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的运作及其风险防范研究【开题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题报告
我国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的运作及其风险防范研究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2007年9月11 日,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了国内最大的两家投行—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获得从事直投业务试点资格,可以开始从事直投业务,国内券商直投业务的序幕重新拉开。随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截止到2011年2月底,已有30家券商取得直投业务资格并成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10.6亿,直投额度达到406.42亿,成为股权投资界一支富有朝气的新生力量。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开启为券商带来新的机遇,增加了券商收入来源,改善了收入结构,改变了“靠天吃饭”、赢利模式单一的业务结构。与此同时,中小板的不断发展和创业板的推出,也为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创造了良好机会,使得其退出渠道日益完备。
本文将从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着手分析其运作模式及运作特点。不可否认,券商开展直投业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开展直投业务的风险问题,本文最后将着重分析开展直投业务面临的风险及发展对策,认为券商及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规避和监管风险,以实现直投业务的健康持续的发展,保持金融体系及经济与社会的安全稳定。
2.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专家学者对券商直投业务的研究
20世纪中叶以来,受科技浪潮推动、产业更新速度加快,直接投资业务的直投投资基金应运而生,国外投行直投业务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关于直接投资业务国外主要落实到了实践上,各大投行的直投业务都在总业务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直投业务的投资对象大都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关于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风险Mority和Kosnik(1989)认为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风险可分为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Souder和Bethay(1993)认为应该分为商业、市场和技术三类风险。Belev 则将其分为技术、资金、设计、支撑体系、成本与进度和外部因素六大类。
学者ICK(2005)针对1975到2003年间2380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了投资回报与投资风险的研究。他的研究认为,在企业发展到成熟后期进行的投资往往能够达到取得额外收益的效果,相比之下,对于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就大为减少,后期的投资能从自身表现和市场期望两个方面满足投资人的要求。
国外管制经济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以帕累托和庇谷的福利经济学为基础,提出了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论。第二阶段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90年代,除了对管制带来的社会成本进行深入分析外,这一阶段最具代表性的是“俘虏论”。第三阶段的管制经济理论从80年代延续至今。这一阶段,许多经济学家针对芝加哥学派对政府经济管制的诘难,以信息不对称理论证明市场缺陷普遍存在,推导出政府管制经济的必要性。Josph E.Stigliz(1982,1989)以法律的内在不完备性理论,从制度结构完善的角度,论证了政府管制在优化执法权和立法权配置上特有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引入政府管制的条件Katharina Pistor(2002)较好地解释了金融市场的政府管制和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管制型政府崛起”的现象。
(2)国内专家学者对券商直投业务的研究
关于直投业务的模式选择问题,陈峥嵘(2008)认为证券公司成立专业的子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更具现实性。而采用内部事业部制采取事业部制必须建立“防火墙”,以有效隔离直投业务与券商其他业务。
关于创业板对直投业务的影响,陈曦(2010)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直投+承销”的模式为券商带来了高收益。他还提出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仅28 家,上市资源的稀缺性催生了企业的高估值,许多公司已经透支了未来较长时间的增长业绩。如果企业上市后没有相应业绩增长的支撑,股票价格将面临大幅下降,投资回报也将大幅缩水。②聂锋(2008)认为创业板的推出将会为直投资金的推出提供一个很好的渠道,而券商直投业务则是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催化剂,有利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型企业的健康发展。③罗毅、洪锦屏认为因创业板上市标准较低,将是股权投资最佳退出渠道,创造了股权投资的新契机。
关于直投业务的特点,聂锋(2008)认为直投业务具有资金来源广泛,主要通过利自由资金或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为主,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投资于非上市的中小型企业,以高科技企业或高风险项目为主;退出渠道多样化的特点。
关于券商从是直投业务的优势,罗毅、洪锦屏(2010)认为券商拥有已上市公司信息和项目资源优势,项目储备丰富;其二,券商拥有一批精通金融,强大的研究队伍;其三,券商是金融市场上服务最全面的中介机构,可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其四券商具有多种退出渠道。
关于直投业务的风险管理,陈曦(2010)认为如果定位于Pre-IPO项目,项目寻找、合同制定、退出路径设计自然成为券商直投的关注重点,投资后管理则可能成为盲区。
关于投资风险的控制问题,王涵(2006)提出了如何控制投资风险的方法①创业投资机构成立初期明确投资方向和领域②实施投资后的管理和方法卢长
利,郑兴山(2002)提出风险投资主要关注的是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评估风险。
关于对直投业务的监管问题,陆冰(2009)概括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券商直投业务的监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对试点证券公司等级的要求,风险指标的要求和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要求以及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基于这些他提出了对开展直投业务的证券公司进行市场准入监管和业务监管的建议。马瑞(2009)提出了监管部门应对证券公司综合实力和管理能力,认为证券直投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关联作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他还针对直投业务本身的特点提出对开展直投业务组织形式的控制和运作风险的控制,其中运作风险控制包括融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和退出风险的控制。他还对国外直投业务的监管政策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了经验和教训以及对我国开展直投业务的启示,由此提出了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监管政策思路,审慎监管原则,扩展性监管原则,并着重建设检查道德风险的监管规则。
(3)总结
关于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的特点,优势,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意义的研究较为全面,但直投业务的相关的问题还有很多。国内外对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的风险问题以及券商的内部风险控制问题和监管措施的研究较少。对各家券商的直投模式和投资收益的研究也较少。
3.参考文献
[1]彭洁云. 券商直投收获季—中信海通狂揽17亿[J]. 第一财经日报,2011(03).
[2]李福祥,孙伟利,冯等田,谢文亭.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研究[J]. 甘肃金融,2010 (12).
[3]陈曦. 券商直投现状及运行模式[J]. 经济导刊,2010 (02).
[4]吴慧元. 投资银行开展直投业务探讨[J]. 城市建设,2009(06).
[5]谢楠,付权. 规范和加快我国直投业务的探讨[J]. 时代金融,2009 (03).
[6]陆冰.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福建:厦门大学,2009.
[7]马瑞.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风险扩散机制及监管政策研究[D].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
[8]宣洋. 挑战创业板[M]. 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9.
[9]李雪梅. 中国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研究[D]. 上海:复旦大学,2008.
[10]陈峥嵘. 直接投资业务给券商带来的积极影响[J]. 中国科技投资,2008(10).
[11]聂锋. 浅析创业板市场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J]. 特区经济,2008(07).
[12]李稷文. 中国证券市场政府管制研究[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