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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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计征,建筑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一、营改增带来的机遇1.减轻税负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减轻了税负,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减负,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受营业税影响较大的建筑业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均不再缴纳营业税,建筑行业的企业可以减少一定的成本。

2.适应市场需求营改增后,建筑业在税负优惠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优惠。

相信税负的减轻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可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推动行业升级营业税在建筑行业实际缴税中的占比较大,这样一来,在税制改革后,建筑行业可以适当调整业务模式,提升建筑服务的质量、形式和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1.企业注册资本需求增加由于营改增后,税负减轻,很多企业注册资本需求也随之增加。

这对于中小建筑企业而言,使得维持资本金成本变得更困难,甚至会超出企业财力范畴,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验收和监管成本增加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验收和监管,而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验收和监管成本也相应增加。

这样一来,企业的经营成本将会上升,加大财务负担。

3.破坏行业竞争在“营改增”后,所有企业的营业税被取消,因此就没有了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比起以前在营业税中拥有优势的企业,在增值税中的优势会减弱。

这将会打破该行业用营业税作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从而对行业市场利润压力加大。

三、应对之策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建筑行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应对。

1.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采用更优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为此,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实现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优化经营管理为了控制营销成本,建筑企业可以选择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效率和经济效益,这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建筑工程造价营改增

建筑工程造价营改增

建筑工程造价营改增
建筑工程的造价在营改增政策下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由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的方式改为只征收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

而对于建筑工程这样的服务行业来说,原本就是按照增值税方式计税的,因此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并没有太多变化。

在过去的税制下,建筑工程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或者11%,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仍然保持不变,依然按照5%或者11%征收。

所以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并没有因为营改增政策而增加额外的税负。

当然,虽然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没有直接影响,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相关的细则和操作流程上的调整。

例如,建筑工程的发票开具和报税等方面可能需要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此外,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也可能因为营改增政策而进行税负的调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总之,营改增政策并不会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细则和操作流程上的调整。

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引言建筑服务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为了促进建筑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于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其中,营改增政策在建筑服务业的应用尤为重要。

营改增政策概述营改增政策,即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制效率,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服务业而言,带来了许多变化和机遇。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影响税负减轻营改增政策的最大好处就是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在营业税时代,建筑企业需要交纳的是营业税,而如今改为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只需要交纳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

这使得企业在经营中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发票管理变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带来了发票管理的变化。

建筑企业需要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不再使用营业税发票。

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意味着需要进行相应的发票管理变革,包括开展培训、更新发票管理系统等。

同时,建筑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收核算方式正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确保税收合规。

业务模式调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对建筑服务业的业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传统上,建筑服务主要是以总包形式开展,但是在营改增后,分包形式受到更多的关注。

因为以分包形式进行施工,可以分散税负,减少税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因此,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政策的调整,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寻找更加适应政策的发展方向。

建议和展望营改增政策为建筑服务业带来了很多机遇,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变革。

为了更好地适应政策的变化,建筑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企业需要学习并了解新政策的内容和要求,培训员工,确保企业在政策实施后能够正常运营。

2.改进发票管理系统。

建筑企业需要更新发票管理系统,确保按照政策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3.调整经营模式。

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分包模式进行施工,分散税负,降低经营成本。

4.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建筑企业需要加强财务核算和税收筹划,确保税收合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营改增建筑工程

营改增建筑工程

营改增建筑工程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政策,从2017年开始,建筑工程领域实施了营改增税制改革。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为一种税种,并对相应的政策进行调整。

营改增建筑工程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营改增后,建筑工程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进行缴纳。

这一改革使得纳税方式更加统一,减少了企业税负。

其次,营改增对建筑工程企业的发票管理也进行了调整。

在原来的营业税时代,建筑工程企业需要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

而营改增后,只需要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再次,营改增还对建筑工程的税务登记进行了规范。

企业需要按照新的税收政策进行登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最后,营改增建筑工程还对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抵扣进行了调整。

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以确保税务合规。

综上所述,营改增建筑工程是国家税务部门为了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这一改革,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透明度,简化办税流程,促进经济发展。

建筑业营改增时间

建筑业营改增时间

建筑业营改增时间建筑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一直以来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在税收政策方面,建筑业一直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开始关注并逐步改变建筑业的税收政策。

其中,营改增是一项对于建筑业具有重要意义的税收改革。

那么,究竟何时开始实施建筑业营改增呢?营改增(简称“营改增”)是从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是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营业税作为一种独立的税种,一直以来都受到建筑业从业者的诟病。

营业税收费基于销售额,且税率高达5-10%,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而通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旨在降低营业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的发展。

建筑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营改增的时间相对其他行业略有不同。

首先,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增值税应税服务及征管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建筑业的增值税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城建、房建两大类建筑业务企业的销售额实行增值税计税。

这意味着,建筑业首次正式涉足增值税领域,成为了税制改革的受益者。

然而,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营改增还需要一定的过渡期。

为了保障企业的稳定经营和顺利转型,国家决定将建筑业的具体营改增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首先是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按照新税制(即增值税)进行申报。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建筑企业适应新税制,熟悉增值税相关规定。

第二个阶段是自2014年7月1日起,建筑业的营改增正式全面实施。

这意味着,所有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都必须按照增值税政策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更高的纳税额,因为增值税将按照销售额的百分比来计算纳税额。

建筑业营改增的时间安排合理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情况。

首先,分阶段实施营改增,给予了企业足够的过渡时间。

这使得企业可以逐步适应新税制,降低转型的风险和压力。

其次,建筑业营改增的时间与其他行业相对有所差异,这是考虑到建筑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 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 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 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 话费用可以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 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 17%
3、运输费用11%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日期】2015-12-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 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 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 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楼部长2016年两会期间答记者: 知道有问题,但必须得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 改革的若干意见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 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 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 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 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 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
不得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 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 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发票方面几个典型的违 法问题
1、虚开 2、代开 3、转让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措施。

对建筑业工程造价来说,营改增有以下几点影响:第一,税负变化。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业工程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11%,相比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要高6个百分点。

这就意味着,建筑业企业将面临更高的税负压力,工程造价相应增加。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使得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

第二,发票管理变化。

营改增后,建筑业工程项目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发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建筑业企业还需了解和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规定,确保发票的合规性,避免因发票违规而导致的税务纠纷。

减税优惠政策。

在营改增过程中,国家对于一些行业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业也可以享受其中的一部分政策。

对于农村房屋建设和维修、棚户区改造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可以享受13%的税率。

这对于一些建筑业企业来说,可以减轻一定的税负压力,对工程造价也有一定的影响。

第四,税负分摊。

由于营改增提高了增值税税率,建筑业企业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税负的分摊。

一般情况下,建筑业企业会将税负分摊给业主,即将增值税纳入工程造价中计算,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价格竞争力。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建筑业企业的税负增加,将直接导致工程造价的提高;发票管理的变化和政策减税优惠,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税收变化带来的影响。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增值税纳入营业税征收范畴,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对生产活动中所增加的价值依照征税原则计征税费。

对建筑企业而言,这项改革的实行将对企业的经营模式、成本结构、现金流等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本文将就此为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探讨“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以供建筑企业参考。

一、影响1.劳务分包原税制下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新税制下,劳务分包行业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比例纳税,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压力。

2.购置固定资产原税制下,建筑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只需要缴纳营业税,非常灵活,但在新税制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现金流此次“营改增”改变了企业的纳税机制,从以前的销售额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在销售业绩巨大的建筑企业,此种结算方式不仅有益于企业避免了神秘计算的费用,但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因为在前五年中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抵扣,从而反过来削弱现金流。

4.税负压力转变为纳税人的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对于小型的建筑企业而言,找到可靠的纳税师或者聘请会计的成本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二、应对措施1.协调政策由于比较新的税制改革,政策上仍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协调税务部门与政府的关系,谋划公司发展战略,并避免合规性问题的发生。

2.优化模式营改增后,企业需要主动理清自己的生产链条,厘清自己的纳税期,并形成简化化、高效化的纳税模式,这样可以从纳税期时间、税负压力等方面优化企业经营成本。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服务方式,降低现金流的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行业技术人员对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行业有许多技术人员的花费都需要拿到合同,这就要求企业要理清合同的款项和赊账,建立合同档案,及时监管并处理合同款项。

企业需要通过课税减免、简政放权是的政策变革,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建筑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一直以来被社会关注的热点产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的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征管机构的监管力度,2016年我国开始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

营改增税制改革将增值税纳入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范畴,取消了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对建筑业税制改革带来了深刻影响。

为了使建筑业顺利适应新的营改增税收细则,政府发布并完善了一系列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业营改增征收政策介绍1.1 规定营改增税制下建筑业的适用范围及税率营改增税制下,建筑服务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其中房屋建筑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服务业以及专业工程建筑服务业等业务范畴均适用增值税征收政策,税率分别为11%、9%和6%。

1.2 修建与改建房屋时如何征收营改增税同一建筑项目中施工成本和修建、改建的房屋部位的价格分别列明并单独标注,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划分每一部分的付款金额,并按照营改增税制的税率进行缴纳税款。

1.3 建筑销售与转让时如何征收营改增税如以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名义,通过申请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房屋后出售时,不再适用建筑服务业交纳增值税,并且不再需要涉及到任何增值税的税费,只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房产税进行缴纳即可。

二、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2.1 市场竞争力营改增税制度的实行,使得建筑业部分将不再缴纳过去“三险一金,并提供住房福利”的现象,弱化建筑业部分的竞争力。

不过也有一部分人员不再缴纳过去的党费等,这样可以提升建筑业的竞争力。

2.2 市场份额发生逆转由于营改增税制度的实行,到目前为止,建筑业的税率从以前平均约15%的税率下降到现在的税率,这将极大的降低建筑业的成本,使得建筑业的市场份额发生逆转,市场占有率逐渐增长,市场重心也逐渐从传统的制造业、服务业转移到了建筑业的领域。

2.3 技术领先优势提升营改增税制度下,建筑业将会有更多的利润给予工程师。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营改增政策,其中对建筑业的影响尤为明显。

营改增即将增值税逐步扩大到所有营业税的范畴,从而改变了原来的税制结构。

本文将从建筑企业、建材市场、房地产开发以及员工群体等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首先,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带来了纳税制度的变革。

原来建筑业主要依靠营业税进行纳税,但这种税制极大地增加了企业负担。

而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建筑业乃至整个服务业将逐渐从繁重的营业税中解脱出来,享受到更为透明、简单的增值税纳税制度。

这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营的活力和竞争力。

其次,营改增对建材市场也带来了一定的变化。

以往,建筑企业购买建材时需要支付较高的营业税,这直接影响了建筑成本和房价。

而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可以将购置的建材纳入到进项税额中抵扣,有效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这将促使建筑企业倾向于购买更多的优质建材,提高建筑质量,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以往的税收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支付高额的营业税,这也是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而随着营改增的实施,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将增值税纳入到税负内,从而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这将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促进他们开发出更多的高品质楼盘,满足人民对优质住房的需求。

最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员工群体也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在旧的税制下,企业需要支付高额的营业税,导致企业难以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然而,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得到有效减轻,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这将增加员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不可忽视。

它改变了原有的税收体系,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了建筑质量,促进了房地产开发,改善了员工待遇。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对企业管理和财务制度的调整,企业需要更加科学地进行财务规划和税务筹划,以适应新的税收体系。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建筑业营改增(又称增值税改革扩大试点)是指中国建筑业增值税的改革政策,旨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那么,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营改增政策最早起源于2012年初,当时中国国务院提出了营改增改革的总体决策。

在实施初期,该政策仅适用于试点地区和行业,建筑业则是其中之一。

2012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确定了首批试点范围,其中包括建筑业。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和取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推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改革,确定了营改增改革的时间表。

根据决定,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首先在运输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先行启动推进。

至于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时间是2014年5月1日。

从这个时间点起,建筑业纳税人开始按照增值税的方式进行纳税。

改革后,建筑业纳税人涉及的增值税率为11%,并取消了营业税。

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业行业来说意义重大。

首先,营改增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相比之前的营业税,增值税更加注重利润分配和价值链的环节,可以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纳税负担。

其次,营改增将现行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实际上是从货物和劳务的角度进行了区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行业效益。

此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有助于推动建筑业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转型。

通过改革后的纳税方式,建筑企业可以更加明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更好地制定发展战略和计划。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减税政策和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总之,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是中国建筑业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过试点和推广阶段,该政策于2014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是指我国建筑服务业从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一项税收政策调整。

营改增政策于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旨在推进税制的和优化,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就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背景、目标、实施情况和影响进行探讨。

一、背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建筑服务业向国家缴纳的是营业税。

然而,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金额征收的,对于建筑服务企业来说,营业税的税负相对较高。

由于建筑服务业的特点是周期长、投资大、利润较低,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导致了建筑服务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对企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二、目标三、实施情况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于2024年开始试点,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推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自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建筑服务业整体税负有所下降,企业盈利能力得到了提高。

同时,通过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加强税务管理等措施,对企业进行了规范和监管,有效防止了税收逃避和虚假开票等问题的发生。

四、影响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营改增政策降低了建筑服务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

其次,税制优化也有助于企业进行更多的投资和创新,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此外,建筑企业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抵扣和退税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然而,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建筑服务业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方,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相对复杂,可能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管理成本。

其次,建筑服务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申报和审核手续,增加了企业的行政负担。

最后,建筑服务业的转型和创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入,需要行业各方共同努力。

总结起来,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盈利能力,促进了投资和创新。

然而,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在规范和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是将营业税应税项目改为缴纳企业增值税,即对产品及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避开重复纳税环节,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进展力量,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进展。

[1]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一)“营改增”对建筑业劳务成本的影响在建筑企业的财务总支出中,劳务支出占的比例比较大。

随着市场经济中人工成本的逐年增加,建筑业的人工总成本也呈现连续上涨的趋势。

依据建筑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建筑业的用人方式主要采纳从劳务企业外购的模式,即将企业的劳务外包给符合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前,建筑业对该部分的税收缴纳状况为建筑劳务企业按取得的纯劳务分包款全额缴纳3%建筑安装业营业税,总包方可按分包方供应的建安发票抵扣营业税。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人工费则变为应纳税范围,不再允许进行进项抵扣。

建筑企业的人工费支出除了基本的劳务工资外,还有社保费及其他平安保险费用支出等。

从这个角度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将会使建筑业的劳务成本大幅上涨。

[2](二)“营改增”对建筑业设备选购的影响建筑企业要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办条件,则必需具备肯定的资质,即配备正常施工所需的基本设备。

对这些设备的来源,建筑业普遍实行自行选购或经营租赁的方式纳入。

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所购入的设备不允许进项抵扣,只有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所购置的设备才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较之前,新购入设备的比例将会相应削减。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材料选购的影响建筑业在材料选购及使用方面主要实行由甲方统一选购主要材料及施工用水、电等,再由甲方将这些施工用品根据各参建企业的实际要求进行安排和调拨。

这种方式对材料等施工用品的发票影响:甲方收据相关用品物资的发票,而各参建方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结算单。

这样便使得众多参建单位无法获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增加了参建单位的税负总额。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

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建筑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是指中国政府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税制改革政策。

这项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将建筑服务业纳入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纳税范围,以取代原有的营业税制度。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建筑服务业的发展和提升税收透明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建筑服务业是指为建筑工程提供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咨询等服务的行业。

在过去,建筑服务业是适用营业税的行业之一,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种。

然而,营业税的不足之处在于,税率高、税负较大,且冗余环节较多,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竞争。

因此,为了改善建筑服务业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中国政府决定实施营改增政策。

首先,营改增政策明确了涵盖在建筑服务业中的各个环节纳税范围。

根据政策规定,涵盖在增值税纳税范围内的建筑服务业包括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一系列环节。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统一税收征管、降低管理成本,还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行业竞争力。

其次,营改增政策降低了税率,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根据政策规定,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的税率为11%,相比之前的营业税税率,税负有所下降。

此外,政策还对建筑服务业实施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措施,如对中小企业实行按两级分别计税和核定征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再次,营改增政策提高了企业的税收透明度和合规性。

营业税是按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种,容易导致纳税统计不准确和漏税现象的出现。

而增值税是在商品或服务流通环节中通过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种,可以更准确地核算税款。

因此,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以提高建筑服务企业的纳税透明度,减少非法避税和逃税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营改增政策为建筑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通过降低税负、优化税收政策环境,政府鼓励建筑服务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的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在政策的推动下,建筑服务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政策,该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诸多的好处。

由于营业税是建筑施工企业对其销售额缴纳的一种税款,根据此前的规定,营业税税率为3%-5%,且实行的是以税务机关定额的方式,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很大的税负,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一般为17%。

虽然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汇算清缴的工作,但税负减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流优化,尤为重要。

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进行政策的适应调整。

根据营改增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时,需要计算纳税人与发票接收/开具方之间的物品实际发生销售额。

换句话说,就是需要掌握进出项货物或服务发生的时间和金额,才能进行适当计算发票税额,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需要进行管理上的适应和调整,使其所开出的票据更为准确清晰。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财税管理。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而且税务机关在执行营改增政策时,对企业的财务资料信息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产生资金风险的可能,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通过做好财税管理等措施,有计划地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与税务管控水平,从而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了价格上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根据商品和服务增值的程度来征收税金,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如今要采取合理的价格策略,以应对增值税带来的成本上升。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尽可能地提高资产收益率,从而才能合理地引导市场需求,确保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挑战,是一种新机遇,企业需要采取适当的策略来适应政策变化,同时加强财税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与管控水平,才能做到真正的顺利过渡和发展。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税收政策变化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本文将就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深入分析。

一、影响1.税负上升“营改增”将增值税纳入税负范围,建筑企业需缴纳增值税,从而导致税负上升。

由于建筑企业的利润率一般较低,税负上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2.资金周转差由于增值税税款必须在销售发生后次月纳税期内缴纳,建筑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前将需要垫付相应税款,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会计核算复杂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对增值税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和保存,以及加强内部会计管理,确保税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这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负担,加大了人力资源的投入。

二、应对措施1.加强财税管理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税收政策理解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纳税合规。

建立健全内部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增值税票据的审核和保存工作,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优化结构提效益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成本支出,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以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成本增加。

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降低税负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3.合理规划税负企业在面对税收政策变化时,应当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税负,寻找合适的减税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

可以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以制定合理的税收规划。

4.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减少税务风险。

企业可以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稽核,确保企业的合规。

建立健全企业纳税主体责任制,加强纳税遵从性管理,杜绝偷税漏税行为。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收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收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收影响“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在企业生产流程中只按节余下来的增值部分来征税的一种税制改革。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

考虑到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影响十分重要。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收影响,以及如何合理适应这项税制改革。

1. 建筑业面临营业税负减轻营业税是按企业销售额征税的,由于建筑业大多是承包工程,按照营业税的征收方式,企业销售额要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税率一般为3%~5%。

而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7%,实际税负会比营业税高出7%~14%左右。

而“营改增”后,按照增值税来计算,只需要按照企业自身增加值来征税,税率最高为11%。

因此,建筑业的实际税负将大幅下降。

2.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抵扣能力增强“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增值税将会变成流转税,建筑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其他企业所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并将其作为自己生产流程中的原材料或者车间用品,并且按照规定在计税时从销售额中扣减并退还增值税进项。

同样,建筑业也可以将自己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作为其他企业的原材料或车间用品并提供给其他企业,获得退还增值税进项的能力。

3. 建筑业面临成本管理方面的挑战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缺乏明确的成本认定标准,这也是营业税被建筑业反复诟病的原因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必须要有更加明确和严格的成本管理标准,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在进行成本管理方面,如何将各个相关部门数据库统一管理,怎么对数据进行精准的统计和分析,如何提高数据分析质量,都将成为建筑业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4. 在税负减轻的同时, 建筑业需加强税务合规监管彰显识别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将会比以往更为可控,但同时也增加了其税务合规的责任。

建筑业需要加强税务合规的建设管控,深入贯彻税收优惠等政策,明确纳税义务和权利,加强建筑企业和税务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大力弘扬纳税法治和诚信纳税理念,以此来建立良好的纳税信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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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主 要区别
(价内,价外,中国中铁)
(一)纳税人的认定不同
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 税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超过认定标准的,必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将按一般纳税人 征税,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问题一、哪些企业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 税人?
(2)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营改增 ”主要是征对服务业,解决产品与服务之间的重复征税 ,解决服务与服务之间的减税。在国家层面,可以推动 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促进制造业 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服务业出口,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应提升。促进 主铺分离、专业化分工协作方式,各行业、企业寻找产 业链的定位,在营改增过程中寻找新的发展契机。
2、法国在1917年至1954年营改增的 原因
法国在1917年至1954年前的三十多年里曾进行过多次 重大的营业税税制改革,改革的动因包含有多重因素。 第一,有的营业税因税率过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 收入; 第二,有的营业税因在单一环节课征而偷漏税过于严 重; 第三,由于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性质,形成社会制度的 不公平; 第四,重复征税对出口货物的退税不易处理。 (美国为何没有增值税)
三、“营改增”的进展情况
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 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按规划“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完成 “营改增”改革。 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 [2011]110号),方案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且建筑业税率定为11%.) 2012年1月1日,上海地区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 2012年8月1日,北京等十省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也开始试点。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展开试点,这标 志着营改增由地区试点阶段正式迈入全国试点阶段。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在全国进行试点 。 2014年7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5年3月6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 财政部长楼继伟说“现在正在做的方案,是营改增最难的一步”,“我不敢 跟你说哪天能出来,反正今年得出来”。 2015年3月22日,经济观察报微博称5月份政策会出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改增”主要文件29个(见附表)
(四)纳税地点不同
以固定业户为例,营业税的建筑安装劳务,以劳务发 生地为纳税地点。其他劳务,以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一般以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目前,建筑安装劳务尚未实行营改增。建筑安装劳务将 来实行营改增后,如果以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会影 响当前的税务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会产生一 定的影响。增值税是由国税局征收,营业税是由地税局 征收。 营业税的开票地点给帐外帐提供了机会。
(2)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 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 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 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纳税人提供的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 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 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 ,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 属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 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问题二、已经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 业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试点时增加,但 目前无特殊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 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营改增”有助于降低“税收痛苦 指数”
2007年,《福布斯》调查结果显示,在全球 52个国家及地区中,我国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 第三。在2009、2011年发布的榜单中,中国升 至第二位。 2014年《经济蓝皮书》发布研讨会上,中国 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 未来减税步伐将加快。他预测到2015年财税改 革全部完成,增值税等间接税比例将进一步减 少。也是减税的步骤和措施(狡猾的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用简易计税办法,一般纳 税人除用一般计税方法外,特定业务可以用简易 计税办法。
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 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 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①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 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 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③ 自来水;④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 混凝土)。
(二)税率及计税方法不同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 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 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 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税 种 计税方法 以扣税法为主 全额征税为辅 营业税(价内) 全额征税为主 向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与产品) 差额征税为辅 特 殊 业 务 增值税(价外) 向营业税纳税人购进劳务、无形 资产、不动产(产品与服务)
2、增值税 增值税制度起源于1918年的理论学说,但其真正受 到欧洲各国政府广泛的重视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 。1954年法国首次确立并开征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征税 范围广,计税合理,能显著增加财政收入,很快流行世界 各国(美国没有)。中国于 1979年开始在部分城市对 农业机具、机械等行业进行增值税试点,到 1983 年, 在全国的国营和集体工业企业中试行。1984 年改革税 制,把增值税从原来的工商税分离出来,独立设置税种 ,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式建立增值 税制度。
4、出口业务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一般纳税人适用 免抵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不退税的政策。免抵退税的税 收负担轻,免税不退税的税收负担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 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产生的税收负担不同,承揽业务的能力也不同 。一般纳税人承揽业务的能力强,小规模纳税人承揽业务的能力弱。
二、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
1、媒体报道的理由
(1)解决两税并行存在的问题,消除重复征税。增值税 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制约了增值税 中性作用的发挥。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得以完善 点击添加标题 。从税法理论上来讲:应该是建立一套对所有行业、所有 交易行为不偏不倚的税制,税制安排不对纳税人的产业投 资方向产生影响,不会造成不同行业的税负不公,导致服 务业的发展缓慢,或者是逆转。两税并行,既增加纳税人 的负担,也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大小只和收入相关,和 成本费用无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大小既取决 于收入的大小(销项税额),也取决于成本费 用的高低(进项税额)。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问题。发票的取得不仅涉及企业所得税,还涉 及增值税。 如果成本发票有问题,所得税损失25%,增 值税损失17%(11%,6%,3%),同时,收入受 金税三期控制,不可能不做帐。
建筑业“营改增”的影响及应对
2014年,全国实现税收收入虽然高达11.9万亿,但却为近20 年来税收增速的最低点。近来,关于营改增等税收新政频繁下发, 既涉及建筑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也影响到建筑业的招投标及管 理模式的调整。 展望2015年,国家税收工作的核心依然是保任 务、保增长。建筑业在新旧政策的交替和转换下,既带来了难得 的机遇,也隐藏着巨大的税务风险。
本课程将主要讲解“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 以及建筑业应对“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实现风险 防范,平稳过渡。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起源
1、营业税 营业税概念最早产生于法国,1791年开始立 法征收。中国营业税性质的税种起源很早,但 名称不同,直到20世纪20年代,民国政府称为 “特种营业执照税”。1950年,国家采用工商 业税,是工商业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总和。1958 年简化税制,工商业营业税部分并入工商统一 税。直到1984年,营业税分离出来,成为现在 的独立的营业税税种。
五、建筑业“营改增”的影响
建筑业现状:
1、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程转包、挂靠 现象普遍,有的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结 算价款为不含税价, 2、在付款时,提供的票据很多是收据,而 不是税务发票。走私卡,挂个人往来。 3、采购的一些材料也没有税务发票,还存 在不要发票、要假发票或帐外核算的情况。
建筑业营改增以后,这种局面能持续吗?
住建部作为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营改增”对建筑行业 产生的影响,在全国选择100户以上,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地域、 不同所有制的建筑企业进行调研。最终于2013年1月9日,以建计函 (2013)3号文,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 查测算情况和建议的函》正式提交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引起财税部 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调研测算,发现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结果(或 者说是大概率事件)是: 收入减少; 利润降低; 税负增加; 现金流受挫。 住建部对财政部的请求和建议:1、建筑业试点工作,能推迟则推迟, 越晚越好。2、必须实施时,希望全行业统一开始,以免因地域不同, 税率不同使总包与分包产生新的矛盾和实际税负的不公平。3、请求降 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6%试点。4、试点期间,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暂 按3%征收率计征,过渡期暂定3-5年。5、对建筑业实行即征即退的补贴 办法。(2008上海补贴) 但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财政部把税率降至6%上,应该积极研究政策, 学习培训,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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