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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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3篇)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3篇)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对风险的超前管控,使全体员工能在生产中了解到风险存在的重要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安全风险警示告知管理。

3.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并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检测、预警、控制,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____公司应组织员工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风险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辨识范围覆盖企业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单并逐一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5.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级分类,风险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6.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7.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在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7.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7.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7.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7.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7.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8.应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风险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风险监测设备灵敏、可靠;风险监测信息传递通畅;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9.应采取措施对风险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其性质、数量、存储、运输、处理等特点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严重危害的物质或设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和调查。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分类、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人,保障事故时及时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物质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关键设备、物质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意识。

第17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用于发出重大安全风险公告和警示,提醒和引导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外来访客和相关合作伙伴。

一旦发现任何可能引发重大安全风险的情况,都应及时发布公告和警示。

三、公告和警示发布的情形和要求1. 泄露或遗失重要机密资料:如遇到公司机密文件、产品设计方案等机密信息泄露或遗失的情况,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详细描述泄露或遗失的信息和可能造成的风险,同时呼吁所有相关人员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进一步波及。

2. 恶意攻击或破坏信息系统:一旦发现公司信息系统遭受到未经授权的入侵、网络攻击或破坏,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被攻击系统的基本情况、可能引发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同时提醒员工注意电脑安全、密码保护等事项。

3. 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如发生火灾、爆炸、地震、泄漏等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与员工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必要的逃生和救援指南。

4. 严重人身伤害事故:如果发生严重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受伤人员的状况和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提醒员工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

5. 心理健康问题:如发现员工或相关人员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可能对自身或他人带来潜在风险时,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及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求助渠道。

四、公告和警示的发布渠道和方式1. 内部公告栏:公告制度须事先规定公告发布的内部栏目,公告内容应明确、简明扼要,配以明显的警示符号或标识。

2. 公司官方网站:企业须及时在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相应公告和警示,要求员工在查看公告时予以重视。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一、为加强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是指经过辨识评价确定的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达到一级的风险或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进行风险评估达到Ⅳ级的风险。

三、根据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种类:(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场所、库区、贮罐区、贮罐;(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三) 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

四、公司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五、存有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运行:(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

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经常巡检、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工作;(二)每月至少一次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三)每年至少一次或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检测检验,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档案;(四)必须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安全监控。

创造条件逐步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电子实时监控,并将监控信息与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信息网络系统联网;(五)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相关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急处置措施;(六)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七)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八)将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应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危险;3。

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

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

有触电伤害危险;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一、背景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和监管制度是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重大危险源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当局和社会大众提供参考。

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公示的对象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附近的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辐射范围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制度的对象应当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储罐区等。

2.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等。

公示应当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如制作公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报刊媒体发布公告、设置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

4.公示的周期公示并非一劳永逸,而应当是一个动态过程。

规定了公示的周期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变化情况来制定。

三、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1.告知的主体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对周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

制度的主体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2.告知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告知的内容应当充分、客观、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对措施、逃生路线等。

3.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方式应当注重便捷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告知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告知公告等。

4.告知的频次告知的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做到定期告知、临时告知和重大变化告知等。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1.监管的主体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自身和相关从业人员。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趋于严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制度之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财产等产生的危险事故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和告知的制度。

简而言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事先确认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向社会公众公告告知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品相关公司。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示危险源存在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企业周边存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为危险源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起来,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问题,合法经营并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

增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公众和政府面前曝光。

政府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众的监督也使得政府的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危险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地址•危险源类型•危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公示期限和公示方式等信息公示方式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矿山开采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告知、备案制度

矿山开采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告知、备案制度

矿山开采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
控、告知、备案制度
矿山开采危险源是爆破作业和工作面岩石滚落、滑坡。

在爆破作业的过程中,爆破设计尤为重要,应科学合理的运用爆破技术设计,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边坡的稳定与安全。

1、依据开采台阶状况,制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2、依据爆破参数,计算安全的爆破装药量。

严禁因堵塞质量不好所引发的炸药爆炸产生的危害。

3、在爆破设计中要明确作业人员职责,制定爆破作业警戒措施和明确现场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4、每次爆破作业时,将矿区的采装设备及电气设备和个人通信工具列为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对开采工作面实施定期定点观测监控,在施工前、施工中重点观测监控边坡、裂隙变化状态,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消除,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消除整改隐患彻底,认真不留后患。

6、为控制爆破产生的空气冲击波和噪音,根据防护原理,限制一次允许起爆的最大药量,使其不产生或少产生空气冲击波与飞石。

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充分利用爆破冲击波的相互干扰衰减作用,使其在传播途径中消灭或削弱。

7、爆破产生的一氧化碳、氧化氮等有毒气体,对环境和人畜有危害作用。

因此,在爆破作业中严防炸药受潮变质,以提高炸药质量。

尽量增大起爆能,以使炸药达到理想爆轰状态。

爆破时,爆破人员应选择上风口避炮,爆破后经过规定时间以后再进入爆破现场。

8、为加强爆破飞石的控制和防护,在能达到工程目的的前提下,应尽量采取炸药单耗较低的爆破方式。

最小抵抗线的大小及方向要认真选取,一般情况下爆破指数不宜过。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本公司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1.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2.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和警示,提醒相关人员注意自身安全;3.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内容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以下内容纳入重大事故隐患公示范围:1. 公司生产、使用的设备及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2. 生产工艺、工作操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3. 环境因素、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4. 与工作人员安全有关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方面的漏洞和问题。

四、程序1. 隐患排查:公司每年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各个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记录在隐患排查报告中。

2. 隐患整改:根据隐患排查报告,各部门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整改过程中需注意隐患在整改前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留有相应的记录。

3.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公司将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理成公示清单,包括隐患的具体内容、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公示清单将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或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确保相关人员都能收到公示信息。

4. 监督考核:公司每季度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监督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五、责任1. 本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配合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如实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全面、准确。

3.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执行,确保整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处罚与奖励1. 对于未按时整改或无效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记录在相关人员的个人安全档案中。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项目部为落实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督促整改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工作。

将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源进行评价,并要求结合承建的工程做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告知。

一、项目部依据辨识的重大危险源,作业前必须进行告知和公示。

二、公示和告知的相关要求:
1、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告知形式应以醒目的标牌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没置。

3、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应进行考核。

三、需重点告知和公示的重大危险源:
1、深基坑开挖;
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电焊机、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打夯机
3、各类脚手架:落地架;
4、施工用电;
5、洞口临边;
6、各类火源:电焊、氧焊、电炉、煤火;
四、每项重大危险源告知和公示必须在危险源出现时进行张挂告知牌,并列张挂告知牌的时间、内容、地点、责任人等在项目部进行存档备案,以备检查。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告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利益。

本文将对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经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包括危险源的类型、位置、规模、周边环境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途径可以包括政府网站公告、媒体发布、标识标牌等形式,以便公众能够了解附近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从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告知工作也十分重要。

政府及相关企业应当向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群体进行告知,告知内容既包括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也包括安全应急预案、逃生通道等相关信息。

告知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张、小区通告等方式进行,使周边群众充分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信息,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至关重要。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并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

政府还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源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并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惩处。

在实施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义务;公众应当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了解附近危险源信息,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维护公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当切实履行相关决策部署,促进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工作的不断完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应对能力。
加强信息沟通和 报告:建立信息 报告制度,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重大危险源 事故和风险情况, 确保信息的及时 传递和有效处置。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的意义和作用
章节副标题
提高社会对重大危险源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促进公众对重大 危险源的认识和 了解
增强社会对重大 危险源的监督和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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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公 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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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识别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重要性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内容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实施要求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意义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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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监管:公示告知制度是政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可以 通过公示告知制度了解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监管和治理。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的内容
章节副标题
公示内容
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联系 方式等信息
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 性质、潜在危险性等信息
危险源的风险评估结果、安 全防范措施等信息
公示时间
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时间不得少 于1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有权向有关部 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满后,相关部门应当对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 总和分析
如果公众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 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实 施告知和报告制度
社会公众:有权了解重大危险源 的公示和告知情况,并监督生产 经营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履行 情况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完整)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完整)
2、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
施工全过程
班组长
施工员
安全员
施工单位公示人
职务
安全主管
公示时间:年月
安全员


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由于“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有缺陷导致高处坠落人员伤亡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1、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
2、配备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定专人进行“四口”“五临边”防护、检查、维修工作
施工全过程
班组长
施工员
安全员





混凝土构件浇注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
模板坍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架子工持有效证件上岗进行搭设、检查、维护
3、配备合格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全过程
班组长
施工员
安全员





人物同吊制动失灵捆绑不牢指挥失误、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或违章操作,违犯“十不吊”规定
整体倾覆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交底
2.由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安装、维护、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操作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检查、保养、做好运行保养记录
4.配备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绳索、卡具要合格,人物不准同吊。实行统一指挥,加强现场监护
施工全过程
租赁单位
安装单位
班组长
触电事故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

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

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工作,提高建筑工程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建筑工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建筑工程从业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危险源告知制度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告知,并通过各种方式向从业人员告知,使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机械设备作业、电气作业、火灾隐患等。

第五条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危险源告知内容第六条危险源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三)应急处置措施和急救知识;(四)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要将危险源告知内容制成告知卡、海报等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使从业人员随时可以查看。

第八条施工单位要通过讲解、电子屏幕、宣传册等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危险源告知,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

第九条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危险源告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危险源告知责任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危险源告知的主体,要对危险源的告知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危险源告知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情况,有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好自我保护。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危险源告知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相关措施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源排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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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 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 ,紧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 ),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
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
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
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
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六,重点内容告知
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告知措施:
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栓好安全网。

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
掷工具和材料。

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其边缘上面做也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危险源:预防触电
告知措施:
1、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

2、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花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
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 、按规范要求,现场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 2 人,特
别是夜间值班。

5、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无箱家用电器的塑料插座,三角型塑料插座,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7、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8、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

9、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10 、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机械伤害
告知措施:
1、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
生漏电
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4、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

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
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 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5 、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

木板厚度小于 3 公分,严禁使用平刨。

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7、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

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8、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9、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10 、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11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严禁用砂轮切割22# 钢筋扎丝。

12 、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 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
15CM 以上。

13 、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坚持十不吊。

14 、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坍塌
告知措施:
1 、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 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4、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5、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办法" 执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
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8 、距临时围墙2 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

9、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10 、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11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12 、除建筑物一般不能采用推倒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
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13 、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危险源:爆炸
告知措施:
1 、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3、具体安全措施见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七,严格执行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危
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

澜沧天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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