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本科交流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本科交流学生成绩管理规定为了做好我院学生本科期间交流成绩认定、置换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本科生交流课程的成绩管理等方面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计划学生申请赴接收高校交流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并认真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教学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还需要同时报外事处备案。
学生交流返校后,须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国内交流同学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出国出境)课程转换情况一览表(附件4,出国出境同学填写),于3周内到所在系进行课程性质认定,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限选、选修。
学生所修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按我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认定;我校无相应课程的,按公共选修课认定。
学生交流期间,如没有修读国内同时期全校公共课、院内二外课程,必须于返校后重修,其他专业课不作要求。
交流期间不及格必修课程须于回校后补考。
二、学分转换原则上,学生派出交流生在交流期间,所修必修课学分不应低于兰州大学必修课学分,选修课不作要求,学校鼓励选修尽可能多的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课程。
由于部分院校学分过高或过低,学生外出期间所修学分按兰州大学学分取得方式置换(18学时/每学分)。
三、成绩转换学生交流返校后,须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国内交流同学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出国出境)课程转换情况一览表(附件4,出国出境同学填写),教学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1.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登录,则按对方学校给出的百分制成绩如实登录。
2.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A、B、C…”等级的形式登录,则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华东师范大学插班生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
签字(盖学院公章)时间: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意见:
签字(培养办章)时间:
研究生院分管副院长审批意见:
签字:时间: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提交本表时,研究生本人须提供校外/国(境)外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校外/国(境)外课程对本专业的适当性,由学位点负责人作出审核;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
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申请学分转换原因
校内课程及学分
校外/国(境)外课程及学分认定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成绩
周学时
/总学时
Hale Waihona Puke 学期课程名称成绩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同意/不同意
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时间:
研究生秘二
将审核意见
签字:时间:
学院分管副院长意见:
南京大学研究生校外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
院系
学号
专业
交流项目
联系电话
申
请
理
由
我于年月至年月,前往国大学
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附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总学时
成绩
任课教师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院
系
意
见
经审核,同意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拟转换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起讫时间
导师意见
导师签月日
研究
生院
意见
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认定,主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员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来研究生院办理。
2.课程类别指B、C、D类。在转换认定校外课程成绩时,一般不能替代我校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只能替代部分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以补足并达到我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最低总学分要求为宜。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一)课程属性认定: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
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四、各系主管本科教学主任联系方式五、相关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六、本科交换生成绩转换标准制定基本原则随着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交流合作院校已达40多所,各交流合作院校的评分系统不大相同,学院原已根据历年交流合作院校所提供的评分系统,制定管理学院与各院校交换生成绩转换对照表,原有转换原则为:按合格以上的成绩等级或绩点,对应我校百分制100~60来确定各分数段,以“取均值”原则认定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广西财经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目录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1学籍异动流程 (2)申请旁听课程流程 (3)成绩单盖章办理流程 ................................................4 补办毕业证明书须知 (5)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流程 (6)在读证明办理流程 (7)免听/免修申请流程 .................................................8 缓考申请流程图 (9)查询成绩流程 (10)更改选课流程 (11)临时使用教室申请流程 ............................................. 12 重新学习操作流程 ................................................. 13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免修、选修课程流程............................ 15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退学流程 .................................... 16 学生教材交费、领取、结算流程 ...................................... 17 大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 1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 (19)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或从教务处网页“表格与文件—学籍考试”处下载),并按表后说明的填写办法填写相关的课程、学分和成绩;2.交学籍科分管老师审核;3.教务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教务处公章;4.手续办完后复印申请表2份(转学的3份),原件和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科,复印件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学生本人保存(转学的,另交一份给财务处)。
西安欧亚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置换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专业
班级
联系方式
项目/学分
学科竞赛学分论文学分文体竞赛学分艺术团研习课学分技能培训学分职业认证项目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国(境)外交流学分
合计学分
本人申请
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试行)》(西欧教字〔2012〕8号),本人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现自愿申请将以上所列八个项目的超出学分置换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签字:
分院审核
签字(盖章):
教务处审核
签字(盖章):
备注
1.本表适用于学生本人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且自愿将规定项目的超出部分学分置换公共选修课学分。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分院,一份存教务处。
学分制
学分制,教育模式的一种,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与班建制、导师制合称三大教育模式。
19世纪末学分制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
1918年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实行“选课制”,1978年国内一些有条件的大学开始试行学分制,现在学分制改革已在国内高校全面推开。
学分制起源“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单位。
一个学分约等于一个学生在课堂或实验室从事1时学术工作并且连续一个学期的量,它不包括学生与教师或同学进行的课外讨论与交流、准备考试以及从事其他与课程有关但与课程教学无直接联系的学术工作的量。
这个关于学分的定义是由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提出的,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用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便是学分制,又称学分累计制。
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认为学生若要获得某个学术性的学位,如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必须达到某一个最低限度的学分量。
这个学分量代表着学生所修习的课程量。
1894年学分制源于美国,美国的哈佛大学首先采用学分制,哈佛大学医学院在选课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学分制。
到了20世纪初,美国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都陆续推行了学分制。
学分制含义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年制是以学年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则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为以下两种比较成熟的类型:学分分类学年学分制既有学年限制的特征,又有完全学分制的特征。
它既保留了学年制计划性强、专业分类严密完整的特性,又具有学分制的某些长处,比如,在对课程的选修方面,给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度等。
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把必须取得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要求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武汉大学全日制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选课相关问题解答1.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答:我校实行的学分制学费收费改革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主要有:(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0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央部属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34号)。
(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规〔2011〕67号);(4)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校试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的批复。
2.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后,学生交学费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区别?会不会高于以前的学费?答:原来是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按所在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后,学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两部分构成。
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交纳的费用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3.新生如果在入学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就读,学费能不能退?答:新生因体检复查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就读的,所交学费全部退还。
4.学生因家里经济条件困难,开学的时候如果不能按时交费,能不能注册和选课?答:学分制学费收费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权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经过学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批、录入数据后,就可以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5.学分制学费收费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有什么样的奖励措施?答:学分制学费收费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对学习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具体如下:(1)按照《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规定,学生可申请取得不超过10学分的创新学分并记为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创新学分不需交纳课程学分学费。
如果某学生申请了2学分的创新学分,相当于免掉了200元。
(2)学生一学年内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7及以上,下一学年奖励3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相当于奖励300元。
高校学生课程成绩综合评价模型研究
同 校 学 生课 程成 绩 综合 评价模 型研 究
Ej
I _ _ .
丁 家 玲
( 武 汉大 学教务 部 湖 北 武 汉 4 3 0 0 7 2 )
摘 要 : 随 着学分 刺的 全面推 开 , 研 究如何科 学评 价 学 生的课 程 学 习成绩 , 衡 量 学生的 学 * - 7
将0 ~ 1 0 0的分 数 区 间简 化 为 1 0个 或 5个 等级 . 一个 绩 点属 于 某 一 等
级分数区间. 这种 硬 划 分往 往 会产 生 不 符 合 实 际 的结 果 ; 方法 ( 2 ) 通 过 建 立 成 绩 与 绩 点 转 换 的 函数 关 系. 来 确定课程成绩绩点 . 这 种 转
分 乘 以课 程绩 点 . 累加 以后 除 以 总
的学 分 . 得 出平均学分 绩点 . 作 为
学 生学 习质 量 的综合 评价 随着 学
成 绩 作为绩 点计 算 。以学 分作 为课
程 成 绩 的权 . 加 权计 算 平 均 学分 绩
¨ 占 、 、 O
换 保 持 了 成绩 与绩 点 的等价 性 . 使 得 高分 学 生 高绩点 . 低分 学 生 低绩
探讨 . 为 学分 制 教 学 管理 制 度 的进
一
步完善 提供 有益 的参 考
2 现 行 GP A 计 算 方 法 分 析
及 其 不 足 之 处
目前 常 用 的 G P A 计 算 方 法 可 以归纳 为 以下五种 :
代 教 育 理 念 . 日益 受 到 教 育 界关 注. 被 认 为 是高 等 教 育适 应 市 场 经 济 需 要 的新 型 教 育 管 理 制 度 。 目 前. 学 分 制 改 革 已在 国内高 校 全 面 பைடு நூலகம்推 开 。 学分 制 教 育模 式 下 . 通 过 平 均学 分绩 点 ( G P A) 来评 价学 生一 个
上海理工大学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所在院系审批意见
Comments from corresponding school / department
分管院长签字:年月日
Signature by dean of school / department:/ / ((mm/dd/yy)
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Approvalform for Cultivation Office ofGraduate School
上海理工大学选修国(境)外研究生
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The Application Form of Mutually-recognized Credits and Transcript Conversion of Courses Election for 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aduates Studying Overseas
②《上海理工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③拟认定课程的课程大纲或简介。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2017年11月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交流学生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依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生课程修读及认定(一)按照规定备案的学生外出交流学习项目,学生所修课程及学分按照本办法予以认定。
若项目未备案,交流期间所修课程学分不予认可。
(二)由学校安排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实践学分。
(三)原则上短期交流学习(学时<16)不作学分认定。
(四)不获得对方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项目,学生申请赴对方学校交流学习之前,应根据项目主办单位提供的交流学习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清单,向学院提出交流学习期间的修读计划,明确必须修学的课程及完成交换学习后需回校补修的课程,由学院审核后在交流生管理系统备案()。
在交换学习期间,除修读学院指定应选修的课程外,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修读其它课程。
(五)交流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如暑期学校项目),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修读课程数量原则上不应少于每学期四门。
(六)双学位交流(联合培养)项目的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根据项目协议执行。
(七)以自费出国留学形式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实习的学生,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可申请保留一年学籍,但保留学籍期间学生所修课程及学分不予认可。
第三条到境内高校交流的学生课程修读及认定(一)交流学生派出前,由项目主办单位负责联系学生所在学院(中心)根据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交流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帮助学生选课,形成课程对接计划。
(二)学生应按课程对接计划修满与本校相对等的学时,未完成计划的交流学生,由学院(中心)指定需补修的课程;多修的课程可认定为自由选修课学分;内容相同的一门课程只能认定一次学分。
第四条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一)交流学生根据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申请课程学分和成绩的转换。
未申请转换的课程不纳入我校学生个人成绩单,不计算学分绩点。
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申请人
学号
学院(系)
专业班级
已修读课程及学分
认定课程及学分
学分认定人签名
修读学
年学期
课程名称(中、英文)
学
时
学
分
成绩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
分
成绩
学院(系)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I1.
说明:1.修读学校为中国境内高校的,可不写国家,且无需列出课程英文名称;
¥,
转专业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申请人
学号
学院(系)
专业班级
转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
转入专业
转入学期
已修读课程及学分
认定课程及学分
学分认定人签名
修读学年学期
课程名称(中、英文)
学
时
学分
成
绩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
绩
学院(系)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修读学校为中国境内高校的,可不写国家,且无需列出课程英文名称;
我国“双一流”大学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调查与反思——基于内容分析法
2021年第4期高教探索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我国“双一流”大学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调查与反思——基于内容分析法曹文振王涛利摘要:在“双一流”建设目标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国际化,源于欧美国家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成为大学生学业评价的新制度并出现了“分数膨胀”(Grade Inflation)现象,但强调微观层面个体利己主义的过往研究视角或许掩盖了背后的结构性制度困境。
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绩评价制度的关键要素开展编码与分析,发现“双一流”高校的学生成绩评价制度存在明显差异,GPA生产过程有着清晰的制度线索,“分数膨胀”不仅是个体行为的结果,更是制度逻辑的产物。
基于此,研究提出GPA 转换体系应有合理敏感度,突出其作为分级评价与原始分的不同作用;建立具有可比性的GPA制度框架,增强其在跨校评价中的作用;优化GPA评价结果的理性分布,兼顾教师享有的评价自主权;改进GPA评价制度的整体公平性,为学习困难学生留下“容错”空间。
关键词:平均学分绩点;GPA;“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绩评价制度;大学生;学业表现一、研究缘起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制度经历了从不完备到逐渐完善,乃至体系化的过程。
自2005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由学校规定”[1]以后,政府对高校的控制权开始下放,高校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的自主权逐渐扩大,学分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
在2017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以后,中国大学成绩评价体系逐渐与欧美高校并轨,作为舶来品的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简称GPA)成为愈发盛行的学习质量评价指标。
在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海外升学等特定情景下,原始分数发挥的作用被削弱,GPA的地位愈加突出,俨然成为了成绩评价的代名词;在就业市场中,GPA也是有吸引力的衡量依据[2]。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成绩补登更改审批表-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
学生
姓名
学生
学号
专业
班级
课程名称
教师
姓名
考试类型
□期末考核
□缓考
□重修
□毕业生补考
□回校清考
开课
学期
20-20学年第学期
非期末考核学期
20-20学年第学期
平时成绩
占%
实验成绩
占%
期末成绩
占%
总评成绩
(非期末考核只填总评)
原成绩
分
分
分
分
更正成绩
分
分
分
分
修改原因:(本审批表后需附原试卷)
任课教师签字:年月日
任课教师联系电话:
任课教师所在系部
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系章)年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此审批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内容完整,涂改无效,由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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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学号院系专业
派往学校及学习专业电话交流时间
所修对方学校课程(学生按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填写)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院系填写)课程名称课程属性总学时学分成绩课程名称课程属性总学时学分成绩
学院审查意见:本科生院审核意见:
签名:(学院公章)年月日签名:(公章)年月日申请人声明
我声明本申请表格内的相关信息及其证明文件都是准确无误的,绝不弄虚作假,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
注:1、申请人须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表格中学生所修对方学校课程名称若为英文,院系在“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中填入相应的中文课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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