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广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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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模板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模板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 级别
医疗 类别
住院
慢特病
门诊
备注
参保人所就诊医院须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单位经办人 (本人)签名
经办日期
经办机构:
经办人:
经办日期:
附件6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姓名
性别
险种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取消备案
□省内□省外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卡 卡号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 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就医地医疗 机构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省级统筹地区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本人
□被委人签名
填报日期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工作人员: 经办日期: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备案编号:
姓名
性别
险种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其他: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证件号码
参保地联系地址
就医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市、区)
地区(市、州)
县(区)
温馨提示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 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

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
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留存一份。
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
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编号:
姓名
工伤认定决定书
文(编)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登记类别
□新增;□变更
人员类别
□异地居住的工伤职工
□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
参保地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异地居住
(就医)地
省市(县)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
本人(被委托人)签名
填表日期
用人单位意见(在职人员需提供)
用人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机构(章)
备案有效期:长期有效;有效起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单位或职工提出取消备案之日止
备注:1.本表适用于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及在市外居住半年及以上的异地居住的工伤职工申请异地就医(含康复)时填报;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工伤职工根据伤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就医。
3.到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到省直管县就医的,备案到就医省份和相关县。
4.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可联网结算的,费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就医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结算。暂不能联网结算的,由参保单位或职工垫付,出院后回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填写模板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填写模板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填写模板在当今社会,人员的流动日益频繁,异地就医的需求也逐渐增多。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异地能够顺利就医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成为了关键的一步。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的填写模板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表头部分1、表格名称:明确为“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备案地区:填写您即将前往就医的具体地区,如“XX 省 XX 市”。

3、备案时间:填写您提交备案申请的时间,格式一般为“年/月/日”。

二、个人基本信息部分1、姓名:填写您的真实姓名。

2、性别:选择“男”或“女”。

3、年龄:填写实际年龄。

4、身份证号码:准确填写 18 位身份证号码。

5、参保地:填写您参加医保的所在地区。

6、参保类型: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

7、联系电话:填写您常用的手机号码,以便相关部门与您联系。

三、就医信息部分1、异地就医原因:常见的原因包括异地工作、异地居住、转诊转院等,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或填写。

2、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填写您准备前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和等级(如三级甲等、二级乙等)。

3、预计就医开始时间:填写您预计开始在异地就医的时间。

4、预计就医结束时间:预估您在异地就医结束的时间。

四、委托代办人信息(如有)1、代办人姓名:如果您委托他人代办,填写代办人的姓名。

2、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准确填写代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3、代办人与本人关系:如父子、夫妻等。

4、代办人联系电话:填写代办人的联系电话。

五、承诺声明部分通常会有一段承诺声明的文字,您需要仔细阅读并在下方签字确认,表示您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件材料部分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如异地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异地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转诊转院证明(由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等。

请将这些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

填写注意事项1、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备案编号: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专用)温馨提示一、本手册用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申请确认手续的材料之一。

二、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需在异地选择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

可在其异地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优先选择当地公立医院)作为参保人的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三、本手册只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应详细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并妥善保管。

用完、损坏、变更或遗失的,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领。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变更或符合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的,应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本手册。

五、出现以下情形时,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1.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2.学习结束返回本市;3.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4.因情况变化,已不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六、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保管理规定,需核查本手册时,参保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手册可通过至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领取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下载。

八、如您需要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电话: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45 2.亲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承诺书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承诺书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
承诺内容:
本人同意授权省医保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医保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省直医保待遇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省医保中心将本单位/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他承诺内容陈述如下:
安置省
(区、市)
地区
(市、州)
县(区)
温馨提示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保障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本人同意授权省医保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医保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省直医保待遇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省医保中心将本单位/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他承诺内容陈述如下:
本人了解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的相关政策,承诺本人符合办理业务条件。
温馨提示:1.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此表可现场填写,单位承诺需盖公章,个人承诺由本人手写签名。
承诺单位/人(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因□探亲旅游/□工作学习□疾病治疗到(城市)。于年月日,本人因(受伤经过)到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诊断为:,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因此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医院住院,发生费用元,本次受伤□存在/□不存在第三方责任,□属于/□不属于工伤,现申请报销该笔费用,承诺上述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肇庆市)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肇庆市)
选定医院
备案时间
□1.计划生育预计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产前检查预计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生育预产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备注:1.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
2.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3.本人承诺上述事项属实。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日期: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肇庆市)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
□其他: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职工未就业配偶姓名(选填)
职工未就业配偶身份证号码(选填)
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是□否
已生育子女
□无□1名□2名
□3名□其他____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产前检查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022年参考新格式)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022年参考新格式)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县(区)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022年参考新格式)
姓 名
性 别
险种
1.职工医保
2.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
(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本人\代办人
签名
填表日期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姓 名
性 别
险种
□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急诊人员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是否已申请门特资格
□否 □是
异地门特定点
医院
职工在职人员
职工退休、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医保人员
2.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3.未入院或出院前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后,在就医地所属城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享受不降比例的住院报销(出院直接结算医保)。
4.如有特殊门诊,需同步迁往就医地城市指定的一家医保定点医院(跨省特门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5.特殊门诊与异地就医有效时间同步,异地就医失效特殊门诊随之失效。
□职工在职外派异地
单位提供外派证明
□异地脱产学习(6个月以上)
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就读证明
□其它
□器官移植(提供器官移植术的相关证明)
□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书)
□个人承诺书
□本人持有异地户口或居住证
本人异地户口或有效居住证复印件
□直系亲属持有异地户口或居住证
⑴异地户口或有效居住证复印件
⑵直系亲属与参保人关系证明
□内退、自主择业人员除提供异地长住证件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内退审批证明
□转业证(转业方式:自主择业)
□其它
□器官移植(提供器官移植术的相关证明)
□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书)
□个人承诺书
*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填写承诺书(二)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
个人
姓名性
身份证号
编码别
参保人员异地详细工作或居住地址
申请
省 / 直辖市/州详细地址邮编时间

申请人签字
(章)
保险类别联系代办人签字电话(章)
本市紧急
联系
联系人姓地址
电话

异地就医申请原因1、短期异地备案□2、长期异地备案□(打“∨”)短期异地备案医院
的联系电话
短期异地备案的入
院诊断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单位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①长期驻外是指在绵阳市外居住或学习 6 个月以上。

②保险类别填写“城乡居保”或“城镇职工”。

③工作或居住详细地址的市/州栏应填写州或地级市。

④提供居住地暂住证或居住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此表一式两份,医保经办机构、个人各一份。

⑥请用正楷字清楚填写完以上信息并经各相关机构单位审核盖章后有效。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XXX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异地就医备案有关事项说明一、申请材料:1.《XXX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收原件(1份);2. 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①委托书,收原件(1份);②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1)《XXX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汇总表》;(2)单位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个人或单位办理新增备案的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1)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明等,收复印件(1份);(2)常驻异地工作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外派证明材料等,收原件(1份)。

二、注意事项:1.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

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

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选择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建议在就医地市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在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并提供就诊医院属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3.选择手工报销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需全额垫付后按规定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并提供就诊医院属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4.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不再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故在参保地急诊住院治疗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除外。

5.提交备案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当天生效,原则上备案后3个月以内不予取消。

6.备案终止后,再次办理备案的,按新增备案办理。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温馨提示一、本手册用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及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的医保参保人,在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和临时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申请零星医疗费报销的材料之一。

二、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须在异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在其异地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优先选择当地公立医院)作为参保人的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并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

三、在与本市已开展经办合作的城市异地就医时,此手册可作为在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凭证,并可按规定在当地指定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四、本手册只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应详细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并妥善保管。

用完、损坏、变更或遗失的,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领。

五、参保人个人资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变更或符合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的,应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本手册。

六、出现以下情形时,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1.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2.学习结束返回本市;3.变更参保单位;4.因情况变化,已不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七、申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携带本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社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诊断证明书、病案首页(或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等有关资料。

八、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保管理规定,需核查本手册时,参保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九、本手册可通过至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领取或登陆广州医保管理网(/)进行下载。

本手册首页1式2份,参保人、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各留一份。

十、如您需要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电话: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2.亲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所属单位: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在职、退休
身份证号码
公务员 是

退休时间
医疗保险卡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码
异地就医类别 1、异地安置 2、长期异地居住 √3、常驻异地工作
打“√”
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等级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医院等级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医院等级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参保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当地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必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当地社会(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 2、当地没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必须选择镇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3、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时,须把本表复印件及住院费用开支清单及发票等资料寄回单位,由单位
统一到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4、此表 1 式 3 份,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市医保中心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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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备注: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以下内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
材料类型
□1.户口迁至异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
□2.已办理居住证:提供居住证或复印件;
□3.单位提供证明;□4.转Fra bibliotek证明材料;□5.书面承诺。
备案有效期
□1.长期有效
□2.有效起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
备案编号: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
姓名
性别
险种
1.职工医保
2.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1.新增
2.变更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安置省
(区、市)
地区
(市、州)
县(区)
温馨提示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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