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政府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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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摘要:中国加入WTO,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得到增强。但政府所面临许多的机遇与挑战,使得政府对绩效评估及其方法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绩效评估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政府管理工具,在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绩效评估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完善。它承载着加强政府责任、提高政府效率的重任,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监督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和改善政府形象等作用,受到各方的重视。但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对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和实践研究不足,规范化程度不足,绩效指标体制权重设置不合理等等问题。为了加强和改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我们应该做到将政府绩效评估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多重政府绩效评估体制;要使用科学和合理的评估技术和方法等等。对政府活动及其结果的评估可以是合规评估、效果评估、经济性评估、成本—效益评估、配置效率评估以及公平性评估。因此,中国政府更加关注策略执行的有效实施。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后果以及围绕政府在绩效评估中是如何运用各种有效策略的。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制;行政效能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内涵

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

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

二、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体制建设的前提

1、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为总目标。

2、以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运行机制为灵魂。

3、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循序渐进。

4、根据地区差异、政府层级差异,共性与个性统一,规范性和可行性相结合。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优点与缺点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优点

1.绩效评估框架体制构成系统化

2.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多元化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缺点

1.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设定不科学,阻碍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2.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法制不健全,减弱绩效评估机制的作用

3.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流程不完整,阻碍政府绩效的提高

4.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难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

四、政府实施绩效评估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结果兑现原则

五、政府绩效评估的后果

政府绩效评估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其实施应该对政府管理模式产生深刻影,这种影响应该体现在内部行为主体的关系改变,政府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改变,及外部行为主体参与政府管理的方式与程度的改变等方面。但在我国的实践,这些方面并没有出现引人注目的变化。首先,由于绩效目标是通过由上至下的科层制确定的,而非通过基于内部市场制的谈判达成,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并没有改变内部行为主体的上下级关系。

绩效评估却通过更为公开、科学的形式强化了上级对下级的绩效压力,并助由公民和学者参与的较为科学、民主的形式,进一步合理化和权威化了上级对下级的绩效命令。其次,在外部行为主体参与政府管理的方式和程度方面,由于绩效目标和目的由上级政府和领导制定,绩效评估方案则由学者或政府内部人员设计,指标体制则根据内部评估主体的要求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设计,数据的收集主要由政府自身完成,基本上不需要公民参与。公民的参与机会取决于指标体制中是否包含公民的主观感受类指标,如果包含这类指标,则配合数据采集的公民有一定参与机会。对于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公民的参与则取决于其公开度和利益相关度。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政府管理依然是封闭式管理,公民参与度极低,因此,无法测量公民参与在政府绩效评估乃至政府管理中是否发挥了作用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一项针对区县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表明:公民作为区县以下级政府的公共服务

接受者,和当地政府的利益相关性强,信息渠道不畅、评价成本高昂,存在评价偏好;政府组织存在自我认同倾向,尽管信息便利但人为增加的评价成本难以控制;人大组织较之于公民更为理性,但由于评价独立性较差而难以准确评价;学术研究组织相对前几种评价主体而言,准确性占优,效用性强于公众,成本低于公众和政府,可以算是相对而言的“最佳”评价主体。各种情况表明,在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缺失的情况下,加强学者的参与程度具有客观必要性。学者在政府绩效评估中所发挥的作用主要是协助设计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体制,对评估数据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左右绩效目标和评估目的。真正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估目的,左右绩效评估走向的仍然是建立在科层体制基础上的各级政府。所以,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是计划式绩效评估,是上级政府的一种新的政治控制手段,主要利益相关者是内部行为主体,绩效评估并没有改变原有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反而强化了科层制的优势,没有改变公民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作用和程度。

六、我国政府在绩效评估体制中运用的策略

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为达此目标,应有以下策略:(一)按政府职能转变原则设计评估指标体制

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评估指标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起来以后,政府职能应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制应以这四项基本职能履行的

绩效为中心进行设计,还要特别重视评估指标体制的可操作性。

(二)按群众满意原则确定评估标准

政府绩效评估标准,是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解决在评什么明确以后,以什么标准来评的问题。我国在确定了科学发展观和与它相适应的政绩观以后,将人民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评估标准,不仅容易达成共识,而且容易操作。特别是对有些不能量化的指标,如社会管理绩效、公共服务绩效等,更要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来衡量。

(三)按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

为了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法规,例如,规定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制,衡量标准以及评估方式,评估结果的使用,对政府及其主要成员绩效好坏的奖惩办法等,以克服形式主义,使政府绩效评估纳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按效率性原则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

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行为的人民满意程度。为达此目的,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导向机制、纠偏机制的作用。为此,必须将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与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晋升、生活待遇、社会荣誉等挂起钩来,通过政府绩效评估,激励政府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能,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虚报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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