别是群众的不理 解, 议论甚至是侮辱, 纠缠, 不配合, 我们要克制住内心的怒火和 冲动, 静下心来, 将心比心, 仔细分析, 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 明, 将群众的不理解降到最低, 化被动为主动, 化不配合为支持。 其次, 要坚决反对滥用职权, 耍威风的情绪化执法倾向。理

对海警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知和思考

对海警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知和思考

对海警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知和思考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边防工作的主线。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减少和化解执法矛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许多部门和民警没有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本质、内涵和要求作深入的思考,就规范而规范造成规范执法与加强公安边防队伍建设脱节。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执法规范化就是公安边防部队官兵自觉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执法活动的一种状态,最基本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从执法实践看,执法规范化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的规范以及执法礼仪和执法装备使用的规范等。

因此,所谓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通过制度以及硬件装备的投入和保障,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公安边防部队官兵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成为一种常态,并且通过规范化的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一个过程。

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力求建立起一个在统一的法律制度下,符合当地社会治安实际的,并且公安边防部队官兵在执法活动中不易出错,或者一旦出错能够迅速进行自我修复、自我纠错的机制,是公安边防队伍建设从自身层面加强自律的有效途径。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绝不仅仅是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规范地方加以改进和完善,即“为了规范而规范”,而是要通过执法为民思想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教育训练,执法质量监督等措施,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执法矛盾,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密切官兵关系,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这应当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本质要求。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义(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树立边防部队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法律制定出台之后,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军校学员的法治理念——谈公安边防学员如何树立法治执法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军校学员的法治理念——谈公安边防学员如何树立法治执法理念



和谐 社会 的建立 必须 以 法治 为 中心 实现 法治 目标 的一 个重要 基础 和 前提 是 充分 而有 效地发 挥执 法功 能 , 而此 又
要依赖于执法人员具备 良好的法治执法理念。执法者只有对 法律 的崇高信仰 , 加强 自身的科学人文素质培养, 正确理解权 力的 来源 , 变革传 统 的权 力观 , 建立科 学理性管 理模式和 良好 的程序 执 法意识 , 才能极 大地推 进 法治进程 , 进社会 和谐 发展 。 促
新 中 国成立 后 , 别 是改 革开 放 以来 , 特 中央 和地 方法 律 部 门
和 各级 政府 对边 防法 规 的制 定和颁 布 十分 重视 , 但在 宪法 、 不 刑 法》 《 防检 查条 例》 、边 等专 项边 防法 规 。 些 法律 、 令 、 章 、 这 法 规 条
这 种信 仰 融入 到具 体法 律 、 规 以及 现实 生活 各个 细节 当 中。 法 法
的 良好 局面 。
三、 树立 程序 优 先 , 程序 公正 保 障实体 公 平 的理念 用
律 信仰 的 普及度 越 高 , 治 就越 健全 。 法 在高 科技 战争 的今 天 , 公安边 防 学员 固然 要学好 科 学知识 , 知识, 同时必 须重 视人 文素质 教育 , 扩展 文化 素养 , 断提 高 自身 不
法律 信仰 是 人类 基 于对 法律 的 神圣 性 和权 威性 的 自觉认 同
而 产 生 的一种 价值 追求 , 是法 治 社会 必不 可少 的精 神要 素 , 同时 才 能有 效 维护人 民群 众根 本利 益 , 才能 切 实维 护社会 稳 定 , 能 才 也是 法治 社会 的最 高价值 理 念 。一个 社 会是 否 处于 健全 的法 治 真 正实现 执 法为 民, 才能 最终 实现社 会长 治 久安和创 造 法治 和谐 状态, 关键 是看 这个 社会 是否 有 民众普 遍 认 同的法律 信仰 , 并将

关于如何推进新时期边检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推进新时期边检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推进新时期边检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摘要近年来,边防检查站认真践行执法为民,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执法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但从当前边检工作实际看,在执法执勤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欠缺。

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边防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已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边检;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一、边检执法执勤现状(一)执法执勤环境日趋复杂近年来,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形势严峻。

面对复杂的口岸执法执勤环境,公安边防执法执勤工作呈现出一定的不相适应性。

部队整体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淡薄等问题给公安边防执法执勤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执法执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执勤官兵构成相对复杂,学历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接受过系统、正规的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员比例较小。

执法执勤官兵学习能力、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执法执勤经验匮乏也是造成执法执勤尴尬的主要经验之一。

(三)官兵执法执勤能力相对较弱比如现在很多基层执法执勤单位的干部中,会边检业务的不会办案,会办案的不会边检业务,会带兵的不会执法执勤,会执法执勤的不会带兵等,使新时期边防检查工作很难开避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执法制度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同执法执勤标准不一,甚至相矛盾。

一是执法监督不到位,内外监督不健全,对于执法质量的要求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统一规范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标准不一,当前的执法执勤规定对执法的程序和案卷的管理较为详细,但对执法标准和办案流程缺少明确的规定,导致标准不一,特别是在海港执法过程中有时情况相对复杂,在自由裁量和执法流程上还需进一步完善,统一标准。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社会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执法对象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同执法观念的落后相矛盾。

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当前,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对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作为边防部队基层执法单位的边防派出所,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着边防部队的对外形象,影响着部队建设乃至依法治国的大局。

多年来,基层边防派出所在肩负着治安管理和边境管理双重使命的情况下,扎实有效的开展好了各项边防执法工作,在维护中央事权和地方经济建设、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应该说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必须予以肯定的。

但与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相比,边防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试就此作一简要分析。

一、目前边防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重管理轻服务,特权思想严重。

部分基层官兵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缺乏感情,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有的处理问题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伤害了群众感情;有的不愿做或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不愿意接触群众,认为那是"掉架子,没身份";有的习惯于用专政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重脱离群众;有的法律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不把执法对象的权利放在眼里,耍特权、抖威风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重打击轻保护,群众观念淡薄。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脱节。

打击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但有的派出所和官兵人为割裂了二者的必然联系,把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与保护人民利益对立起来,对进入派出所的当事人的权利不予保护。

还有的认为只要达到破案的目的,牺牲一点群众和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也是无所谓的。

"把打狼的鞭子,打到了羊身上","怕漏不怕错","离开保护讲打击"的现象大量存在,伤及了无辜或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目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改革开放以来,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的确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中国进入了法治的新世纪。

实行法治,首先要有法可依,目前,无法可依已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当前法治的关键是执法问题。

边防派出所作为国家设立在边境一线的重要的基层执法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其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由于边防派出所执法活动点多、面宽、量大,目前又面临诸多问题,边防派出所要完成如此繁重的执法任务,必须依法行政,推行法治,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边防派出所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执法习惯;必须创新体制、改革机制,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社会治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执法上来。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使边防派出所执法真正走向法治。

一、边防派出所执法走向法治应正视的几个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边防派出所在打击违法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作出的巨大奉献的同时,对边防派出所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深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和体制、机制缺陷造成。

从边防派出所执法的现状看,主要存在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甚至出现执法违法和权大于法现象。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法治建设面临着诸多障碍。

1、执法观念陈旧(1)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治执法异化为人治执法。

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受“以法为器”的传统人执法观念影响较深。

尽管有法可依,但体现在执法中,往往容易变味,“以法代法“、”行政干预“等习惯心态及做法使案件人为地复杂化,执法的相对独立性大打折扣,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

在公安边防执法中树立人权意识探究

在公安边防执法中树立人权意识探究

最 但 的右 手 握 一 把 利 剑 , 手 持 一 架 天平 , 用 一 块 布 蒙 住 了 双 眼 , 的 确 是 犯 罪 嫌 疑 人 所 为 , 终 受 到 了 应有 的惩 罚 , 这 样取 得 的 左 并 当然 , 们 可 以 理 解 右 手 的 利 剑 代 表 惩 除 一 切 世 间 邪 恶 的 正 口供 合 法 吗 ? 可 以 作 为 证 据 使 用 吗 ?导 致 如 此 逼 供 的 根 源 又 是 我 就 义 , 手 的 天 平 代 表 不 偏 不 倚 的 公 允 , 她 蒙 上 自 己 的 双 眼 是 什 么 ? 我想 根 源 只 能 集 中 为 一 点 , 是 对 公 民 权 利 本 位 意 识 的 左 而 也 人 去 从 为 了让 自己 无 视 人 的 身 份 与 地 位 , 做 到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淡 漠 , 就 是 没 有 把 人 首先 当作 一个 “ ” 对 待 , 而 导致 对 人 以
中 , 其 是 在 对“ 类 六 种 ” 件 的侦 查 过 程 中 , 须 树 立 这 样 一 法 侵 害 时 , 任 意 识 可 以 起 到 预 防 的 作 用 , 旦 受 到 侵 害 , 可 尤 三 案 必 责 一 又 种 观 念 : 们 在 执 行 公 共 权 力 的 同 时 , 不 是 对 相 对 人 或 犯 罪 以启 动责任制度 的救济程 序 , 我 并 以此对 公 民权 利起 到更 为多方 面 嫌 疑 人 权 利 的 无 限制 剥 夺 , 定 要 保 障 他 们 作 为 人 的 最 基 本 权 的 保 障 作 用 。 一 利, 因为 民 主制 下 的执 法 必 定 是 权 利 本 位 的执 法 。谈 到 此 , 者 笔 1 6 执 法 文 化 是 权 利 文 化 的 意 识 。文 化 即人 化 , 指 一 种 . 是 想 到 几 年 前 参 加 的一 个 会 议 , 上 侦 查 部 门 的 某 位 领 导 在 讲 起 稳定 的 生 活 方 式 。形 成 执 法 文 化 的 意 识 是 以 上 诸 种 意 识 形 成 的 会 自己 的 一 次 办 案 经 历 时 , 自豪 地 称 为 了 尽 快 破 案 , 们 轮 流 对 更 高 层 次 。我 们 在 执 法 中讲 到公 正 执 法 、下 转 第 1 ) 他 ( 9页

对公安边防部队行使边境管理权的思考

对公安边防部队行使边境管理权的思考

等 九个 城市 实 行 边 检 职 业 化 改 革试 点 后 , 边 防 检 查 领 域 内形成 了职 业 制 和 现 役 制 并行 的 局 面 , 公 安 边
防部 队边 防检 查 权 的存 留受 到 理 论 和 现 实 的质 疑 。
定 了“ 中央军 事委 员会 统一 领导 边 防 、 海 防和 空 防 的 防卫工作 。地 方各 级 人 民政 府 、 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和
对 公 安 边 防 部 队行 使 边境 管 理 权 的思 考
●梁 晓 晴
( 武警学院 研究生队 , 河北 廊坊 摘 0 6 5 0 0 0 )
要: 随着 国家部 门体制 改革的推进 , 以及公安边 防部 队边境管理工作 中一些问题 的 出现 , 有人对边境 管理权 由公
安 边 防部 门 来行 使 提 出 了质 疑 。对 此 , 论 述 了 由公 安 边 防 部 队 行使 边 境 管 理 权 的 必 要 性 , 分 析 了公 安 边 防部 队行 使 边
公 安边 防部 队行使 边境 管理 权 的因素 , 并提 出对 策 。


由公 安边 防部 队行使 边境 管理 权 的必要 性
( 一) 由公 安 边 防部 队行使 边 境 管理权 是 边境 管 理 权本 质属 性 的要 求
收 稿 日期 : 2 0 1 5—0 1— 0 5
任此 种 “ 管理 ” 职 能 。应 当说 , 当初 建 立 公 安 现 役 部 队, 也 正 是 根 据 边 境 管 理 权 这种 兼 具 执 法 性 、 武 装
有关 军 事机关 , 按 照 国家规 定 的职 权 范 围 , 分 工 负 责 边防 、 海 防 和空 防的管 理 和防卫 工 作 , 共 同维 护 国家 的安全 和利 益 ” 。边 强 国不 辱 , 边 稳 国 不忧 , 边 境 管 理 是 国防 的重 要方 面 , 边境 管理 权 是 一种 中央 事权 , 关 系到 整个 国家 民族 的安 危 。虽然 边 境 管理 权 具 体

加强新时期公安边防铁军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新时期公安边防铁军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新时期公安边防铁军建设的几点思考打造边防铁军是新时期推进公安边防部队事业发展进步的创新之举,是公安边防部队完成新任务、履行新使命和队伍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打造边防铁军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更要有铁的认识、铁的决心和信心。

在打造铁军不断深入发展的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引领、突破瓶颈。

一、打造铁军工作面临的挑战当前在高举打造“铁军”旗帜,大力弘扬“铁军”精神,打造一支“叫得响、冲得上、打得赢”的边防铁军的过程中,一些片面和模糊的认识也随之产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个别官兵对打造铁军这项提高部队战斗力的系统工作理解还不到位,片面地认为打造铁军与军事练兵差不多,只是改个名称,换汤不换药,实际工作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变;还有个别官兵认为打造铁军只是司令部的一项业务工作,与其他部门和自己的工作不产生联系,认为打造铁军就是搞军事训练,目的仅限于增强军事素质。

这些片面的认识,是对铁军应具备的素质理解不全面、不透彻造成的。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个别单位对打造铁军缺乏打“持久战”的认识,对打造铁军的长期性、系统性认识不足,鼠目寸光,工作缺乏目标,致使打造铁军的后劲不足,缺少完善的制度机制,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工作措施不够到位。

个别单位没有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岗位的积极性、主动性,缺乏广泛动员和全员参与,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致使相关制度规则落实不到位。

三是铁军建设标准参差不齐。

个别官兵认为打造铁军就是加强军事素养锻炼,把打造铁军片面的理解为增强军事素质和作风建设,不能站在整个部队建设的高度,不能把打造铁军全面理解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等多方面综合建设。

在自身素质建设中,只片面注重军事训练,忽视了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建设,营养不良的现象时有发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参差不齐。

二、深化铁军建设的对策思考打造边防铁军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如何稳步有序地开展打造铁军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建设。

浅谈如何做好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如何做好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如何做好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作者:温晓光来源:《卷宗》2012年第06期摘要:随着《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执法规范化成为出入境边防检查人员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为了提升边防检查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本文通过一系列数据,阐述了现行法律法规与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关键词:边防检查;人员素质;法律权限;规范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三项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边防检查机关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防检查工作实践中,应勇于研究、勤于探索,把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向深入。

几年来,全国边防检查机关积极投身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全面加强和改进边检工作,努力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使我国边防检查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但在某些方面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复杂严峻的任务形势,不能满足当前全面推进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笔者就如何抓好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浅析自己的观点: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边防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暂就其中的几点加以讨论。

(一)思想认识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过去几年来,全国边防检查机关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中,努力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技能,创造和利用各项有利条件,全面加强和改进边检工作,切实提高了边防检查工作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绩的取得与广大边防检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与付出是分不开的。

当前,公安部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分边防检查工作人员认为经过前一阶段的提服工作,边检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没有必要再做改进,便容易产生懈怠情绪,造成执法认识不到位,执法观念不端正;一些单位和领导的思想认识也存在偏差,对我们是一支执法部队、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事关公安边防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因而工作中重点不突出、目标不明确,缺乏综合施策、全方位推进措施。

有效加强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

有效加强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

军、依 法 治国的重要战略 方针 。深入 了解新 时期 规范部队政 治工作 法制化建设 的重要 意义 以及 紧迫程 度是部 队政 治工作法制 化 设的基础 。法律的 完善和 法治工作的改进是 一项综合性 强、耗 时长的 巨大社会 工程 ,而部 队政 治工作 法制化 建设就是这 项 工程 里 的 重要 环 节 。



视法律法 规 ,最终会 导致权 力失控 ,做 出违法行 为 ,因此 ,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依法用权 的观念 ,严格 按照相关 法律条令 和规章制度用权 ,坚决不做违法乱纪 的事情 ,切实养成言行 依法 ,决 策守 法的 良好行 为习惯 。 ( 二 )确保 提高部 队战斗力 的原则。完善 边防部 队政治 工作 的规 章制度要 以提高部 队战斗力 为根本 目的 ,着重强调 发挥政 治工作 服务理念和直接作 战功能 。有助 于战斗力 的提 升 ,就要 坚定不移的执行 ,有害于战 斗力 的提 升 ,就要 坚决 杜绝和克服改正 ,提高战斗力也需要积极创新 ,要 着重探究 和规 范战斗时政治工作 的意义和 内容 ,为积极 有效的准备军 事斗争提供政 治保 障和人才技术 的支 持。 ( 三 )强化 考评监督 。对边 防部 队政治工作 的落实情 况 要 进行要个 的监督 管理 ,规划 完善 的考 核指标 和考核方法 , 不但要看过程 , 还要看结果 ; 不但要看规定 的具体执行情况 , 还要看整 体上的落实情况 ; 不但要看取得 的阶段性 成果 ,还 要看 考核的严格性和经常性 。在严格 执行 考评 监督时 ,还要 尽量 扩大制度 的监督 和管理范围 , 加大法制监督 、 人 民监督 、 领导监督 以及政治监督 的力度 ,有效促进 考核系统的完善和 业务 范围的扩展才 能确保法 规制度 的贯彻 执行 。 (四 )加强 岗位锻炼 。依法行 事是开展法 律工作 的基 本 原则 。要 知道政府 干部和 国家机关部 门把从事 的工作岗位作 为学 习和应 用法律知识 的平 台,坚持依法 办公 ,在 长久 的政 治工作实践过程 中丰富经验 ,增强 自身实力。组织开展政治 工作首先 要参照法 律规章 制度 ,考核政 治工作取 得 的成果 , 其次是要确保法规规章制度 的严格执行 。通过实际运用 ,使 领导干部不断加深对法规 的理解 和认 知 ,切实有效的把懂法 转变为守 法。 ( 五 )维 护官兵切 身权益 的原则 。坚持 以人为本 ,维护 官兵的切身权益和合理需求 ,是政治政治 工作 法制化建设的 落实体 现。 制定规范制度要切实考 虑和维护官兵 的合法权 益。 要细化法规条令 ,把官兵对用人选人 的拥 护权 、对重大 问题 的建议权 、对领导干部 的监督权 。对 物质 文化的要求权 以及 隐私权 、自由权等权益真正的维护起 来。 总而 言之 ,随着我 现代社会 的发展和进步 ,公安边防部 队政治工作走法制化建设是部 队发展 的重 中之重 ,从根本上 促进 公安边防部队 的稳定推进和社会地位 的提升 ,增强 自身 的执 法公 信力 ,同时也使军 民关 系更 为融 洽和谐 ,有效 的维 护了党的执政形象 ,巩 固了党 的核 心地位 ,创 建和谐社会始 终需要公安边 防部 队的有力支撑 ,同时也 是公安边防部 队的 前进方向

部队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部队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部队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学法。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部队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希望大家喜欢!部队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从严治军是党对治军规律的科学总结和揭示,是指导人民军队建设的基本方针。

党的报告明确要求军队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必须加大依法从严治军的力度。

军委又站在实现“强军梦”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依法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

指挥员是部队的指挥者和管理者,是军队建设的中流砥柱,在夯实依法从严治军这一强军之基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

为此,部队各级指挥员应当树立与依法从严治军相适应的五种法制意识。

树立军事职责法定意识指挥员军事职责法定,即部队各级指挥员在指挥和管理部队过程中所担负的军事职责必须严格依法确定,这是依法从严治军在设定指挥员职责方面所作的基本要求。

指挥员担负的军事职责如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超越法律的规定,这就违背了依法从严治军的基本要求,可能会导致指挥员在实际工作中越权或滥施权力情况的出现,这对部队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为了在指挥员职责设定方面贯彻依法从严治军的要求,全国人大和中央军委颁布法律和军事法规,解放军四总部、各大军区和各军兵种颁布军事规章,分别就全体指挥员的共同职责和各类指挥员的具体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部队各级指挥员必须按照依法从严治军的要求,牢固树立指挥员军事职责法定的意识,具体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深刻认知自己所担负的职责是由法律赋予的,具有神圣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二是要对自己所应担负的法定职责了然于胸,不仅要明确了解指挥员的共同职责,还要知悉与自己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具体职责;三是要为自己所担负的军事职责设定法律的边界,告诫并警醒自己在法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军事职责。

树立依法履行职责意识指挥员必须忠实地履行军事法赋予的军事职责,这是依法从严治军在指挥员履行军职的忠诚度方面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徒法不足以自行”,指挥员的军事职责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军队的法规、规章确定的,指挥员如果不能忠实地履行法定职责,这意味着专门对指挥员职责加以规范的军事法就难以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不仅会对军事法的权威性造成损害,而且会妨碍军事法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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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树立法治理念 ,确保公正执法,保证边境地区的和谐发展 ,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关键 词]边 防执法 法治 理念 和谐 社会
中图分 类号 :T552.2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1
边 防是 国家为保卫 本国领 土边界所 采取的措 施和进行 的有 关活动 。公安边 防工 作是 边防工 作 的一个 重要 组成部 分 ,在大 量的边 防事务 中,有 很多 是属于 孑政管理 的范 畴。本 文既 是把树立 法治理 念 ,确保公正 执法 ,进而 构建和谐 边 防 作为论 述 点 。
权利得 到 充分保 障 、人人 能够安 居乐业 、和睦相 处的社 会 ,只有 加强法治 ,可 以说 和谐社 会就 是法治 社会 。而 建设法 治社 会理所 当然应 坚持 依法 治国 的法治理 念 。构
建和谐 边 防乃 是构 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的题 中应有 之义 。我 们公 安边 防部 门担负 着确保 国 家沿边 沿海地 区安 定有 序的历 史重任 ,从 自身 出发 ,在公 安边 防执法 工
社科 论 坛
● I
公 安 边 防部 队 执 法 中法 治 理 念 探讨
李泽佳
(中 国人 民武警 警 察部 队学 院 河北 廊 坊 065000)
[摘 要]现 时期 的 中国 ,把促 进社 会 和谐 作为 社 会发 展 的重要 目标和 必要 条件 。和谐 社 会的 建立 必须 以法 治为 中心 ,构 建一 个秩 序井 然 、公 平 公正 、人 民的
: 边 防执 法工 作 中需树 立怎 样的 法治 理念
边 防执法工作 是人 民民主专政 机关 的专 门工 作 ,属 于上层建 筑和社 会建设
一 。 深入解读“法治”的涵义 (一 )法治 是一 种宏观 的治 国方 略 。法 治作 为一种 治 国方略 的基本 含义 是 : 在 治理 国 家的不 同措 施和 手段 中 ,法 律有 至高 无上 的地位 ;凡 重要社 会 关系都 应 有法律 调整 。法 律至上 并不意 味着法律在 社会生 活 中具有 实质上 的终极 性和 最高性 ,法律归根到底是 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并且统治阶级在 社 会生活 中的实际地位 决定着 法的社 会阶级 属性 ,统治 阶级 的意识 和活动直 接 决定着 法律 的形 式和 运作 。但 是 ,法 治作 为一 种治 国方略 要求 法律在 形 式上必 须具有最高效力 ,无论法的性质如何 ,统治阶级及其执政集团对社会的领导都 必须在法律的范围以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 。 (二 )法治 是一种 理性 的办 事原则 。在法 律 制定 出来 以后 ,任何人 和组 织的 社 会 活动都 要受 到既 定法律 的 约束和 规制 ,法律 面前 人人平 等 ,反对 随意废 法 和立法,强调法律的稳定性 、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认为在法律面前 ,只有首 先承认 形 式的合 理性 ,才 能承认 实质 的合理 性 。法治 精神 的核 心是政 府机 关及 其工作 人员严格 依法 办事 ,只有政 府官 员严格依 法办事 ,接受 法律 的约束 ,才有 法治可言。正如英国著名学者哈耶克所说 :“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 中都受 到事 前规定 并宣 布的 规则 的约束 —— 这种规 则使 得一 个人有 可 能十分 肯定地预 见到 当局在某 一情 况中会怎 样使用 它的强 制力 ,和根据对 此的 了解计 划他 自己的个人事务。” (三 )法治 是一 种民主 的模 式 。法 律历 来有 多样性 ,历 史上 存在过 专 制的法 制和 民主的法 制两种 不同的模 式 。真 正意义上 的法 治只能是 以民主为社会 条件 和制度 基 础的法 制模 式。现代意 义上 的法 治是 民主法 制的模 式 ,它 的基本 要求 是法律必 须 以民主政 治为前提 ,体 现 民主 政治 的要 求 ,以确认 、维护 和保 障民主 的实现作 为法律 制度 的出发点 和归宿 。因此 ,没有 民主 就不可 能有真正 的法 治 (四 )法治 是一 种 良好 的法 律秩序 。无 论是 作为治 国方 略 ,还是作 为依 法办 事 的原则 ,法 治最 终要表 现为一种 良好 的社会秩序 。在 这种状 态下 ,社会 主体的 权 利得 到合 理 的确认 和保护 ,政 府权 力在 高效 运行 的同 时又受到 有效 的约 束 , 因此有人 将这 种意义上 的法治 理解为 “在法律 规束 了国家 权力和政 府后 而使权 利 在人 与人 之间 得到 合理 配置 的状 态 ”。社会 和法律 进化 的规 律之一 就是 从无 序 到有 序 的转换 ,从 一种 秩序 到另一 种秩 序的 更新 。历 史不断 地表 明有序 社会 总 要 比无序 社会 更有 助于人 类 的正常 生活 。在法 治社 会 ,法律 秩序尤 其受 到人 们的关切和重视 ,可以用来作为一种重要的尺度,用以衡量法治的水平、质量和 规 模 ,包 括法 治过 程 中的缺 陷 。 (五 )法治是 一种 理想 的社 会状态 。法 治不 是单纯 的法律 秩序 ,还 是 一种理 想的社 会生 活状 况 。不是 任何一 种法 律秩序 都称 得上 是法治 状态 ,法 治 是有特 定价值基础和价值 目标的法律秩序 ,即是有价值规定性的生活方式。法治社会 的理想 状态 应有 以下 内容 :在法 律 与国家 、政 府之 间 ,运 用法 律约 束 国家 、政府 权 力 ,在法 律与 人 民之 间 ,运 用法律 合理 地分配 利益 ;在 法律 与社 会之 间 ,运 用 法 律确保 社会公共 利益 不受权 力和权 利的侵 犯 t在 国家和政 府权力 受到 有效约 束 之后 ,权利在 人与 人之 间得 到合 理配置 的一种 社会状 态。可 见 ,法 治所追 求 的 理想状态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确定状态 ,而是—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运动 过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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